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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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市劳动保障监察一体执法工作计划

2024市劳动保障监察一体执法工作计划

2024市劳动保障监察一体执法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1. 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 加强对劳动用工市场的监管,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平衡和稳定。

3. 推动劳动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4. 打击非法用工和虚假冒用他人身份进入就业市场的行为。

二、工作重点1. 加强劳动用工市场的监管(1)完善劳动用工市场信息化建设,推行用工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就业岗位信息和用工政策,促进劳动力市场的透明化和公正性。

(2)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建立用人单位信用档案,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排查和核查工作,严惩拖欠工资、雇佣童工等违法行为。

(3)加强对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监管,推动行业自律,减少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2. 加强对工作场所的监督检查(1)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加大对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劳动保护设施和措施,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3)加强对工时和休假制度的监督,严禁超时工作和强迫加班,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 推动劳动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1)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完善劳动关系调解机制,落实劳动者权益保护责任,促进劳资双方的和谐关系。

(2)加强参保人员管理和社保基金监管,推进统筹城乡社保制度,提高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和水平。

(3)加强对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的引导和监管,推动劳动力供需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4. 打击非法用工和虚假冒用他人身份进入就业市场的行为(1)加大对非法用工和黑工现象的打击力度,加强非法用工的源头防范和市场排查,减少违法用工的空间。

(2)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身份验证和核实工作,防止虚假冒用他人身份进入就业市场,保证就业市场的公平和公正。

(3)加大对招聘骗局和人力资源诈骗的打击力度,净化就业市场环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工作措施1.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doc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doc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资关系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劳动保障监察有责任、有义务从源头上预防劳资纠纷的发生,并在劳资纠纷发生后,及时依法解决,维护社会稳定。

一、劳动监察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远远不及法院、公安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经常发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配合执法的情况,来自劳资双方的抵触情绪对开展执法行动有着直接的消极作用,影响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力。

2、收集证据难,实有投诉人不能提供有效证据,又未未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出具欠条,给依法维权办案带来一定难度。

3、施工工地发包分包混乱,少数的工程项目因承包关系不明,存在违法分包、层层转包、账务不清等现象,导致农民工上访时有发生。

还有的工程项目以承包人工程款等无法收回为由,变相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方式讨要现象存在。

4、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不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力供大于求,导致劳动者就业难普遍存在。

因而一些劳动者,特别是低学历、年龄大的劳动者在面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时,维权意识低,采取忍气吞声的态度,不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导致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问题愈演愈烈。

5、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亟待加强,“两网化”管理工作对现有执法人员的管理服务方式、业务流程规范、工作作风改进提出了更高、更强、更严的要求,必须加强执法人员包括协管员的业务培训考核。

二、解决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对策1、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加大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部门培训结合自主学习、线下学习结合线上学习等多种途径,不断丰富自身的知识储备,当遇到劳资纠纷案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通过自身的知识及经验找准切入点、高效地解决问题,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加强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

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向用人单位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维权告示牌等方法增强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守法意识,提高劳动者的依法维权能力。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执法程序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执法程序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执法程序劳动监察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部门,是国家机关对监管劳动用工的行为的重要手段。

在中国,劳动监察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监管和管理。

本文将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执法程序方面进行介绍,希望对相关部门及劳动者提供参考价值。

劳动监察的职责和权利劳动监察是由国家机关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进行监管和管理的行为。

其职责范围主要包括:1.监督用人单位实施劳动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并对其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进行处罚;2.督促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合法的劳动报酬,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监督用人单位实施职业病防治措施,防止劳动者发生职业病。

对于劳动监察的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检查权:劳动监察人员可以随时进入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用人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实际操作情况等进行检查,并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调查权:劳动监察人员可以调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争议情况,可以获取相关证据,以便做出决定;3.行政处罚权:劳动监察人员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以保证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

劳动监察执法程序劳动监察执法程序是指劳动监察人员在实施行政执法时应当遵循的程序,以保证执法工作的公正、公开和合法。

目前,我国对于劳动监察执法程序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劳动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

劳动监察执法程序的主要流程劳动监察执法程序主要包括:报案、组织调查、向当事人下达调查通知书、开展听证工作、出具处理意见、执行后续行政处罚等环节。

1.报案:劳动监察人员接到报案后,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劳动监察执法程序的实施;2.组织调查:组织调查的目的是了解涉案情况的详细情况,确定执法定性和定罪处罚依据,调查涉案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人证言等;3.下达通知书:在劳动监察执法程序中,通知书是很重要的一环节,是对当事人进行法定告知的重要方式。

通过通知书,当事人了解执法事项、程序和应当履行的义务;4.开展听证工作:听证是劳动监察执法程序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听证,当事人可以进行自我申辩和辩护,维护自己权益;5.出具处理意见:在实施劳动监察执法程序过程中,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和充分性,形成处理意见;6.执行行政处罚:在确定违法违规行为后,劳动监察人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给用人单位下达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

劳动保障监察与执法中的重点问题解答

劳动保障监察与执法中的重点问题解答

劳动保障监察与执法中的重点问题解答一、引言劳动保障监察与执法是维护劳动者权益、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实践中,监察与执法工作常常面临一些重点问题。

本文将对劳动保障监察与执法中的重点问题进行解答,从而加深对这一领域的了解,提高监察与执法工作的效果。

二、雇佣关系的界定在劳动保障监察与执法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是雇佣关系的界定。

雇佣关系的确定与劳动者是否享有劳动合同、劳动时间、工资支付等方面的问题密切相关。

执法人员需要仔细分析劳动关系的各个要素,如劳动者是否承担经济风险、是否受雇方指挥、是否具备独立经营能力等,以判断雇佣关系的存在与否。

三、非法用工非法用工是劳动保障监察与执法中的另一个重点问题。

非法用工包括无劳动合同或存在虚假劳动合同的用工形式。

针对非法用工,监察执法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对雇主的检查和审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的透明度,加大违法用工的处罚力度,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

四、拖欠工资拖欠工资是劳动保障监察与执法中的常见问题,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执法机构应当完善工资支付监督机制,主动对涉及工资拖欠的企业进行检查,加大对恶意拖欠工资行为的惩处力度。

同时,监察执法机构还应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

五、违法加班违法加班是劳动保障监察与执法中的一大问题。

执法机构应对加班情况进行监控,加强对加班时间和加班费用的核查。

另外,还需提高对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法制宣传,增强员工的权益意识,从而减少违法加班的行为。

六、职业安全与健康职业安全与健康是劳动保障监察与执法工作中的重要内容。

监察执法机构应该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安全健康措施,并加强对违法安全生产行为的打击。

另外,执法机构还可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提高企业和劳动者对职业安全健康的重视程度。

七、性别歧视与就业歧视性别歧视与就业歧视是劳动保障监察与执法中的两个突出问题。

监察执法机构应加大对性别歧视与就业歧视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对这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鼓励劳动者和受歧视的一方进行举报,并保护其合法权益。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有哪些?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有哪些?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有哪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察,发现问题或劳务纠纷时,依法进行调查,判断事态的真伪,调查后如果情况属实,则轻微者勒令改正,情节严重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于已经触犯法律,涉嫌犯罪的,可以移交给相应的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劳动保障监察主要是保障劳动人民的基本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在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劳动保障监察员可以依法进行调查,依法对劳务纠纷做出判断,那么在处理劳务纠纷时,发现问题时,劳动保障监察员,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有哪些?下面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年度审查等方式。

二、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公务应当由两名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执法证件,并告知被检查单位监察的内容、要求和法律依据。

三、现场监察应当制作笔录,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名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由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人员注明拒签事由。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向被检查单位下达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被检查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四、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投诉人或者举报人;(2)对违法事实不成立的,应当终止检查,并及时告知被检查单位;(3)对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处罚的,应当向被检查单位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被检查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改正,并书面报告改正情况;(4)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立案,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给予行政处罚;(5)对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6)对属于其他行政部门职责范围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有处理权的部门依法查处;(7)对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劳动保护监察的执法程序

劳动保护监察的执法程序

劳动保护监察的执法程序劳动保护监察是指政府部门对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执法的过程。

它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本文将介绍劳动保护监察的执法程序,以及其在保护劳动者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劳动保护监察的执法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立案、调查、讯问、检查、处理、通报和跟踪。

首先,立案是指监察机构依据接到的投诉、举报或发现的问题,决定对相关场所或企事业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的过程。

立案依据主要包括劳动法律法规、建议或举报人提供的证据材料等。

在立案阶段,监察机构将对举报事项进行初步的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其次,调查是指监察机构根据立案的情况,展开对涉事单位以及相关当事人的调查取证工作。

调查主要包括查阅相关资料、询问相关当事人以及进行现场检查等。

通过调查,监察机构可以了解到相关单位的违法行为情况,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接下来是讯问阶段,监察机构会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谈话,了解其对涉事问题的情况、态度和观点。

讯问主要采取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书面材料作为补充证据。

通过讯问,监察机构可以进一步了解问题的真实情况,并在接下来的处理中作为参考依据。

然后是检查工作,监察机构会对涉事单位的企业制度、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主要包括查验单位的各项台账、工资记录、劳动合同、保险缴纳记录等,还可以对劳动场所进行环境检测和安全检查等。

通过检查,监察机构可以了解到单位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在处理阶段,监察机构会根据调查和检查的结果,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处理措施主要包括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款、停产停业、吊销相关证照等。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监察机构可以移送司法部门进行刑事立案和处罚。

通过处理,监察机构可以有效执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处理完毕后,监察机构会向涉事单位发出处理决定,并采取相应的通报措施。

2024年市劳动保障监察一体执法工作计划

2024年市劳动保障监察一体执法工作计划

2024年市劳动保障监察一体执法工作计划一、总体目标:2024年市劳动保障监察一体执法工作旨在建立起有效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推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具体目标如下:1. 加强对劳动关系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2.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的专业化水平,提高执法效能;3. 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的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4. 加大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5. 加强对劳动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二、工作重点:2024年市劳动保障监察一体执法工作的重点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 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组织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媒体手段向劳动者宣传劳动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知识培训,提高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认知和维权能力。

2. 增加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坚决打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组织开展行业、地区性的劳动保障检查,重点检查用工单位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劳动保险费、工资是否正常发放等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 加大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和处理力度,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加强与劳动仲裁机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等的协作,及时调解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4. 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体制机制,提高执法效果。

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数据统计分析,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5. 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加快劳动保障监察的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的效率,为劳动保障监察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支持。

三、工作举措:为实现以上目标和重点,制定以下工作举措:1. 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组织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活动,制作宣传资料,开展现场讲解,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劳动监察执法规定

劳动监察执法规定

劳动监察执法规定
一、概述
劳动监察执法是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劳动监察执法工作,确保其公正、透明、高效,特制
定本规定。

二、劳动监察执法的原则
1. 公正原则: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应当依法公正执行,不偏袒任
何一方。

2. 透明原则:劳动监察执法活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 高效原则: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应当迅速、高效地解决劳动争
议和问题。

三、劳动监察执法的职责和权限
1. 劳动监察部门应当负责组织和实施劳动监察执法活动,保障
劳动者权益。

2. 劳动监察人员有权进入用人单位进行检查,调查相关劳动争
议和问题。

3. 劳动监察人员可以采取警告、罚款、责令整改等方式对违法
用人单位进行处理。

四、劳动监察执法的程序
1. 劳动监察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前,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并告
知被检查单位的执法目的。

2. 被检查单位应当配合劳动监察人员的执法活动,并提供必要
的协助和协助。

3. 劳动监察人员应当及时制作执法笔录,记录执法过程和结果。

五、劳动监察执法的监督和处罚
1. 监察机关对劳动监察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应依
法进行处理。

2. 劳动监察机关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劳动
争议和投诉。

3. 违法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接受处罚,对严重违法行为可以采取
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

以上为《劳动监察执法规定》的主要内容,目的在于明确劳动
监察执法的原则、职责、程序和监督处罚等要求,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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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
• • • • • • • • • • • • • • • • 被告知人: 经调查,被告知人的以下行为: 违反了以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 现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 劳社监罚告字〔 〕第 号
• • • • • • •
拟对被告知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 2. 3. 4. 5. 。 罚款合计: 元。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告知人如对该行政处罚意见有异议, 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 述和申辩的权利。 我局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签发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备注:1.本告知书不适用当场处罚; 2.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被告知人。
• 七、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被告知人: 经调查,被告知人的以下行为: 违反了以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 劳社监听告字〔 〕第 号
现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
拟对被告知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 2. 3. 罚款合计: 元。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被告知人有权要求听证。被告知人如果要求听证,可在 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被告知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签发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被告知人,第三联交听证组织机 构。
• 六、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被告知人: 经调查,被告知人的以下行为: 违反了以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 现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 拟对被告知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理: 1. 2. 3. 4. 5. 。 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被告知人如对该行政处理 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 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我厅(局)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签发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备注:1.本告知书不适用当场处罚; 2.本告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联交被告知人。 劳社监理告字〔 〕第 号
• (四)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 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监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证专职(兼 职)、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 • 《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证》证书由省劳动和 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 (《劳动保障协管员职 业资格证》)
• (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范围: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 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 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 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劳动保障监察。 •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 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
• • • • • • • • • • • • • • • • • • • •
• 九、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文号: 案由: 出席会议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承办本案调查人员: 听证主持人: 听证员: 记录员: 听证方式:□公开听证 □不公开听证 听证地点: 听证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听证记录: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 • • • • • •
内容提纲 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基本条件 (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依据 (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 (三)劳动保障监察员 (四)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五)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范围
• • • • • •
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 (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文书 (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一般规定 (三)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受理与立案 (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调查与检查 (五)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案件处理
• 一、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劳社监询字〔 • • 〕 号 :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我厅(局)需了解你单位遵守劳动保障 法律、法规的情况。请于 年 月 日 时派工作人员并携带如下资料(并复印件)到 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接受询问调查: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 □3、员工花名册 书及复印件 □4、 月份工资发放签收表 □5、 月份考勤记录(表) □6、招用流动人员备案证明 □7、 份员工劳动合同 □8、外国及港澳台人员在粤就业证明 □9、 名员工的就业证或劳动手册 □11、《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社会保险 □10、劳动保障年审手册 基金征收核定单或缴费凭据 □12、其它资料: 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报送有关书面材料者,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 十条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知。 联系人:(主、协办监察员)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备注:1.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须加盖公章,并在复印件上注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 字样; 2.如非指定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接受询问,但应当同时提供《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接受劳动保障监察授权委托书》(附页); 3.本决定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第二联交当事人。
• • • • • • • • • • • • • •

• 二、接受劳动保障监察委托书
• • • • • • • • • • • • • • • • • : 现委托 作为接受你局调查处理本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代理(代表)人, 委托权限如下: 1.接受你局办案人员的询问,如实反映我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2.按要求向劳动保障监察办案人员提供有关材料; 3.签收有关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 4.参与处理本单位与职工 的劳动纠纷; 5.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的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和负责组织协调对本单位存在问题进行整 改,并与你局劳动保障监察办案人员进行联络。 6. 委托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职 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受委托人情况: 姓 名: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职 务: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委托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实行“统一要求、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对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协 管员实行统一要求,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 监察大队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和业务考 核。 • 区、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劳动保 障监察协管员的任职资格严格把关,组织业 务培训、考核,制订工作计划;加强协管员 队伍的行政管理和思想作风建设。
当事人对本笔录审核无误,签字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 被处罚单位(个 人): 地 址(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案由): (认定的事实): 上述事实有
十、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 劳社行罚字〔 〕 号
电话:
等证据证明。 本局根据 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个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 你单位(个人)应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等)缴纳罚款,并将缴款回执 交回我局 。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决定,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人民政府或 (上一级劳 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 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履行本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盖章) 年 月 说明:1.罚款应直接上缴国库。2.此决定书一式四份。
• 四、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 • • • • • • • • • • • • • • • • • 劳社监改令字〔 〕 号 : 你单位(个人)在 等方面违反国家、省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存在以下问题: 现根据 之规定,下达指令如下:
请你单位(个人)在 年 月 日前(10日内)对以上问题进行整改,并把整 改情况和证明书面报我局 。 逾期不改正或未按照要求报送整改情况和书面证明材料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 条例》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人:(主、协办监察员)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第二联交当事人。

• •
八、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 劳社监听通字〔
〕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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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申请人: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并应听证申请人的要求,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就 一案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届时凭本通知准时 参加,若无故缺席,视为听证申请人放弃听证要求。 听证会可由听证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本人)参加,也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 参加。 本次听证会由 担任主持人, 任听证员, 任书记员。 在参加听证会之前,须做好以下准备: 1.携带有关证据材料; 2.通知有关证人出庭作证; 3.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前办理委托代理手续; 4.如申请听证主持人和其他人员回避的,应及时提出申请。 听证机关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签发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告知书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听证机关,第二联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三 联交听证申请人。
• 三、劳动保障监察法律责任 •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 的行为法律责任 • (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保障监察员 的违法行为法律责任
• 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案件案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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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基本条件 (一)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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