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京劳险发[1997]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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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正文:---------------------------------------------------------------------------------------------------------------------------------------------------- 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京劳险发[1997]228号1997年1月10日)为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伤范围(一)因工造成职工人身伤害(轻伤、重伤、死亡、急性中毒)和职业病或因其它原因造成伤亡的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1.犯罪或违法;2.自杀或自残;3.斗殴;4.酗酒;5.蓄意违章;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北京市社保2014年新政策

2014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3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4]116号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现将2013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如下:2013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69521元,月平均工资为5793元,比上年增长10.9%。
凡按2013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本通知标准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2014年6月6日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及申报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通知京社保发〔2014〕23号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参保单位、存档缴费人员:为确保2014年度各项社会保险(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收缴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就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及申报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年度自2014年起,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年度调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二、申报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一)申报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期限为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7月20日。
(二)用人单位以职工2013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依据,申报录入时,不做上下限的限制。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不得瞒报、漏报。
(三)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2014年7月起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四)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csibiz)或“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版”)软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通过企业版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需打印《北京市2014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签字后用人单位和社保经(代)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无忧保-北京市个人社保补缴流程

无忧保-北京市个人社保补缴流程无忧保社保政策早报:近日起,外地户籍人员在京补缴社保,在提供工资单、劳动合同的同时,首次还要求增加一份完税证明,此举意味着社保补缴的程序更加严格。
以下是小编大家整理的关于北京市社保补缴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个人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及流程一、个人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1、以个人名义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从1998年1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可以补缴单位及个人1992年1月后曾经参保以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个人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流程1、本人身份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相关证明。
2、报城镇个人缴交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在大厅办理缴费。
3、在确无能力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用人单位中就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按个人参保办法参加养老、医疗保险,但不得由个人补缴以往基本养老保险欠费;如需补缴,由单位填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各一式三份,以单位名义补缴。
4、在1998年前应缴养老保险费而从未缴纳的从业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档案、劳动合同等)审批后,均可办理补缴手续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本金及利息。
三、计算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
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
四、征集方式比例保险费制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
采用比例制,原因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社会保险、医保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点击查询管理下社会保险费缴费月报表查询(四险),选择查询月份,点击查询。
能够看到当月月报信息,可以点击下载打印,留存纸质材料备查。
包括:个人信息登记表;人员增加表;人员减少表;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上年月职工工资收入申报表等。
打印人员增加表: 点击业务报表查询下人员增加表,录入日期姓名等,点击查询。
01
(京社保发【2010】2号;京社保发【2010】9号,请各单位自行下载文件学习,按文件要求执行。)
02
流程:1.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点击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点击新参保单位网上登记
点击初次登录,录入组织机构代码和单位名称,点确定。
根据要求,将前面带红色星号项全部录入。(可以录入完一项后点击回车,录入错误项会有提示,根据提示修改)
叁
单位申报个人补缴、月报补缴等需去前台办理(补缴不能托收,每月15日期前可通过支票和刷卡缴费;15日之后只能刷卡)。
感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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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 谢
零星查询功能 录入身份证号,姓名,点击添加。
多次录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点击添加,也可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多人。
录入职工上年月均工资,点击保存,提交。
批量查询功能 点击查询项中要选择的记录
பைடு நூலகம்
在查询结果中录入上年月均工资,点击保存,提交。
自行编制导入功能
注意:1.单位自行编制文件需为.xls格式;
系统显示参保人的相关信息。
勾选要变更项目,并在变更内容下录入正确信息,点击保存。
点击提交(如果还有要变更项,可按照上述步骤继续做变更,保存)
变更成功。
(六).职工上年工资收入申报
申报方法:
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

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表(表一
)
填报日期: 2014 年 04 月 18 日
缴费所属期: 2014 年 04 月
凭证序号: 2014040645008725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填表人:
说明:
1. 本表不适用于有公务员参保人的缴费单位。
2. 每一缴费年度(当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工资上、下限以市政府每年的文件公告为准,当年缴费工资上、下限可向劳保部门12333查询。
申报应缴费工薪额取整到十元。
3.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以统计局每年的文件公告为准,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可向人社部门12333查询。
4. 本月平均缴费工资水平=本月应缴费工薪总额÷综合费率参保人数。
5. 基本医疗保险=综合费率参保人数×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充医疗保险=综合费率参保人数×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
6. 本单位参加医疗保险类型:(1)基本医疗保险+ (3)基本医疗保险+(4)基本医疗
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险”的缴费单位其申报人数必须与综合费率参保人数一致。
7.本表人数与工资额是否与上月相符:
8.。
(员工福利待遇)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填表说明精编

(员工福利待遇)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填表说明《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填表说明《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是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内,经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退休核准部门退休核准通过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凭证。
壹、《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的分类《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按照不同的退休人群分别使用不同的表式在付标题注明,共分为五种:壹次性:适用于不满足按月支付条件的,壹次性支付养老补偿金和个人帐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参加了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
转制单位:适用于事业单位转制进入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员。
117号:适用于1998年1月1日后由机关事业单位转入企业的人员。
普通:适用于非上述四类以外的人员(含1998原行业移交人员)。
二、填写《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的具体要求由申报单位填写《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
根据申报退休人员的职工档案、《个人缴费情况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如实按照《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的项目逐项填写清楚。
申报单位在申报职工退休时,《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作为申报退休的凭证,申报单位在填写好该表后,须签署申报意见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有上级主管单位,也须有主管单位签署申报意见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经劳动保障退休核准部门退休核准通过后,劳动保障退休核准部门在《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上签署核准意见且加盖公章生效。
成为职工退休的最终依据。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壹式六份分别留存在:退休核准部门、社保经(代)办部门、医保经办部门、申报单位(俩分,其中壹份须装入退休人员本人的档案)、退休人员本人。
对退休核准结果不服的可在退休核准之日60天内,向核准部门的上壹级行政部门或同级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核准部门所在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各栏目的填写1、“单位名称”填写申报退休单位全称。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申报范围:1、产前检查医疗费用;2、门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3、在外埠发生的产前检查、门诊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4、住院计划生育手术前的门诊相关检查医疗费用。
申报材料:产前检查费用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原件1份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原件2份3、收费票据原件4、检查、某某某等费用明细原件5、处方底方原件6、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1份7、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1份或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复印件1份8、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复印件1份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复印件1份(材料7、8二选一)9、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10、死亡证明或流产证明复印件1份拓展:定义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参保人群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费用缴纳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北京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0%缴纳生育保险费;广州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5%缴纳生育保险费。
制度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在劳动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对生育的职工妇女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国家通过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为生育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待遇,保障其身体健康,并为婴儿的哺育和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生育保险对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保护作用。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14表)指标解释

《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指标解释1.组织机构代码: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核发的代码,如参保单位无赋码资格的,由社保经(代)办机构赋予替代码,为必录项。
2.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有关规定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编码,单位应如实填写,为必录项。
3.序号:自然数的排序号,由参保单位依序填写。
4.姓名:同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为必录项。
5.性别:与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内容一致。
6.公民身份号码:参保人员填写经公安机关核发的18位公民身份证号码(以户口簿内容为准),为必录项。
7.缴费人员类别(代码项):依据参保人员实际情况,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进行填写,为必录项。
参见京劳社统保险6表。
8.参加险种:根据职工应参加的险种选择划“√”,为必录项。
单位类型为企业、自收自支事业、民办非企业、城镇集体的单位必须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选择参加生育保险的外埠人员必须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单位类型为全额事业的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除外)必须参加失业、工伤保险,合同制工人必须参加养老保险;单位类型为差额事业的单位必须参加失业、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同制工人必须参加养老保险;单位类型为社会团体、基金会的单位必须参加失业、工伤和医疗保险;其他单位按照相关批准的文件参加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按政策规定应参加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9.申报月均工资收入(档次):月工资收入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列入统计范围内实际发放的上一年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档次指在职介、人才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按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或社会平均工资的固定比例选择的当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档次。
在职人员为必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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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表格中带*号报)
上年职工年工资与生活费总额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不在岗职工年平均生活费 (元)
(万元) 上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上年不在岗职工生活费总额
(万元) (万元)
(元)
单位负责人: 单位经办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社保经(代)办机构经办人员(签章): 社保经(代)办机构(盖章): 核定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填报单位(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 序号 甲 *姓名 乙 性别 丙 *公民身份号码 丁 *缴费人员 类别 戊 *参加险种 养老 1 失业 2 工伤 3 生育 4 医疗 5 *申报月均工 资收入\档次 (元)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