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管理办法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办法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健康运行,制定本规定办法。
本规定办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和单位所有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设备缺陷:指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能满足其设计功能要求,或存在对职工安全、设备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现象。
2.设备缺陷管理:指对设备缺陷进行识别、处理、记录、分析和评估的过程。
第二章设备缺陷管理流程第四条设备缺陷识别1.职工可以通过提出设备缺陷通报、开展安全检查等途径识别设备缺陷。
2.职工应当积极参与设备缺陷识别工作,并及时向设备管理人员或上级主管报告。
第五条设备缺陷处理1.设备管理人员或上级主管应当对职工提出的设备缺陷通报及时进行处理,并安排相应的维修、更换等工作。
2.在设备缺陷处理过程中,应当注意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
3.若设备缺陷无法立即处理,需采取措施防止因此引起的事故,同时向相关职工告知相关安全风险。
第六条设备缺陷记录1.设备管理人员或上级主管应当建立设备缺陷记录,并在整个设备缺陷处理过程中进行记录、跟踪和更新。
2.设备缺陷记录中应当包括设备缺陷的基本信息、处理过程中采取的措施、处理结果等内容。
第七条设备缺陷分析1.设备管理人员或上级主管应当对设备缺陷记录进行分析,找出设备缺陷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2.对于存在多次发生的设备缺陷,应当进行深入分析,防止再次发生。
第八条设备缺陷评估1.设备管理人员或上级主管应当对设备缺陷的处理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职工。
2.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需要采取更进一步的措施,将前一次处理中未完全解决的问题及时补救完善。
第三章设备缺陷管理措施第九条设备维护保养1.设备维修人员应当按照设备维护保养要求进行工作,防止设备出现缺陷。
2.设备维修人员应当及时提出维护保养建议,并跟踪、落实各项建议。
设备设施缺陷管理办法

设备设施缺陷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设备、设施缺陷管理,全面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缺陷,尽快消除隐患,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安全、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缺陷分类电力设备(简称设备)和建(构)筑物(简称设施)发生了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者称为有缺陷设备。
缺陷分为紧急(危急)缺陷、重大缺陷、一般缺陷。
紧急缺陷:指严重威胁主设备安全运行及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出力降低和影响对外输送电力不得不立即处理的重大缺陷。
重大缺陷:指暂不影响设备继续运行,但对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或人身安全有一定的威胁,继续发展亦将导致停止运行或损坏设备,需停运或降低出力才能消除的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指不需要停用主设备或降低出力就可以消除的设备缺陷及不影响主设备正常运行的一般缺陷。
二、缺陷管理1、设备设施缺陷记录的建立①在生技科、运行车间、检修车间、水工车间及运行车间中控室、机械值班室、水工水文值班室(汛期)分别设立设备、设施缺陷记录。
②《设备设施缺陷记录》应按顺序正常填写,每月底(×月前),各车间应将记录整理交到生技科,新月份另起一页填写。
每月底,生技科应对各车间交来的《设备设施缺陷记录》进行整理、归类、分析、建档。
③《设备设施缺陷记录》的“缺陷内容栏”须写明设备缺陷部位及异常现象。
④《设备设施缺陷记录》的“接通知人栏”由运行当班人员填写,接到消缺通知的检修人员的姓名和时间必须填写清楚。
⑤《设备设施缺陷记录》的“缺陷处理情况栏”须写明该缺陷的简要处理情况。
2、设备设施缺陷的发现和登记①运行值班人员、水文值班人员及车间管理人员应按照《巡回检查制度》及车间有关规定对所管辖设备、设施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缺陷,经当班班、值长确认后,填入《设备设施缺陷记录》。
②检修维护人员发现设备、设施缺陷后,应立即通知运行值班人员(水文值班人员),经当班班、值长确认后,由运行、水文值班人员将缺陷情况填入《设备设施缺陷记录》,但是“缺陷发现人”一栏应如实填写发现人的姓名及时间。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医疗缺陷。
因此应加强医疗缺陷的管理,减少和避免并发症、医疗意外的发生,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医疗安全。
为加强对医疗活动中医疗缺陷的管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医疗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疗缺陷主要是指医疗、护理、服务及管理过程中的不完善,而形成的质量不足或服务不满意。
根据判定角度不同可分为自查缺陷、投诉缺陷和鉴定缺陷。
医疗缺陷分为轻度缺陷、中度缺陷、重度缺陷。
二、医疗缺陷的预防及报告
各科室应加强对医务人员进行依法执业的教育与培训;在医疗活动中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加强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管理,努力提高医疗服务技术水平,执行防范、处理医疗缺陷的规定与预案,加强内部质量评价,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对重度医疗缺陷、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及医疗事故应严格贯彻执行《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逐级进行报告。
三、医疗缺陷的处理
未引起医疗纠纷的自查缺陷,按照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和质量改进处理程序、规定进行处理;根据缺陷的等级、情节、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分别给予点名批评、通报批评、警告等行政处分。
引起医疗纠纷的投诉缺陷按医疗投诉处理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如果是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个人必须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金。
情节严重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暂停责任人的执业许可;构成医疗事故罪的,给予开除公职的处分。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设备缺陷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更好地管理设备缺陷,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转,提升工作效率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机构设备缺陷管理机构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成,负责设备缺陷的识别、记录、分析和解决,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三、设备缺陷识别1. 设备缺陷的识别可以通过定期检查、日常维护和使用中出现问题等途径进行。
2. 在设备缺陷识别过程中,应仔细记录设备的缺陷现象、出现时间、出现地点等信息,并进行详细的描述。
并及时向设备缺陷管理机构报告。
四、设备缺陷记录1. 设备缺陷管理机构应建立设备缺陷记录表,对每一次设备缺陷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设备信息、缺陷现象、处理方式等。
2. 设备缺陷记录表应定期汇总,并进行分析和总结,以便及时发现设备缺陷的规律和原因,并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
五、设备缺陷分析1. 设备缺陷管理机构应根据设备缺陷记录表的内容进行分析,找出设备缺陷的原因和解决方法,并进行分类和归档。
2. 设备缺陷分析应进行全面、深入,充分了解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和使用规范,以便更好地解决设备缺陷问题。
六、设备缺陷解决1. 设备缺陷管理机构应根据设备缺陷分析的结果,制定相应的设备缺陷解决措施,并指定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
2. 设备缺陷解决措施应包括维修、更换配件、升级更新等,确保设备缺陷得到有效解决,并及时跟进设备的工作情况。
七、设备检修和维护1. 设备缺陷管理机构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包括日常维护和定期大修等。
2. 设备检修和维护的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包括设备的清洗、润滑、磨损部件的更换等,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八、设备缺陷培训1. 设备缺陷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设备缺陷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设备缺陷的识别和解决能力。
2. 设备缺陷培训的内容应包括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和使用规范、设备缺陷的识别和解决等。
并通过实际操作和案例分析,提高对设备缺陷的应对能力。
九、设备缺陷监督和考核1. 设备缺陷管理机构应定期对设备缺陷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及时调整和完善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电力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湖北省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提高湖北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设备管理水平,及时、准确掌握设备缺陷信息,为设备状态评价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基础信息,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职责、管理内容、监督考核等内容。
第三条设备缺陷是指运行或备用的设备发生了威胁设备和人身安全、影响经济运行、降低健康水平、影响设备载荷能力或寿命,以及造成电能质量不合格等异常现象,需进行处理的内容。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省公司所属各单位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省公司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设备管理职责作为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输变配电设备缺陷管理标准;负责输变配电设备缺陷管理;有针对性地制定反事故措施;定期汇总发布缺陷信息。
第六条基建部负责协调处理基建工程投产一年内的设备缺陷。
第七条各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是缺陷管理的责任主体,同时也是设备缺陷管理的执行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第八条省电科院等各专业技术支撑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协助省公司运维检修部等各职能部门开展设备缺陷定性、统计分析、处理情况跟踪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缺陷填报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处理及时性等工作。
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九条缺陷管理包括从缺陷的发现、建档、消除、验收等全过程的闭环管理。
第十条设备缺陷按照对电网运行的影响程度,分为危急、严重和一般三类:(-)危急缺陷是指设备或建筑物发生了直接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缺陷,否则,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二)严重缺陷是指对人身或设备有重要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尽快处理的缺陷。
(三)一般缺陷是指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设备缺陷及性质一般,程度较轻,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的缺陷。
第十一条设备缺陷管理实行分级、分层的管理原则。
省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建立或明确本单位设备缺陷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设备缺陷管理责任人。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医疗缺陷是指医疗机构在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发生的错误、疏忽、过失等导致患者损害的行为或结果。
为了保护患者的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各级政府制定了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医疗缺陷管理办法进行详细介绍,全文长度为1200字以上。
一、医院责任:医院是医疗活动的实施者,在医疗缺陷管理中承担重要责任。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医疗行为。
一旦发生医疗缺陷,医院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患者的权益。
医院还应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医患纠纷,减少不良影响。
二、患者权益保护:医疗缺陷给患者造成了伤害,因此也要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患者有权获得合理的医疗服务和质量保障,有权知情、选择、同意或拒绝医疗行为。
对于医疗缺陷,患者有权投诉、举报,并要求医院进行赔偿。
三、医疗缺陷处理机制:医疗缺陷处理机制是指在发生医疗缺陷时如何进行处理的具体规定。
医疗缺陷处理机制应包括医疗缺陷的申报、鉴定、赔偿等环节。
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缺陷的处理工作。
同时,要建立医疗纠纷调解仲裁机构,解决医患之间的争议。
四、处罚制度:对于涉及医疗缺陷的责任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医疗缺陷导致患者死亡、重伤、感染等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应承担刑事责任。
医院也可能面临经济处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此外,还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五、法律保护:医疗缺陷管理办法还要求加强法律保护,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医院应严格执行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医疗道德规范,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政府也要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医疗乱象。
六、宣传教育:医疗缺陷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患者的知识水平。
医疗机构应通过多种形式,向患者普及医疗知识、讲解医疗风险,提高患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政府也要加大对医疗缺陷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对医疗缺陷的认识。
总结起来,医疗缺陷管理办法是为维护医疗秩序,保护患者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发电企业缺陷管理办法

XX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缺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所属发电单位缺陷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缺陷管理重在通过提高设备检修、维护质量,降低设备缺陷的发生率;通过提高设备消缺质量,减少设备缺陷的重复发生率;通过规范缺陷消除工作的管理程序(包括缺陷的提出、消除、验收、评价、分析、预防、控制、统计、考核等),提高防控设备故障能力.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缺陷分为设备缺陷和设施缺陷,是指影响机组主辅设备、公用系统安全经济运行,影响建、构筑物正常使用和危及人身安全的异常状态和异常现象,如设备的振动、位移、摩擦、卡涩、松动、断裂、变色、过热、变形、异音、泄漏、缺油、不准、失灵,建、构筑物设施和附件的损坏、安全、消防和防洪设施损坏,以及由于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等.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零、一、二、三、四类,其中零、一、二、三类缺陷主要指设备缺陷,四类缺陷主要指非设备性缺陷。
1。
零类缺陷即紧急缺陷,是指危及主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如不及时消除或采取应急措施,在短时间内将造成停机、停炉、甚至全厂停电或威胁人身安全的缺陷;2. 一类缺陷是指威胁安全生产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机组正常出力或正常参数运行,属于技术难度较大,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必须通过技术改造、更换重要部件或更新设备,通过机组大小修才能消除的缺陷;3. 二类缺陷是指系统无备用设备需在计划检修中才能消除的缺陷,该缺陷不影响设备出力和以正常参数运行,但有危及机组正常运行的可能,需要倒系统运行或必要时需停机停炉后在短时间内就可消除的缺陷;4。
三类缺陷是指发电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时不影响机组出力或负荷曲线,属于可随时消除的缺陷;5. 四类缺陷是指非生产设备缺陷,主要指建、构筑物等非生产设施缺陷,主要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以外,对机组、设备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不会构成直接影响的缺陷,包括:建、构筑物(门窗,给排水、屋顶、地面、设备基础等)、一般照明(不含生产现场照明)、卫生间、设备标牌、保温油漆等缺陷;6. 重复缺陷是指同类设备或设施在厂家规定或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7。
变电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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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一、为了及时发现、消除设备缺陷,加强对设备缺陷的管理,
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所属的各个生产部门的缺陷管理及与
发电设备有关的安全设施,以及生产场所的道路、排水设备的缺陷管理。
三、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组织消除,一般应做到“小缺陷不过
班、大缺陷不过天”。
四、能及时消除的缺陷,影响较大者必须制订加强监督的措施,
并严格执行,防止缺陷继续扩大。
五、已发现缺陷要进行分析,做到“发现一点、全面检查、加强
预见、争取主动”。
六、加强缺陷管理,认真消除“七漏”(漏水、漏风、漏汽、漏油、
漏煤、漏灰、漏气),把设备泄漏率控制在最低,系统总泄漏率控制在最低。
七、为提高检修质量,做到修一保一,消除“七漏”,各车间
应制订相应的消除“七漏”考核办法,促进本办法的实施。
八、运行班设有“缺陷记录本”以供运行、检修专责人登记、查阅本专责区域的设备缺陷;对暂时无法消除的设备缺陷应安排适当机会消除或大、小修中消除。
第一章设备缺陷的各级管理职能
第一条值长室:
(一) 值长对威胁机组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应及时向项目部经理汇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并做好记录。
(二) 对各运行班组发现的设备缺陷,应查明情况,采取措施,并积极创造条件使检修人员及时进行消除。
(三) 负责督促检修班组及时安排消缺,监督运行班组严格执行消缺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检修人员:
(一) 各车间主管检修的主任和技术员应每天查阅缺陷登记本,了解设备缺陷及消缺情况,并按轻重缓急安排有关班组及时消除。
负责限定消缺时间和监督消缺质量,负责审查检修交待,对必须停机才能消除的缺陷,应在记录本中签署意见和姓名,并且采取防止缺陷扩大的措施。
(二) 检修班长或班组技术员
1.应每天到现场检查所辖设备的缺陷情况,查询缺陷记录本,并根据车间领导的指示安排本班人员及时消缺,监督消缺质量。
2.根据缺陷登记情况,在本班设备缺陷登记簿上做好记录,重大设备缺陷的处理应记入设备检修台帐。
3.布置消缺工作时应向消缺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消缺工作结束后及时联系运行值班人员共同验收,详细交待消缺情况,并督促运行人员及时办理缺陷验收手续。
4.应定期检查设备并督促设备专责人员对所辖设备的定期
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及时安排消除并在设备缺陷登记簿上登记,对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应汇报车间主任,同时做好防止缺陷扩大的措施并确定消除时间。
(三) 设备专责人
应定期检查所辖设备,了解设备健康状况,认真做好设备缺陷记录及消缺记录,做好设备缺陷的诊断工作,做到对自己所辖设备心中有数。
及时完成消缺任务,确保消缺工作质量。
第三条安教科:
(一) 安教科是设备缺陷管理的安全监督部门,主任及运行监察人员应每天深入现场了解设备缺陷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对重大缺陷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应会同生技科共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二) 对影响安全生产或降低设备出力及构成事故后果的重大缺陷应组织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提出考核意见。
第四条生技科:
(一) 生技科是设备技术管理部门,生技科科长、专工应每天检查所辖设备的运行情况,查阅缺陷记录及设备情况,协助专业组织重大缺陷的消除工作。
督促专业搞好缺陷的技术管理工作,对必须停机才能消除的缺陷应协助专业技术人员制订相应的防止事故扩大的技术组织措施,做好消缺安排工作。
(二) 生技科科长在发电设备计划检修前应组织各专业对设备缺陷进行检查,并根据各专业和各专工提出的设备缺陷情况做出检
修消缺安排。
第二章考核与奖励
第五条考核制度
(一) 各车间应对各检修班组的消缺率、及时率、复现率进行内部考核。
(二) 各车间应对各运行班组的通知及时率、登记正确率进行内部考核。
(三) 生技科根据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有权对各个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考核,对于由于本人责任而造成缺陷扩大化、人身和设备损坏等二类以上障碍者,生技科有权向公司、项目部提出人事和经济考核制裁的建议。
第六条对及时发现或积极消除重大缺陷,从而避免人身伤亡和重大设备损坏者,安教科、生技科有权建议领导给予表彰和奖励。
本办法由生技科负责解释,自三月一日起执行
附则
附录:
设备缺陷月完成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批准: 审核: 填表:
缺陷统计的有关说明:
A1 缺陷的定义
缺陷是指运行和备用中的设备与系统及生产设施发生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经济、文明生产的异常现象;设备、系统、生产设施及其功能、性能与设计不符合以及达不到企业管理要求(即不符合达标标准、创“无泄漏”标准)的设备、系统及生产设施问题。
A2 泄漏的定义
泄漏是指设备、系统中的工作介质及设备所有动、静密封系统中的渗漏、内漏、向外泄漏的现象(为了创“无泄漏”并明确规定渗就是漏)就是缺陷(三管泄漏不包括在内)。
A3 缺陷的分类
A类:影响人身或设备安全,可能造成主、辅设备跳闸或降低出力以及严重影响经济运行和文明生产,但不需要停主机或辅机处理的重大缺陷。
B类:同上,但需停主机或辅机处理。
C类:影响机组运行的经济性和文明生产的一般缺陷。
A4 统计方法
及时(登录)消除的缺陷
及时率=×100%
缺陷总数
己消除的缺陷
消缺率= ×100%
缺陷总数
复现的缺陷
复现率= ×100%
己消除缺陷总数
登记缺陷的正确数
登记正确率=——————————×100%
缺陷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