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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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缺陷识别与归类:考核人员需要能够准确地识别设备的缺陷,并能将其归类为不同的类型,如机械故障、电气故障、软件故障等。

2. 缺陷记录与报告:考核人员需要能够准确地记录设备的缺陷信息,并能够编写详细的缺陷报告,包括缺陷的描述、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等。

3. 缺陷分析与评估:考核人员需要能够分析设备的缺陷产生原因,并能够评估其对设备正常运行的影响程度,以及修复缺陷所需的时间和成本。

4. 缺陷修复与验证:考核人员需要能够有效地组织缺陷的修复工作,包括安排维修人员、调配所需的材料和工具等,并能够验证修复效果是否符合预期要求。

5. 缺陷预防与改进:考核人员需要能够通过分析缺陷的发生情况,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并能够推动设备缺陷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6. 工作效率与团队合作:考核人员需要能够高效地完成缺陷管理工作,并能够与团队成员紧密合作,共同完成设备缺陷管理任务。

在考核过程中,可以通过考核人员的实际操作、口头答题和书面考核等方式来评估其对设备缺陷管理的能力水平。

考核结果
可以以合格或不合格的形式进行评定,并可以根据每个人的考核结果,为其制定个人发展计划,以进一步提升其设备缺陷管理能力。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设备缺陷管理是企业维护设备良好运行的关键环节,为了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转,削减设备故障带来的损失,需要建立一套科学严密的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

该考核细则可以对企业设备缺陷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估和监督,引导企业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升设备维护水平。

二、考核内容1、设备缺陷分析情况:考核设备缺陷分析的全面性、精准性和时效性,对企业在设备缺陷分析方面做出的表现做出综合评定。

2、设备缺陷防备情况:考核企业到位的设备维护防备措施,检查企业是否依照阅历和数据建立健全设备缺陷防备措施。

3、设备缺陷处理情况:考核企业设备缺陷处理的全面性、适时性、有效性和规范性,以及针对重点缺陷的紧急处理是否到位。

4、设备作业规程及操作规范情况:考核企业订立和执行设备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的制度和落实情况,要重点检查是否规范、严格,以及是否适应实际情况的需要。

5、设备缺陷改善情况:考核缺陷改善计划的订立与执行情况,要重点检查企业针对设备缺陷的改善计划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三、考核方法1、定期考核。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设备缺陷管理考核小组,定期对企业的设备缺陷管理情况进行考核,最好每半年或一年完成一次考核。

2、考核标准。

考核小组应订立出有关设备缺陷管理的考核标准,对企业的设备缺陷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量化。

3、考核指标。

考核小组应依据考核标精准定考核指标,对企业的设备缺陷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估。

考核指标应当包括了对设备缺陷分析、防备、处理、作业规程以及缺陷改善计划的综合评估。

4、考核结果。

考核小组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负责人,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企业设备缺陷管理的紧要参考依据。

企业应依据考核结果适时调整和改进设备缺陷管理的措施,提高设备运行水平和效率。

四、考核标准1、设备缺陷分析情况:(1)缺陷分析方案全面性和精准性;(2)缺陷分析方案的时效性和可行性;(3)缺陷分析方案的实施过程和结果。

2、设备缺陷防备情况:(1)缺陷防备措施的落实情况;(2)防备对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3)防备对策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范文(二篇)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范文(二篇)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范文一、引言设备缺陷管理是企业运营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对保障生产安全和提高生产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和技能水平,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二、考核目标1. 确保设备缺陷的及时汇报和处理,防止因设备缺陷引发的事故和故障;2. 提高员工对设备缺陷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其设备缺陷管理能力;3. 促进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与沟通,建立良好的设备缺陷管理机制。

三、考核内容1. 设备缺陷的发现和汇报a. 考核员工能否主动观察和发现设备缺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异常声音、异味、震动等;b. 考核员工能否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主管或相关部门汇报设备缺陷,包括缺陷的具体情况和影响程度。

2. 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整改a. 考核员工能否积极参与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整改工作,包括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故障排查和修复;b. 考核员工能否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及时报告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和整改结果。

3. 设备缺陷管理的改进与提升a. 考核员工能否主动提出设备缺陷管理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如优化设备维护计划、提升设备质量等;b. 考核员工能否参与设备缺陷管理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设备管理技能和知识水平。

四、考核标准1. 设备缺陷的发现和汇报a. 能够主动观察和发现设备缺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异常声音、异味、震动等;b. 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主管或相关部门汇报设备缺陷,包括缺陷的具体情况和影响程度。

2. 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整改a. 能够积极参与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整改工作,包括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故障排查和修复;b. 能够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及时报告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和整改结果。

3. 设备缺陷管理的改进与提升a. 能够主动提出设备缺陷管理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如优化设备维护计划、提升设备质量等;b. 能够参与设备缺陷管理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设备管理技能和知识水平。

五、考核流程1. 考核前期准备:制定考核计划和细则,明确考核目标和内容,并向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2. 考核实施阶段:组织员工进行设备缺陷管理考核,采取实地观察、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考核数据;3. 考核结果分析: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确定员工的优秀、合格或不合格等评定;4. 考核反馈与改进:根据考核结果向员工反馈,并提出改进建议,督促员工改正不足和提升能力。

2023年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

2023年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

2023年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设备缺陷管理是企业正常运营的基础,为了提高员工的缺陷管理能力和意识,确保设备的稳定和安全运行,制定本考核细则。

通过对员工的缺陷管理水平进行评估,以促进其个人能力的提升,同时也为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二、考核内容1. 缺陷发现能力考核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设备缺陷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观察力、细致程度、主动性等。

2. 缺陷报告准确性考核员工对发现的设备缺陷进行准确的描述和报告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缺陷类别、缺陷程度、缺陷影响等。

3. 缺陷分析和解决能力考核员工对发现的设备缺陷进行分析和解决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分析缺陷原因、制定解决方案、推动解决方案的实施等。

4. 缺陷修复效果评估考核员工对设备缺陷修复后的效果进行评估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对修复后设备的测试和检验、对修复效果的跟踪和记录等。

5. 缺陷管理宣传和培训考核员工在缺陷管理宣传和培训方面的能力和贡献,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宣传资料、组织培训活动、提供咨询和指导等。

三、考核标准1. 缺陷发现能力优秀:能够主动发现设备缺陷,并及时上报,发现的缺陷数量和严重程度高于平均水平。

良好:能够主动发现设备缺陷,并及时上报,发现的缺陷数量和严重程度达到平均水平。

一般:较少主动发现设备缺陷,发现的缺陷数量和严重程度低于平均水平。

待改进:几乎不主动发现设备缺陷。

2. 缺陷报告准确性优秀:对发现的设备缺陷能够准确描述和报告,包括缺陷类别、缺陷程度、缺陷影响等,报告内容完整详细。

良好:对发现的设备缺陷能够基本准确描述和报告,报告内容较为完整。

一般:对发现的设备缺陷描述和报告不够准确,报告内容不够完整。

待改进:对发现的设备缺陷基本不进行描述和报告。

3. 缺陷分析和解决能力优秀:能够对发现的设备缺陷进行深入分析,找出根本原因,并制定有效解决方案,推动解决方案的实施。

良好:能够对发现的设备缺陷进行一定程度的分析,找出问题所在,并制定可行的解决方案。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xg)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xg)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一、总则1、为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保证机组安全经济、连续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2、设备缺陷管理归口考核部门为安全监察机构,逐月对统计上报的设备缺陷进行考核。

(公司MIS系统启用后进一步完善本考核细则。

)二、考核程序及方式发电运行部、技术支持部、燃料管理部、物业管理部应于每月第四个工作日之前,将上月缺陷的发生和消除情况,分别如实统计上报安全监察机构,由安全监察机构根据上报情况及实际掌握的情况予以审核。

三、设备缺陷分类1、重大缺陷:系指直接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不及时处理将会导致停机、停炉、停电(停母线或线路)、停系统或减发电出力的缺陷。

2、一般缺陷:系指重大缺陷以外的所有缺陷。

3、修缮项目参照一般缺陷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一)、凡当月存在的未消除的缺陷,应逐条上报未消除原因。

无正当理由未消除的缺陷,每条扣责任部门50元。

(二)、设备缺陷消除后30天内,同种缺陷重复出现,每增加一次,一般缺陷扣责任部门50元,重要缺陷扣责任部门100元。

(三)、凡需机组或设备停役才能安排消除的缺陷不予考核,但必须经生产调度会决定(节假日期间经值长初步认定,至工作日,生调会再决定)。

(四)、机组停役后,事先安排的消缺任务至机组启动时仍未完成的(经公司许可等特殊原因除外),每条扣责任部门200.00元。

(五)、一般缺陷的消缺工作按《公司设备缺陷管理程序》执行。

违反管理程序者,每条扣责任部门50元。

(六)、对运行人员的考核1、当班未及时发现设备明显缺陷(以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为准)被其他部门人员巡视发现,每次扣责任部门50.00元。

2、不积极配合检修人员消缺,以至延误处理时间,造成缺陷扩大或损失但未构成二类障碍的,每次扣责任部门100.00元。

3、本月未消除且有明确交待的缺陷又重复填写缺陷通知单,每次扣责任部门50.00元。

4、不积极配合消缺验收或因设备泄漏影响其它设备正常运行而未积极采取措施的,每次扣责任部门50.00元。

缺陷管理考评细则

缺陷管理考评细则

设备缺陷管理考评细则一、缺陷的定义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将热电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零、一、二、三、四类,其中零、一、二、三类缺陷主要指设备缺陷,四类缺陷主要指非设备缺陷。

1、零类缺陷:即紧急缺陷,指危急主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如不及时消除或采取应急措施,在短时间内将造成停机、停炉、甚至全厂停电或威胁人身安全的缺陷。

2、一类缺陷:指威胁安全生产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机组正常出力或按正常参数运行,属于技术难度较大,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必须通过技术改造、更换重要部件或更新设备,通过机组大小修才能消除的缺陷。

3、二类缺陷:指威胁安全生产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机组正常出力或按正常参数运行,需要等到设备或系统退出运行、机组减负荷或需停机停炉后在短时间内就可消除的缺陷;重要辅助设备主要参数超出标准设计值被动停运失去备用。

4、三类缺陷:指发电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时不影响机组出力或负荷曲线,属于可随时消除的缺陷。

5、四类缺陷:对机组工艺设施、设备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不会构成直接影响的缺陷,包括:地面积水、积油、脚手、一般照明、设备标牌、保温等缺陷。

二、缺陷处理的时间要求1、零类缺陷:自缺陷接收起24小时内,应消缺结束。

2、一类缺陷:需在停机或大小修中处理,一般在一年之内消除。

可消缺的自缺陷接收起24小时内,应消缺结束。

3、二类缺陷:自缺陷接收起24小时内,应消缺结束。

4、三类缺陷:自缺陷接收起120小时内,应消缺结束。

5、四类缺陷:自缺陷接收起120小时内,应消缺结束。

6、密封点缺陷:自缺陷接收起120小时内,应消缺结束。

6、对发现的零、一、二类缺陷,值长及时通过生产系统短信发至相关人员。

三、设备缺陷统计消缺率本月二类以上设备缺陷消除率=未消除缺陷数二类设备缺陷数和历史一本月发生的零除历史缺陷数二类缺陷数和本月已消本月已消除零、一、、、×100%; 本月三类设备缺陷消除率=数陷数和历史未消除缺陷本月发生的三类设备缺数和本月已消除历史缺陷本月已消除三类缺陷数×100%; 本月四类缺陷消除率=数陷数和历史未消除缺陷本月发生的四类设备缺数和本月已消除历史缺陷本月已消除四类缺陷数×100%; 本月密封点缺陷消除率=数陷数和历史未消除缺陷本月发生的四类设备缺数和本月已消除历史缺陷本月已消除四类缺陷数×100%; 四、设备缺陷消除率的考核1一类缺陷缺陷消除率应达到100%,主要辅助设备失去备用,威胁安全生产经济运行,4~8小时-0.4分,8~16小时-0.6分,16~24小时-0.8分,24小时及以上1分。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办法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办法

临沂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编制审核 _____________批准 _____________临沂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2008-1-10编制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1.目的本办法以《临沂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为基本准则,强化其功能,界定其职责;激励职工的积极性,是本办法的初衷。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设备缺陷的考核,其它非生产设备缺陷可参照本办法实施。

3.考核范围3.1 运行或备用中的各类设备缺陷的检查和消除工作。

3.2 运行登记的设备缺陷的流转情况。

3.3试验、专项检查及重点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的流转情况。

3.4 生产调度会上指令消除缺陷的执行情况。

3.5 一类、二类、三类及七漏等缺陷的消除的安排情况。

3.6 设备缺陷月报中各单位的指标完成情况。

3.7 必须经过停主设备、机组及公用系统才能消除的缺陷,经批准消除时,按时按质消除情况。

4.考核标准4.1运行或备用中的设备,凡有异常或设备缺陷,运行人员应能发现而未发现,根据设备缺陷的性质分别作如下考核:一类设备缺陷每项扣200元。

二类设备缺陷每项扣100元。

三类设备缺陷每项扣50元。

4.2 运行值班人员工作中发现了设备缺陷而未进行缺陷单填写,按未发现考核。

4.3 设备缺陷单填写不清楚;部位应可能明确而不明确;检修交待不清楚,漏项等,每项扣10元。

4.4未及时到场消缺和未在核定的消缺期限内完成消缺工作,为消缺不及时,每项每日扣20元。

4.5 设备缺陷项目填入设备缺陷单后一个工作日内无响应,按设备缺陷性质考核责任部门:一类设备缺陷每项扣200元。

二类设备缺陷每项扣100元。

三类设备缺陷每项扣50元。

4.6工程部未及时派人消除缺陷,无特别原因延误消缺工作的,每项扣50元,造成影响的加倍考核。

因缺陷牵涉到几个专业时,未转给其它专业(部门),延误消缺工作,未转出专业(部门)按消缺不及时考核。

专职工程师应督促检修人员对一、二类及重大设备缺陷的消缺工作,因督促不力延误消缺工作的每项扣20元。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经营责任制实施办法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设备缺陷管理考核实施细则1.依据莱城发电厂《设备缺陷管理标准》2.考核内容与标准2.1设备缺陷处理2.1.1 运行人员应及时检查发现并正确登录设备缺陷,在两个小时内将发现的设备缺陷输入微机,急待处理的缺陷应先联系有关班组处理再输入微机。

当值应发现而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未及时.正确登录)的缺陷,一般缺陷每条扣运行部50元,联责生产技术部策划员10元,重大缺陷每条扣200元,联责生产技术部策划员40元。

被生产管理部室专工及以上人员发现的缺陷,每条扣运行部50元,联责策划员10元。

2.1.2缺陷登录不准确或重复,每条扣责任部门50元。

2.1.3每发现一条一.二类缺陷奖励发现人员10元;每发现一条需破坏主要辅机设备备用才能消除或需切换设备.隔离系统才能消除.需生活系统停电.停气.停水才能消除的或其他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奖励发现人员2元。

2.1.4对影响机组安全运行和可能导致改变机组运行方式的重大缺陷,运行人员未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每次扣200元;未立即采取防止设备损坏和故障扩大的措施,每次扣100~500元。

2.1.5在缺陷管理中,非法使用他人的用户名和密码故意修改,以逃避考核的,每条扣责任部门1000元。

2.1.6设备管辖部门接到运行人员消缺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做到白天15分钟.夜间30 分钟)组织消缺,每迟到一次扣责任部门100元;1小时内不到者,每次扣部门负责人100元,并加扣责任部门500元。

2.1.7设备消缺应按照“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重要缺陷连续干”的原则来处理。

缺陷限定消除时间为24小时。

未经批准不按期消除者,每条缺陷扣责任部门100元,每超过8小时在原考核的基础上加扣100元,以此类推。

2.1.8设备消缺过程中,需相关专业配合的工作,相关专业应积极配合,并按规定时间完成,否则扣配合部门100元。

同一系统发生原因不明缺陷,各相关部门应积极检查处理分管部分,因推诿.扯皮而影响及时消缺的,经认定后扣责任部门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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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加强设备可靠性管理, 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特制定本细则。

一、设备缺陷的定义范围设备缺陷是指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各种异常情况, 如振动、摩擦、卡涩、过热变形、变音、泄漏、不准、失灵、事故跳闸、无法启动等, 以及由于设备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

二、缺陷的分类1、一类缺陷:指必须停止机组运行的缺陷或者必须停止机组运行才能处理的缺陷。

2、二类缺陷:指在机组运行状态下就能消除而不立即消除将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或机组降出力运行才能处理的缺陷。

3、三类缺陷:是指不影响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 而在机组运行中就能消除的缺陷。

三、缺陷的记录1、单元控制室设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网控设电气专业缺陷记录本;化学净水室设化学检修、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除灰23米设锅炉专业、电气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启动炉设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电气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

2、单元控制室设《可靠性管理考核记录》, 由值长负责记录。

3、缺陷的记录由相应专业的运行班长或单元长负责确认、记录、联系。

对机组运行有影响的缺陷要及时汇报值长记录。

4、缺陷管理实行登记、电话通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运行发现缺陷应立即电话通知检修人员, 消缺延误者由值长视情况填入《可靠性管理考核记录》进行考核。

5、缺陷处理完后检修人员应会同运行人员到现场检查, 并一起在缺陷记录本上签字消缺。

6、《缺陷记录本》每月底由生产部专业专工负责更换, 并将未处理的缺陷转入新本, 收缴与保存由生产部专业专工负责。

四、考核标准l、不论白天、夜间检修班组在接到处理缺陷通知后, 白天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 夜间有值班人员的班组, 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 启动炉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启动炉缺陷由值长负责通知)检修人员末按要求时间到达现场, 每超过1分钟罚款5元, 值班人员脱岗, 加倍考核。

2、对危急机组安全运行的缺陷, 检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立即组织处理, 因检修原因不能处理或运行措施不利、不及时, 影响消缺, 按延误时间的5元/分钟考核责任单位。

3、运行人员记录缺陷时, 必须查明缺陷的情况, 落实到具体专业, 因运行人员对缺陷判定不明确, 影响缺陷处理的考核50元/项•次。

影响机组启动的按《可靠性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要求运行人员提报、记录、通知检修处理缺陷间隔时间不超过1小时, 否则每项.次考核5分。

4、检修车间内部分工不明确, 延误缺陷处理的加罚50元/项•次, 因厂部分工不明确, 由生产部负责协调处理, 生产部处理不及时, 考核50元/项•次。

5、每天早8:30分、晚15:30分之前(启动炉、除灰每天10点前)检修单位的专业负责人及生产部专业专工要分别检查缺陷记录, 在本专业缺陷记录本相应栏目内签字, 安排、督促、检查班组消缺情况, 否则每次扣10分。

由值长负责监督并提出考核建议。

6、每天早6点前由机、炉、电专业班长负责(外围专业由值长负责)对局域网上记录的所有缺陷进行刷新消项, 否则每次扣10分。

值长负责进行检查、监督, 并提出考核建议。

7、《缺陷记录本》更换不及时, 每次扣10分。

8、运行、检修人员巡视检查不认真, 应发现的缺陷未发现, 考核运行单位50元/项•次, 考核检修单位25元/项•次, 造成设备损坏或延误机组启动, 同时依据《设备可靠性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厂管理者发现的未登记缺陷, 除对检修、运行单位考核外, 考核生产部相应专业专工100元/项•次。

9、一个缺陷涉及到几个专业时, 由值长协调, 在缺陷不明没有值长许可的情况下有关专业的消缺人员不许离开, 否则按延误消缺考核。

10、处理缺陷过程中发生推委扯皮现象, 查出责任后, 对责任单位考核200元/项•次。

11、检修人员在处理缺陷的过程中, 发现该缺陷属其它专业, 应及时向值长说明, 得到值长同意方可消项, 并及时转到相应专业。

否则, 对责任单位考核50元/项•次。

12、三类缺陷必须在24小时内消除, 否则每项•次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超时未处理的缺陷, 要求值长了解掌握原因, 原因不清每次扣10分/项。

缺陷能在规定时间内消除但未消的, 考核车间主任10分, 生产部专业专工5分。

受到考核后, 仍不积极处理的, 逐日加倍累计考核。

13、因无备件暂无法处理的缺陷, 对责任单位以50元/项按天进行累计考核, 直到备件到货消项为止。

14、发生缺陷, 检修交待可以运行的, 经生产部专业专工确认, 可视为消项, 但因该缺陷造成设备损坏、影响负荷或机组停运等影响安全生产的事件发生时, 对检修单位按3倍考核, 同时生产部专业专工连带20%。

15、确因设备质量原因, 造成缺陷重复发生又无力解决的缺陷由生产部确认后, 可降低考核力度;若因运行人员操作不当, 造成缺陷重复出现, 考核运行人员。

16、未经验收的外围工程发生缺陷, 由施工单位负责消缺, 生产部专工监督, 列入工程管理考核, 验收后由检修单位负责消缺。

17、运行人员对所有缺陷消除后的验收负责, 只有缺陷处理完时, 运行人员才能在验收栏签字, 其它情况不许签字, 否则考核50元/项•次。

18、生产部专工对一、二类缺陷消除负有连带责任, 如缺陷消除后, 存在质量问题致使缺陷重复发生, 对验收责任人按缺陷责任单位的15%进行考核。

19、运行、检修人员在缺陷消项时, 未按真正消项时间填写, 或存在不如实记录缺陷、缺陷末处理即消项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 考核责任人200元/项•次, 考核20分/项•次。

20、发现及时、消缺主动、措施得当, 避免因重大缺陷停机及消缺组织好的单位, 生产部视情节给予不低于2000元以上的嘉奖。

21、当月消缺率及消缺及时率均达到100%, 奖励机、炉、电各2000元、热工1000元。

22、生产部专工对缺陷的管理和考核不到位, 每项•次考核100元。

23、生产部对设备消缺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考核, 按天统计并予以通报, 每月对缺陷发生及消缺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并提出考核意见, 当月兑现。

五、对设备缺陷发生率的考核l、统计方法:各专业每月发生的一、二、三类缺陷的项数与本专业的设备台套数之比, 为该专业一、二、三类的缺陷发生率。

2、各专业的设备台套数为:汽机专业l0315, 锅炉专业10188, 电气专业l0892, 热工专业9822, 化检4650(含启动炉850);另外启动炉:汽机专业1503, 锅炉专业1350, 电气专业756, 热工专业2000。

3、各专业缺陷发生率指标:一类缺陷发生率各专业均为0(含启动炉);二、三类缺陷发生率为:汽机5‰, 锅炉专业14‰, 电气专业4‰, 热工专业4‰, 化检8‰;启动炉:汽机、锅炉14‰, 电气专业、热工专业12‰。

一类缺陷发生即按一类缺陷考核, 二、三类缺陷发生率每增加(减少)l‰, 罚款(奖励)300元, 启动炉缺陷发生率每增加(减少)l‰, 罚款(奖励)100元。

生产技术部依据机组运行稳定程度的不断提高, 将对各专业缺陷发生率指标进行不定期的调整。

同时, 对于本细则定义缺陷范围外的其它缺陷在核实缺陷发生率时予以扣除。

4、缺陷发生率定额值的确定:上述各缺陷发生率指标×(1+双机运行时间/统计时间), 启动炉同样根据机、炉运行台数和时间对定额进行调整, 每月依据该定额值进行考核。

化学专业按冬、夏季进行定额调整。

5、电气专业的照明缺陷除照明变和电源开关外的其他缺陷不列入缺陷发生率的考核。

六、对重复消缺的考核l、一类缺陷考核基数为300元/项, 二类缺陷考核基数为200元/项;三类缺陷考核基数100元/项。

2、缺陷消除后, 一周内重复发生, 按500%考核;一个月内重复发生, 按300%考核;二个月内重复发生, 按200%;三个月内重复发生, 按100%考核;三个月后重复发生不考核。

3、技改、大(小)修中处理的缺陷, 在机组启动后重复发生, 考核责任单位2000元, 每延长l天, 减少20元。

七、一、二类缺陷的考核:1、一类缺陷或无法做措施的缺陷必须由值长负责认定, 若值长无法认定, 组织生产部专业专工认定。

2、一、二类缺陷考核按缺陷发生的项数和存在的时间考核。

3、按月统计, 每月每1项•天考核责任单位50元, 未消的一类缺陷下一月重新进行累计考核直至消项为止。

4、因一、二类缺陷造成机组非计划停运或降出力运行, 按可靠性相应条款考核。

5、若缺陷重复出现, 同时按重复消缺相应条款考核。

八、其它l、本细则与可靠性管理冲突重复时, 以《可靠性管理考核细则》为主。

2、本细则解释权属生产技术部。

3、本细则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原考核细则及补充规定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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