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监测与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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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垃圾填埋厂对地下水的污染及防治对策

城市垃圾填埋厂对地下水的污染及防治对策

城市垃圾填埋厂对地下水的污染及防治对策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保护环境问题成为了我国首要任务,加强城市垃圾填埋厂对地下水的污染及防治对策的研究,对我国生态环境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类型、地下水污染的特点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标签:城市;垃圾;地下水一、前言目前由于城市垃圾的不断增长,填埋厂对地下水的污染的问题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虽然我国在此管理制度上有所完善和进步,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改进。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城市垃圾填埋厂的正确处理,是保证地下水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理类型当前,我国城市垃圾填埋场主要分为3种类型.山谷型、平原型以及滨海滩地型。

山谷型,填埋場利用其所在地的自然地形,如三面环山的谷地及其周围的斜坡,这种由自然地形及适当的挡掩构筑垃圾坝组成的填埋场,因为垃圾的进场途径通常比较通畅,在填埋场稳定许可的前提下可以填埋到较高的高度,因而,填埋容量都比较大。

山谷型填埋场一般适合附近有适宜堆填垃圾的山谷地存在的城市。

我国是个多山的国家,山谷型填埋场比较常见。

平原型垃圾场只有很少的开挖或不开挖,通常用于比较平坦但地下水位埋藏较浅的地区。

不易影响到填埋场底部的渗滤液收集系统的正常工作情况。

它的可堆垃圾土的高度和体积受到其自然地形的较大约束,一般而言这种填埋场规模较小,服务年限较短。

滨海型,填埋场利用海边滩涂或弯曲的河道的天然优势,分区段逐次填埋,通常用于滨海城市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三、地下水污染的特点1、污染进程缓慢隐蔽地下水的污染一般不是直接的,而是由于土壤污染、地表水污染、各种渗滤液等在下渗的过程中不断被沿途的各种阻碍物阻挡、截留、吸附、分解,最终进人地下水的。

从污染源的出现到地下水的污染往往需要经历很长时间,如电厂粉煤灰在露天堆放而又无任何防渗和治理措施下,将在堆放9-12年内由于降水的淋溶而对附近浅层地下水带来污染。

城市垃圾填埋场对地下水质量的影响与防治

城市垃圾填埋场对地下水质量的影响与防治

城市垃圾填埋场对地下水质量的影响与防治垃圾填埋场作为城市处理废弃物最常见的方式之一,对地下水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探讨城市垃圾填埋场对地下水质量的影响因素,并提出相关的防治措施。

一、垃圾填埋场对地下水质量的影响因素垃圾填埋场对地下水质量的影响主要来自以下几方面因素:1. 渗滤液渗漏:当垃圾填埋场内的生活垃圾分解产生的渗滤液渗入地下水层时,其中所含的有机物、重金属离子和氨氮等化学物质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2. 产气作用:垃圾填埋场中的有机物经过微生物分解产生大量的甲烷气体,这些气体会通过渗透和扩散作用进入地下水层,造成地下水的气味恶臭和水质变差。

3. 土壤沉降:垃圾填埋场的堆场所在区域由于垃圾的重量和压实作用,土壤会发生沉降,形成低洼地;当降雨过程中,沉降地可能会形成积水,进而导致地下水混浊和富营养化。

二、城市垃圾填埋场对地下水质量的防治措施为了减轻垃圾填埋场对地下水质量的影响,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防治措施:1. 垃圾填埋场选择与规划:在选择填埋场的位置和规划时,应该尽量远离地下水源区,避免污染物渗入地下水系统。

2. 集中式渗滤液处理:垃圾填埋场应当建设有效的渗滤液处理系统,将渗滤液收集起来进行集中处理,避免渗漏进入地下水。

3. 检测与监控措施:建立监测网络,定期对垃圾填埋场周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水质问题。

4. 隔离材料的使用:在填埋垃圾时,应使用合适的隔离材料,如防渗透膜和污水收集管等,以减少渗漏和渗滤液的形成。

5. 二次利用和减量化:提倡和推行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化政策,减少对垃圾填埋场的依赖,从根本上减少对地下水质量的影响。

三、结论城市垃圾填埋场对地下水质量有着显著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渗滤液渗漏、产气作用和土壤沉降等方面。

为了保护地下水质量,必须采取一系列的防治措施,如选择合适的填埋场位置、建设渗滤液处理系统、加强监测与监控以及推行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化政策等。

只有通过综合措施的实施,才能有效降低垃圾填埋场对地下水质量的影响,确保城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健康环境的建设。

垃圾填埋场的二次污染问题及防治方法垃圾填埋场的二次污染问题及防治方法

垃圾填埋场的二次污染问题及防治方法垃圾填埋场的二次污染问题及防治方法

垃圾填埋场的二次污染问题及防治方法垃圾填埋场的二次污染问题及防治方法卫生填埋作为目前最常见的垃圾处理方法,具有投资少、处理费用低、处理量大、操作简便等特点,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得到广泛应用,如美、英等国生活垃圾处理都以卫生填埋法为主。

我国80%以上的垃圾仍采用露天堆放和直接填埋的简易填埋法。

但卫生填埋也存在着诸多污染问题,填埋过程中产生的大量二次污染物,如不妥善处理,会对周围的水体、大气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

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垃圾填埋二次污染,见山填埋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本文根据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参考国内外先进的垃圾卫生填埋技术,对垃圾填埋场中常见的污染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解决方法。

一、垃圾填埋常见的二次污染垃圾填埋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是多方面的。

监测结果表明:目前全国尚无一家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所排放的污染物全部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

这些污染物如不加处理排放,极易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其中最主要的是对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

1、水污染。

垃圾填埋对水产生的污染主要来自于垃圾渗滤液。

这是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由于发酵、雨水淋刷和地表水、地下水浸泡而渗滤出来的污水。

渗滤液成分复杂,其中含有难以生物降解的奈、菲等芳香族化合物、氯代芳香族化合物、磷酸脂、邻苯二甲酸脂、酚类类和苯胺类化合物等。

渗滤液对地面水的影响会长期存在,即使填埋场封闭后一段时期内仍有影响。

渗滤液对地下水也会造成严重污染,主要表现在使地下水水质混浊,有臭味,COD、三氮含量高,油、酚污染严重,大肠菌群超标等。

地下和地表水体的污染,必将会对周边地区的环境、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十分严重的影响。

2、大气污染。

卫生填埋场中的生活垃圾含有大量有机物,这些有机物被微生物厌氧消化、降解,会产生大量的垃圾填埋气。

填埋气主要成为为CH4、CO2以及其它一些微量成分,如N2、H2S、H2和挥发性有机物等,其中CH4的含量达到40%~60%。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的处理一直是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议题。

其中,填埋是一种常见的垃圾处理方式,然而,填埋过程中可能会产生污染物,对环境造成潜在危害。

因此,为了保护环境与人民健康,制定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是必要的。

一、填埋场选址良好的填埋场选址是进行生活垃圾处理的首要步骤。

填埋场应远离居民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选址过程中还应考虑地下水位、土壤质地等地理和地质因素,确保填埋场不会对地下水和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二、填埋质量控制1. 垃圾处理前的分类与预处理在填埋前,应对垃圾进行分类和预处理。

分类可以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普通垃圾分离,以便进行不同的处理。

预处理过程中,可以采取垃圾压缩、破碎等方式,降低垃圾的体积,提高填埋效率。

2. 推土与覆盖填埋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推土与覆盖。

推土可以将垃圾掩埋,减少垃圾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从而降低污染物的释放。

覆盖层的使用可以减少厌氧条件下有机废物的分解,减少甲烷等温室气体的产生。

三、填埋场气体控制填埋过程中产生的气体,特别是甲烷,是一种潜在的温室气体和有毒气体。

为了控制填埋场气体的释放,应采取以下措施:1. 收集与利用填埋场应设置气体收集系统,将产生的气体进行收集处理。

收集到的气体经过净化处理后,可以应用于发电、供热等用途,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2. 防渗与排气填埋场应设置防渗层,减少渗漏气体的释放。

并且,合理设计排气系统,确保填埋场内的气压稳定,并将气体排放到大气中进行进一步处理。

四、渗滤液处理填埋过程中,垃圾中的有机物和水分会形成渗滤液,其中可能含有有害物质,对地下水产生污染。

因此,对渗滤液的处理是填埋场管理的重要一环。

1. 收集与处理渗滤液应设置收集系统,将其集中进行处理。

处理过程可以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方法,将有害物质去除或降低至符合排放标准的水平。

2. 循环与利用在处理渗滤液时,可以考虑采用循环利用的方式。

将经过处理的渗滤液回用于喷淋覆盖和垃圾液化等环节,减少对地球淡水资源的消耗。

地下水污染的原因和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的原因和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的原因和防治措施地下水作为一种重要的淡水资源,对于人类的生产生活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人类活动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以及自然因素的影响,地下水面临着严重的污染问题。

本文将从污染原因和防治措施两个方面详细探讨地下水污染。

一、地下水污染的原因1. 工业废水排放:许多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中含有重金属、有机物等有害物质,这些物质随废水排入地下水体,导致地下水受到污染。

2. 农业活动:农业活动中使用的化肥、农药等化学物质会通过农田渗入地下水,导致地下水受到农药、化肥残留的污染。

3. 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填埋场中的垃圾废水中含有有害物质,例如有机物、重金属等,这些物质经过滲滤进入地下水中,造成地下水的污染。

4. 油品泄漏:油品存储和运输过程中,由于管道破裂、事故泄漏等原因,造成石油及其衍生物进入地下水,引起地下水的污染。

二、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制定相关法律与标准,限制工业、农业和生活垃圾填埋等活动对地下水的污染,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2. 加强源头减排措施:加强对工业企业、农田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等的监控,促使其采取合理的排放措施,例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化肥和农药的合理使用等。

3. 提倡节水意识:加强水资源的节约利用,提倡节水理念,减少用水量,降低地下水资源的开采压力。

4. 加强地下水监测: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网络,定期对地下水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地下水污染,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5. 推广环保技术:广泛推广利用一系列的环保技术手段,如污水处理技术、水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等,通过技术手段减少地下水污染。

6. 加强公众教育:加强地下水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引导大家形成保护地下水的良好习惯。

在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过程中,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的共同努力。

政府应加强监管,推动立法,确保污染源控制措施的有效落实;企业应提高环保意识,加强源头减排,推动清洁生产;公众应加强环保教育,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方案

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方案

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方案1. 引言垃圾填埋场是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一种常见方法。

然而,传统的垃圾填埋场往往存在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了一种综合整治方案,旨在改善垃圾填埋场的运作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2. 现状分析目前,许多垃圾填埋场存在以下问题:•环境污染: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和有机废气可能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资源浪费:垃圾中含有许多可回收和有价值的物质,但传统填埋方式未能充分利用这些资源。

•空间占用:填埋场占用大量土地,对土地资源造成浪费。

•治理困难:传统的垃圾填埋场管理存在问题,包括运营成本高、污染物处理困难等。

3. 解决方案基于对现状的分析,本综合整治方案提出以下解决方案:3.1 分类和回收将垃圾进行分类,将可回收的物品进行回收处理。

通过加强对居民的分类教育和投放设施的建设,使垃圾分类成为居民的日常行为。

3.2 垃圾处理技术改进采用现代化的垃圾处理技术,如焚烧和气化等。

通过对垃圾进行高温处理,可以减少垃圾的体积,同时发电并回收能源。

3.3 渗滤液处理建立完善的渗滤液处理系统,对填埋场渗滤液进行收集和处理。

可以通过生物处理、化学处理等方法降低渗滤液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

3.4 填埋场监测和管理加强对填埋场的监测和管理,定期对填埋场周边地下水和土壤进行采样和检测。

对填埋场进行隔离和封闭,防止有害气体的泄露和渗漏。

3.5 填埋场后续利用在填埋场达到设计寿命后,对填埋场进行后续利用。

可以考虑将填埋场改造成生态公园、太阳能发电场等。

4. 实施计划本整治方案的实施计划如下:•第一年:组织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开展分类教育;建设渗滤液处理系统。

•第二年:引进垃圾处理设备,改善垃圾焚烧和气化处理能力;开展填埋场监测和检测工作。

•第三年:推动填埋场后续利用项目,制定填埋场改造方案。

5. 预期效果综合整治方案的实施预计将取得以下效果:•减少垃圾填埋场对环境的污染,保护土壤和地下水资源。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 B16889-2008)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de)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de)意见,保护环境,防治生活垃圾填埋处置造成(de)污染,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工程设计与施工要求,填埋废物(de)入场条件,填埋作业要求,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环境监测等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de)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de)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de)转变,引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de)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7年此次修订(de)主要内容:1、修改了标准(de)名称;2、补充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3、细化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基本设施(de)设计与施工要求;4、增加了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共处置(de)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厌氧产沼等生物处理后(de)固志残余物、粪便经处理后(de)固态残余物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de)入场要求;5、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期间(de)污染控制要求;6、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项目数量.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废止.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de)效力.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清华大学、城市建设研究院.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4月2日批准.本标准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设计与施工、填埋废物(de)入场条件、运行、封场、后期维护与管理(de)污染控制和监测等方面(de)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和封场后(de)维护与管理过程中(de)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本标准(de)部分规定也适用于与生活垃圾填埋场配套建设(de)生活垃圾转运站(de)建设、运行.本标准只适用于法律允许(de)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污源(de)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de)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de)相关规定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de)条款.凡是不注日期(de)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750-198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7466-1987水质总铬(de)测定GB7467-1987水质六价铬(de)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7468-1987水质总汞(de)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69-1987水质总汞(de)测定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7470-1987水质铅(de)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7471-1987水质镉(de)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7485-1987水质总砷(de)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7488-1987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de)测定稀释与接种法GB11893-1989水质总磷(de)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11901-1989水质悬浮物(de)测定重量法GB11903-1989水质色度(de)测定GB11914-1989水质化学需氧量(de)测定重铬酸盐法GB13486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4675空气质量恶臭(de)测定三点式比较臭袋法GB/T14678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de)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GB/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T50123土工试验方法标准HJ/T38-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de)测定气相色谱法HJ/T195-2005水质氨氮(de)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199-2005水质总氮(de)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228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29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76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300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醋酸缓冲溶液法HJ/T341-2007水质汞(de)测定冷原子荧光法(试行)HJ/T347-2007水质粪大肠菌群(de)测定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试行)CJ/T234垃圾填埋场用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字(1996)470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1运行期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作业(de)时期.后期维护与管理期生活垃圾填埋场终止填埋作业后,进行后续维护、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管理直至填埋场达到稳定化(de)时期.防渗衬层设置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底部及四周边坡(de)由天然材料和(或)人工合成材料组成(de)防止渗漏(de)垫层.天然基础层位于防渗衬层下部,由未经扰动(de)土壤等构成(de)基础层.天然粘土防渗衬层由经过处理(de)天然粘土机械压实形成(de)防渗衬层.单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由一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与粘土(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de)其他材料)衬层组成(de)防渗衬层.双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由两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与粘土(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de)其他材料)衬层组成(de)防渗衬层.环境敏感点指生活垃圾填埋场周围可能受污染物影响(de)住宅、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区、商业区以及公共场所等地点.场界指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中确定(de)业主所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de)场地或建筑物边界.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己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己通过审批(de)生活垃圾填埋场.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文件通过审批(de)新建、改建和扩建(de)生活垃圾填埋场.4选址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de)选扯应符合区域性环境规划、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和当地(de)城市规划.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不应选在城市工农业发展规划区、农业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考古)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矿产资源储备区、军事要地、国家保密地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de)区域内.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de)标高应位于重现期不小于50年一遇(de)洪水位之上,并建设在长远规划中(de)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de)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外.拟建有可靠防洪设施(de)山谷型填埋场,并经过环境影响评价证明洪水对生活垃圾填埋场(de)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前款规定(de)选址标准可以适当降低.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de)选择应避开下列区域:破坏性地震及活动构造区;活动中(de)坍塌、滑坡和隆起地带;活动中(de)断裂带;石灰岩熔洞发育带;废弃矿区(de)活动塌陷区;活动沙丘区:海啸及涌浪影响区;湿地:尚未稳定(de)冲积扇及冲沟地区;泥炭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填埋场安全(de)区域.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de)位置及与周围人群(de)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并经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考虑生活垃圾填埋场产生(de)渗滤液、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滋养动物(蚊、蝇、鸟类等)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de)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de)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de)影响,确定生活垃圾填埋场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地表水域、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国道或省道)、铁路、飞机场、军事基地等敏感对象之间合理(de)位置关系以及合理(de)防护距离.环境影响评价(de)结论可作为规划控制(de)依据.5设计、施工与验收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包括下列主要设施:防渗衬层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渗滤液处理设施、雨污分流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地下水监测设施、填埋气体导排系统、覆盖和封场系统.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建设围墙或栅栏等隔离设施,并在填埋区边界周围设置防飞扬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及防火隔离带.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根据填埋区天然基础层(de)地质情况以及环境影响评价(de)结论,并经当地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选择天然粘土防渗衬层、单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或双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作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和其他渗滤液流经或储留设施(de)防渗衬层.填埋场粘土防渗衬层饱和渗透系数按照GB/T50123中节“变水头渗透试验”(de)规定进行测定.如果天然基础层饱和油透系数小于1.×10-7cm/s,且厚度不小于2m,可采用天然粘土防渗衬层.采用天然粘土防渗衬层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压实后(de)粘土防渗衬层饱和油透系数应小于×10-7cm/s;(2)粘土防渗衬层(de)厚度应不小于2m.如果天然基础层饱和油透系数小于×10-7cm/s,且厚度不小于2m,可采用单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下应具有厚度不小于,且其被压实后(de)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7cm/s(de)天然粘土防渗衬层,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de)其他材料防渗衬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应采用满足CJ/T234中规定技术要求(de)高密度聚乙烯或者其他具有同等效力(de)人工合成材料.如果天然基础层饱和油透系数不小于×10-5cm/s,或者天然基础层厚度小于2m,应采用双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下层人工合成材料防衬层下应具有厚度不小于,且其被压实后(de)饱和油透系数小于×10-7cm/s(de)天然粘土衬层,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de)其他材料衬层;两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之间应布设导水层及渗漏检测层.人工合成材料(de)性能要求同第条.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设置防渗衬层渗漏检测系统,以保证在防渗衬层发生渗滤液渗漏时能及时发现并采取必要(de)污染控制措施.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建设渗滤液导排系统,该导排系统应确保在填埋场(de)运行期内防渗衬层上(de)渗滤液深度不大于30cm.为检测渗滤液深度,生活垃圾填埋场内应设置渗滤液监测井.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以在填埋场(de)运行期和后期维护与管理期内对渗滤液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应设渗滤液调节池,并采取封闭等措施防止恶臭物质(de)排放.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实行雨污分流并设置而水集排水系统,以收集、排出汇水区内可能流向填埋区(de)雨水、上游雨水以及未填埋区域内未与生活垃圾接触(de)雨水.雨水集排水系统收集(de)雨水不得与渗滤液混排.生活垃圾填埋场各个系统在设计时应保障能及时、有效地导排雨、污水.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基础层底部应与地下水年最高水位保持1m以上(de)距离.当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基础层底部与地下水年最高水位距离不足1m时,应建设地下水导排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应确保填埋场(de)运行期和后期维护与管理期内地下水水位维持在距离填埋场填埋区基础层底部1m以下.设计填埋量大于250万吨且垃圾填埋厚度超过20m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建设甲烷利用设施或火炬燃烧设施处理含甲烷填埋气体.小于上述规模(de)生活垃圾填埋场,应采用能够有效减少甲烷产生和排放(de)填埋工艺或采用火炬燃烧设施处理含甲烷填埋气体.生活垃圾填埋场周围应设置绿化隔离带,其宽度不小于10m.在生活垃圾填埋场施工前应编制施工质量保证书并作为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de)依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质量保证书中(de)质量保证程序进行.在进行天然粘土防渗衬层施工之前,应通过现场施工实验确定压实方法、压实设备、压实次数等因素,以确保可以达到设计要求.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进行现场施工检验,检验内容与频率应包括在施工设计书中.在进行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施工前,应对人工合成材料(de)各项性能指标进行质量测试;在需要进行焊接之前,应进行试验焊接.在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和渗滤液导排系统(de)铺设过程中与完成之后,应通过连续性和完整性检测检验施工效果,以确定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没有破损、漏洞等.填埋场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铺设完成后,未填埋(de)部分应采取有效(de)工程措施防止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在日光下直接暴露.在生活垃圾填埋场(de)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中,应对己建成(de)防渗衬层系统(de)完整性、渗滤液导排系统、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和地下水导排系统等(de)有效性进行质量验收,同时验收场址选择、勘察、征地、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制度、监测计划等全过程(de)技术和管理文件资料.生活垃圾转运站应采取必要(de)封闭和负压措施防止恶臭污染(de)扩散.生活垃圾转运站应设置具有恶臭污染控制功能及渗滤液收集、贮存设施.6填埋废物(de)入场要求下列废物可以直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1)由环境卫生机构收集或者自行收集(de)混合生活垃圾,以及企事业单位产生(de)办公废物;(2)生活垃圾焚烧炉渣(不包括焚烧飞灰);(3)生活垃圾堆肥处理产生(de)固态残余物;(4)服装加工、食品加工以及其他城市生活服务行业产生(de)性质与生活垃圾相近(de)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de)感染性废物经过下列方式处理后,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1)按照HJ/T228要求进行破碎毁形和化学消毒处理,并满足消毒效果检验指标;(2)按照HJ/T229要求进行破碎毁形和微波消毒处理,并满足消毒效果检验指标;(3)按照HJ/T276要求进行破碎毁形和高温蒸汽处理,并满足处理效果检验指标;(4)医疗废物焚烧处置后(de)残渣(de)入场标准按照第条执行.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医疗废物焚烧残渣(包括飞灰、底渣)经处理后满足下列条件,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1)含水率小于30%;(2)二恶英含量低于3μgTEQ/Kg;(3)按照工HJ/T300制备(de)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低于表1规定(de)限值.表1浸出液污染物浓度限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处理后,按照工HJ/T300制备(de)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低于表1规定(de)限值,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经处理后满足第条要求(de)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医疗废物焚烧残渣(包括飞灰、底渣)和满足第条要求(de)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生活垃圾填埋场中应单独分区填埋.厌氧产沼等生物处理后(de)固态残余物、粪便经处理后(de)固态残余物和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经处理后含水率小于60%,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处理后分别满足第、、和条要求(de)废物应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可(de)监测部门检测、经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下列废物不得在生活垃圾填埋场中填埋处置.(1)除符合第条规定(de)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以外(de)危险废物;(2)未经处理(de)餐饮废物;(3)未经处理(de)粪便;(4)禽畜养殖废物(5)电子废物及其处理处置残余物;(6)除本填埋场产生(de)渗滤液之外(de)任何液态废物和废水.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另有规定(de)除外7运行要求填埋作业应分区、分单元进行,不运行作业面应及时覆盖.不得同时进行多作业面填埋作业或者不分区全场敞开式作业.中间覆盖应形成一定(de)坡度.每天填埋作业结束后,应对作业面进行覆盖;特殊气象条件下应加强对作业面(de)覆盖.填埋作业应采取雨污分流措施,减少渗滤液(de)产生量.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期内,应控制堆体(de)坡度,确保填埋堆体(de)稳定性.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期内,应定期检测防渗衬层系统(de)完整性.当发现防渗衬层系统发生渗漏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期内,应定期检测渗滤液导排系统(de)有效性,保证正常运行.当衬层上(de)渗滤液深度大于30cm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疏导措施排除积存在填埋场内(de)渗滤液.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期内,应定期检测地下水水质.当发现地下水水质有被污染(de)迹象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发现渗漏位置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期内,应定期并根据场地和气象情况随时进行防蚊蝇、灭鼠和除臭工作.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期以及封场后期维护与管理期间,应建立运行情况记录制度,如实记载有关运行管理情况,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备工艺控制参数,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de)非生活垃圾(de)来源、种类、数量、填埋位置,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情况及环境监测数据等.运行情况记录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等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和保管.8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de)封场系统应包括气体导排层、防渗层、而水导排层、最终覆土层、植被层.气体导排层应与导气竖管相连.导气竖管高出最终覆土层上表面100cm以上.封场系统应控制坡度,以保证填埋堆体稳定,防止雨水侵蚀.封场系统(de)建设应与生态恢复相结合,并防止植物根系对封场土工膜(de)损害.封场后进入后期维护与管理阶段(de)生活垃圾填埋场,应继续处理填埋场产生(de)渗滤液和填埋气,并定期进行监测,直到填埋场产生(de)渗滤液中水污染物浓度性续两年低于表2、表3中(de)限值.9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表2规定(de)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表2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2011年7月1日前,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无法满足表2规定(de)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de),满足以下条件时可将生活垃圾渗滤液送往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1)生活垃圾渗滤液在填埋场经过处理后,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污染物浓度达到表2规定浓度限值;(2)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每日处理生活垃圾渗液总量不超过污水处理量(de)%,并不超过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额定(de)污水处理能力;(3)生活垃圾渗滤液应均匀注入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4)不影响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场(de)污水处理效果.2011年7月1日起,现有全部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自行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并执行表2规定(de)水污染排放浓度限值.根据环境保护工作(de)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己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de)地区,应严格控制生活垃圾填埋场(de)污染物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de)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表3规定(de)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表3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甲烷排放控制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在运行中应采取必要(de)措施防止恶臭物质(de)扩散.在生活垃圾填埋场周围环境敏感点方位(de)场界(de)恶臭污染物浓度应符合GB14554(de)规定.生活垃圾转运站产生(de)渗滤液经收集后,可采用密闭法输送到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排入城市排水管道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或者自行处理等方式.排入设置城市污水处理厂(de)排水管网(de),应在转运站内对渗滤液进行处理,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污染物浓度限值达到表2规定浓度限值,其他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排入环境水体或排入未设置污水处理厂(de)排水管网(de),应在转运站内对渗滤液进行处理并达到表2规定(de)浓度限值.10环境和污染物监测要求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基本要求地下水水质监测基本要求应根据场地水文地质条件,以及时反映地下水水质变化为原则,布设地下水监测系统.(1)本底井,一眼,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上游30-50m处;(2)排水井,一眼,设在填埋场地下水主管出口处;(3)污染扩散井,两眼,分别设在垂直填埋场地下水走向(de)两侧各30-60m处;(4)污染监视井,两眼,分别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下游30、60m处.大型填埋场可以在上述要求基础上适当增加监测井(de)数量.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机构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防渗衬层完整性(de)监测.甲烷监测基本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机构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均应对封场后(de)生活垃圾填埋场(de)污染物浓度进行测定.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等指标每3个月测定一次,其他指标每年测定一次.恶臭污染物监测基本要求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采用表4所列(de)方法标准,地下水质量检测方法采用GB5750中(de)检测方法.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de)规定,对排污状况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表4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11实施要求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在任何情况下,生活垃圾填埋场均应遵守本标准(de)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环保部门在对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将监测(de)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de)依据.对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de)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地下水污染及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及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及防治措施地下水,作为地球上重要的淡水资源之一,对于维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生态系统的平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和人类活动的日益频繁,地下水污染问题日益严峻,给我们的生活和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一、地下水污染的现状在许多地区,地下水已经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

工业废水的肆意排放,其中可能含有重金属、有机物和各种化学污染物,通过渗透进入地下含水层。

农业活动中大量使用的化肥和农药,一部分未被作物吸收,也随着雨水和灌溉水渗入地下。

城市垃圾填埋场如果处理不当,垃圾中的有害物质也会逐渐污染周边的地下水。

一些地区的地下水还受到了石油、天然气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化学物质的污染。

此外,地下储油罐的泄漏、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废水排放等,都成为了地下水污染的重要来源。

二、地下水污染的危害地下水污染对人类健康的影响是深远而严重的。

被污染的地下水中可能含有致癌物质、重金属离子等有害物质,人们长期饮用这样的水,会导致各种疾病的发生,如癌症、心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等。

对于生态环境来说,地下水污染会破坏生态平衡。

许多依赖地下水生存的动植物受到威胁,甚至可能导致物种灭绝。

同时,污染的地下水还会影响土壤质量,降低土壤的肥力,影响农作物的生长和产量。

三、地下水污染的原因1、工业污染许多工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废水,如果未经有效处理就直接排放,这些废水中的有害物质会进入地下水系统。

例如,化工、造纸、印染等行业排放的废水往往含有高浓度的污染物。

2、农业污染农业生产中广泛使用的化肥和农药是地下水污染的重要来源。

化肥中的氮、磷等营养元素以及农药中的有机化合物,在雨水的冲刷和灌溉的作用下,容易渗入地下水中。

3、生活污染城市居民生活产生的污水,如果处理不当或直接排放,也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此外,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也是生活污染导致地下水污染的一个重要途径。

4、地质因素某些地区的地质结构特殊,含水层的渗透性较强,污染物更容易在地下水中扩散和迁移,从而增加了地下水污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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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27圾.填7 埋场地治下水污2染3监.2测与防
•地下水污染特性及评价
•地下水本底水质
•13%
•5%
•19%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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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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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
•良好
7.69 4 62.9 13.2 2.68 0.018 0.118 0.003 <2×10-4 <0.004 <5×10-4 <0.005 11.8 17.9
2010年下
7.63 4 44.4 10.4 2.44 0.007 0.193 0.002 <2×10-4 <0.004 <5×10-4 <0.005 6.86 41.4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GB/T 14848-1993
•监测结果评价
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监测与防 治
• 地下水污染监测方案
•监测方案
•监测井的设置
•采样方法
•监测指标
• 1个本底井 • 2个污染扩散井 •2个 污染监视井
• 严禁用泵抽吸 • 水样 • 用第4次水样作 • 为分析样品
• 共15项监测 • 指标
• •监测频率 • 填埋场自行检 •测 • 主管部门监督 • 性监测
•结果评价
•单项组分评价 •综合评价
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监测与防 治
•地下水污染监测方案
•地下水监测井结构示意 图
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监测与防 治
•地下水污染监测方案
• 单项组分评价: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1993表1所 列限值,按最差指标所属类别确定水质类别,划分为五类,分 别为I类至V类。
获水情况 场地地表条件 填埋垃圾组分 填埋场构造
• 填埋垃圾经厌氧分解会产生水分,其产生
操作规范
• 量与垃圾的组成、pH值、温度和菌种有关。
•CQESM
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监测与防 治
垃圾渗滤液的产生及其特性
•渗滤液产生量的影响因素 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监测与防

垃圾渗滤液水质特性

n ——项数。
•根据F值,按下表划分地下水质量级别。优良 0.80良好较好
较差
0.80~2.50 2.50~4.25 4.25~7.20
极差 >7.20
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监测与防 治
•地下水污染特性及评价
•地下水本底水质
2010年上
pH 色度 硫酸盐 氯化物 硝酸盐 亚硝酸盐 氨氮
铅 镉 六价铬 汞 砷 化学需氧量 总悬浮物
• 地下水污染监测方案
•采样方法
•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 境监测技术要求》GB/T 18772-2008

•监测井和监测项目
•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 GB 16889-2008 •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 • 术要求》GB/T 18772-2008
•监测方案
•检测方法
•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 • • 法》GB/T 5750-2006 •
2011年上
2011年下
2012年上
8.02
7.96
7.62
2
2
2
32.4
90.3
90.9
12.5 1.92
8.5 3.49
13.6 2.94
0.013
0.003
0.007
0.147 0.000
0.136 0.000
0.143 0.000
<2×10-4
<2×10-4
<2×10-4
<0.004
<0.004
• 综合评价:首先进行各单项组分评价,划分组分所属质量
类别,按照下表确定单位组分评价分值Fi。
类别
I
Fi
0
II
III
IV
V
1
3
6
10
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监测与防 治
•地下水污染监测方案
• 按如下公式计算综合评价分值F。
级别 F
•式中:

——各单项组分评分值Fi的平均值;

Fmax——各项组分评价分值Fi中的最大值;
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监测与防 治
垃圾渗滤液水质变化
•渗滤液水质变化示意图
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监测与防 治
地下水污染监测的必要性
• 垃圾填埋场区别于焚烧发电厂的环境风险 :一是在于垃圾渗滤液的地下水污染;二 是恶臭和蚊蝇对周边居民的二次污染。
• 垃圾填埋场受修建时条件约束,防渗膜暴 露面积大、垃圾和渗滤液拦截坝容易被破 坏等,容易造成渗滤液污染。
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 污染监测与防治
2020/11/26
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监测与防 治
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监测与防治
•地下水 污染监测与防治
•1 •垃圾渗滤液的产生及其特性 •2 •地下水污染监测的必要性 •3 •地下水污染监测方案 •4 •地下水污染特性及评价 •5 •地下水污染的防护措施 •6 •污染后的治理措施 •7 •监测治理案例
•1
•有机物 •浓度高
其中腐殖酸为小分子有机酸,和氨基酸又合成的大分子产 物,是渗滤液中长期性的最主要有机污染物。
•2
•氨氮 •浓度高
一般在500~2000mg/L之间,进入填埋后期,浓度可高达 10000mg/L。
•3
•水质 •波动大
COD、BOD5、可生化性随填埋时间的增长而下降并逐渐 维持在较低水平。
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监测与防 治
垃圾渗滤液的产生及其特性
•渗滤液的来源
•产生量影响因素
•1.잠재 고객
•1. 直接降水
•2. 地表径流
•3. 垃圾中水分
•4. 有机物分解
• 包括降雨、降雪,是渗滤液的主要来源。
• 来自场地表面上坡方向的径流水,地表径 • 流对渗滤液的产生量也有较大的影响。 • 包括垃圾自身携带的水分以及从大气和雨 • 水中吸附的水分。
• 垃圾成分复杂,其中的建筑垃圾、金属等 易刺穿防渗膜造成地下水污染等等
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监测与防 治
地下水污染监测的必要性
• 由于操作不规范、人为破坏、或者自然灾 害等,而且防渗体本身可能存在缺陷或接头不 密封等现象,会因故发生开孔、破裂、解体、 动物咬啮等状况,失去防渗作用,从而使渗滤液 成为地下水的污染源。
• 渗滤液具有浓度高,流动缓慢,渗漏持续 时间长等特点,会成为地下水的集中污染源, 地下水一旦受到污染就很难恢复,从而严重威 胁生活和生产供水,甚至会造成不堪设想的后 果。
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监测与防 治
地下水污染监测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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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污染监测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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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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