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项目部人员管理办法
施工单位项目部内部管理规定

施工单位项目部内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出访限制1.项目部人员需在项目需要下方可出访,需经项目部负责人批准。
2.出访需提前申请并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访。
3.出访人员需按照出差规定填写出差申请单,并在返程后提交工作报告。
第二条财务管理1.项目部财务管理遵循公司财务政策和流程,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经费使用需审批后方可支出,不得私自挪用项目经费。
3.财务相关文件需按规定保存,不得随意销毁或篡改。
第二章人事管理第一条岗位职责1.项目部内每位员工需清楚自己的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
2.职务调整、转岗需要经过项目部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调整或跨部门调岗。
第二条绩效考核1.项目部将定期进行绩效考核,根据员工表现给予相应奖惩。
2.绩效考核结果将纳入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和调整的依据。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一条安全意识1.项目部人员对安全意识要高,严禁违章违规行为。
2.发现安全隐患需及时报告并整改,确保施工过程安全顺利进行。
第二条安全培训1.项目部将定期组织安全培训会议,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新员工入职需接受安全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信息管理第一条文件管理1.项目部文件管理需规范,根据文件等级进行分类保存并定期清理。
2.重要文件必须备份并保证安全。
第二条信息安全1.项目部内部信息不得外泄,涉密信息应加密处理。
2.严禁在非公司设备存储项目部机密文件。
第五章其他第一条会议规定1.项目部将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及时沟通项目进展和问题。
2.会议记录需及时书面化,并保存备查。
第二条临时规定1.项目部遇到特殊情况需制定临时规定,需经过项目部负责人批准。
2.临时规定执行期结束后需重新审议。
以上为施工单位项目部内部管理规定,项目部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将另行通知。
项目部各类人员规章制度

项目部各类人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部各类人员的行为,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内的所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人员、劳务工人等。
第三条项目部各类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不得违反。
第四条项目部各类人员应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不得从事违法行为。
第五条项目部各类人员应遵守组织纪律,服从领导指挥,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第六条项目部各类人员应保护项目部的财产安全,不得擅自挪用或损坏项目部财物。
第七条项目部各类人员应保守项目部的商业秘密和技术机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八条项目部各类人员应加强团队合作意识,相互协助,共同完成项目任务。
第九条项目部各类人员应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有违反行为。
第十条项目部各类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不得有破坏行为。
第十一条项目部各类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有懈怠现象。
第十二条项目部各类人员应提高业务水平,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技能。
第十三条项目部各类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四条项目部各类人员应保护环境,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得有破坏环境行为。
第十五条项目部各类人员应积极参与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第十六条项目部各类人员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有利益输送或索取行为。
第十七条项目部各类人员应遵守公司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制度。
第十八条项目部各类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项目部各类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不端行为。
第二章项目部各类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条项目部各类人员有表达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可以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各类人员有参与项目活动的权利,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各类人员有享受公司福利的权利,应按规定享受公司的各项福利。
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各类人员有提升自己的机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升职称和技能。
派驻人员管理制度

派驻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派驻人员管理,保障派驻人员的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派驻人员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国内外的分支机构、合作伙伴单位、客户单位等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派驻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派驻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派驻单位的管理和领导。
第四条派驻单位应当将人员派驻的相关情况及时告知被派驻人员,并明确其派驻期限和具体任务。
第五条派驻人员在派驻期间,享有派驻单位给予的工作待遇和福利。
第六条派驻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被派遣单位交办的各项任务,不得拖延、推诿和擅离职守。
第七条派驻人员在执行工作时要遵循公司的工作纪律,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涉密信息。
第八条派驻人员应当积极参加派驻单位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二章派遣程序第九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确定需要派驻人员的数量和岗位,并制定相应的派遣计划。
第十条按照派遣计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确定派遣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确定派驻人员名单。
第十一条公司将派遣人员的相关信息通知被派遣人员,并与派遣单位协商确定具体的派遣方案和工作合同。
第十二条派遣单位于派遣人员到达派遣单位工作地点后,应当及时向所派遣人员介绍工作环境、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第十三条派遣单位应当做好派遣人员的安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工作和生活所需的基本条件和保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四条派遣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被派遣单位交办的各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第十五条派遣人员必须遵守被派遣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被派遣单位的管理和领导。
第十六条派遣人员在执行工作时要遵纪守法、勤勉尽责、不得敷衍塞责、擅离职守。
第十七条派遣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派遣单位汇报并协调解决。
第四章权利和待遇第十八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享有基本的工作待遇和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伙食、住宿等。
第十九条派遣人员在工作期间,享有按照国家及公司规定的各项保险待遇和福利。
外派工地人员管理制度

外派工地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外派工地人员管理,保障外派工地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外派工地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安全意识,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派遣到国内外各工地从事工作的员工,包括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等。
三、管理机构公司将设立外派工地人员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外派工地人员管理制度,协调工地与员工之间的关系,解决外派工地人员遇到的问题。
四、招聘与配备1.公司将根据工地的实际需要,招聘适合的外派工地人员,并根据员工的专业技能和能力进行合理分配。
2.公司将负责提供外派工地人员所需的工作资料、工具和设备,并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工作条件符合标准。
3.外派工地人员将接受公司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五、工资和福利待遇1.公司将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根据员工的工作内容和技能水平,制定合理的工资待遇。
2.公司将为外派工地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保障员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
3.公司将定期对外派工地人员进行福利待遇的调查和评估,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六、安全管理1.外派工地人员将严格遵守工地的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工作设备和防护用具,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2.公司将提供外派工地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外派工地人员将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整改,避免事故的发生。
七、考核和奖惩1.公司将根据外派工地人员的表现和工作结果进行考核,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和晋升,对不合格员工进行处罚和调整。
2.外派工地人员将接受公司的监督和考核,遵守公司的规定,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3.公司将建立外派工地人员的绩效档案,记录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成就,为员工的发展和晋升提供参考。
八、培训和发展1.公司将为外派工地人员提供不同类型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职业水平。
2.公司将鼓励外派工地人员积极参与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员工的竞争力和发展前景。
项目部人员管理制度

项目部人员管理制度
是一种组织管理规范,用于规范项目部的人员选拔、培训、工作安排、绩效评估和奖惩等方面的管理。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项目部人员管理制度的内容:
1. 人员选拔:
- 设立招聘流程,包括招聘职位、岗位要求、面试流程等;
- 根据项目需求和员工能力评估,进行面试和选拔合适的人员;
- 进行背景调查和参考人员评估,确保选聘的人员的诚信和能力;
2. 培训计划:
- 根据人员能力和项目需求,制定培训计划;
- 定期进行培训课程,提高项目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 鼓励人员自主学习和参加外部培训,提升自身能力;
3. 工作安排:
- 设立工作流程,明确项目部门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 制定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 分配任务,合理安排工作负荷;
4. 绩效评估:
- 设立绩效评估标准,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工作质量等;
- 定期对项目人员进行绩效评估;
- 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励或处罚;
5. 奖惩机制:
- 设立奖励制度,激励项目人员积极工作;
- 设立惩罚机制,对失职、违规等行为进行惩罚;
- 公平公正地进行奖惩,确保公正性;
6. 人员离职:
- 有明确的离职程序,包括提前通知、办理手续等;
- 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
- 根据离职原因进行记录和分析,改进人员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是一个基本的项目部人员管理制度,可以根据具体项目和组织的需求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公司派驻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派驻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派驻人员的管理,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派遣范围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合作伙伴派出员工,或者引进外部人才派驻在公司进行协助工作。
派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支持、咨询服务、项目管理等。
第三章派遣程序1.申请:员工或合作伙伴向公司提出派遣申请,说明派遣的目的、工作内容、派遣人员名单等。
2.审批:公司相关部门对派遣申请进行评估,确认派遣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批通过后通知双方。
3.派遣:公司将选定的员工或外部人才进行派遣,指派具体任务和工作安排。
第四章派遣期限公司派遣人员的期限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在派遣期限结束前,可根据需要延长派遣时间,但需重新审核和批准。
第五章派遣补贴公司对派遣人员给予相应的津贴或补贴,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补贴、食宿补贴、通讯费用补贴等,具体标准由公司财务部门制定。
第六章派遣人员权利1.派遣人员享有与公司员工相同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带薪休假、加班补助、工作保障等。
2.派遣人员有权利向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公司应及时处理并反馈。
3.派遣人员有权利参与公司的培训和学习计划,提升自身能力和技能。
第七章派遣人员义务1.派遣人员需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完成派遣期间的工作任务。
2.派遣人员需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保守公司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
3.派遣人员需积极配合公司内部员工的工作,共同完成工作目标。
第八章派遣人员管理1.公司设立专门的派遣人员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派遣人员的工作安排和管理。
2.公司定期对派遣人员进行工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其进行奖惩。
3.公司保障派遣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和医疗保险。
第九章违约处罚如果派遣人员违反公司规定或规章制度,公司有权对其进行警告、罚款或解除派遣关系等处罚措施。
第十章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或修改,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审定。
2.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建筑驻场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驻场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驻场人员的管理行为,维护建筑工地的正常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现场的驻场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施工管理员等相关人员。
所有驻场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建筑施工现场驻场人员应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的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第四条驻场人员应尊重施工单位的管理,服从施工单位的安排和指挥,积极配合工作。
第五条驻场人员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将施工单位的机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确保工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二章驻场人员的权限和责任第六条驻场人员在工程现场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合理建议和指导,并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第七条驻场人员有责任保障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认真执行相关标准和规定,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第八条驻场人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报告工程进度、问题和风险,协助施工单位制定解决方案,妥善处理各类可能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情况。
第九条驻场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相关规定,不得接受或索取施工单位给予的财物。
第十条驻场人员要加强学习和提高专业技能,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水平,为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保障做出贡献。
第三章驻场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合理配置驻场人员的数量和构成,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做好驻场人员的培训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保证驻场人员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要加强对驻场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对其工作情况和表现进行评估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驻场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规范驻场人员的工作行为,确保施工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要保证驻场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提供必要的劳保设施和保障,及时处理工作中的意外情况和突发事件。
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最新版】

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1、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见附件2),且必须按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和职责详见附件4)。
当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其中一名安全员参与机械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安全员为1人时,企业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机械管理人员。
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备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相应的管理人员,履行相关职责(施工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职责详见附件5)。
施工员兼任劳务员。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应与任命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关系。
相关机构监督检查时,应重点查验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是否由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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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项目部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和改进分公司的管理,健全和完善分公司派驻外地项目部人员管理办法,按照 "精干、高效、优良服务"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外派人员的基本条件
1.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助工以上职称,能够坚持学习和掌握有关行业政策、法律法规或技术规范等知识,有一定的组织领导或协调能力。
2.爱岗敬业,忠于公司,并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较高的职业素质,坚持原则,遵章守纪,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3.从事过相关业务或工程施工,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并有较好的工作业绩。
4.身体健康,能胜任外派工作岗位,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和工作需要。
二、外派人员的基本职责
1.协调、配合项目负责人做好生产、财务和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相关事项,努力做好服务工作。
2.外派人员工作上接受公司及项目部的领导,业务上受工程和安全部指导。
3.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或规定,既要参与管理,又要为项目部服务,坚决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
4.负责管理项目部各种印章,严格执行公司印章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用
项目部印章同任何单位、个人签定合同、协议或任何抵押、担保等经济行为。
5.要定期向公司汇报生产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工程款拨付情况、税金扣缴、民工工资、材料款支付情况,特别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司相关负责人。
6.要加强与业主、监理及项目所在地行业管理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督促、配合项目部贯彻落实公司一系列规定或文件精神,并要跟踪反馈相关情况。
对业主、监理、行业主管等部门下发的重要文函要及时报告公司。
7.外派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廉洁自律,信息通畅,工作高效。
三、外派人员的工作内容及服务范围:
(一)协助并督促项目部做好财务管理有关工作。
1.协助配合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经营活动,遵守有关财经纪律,防范各类财务风险。
2.加强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交流和沟通,及时、准确、完整、真实上报项目部经营活动及财务信息。
3.督促、配合项目部做好有关经济活动中的合同、协议以及相关签订资料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
4.掌握和了解各类材料采购、租赁、劳务用工等相关信息,防止引发的各种纠纷,造成项目部经济损失。
5.全力协助、配合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做好农民工工资的管理和发放工作,严禁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事件或投诉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做好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
1.协助、配合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参与生产管理和相关协调工作,加
强同业主、监理方面的联系和沟通。
2.掌握和了解工程进度、节点计划实施情况,项目部的生产能力与实现合同工期情况,劳动力组织和主要施工机具情况,设计变更与工程进度情况等。
3.协助并配合项目部按照公司关于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健全和完善质量管理责任制,督促项目部严格坚持"三检"制度,切实把好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关。
4.积极配合项目部认真做好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和相关控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及时收集施工过程中不同阶段及竣工后的照片。
5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对项目部提出的关于施工单位存在的质量问题或质量缺陷,应协助并督促项目部认真整改,相关资料及时收集归档,有关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公司报告。
6.按时准确上报项目部工程周报和月报。
并在项目完工后进行项目总结。
7.协助配合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关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安全生产,搞好文明施工。
8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协助项目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促项目部认真制定整改计划,逐一进行整改。
9.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监管部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或提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项目部认真整改,同时报告公司安全部。
10.项目部如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司领导报告,同时积极配合项目部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三)管理印章及做好其它服务工作
1.严格执行公司关于项目部各种印章的使用规定,并建立用印登记制度。
2.超越项目部使用范围的用章必须报告公司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应承
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不得将印章交由别人保管或使用,但又要保证项目部用章的需要,既做到"章随人走",又要服务及时。
4.协助项目部做好有关对外文书处理,质量、安全资料的归档、整理以及相关财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5.协助并督促项目部搞好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及报审工作。
6.配合并督促项目部做好工程决算相关工作,参与协调有关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告公司。
四、外派人员的依据及方式:
项目部管理薄弱,不能满足建设单位要求的;或者该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和特殊需要的。
本着"精干、高效、优良服务"的原则,外派人员的方式暂按以下形式运作:
1.独立外派。
即在一个项目部派驻一名管理人员。
2.片管式外派。
即在一个区域内或两个相邻的项目部派驻一名管理人员。
3.流动外派或设质量安全专职巡查员。
视项目和工程进度,重点开展安全流动巡查或质量安全督查。
五、外派人员的管理与考核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或录用。
2.派驻项目部的工作人员,由工程部和安全部提出建议,会同人力资源部商定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3.确定的外派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召开约谈会,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
4.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外派人员会议,报告工作,布置任务,分析问题,研究对策。
5.外派人员每年应向公司作述职报告,人力资源部负责,工程部、安全部参与,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和奖惩依据。
考核方法分为自评、项目负责人评定、分公司考核三个方面。
考核内容为:个人道德品质,履行职责情况与工作业绩等。
6.外派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项目部日常管理,正确履行职责,做好服务工作。
7.外派人员应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离开项目部应经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同意,同时要向公司工程部报告。
六、外派人员的工资待遇及其它
1.外派人员的工资、奖金、劳动保护用品、社会保险金等,由公司统一发放和缴纳。
2. 外派人员的工资标准,依据公司有关办法执行。
外派人员的工资等费用的承担问题,按公司与项目部内部承包协议办理。
3.单独外派、片管外派或流动外派的人员,经年度考核后视其工作业绩等情况,给予奖励或补助。
4.外派人员有关差旅费的报销:外派人员在工程开竣工和为项目部办事往返的费用,由该项目部报销;公司交办事项或通知回公司办事的,由公司报销。
5、外派人员在工程结束离开项目部至新岗位上岗期间的基本工资和福利等按公司总部同级员工待遇执行;
6、外派人员往返公司参加考试,差旅费及相关考试费用报销一次,一级建
造师考试费用报销两次。
7、外派人员凡为私事往返的差旅费由项目部或个人承担。
七、附则
本制度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对全体员工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