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鉴定中对签证和索赔的费用确定应注意的小、操作问题
工程量签证审核的重点和注意问题

工程量签证审核的重点和注意问题
工程量签证审核的重点和注意问题有以下几点:
1. 合同条款的确认。
审核工程量签证应首先确认工程合同的相
关内容,特别是工程量的计算方式、签证的种类、签证的时限等条款。
2. 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工程量签证应针对实际施工情况进行
审核,包括施工图、工程技术交底书、施工日志等文件。
3. 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
审核工程量签证时要核实工程量计算
的准确性,确认计算公式、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4. 工程量变更的合理性。
审核工程量签证时要检查工程量变更
的合理性,判断工程量变更是否符合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的要求,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5. 签证材料的齐全性。
审核工程量签证时要确认签证材料的齐
全性,包括签证申请书、工程量计算表、证明文件等。
6. 审批程序的规范性。
审核工程量签证时要关注审批程序的规
范性,确认签证审批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章和文件的要求。
7. 相关规定的遵守性。
审核工程量签证时要关注是否遵守相关
的法规、规章和文件的要求,包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工程造价管
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工程量签证审核的关键和注意事项

工程量签证审核的关键和注意事项工程量签证审核是工程项目管理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
工程量签证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施工方案调整或特殊工况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发生变化,需要通过签证程序来确认并调整原有的工程量和造价的过程。
在进行工程量签证审核时,需要注意以下关键问题和注意事项。
1. 签证依据的准确性:在进行工程量签证审核前,首先要核实签证的依据,包括变更设计图纸、技术方案、设计变更说明书等。
这些文件要求准确、清晰地描述变更的具体内容和范围,以便后续的审核和调整。
2. 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签证审核中关键的一步是对新旧工程量进行计算和对比。
需要确保计算公式的准确性、计算过程的可追溯性,并充分考虑施工方案的特殊性和工程实际情况。
需注意对工程量的分类和归类,确保不同单位和部门之间对工程量的理解和计算方式的统一。
3. 确定签证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工程量签证审核要求对变更内容进行合理性评估,包括技术上的必要性、经济性和能否满足项目的整体目标。
审核时要充分考虑变更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性的影响,以及可能带来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只有当签证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才能通过审核并进行后续的调整。
4. 价格调整的审查和确认:工程量签证往往会导致工程造价的调整,因此需要对价格调整进行审查和确认。
这包括对变更后的工程量进行价格计算,并与原合同价格进行对比,确定价格调整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需要注意工程量价格的透明性和合规性,确保价格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5. 合同管理和沟通协调:工程量签证审核需要涉及多个参与方,包括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
在签证审核过程中,需要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和沟通协调,明确各方的权责和义务,确保签证审核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对于存在争议的签证问题,需要通过合同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处理,保障项目的正常进行。
工程量签证审核是工程项目管理中不可或缺的环节,通过对签证依据的准确性、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签证合理性和必要性的评估,以及价格调整的审查和确认,可以保证签证审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建设工程监理签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建设工程监理签证的风险与防范措施建设工程的监理单位作为“五方主体”之一,在法律法规及建设单位的委托范围内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监理工作内容涉及建设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等方面,并要重点核查验收施工工程项目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对工程变更、技术洽商、进度、付款、质量安全、材料报验、工程量确认、工程资料等进行签证确认。
监理签证是确认施工实际情况的第一步,也是后期造价咨询、建设单位确认费用的关键性环节与基础性工作。
因此,建设工程监理签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在实际工作中,监理签证工作的整体水平并不高。
监理签证不当会给工程项目或者监理单位带来法律风险。
1、监理签证的风险表现形式1.1计量风险变更现场工程量签证是监理签证工作中经常涉及的一种。
如果签证中工程量的计算不严谨或者计量工作不仔细就会涉及签证风险。
如某项目现场工程量确认单中的标高及砂夹石换填厚度与地基验槽记录不一致,鉴定单位按照监理单位在现场工程量签证单中确认的现场自然地坪相对黄海标高以及砂夹石换填相对黄海标高,确定基础换填砂夹石的深度,并结合图纸设计尺寸计算土石方开挖工程量[2]。
而鉴定单位认定的工程量是通过对比地勘资料和现场勘验数据得出的,虽然最后采信了现场工程量签证,但这也给项目结算带来了计量风险。
1.2侵权风险监理单位在进行工程进度款签证时一定要准确界定范围,严把内容关,如果签证中的进度款与实际进度不一致,可能会带来侵权风险。
某项目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中有专用条款约定按照施工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其中,第三笔进度款的支付条件为主体结构工程完工7天内支付至合同价的70%。
总监理工程师在主楼屋面结构板浇捣的第二天(屋面架空构造层及裙楼还剩屋面层未施工)即签署了第三笔工程进度款支付证书,同意支付至合同价的70%。
后项目因纠纷停工并解除合同,发包人将承包人及监理单位告上法庭,理由为: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与承包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浅谈建筑工程中的签证及索赔管理

浅谈建筑工程中的签证及索赔管理建筑工程中的签证及索赔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于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各方的合作关系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在建筑工程中,签证是指施工过程中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补充的行为。
索赔则是指在建筑工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而发生的纠纷,并要求赔偿的行为。
签证和索赔管理的好坏可以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进展和合同方之间的关系,因此必须引起重视。
在建筑工程中,签证管理的过程需要细致而严谨。
需要对设计文件进行仔细审查和评估,明确其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然后,在与设计方沟通的基础上,对签证进行协商和商议,确保各方对签证的内容和变更有明确的认识和同意。
接下来,需要对签证进行审批和记录,确保签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签证执行过程中,需要及时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签证的质量和成果。
签证管理的过程需要各方积极参与,共同努力,确保签证的公正、合理、透明和及时。
签证管理的成功离不开对索赔管理的重视。
在建筑工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发生一些纠纷和不愉快。
为了化解冲突和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索赔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需要对索赔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仔细调查和收集,确保索赔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然后,在与索赔方进行协商和谈判的基础上,积极寻求解决的路径和办法,避免纠纷的扩大和升级。
在达成索赔协议后,需要进行相关的手续和程序,确保索赔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索赔管理的过程需要各方保持冷静和理性,遵循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以和平解决纠纷,维护工程的正常进行。
签证和索赔管理的成功离不开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合作。
建筑工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积极配合和相互理解。
在签证管理过程中,各方应该积极参与,排除干扰和障碍,确保签证的透明、公正和合理。
在索赔管理过程中,各方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性,及时沟通和协商,避免冲突和较真。
签证和索赔管理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各方的满意,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保持互信和合作。
工程签证、进度款、结算审核要点

工程签证、进度款、结算审核要点一、工程签证1几种应不予签证的现象(经常出现而又容易忽略)(1)工程签证的内容应尽量保证详细,包括签证的原因(含引用资料的编号)、位置、尺寸、数量、日期、所用材料、结算方式、结算单价等等,签证单后必须附造成本次签证的原始资料,如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业主联系单等,否则不予签证。
(2)未经设计及甲方人员书面同意,施工单位自行提高某些材料的用料要求,应坚决不予签证。
(3)同一工程内容重复签证,此类签证尤其体现在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上,要切记只要能在竣工图中体现出来的,一律不予签证,要求按竣工图结算。
否则会造成竣工图和签证中重复计算。
(4)凡定额及有关文件中已有规定的项目,不须再另行签证,如一些东西已包含在包干费、综合费、其它费中,或已包含在定额或综合单价中,但现场人员又另签证此费。
2签证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1)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不符。
好多问题,都是双方口头商定而不及时签证,事后才突击补办签证手续,这就违背了“任何预算定额材料指导价都是有时间限制”的规定。
有些施工单位故意把完成工程量的时间往后推,在签证日期上做文章,以获得不合理的利润。
(2)在办理材料单价的签证时,应注意弄清哪些材料需要办理签证以及如何办好,对于所签证的材料单价应注明是否包括采保费、运输费且不必计算损耗,避免结算时重复计算,在签证中要如实签明材料的名称、规格、厂家、单价、时间等。
(3)分清直接费和只计税项目。
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无法计算工程量或一些特殊的项目,往往以双方商定的具体金额来签证解决。
签证中要注明是直接费还是计税不计费,因为直接费可以取费,而后者只能收取税金。
3工程签证时间控制工程签证原则上在相应工程结束后7天内完成,隐蔽工程的签证原则上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完成。
二、工程进度款1目前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1)按月结算:施工单位按月申报工作量及价款,业主进行审核与支付。
(2)分段结算:即按形象进度付款,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管理与索赔技巧

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管理与索赔技巧摘要:本文首先阐述了设计变更的控制措施,接着分析了现场签证的处理原则和管理措施,最后对施工现场的签证费用预算控制与应用施工索赔技巧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索赔技巧引言:建设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基建项目施工周期长,且复杂多变,经常会因现场实际情况与施工图纸不符、设计深度不够、建筑物总体布局发生变化、材料资源不足需进行代换等情况而产生工程变更。
若处理不当,将会使业主或承包人的利益受损,且不利于业主的投资控制,并引发承包人的施工索赔。
因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1设计变更的控制措施设计变更时造成合同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发包人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常采用的措施有:不提高建设标准,不调高装修档次,不扩大建筑面积、不增加建筑楼层、不提高工程造价。
不影响建设工期,变更后的施工工艺不宜复杂,且对总工期不产生影响。
不扩大变更范围如合同外的零星项目和图纸不好反映,但现场确实存在的细微变化,能采用现场签证方式处理的,就不出设计变更。
监理完善的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要积极组织设计招标,通过充分的技术与经济论证,优选设计方案。
在委托设计前,应事先约定好室内外装修档次、费用、使用功能、工期等要求,避免设计人员按主观臆断来调低或拔高标准,造价事后变更。
建立勘察、设计的激励与赔偿制度,增强相关相关人员的责任心,促其规范执业。
设计单位对外发图前应严格执行各专业会签制度。
承包人应做好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协助解决设计图纸中明显的差错、碰、漏,力求降低施工中变更设计的机会。
确定的设计变更程序无论哪方提出设计变更,均应由业主、设计、监理、承包方共同协商,充分论证其在质量、安全、工期等方面的必要性和综合经济效益的可行性,权衡利弊后确认,并形成会议纪要。
设计变更通知单经原设计单位的相关人员签章后生效,与施工图具有同等法律效应,依据合同中的“价值工程”条款,承包人也可提出设计变更合理化建议。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审查注意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审查注意引言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签证审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通过签证审查,可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合法性、安全性,并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审查的注意事项,以帮助相关同行正确进行施工现场签证审查工作。
1. 签证审查的定义签证审查是指对建设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核和监督的程序。
通过签证审查,可以对施工现场的设计方案、材料使用、工程进度等方面进行监控,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要求。
2. 施工现场签证审查的目的施工现场签证审查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施工过程的合法性、安全性和质量。
具体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确保施工现场的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能够满足工程需求;•监督施工现场材料的选择和使用,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要求;•保障施工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确保工程进度的准确执行;•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提供法律依据和证据支持,以防止纠纷和争议的发生。
3. 施工现场签证审查的内容施工现场签证审查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3.1 设计方案审查•对施工现场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督促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文件、图纸和相关材料,并进行审查。
3.2 材料使用审查•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要求;•监督施工单位采购、储存和使用材料的过程,核实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3 工程进度审查•对施工现场的工程进度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计划执行施工工序,并及时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3.4 安全管理审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安全措施的情况,防止事故的发生。
3.5 环境保护审查•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过程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施工,并对环境保护情况进行评估。
4. 施工现场签证审查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签证审查时,需要满足以下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确保审查工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按照施工现场的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审查,确保审查内容的有针对性;•与各相关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完成施工现场签证审查工作;•及时记录和整理审查结果,形成相应的审查报告。
浅谈建筑工程中的签证及索赔管理

浅谈建筑工程中的签证及索赔管理在建筑工程中,签证及索赔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且复杂的环节。
签证是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引起的变更或额外工作,需要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变更合同或签署附加合同的过程。
而索赔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因为另一方违约或无法履行合同的相关内容而导致经济损失,并要求赔偿的一种请求。
本文将从签证及索赔的定义、管理流程、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希望对建筑行业从业人员有所帮助。
一、签证及索赔的定义1. 签证签证是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引起的变更或额外工作,需要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变更合同或签署附加合同的过程。
签证工作主要是为了防止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为某些特殊原因引起的变更,导致合同不能按照原定计划进行,从而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2. 索赔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因为另一方违约或无法履行合同的相关内容而导致经济损失,并要求赔偿的一种请求。
索赔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护自己权益的一种合法途径,如果有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依法提出索赔请求。
二、签证及索赔管理流程(1)签证的发起签证的发起主要来自于设计变更或者施工现场发现的实际情况,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都可能是签证的发起方。
发起签证的一方需要提出变更或额外工作的需求,并提供相关的技术、经济、合同等依据。
发起签证的一方提出签证申请后,需要由双方进行审核。
审核的重点是确定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对双方的影响。
审核过程需要对工程费用、工期、质量等进行综合考量,以确保签证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签证的协商与达成经过审核并确定变更或额外工作的必要性后,双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协商内容主要包括签证的价格、工期、质量标准等,双方需要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变更合同或附加合同。
索赔的发起主要来自于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或无法履行相关内容,导致另一方产生经济损失。
受损方需要向违约方提出索赔请求,并提交相关的证据和资料,说明索赔的原因、数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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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造价鉴定中对签证和索赔费用的确定应注意的操作问题【摘要】签证和索赔费用是在建设工程中经常发生的纠纷,其是因建筑过程的难度和复杂性增大、合同文件、前后矛盾和用词不严谨、另外用词不严谨导致双方对合同条款的不同理解所致,承包商要及时发现签证和索赔的机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确定签证和索费用中,一定要注意资料的收集、正确处理好同业主与监理的关系,根据不同情况,其签证和索赔费用的操作方法和注意的问题也有所不同。
【关键词】费用索赔的发生、提出索赔的情形、合同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引言】近几年来,我国的市场经济和城市建设进入了鼎盛发展的时期,因建筑工程造价纠纷问题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案件逐年增多,作为利益主体的业主与施工方(承包商),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无法协调一致的情况下,往往请求法律的救济,于是建筑工程造价纠纷也就应运而生,其中关键就是对签证和索赔费用的确定,那么如何比较客观、公平的确定这些费用呢?本文试图就此作些探讨,以其对承包商在实践中的操作提供帮助。
一、发生签证和索赔的原因1、建筑过程的难度和复杂性增大。
随着社会的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工艺,业主对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功能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完善。
因而使设计难度不断增大,另一方面施工过程也变得更加复杂。
由于设计难度加大,要求设计人员在设计图纸中规范使用不出差错。
尽善尽美是不可能的,因而往往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需要进行设计变更,这就会导致施工费用的变化。
2.合同文件(包括技术规范)前后矛盾和用词不严谨。
一般在合同协议书中列出的合同文件,如果发现某几个文件的解释和说明有矛盾,可按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排在前面的文件的解释说明更具有权威性,尽管这样还可能有些矛盾不好解决,如在某高速公路的施工规范中在路基的“清理与掘除”和“道路填方”的施工要求的提法不一致,在“清理与掘除”中规定:“凡路基填方地段,均应将路堤基底上所有树根、草皮和其他有机杂质清除干净”。
而在“道路填方”中规定:“除非工程师另有指示,凡是修建的道路路堤高度低于1m的地方,其原地面上所有草皮、树根及有机杂质均予以清除,并将表面上翻松,深度为250mm”。
承包商按施工规范中“道路填方”的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对有些路堤高于1m的地方的草皮、树根未予清除,而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则认为未达到“清现与掘除”规定的施工要求,要求清除草皮和树根,由于有的路段树根多达1000余棵,承包商为此向业主提出了费用索赔。
这里不谈及此索赔如何处理,主要说明由于施工规范前后矛盾而产生索赔的原因。
3、另外用词不严谨导致双方对合同条款的不同理解,从而引起工程索赔。
例如“应抹平整”、“足够的尺寸”等,像这样的词容易引起争议,因为没有给出“平整”的标准和多大的尺寸算“足够”。
图纸、规范是“死”的,而建筑工程是千变万化的,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对它的理解也有所不同,这个问题本身就构成了索赔产生的外部原因。
二、在签证和索赔费用确定中应注意的问题虽然签证和索赔工作至关重要,实践中承包商和业主也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但是要准确、合理的确定这项费用,还应注意一些问题,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的纠纷,维护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一)可以提出签证和索赔费用的情形1、无法遇见的不利自然条件和人为障碍。
在施工中遇到了不利的自然条件(除天气情况外,通常指地质情况)或人为障碍(通常指地下构筑物,如供水管、电缆以及其他一些人为因素),是承包商在投标时无法预见的,并可将这些情况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可以得到由此而增加的费用。
2、工程变更。
这类费用索赔主要是由于承包商对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变更工程费率不满,或监理工程师未对变更工程确定费率,就下达指令,以及由于工程变更取得某些项目造成承包商的额外费用等原因而引起的。
对于因工程变更而增加的工程项目,如果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变更工程费率确实不合理,或未确定变更工程费率,则这部分费用应由业主支付;对于因工程变更而取消的工程,如果承包商确实已完成部分工程,质量也达到了规范要求,而业主未予支付,则这部分费用由监理工程师审批,业主支付。
3、合同文件疏漏。
如果合同文件内容疏漏或相互矛盾,监理工程师必须解释并修改构成合同文件的各个部分,并作出指示。
如果承包商事先无法预料到该疏漏或矛盾,在执行监理工程师指示时产生的附加费用,可由业主给予相应的支付。
4、延迟收图纸。
如果监理工程师未能应承包商的要求,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任何图纸、指示,且承包商向监理工程师发出了书面的通知,告之由于上述原因,工程将受到延迟,则承包商可以得到由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5、放线资料不准确。
监理工程师应负责以书面形式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放线所需的坐标控制点、水准点等,由建立工程师提供的资料不准确而引起的索赔应有业主承担。
此项费用索赔包括两项费用:一是改正错误,如果承包商的放线错误纯属监理工程师书面提供的资料不准确而引起的,那么承包商从事的改正、补救宝座,可以获得有关费用;另一个是受阻影响,如果承包商从事上述改正、补救工作使工程受阻或停工而产生的费用索赔,承包商可根据底种情况(合同文件疏漏而引起的索赔)另行提出费用索赔。
6、以外风险造成的破坏。
由于意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包商必须负责修补,费用由业主承担。
承包商在申请此类费用索赔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由于意外风险使承包商工程暂停引起的费用索赔,应依据下文第12种情况(由于工程中断引起的费用索赔)提出费用索赔;二是本条款所涉及的费用索赔只包括由于意外风险对工程造成的直接损失。
7、发现化石文物。
在工地上发现的一切有价值的化石、钱币等贵重物品和文物,均属于业主财产,承包商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保护措施,笔尖破坏这类物品,承包商处理此类化石、文物等产生的费用和由于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使工程受到延误而产生的费用索赔则由业主承担。
8、为其他承包商提供服务。
如果承包商应监理工程师的书面要求,向业主雇佣的、不属于合同的其他承包提供服务或允许使用他所修建的临时道路及其他设施等,承包商可过的此项费用。
要注意,承包商提出费用索赔的项目必须是监理工程师书面要求提供的项目。
9、样品和试验分歧。
承包商在申请此类费用索赔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承包商所提供的材料样品是否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如果合同中未作规定,则由于提供材料样品而引起的费用索赔成立;二是如果时样项目在合同中已明确规定,或试验未按监理工程师指令进行,无论试验地点是否在工地,只要试验结果表明工程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由于试验引起的费用索赔就不成立。
10、开挖、移去工程覆盖层。
承包商在提出此类费用时,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才可以取得该项费用索赔:一是承包商在工程覆盖之前,已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提供了充分的机会让其检查;二是移去覆盖层或开挖的工程,被证明符合规范和图纸要求。
11、工程中断。
如果建立工程师下达暂停工程指令,且暂停工程是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行为或过失以及“意外风险”等非承包商自身原因所造成的,由此而增加的额外费用应由业主承担。
该类费用索赔往往是由于业主进行工程变更而使工程不得已停止而引起的,承包商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停工令时起算,至收到书面复工令时止。
12、延迟移交工地。
如果承包商因业主未能按规定移交工地,导致工程延误,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13、法律的更改。
如果在投标截止之日30年以后,(FIDIC条款规定为28年),本工程所在过的任何法律或规定的更改引起,由此而导致的承包商施工费用的增减,应由监理工程师证明。
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法文缩写.FIDIC条款是一种国际惯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市场中的工程索赔是一种正常的现象。
(二)签证和索赔费用确定的具体操作1、签证的注意工作现场签证应控制的范围A、预算内签证。
预算内签证指属于甲方工程预算内正常支付的费用,由于某种原因双方没有编制预算审定认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陆续发生,为了及时准确无误反映工程进度、价款结算,所采取的一种做法。
B、技术变更费用的增减,建设单位签发技术变更核定单,施工单位根据核定单计算增减费用按单位工程项目编制增减预算,经双方签证,作为结算依据。
C、材料数量不足或不符合要求。
凡因供应的材料数量不足或不符合要求,由材料部门提出,经技术部门核定后填写材料代表用单,经建设单位签证,编制增减预算向建设单位办理经济结算。
D、返修、加固和拆除工程费。
施工中因设计等原因致使工程需进行返修、加固和拆除,其实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编制追加预算,对无规定的单价的项目双方可商定编制或用估工估料办法,也可按实际办理现场签证处理。
由于施工单位责任,发生质量事故而进行返修,加固所发生的费用,不参与建设单位办理作证。
E、技术措施费。
凡施工中采取预算定额内没有包括的技术措施和超越一般施工条件的特殊措施而发生的技术措施费,经建设单位同意后,以及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发生的赶工措施费用,施工单位事应与建设单位输经济签证手续。
F、临时工程费用。
临时工费用修建费用计算有两种方式:一是预算定额直接费包括的,二是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临建工程项目编制的预算。
但在定额直接费中和施工组织计项目没有包括的项目及费用,经建设单位同意均要办理签证手续。
G、季节性施工增加费。
冬季施工增加费:一般施工按规定办理,如果有特殊要求而冬季施工费用不能包括者,应事先向建设单位办理经济签证手续。
雨季施工费:一般已包括间接费用定额内,如因工程需要而搭设的大型防雨棚,庆事先向建设单位办理签证。
H、夜间施工增加费,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施工规范要求连续施工,发生夜间施工增加费用,即施工照明设施费、电费、降低工效和夜餐补贴等,应事先建设单位办理手续。
I、交叉施工干扰增加费。
由于几家施工发生平行立体交叉作业,影响工效,采取措施等增加费用,应事先办理或根据现场发生的交叉施工干扰实况,向建设单位办理签证。
J、其它。
凡属建设单位责任造成的又未包括上述“预算内”的项目及费用,均须及时办理经济手续,以免事后结算困难。
2、预算外费用签证凡属于预算费用签证,均为预算外费用签证。
预算费用签证,是指在项目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由甲方原因使乙方在项目工程中支付的额外费用,。
而采用预算外费用签证单的方式索取赔偿,解决甲乙双方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时因工程在施工中乙方额外支出无凭据的一种做法。
停、窝工损失。
施工过程中由于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延期,而现场动力无法调剂施工,千百万窝工损失,应向甲方办理签证手续。
材料、设备、构件超过定额规定运距的场外运输,经签证后,应按有关规定结算。
二次倒运,凡属建设单位或因场地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二次倒运,由施工单位提出资料,经甲方驻工地代表确认签证。
土方调配方案的改变,基坑土方的运出,运费及换填,土方运距的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