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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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四篇)

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四篇)

环境保护考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选矿厂的生产实际,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考核内容,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考核中严格管理,并通过制度建设与经济考核,促使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力求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按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要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进行。

2.各生产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环保设施时,必须将方案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领导小组)备案。

如方案未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及擅自改建、扩建环保设施,环保处罚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3.厂区禁止私设排污口。

对私设排污口、有排污嫌疑的单位,给予处罚20000-____元,追究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责任,并责令单位限期拆除。

4.各生产单位必须建有环境安全事故应急设施、措施、方案(预案)并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领导小组)存档。

未建立的单位给予处罚2000—____元,并责令限期建立。

15.建立健全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度。

未建立健全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的单位,处以罚款2000—____元,并责令限期建立。

6.各单位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环保设施进行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设备实施管理档案,制定维护保养制度。

未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档案及维护保养制度的单位,处以罚款2000—____元,并责令限期建立。

7.各生产单位要加强对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如环保设施出现故障,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尽快恢复处理,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8.环保设施设备完好率、运行率和处理效果列入考核指标,停产和检修期间,污染物必须保证达标排放。

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背景
- 在不断加剧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背景下,为了强化企业和个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建立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势在必行。

目的
- 目标考核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企业和个人明确并履行其环境保护责任,促进环境污染的减少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考核内容
- 考核的内容应包括企业和个人的环境保护目标设定和实施情况,以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效果评估等方面。

考核指标
- 考核指标应根据不同企业和个人的特点和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污染物排放量、资源利用率、环境影响评价等。

考核周期
- 考核周期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可以是年度、季度或其他适当的时间段。

考核结果及奖惩措施
- 根据考核结果,可以对达到或超过环境保护目标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未达标或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惩戒措施。

考核透明可追溯
- 考核过程应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应公布,并确保考核过程和结果的可追溯性。

绩效评估与改进
- 考核制度应定期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优化,确保考核制度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信息共享与合作
- 考核制度应鼓励企业、政府和社会共享环境保护信息,促进合作,并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共同努力。

结论
- 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的建立对于推动企业和个人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考核、奖惩和改进等措施,可以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改善和发展。

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制度

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制度

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制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完善的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制度,以促使各行各业加强环境保护,并对其履行环保责任进行评估和考核。

二、制度目的1. 促使企事业单位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2. 规范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行为,推动其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3. 建立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机制,对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三、考核内容1. 环境保护制度建设:评估企事业单位是否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制度,包括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风险评估制度、环境应急预案等。

2. 环境保护投入:评估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投入情况,包括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环境管理设备购置、环境保护培训等。

3. 环境影响评价:评估企事业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包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预等。

4. 环境监测与报告:评估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监测与报告情况,包括环境监测设备的维护与管理、环境监测数据的报告与公开等。

5. 废物管理与处理:评估企事业单位的废物管理与处理情况,包括废物的分类、储存、运输、处置等。

6. 环境违法行为:评估企事业单位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包括未经许可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废物等。

四、考核方法1. 自评:企事业单位按照考核内容自行评估,形成自评报告。

2. 外审:礼聘第三方机构对企事业单位进行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形成外审报告。

3. 定期检查:相关环保部门定期对企事业单位进行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形成检查报告。

五、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1. 考核结果:根据自评、外审和定期检查的结果,对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评估,形成考核结果报告。

2. 奖励措施:对环境保护工作优秀的企事业单位赋予表彰、奖金等奖励措施,激励其继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3. 处罚措施:对环境违法行为严重的企事业单位赋予罚款、停产整顿等处罚措施,促使其改正违法行为。

环境保护考核制度范文(4篇)

环境保护考核制度范文(4篇)

环境保护考核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对员工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并激励员工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员工和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环境保护是每个企业和员工应尽的社会责任,公司将根据员工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表现,对员工进行考核与奖惩。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员工环境保护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个人环保行为:包括员工对公司的环境保护政策与要求的理解与遵守情况,以及员工个人在工作和生活中的环保行为,如节约用水、节约用电、垃圾分类等;2. 环保宣传与培训:包括员工参与环保宣传与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及员工对环保知识的掌握情况;3. 环境规范和设施管理:包括员工对公司环境规范的遵守情况,以及员工参与公司环境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情况;4. 环境事件处理:包括员工对环境事件的及时上报和合理处理情况,以及员工在环境紧急事件中的应急反应情况。

第五条公司将根据员工在以上考核内容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评定一个综合得分,并按得分确定奖励和处罚。

第三章考核方法第六条公司将通过以下方法对员工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考核:1. 定期审核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向员工提出工作要求和目标,并进行跟踪评估;2. 规定员工环保行为的规范和要求,并监督员工的执行情况;3. 通过内部调查、员工自我评估等方式收集员工环境保护工作的数据和信息;4. 配备环保考核专责人员,负责对员工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审核和评估,并编制考核报告;5. 根据员工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表现对员工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七条考核周期为每年一次,公布员工考核结果,并将结果作为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条员工有权向公司提出申诉,公司将按照申诉程序进行处理并给予回复。

如发现恶意申诉者,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九条对于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得分达到某一标准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1. 奖金或奖品;2. 参加环保培训的机会;3. 荣誉称号或表彰。

企业环境目标责任制范文(3篇)

企业环境目标责任制范文(3篇)

企业环境目标责任制范文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保护成为了全球范围内关注的重要议题。

作为一个企业,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推动可持续发展,成为了一项重大任务。

为了更好地履行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定一套清晰明确的环境目标责任制是必要的。

二、总体目标本公司秉承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努力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护,以及环境的持续改善,为社会和员工创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三、环境保护目标1.资源利用效率目标通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具体目标如下:1.1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生产能耗;1.2 优化原材料使用,提高资源利用率;1.3 减少废弃物排放,促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2.环境污染控制目标通过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管理手段,有效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排放。

具体目标如下:2.1 降低排放物浓度和排放量,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标准;2.2 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2.3 减少水污染和土壤污染,保护水资源和土壤质量;2.4 加强噪音和振动控制,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

3.生态保护目标通过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工作,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

具体目标如下:3.1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护植物和动物的生存环境;3.2 积极推动生态恢复工作,修复受损生态系统;3.3 促进生态农业发展,推动绿色食品生产。

四、责任分工1.高层领导责任高层领导是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者和推动者,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并将其纳入企业总体战略。

具体责任如下:1.1 确定环境保护目标和政策,并制定相应的措施;1.2 指定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其有效实施;1.3 审核和批准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方案,监督执行情况;1.4 定期汇报环境保护工作进展和成果。

2.部门责任各部门是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承担者,应当根据公司的环境保护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并及时汇报执行情况。

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制度

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制度

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各国纷纷加强环境保护力度。

为了更好地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我公司决定制定并实施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制度。

该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内部环境保护的责任分工,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参预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公司的环境绩效。

二、制度内容1. 考核目标确定全公司的环境保护目标,包括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废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率等方面的指标。

同时,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指标。

2. 考核指标将环境保护目标细化为具体的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每月能源消耗量- 每季度废物排放量- 每年水资源利用率- 每年环境投入费用占销售额比例等3.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一年,按季度进行评估和总结。

每一个季度结束后,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4. 考核方法考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定量考核主要依据各部门提交的相关数据进行评估,定性考核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5.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根据考核结果,对各部门进行奖惩和激励措施,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6. 考核奖励对考核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部门,赋予相应的奖励,如奖金、荣誉证书等。

同时,将优秀部门的典型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以鼓励其他部门的学习和借鉴。

7. 考核改进根据每次考核的结果和评估报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和改进考核制度,以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三、实施步骤1. 制定制度方案由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制定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制度的方案,明确制度的目标、指标和考核方法。

2. 培训和宣传在制度实施前,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使全体员工了解制度的内容和意义,增强参预意识。

3. 数据采集和统计各部门按照制度要求,及时采集和统计环境保护相关数据,并将数据报送给环境保护部门。

4. 考核评估环境保护部门根据采集到的数据,进行考核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制度

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制度

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制度篇一: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论文)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探究*内容提要我国要建立起最严的环境保护制度,其中最关键是要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这种制度早已有之,但是效果不佳。

根源在于我国相关立法存在立法理念、结构性和内容性方面的缺陷与瑕疵。

因此必须转变立法理念,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的环境责任。

关键词环境法律制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完善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

紧接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改革作出了具体的战略部署,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这是党和国家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确保生态环境底线不被逾越,用制度保护环境,从根本上推动生态系统保护和环境质量改善,从而推动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宏伟目标的重大决策。

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我国在20XX年正式通过了号称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的修订稿,要建立起最严的环境保护制度(参见图1)。

从最严环境保护制度框架图中我们可以看到,根据这部法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的“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是最重要的两个部分。

这一条的修订旨在强化政府职责,健全问责机制,将政府环境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①但是如何建设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则到现在没有任何的政策或者下位法规出台。

制度不能只停留在法条上面,而是要实实在在转变成现实的执行力。

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研究,本文拟从法律层面对此进行浅探。

图1最严环境保护制度框架图②*20XX级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号。

①编辑部:《新:以“严”护环境》,载《法律与生活》20XX年10期。

②俞海、张永亮等:《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内涵、框架与改革思路》,载《中国人口。

资源与环境》20XX年10期。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4篇)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4篇)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是一种管理和监督环境保护工作的制度。

其核心是设立环境保护目标,并将责任和权力明确地分配给相关的机构和个人。

这种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

一、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意义1. 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效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可以明确环境保护的具体目标和任务,使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任务,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环境质量。

2. 加强环境监管: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和评估体系,定期进行环境状况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环境监管,控制污染物排放,防止环境污染。

3. 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可以引导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在环境保护目标实现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主要内容1. 设立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政策和发展需求,制定具体的环境保护目标,例如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水质,提高生态系统质量等。

2. 责任主体的确定: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和任务,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确保责任的落实。

3. 监督和考核: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对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并对工作成绩进行奖惩,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4. 法律保障: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和权益保护,加强对环境犯罪的打击和惩治。

三、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实践案例1. 中国的“大气十条”:作为中国政府应对大气污染的重要举措,实施“大气十条”便是一种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体现。

通过设置具体的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开展监督和考核,并强化法律法规支持,积极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 日本的“环境绩效评价制度”:日本实施了环境绩效评价制度,通过对企业的环境行为进行评估和监管,并按照评估结果给予奖励或惩罚,促使企业改善环境绩效,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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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探究*内容提要我国要建立起最严的环境保护制度,其中最关键是要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这种制度早已有之,但是效果不佳。

根源在于我国相关立法存在立法理念、结构性和内容性方面的缺陷与瑕疵。

因此必须转变立法理念,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的环境责任。

关键词环境法律制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完善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

紧接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改革作出了具体的战略部署,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这是党和国家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确保生态环境底线不被逾越,用制度保护环境,从根本上推动生态系统保护和环境质量改善,从而推动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宏伟目标的重大决策。

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我国在2014年正式通过了号称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的修订稿,要建立起最严的环境保护制度(参见图1)。

从最严环境保护制度框架图中我们可以看到,根据这部法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的“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是最重要的两个部分。

这一条的修订旨在强化政府职责,健全问责机制,将政府环境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①但是如何建设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则到现在没有任何的政策或者下位法规出台。

制度不能只停留在法条上面,而是要实实在在转变成现实的执行力。

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研究,本文拟从法律层面对此进行浅探。

图1 最严环境保护制度框架图②*2013级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号。

①编辑部:《新<环境保护法>:以“严”护环境》,载《法律与生活》2014年10期。

②俞海、张永亮等:《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内涵、框架与改革思路》,载《中国人口。

资源与环境》2014年10期。

一、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立法缺陷与瑕疵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并不是一个新鲜话题和新型制度,而是早已有之。

我国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形成,是经历了一个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过程。

早在1989年的第三次全国环保会议上,当时的环保总局局长曲格平就提出了正式提出在全国推行环保目标责任制。

童年我国颁布首部《环境保护法》,其中第16条中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这是环保目标责任制的法律依据。

1996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在第一项中指出:“明确目标,实行环境质量行政领导负责制”。

自此,我国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尤其是地方环保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便如雨后春笋般兴起。

而后2002年南非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也强调了各级政府要建立“环境保护问责制”。

2007年第十届全国人大会议期间,温总理强调要“认真落实节能环保目标责任制、抓紧建立和完善科学、完整、统一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检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

对环境保护责任制的重视逐步加强。

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中国的环境保护状况却是每况愈下。

究其根源,与我国的环保立法的缺陷与瑕疵密不可分。

(一)立法理念的滞后与偏差1、重政府经济责任,轻政府环境责任这是“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视经济增长指标特别是GDP指标为硬指标,视环保指标特别是节能减排指标是软指标”的不可持续发展观在环境法治领域的反映。

③其主要表现是:重政府经济责任的法律制度和问责制度,轻政府环境责任的法律制度和问责制度,将政府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和完成GDP增长的情况作为其政绩考核、官职升迁的主要甚至唯一标准,在政府经济责任与政府环境责任发生冲突或矛盾时,不惜淡化甚至牺牲政府环境责任以保障和落实政府经济责任;在环境立法和环境执法中,机械、片面地理解和遵循“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发展中国家首先是发展”的指导思想或理念,以是否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GDP增长作为规定、评价、追究政府环境责任的基本标准甚至唯一标准。

2、重地方政府的环境责任,轻中央政府的环境责任其主要表现是: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立法中,规定地方政府的环境责任比较具体,规定中央政府的环境责任比较原则或很少,特别缺乏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进行环境事务指导、检查、监督、监察、审计和环境政绩考核的规定;在中央和地方环境责任范围划分方面没有突出“属地管理”,这导致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和某些环保法律制度在地方被打折扣。

3、重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责任,轻政府负责人的环境责任其表现在: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立法中,规定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责任比较具体,规定政府负责人(主要是省长、市长、县长)的环境责任比较原则。

目前,我国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③参见蔡守秋:《论政府环境责任的缺陷与健全》,载《河北法学》2008年第3期。

度是由行政首长签订责任书,对环境质量总体负责,但由于环境目标责任的层层分割,其承担的责任也随之削弱,对其更多的只是政绩考评上的奖惩,缺乏有关省长、市长、县长等政府首长环境责任的具体规定,特别是缺乏对省长、市长、县长等政府首长进行监督、环境政绩考核和问责制度的规定。

(二)法律法规的结构体系不完善在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立法存在的诸多问题中,最根本的问题是其法律本身存在缺陷。

我国现行环保法中对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规定过于原则,法律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的法律规定相对较少,受其影响,我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实施办法普遍比较混乱,总的来说,主要表现在:1、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立法的结构性缺陷上文中已经提到,目前针对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规定只在总则中以原则性条款的形式出现在2014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及部分环境行政管理条例中。

2014新修《环保法》第26条和第28条中是这样规定的:“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而完整的环境立法,应是法律、法规、规章之间的相互衔接、协调和配合的法律体系。

④但是我们国家到现在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环境法法律法规体系。

2、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立法的内容性缺陷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立法在内容上比较杂乱,重复率很高,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

我国施行的《环境保护法》,依然是1989年修订版,当时的中国正处于从计划的商品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受其影响,我国地方政府都尝试性的进行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实施方案,如甘肃、吉林,但是由于缺少国家层面上的针对性立法,没有统一的标准,仅仅是各地方政府做出的一些探索。

因此普遍出现了一些过分强调国家公权力监督,政府环境问责机制上存在着严重缺位,责任轻监督少等现象。

横向来看,地方政府受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责任书同质化严重,大量的篇幅和规定都是大同小异,责任内容涵盖面较窄,定量指标少,内容形式化,环保目标让位于经济指标等现象。

⑤此外,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必须确立完整的法律规范,即在法律中应当规定行为模式与法律后果中的法律联系。

但是,在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中,却忽视了这一法律规范。

法律责任是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对政府履行④参见鄂英杰:《完善环境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几点建议》,载《。

科技创新导报》2008年第36期。

⑤参见吕忠梅:《槛管环境监管者:立法缺失及制度构建》,载《法商研究))2009年第5期。

对环境保护措施和相关制度启着保障和威慑的作用。

我国现行环境法律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的法律规定相对较少,多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主要调整对象,对政府环境法律责任的规定则一般只有几条,责任内容单一,程度轻微。

这种偏差导致政府履行环境职责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这样一来,负不负责就没有了法律上的强制力,执法的可操作性不高。

⑥二、完善我国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建议(一)转变我国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立法理念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立法理念,体现了一个国家对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重视程度以及对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价值的认识,更是法制建设过程中重视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重要体现。

长期以来,我们在法制建设过程中过分的重视对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而忽视了对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关注,这与当前和谐社会、构建服务性政府、加强政府责任的大趋势不相符。

因此,必须彻底转变这种落后的发展观,在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立法中融入新的立法理念。

具体而言,应当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依法治国的方略和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基木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遵循生态社会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树立正确的环境保护思想和理念,围绕建设和谐社会与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目标,从我国政府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的现实出发,本着对国家、对民族、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行环境法治、环境善治和环境民主、综合整治政府环境责任问题、重点突破制约政府环境责任的瓶颈问题、积极进行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政府环境责任体系,以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⑦(二)制定专门的《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实施条例》现行环保法中对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规定过于原则,法律条款不明确、不具体、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操作起来难度较大,已明显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因此,在结合我国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实际的前提下,制定专门的《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实施条例》已经迫在眉睫。

首先,制定专门的《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实施条例》,可以弥补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不足,使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其次,制定专门的《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实施办法》,可以增强现行环境法律的可操作性。

我国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的实施办法可以以此为依据,立足于当地实际,使立⑥参见陈瑞民、张明、张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工作中存在问题与对策探讨》,载《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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