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位聘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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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对聘任制的新规定(简)

《公务员法》对聘任制的新规定(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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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聘任条件
聘任公务员需要的前提条件: 聘任公务员需要的前提条件: 一是编制限额; 一是编制限额; 二是工资经费限制。 二是工资经费限制。 机关编制和工资经费的多少, 机关编制和工资经费的多少,都是通过 法定标准和程序来确定的。 法定标准和程序来确定的。
聘任公务员只能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 限额内进行。 限额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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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制实施情况: 聘任制实施情况:
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察 部分职位聘任制 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2007年 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2007年 1月实施)规定,“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 月实施)规定, 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省、 要,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 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 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 但是, 制。但是,对公安执法职位或者涉及国家 秘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秘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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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聘任合同内容的规定。
(一)聘任合同期限 一是有固定期限。即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 一是有固定期限。即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 二是无固定期限。即合同有效期无明确规定。 二是无固定期限。即合同有效期无明确规定。 三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三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职位及其职责要求 工资、福利、 (三)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四)违反聘任合同的责任 1、工作条件 2、工作纪律 3、聘任合同终止的条件 以上都是必备条款。 以上都是必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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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公务员部分职位将实行聘任制。 福建:厦门市公务员部分职位将实行聘任制。 2005年 12月 (2005年,12月) 北京:法院招考176名聘任制公务员 。(2006年 北京:法院招考176名聘任制公务员 。(2006年 1月 ) 深圳首次招考聘任制公务员。( 。(2007年11月 深圳首次招考聘任制公务员。(2007年11月) 1。实行职务管理和合同管理:聘任制公务员聘 实行职务管理和合同管理: 期为1 期为1至3年不等 。 2。聘任公务员设年金制度。 聘任公务员设年金制度。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薪级工资制,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薪级工资制,参照企业员 工的办法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工的办法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按照本市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参加医疗保险。此外, 按照本市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参加医疗保险。此外, 市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还为聘任制公务员建立职 业年金制度。 业年金制度。

公务员法对聘任制新规定(简)

公务员法对聘任制新规定(简)
议;
3、裁决具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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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人事争议仲裁的原则:人事争议仲裁要坚 持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 。
▪ (三)人事争议仲裁机构: 人事争议仲裁由人 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 机关代表和聘任制公务员代表组成。
▪ (四)人事争议仲裁的时限和裁决的执行: 聘 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 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事 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导职位和非领导职位. ▪ 2、辅助性职位。 ▪ 3、经省级以上公务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
的其他职位。
▪ 《公务员法》还规定:凡是涉及国家安全、 重要机密以及国家另有规定的职位,不实 行聘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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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机关聘任公务员方式和条件 的规定。
▪ (一)聘任方式
▪ 根据本条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采取两种 方法:一种是公开招聘的方法,另一种是直接 选聘的方法。
▪ 聘任公务员只能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 限额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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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签
订聘任合同的规定 。
▪ 一是明确了签订聘任合同的主体双方是机关 与公务员。
▪ 二是明确了签订聘任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
▪ 三是明确了签订聘任合同的方式:书面形式
▪ 四是明确了签订聘任合同的目标是确定机关 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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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八条 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 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

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

深大公务员制度(第九章公务员职位聘任)

深大公务员制度(第九章公务员职位聘任)

职位聘任的意义
1.可以满足公务员机关多样化的用人需求。
意义
2.可以健全用人机制,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 机和活力。
聘任制实行的条件
1.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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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关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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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4.在规定的编制 限额和工资经费 限额内进行。
3.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 门批准。
聘任的实施
1.公开招聘:参照公 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 进行。 2.直接选聘:直接对 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 考核,审查其条件, 如学历、资历或者经 验等,然后确定是否 聘任。
1.合同管理。
2.平等协商。
3.任期明确。
聘任合同
聘任合同期满,用人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双方愿意续聘的,可直接续签聘任合同。
固定期限聘任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 无固定期限聘任合同 为期限的聘任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订 立无固定期限聘任合同: (一)军队转业干部 安置为聘任制公务员或本 市委任制公务员转为聘任 制公务员的; (二)聘任制公务员 近5年内没有本办法第四 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且连 续聘满10年的。
《公务员法》
第九十五条 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 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 行聘任制。 第九十六条 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 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 选聘。 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 限额内进行。
职位聘任的特点
年度考核不称职或有两年为基本称职的 因责任事故、违反纪律、失职、渎职、营私舞弊 或者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未经用人机关同意,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无法 从事原工作、或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 也不能从事由用人机关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因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 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 聘任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公务员任职规定

公务员任职规定

公务员任职规定公务员是指担任国家机关或其工作机构、社会团体等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中行政、技术、教育、卫生、科研等专业性岗位的人员。

公务员职位在我国的招录和任职有一定的规定和要求。

一、招录条件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招录公务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年满18周岁;3. 遵守宪法和法律;4.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5. 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为人民服务的职业道德;6. 具备与担任职务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知识、技能等;7. 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技术条件的;8. 符合其他国家机关招录规定的条件。

二、招录方式公务员的招录方式主要有公开招录和内部选拔两种形式。

公开招录是依照招录计划,通过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选拔人员;内部选拔是在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中选择人员担任新的职务。

三、招录程序1. 公开招录公务员公开招录一般分为招考计划的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其中,对于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可以免去笔试环节。

2. 内部选拔内部选拔一般分为选拔计划的发布、干部自荐、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

四、职位竞争公务员的竞争十分激烈,每年的招录计划都会吸引大量的考生报名参加竞争,考生需要通过各种环节的筛选和考试,才有机会进入到下一轮的选拔。

五、任职制度公务员的任职制度采取的是事业单位制,即公务员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签订聘任合同。

公务员聘任合同主要包括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内容。

六、稳定就业和晋升公务员的稳定就业和晋升是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的。

一般情况下,公务员的稳定就业和晋升具有一定的年限要求和绩效评定的要求。

总结而言,公务员的任职规定包括了招录条件、招录方式、招录程序、职位竞争、任职制度、稳定就业和晋升等方面。

公务员职位的招录和任职都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同时也要经过激烈的竞争。

公务员聘任后享受相对稳定的就业和晋升机会。

公务员法解读:聘任制适用于哪几类职位-

公务员法解读:聘任制适用于哪几类职位-

公务员法解读:聘任制适用于哪几类职位第九十五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前款所列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

解读实行聘任制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制度完善和制度创新。

其前提条件是根据工作需要,应当经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具体实施则由用人机关承担。

公务员法规定,聘任制适用于两类职位:(一)专业性较强的职位。

这些职位要求具备经过一定时间的专门学习才能掌握的专门知识、专业技能。

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包括领导职位和非领导职位。

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党政机关部分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实行聘任制。

本条的规定与这条的规定是一致的。

非领导职位中适用聘任制的主要是专业技术类职位。

专业性较强的职位的特点,一是对专业技术知识的要求很高,二是机关的优质高效运行离不开这些工作。

这些职位主要集中在金融、财会、法律、信息技术等方面。

(二)辅助性职位。

这部分职位事务性强,在机关工作中处于辅助地位,如书记员、资料管理、文件分发、数据录入等方面的职位。

这些工作的社会通用性也较强,如果与人才市场相衔接,用人成本低,效率高。

本条第二款是限制性规范,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主要考虑是,在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上工作,须符合涉秘资格条件的要求,并经过必要的培训,有的还需要较长时间的培养。

因此,本条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是适当的。

至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的范围,遵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

涉密职位主要是只设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职位。

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任用经管国家秘密事项的专职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保密工作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的规定予以审查批准。

因此,这类职位不适合聘用人员担任。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公务员聘任制是指国家对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定的制度。

公务员聘任制在我国具有重要的作用,不仅关系到国家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质量,也直接关系到干部队伍建设和国家形象。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研究和解决。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存在选拔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目前,我国公务员的选拔过程主要依靠公务员考试,这种方式容易导致应试教育和应试能力的过分强调,而忽视了对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

由于公务员职位往往是通过编制获得的,导致公务员聘任制存在“岗位锁定”和“编制挂靠”等问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应该改革公务员的选拔机制,推行综合评价的选拔方式。

除了考试成绩外,还应该将综合素质、能力和业绩纳入考量,更加注重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察,打破应试教育的局限。

应该加强对公务员编制的管理,推动实现岗位和人员的解耦,使得岗位不再依附于编制,从而打破编制挂靠和岗位锁定的问题。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公务员管理体制主要是按照机关设置和编制划定的,这种体制容易导致行政隶属关系过于僵化和行政权力滥用的问题。

由于聘任制的缺乏,导致公务员的职业发展路径不清晰和晋升机会不公平的现象比较普遍。

为解决这一问题,应该改革公务员的管理体制,推行权责清晰、管理灵活的制度。

要完善公务员的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与薪酬、晋升挂钩,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应该建立公务员的聘任制度,明确公务员职业发展的路径和晋升机会,提高公务员的职业获得感和幸福感。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存在职业道德不足的问题。

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公务员存在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的现象较为突出,这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也破坏了公务员在社会中的形象。

为解决这一问题,应该加强对公务员职业道德的培训和教育。

在选拔和培训公务员过程中,应该注重职业道德的考察和培养,引导公务员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和道德观。

要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和问责,建立健全的内部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公务员职业道德问题,确保公务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的问题和对策研究公务员聘任制是指国家对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

公务员是我国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聘任制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程度。

我国公务员聘任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进行改进。

公务员聘任制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选拔机制不合理。

当前我国公务员的选拔主要依靠公务员考试和录用考核,存在一些问题。

笔试内容偏重理论知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查不够充分。

面试环节评价标准不够明确,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

考试和考核机构独立性不够,容易受到政治因素和人情关系的干扰。

第二,任用机制不科学。

我国公务员的任用主要依据是岗位竞争,往往容易出现任人唯亲、任用失当的问题。

一些公务员职位晋升陷入“祭祖式”模式,使得公务员流动性不足、激励机制不完善。

管理制度不完善。

我国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存在一些漏洞,导致一些公务员缺乏必要的纪律性和廉洁性。

一方面,公务员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容易导致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公务员的绩效考核机制不完善,导致公务员得过且过、缺乏创新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进行改进:一、完善公务员聘任制选拔机制。

加强考试科目和内容的合理性和实用性,增加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查比重。

明确面试评价标准和程序,确保公正、客观和透明。

加强考试和考核机构的独立性,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机制。

二、优化公务员任用机制。

全面推行公务员竞争上岗制度,坚持能力和业绩导向,避免任人唯亲和不当任用。

加强公务员的专业能力培养和职业发展,提高公务员的流动性和竞争性。

三、健全公务员管理体制。

加强公务员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建立健全的纪律和廉洁机制,加强对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的教育和培训。

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公务员的创新和主动性。

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加强公务员的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提高公务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公务员聘任制

公务员聘任制

社会评论
任何一项制度改革,都会牵涉到对现有制度的冲击与突破,其中诸多利益的触动势必造成新制度的阻力。就 公务员聘用制而言,其关键在于引入市场机制,核心价值乃是公平。
但从现行法律规范看,无论是公务员聘任的范围、聘任的条件与程序,还是聘任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抑或是人事争议的仲裁及司法救济等,都缺乏明细而完善的规范,而其中任何一个程序细节上的疏漏,都可能在 实践中伤及到该项制度的公平内核。
制度改革
2010年2月3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详细公布了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内容,改革将把公 务员原来“大一统”管理模式划分成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69%的公务员将被划入行政执法类 和专业技术类中,通过职位分类和聘任制的实施,部分公务员“官帽”将被摘掉,“铁饭碗”变成“瓷饭碗”, 独立的晋升渠道让长期困扰公务员的“天花板”问题得到破解。
区别之处
公务员聘任制与政府雇员制的区别表现如下:
公务员招聘会总会人山人海
公务员聘任制是任用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是一种特殊的公务员制度,仍然属于公务员制度的范畴。 聘任制公务员的身份是公务员,而政府雇员则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他们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 用政府行政编制,服务于政府某项工作或某一政府工作部门。
在中国有些地方,比如江苏、深圳、北京等地,允许部分政府雇员担任一定行政职务、行使相应行政权力, 结果却出现了尴尬的境地,行使行政权力的政府雇员面临职责尴尬。此类政府雇员不是真正的政府雇员,而实际 上是公务员,相当于聘任制公务员。
公务员制度是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选人、用人、管人的重要制度,是中国政府人力资 源法治化的主体构成。公务员聘任制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务员制度,已为中国法律正式规定。政府雇员制只是中国 部分省级以下地方政府的政策,是地方政府对人事制度的创新。政府雇员制在制度层次上明显低于公务员聘任制 度,政府雇员制还只是我国政府人力资源管理法治体系补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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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合同的变更解除
聘任合同的变更
是指聘任合同内容的变化 ,聘任合 同的主体不变 聘任合同的变更
聘任合同的解除
聘任合同
聘任合同的解除
即提前终止聘任合同
聘任合同的终止
聘任பைடு நூலகம்同的终止
是指聘任合同期限届满而终 止
公务员聘任制
工资形式
实施协议工资制的背景 协议工资制的依据 协议工资制概述 协议工资制的分配形式
协议工资的分配形式
集体协议
以生产单位为主体
个人协议
以设备科为试 点,采用岗位 工资制
公务员聘任制
人事争议仲裁
含义及特征 原则 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及适用范围
第一百条
国家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人事争议仲裁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 理的原则,依法维护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

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内因履行聘任合 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发争议发生之日起六 十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 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 决之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聘任制与选任制、委任制的比较
一.从权利来源看
(一)选任制公务员的职权直接来自选举人的授予,直接体现人民意志
(二)委任制和聘任制公务员都是公务员机关任命的,其职权来自于公务 员的机关的授予,间接地反映人民意志
二.从产生方式上看 (一)选任制公务员经选举产生 (二)委任制公务员通过录用、调入、公开选 拔产生 (三)聘任制公务员通过公开招聘或直接选聘 产生
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 • 公务员聘任制是任用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
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
度,是对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和创新,是一
种特殊的公务员制度,仍然属于公务员制度的 范畴。公务员聘任制是相对于公务员考任制、
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公务员委任制、公务员选任制来说的。
公务员聘任制度的适用范围
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人事争议仲裁的时限和裁决的执行
聘任制公务员在所在机关 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 争议的,在争议发生之日 起六十日内向人事争议仲 裁委员会申请裁决
如果超过六十日,仲 裁委员会可不受理 仲裁委员会受理后, 对案件做出裁决,当 事人应当履行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 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 院一起诉讼 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 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 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 行
聘任制与选任制、委任制的比较
三.从任职形式上看
(一)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出 来后发布任职公告 (二)委任制公务员由任免公务员 机关印发任职决定或任职通知任命 (三)聘任制公务员通过签订聘任 合同任命职务
四.从任职时间上看
(一)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 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 (二)委任制公务员自任职决 定或命令通过之日起任职 (三)聘任制公务员自聘任合 同签订之日起任职
案例:
徐国健被查实的最早的受贿案情和当时 的江苏华良集团总经理张忠良有关。
1992年,徐国健任江苏省盐城市市
委书记后,在一次饭局上认识了张忠良。 当时,张忠良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 据查证,徐国健先后15次收受张忠良的
点击添加标题 贿赂款,赃款总额241万元。
徐国健受贿案中,除张忠良外,另两两 “行贿大户”是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局主席胡友林和江苏省溧阳市粮食购销 有限公司总经理姚洪军。
公务员聘任制度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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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可实行聘任
录用方式相对灵活 管理方式不同,纠纷解决机制有新突破 任职期限不再是终身制
2
3
聘任制度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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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制度实施意义
一、 降低了机关用人成本,提高
政府行政效率
01
健全了机关用人机 二、 制,促进公务员制 度进一步改革
02
03
三、完善了公务员权利救济体系
协议工资制概述
协议工资制是指劳资双方
通过平等谈判,相互协调, 共同商定雇员工资水平,
实施协议工资制的目的
是打破原来的工资制度,
留住人才,主动参与市 场竞争。
并以劳动工资合同形式加
以确定的工资制度。
协议工资制概述
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工资按月支付。对于一些特 殊职位,可实行年薪制。 聘任制公务员将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其工资待遇根据聘任职位 、学历、职称、资历,综合考虑市场同类人员工资水平和本市公务员工资 水平等因素,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
作为全国第一个因腐败案“落马”的在任省级组织部部长,中共江苏省委原常委 、组织部部长徐国健在江苏乃至全国都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2005年12月30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定,徐国健涉嫌受贿案由福建 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06年1月19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 罪判处被告人徐国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 财产。 2004年5月30日,徐国健作为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最后一次公开亮 相。当天,中共江苏省委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在南京召开,徐国健出现在 大会主席台上。6月4日,徐国健原计划列席一个会议,但会议开幕后,他的秘书 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他。6月5日,中共江苏省委向全省各市发布了徐国健被中央纪 律检查委员会“双规”的内部通知。6月3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徐国健的中共 江苏省委常委、委员职务被免去。
实质上是一种签订的书面合同
聘任合同签订
法律规定
公务员法第97条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 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 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 解除。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
原则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合同的方式聘用的制度。内地多省市于
2012年开始试点公务员聘任制。
制度含义
• 《公务员法》
• 在中国,公务员聘任制是指机关通过公开招聘 或直接选拔的方式,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 《公务员法》第95条规定:"
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
原则与所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从事专业性较
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这些职位包括领导职位,也包括非领导职位。中共中
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党政机关部分 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实行聘任制。”
聘任制的条件
A
一、实行聘任的职位 应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B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 不得实行职位聘任 条件
三、面向专业性较强的职位。 这些职位包括领导职位,也包括非领导职位、辅助性职位。
实行协议工资制的背景
在传统工资制度中,工资水平由政府和厂商单方面决定,甚至几十年不改变,工资既 不反映劳动价值,也不反映劳动供求关系,雇员只是既定工资水平的接受者,传统工 资制度是一种典型的不平等和低效率的分配制度,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不能适应 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现代市场经济是在宏观调控下的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制度,平
于当事人的意愿,而且取决于法律和
法律惯例。 3.裁决具有强制性。
第二部分
存在的问题 公务员聘任制 &对策建议
职位聘任带来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 绩效评估困难 腐败
机构臃肿 鲶鱼效应
一、腐败
腐败问题是各国都存在的通病,而我国腐败现象发展迅猛 的势头,既危及和破坏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实施,又破坏 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动摇着我国社会的政治基础。 腐败问题已经对党,对国家和社会构成了潜在的威胁。法 制监督不力是导致腐败的主要原因之一。
02
03
仲裁委员会处理案件实行仲裁 庭、仲裁员制度
表和聘任制公务员
代表组成
适用范围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 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 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 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 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与 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 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工作人 员之间因除名、辞退、 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 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 发生的争议; (四)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 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 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 (五)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 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 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 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腐败危害国家,同时也给伤害家人。人民网有专家最近指
出:“说起腐败,人们往往想到贪污,其实抢劫也是腐败 的一种类型。早期资本主义列强贩卖黑奴、剥削工人、大 搞全球殖民地、掠夺全世界的原材料、能源、文物,这不 是腐败吗?是腐败。叫作腐败还不足以体现其恶劣,用 ‘奴役’和‘反人类’这些词描述更加恰当。
案例: 全国第一个腐败落马案——
仲裁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 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 三者作出裁决双方有义务执行的一种 解决争议的方法 1.提交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 提,仲裁必须三方活动主体,即仲裁 双方当事人及仲裁人。
仲裁的含义
仲裁的特征
2.仲裁的客体是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一
定范围的争议,可仲裁的争议的范围 不仅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而且取决
公务员制度 职位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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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公务员聘任制, 打破“铁饭碗“
03
公务员聘任制 存在的问题 &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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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一)知识目标 (二)能力目标 提高大家获取知识的能力、逻 辑思维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 决问题的能力;与公务员的一 般任用制度与委任制度不同, 聘任制度是公务员任用制度的 一项特殊制度,大家通过对本 章内容的学习,应能明确掌握 聘任制与公务员任用制及委任 制的不同,在今后工作中能根 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录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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