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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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站人员的管理制度

文化站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文化站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文化站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文化站全体工作人员。

三、岗位职责1. 负责文化站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负责制定文化站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3. 负责文化站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执行。

4. 负责文化站财务、物资的管理工作。

5. 负责组织文化站各项活动,提高群众文化生活质量。

6. 负责文化站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

7. 负责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确保文化站工作顺利进行。

四、人员配置1. 文化站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

2. 文化站工作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文化发展趋势。

3. 文化站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五、工作制度1. 上下班制度:文化站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请假制度:文化站工作人员因事、因病需请假,应提前向站长报告,并办理请假手续。

3. 出差制度:文化站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应提前向站长报告,并办理出差手续。

4. 考勤制度:文化站工作人员实行考勤制度,每月底进行考勤汇总,对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进行记录和通报。

5. 会议制度:文化站定期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研究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经验。

六、考核与奖惩1. 考核制度:文化站对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2. 奖励制度: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3. 惩戒制度:对在工作中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文化站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文化站人员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文化服务,推动文化事业的发展。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强化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保障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中心环节;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约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克服论资排辈、能上不能下等现象,接受上级人事职改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事业单位)。

其它类型的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参照此办法执行。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设置第四条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实行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职务档次控制。

人事厅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的类型、层次、专业性质、人员状况等因素,制定结构比例指导意见和最高职务设置的原则,并根据科技、教育、文化等事业发展需要和地区、部门对不同专业的人才需要,对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进行宏观调控。

第五条各级人事(职改)部门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负责指导和审定所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的核定、调整以及最高职务的设置,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工作,并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特点,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动态管理。

第六条事业单位在上级人事(职改)部门审定批准的结构比例或岗位数额内设置专业技术职务,最高职务设置要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要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单位的性质、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制情况,对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级别、数量进行合理安排和明确规定。

岗位设置要坚持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结构合理、群体优化的原则,要有利于公平的竞争激励机制的形成,要有利于人才的脱颖而出和合理使用。

第七条事业单位要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结合单位特点,具体制定本单位各类、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权限和具体聘任条件,做到职责明确,权限清晰,聘任条件合理。

群众文化馆员职称评定条件

群众文化馆员职称评定条件

群众文化馆员职称评定条件群众文化馆是我国基层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担负着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优秀历史文化、开展文化艺术教育等重要任务。

而群众文化馆员作为群众文化馆的骨干力量,其职称评定条件至关重要。

下面将结合现实情况,就群众文化馆员职称评定条件进行全面探讨,为相关从事者提供指导意义。

一、岗位工作表现评定群众文化馆员的职称评定首先要从其岗位工作表现进行评定。

评定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业务能力:包括文化艺术知识、专业技术水平、从事文化活动策划、组织、宣传等方面的能力。

2. 服务质量:评价其在日常工作中是否符合服务规范要求,是否能主动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以及在重大文化活动中的贡献。

3. 学习能力:评价其是否具备持续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养和知识技能的意愿和能力。

4. 团队合作:评价其是否具备良好的沟通协作能力,能够积极配合其他工作人员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二、学历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在群众文化馆员职称评定中,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也是重要的评定条件。

一般来说,应满足以下要求:1. 学历:应具备相关文化、艺术、教育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 专业技术资格:应持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美术教师证、舞蹈教师证等。

三、综合素质综合评定在评定群众文化馆员职称时,还要兼顾其综合素质评定。

综合素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政治素质:评价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等方面。

2. 素质素养:评价其人文素质、道德修养、艺术修养等方面。

3. 知识技能:评价其广度和深度的知识储备,包括专业知识、文化知识等。

4. 创新能力:评价其对工作的创新意识和实际表现。

总结起来,群众文化馆员职称评定条件的设置应该既注重对岗位工作表现的评定,又要兼顾学历与专业技术资格的考核,同时综合考量其综合素质。

该评定条件的制定可以进一步标准化群众文化馆员队伍的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推动群众文化馆事业的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对此展开深入讨论,形成科学合理的评定标准,为我国基层文化服务事业的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全国群众文化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全国群众文化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全国群众文化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群众文化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作为评价群众文化工作者能力和水平的标准,对于提高群众文化事业的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可以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秀的群众文化从业人员,推动群众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就全国群众文化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进行深入探讨,分析其背景和重要性,旨在为完善群众文化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提供参考和借鉴。

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引言、正文和结论。

在引言部分,首先会对全国群众文化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进行概述,介绍本文的目的和文章结构,为读者提供一个整体的了解。

接着在正文部分,会对背景介绍进行详细阐述,介绍群众文化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相关内容,探讨评价标准的重要性,分析其影响和意义。

最后在结论部分,对全文进行总结,展望未来发展方向,提出相关建议,为进一步研究和实践提供指导。

整个文章结构清晰明了,逻辑性强,能够有效地传达作者的观点和思想。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探讨全国群众文化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重要性及其对提升群众文化从业者素质的影响。

通过分析当前的评价标准条件,我们可以了解到目前对群众文化专业人才的要求和标准,以便更好地指导从业者的发展方向和提升途径。

同时,通过对比国内外相关领域的评价标准,可以帮助我们更全面地认识群众文化专业的发展现状,推动该领域的专业化和标准化建设。

最终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群众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提高从业者的整体素质和职业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文化服务。

2.正文2.1 背景介绍背景介绍部分:群众文化是指以普通民众为主体的文化活动和文化产品,是中国特有的文化形式。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文化的发展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促进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提升从事群众文化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各地开始实行群众文化专业职称评价制度。

群众文化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是指评定从事群众文化工作人员职称水平需要符合的条件和标准。

文化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文化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文化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文化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文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文化单位、文化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文化工作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正能量;(二)忠诚党的事业,热爱文化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四)廉洁自律,公正公平,勇于担当。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第四条文化工作人员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二)参与文化工作的决策和管理;(三)参加培训、进修和学术交流;(四)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五条文化工作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文化工作水平;(二)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三)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四)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单位形象。

第三章职责与分工第六条文化工作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明确分工,协同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七条文化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包括:(一)策划、组织、实施各类文化活动;(二)开展文化调研,了解文化需求,为文化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三)负责文化资源的征集、整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四)加强文化宣传,提高文化影响力;(五)做好文化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四章工作纪律与考核第八条文化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参与违法活动;(三)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四)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不得泄露工作信息。

第九条文化工作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一)平时考核: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评价;(二)年度考核:由上级单位根据工作人员全年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章奖励与处分第十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文化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情节轻微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处分。

群众文化副高职称要求

群众文化副高职称要求

群众文化副高职称要求
群众文化副高职称通常指的是在群众文化工作领域内,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经验和业绩的专业人员所能达到的职业技术水平。

在中国,职称评审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和水平的认定,副高级职称通常要求申请者具备以下条件:
1. 教育背景:通常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与群众文化工作相关。

2. 工作经验:需要有一定年限的群众文化工作经验,通常要求在本专业领域内工作8年以上,并有连续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

3. 业绩成果:在群众文化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如成功组织大型文化活动、创作有影响力的文艺作品、发表专业论文等。

4. 业务能力: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独立解决工作中的复杂问题,对群众文化工作有较深的理解和掌握。

5. 社会贡献:在服务社会、推动文化发展方面做出积极贡献,受到社会的认可和好评。

6. 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7. 继续教育: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评审标准和条件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单位的规定有所差异,申请者应当参照当地的职称评审办法进行准备。

此外,随着政策的变化和行业的发展,职称评审的要求也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建议关注最新的职称评审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日期】2020.09.10•【文号】人社部发〔2020〕68号•【施行日期】2020.09.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各中央企业人事部门:艺术专业人员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力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现就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人才强国战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目标,坚持党管人才,遵循文艺规律和艺术专业人员成长规律,健全完善符合艺术专业人员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畅通职业发展渠道,更加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人才,推动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将广大艺术专业人员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1.服务发展。

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着力提升艺术专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着力加强艺术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2.遵循规律。

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遵循艺术专业人员成长规律,突出其职业发展特点,建立分类科学、合理多元的评价体系,引导艺术专业人员刻苦研究、潜心创作,推动文艺创作由“高原”迈向“高峰”。

文化部群众文化专业副研究馆员

文化部群众文化专业副研究馆员

文化部群众文化专业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第一条思想政治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二)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1.近3年年度考核中出现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者;2.未解除记过以上处分者;3.近3年在职称申报中弄虚作假者;4.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第二条学历资历条件(一)获得博士学位,现任馆员,且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二)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现任馆员,且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三)获得大学专科学历,现任馆员,且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年以上。

第三条外语(古汉语)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二)参加文化部职称外语(古汉语)能力测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三)文化部系统外人员参加本地区(部委)组织的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四)符合本地区(部委)规定的免试条件。

第四条计算机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二)参加文化部职称计算机能力测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三)文化部系统外人员参加本地区(部委)组织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

(四)符合本地区(部委)规定的免试条件。

第五条论文、著作条件任现职以来,独著或作为第一撰写者,公开出版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著1部,或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有要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3篇。

第六条工作能力和业绩条件(一)具备深厚的群众文化理论基础,对相关学科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群众文化实践能力和培训教学能力,能够承担省部级群众文化专门课题的研究,能在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中担任计划制定和组织指导工作。

(二)任现职以来,在本地区文化主管部门举办的群众文化活动中担任部分项目的计划制定和指导工作5次;在所在地区政府或文化主管部门举办的群众文化活动中担任总体设计和指导3次,并写出有关设计方案及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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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评审范围与对象
凡在我省从事群众文化(以下简称群文)专业活动的策划、组织、创作、指导、辅导、培训以及群文专业领域研究等工作,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群文机构在职在岗人员,符合本实施意见规定的,均可申报评审群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群文专业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组织、指导等专业工作。

二、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及级别
群文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设高级、中级、初级。

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任职资格名称依次为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和管理员。

研究馆员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二至四级,副研究馆员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馆员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助理馆员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管理员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群文事业贡
献力量。

2.学历和资历
研究馆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且聘副研究馆员满5年。

副研究馆员:博士学位,且聘馆员满2年;或硕士学位、大学本科或学士学位,且聘馆员满5年。

馆员: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聘助理馆员满2年;或研究生学历或双学士学位,且聘助理馆员满3年;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且聘助理馆员满4年;或高中毕业学历(含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且聘助理馆员满7年。

助理馆员: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1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大学专科学历,且聘管理员满2年;或高中毕业学历,且聘管理员满4年。

管理员:大学专科学历或高中毕业学历,从事群文相关工作满1年。

3.正常晋升的,任职期间有效年度考核结果均须合格以上;破格晋升的,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须有1次以上优秀。

4.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自2016年起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2016年之前中高级职称每年累计不少于72学时(12天),初级职称每年累计不少于42学时(7天)。

2016年起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2016年之前专业科目时间应占总学时的70%以上。

5.省属、设区市属群文单位的专业人员申报评审群文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组织的服务基层的各种形式的公益性群文活动,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每人服务次数累计不少于30次且实际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100小时。

(二)正常申报条件
1.研究馆员
(1)具有本领域系统完备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在解决复杂的专业问题或指导完成重大科研任务、工作项目中表现优异,在本领域有较高的专业影响力,是本领域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

具有较为全面的业务技能,能够创造性地研究和解决复杂问题,对某一学术领域有深入研究,带领团队取得具有创新性或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或具有很强的实践工作能力,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取得具有显著实用价值或广泛社会影响力的工作项目成果。

能带领团队开创某一方面工作,具有培养、指导副研究馆员和馆员开展专业研究或策划实施工作项目的能力。

(2)专业岗位业务能力和业绩成果条件,须满足下列之一:
①执笔并实施的省部级群文专项规划2项以上。

②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项目,下同)1项或市厅级2项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

③作为主要成员完成省级主管部门主办的群文理论研究活动4次以上,且撰写完成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下同)2篇以上并获省级主管部门认可或批示。

④独立创作(或辅导、指导,下同)在主题性群文活动中公开演出或省级CN刊物发表的新作品15个以上(公开演出10个以上),其中获得国家级比赛(含展演、会演,下同)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以上,或省级比赛一等奖2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为文旅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或入选国家级比赛4次以上。

⑤独立策划并完成高水平和广泛影响力的美术、书法、摄影等展览展示5次以上,且个人创作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获国家级展览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以上,或省级展览一等奖2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为文旅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或入选国家级展览5次以上。

⑥主持搜集、整理、研究和发掘利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保护项目名录(以下简称非遗名录)2项或省级非遗名录6项以上,并撰写项目申报文本。

⑦连续三年以上主持创建本单位群文特色品牌项目1项以上,形成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明显社会效益,群文特色品牌项目获得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或推介。

⑧主持完成有较大影响的省级主题性群文活动4次或市级10次以上,社会效益明显。

⑨在省级专业培训中讲授过本专业课程5次以上(培训课程内容的主体设计应不同,下同),培训累计300人次以上,撰写教案5万字以上,培训效果显著。

以上可2款累加计算。

(3)学术成果条件,须满足下列之一:
①出版专著1部以上,并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②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③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2.副研究馆员
(1)系统掌握本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全面地了解本领域研究现状、发展趋势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本领域业务骨干。

具有扎实的业务技能和独立分析、处理较复杂问题的能力,对某一学术领域有专门研究,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性和行业影响力的研究成果,或具有较强的实践工作能力,作为主要参与人取得具有较高实用价值或较大社会效益的工作项目成果。

能带领团队负责某一方面工作,具有培养和指导馆员、助理馆员开展专业研究或实施工作项目的能力。

(2)专业岗位业务能力和业绩成果条件,须满足下列之一:
①执笔并实施的市厅级群文专项规划2项以上。

②作为主要成员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或市厅级2项以上,或主持完成市厅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

③作为主要成员完成省级主管部门主办的群文理论研究活动2次或市级主管部门主办的4次以上,且撰写完成较高质量的研究报
告2篇以上(其中获市级主管部门以上批示或认可1篇以上)。

④独立创作在主题性群文活动中公开演出或CN报刊上发表的新作品10个以上(公开演出6个以上),其中获得省级比赛二等奖1次以上,或入选国家级比赛1次以上,或入选省级比赛4次以上(其中至少2次为文旅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

⑤独立策划并完成较高水平和较广泛影响力的美术、书法、摄影等展览展示3次以上,且个人创作的美术、书法、摄影作品获省级二等奖1次以上,或入选国家级展览2次以上,或省级展览4次以上(其中至少2次为省级文旅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

⑥独立策划群文专业期刊的选题并组稿工作3次以上,独立审改高水平的专业论文50篇以上。

⑦主持完成搜集、整理、研究和发掘利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列入省级非遗名录2项或市级非遗名录6项以上,并撰写项目申报文本2项以上。

⑧连续三年以上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创建本单位群文特色品牌项目1项以上,形成较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较好的社会效益,群文特色品牌项目获得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或推介。

⑨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有较大影响的省级主题性群文活动4次或市级10次或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15次以上,或乡镇(街道,下同)综合文化站(文化服务中心等,下同)专业人员主持完成本区域主题性群文活动30次以上,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本单位利用新媒体直播开展的主题性群文活动15次以上且在线观看
人数累计达50万人次以上,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⑩在省级组织的专业培训中讲授过本专业课程3次或市级培训5次以上,培训累计150人次以上,撰写教案3万字以上,培训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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