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特点

合集下载

浅谈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及查处对策

浅谈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及查处对策

浅谈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及查处对策浅谈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及查处对策党的十六大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分析近几年的办案实践,结合实际,笔者认为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作案主体多元化。

一些违法违纪案件由单体向群体发展,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且呈现出多发性、交叉性、团伙性和关联性等特点。

从实施形式上看,“集体腐败”虽然是以“集体”名义进行,甚至打着为集体谋利益,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旗号,但目的却是为了损公肥私。

违纪人员有的熟知政策和法律,在政策和法律的边缘找空子钻;有的身居要害部门,在体制、管理漏洞上做文章;有的披着合法的外衣,打“擦边球”。

如查处某单位预算外收入作为福利发给全体干部案和学校班子集体以发电话费的名义得回扣案就说明了此问题。

二是违法违纪行为侵犯的客体趋向财产化。

国有企业的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在“有所为,有所不为”、“国(国有资本)退民(民间资本)进”等战略指导思想的指引下,大批的中小型国有企业将面临着改制。

改制过程中,许多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层,受利益的驱使,将国有企业视作“唐僧肉”,将改制当成“最后的晚餐”,利用各种手段侵吞国有资产。

一些不法民间资本持有者,为能低价收购国有资本,也千方百计地与国有资产的管理者勾结,实现自有资本的低成本扩充。

随着国有企业改制进程的推进,侵吞国有资产类案件将大幅度上升,成为主要案发区域。

据查资料,上半年,某县查处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中,侵犯国有资产类案件占30%。

三是违法违纪案件的高发领域向多部门渗透。

党政机关招待费、小车费、领导干部外出学习考察费,开支总额较大,开支较乱。

主要表现:赊账、挪用现象严重,在餐馆、酒家的招待费仍有百万元未予结付并列记当年会计年度支出;举债消费突出,由于费用开支大,入不敷出,为维持正常运转,常常是借钱过日,拆东墙补西壁;有些单位发生的送礼、钓鱼、洗头按摩开支及该由个人负担的费用都开作虚假的招待费、燃料维修费发票报销。

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的特点、原因及对策建议

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的特点、原因及对策建议

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的特点、原因及对策建议一、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的特点通过对我国当前查处的一些案件的分析,笔者发现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的特点及原因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违纪违法案件的行为主体呈现“三高”的态势。

通过对现有案件的分析可以发现,违纪违法行为主体的职位和级别越来越高,他们大都受过高等教育,违纪的手法也越来越隐蔽。

因此,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主体的职位、学历和违纪违法行为的智能化水平越来越高,高职位、高学历、高智商是当前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主要特点和今后的主要趋势。

(二)违纪违法行为侵犯的客体范围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

当前,违纪违法行为侵犯客体的领域已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逐步扩大,不仅有职有权的党政群机关有违纪违法行为,那些“无职无权”甚至被人认为是“冷门”的单位和部门也不是净土一方,违纪违法行为侵害的客体将会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

从近期查处的案件看,已经出现“冷门”单位的违纪违法现象,而且所占比例也呈现上升趋势。

(三)违纪违法行为更加隐蔽,行为人规避党政纪处理的能力也逐步增强。

分析发现,许多案件,特别是经济类案件,大都存在用单位的钱给少数有关领导和所谓关系户送礼的现象,惯用的手法是一年数节的打点,挖空心思地施厚礼,名目繁多的纪念品,大搞感情投资,放长线钓大鱼,慷国家、集体之慨,建一己关系之网,为个人违法乱纪寻找靠山,建立自己的“保护伞”。

(四)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层面呈扩大趋势。

已查处的案件中,违纪违法的主体大多是党员领导干部,一般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所占比例很小。

由于政府职能由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服务型的转变和社会分工的逐步细化,一般公职人员掌控的可分配的公共资源和公共产品也越来越多,自由决定权和自由裁量权的空间也日渐扩大,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概率也随之上升。

(五)单一的特定领域的违纪违法逐步发展为复杂的多领域的违纪违法,违纪违法行为呈现多样性。

从目前已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单一性、特定性的违纪违法行为逐步减少,取而代之的是违纪违法行为越来越复杂,多层次、跨行业、跨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已逐渐增多,其侵犯的客体也日趋错综复杂,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也会愈加困难。

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及防范对策

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及防范对策

二是抓好教育关。对新任干部,要认真组织培训,端正他们的任职思想,增强他们的廉洁意识和服务观念。注重思想政治和法制教育,警钟经常敲,招呼提前打,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干部自身存在的信念滑坡、为政不廉、作风不实、群众观念淡薄等问题,使他们增强在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诱惑面前的自制能力、警示面前的悔过能力,帮助他们牢记“两个务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对干部中显现的违纪违法苗头,要及时进行戒勉谈话,防止错误行为的发生。当前,要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有计划地组织对党员干部进行轮训,使他们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怎样管理别人,怎样约束自己,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1、违纪违法范围扩大化。“拔出萝卜带出泥”,是当前一些违纪违法案件由个体向群体发展,窝案、串案、案中案频发的真实写照。在这类案件中,违纪违法行为不再简单是单纯的个人行为,而是向集体、组织行为发展,由单一部门、行业向各个部门、行业和社会各个领域扩展,所牵涉的党员干部往往有数十人、甚至百人之多。比如湖南郴州腐败窝案涉及党政干部、商界人士达158人。同时,以领导干部家庭为核心的家族腐败化也呈上升趋势,一些领导干部表面上两袖清风、清正廉政,暗地里却唆使、纵容自己的亲属大肆受贿,或利用手中权力为亲属开办的公司等经济实体牟取暴利。
三是思想教育跟不上,拒腐防线松懈。党员干部除了为集体工作外,还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往往对学习没时间、没精力、没兴趣。有的基层组织忽视了对村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片面地强调发展经济,对思想政治工作重视不够,从而造成一些村级党员干部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权力观扭曲,走上了违纪违法的歧途。

新形势下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规律及预防1

新形势下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规律及预防1

新形势下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规律及预防在我国深入推进各项改革的新时期和新形势下,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需要研究违法违纪的特点、规律和预防措施。

一、新形势下违法违纪案件的主要特点当前我国处于干部人事管理体制、财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等全方位改革的时期,这一时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具有明显的转型期特点。

(一)实施主体呈现团伙化、主职化、行业化的特征。

1、互相勾结团伙化。

从过去以单个违纪为主发展到以团伙违纪为主。

有组织的团伙性违纪、集团违纪呈上升趋势,出现查处一个、扯出一串、带出一片的现象。

咸宁市纪委在查办的嘉鱼县新兴黄金冶炼厂案中,带出嘉鱼县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寿继玉等人的经济问题,全案共移送司法机关4人,给予纪律处分13人。

违法违纪分子从开始实施违纪违法行为,就利用工作和社交之便,以权力为基础,对上寻求保护伞,对下寻求同流合污者,组成一个政治上、经济上的利益共同体,互相保护。

甚至还有一些干部热衷于与不法大款互傍,同社会黑恶势力勾结在一起。

2、带头违纪主职化。

单位党政一把手违纪成为目前最常见的形态,呈现出上升的趋势。

嘉鱼县2004年查处的一把手违纪的案件比2000年上升了2.5倍,咸安区近三年查处案件中,一把手违法违纪的件,占了64%。

很多串案、窝案围绕着一个地方或一个部门的“一把手”展开,被卷入到串案、窝案的都是一些被“大的一把手”领导的“要害部门”的“小的一把手”,以及“一把手”身边的亲属、秘书、司机、情人等。

3、以权牟利行业化。

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单位或集体的名义,用本单位、本系统的权力进行“创收”,牟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形成了行业腐败。

它包括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变法定服务为“有偿服务”的行为,以扭转亏损局面为名乱涨价以及吃拿卡要的行为,以集体名义侵吞、截留国家财政收入作为集体挥霍浪费或集体私分的行为等。

(二)作案手段呈现间接化、期权化、诡秘化的特征。

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及防范

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及防范

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及防范对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腐败也不断蔓延,特别是在新的时期,腐败表现出诸多新的特点和动向。

在诸多新的反腐败课题面前,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强劲势头,始终坚持用改革的思路,正确认识执纪办案工作,积极开创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一、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新特点1、违纪违法范围扩大化。

“拔出萝卜带出泥”,是当前一些违纪违法案件由个体向群体发展,窝案、串案、案中案频发的真实写照。

在这类案件中,违纪违法行为不再简单是单纯的个人行为,而是向集体、组织行为发展,由单一部门、行业向各个部门、行业和社会各个领域扩展,所牵涉的党员干部往往有数十人、甚至百人之多。

比如湖南郴州腐败窝案涉及党政干部、商界人士达158人。

同时,以领导干部家庭为核心的家族腐败化也呈上升趋势,一些领导干部表面上两袖清风、清正廉政,暗地里却唆使、纵容自己的亲属大肆受贿,或利用手中权力为亲属开办的公司等经济实体牟取暴利。

2、违纪违法领域多元化。

当前,违纪违法现象已不再是个别领域的个别现象,而是在诸多领域均有呈现的普遍现象,违纪违法已蔓延到社会各个领域。

比如公款行贿、收受回扣、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买官卖官、贪污受贿、侵吞窃取瓜分国有资产、截留挪用套取私分国家专项资金、司法腐败、教育腐败、医疗腐败、组织人事腐败等等,已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3、违纪违法主体智能化。

随着我国接受高等教育的官员愈来愈多,腐败分子大多“学历高、智商高、阅历丰”,他们进行违纪违法行为的作案方式由利令智昏、不计后果的“冲动”型,转变为处心积虑、预谋在先的“智能”型。

他们处心积虑研习法律法规,在违纪违法中化解风险、逃避打击,钻法律空子,使隐性腐败的“安全系数”更大。

4、违纪违法手段隐蔽化。

一些腐败分子不再作现行违纪违法,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期权化”、“转让”、“洗钱”的交易,掩盖受贿之实,逃避法律制裁。

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当前领导⼲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新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2019-10-06领导的腐败犯罪是领导者利⽤权⼒进⾏违法活动⽽构成的犯罪。

领导的腐败犯罪是政治腐败的主要组成部分。

领导的腐败犯罪是社会诸多腐败现象中,破坏性最⼤、负⾯影响最⼴、⼈民群众最⽓愤的⾏为。

⼀请就到,⼀喝就⾼,⼀捧就傲,⼀求就敲,⼀给就捞,⼀脱就要,⼀累就叫,⼀批就跳,⼀查就倒!这些都是民间归纳的特征。

⼀、当前领导⼲部腐败问题的表现及特点当前反腐败⾯临的情况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利益格局和⼈们道德观念出现了多样化,资产阶级国家的⽣活⽅式、⽂化观念、政治观念对我们的冲击,诱发导致腐败的因素增多,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也较过去⼤不相同了。

⾼级领导⼲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

近⼏年查处的涉及省部级以上领导⼲部的案件中,包括省长、部长,省级党委的组织部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甚⾄党和国家领导⼈。

如原湖北省省长张国光、原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原全国⼈⼤副委员长成克杰,及原中央政治局委员陈希同、陈良宇等。

1、涉案⾦额巨⼤。

⼀些领导⼲部涉案数额之巨、犯罪危害之⼤、情节之严重,令⼈触⽬惊⼼。

如成克杰涉案⾦额4000多万元,余振东涉案⾦额20亿元,湛江⾛私案涉案总⾦额为__亿元,厦门⾛私案涉案总⾦额超过800亿元,陈良宇案涉案⾦额37亿元。

2、涉案⼈数众多。

违纪违法案件的集团性、关联性、群体性⽇趋突出。

腐败分⼦在政治上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泛的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特征。

往往查出⼀个带出⼀帮,抓住⼀个牵出⼀伙,案件牵涉⾯⼴,串案窝案较多。

同时,领导⼲部与配偶、⼦⼥等特定关系⼈共同作案所占⽐重较⼤,家族共同犯罪特征明显。

如郑筱萸案就涉及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药监局原药品注册司司长曹⽂庄等200多名⼲部,其妻⼉也涉案落马。

3、涉案领域⼴泛。

从近年查处的案件看,涉案领域从⾦融、⾏政执法、司法领域向⼀般领域蔓延,从掌握钱、财、物等关键岗位向⼀般岗位渗透,从领导⼲部向⼀般⼲部延伸,过去被视为清⽔衙门的教育、医疗、统计等部门也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浅析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发案原因及其对策

浅析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发案原因及其对策

浅析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发案原因及其对策(安福县纪委罗晓东刘绍升)近年来,安福县纪检监察系统查办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逐年增多,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增多势必影响本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同时也会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因此,正确分析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趋势和发案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一)从案件总量上看,数量增长幅度较大。

全县纪检监察系统2002-2004年立案数分别为19件、52件和80件,立案件逐年增加,增长幅度在50%以上。

(二)从错误性质上看,一般性违纪案件逐年下降,但经济类所占比例仍然较高,妨害社会秩序案如赌博案数量也不少。

2002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所查办的案件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侵犯党员公民权利、失职渎职等类案件逐年下降,但经济类案件所占比例始终在30%以上。

2002年以来因参与赌博而被查处的党员干部达48人。

(三)从受处分的人员来看,农村党员特别是村干部违纪人数有所上升,乡科级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违纪仍然存在。

2002—2004年全县受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村干部人数分别为3人、12人和18人,乡科级干部分别为5人、6人、5人,其中党政“一把手”分别为1人、3人、2人。

(四)从作案行为和违纪金额上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反腐败的深入,作案手段的隐蔽性、作案方式的狡诈性、作案行为的欺骗性、作案人的群体性等表现越来越突出,使办案难度加大。

另外,违纪金额也有扩大的趋势。

比如县粮食局原局长谭某乘单位大搞基建过程中受贿10万余元;某国有林场场长伙同场财务股长等人通过帐务处理套出25万元现金私分;某财政所长和某村财务挪用公款金额均在20万元以上。

二、违纪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原因,但其根本原因还在于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难以落实、监督制约不力等因素。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违法违纪案件特点及查办对策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违法违纪案件特点及查办对策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违法违纪案件特点及查办对策[摘要]探讨研究新形势下企业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办案的方法和思路,这样才能准确掌握企业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态势,推动办案工作科学发展。

[关键词]违纪违法案件;特点与规律;查办对策研究分析新形势下企业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及规律,积极探索办案的方法和思路,有利于我们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惩治和预防腐败,这对不断提升领导决策、企业管理能力,促进国有企业惩防体系建设和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企业、社会的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违纪违法案件呈现的特点与规律(1)从发案的形式上看,形式多样化,呈现复杂性。

当重大经济政策调整或重要经济改革措施出台时,往往会有人投机取巧,非法牟取私利;当一个单位或一个项目出现关、停、并、转时,容易出现贪污盗窃,侵吞私分财物的行为;在重大项目论证、审批、洽谈、签订合同时,容易出现行贿受贿行为;在承包工程的招标、预决算和竣工验收时,容易出现敲诈勒索行为;在推销、采购当中出现大量质次价高的假冒伪劣产品时,通常隐藏着贪污受贿行为;在班子换届等重要组织人事变动时,容易出现买官卖官行为。

(2)作案手段狡诈,方式多样,呈现隐蔽性。

作案手段隐蔽是违纪者对抗检查的防范性措施。

主要表现:一是单线联系。

例如行贿受贿,有第三者在场时“不办事”,两人“办事”不签字,形成一对一,二人转,即使案发,只要有一人不承认就难以定案。

二是巧立名目。

即以合法的理由为借口,或以某种假象为掩护,进行贪污、受贿、诈骗等违纪违法活动。

三是超前防查。

即行为人在作案时或在案发之前就做好了对抗检查的准备。

四是设置关系网、保护层。

给办案工作设置重重障碍。

五是手段智能化。

利用高科技手段作案。

(3)涉案人员较多,有组织地实施犯罪,呈现群体性。

近年来违纪违法的主体,更多地由一人出事的“个体腐败”扩大、为一揪一串的“群体腐败”。

腐败群体不再以个人行为为主体,而是遵循“利益均沾”的规则,形成紧密相连、环环相扣的腐败链条,往往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特点、表现形式及对策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腐败分子是纪检监察机关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一项长期尖锐而复杂的斗争。

正确认识新形势下发案的特点与表现形式,对于探讨新的应对方法和措施具有引领作用。

从近年来我国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看,笔者感到腐败现象呈现出向多样化、复杂化、群体化、高智化、高层次蔓延的特点,且范围不断扩大,其主要表现形式可归纳为心理腐败和行为腐败两大方面。

一、心理腐败的表现形式
1、心理麻木。

一些干部面对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麻木不仁,见怪不怪,一切以个人或小团体利益为中心。

片面地认为反腐败与经济建设背道相弛,经济要上,反腐败要让。

搞经济建设吃喝送礼、办事花钱是必不可少、天经地义的。

2、心灵扭曲。

是非标准颠倒,拜金主义至上。

当前,一些干部讲艰苦朴素被人瞧不起,受孤立,清正廉洁被认为是无能或傻瓜,单位无论穷富,都敢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相互攀比,认为谁高档谁有本事。

3、思想矛盾。

一些干部对腐败问题既痛恨又羡慕。

谈起反腐败慷慨激昂,面对腐败问题又心里向往。

有的干部终日不思进取,工作平庸,却处心积虑地争官职,争实权,认为“官不在高,有权则灵,人不在能,有钱则行”;有权有钱的单位受重视,个人有政绩,提拔快;没钱、没权的单位上级不过问,出门受冷落,个人没实惠,提拔无指望,于是也开始拉关系走后门,以达到个人升职目的。

二、行为腐败的表现形式
1、吃喝玩乐平常化。

单位富也吃,穷也吃,有客人陪着吃,没客人找理由吃,主管部门下去吃,基层联谊互相吃,档次越来越高,花样越来越多,更有甚至者将单位资产变卖了吃。

2、公款送礼一般化。

送的觉得理所当然,收的心安理得。

逢年过节、婚丧嫁娶、领导出差、生病住院,送礼者理由充分,明目繁多。

3、私设“小金库”普遍化。

国家三令五申不准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设立帐外帐,私设“小金库”,但有些单位仍置国法于不顾,截留收入套取资金、公款私存、隐匿挥霍,“小金库”问题的存在,不仅造成企业大量资金体外循环,而且给违法违纪行为创造了腐败的土壤。

4、弄虚作假公开化。

经济领域的“假冒伪劣”问题正侵袭到政治领域。

假收入、假产量、假增长、假数字随处可见。

有的为了骗取荣誉主动作假,有的是上边施加压力被动作假,有的则为迎合个别领导好大喜功人为作假。

基层干部将其美其名曰为“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

弄虚作假风严重败坏了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对投机经营的不良风气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5、官僚主义行为化。

一些基层领导干部事业心、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疏于管理,我行我素,不能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造成工作严重失职,给国家集体造成严重损失。

6、敛取钱财曲线化。

腐败分子通过一些表面上看似合情合理的方式或合法的经济活动形式来掩盖其非法谋利的实质,或借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之机低价购买或利用职务上便利低价租赁等等。

7、钱权交易节礼化。

以节礼慰问为名、表示表示意思意思,采取零打碎敲,积少成多,长线投资的方式不断加深感情,以求得在工作和仕途上的关照,这种以礼代贿的新型行贿受贿方式,看似人情世故,礼上往来,实质上仍然是钱权交易行为,与传统的行贿方式相比,多了一层遮盖布,具有更强的迷惑性。

8、私分挪用集团化。

这是腐败的新动向,危害极大,其特点是打着集体的招牌,共同作案,有组织、有预谋、有主观故意,甚至明目张胆。

主要表现为集体行贿受贿、挪用贪污、偷税漏税等。

9、行贿受贿单线化。

随着机关干部整体学历水平的提高,腐败分子对作案的后果有着充分的思想准备,对执法执纪机关的调查事先有应对措施。

在接受贿赂时,为避免有旁证或被录音,采取非“一对一”的方式不收,且手上收着,嘴上却拒绝批评着,致使调查缺乏直接的人证、书证、物证和其它间接证据。

三、应对的方法和措施
在当前社会经济转型,腐败问题呈多发、易发、复杂化的情况下,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惩治腐败,缺少的不再是案件线索,而是发现案件线索的“眼力”和突破案件的能力。

因此,在执行办案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应与时俱进,练好“眼力”和“能力”,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1、在办案目标上,要找准切入点,切实做到“抓大但不放小”。

在突出抓“三机关一部门”、跑官要官及经济方面的大案要案的同时,要注意向基层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延伸,以最直观的方式博得群众的支持与信任,即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

2、在收集案源上,要找准可疑点,切实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群众对发生在身边的事最了解、最知情、也最有发言权。

因此,工作中,我们在注重发挥信访问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还应注意掌握群众议论、闲谈中没有形成文字的“活线索”、“活情况”,并向执法监察和专项检查延伸。

通过对一些现象的仔细研究,看到它的本质从而找出可疑点,从中筛选出有价值的案件线索。

3、在线索初核上,要找准主攻点,切实做到“主次分明,对症下药”。

在注重单刀直入,直切要害调查方法的同时,更加注重向综合分析,先易后难方式延伸,经过对各种情况的综合分析,将线索中处于从属地位,起次要作用,对问题后果负次要责任者作为突破口,将能够定性而又属薄弱环节的易于突破的问题作为突破口,从而扩大案件线索。

4、在谈话技巧上,要找准突破点,切实做到“用证据围堵,用真情感化,用政策攻心,用智慧瓦解”。

在运用严肃批评的“挤压式”谈话方式的同时,注意向“攻心式”谈话方式延伸。

通过对涉案人的经历表示理解、认同和尊重,获得对方的信任或找到共同语言,再从教育、挽救的角度出发或为其解疑析惑(但不点问题,不核细节)威严施压或利用涉案人相互猜疑的心理制造矛盾,土崩瓦解。

在交流中准确判断涉案人的心态,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冲击,破坏其自控力,动摇其自信心,进而利用已掌握的证据、乘胜追击,从而突破和扩大案件线索。

5、在证据的收集上,要找准关键点,切实做到“有无口供都能定案”。

在注意口供获取的同时,更加注重向人证、物证、书证的延伸,把工作做到离开当事人的口供也能定案的程度。

6、在办案力量上,要找准结合点,切实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在注重系统内部力量整合的同时,更加注重向系统外部联动延伸,以达到发挥部门优势提升办案合力的目的。

在纪检监察机关与其它执纪执法及司法机关和业务部门之间建立灵活高效的长效协作机制,并将组织协调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充分依靠各部门的力量,形成多方联动,优势互补的整体合力,为案件顺利开局打下坚实的基础。

吉林省东丰县纪委刘玉琦
2009年2月22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