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雅典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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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读后感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在翻开这本书之前,我就像一个在黑暗中摸索的孩子,对于“法”这个概念,只有模糊而笼统的认识。

然而,当我真正沉浸其中,却仿佛打开了一扇通往全新世界的大门。

孟德斯鸠在书中展现出的那种对法律深入骨髓的剖析和理解,让我大为惊叹。

他没有把法简单地当成一种条文和规定,而是将其视为一种与社会、历史、文化乃至人性紧密相连的精神力量。

这种视角的独特性,就好像是他递给了我一副超级望远镜,让我能够看到法律在人类社会这个广袤宇宙中的运行轨迹。

就拿书中对于不同政体下法律特点的论述来说吧。

孟德斯鸠详细阐述了君主政体、共和政体和专制政体中法律的差异。

他指出,在君主政体中,法律既要维护君主的权威,又要保障臣民的一定权利;共和政体则更强调公民的平等和参与,法律要为这种平等和参与提供保障;而专制政体下,法律几乎成为了君主随心所欲的工具。

这让我不禁想起了历史上的种种例子。

比如说,咱就讲讲古代中国的唐朝吧。

唐朝那可是个辉煌的时代,政治相对开明,实行的可以说是一种比较接近君主政体的制度。

那时候的法律,一方面要确保皇帝的至高无上地位,这一点从各种礼仪和制度就能看出来,皇帝的话那就是金口玉言,谁敢不听?但另一方面,唐朝的法律也注重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平,对于百姓的权利也有一定的保障。

像均田制,就是为了让老百姓都能有地种,能吃饱饭,不至于因为没活路而造反。

法律还规定了科举制度,这给了普通老百姓一个通过读书考试当官、改变命运的机会。

这不就是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法律既要维护君主权威,又要给臣民一定发展空间的特点吗?再说说欧洲的古希腊城邦,特别是雅典的共和政体。

那时候的法律,简直就是为了实现公民的平等参与而生的。

每个公民都有权利在公民大会上发言、投票,决定城邦的大事。

法律保障了这种参与的平等性和公正性,谁要是违反了法律,那可就是对全体公民的冒犯。

可要是到了专制政体,比如说古代埃及的某些时期,法老的权力那叫一个绝对,法律完全就是法老说了算,他今天高兴了,可能就赦免一个罪犯;明天不高兴了,随便找个理由就能把人关进大牢。

雅典的民主知识点总结

雅典的民主知识点总结

雅典的民主知识点总结一、雅典民主的历史背景雅典民主是在古希腊经历了多次政治变革之后逐渐形成的。

古希腊城邦以城邦为单位,城邦内部的政治结构各不相同。

在数百个城邦中,雅典是最为著名的一个,也是第一个实行民主制度的城邦。

雅典民主的萌芽可以追溯到缔结“化外之约”以及角斗士斯巴达人的一种军事制度。

后来雅典的立宪者设立了民会,原本由国王领导的会议被废止了。

这样公民都可以参加会议,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决定国家大事。

在公元前5世纪,雅典民主制度由完全的财产制到了平民制。

公元前508年中期,赫梯擂斯领导的改革运动更为波普利斯所推广。

二、雅典民主的制度框架1. 公民权利在古希腊雅典民主时期,拥有公民权利的人被称为“大公民”,也就是成年男性。

这些大公民在政治上享有投票权、发言权和参政权,而对于妇女、奴隶和非雅典出生的人则没有这些权利。

2. 公民会议公民会议是雅典民主的核心机构,它是由所有符合资格的大公民组成的。

公民会议负责讨论并决定重要政治事务,包括法律制定、官员选举等。

公民会议的发言权是平等的,每个公民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

3. 陪审团陪审团是另一个重要的机构,它由一定数量的陪审员组成,负责审理诉讼案件和制定法律。

陪审员是从公民中随机选派出来的,以确保公正和公平。

4. 选举制度雅典民主的选举制度相对开放,一般由抽签决定人选。

选举的对象包括议会成员、法官和其他官员。

选举的开放性和公正性保证了政治权力不会被少数人操控。

5. 议会制度雅典民主的议会制度包括立法议会和执行议会,它们分别负责立法和实施政策。

议会成员由公民会议选举产生,制度保证了政治权力的分散和制衡。

三、雅典民主的参政途径雅典民主中,公民参与政治的途径主要包括民会议、陪审团、选举制度和议会制度。

公民可以通过参加公民会议发表意见和投票,成为陪审员参与司法审理。

同时,可以参与选举成为官员,也可以通过议会制度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

四、雅典民主的民主机构1. 民会议雅典民主的核心机构是民会议,它代表了公民的意志和权利。

历史中的宪政制度与法治精神

历史中的宪政制度与法治精神

历史中的宪政制度与法治精神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宪政制度和法治精神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宪政制度是一种通过宪法规范国家权力行使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政治体制,而法治精神则是一种尊重法律、依法行事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本文将从历史的角度探讨宪政制度和法治精神的发展与演变。

一、古代宪政制度与法治精神古代文明的发展中,宪政制度与法治精神已经开始萌芽。

在古希腊,雅典城邦实行的直接民主制度被认为是宪政制度的雏形。

雅典人通过选举代表参与政治决策,同时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来规范社会秩序。

这种宪政制度与法治精神的结合,为古代希腊带来了相对稳定和繁荣。

古罗马是另一个重要的古代文明,其宪政制度和法治精神对现代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罗马共和国时期,通过选举产生的元老院拥有重要的立法和行政权力,同时也有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来维护公民权利。

这种宪政制度和法治精神的结合,为罗马帝国的长期稳定和繁荣奠定了基础。

二、近代宪政制度与法治精神近代以来,宪政制度和法治精神在欧洲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与完善。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宪政制度的国家,其《大宪章》和《权利法案》为宪政制度奠定了基础。

英国的法治精神体现在法官独立、公正审判和法律平等等方面,为现代法治理念的形成做出了重要贡献。

法国大革命是近代宪政制度和法治精神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法国大革命期间,制定了《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确立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同时,法国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来规范国家权力的行使,维护社会秩序。

这种宪政制度和法治精神的结合,为法国的政治稳定和社会进步打下了基础。

三、现代宪政制度与法治精神现代宪政制度和法治精神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美国是一个以宪政制度为基础的国家,其宪法规定了政府的权力架构和公民的基本权利。

美国的法治精神体现在宪法的解释和适用上,法官的独立和审判的公正等方面。

同时,德国、日本等国家也在二战后建立了宪政制度和法治体系。

德国的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政府的职责,同时也规定了法律的适用和法院的独立。

雅典民主政治的特征

雅典民主政治的特征

雅典民主政治的特征雅典民主政治被恩格斯称为“最纯粹、最典型的国家形态”。

通过对公元前6世纪~公元前4世纪古希腊社会历史的考察,不难发现雅典民主政治虽然粗朴,但它已具有了如下鲜明的特征。

实行直接民主制在雅典,凡公民都享有充分的民主政治权利,其权力通过公民直接参与和管理城邦事务的方式来实现。

公民参政的最高民主机构是公民大会。

公民大会每月召开3次~4次,凡20岁以上的男性公民都有权参加,平等享有立法权、选举权、监督权。

公民大会上,公民对城邦大事的议案自由发言或展开激烈的辩论,最后采取投票或举手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决议一旦形成,不能随意更改。

这种简朴的参政方式鲜明地表现了雅典民主政治的直接性。

主权在民、轮番为治雅典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主权在民。

伯里克里著名的《丧礼演说词》宣称:“我们的政治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是因为政权是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

”城邦政权在“全体公民手中”这是对“主权在民”的十分明确的表述。

公民大会对国家事务拥有最高的决策仅是“主权在民”的集中表现。

公民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主要职权是选举政府官员。

决定宣战媾和、制定和修改法律、决定财政开支等等,包揽了邦内一切政事。

“一切政事”的决策不以某个人或某些人的意志为转移,而由参加公民大会的公民群体的意志所左右,这表明城邦的最高权力掌握在公民手中。

“主权在民”不但体现在公民的决策权,而且体现公民的管理权。

凡雅典公民都可以通过民主选举成为城邦的公职者,如执政官、将军、议员、陪审员等,参与城邦事务的管理。

公职的取得有赖于公民权利的赋予,而非君王之类权势者的任命和恩赐。

崇尚法治、绝禁人治雅典民主政治是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的国家政治,其产生、发展、繁荣的过程中无不充满法的精神。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雅典民主政治运行的基本政治原则。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情形在雅典是不存在的。

伯里克里宣称:“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

阅读材料历史材料题

阅读材料历史材料题

1.阅读下列材料(17分)材料一德国雅斯贝尔斯在《历史的起源与目标》一书中说,公元前800年至公元前200年之间,是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

这段时期是人类文明精神的重大突破时期。

在轴心时代里,各个文明都出现了伟大的精神导师——古希腊有苏格拉底……中国有孔子……他们提出的思想原则塑造了不同的文化传统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虽然远隔万里,但却有许多相通的地方。

材料二现代德国学者罗茨认为:“假如孔子能够继续被视为‘伟人’之一,可能对世界是一种福祗。

”请回答:(1)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孔子和苏格拉底的思想主张。

(6分)(2)简要说明材料一孔子和苏格拉底思想原则中的“相通的地方”。

(3分)(3)他们提出的思想原则塑造了东西方怎样不同的文化传统?(2分)(4)孔子和苏格拉底的思想对东西方社会政治分别产生了怎样的影响?(2分)(5)材料二的观点是什么?(1分)综合以上材料你认为对儒家思想应该怎样看待?(3分)1)孔子:仁,以德治民,克己复礼,有教无类等;苏格拉底:有思想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美德即知识等。

(6分)(2)注重人的作用(人本思想或关注人的活动);强调伦理道德(修养);重视教育(3分(3)孔子创立的儒家思想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苏格拉底的思想是西方人文主义思想的源头。

(2分)(4)前者成为维护封建专制统治的工具(理论基础);后者是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思想源头。

(2分)(5)认为孔子对当今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可能发挥积极作用。

(1分)看待:对儒家思想的地位和作用要辩证看待,既要看到它的积极一面,又要看到它的不足;我们应该在继承中取其精华,在创新中去其糟粕。

(言之成理即可,3分)2.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指出,中国之所以历史悠久,文化发达,国家相对稳定,纯系地理条件使然。

中国的边界,或为大海,或为高山沙漠,外敌只能从北方入侵,所以安全较有保障。

虽发生分裂,但不久即复归统一,主要也是地理原因。

《论法的精神》点评

《论法的精神》点评

《论法的精神》点评
《论法的精神》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的杰作,该书深
入剖析了法律与政体、权力、自由、气候、土壤、民族习惯、人口、贸易、货币、民事制度以及国家重大事件等多个方面的复杂关系。

作为一部跨越多个领域的鸿篇巨制,其深度和广度都令人叹服。

首先,孟德斯鸠在书中提出的“三权分立”理论,是政治哲学
中的一项重大创新。

他主张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应该分别由不同的机关行使,以防止权力过度集中和滥用。

这一理论不仅为后来的许多国家的政治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也对现代民主政治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其次,孟德斯鸠对法律的理解十分深刻。

他认为,法律不仅
是社会秩序和公正的基础,更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

他强调,法律应该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而不是简单地服从于某个人的意志或利益。

这种对法律的理性和客观的理解,对于现代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此外,孟德斯鸠在书中还深入探讨了地理环境对法律和政治
制度的影响。

他认为,一个国家的法律和政治制度应该与其地理环境相适应,这是地理环境决定论的核心思想。

虽然这一观点在今天看来可能有些过于简单和片面,但在当时却是一种全新的视角和思考方式。

总的来说,《论法的精神》是一部具有深远影响的政治哲学著作。

它不仅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宝贵的思想和观点,更重要的是,它启发了我们对于法律、政治和社会制度的深入思考和探索。

在今天这个复杂多变的世界里,我们仍然可以从这本书中汲取智慧和启示,为未来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有力的思想支撑。

论法的精神 读后感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在翻开《论法的精神》这本书之前,我对“法”的理解,还停留在它是一种约束人们行为的规则。

然而,当我真正沉浸其中,才发现自己之前的想法太过肤浅。

孟德斯鸠在书中提出的许多观点,让我仿佛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他对于法律与各种因素相互关系的深入剖析,让我对法的认知有了质的飞跃。

就拿书中关于地理环境对法律的影响这一观点来说吧。

孟德斯鸠认为,不同的地理环境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制度。

比如说,在气候炎热的地方,人们往往比较懒散,法律可能就需要更加严格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而在寒冷的地区,人们更有精力和活力,法律也许可以相对宽松一些。

这让我想起了自己的一次旅行经历。

那是我去南方的一个小镇游玩的时候。

那里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如春。

小镇的人们生活节奏缓慢而悠闲,街头巷尾充满了浓浓的生活气息。

每天清晨,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石板路上,路边的小摊贩们不紧不慢地摆开自己的货品,准备迎接新的一天。

在那里,我发现当地的一些规章制度似乎并没有那么严格和死板。

比如说,对于街边摆摊的管理,就相对宽松。

只要不影响交通和他人的正常生活,小摊贩们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内自由经营。

这或许就是因为当地的地理环境和生活方式,造就了这样一种相对宽松的管理方式。

人们更注重生活的品质和舒适度,法律也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这种需求。

而当我回到北方的家乡时,情况就大不相同了。

家乡四季分明,冬季寒冷漫长。

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的生活节奏相对较快,做事情也更加讲究效率。

法律和规章制度也显得更加严谨和细致。

比如在交通规则方面,执行得就非常严格。

因为冬季道路可能会因为冰雪而变得湿滑,如果交通规则不严格执行,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从这个小小的对比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孟德斯鸠观点的精妙之处。

地理环境真的会在不知不觉中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模式,进而影响到法律的制定和执行。

再说说书中关于政体对法律的影响的论述。

孟德斯鸠认为,不同的政体需要不同的法律来保障其运行。

民主政体需要保障公民的平等和自由,而专制政体则需要依靠严厉的法律来维持统治。

00316西方政治制度名词解释

绪论1.《论法的精神》:18世纪的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的著作,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研究了欧洲各国以及东方一些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总结了在各种不同环境下的政治特征,阐述了政治统治的一般原理和法的精神【201110】2.亚里士多德《政治学》:是最早对政治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的著作,以对古希腊城邦政治的比较研究为基础,提出了对政治制度进行分类的原则,勾画了理想的政治制度,书中包含了古希腊城邦国家政治制度的大量实例【201510】3.政体: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如何组织自己的政权4.国家结构:国家的各个部分是如何整合而成为一个国家的,即国家的整合形式,制度安排上则具体表现为如何规范和维护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的关系5.政府制度:一个国家行政机关的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以及它在整个国家机关中的地位和其他机关的关系6.政治体制:国家机构的具体设置和具体形式,运作的具体方式程序和环节7.亚里士多德:古希腊思想家,著作《政治学》是政治学创立的标志8.国体: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9.孟德斯鸠:18世纪法国思想家,著作《论法的精神》10.行政国家:二战以后,随着政府干预领域的扩展,西方国家的行政权不断膨胀并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行政机构和人员也大量增加,行政机关几乎无所不能【201610】第一章1.文艺复兴:13世纪末在意大利兴起,于16世纪在欧洲盛行的一场思想文化运动【201201】2.罗马法:存在于古代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整个历史时期的法律,包括从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201210】3.罗马行省:古罗马国家为统治征服地区而设立的管理区域,原指罗马境内的行政区,后专指罗马境外那些必须向罗马国家纳贡的属地【201310】4.奥古斯都体制:古罗马时期由屋大维创立的一种个人独裁体制,特点是保留共和制的形式,利用共和制的合法程序增加元首个人的权力,使其凌驾于元老院、一切官员和全体人员之上,又称元首体制【201404】【201610】5.等级君主制:欧洲中世纪晚期封建割据民主制与专制民主制之间的过渡的一种政权形式,其特点是国王借助等级代表会议实施统治【201410】6.城邦: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建立的一种小型的城市国家,以一个单独的城市为中心和周围乡村组成的城市国家【201504】7.十将军委员会:是雅典城邦的最高军事机构,由公民大会从年满40岁的公民中选举产生的十位将军组成,并可连选连任。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合集三篇)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合集三篇)第1篇: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早在学生时代,在法理老师的推荐下曾拜读过著名法学家孟德斯鸠的大作——《论法的精神》,那时只是粗浅的看了看。

参加司法工作后,重读此书,受益匪浅,由衷的被这位法学家的精神境界所折服。

孟德斯鸠(1689—1755),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

他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是当时进步的资产阶级向腐朽的封建主义英勇进攻的坚强斗士。

他的著述《论法的精神》于1748年出版,当时的伏尔泰把此书推崇为“理性和自由的法典”。

这部影响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学术名著内容丰富,体系完整,论点严密。

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看法。

细读《论法的精神》,我们不难发现孟德斯鸠一生中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悟,并从中领悟到其理论真正的精华。

在《论法的精神》里有这样一著名论段:“法律应该和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和寒、热、温的气候有关系;和土地的质量、形势和面积有关系;和农、猎、牧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系。

法律应该和政制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关系;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

最后,法律和法律之间也有关系,法律和它们的渊源,和立法者的目的,以及和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

应该从所有这些观点去考察法律。

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构成所谓‘法的精神’。

”由此可以看出,孟德斯鸠所阐述的法律与国家政体性质原则、自然状况、自由程度、气候、宗教等等都有关系。

书中以大幅片段,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特别是又遍涉经济、宗教、历史、地理等领域,讨论这些领域与法的关系。

《论法的精神》提出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理论,断言法律是代表整个人类的,是人类正义的表现,法律为整个社会利益服务,而不是为某一个阶级利益服务,不是为一部分居民的利益服务。

论法的精神

《论法的精神(上)》读书笔记《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一生中最重要的著作,孟德斯鸠是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前期启蒙运动的杰出代表,又是法国资产阶级著名的法学家。

虽然这本书有一定的时代和思想局限性,但仍值得我们去阅读。

那么“法的精神”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孟德斯鸠回答说:“法律应该和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和寒、热、温的气候有关系;和土地的质量、形势和面积有关系;和农、猎、牧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系。

法律应该和政制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关系;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

最后,法律和法律之间也有关系,法律和它们的渊源,和立法者的目的,以及和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

应该从所有这些观点去考察法律。

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构成所谓‘法的精神’。

”第一章一般意义上的法一切存在物都各有其法,法提醒着存在物的初元理性,同时建立了各种存在物之间的联系。

但人类作为一种智能存在物,会受萌生出的欲念引诱,违背自己的初元法则。

我们需要道德规范来提醒自己,因此立法就是为了让我们恪尽义务。

自然法先于其他任何法则诞生,在社会组成之前便为人们所接受。

自然法是依据人的需求产生:人们害怕什么,就会有相应的法条阻止这种情况的发生;人们渴望什么,就会有法条来保障。

我觉得自然法就是反映了人类对生活的愿望和要求。

法律是人为的。

人与人之间的竞争会扩大为国与国之间的战争,这促进了万民法的产生,维护国与国之间的和平共处。

每个国家内全体公民还会设立自己的公民法。

法律的制定要与本国的社会性质、政治体系所能承受的自由度、人民的习俗、宗教信仰等相结合,同时立法时还要考虑各种法律还要相互照应。

第二章直接源自政体性质的法政体有三种: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

但这里的专制政体与我国古代的君主专制并不完全相同,这里的专制政体指君主政体因腐败而蜕变成的最坏政体,不是指君主独自掌握政权。

人民在共和政体中尤为重要,人民既是君主也可以是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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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雅典法的精神
温 晓燕 ( 陇东学 院政 法学 院 , 甘肃 庆 阳 7 5 0 0 0 )
【 摘 要】 雅典是古希腊城邦 中面积较 大的城 邦之 一, 它的法律 制度 , 特 别是公 法制度对 西方社会产生 了深远影响。 雅典 法是在 不断的立 法
【 关键词】 雅典 ; 雅典法 ; 精神
古希腊位 于巴尔 干半 岛的南部 . 包括希腊半 岛、 爱琴海诸 岛屿 、 爱 奥尼亚群 岛以及 小亚细亚西部 沿岸 的广大地 区 公元前 l 2 世纪到公 元前 8 世纪的希腊 , 出现 了数以百计 的具有 独立主权 的城邦 . 这些 城 邦 的政 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各 异 , 反映 出各个 城邦在政治 、 经济 和社会 等方面 的差异 。 在这数以百计的城邦中 . 当时著名的城邦有哥林 斯 、 米 利都 、 斯 巴达和雅典 。 雅典城邦位于希腊半岛东南的阿提卡半岛 , 是当 时面积较大的城邦之 一 , 特别是它 的政 治法律制度 . 对西方产 生深 远


则。 他认 为 : 人 的法律及其力量不是来 自 某个人 的意志和权威 . 而是来 自于 自然法则或规律 : 人们遵从 自己制定的法律也就 是遵从 自然的法 则或规律 . 因为人的法律是由神的法 律所派 生的 【 拉克利特提出 了 建立在 自然理性基础上的 自然法思 想。随后 . 斯多葛学派 的创 始人芝 诺 Z e n o , 公 元前 3 3 6 年一前 2 6 4 年) 在此基础 上 . 对 自然法思想进 行 了进一步的阐释 , 与其 自然哲学观一 脉相承 , 他极力推崇 自然 法思想 他认为 自然法就是理性 . 遵守 自然法就是遵 守理性 自然法高于其他 切法律 . 它是一切法律的来 源 。 也是判 断一切法律好 坏的唯一标准 古希腊 的 自然法 思想 . 为后世 罗马法 学思想所继 承 . 奠定 了罗马法理 学的基础 . 也成为西方 自然法思想的源头 2 . 2 正义精神 与古希腊 自然法思想密切联 系的就是 正义原则 . 对正 义的追 寻成 为古希腊时期 自然法思想探索的主题 .也 是雅典 法遵循 的基本原则 在雅典 的思想家来看 , 自然法是理性 的体现 , 代表着正 义 . 它高于制定 法。 制定法应当服从 自然法。因此 , 制定法必须符合正义 , 不 符合 正义 的制定法是恶法。 在自 然法思想 的指导下 , 雅典法也在极力追求正义 . 特别体现在对司法正义的追求上 。 在雅典 , 无论 民事还是刑事案件 , 均 由陪审法庭 通过审判来解决 。没有经过 陪审法庭 的审判 . 任何人 都不 能被定罪处 罚。 为确保审判 的公正 。 防止陪审员恣意和舞弊行为 , 雅典 法预先设定了程序规 则 , 对 于陪审法庭 的组成 、 案件审理 的程序 、 投 票 表决方式等等 . 雅典法 律都作 了细致 规定 . 陪审 法庭 必须按照预先 设 计的程序规则 进行 审判。为了防止贿赂 审判人员 .保障 司法 的公正 . “ 在具体案 件的审判人员确定上就设计 了抽签规则 .即首先依次抽签 选举 当天要 出庭的审 判员 .然后再抽签决定每个审判员应去 的法庭 . 最后抽 签决定各个 官员应 主持 的法庭 ” 1 3 ] 这些都体现出雅典法律对 于 正义 。 尤其是程序 正义 的追求 2 . 3 民主精神 雅 典城邦 建立起 完备 的雅典 民主政治制度 . 与此相适应 的雅典 法 律制度 也就呈 现出了民主的精神实质 雅典通过一系列立法改革所 确 立起来 的民主制度, 具有三方面 的特点 : 是. 将管理城邦 的权力交给城邦 的公 民。 雅典设立 了民众大会 . 梭伦立 法改革 时就赋予 了民众大会决定城邦重要事务 的权力 . 到伯利
影 响
1 雅 典 法 的概 述
雅 典法是古希腊各城 邦的法律 制度 中最具代表性 的法律 制度 之 雅典法是在一 系列 的立法改革活动 中不断发展和完善起来 的。早 在公元前 8 世 纪. 提 秀斯就进行 了立法改革 。 随后 . 在希腊历史上出现 了一系列有重大影 响的立法改革 .如公元前 6 2 1 年 的德拉古立法 改 革: 公 元前 5 9 4年 的梭伦 立法改革 : 公元前 5 0 9年 的克里斯提尼立 法 改革 : 公元前 4 4 3年 的伯利克里立法改革 公元 前 6 2 1 年. 德拉 古当选为执政 官 . 他将 当时 现行的 习惯法进 行 了整理 汇编 , 颁布 了希腊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 . 史称《 德拉古法》 。 德 拉古立法 中规定 了公 民权取得 的条件 . 即凡能 自备武装 的人就有公 民 权 利。组建 了 4 0 1 人 的议事会 , 并且规定 : “ 议事会议员从公 民集 团中 抽 签选 举 . 凡四百零一人 . 这种议事会成 员和其他官吏 的抽签均 以年 在 三十岁以上的公 民为限 : 直 到每一人都 巳轮到 . 且从 头开始抽签之 时为止 。 任何人不得 连任官 职。 ” I I ] 德拉古立 法改革 . 改变 了之前 由贵族 会议选拨官吏 的做法 . 采用抽签选举官吏的方式 这种官吏选拨方式 的改变 , 为非贵族 出身 的人成为官吏 . 参与城邦的管理提供 了可能性 。 但德拉 古立法以重刑 闻名 于世 .甚至偷窃蔬 菜和水果也会 被处 以极 刑. 因此历史上将其称之为“ 苛法” 。 公 元前 5 9 4 年. 新兴 的商业 贵族代 表梭伦 当选为执政官 。梭伦颁布 了“ 解 负令” ( S e i s a c k t h e i a ) . 拔除 了立 在债务人土地上 的记债碑 .将 因债务抵押的土地无偿归还给原主 . 因 债务抵押为奴 的人一律恢复 自由. 由国家出钱赎 回因债务被卖到 国外 的 自由人 。 梭伦 的这项改革措施 . 有效缓和 了社会矛盾。 梭伦根据财产 将 自由民划分了四个等级 . 还设置 了 4 0 0 人议 事会 . 首创 了陪审法庭 制度 。在经济方面 , 鼓励技术传授 , 制定了发展工商业的法律 . 推定经 济发展 。公元 5 0 9年 , 当选为执政官的克里斯 提尼进 一步推动立法改 革 他将雅 典划分 为了 1 0 个选 区 . 根据地域原则对居 民进行 了重新划 分。 设 置了 5 0 0 人议事会并确立 了“ 贝壳放逐法” 公元前 4 4 3 年。 伯利 克里在之前立法改革的基础上又进行 了推进 他取消 了对于官吏任职 的财产限制 . 将所有的官职 向民众开放 . 实行了官职津贴制 。 雅典法在不断的立法改革 中逐渐确立和形成 . 呈现出如下的特点 和精神 : 雅 典思想家创立 了 自 然 法思想 : 雅典法 逐渐废 除了贵族的世 袭特权 , 扩大 了官吏 的任职范围 : 完善 了国家的组织 机构 和职能 , 保障 自由民平等享有参政议政 、 参与司法审判的权 利 : 维 护公平 与正义 ; 确 立 了法治精神 ・
改革 申逐渐确立和形成 , 呈现 出如下的特点和精神 : 雅典 思想家创立 了 自然 法思想; 雅 典法逐渐废除 了贵族 的世袭特权 , 扩 大 了官吏的任职 范 围; 完善 了国家的组织机构和职能 , 保障 自由民平等享有参政议政 、 参与司法审判 的权利 ; 维护公平与正 义; 确立 了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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