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律责任和劳动保障行政执法
劳动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三篇)

劳动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劳动行政部门是指国家设立的负责管理和监督劳动关系的行政机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一、劳动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宣传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和修改劳动法律法规,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同时,劳动行政部门还负责将这些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和解释,以便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二、劳动关系的调解和仲裁作为劳动关系管理的机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处理和调解劳动争议。
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调解和仲裁,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三、劳动合同的登记和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登记和备案工作。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以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劳动行政部门还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进行监督和检查,防止违法用工行为的发生。
四、劳动监察和执法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和执法。
劳动行政部门可以通过巡查、检查和举报等方式,对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措施等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时可以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五、劳动保障和福利的管理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劳动保障和福利制度的执行情况。
劳动行政部门会对社会保险、工资支付、劳动保护等方面进行监督,确保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提供相应的保障和福利,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六、职业培训和人力资源开发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职业培训和人力资源开发工作。
劳动行政部门会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培训项目,并对培训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
同时,劳动行政部门还会开展人才引进和人力资源开发工作,促进就业和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
七、劳动统计和信息管理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市场的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
劳动行政部门会收集和整理劳动就业、劳动力供需等相关统计数据,并研究劳动市场的动态变化,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总的来说,劳动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平衡和就业稳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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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正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已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是我国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部法律颁布施行,是我国劳动合同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对于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巩固和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劳动用工机制,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增强就业的稳定性和提高就业质量,推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劳动保障领域的重要任务摆上日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二、大力抓好学习培训和宣传引导工作抓好对《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引导工作,直接关系到这部法律能否顺利得到贯彻执行。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本系统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学习研讨等方式,有计划、分层次组织劳动保障行政人员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各项法律条款的精神实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劳动合同法解读八十四: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并以每⼈五百元以上⼆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解读】本条是关于⽤⼈单位扣押劳动者⾝份证等证件、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及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扣押劳动者⾝份证等证件的法律责任 居民⾝份证是每⼀个公民的重要⾝份证件,颁发⾝份证是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社会活动。
针对⼀些⽤⼈单位在招⽤⼈员时,违法扣押劳动者的⾝份证等⾏为,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单位招⽤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对⽤⼈单位违反这⼀规定,扣押劳动者⾝份证等证件的,要由劳动⾏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同时,对此违法⾏为,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这⾥的“有关法律”主要是指的《居民⾝份证法》。
居民⾝份证法颁布于2003年6⽉,该法对居民⾝份证的申领、发放、使⽤和查验等作出了规定。
该法第⼗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不得扣押居民⾝份证。
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根据这⼀规定,除了公安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适⽤附加刑的,以及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被告⼈执⾏监视居住的情形之外,任何组织或者个⼈均不得扣押他⼈的居民⾝份证。
对⾮法扣押他⼈居民⾝份证的违法⾏为,居民⾝份证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了法律责任:“有下列⾏为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使⽤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份证的;(⼆)出租、出借、转让居民⾝份证的;(三)⾮法扣押他⼈居民⾝份证的。
第18章法律责任与行政执法

考点1.劳动法律责任形式一、单项选择题1.违反劳动法的民事责任,即劳动关系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称为()。
A.行政责任B.民事责任C.刑事责任D.经济责任正确答案:B解析:民事责任是指违反劳动法的民事责任,即劳动关系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B项符合题意;行政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劳动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律规定时,依法应当承担,并由有关行政机关或行为人所在单位以行政制裁方式予以追究的法律责任,A项与题意不符;刑事责任的主要内容是对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进行制裁,是最严厉的一种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C项与题意不符;经济责任,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违反经济法义务或经济合同义务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其形式包括违约金、赔偿金、罚款、没收和某些行政处分,D项与题意不符。
2.行为人因违反劳动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律规定时,依法应当承担并由有关行政机关或行为人所在单位以行政制裁方式予以追究的法律责任,称为()。
A.行政责任B.民事责任C.刑事责任D.经济责任正确答案:A解析:行政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劳动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律规定时,依法应当承担,并由有关行政机关或行为人所在单位以行政制裁方式予以追究的法律责任,A项符合题意;民事责任是指违反劳动法的民事责任,即劳动关系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B项与题意不符;刑事责任的主要内容是对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进行制裁,是最严厉的一种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C项与题意不符;经经济责任,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违反经济法义务或经济合同义务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其形式包括违约金、赔偿金、罚款、没收和某些行政处分,D项与题意不符。
3.刑事责任只能由()追究。
A.国家司法机关B.劳动行政部门C.公安行政部门D.工商行政部门正确答案:A解析: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一种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刑事责任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他人实施,否则也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

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及其执法责任(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发文字号】郑劳社法制[2006]4号【发布部门】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06.08.08【实施日期】2006.08.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及其执法责任(试行)》的通知(郑劳社法制〔2006〕4号)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尽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的通知》(郑政文〔2006〕43号)精神,结合我市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职权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了《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及其执法责任(试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分解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职权及确定执法责任的重要意义分解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职权,并确定执法责任,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的核心环节,是实现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标准统一、结果公正的根本保障。
二、分解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职权及确定执法职责的具体要求分解行政执法职权就是把依法确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分解到具体内设机构、二级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内设机构指各单位内设处室;二级执法机构指市编制委员会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执法依据的机构;执法岗位指内设机构或二级执法机构中履行同一执法职责的岗位)。
执法责任的内容包括:(1)单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参与执法的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2)抽象行政行为合法适当,并按规定将规范性文件报政府备案;(3)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和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程序、条件、标准;(4)按照《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责令拆除违法建(构)筑物等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作出之日15日内报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备案;(5)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应当对相对人提供服务、指导、帮助的,要明确列出有关事项、程序、时限、标准;(6)按照政府的规定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7.06.28•【字号】京人社监发〔2017〕134号•【施行日期】2017.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劳动用工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京人社监发〔2017〕134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6〕51号)具体措施,有效防范和处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144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执法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检查时间2017年6月28至8月3日二、专项执法检查范围和内容(一)专项执法检查范围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建筑、制造、采矿、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专项执法检查内容1.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遵守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情况;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4.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遵守法律法规情况;6.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8.劳务派遣单位及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9.用人单位遵守其他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责任一、专题界定本专题主要讲述了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不依法定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违法安排劳动者超时工作的法律责任、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经济补偿的法律责任、缴纳社保费时瞒报工资总额的法律责任、克扣拖欠工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非法使用童工的法律责任等等二、名词解释1.法律责任是通过国家强制力迫使违法行为人接受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从而体现国家对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及他人利益的保护。
2.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责任是指由于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而承担的法律后果。
3.劳动保障行政处罚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用人单位、有关组织和个人所给予的行政制裁。
三、案例分析案例1不依法定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案例】渠某等5人应聘到某房地产公司做销售人员,要求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以试用为名拒绝了渠某等5人的要求。
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常规巡视检查时发现了该公司没有与渠某等5人订立劳动合同的违法现象,于是,责令公司限期改正,要求公司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与渠某等5人签订劳动合同。
但是,等劳动监察大队规定的整改期限届满后,劳动监察大队再一次来到该房地产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房地产公司仍然没有跟渠某等5人签订劳动合同。
于是,劳动监察大队对该房地产公司据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给予该房地产公司罚款3000元的处理。
【评析】劳动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该订立劳动合同,本案例中的房地产公司以试用为名,拒绝了渠某等5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造成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对此,房地产公司应付主要责任。
对于该公司这种违法现象,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要求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四条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劳动法第三编 第十九章 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
二、违反工时、休假、工资规定的法律责任 • (一)违反工时、 • (二)违反工资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
(一)违反劳动安全卫生一般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2条、93条
(二)违反劳动安全卫生特殊规定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5条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4条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 1.安置和赔偿。 • 2.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 • 3.罚款。 • 4.吊销营业执照 四、侵犯人身自由权利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96条
律责任
一、违反劳动行政管理的法律责任的含义和 特征
• 劳动行政管理相对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其义 务时,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动行政机关通过依法追究法律责 任以强制的方式促使其履行。
• 违反劳动行政管理的法律责任有如下特征: 其一,相对人的责任。其二,法定责任。 其三,行政责任。其四,过错责任。
二、违反劳动行政管理法律责任的内容
(五)[法律责任内容的性质]履行责任、返还责 任、赔偿责任
• 履行责任是指责任人须履行自己原承担的 义务的责任。
• 返还责任是以返还利益为内容的法律责任 。
• 赔偿责任是指责任主体须以财产赔偿对方 损害为内容的责任。
责任及其相关责任
一、违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责任的含义及 特征
• 违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责任是一种违 约责任,它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劳动合同 或集体合同的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造成劳 动合同或集体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 行,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所承担的 法律责任。
(一) 民事责任& (二)劳动者的责任
三、违反集体合同的法律责任
• 新《集体合同规定》第8条规定,集体协商双 方可以就“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进行集体协商, 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劳动法释义全文
劳动法释义全文摘要:一、劳动法概述二、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三、劳动关系的建立与终止四、劳动报酬与工时五、劳动保障与安全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七、劳动争议处理八、法律责任与行政执法九、我国劳动法的特点与意义正文:一、劳动法概述劳动法是一部关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权益保障、权益平衡的法律规范。
我国劳动法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全文共分为九章,内容包括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劳动报酬、工时、劳动保障、安全、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劳动争议处理以及法律责任与行政执法等。
二、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劳动法明确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包括平等就业、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职业培训、劳动安全、参加工会等。
这些权益为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提供了基本的保障。
三、劳动关系的建立与终止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的条件、程序,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
同时,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事项。
四、劳动报酬与工时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待遇等。
此外,还对工时制度进行了规定,包括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等,以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益。
五、劳动保障与安全劳动法明确了国家对劳动者劳动保障的责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劳动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进行了规定,包括禁止从事有毒、有害、危险和对妇女生理机能有害的高强度劳动等,以确保她们在劳动过程中的特殊权益得到保障。
七、劳动争议处理劳动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这些程序为劳动者在权益受损时提供了法律途径。
八、法律责任与行政执法劳动法明确了违反劳动法律的责任,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赔偿责任等。
人力资源的法律责任与行政执法
(2)用人单位未按 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费的
①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 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②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 以下的罚款。
(3)职工应当缴纳 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 单位代扣代缴
①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 用人单位限期代缴,并自欠缴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按日加收万 分之五的滞纳金。
重要程度 ★★ ★ ★ ★
第一节 劳动法律责任
一、劳动法律责任形式
劳动法律责任即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责任,是指由于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行政部
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1)以违法行为存在为前提;
特点
(2)以法律制裁为必然后果; (3)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第十八章 法律责任与行政执法
第十八章 法律责任与行政执法
本章概述
第一节 劳动法律责任
第十八章 法律责任与行政执法
第一节 劳动法律责任 第二节 社会保险法律责任 第三节 劳动保障监察 第四节 行政争议处理
第一节 劳动法律责任
知识点名称 1.劳动法律责任形式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的责任 3.劳动者违反劳动法律的责任 4.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第一节 劳动法律责任
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的责任(17个方面)
补充:侵 害女职工 及未成年 工的行为
①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 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②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 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
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 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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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程序合法。对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的规章 制度,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全体讨论,同时 必须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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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缺乏必备 条款和不将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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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约定试用期的 法律责任。
对违反规定约定试用期的,用人单位要向劳 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方式为以劳动者试用期满 月工资为标准,按照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 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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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证件或者收取 劳动者财物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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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劳动合同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 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共有19条。其中有13条规定的 是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规定劳动者、劳务派遣 单位、非法用工主体、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法律责 任的各1条;其他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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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违法制定规章制度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 制定的规章制度有效,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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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用人单位违法招用未解除或者终 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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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非法用工主体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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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个人承包经营违法招工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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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不建立职工名册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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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违反劳务派遣规定的法律责任。
由于劳动关系不同于财产关系,有很强的人 身属性,在市场经济国家,一般都实行劳动合同 禁止担保制度。对通过扣押证件、收取财物等方 式违法要求劳动者担保的,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 是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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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26条对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 分无效的情形做出了规定,出现第26条规定情形 的,劳动合同被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确认无效后, 有过错的一方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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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劳动合同治安管理责任和刑 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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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反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的法律责任。
1、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 动者的这种责任主要是程序上的责任,劳动者解 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法定理由。
2、违反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的法律责任。 所谓竞业限制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 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 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 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 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劳动合同法律责任和 劳动保障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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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劳动保障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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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保障行政许可
目前,由劳动保障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主要有10项, 分别是:职业介绍机构设立许可;中外合资、中外合 作职业介绍机构设立许可;外国人在豫就业许可;民 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中外合作职业培训机构审批;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审批;技工学校设立审批;境外就 业中介资格认定;非标准工作工时审批;招用未成年 职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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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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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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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动保障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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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1、参保企业退休职工退休审批(包括正常退休、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和病退)。
2、工伤认定。 3、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4、企业年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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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
律责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有依法解除和 违法解除两种情况。
对于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承担赔 偿责任,只承担经济补偿(除依照《劳动合同法》 第39条规定解除合同)以及不支付或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少支付经 济补偿产生的赔偿责任 。 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承担与经济补偿标准 两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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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缺乏必备 条款和不将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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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的法律责任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每月支 付两倍的工资。
2、对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订 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 月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将劳务派遣制度制度作为重点 内容进行了规范。
主要是:1、依照《公司法》成立,注册资本 不少于50万元;2、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3、劳动者派遣不出去的,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工资;4、用工 单位要承担一定义务(62条);5、劳务派遣应在 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实施;6、用工 单位不得自行设立派遣单位;7、劳务派遣单位不 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