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医疗保障局、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三明市公立医院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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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三明模式具体内容

医改三明模式具体内容

医改三明模式具体内容医改三明模式是指福建省三明市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探索出的一种新型医疗模式,其核心是建立了以公立医院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这一模式在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等突出问题上取得了显著成效,被广泛认可为一种成功的医改探索,为其他地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

下面我们将具体介绍医改三明模式的具体内容。

首先,医改三明模式突出了公立医院的主体地位。

在医改过程中,三明市大力发展公立医院,加强了公立医院的综合实力和服务水平,提高了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质量。

同时,还通过政策引导和财政投入等措施,加强了对公立医院的支持,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其次,医改三明模式注重社会力量的参与。

在医改过程中,三明市充分发挥了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推动医疗资源的多元化发展。

这不仅丰富了医疗服务的供给,还提高了医疗服务的多样性和竞争性,促进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

再次,医改三明模式强调了医疗卫生服务的全面覆盖。

在医改过程中,三明市加大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投入,建立了健全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使更多的群众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了医疗卫生服务的全面覆盖。

最后,医改三明模式注重了医疗卫生服务的绩效考核。

在医改过程中,三明市建立了健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对医疗卫生服务的绩效进行评价和考核,激励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医疗卫生服务的持续改善和提高。

总的来看,医改三明模式以公立医院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全面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强调绩效考核等特点,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实践经验。

在今后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可以借鉴和吸收医改三明模式的成功经验,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医疗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1.05.31•【字号】明医保〔2021〕30号•【施行日期】2021.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三明市医疗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明医保〔2021〕30号各医保派出机构、各县(市、区)财政局,市医保中心,各医联体(总院):现将《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2021〕27号)转发你们,并参照《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1〕43号)文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确保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信息系统升级平稳运行。

2021年6月底前,按照《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接口规范(V2.0)》要求,完成跨省直接结算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实行参保地和就医地双向开通,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联网定点医院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二、积极推进门诊慢特病的相关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9月底前,开通全市二级以上(含)公立医院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功能服务,实现普通门诊费用和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门诊特殊病种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时使用全国统一的病种编码,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特殊病种病种范围和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三、持续优化异地就医备案线上服务。

推行“承诺制”“容缺后补制”,推进异地就医备案“零跑腿”“不见面”等线上服务,实现异地就医备案线上服务。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40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40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40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2.04.02•【字号】明医保函〔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40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三明市卫健委:《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康复医疗服务工作的建议》(第0140号)收悉,我单位的协办意见如下:近年来,市医保局不断把康复治疗融入医保改革大局,从群众健康需求为核心,发挥医保“引擎”,以价格调节为杠杆,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促进康复医疗服务发展,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让人民群众公平可及地享有康复服务。

一、完善优化康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一)支持发展,上调康复医疗服务价格。

在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医疗服务技术水平与省级和沿海地市相比有差距情况下,为支持医疗康复项目事业发展,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从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给予扶持,将康复医疗服务价格纳入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统筹考虑,从人力成本、社会经济发展等角度全面评估衡量,合理调整康复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目前,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康复项目(不含中医手法治疗)收费价格117个,满足市、县、乡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诊疗需求。

2013年以来,调高(增加)康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5次,共调高272项(含重复调整、增加项目),其中县级调整154项、基层118项,平均调高幅度达24.38%。

如微波治疗从10元/每部位,调高为23元/每部位,调整幅度达130%。

经过多次调整,我市医疗机构康复项目收费价格水平在全省靠前,基本达到省级同级医院价格。

其中:康复项目价格高于省三甲医院价格的有8项,与省三甲医院相同价格的有76项,占比省三甲医院价格90%(含)以上的有28项。

(二)遵循原则,合理制定价格。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对推动建立科学合理补偿机制,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明政文[2014]120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明政文[2014]120号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正文:
----------------------------------------------------------------------------------------------------------------------------------------------------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明政文〔2014〕1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优化医院收入结构,减轻群众看病负担,决定对全市22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是按照“总量控制、有升有降、优化结构、分批调整”的原则,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适当提高诊查治疗费、手术费和其他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进一步促进合理检查。

二、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三、本通知所核定的价格,为我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的最高指导价格,各有关医疗机构可以下调确定本医疗机构的具体执行价格,但不得上浮。

四、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调整表(略)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30日
——结束——。

公立医院改革的“三明模式”

公立医院改革的“三明模式”

公立医院改革的“三明模式”作者:李玲来源:《晚晴》2015年第06期做好顶层设计,靠机制创新实现改革红利明确改革目标,政府勇担责任。

三明市委市政府首先明确医改的主体是政府,改革的对象是长期形成的医疗机构的逐利机制,政府勇于承担破旧制度,建新制度的改革职责。

政府要真正“办医”和“管医”,这既包括对医药卫生制度的整体设计,区域医疗资源的规划,也包括对公立医院的合理投入,对医务人员的正确激励以及对公立医院运行进行监管,等等。

改革的目标是实现“三回归”,即“让公立医院回归到公益性质,让医生回归到看病角色,让药品回归到治病功能”。

理顺人事关系,做好组织保障。

为了形成改革合力以推动医药相关的改革,三明市在医改领导方面作了精心安排,实现“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医院配合,社会监督”的改革工作机制。

市委书记邓本元果断决策、直接推动,市长杜源生全力支持,专门安排了副市长詹积富主管医改,并将财政、卫生等部门有关负责人联合组成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特别是将卫生、人社、药品等医药相关部门划由副市长詹积富负责分管(其他省市均是由不同市长分管),为三明市医改工作的推进做好组织保障。

财政统一负责,集中管理医疗资金。

在改革之前,三明市全市的卫生资金筹措、配置与服务购买功能分散在县市的各个部门。

2012年5月,三明市提出“三保结算机构合一”,之后又提出“整合市县两级三保基金管理机构,成立市级统一管理的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率先实行三保全市统筹管理。

三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一体化,实行“六统一”,即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筹资方式和缴费标准,统一医疗“三目录”和补偿政策,统一基金管理,统一服务监管,统一信息管理。

新农合与城居保基金也一并纳入由财政暂时代管的医疗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

找对症结开药方,靠管理创新攻克顽疾三明市迎难而上,抓住主要矛盾,攻坚克难,让医务人员回归治病救人的本职。

找对症结,以取消药品加成为改革的突破口。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22016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22016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22016号提案的协办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2.04.02•【字号】•【施行日期】2022.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22016号提案的协办意见三明市卫健委:《关于我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障的建议》(第222016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一、关于免征收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老人医保费的建议近几年来,农村的发展越来越好,三明市政府对农村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大力支持,对计生特殊家庭、农村独生子女家庭老人予以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障其享受相应政策。

2021年,全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2168人,独生子女家庭16317人,资助金额517.58万元。

二、不断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我市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城乡居民医保”,农村和城市居民执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障政策,持续深化医改红利,有效减轻城乡居民就医负担。

在门诊方面:一是提高门诊支付限额,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50元/人提高至200元;将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等4个门诊特殊病种支付限额从1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二是扩大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针对脑血管疾病引起的偏侧肢体活动障碍,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还将阿尔茨海默症、脑卒中后及后遗症、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心功能不全等老年人的门诊慢性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病种进行保障,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种类达31种。

三是实行免费送药,对已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6种慢性病患者给予免费提供39种限定的基本药物,还将拜耳厂家的“阿卡波糖”纳入糖尿病免费基本药物范围。

2021年,免费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基本药物82.52万人次,报销784.66万元。

在住院方面:实行C-DRG收付费管理,首次做到把病种结算范围扩大到个人自付部分,不分医保目录内外,不设起付线,根据不同险种、不同等级医院设定不同的医保报销比例,进一步解决了患者的用药困境。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医疗保障局,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0.21•【字号】明医保〔2021〕62号•【施行日期】2021.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三明市医疗保障局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明医保〔2021〕62号市医保局各派出机构、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医保中心,有关定点医药机构: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下简称国谈药品)供应保障水平,更好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闽医保〔2021〕78号)文件精神,建立我市国谈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医疗机构配备国谈药品的主渠道作用“双通道”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召开专项药事管理会议,根据功能定位、临床需求和诊疗能力对本机构用药目录进行调整和优化,及时配备国谈药品,不得以医保基金打包支付总额控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限制、绩效考核指标等为由影响临床必需国谈药品的配备,做到应配尽配,合理使用。

对因合理使用国谈药品而超出年度基金打包支付总额控制指标的,市医保部门将对其年度基金打包支付总额进行合理调整。

二、建立“双通道”管理机制“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国谈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综合考虑临床价值、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等因素,对国谈药品施行分类管理,将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纳入“双通道”管理。

(一)合理遴选“双通道”药品目录。

首批将我省药械阳光采购平台挂网国谈药品中的罕见病药品和我省两批次单列门诊统筹支付有关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详见附件1)。

福建省三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考察报告

福建省三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考察报告

福建省三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考察报告前些日子,我有幸去福建省三明市对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进行了一番深入考察。

这一趟下来,感受颇多呀!三明市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那可不是闹着玩的,人家是动真格的。

一到三明,我就发现这里的医院和我之前想象的不太一样。

先来说说医疗服务吧。

走进一家医院,没有那种乱糟糟、人挤人的场景。

患者们都在有序地排队挂号、就诊。

导医台的护士们耐心又热情,就像贴心的小管家,让人心里暖暖的。

我碰到一位大妈,她一脸欣慰地跟我说:“以前看病可麻烦了,现在好了,流程简单,医生护士态度也好。

”这让我很好奇,到底是什么让这里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原来,三明市在改革中特别注重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他们打破了以往的一些体制机制障碍,让优秀的医疗人才能够流动起来。

不再是大医院一家独大,基层医院也能有专家坐诊。

而且,药品采购也有了大变革。

以前药品价格虚高的情况得到了有效控制,老百姓能用上便宜又有效的药了。

我了解到,这是因为三明市建立了严格的药品采购监管机制,杜绝了中间的灰色环节。

还有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那也是亮点多多。

不再是单纯的按项目付费,而是采取了更加科学合理的复合支付方式。

这就像是给医院戴上了“紧箍咒”,让他们主动控制成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在考察中,我还专门和几位医生交流了一下。

有位医生跟我说:“以前总担心收入问题,现在改革后,虽然工作压力还是大,但收入更合理了,也更能安心看病治病了。

”三明市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仅让老百姓看病更方便、更实惠,也让医疗行业的发展更加健康、可持续。

回想这次考察,我深刻感受到,三明市的改革经验值得其他地方学习和借鉴。

他们敢于创新、勇于实践,真正把老百姓的健康放在了首位。

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地方像三明市一样,让公立医院成为百姓健康的坚实保障。

总之,这次三明之行让我收获满满,也让我对公立医院的未来充满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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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医疗保障局、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三明市公立医院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三明市医疗保障局,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12.21
•【字号】明医保〔2020〕69号
•【施行日期】2020.12.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价格
正文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调整三明市公立医院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
通知
明医保〔2020〕69号
市医保局各派出机构、各县(市、区)卫健局,市医保中心,各总医院(医联体),有关专科医院:
为进一步体现中医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理顺中医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促进我市中医事业的发展,根据《福建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闽医保办〔2017〕35号)、《福建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闽委发〔2020〕7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省属公立医院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
目价格的通知》(闽医保〔2020〕76号)以及市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市医改领导小组2020年第八次专题会议的纪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对三明市公立医院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项目
(一)调整市公立医院中医外治、中医骨伤、针刺、推拿疗法、中医肛肠、中医特殊疗法等部分中医诊疗项目价格。

调整后的项目价格详见附件1。

(二)增补基层(含专科)医疗机构“中药药事服务费(门诊)”项目价格20元/人次。

具体详见附件2。

二、医保支付
调整后的中医诊疗项目保持原医保属性不变,调整后价格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其他事项
调整理顺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是促进我市中医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医疗服务需求,发挥中医在人民健康事业中副作用小、疗效好的独特作用的重要举措。

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切实保障患者的医疗权益。

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本通知公布的项目价格做好收费公示,及时做好收费系统的维护与更新工作。

本通知自12月25日起执行。

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附件:1.三明市公立医院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表
2.增补一级医疗机构“中药药事服务费”项目价格表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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