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道设备管理制度
天然气管道设备管理制度(3篇)

天然气管道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设备是公司生产经营最基本的物质基础,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提高对设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搞好设备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设备,指公司生产经营设备及其辅助设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用于公司城镇燃气及CNG 的生产、经营、维修等的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设备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公司设备管理机构体系,完善设备管理制度,落实设备管理各级岗位责任制,推行设备的全员、全过程管理,加强设备的基础管理工作和基本功训练,加强设备的专业技术管理,提高设备的可靠度,加强修理费用的使用管理,充实加强各单位设备工作的实际内容和管理机构的力量,加强设备管理工作的考核力度,加强公司层面的指导监督力度,为公司完成生产经营目标保驾护航。
第五条公司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
通过技术和经济的管理措施,对公司生产经营设备和辅助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和改造,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充分发挥各类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第六条公司设备管理指导思想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依靠科学技术进步,“预保为主,保修结合”,建立设备安全运行的长效机制,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全面发展。
第七条公司设备管理工作原则维护与检修(常规修理、项修、大修)相结合;精心操作与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相结合;分级管理与重点管理相结合。
第八条设备管理部门应积极推行先进的设备管理技术、方法和维修技术。
采用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设备维修方法,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的现代化水平。
第九条生产运行部是设备管理的归口机构。
按照职责分工和分级管理原则,全面负责对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公司设备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十条公司成立设备管理委员会,统一协调指导设备管理工作,由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任主任,生产运行部部长任副主任,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天然气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天然气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管理、维护和检修天然气特种设备的单位
和个人。
2. 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天然气压缩机、储气罐、管道、调压设备等。
3. 所有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二、设备注册与管理
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向相关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使用许可证。
2. 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设备档案,包括技术文件、检验报告、维修记
录等。
三、设备检验与维护
1. 特种设备应定期进行专业检验,检验周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 使用单位应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日常维护。
四、操作人员管理
1.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2. 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五、应急管理
1. 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包括事故预防、应急响应和事
故处理。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六、安全监督与检查
1. 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使用单位应配合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七、违规处理
1.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2.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新法律法规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上述模板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天然气管线管理相关规定

自然气管线管理相关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加强对公司内自然气管线的管理,并确保生产运行的安全和稳定,订立本规定。
2.本规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部拥有和使用的自然气管线,包含主干管线、支线管线以及与之相关的设备和附属设施。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涉及自然气管线管理的全部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定义1.自然气管线:指公司内用于输送自然气的管道系统,包含管道、阀门、附件等。
2.管线管理负责人:指被公司委派负责自然气管线管理工作的责任人。
3.管线管理人员:指公司内特地从事自然气管线管理工作的员工。
第二章管线安全管理第四条管线安全责任1.管线管理负责人对公司自然气管线的安全负有总体责任,包含但不限于订立管线安全制度、组织安全培训、监督检查等。
2.管线管理人员应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依照相关规定执行工作任务。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1.公司应建立并完善自然气管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管线运行的安全。
2.管线管理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3.管线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安全培训1.公司应定期组织自然气管线安全培训,提高管线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管线管理负责人应订立培训计划,并严格执行。
第七条安全评估与应急预案1.管线管理负责人应组织进行管线安全评估,分析管线风险,并订立相应的应急预案。
2.管线管理人员应熟识应急预案,并能够娴熟应对各类紧急情况。
第八条安全设施和保护1.公司应设置管线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2.公司应建立管线巡检制度,保证管线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三章管线维护管理第九条管线维护职责1.管线管理负责人负责管线的定期维护和检修计划的订立。
2.管线管理人员依照维护计划进行维护和检修工作,并记录维护情况。
第十条维护保养1.公司应建立管线维护保养制度,明确维护保养内容和频次。
天然气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天然气安装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天然气的安装和使用,保障天然气设施和用户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天然气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包括天然气管道、接头、阀门等设施的安装、改造和维护,以及天然气的使用、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确保天然气设施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
第四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保障天然气设施的完好性,不得私自拆除、改变或损坏天然气设施。
第五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天然气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使用安全。
第七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天然气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天然气泄漏、火灾等突发事件,保障安全。
第八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设备维护和紧急处理,确保天然气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二章天然气设施的安装和改造第九条天然气设施的安装和改造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工程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天然气设施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一条天然气设施的施工过程中,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检测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天然气设施的改造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确保改造质量。
第十三条天然气设施的安装和改造过程中,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和设备,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四条天然气设施的安装和改造完成后,应当及时归档备案,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设施畅通无阻。
第十五条天然气设施的安装和改造项目,应当进行工程质量保证金押付,确保施工质量。
第三章天然气设施的使用管理第十六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对天然气设施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天然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设施使用档案,记录设施的安装、维护、维修等情况,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天然气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天然气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天然气特种设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使用、安装、维修、改造、检验、检验检测天然气特种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天然气特种设备管理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定义与分类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天然气特种设备,是指涉及公共安全、承担特定功能,对人身、财产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天然气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一)天然气输送管道;(二)天然气储罐;(三)天然气锅炉;(四)天然气压力容器;(五)天然气压缩机组;(六)天然气燃烧器;(七)天然气检测仪器;(八)其他涉及天然气安全的特种设备。
第五条天然气特种设备按照使用风险和危害程度分为以下类别:(一)I类:涉及公共安全,对人身、财产安全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特种设备;(二)II类:涉及公共安全,对人身、财产安全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的特种设备;(三)III类:涉及公共安全,对人身、财产安全可能造成轻微危害的特种设备。
第三章责任与义务第六条天然气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对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负责。
第七条天然气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八条天然气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检测,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九条天然气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天然气特种设备维修、改造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对维修、改造后的设备安全负责。
第十一条天然气特种设备检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验检测。
第四章设备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天然气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台账,详细记录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使用年限、检验周期、维修保养等信息。
燃气管网及其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燃气管网及其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镇燃气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其安全、平稳运行。
根据国务院313号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天然气管道运行规范》SY/5922-2003、《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 51-2006的规定,结合公司燃气设施现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天然气管道及其附件、门站、CNG站、调压箱、用户设施和用气设备所组成的城镇燃气供应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按“谁主管谁负责、谁巡查谁负责”的运行管理责任进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的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部门为生产运行部,由部门负责人主管。
还应设置专兼职设备管理人员、设备设施维护巡检人员,负责燃气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监控。
第五条公司在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一、在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中,严格遵守和执行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所管辖的燃气设备设施的操作维护保养规程和基础资料台帐,贯彻和落实公司安排部署的各项燃气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宣传、告知、教育工作;并采取有效、合法的方式,发动管道沿线群众及居民用户积极参与管道安全保护和信息通报。
三、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公安、安全监督、规划建设、国土等)的联系沟通工作,协同当地地方政府及执法部门做好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
四、及时发现和现场处理燃气设施在生产运行中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向公司反映、报告管道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治要求。
并对管道安全隐患全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和应急管理,同时积极联系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争取支持,直至管道隐患得到整改。
五、各单位至少每季度对所管辖的燃气设施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根据检查及巡线工的日常巡线工作情况,对巡检人员的工作进行业绩考评,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奖惩。
天然气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天然气质量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天然气质量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天然气质量安全工作。
2. 设立天然气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天然气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天然气质量安全工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天然气设施设备管理(1)定期对天然气设施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对天然气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对天然气管道、阀门、储罐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其安全可靠。
2. 天然气使用管理(1)使用天然气前,应熟悉了解燃气性质、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和使用操作方法。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天然气,严禁违规操作。
(3)禁止在天然气设施周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杂物。
(4)禁止在天然气设施周围进行吸烟、明火作业等。
3. 天然气泄漏应急处理(1)发现天然气泄漏,立即切断气源,开启门窗通风。
(2)迅速撤离泄漏区域,防止事故扩大。
(3)立即通知专业人员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4. 安全教育培训(1)对天然气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监督检查1. 定期对天然气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天然气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天然气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准。
天然气管道管理制度

天然气管道管理制度一、管道建设天然气管道建设是指在国土范围内规划、设计、建造、安装、调试、竣工和交付,包括主管道、联接管道、设备安装和工程技术服务等活动。
管道建设需要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土地管理法、建筑法、环境保护法等。
同时,为了确保管道建设的质量和安全,还需要编制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审查和验收。
在管道建设中,需要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政府部门是管道建设的监管者和批准者,需要审查和批准管道建设方案,并对建设过程进行监督。
建设单位需要承担工程建设的责任,包括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
设计单位需要对管道的建设方案进行设计,并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
施工单位需要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管道的施工和安装工作,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调试单位需要对管道进行系统调试和验收工作,确保管道运行的安全和可靠性。
二、管道运营管道运营是指对已建成和投入使用的天然气管道进行管理和维护。
管道运营包括管道的日常运行、安全管理、设备检修、事故处理等方面。
管道运营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确保管道的安全、高效运行。
在管道运营中,需要加强对管道设备和管道状态的监测和评估。
建立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台账、设备检修计划、设备运行记录等。
对管道进行定期的巡检和维护,及时处理管道设备的故障和缺陷。
加强对管道运行状态的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管道运行数据记录和分析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管道运行中的问题。
三、安全监管天然气管道是一种特种设备,对其安全管理的要求非常严格。
管道安全监管是指政府部门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主要包括对管道的设计审查、施工监督、运营检查、事故调查等多个方面。
在管道安全监管中,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管机构和工作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管规定和标准,对管道建设和运营单位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
对天然气管道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和批准,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对运营单位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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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设备是公司生产经营最基本的物质基础,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提高对设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搞好设备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设备,指公司生产经营设备及其辅助设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用于公司城镇燃气及CNG的生产、经营、维修等的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设备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公司设备管理机构体系,完善设备管理制度,落实设备管理各级岗位责任制,推行设备的全员、全过程管理,加强设备的基础管理工作和基本功训练,加强设备的专业技术管理,提高设备的可靠度,加强修理费用的使用管理,充实加强各单位设备工作的实际内容和管理机构的力量,加强设备管理工作的考核力度,加强公司层面的指导监督力度,为公司完成生产经营目标保驾护航。
第五条公司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
通过技术和经济的管理措施,对公司生产经营设备和辅助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和改造,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充分发挥各类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第六条公司设备管理指导思想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依靠科学技术进步,“预保为主,保修结合”,建立设备安全运行的长效机制,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全面发展。
第七条公司设备管理工作原则维护与检修(常规修理、项修、大修)相结合;精心操作与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相结合;分级管理与重点管理相结合。
第八条设备管理部门应积极推行先进的设备管理技术、方法和维修技术。
采用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设备维修方法,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的现代化水平。
第九条生产运行部是设备管理的归口机构。
按照职责分工和分级管理原则,全面负责对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公司设备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十条公司成立设备管理委员会,统一协调指导设备管理工作,由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任主任,生产运行部部长任副主任,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设备管理委员会职责:1.确定公司设备管理的方针、目标。
2.审查装备技术发展的长远规划和更新改造计划。
3.确定重大技术管理及先进维修技术的推行。
4.平衡协调公司设备管理有关业务,提高设备的综合管理水平。
5.组织开展设备管理劳动竞赛,审定设备管理优胜单位、集体、个人,决定表彰惩处事宜。
6.组织、协调修订公司设备管理制度、操作维护规程。
第十一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成立设备管理人员,配备专(兼)职设备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各单位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确定本单位设备管理的方针、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年度设备管理经验教训。
2.编制上报本单位装备技术发展的近期规划和更新改造计划。
3.积极推行设备技术管理及先进维修技术。
4.组织开展本单位设备管理竞赛活动,评比推荐本单位设备管理优胜单位、集体和个人。
5.修订完善本单位设备管理制度,操作维护规程,岗位责任制,并及时向生产运行部反馈有关信息。
6.负责设备、工具及其配件制造质量和使用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提出改进方案或建议。
7.负责本单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技术管理工作。
8.按照公司要求及时准确填写和上报各类设备报表9.定期向本单位主(分)管领导汇报设备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章设备的前期管理第十三条按照设备全过程管理的要求,设备管理人员应该按照职责和分工,做好新增、配套设备的调研、规划、计划、选型、选购、验收、安装、调试到投入使用等各阶段前期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对引进设备,设备管理部门应参与调研、考察、选型及技术谈判工作,负责提出适用性、可靠性和维修性方面的要求。
第十五条购置或更新改造主要成套生产设备和引进设备,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建设任务和市场状况,兼顾设备的适应性、可靠性、经济性及维修方便性,由工程技术部织综合论证,提出选型、购置方案,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上报。
第十六条主要设备购置应严格实行集中采购、统一管理的规定,坚持网络采购的原则,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制。
物资采购按照价比三家、货比三家的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采购成本。
第十七条选购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标准,性能良好,质量优良,能满足生产工艺装备的要求。
严禁选用已淘汰和近期内可能淘汰的设备及未经技术鉴定的试制设备(包括技术鉴定未通过的设备)。
第四章设备安装、验收管理第十八条设备的安装施工应严格按施工图及其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
对大型、成套新设备的安装、施工应要求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安装不合格,不准投入使用。
对设计不合理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经生产运行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十九条设备安装必须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做到平、正、稳、全、牢、灵、通和四不漏(油、气、水、电),保证安装质量。
不符合安装要求的设备,不准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设备牢固安装在基础上后,对其装配或组装的零部件,必须清洗干净,并涂上规定的油脂或润滑油,特别应注意接合面和滑动面的清洁度。
对设备上带有铅封和技术文件中规定不得拆卸的机件,严禁拆卸。
第二十一条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应组织设备操作使用人员、维修人员以及有关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岗位培训。
第二十二条新装备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试运转,由熟悉设备使用的操作人员操作。
设备试运转包括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
试运转步骤先从部件开始,再由部件到单机、单机到机组整体联动。
每进行一个步骤的试运转,必须达到技术要求,前一步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步运转。
空运转试验是考核和检查设备安装精度、传动、操纵、控制、润滑、液压、安全等系统是否正常、灵敏和可靠。
负荷运转是考核和检查设备在规定负荷下的工作能力。
第二十三条设备投产使用前,严格执行走(磨)合规定,做好设备的走(磨)合工作,并由使用单位或维修部门进行投产前的保养和检查工作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第二十四条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安全环保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在安装、调试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或索赔意见。
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装和验收,必须由技术监督部门认可。
第五章设备使用管理第二十五条设备使用严格按各项操作、保养规程操作使用,严禁设备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转。
第二十六条新设备或经大修理后投入运行的设备,应严格按规定执行走(磨)合及其保养,在此期间要详细观察,发现有关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报告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有关人员,不经此工序应确认为违章操作,如发生设备事故应追究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七条设备操作使用人员,必须具备本岗位级别的“四懂、三好、四会”(懂原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用好、管好、维修好;会操作、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的技术知识和技能,逐步做到一专多能。
第二十八条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职责的设备使用制度。
单人操作、一班作业的设备和运输车辆、特车等,实行“专人专机”管理制;两班制以上或多人操作的设备,实行班长负责制,在班长的组织下,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共同管好、用好设备。
第二十九条设备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操作。
对特种设备操作使用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业部门培训考核后,取得操作合格证。
第三十条设备使用前和使用中,操作者要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班长或值班领导及有关人员汇报。
第三十一条凡倒班使用的设备,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认真交接设备运行状况、工具、安全生产及准备工作、场地卫生、运行记录资料和维护保养等情况,发现问题双方共同处理,并将其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薄内。
第六章设备维护保养管理第三十二条设备维护保养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重”的设备保修原则,通过维护保养,减缓设备的磨损,减少设备的故障,延长设备的修理周期。
第三十三条在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人、定级、定期、定作业范围,定质量要求的“五定”维护保养制和设备维护保养挂牌制。
第三十四条设备使用单位、操作工、维修工都负有维护保养义务,单位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有检查、督促、指导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根据生产设备特点、维修体制,制定出科学的设备维修保养工作职责的分工。
操作人员按相关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并作好记录,由操作班长进行检查验收。
第三十六条设备的大修工作,由设备使用单位上报计划,由公司审批后下达实施,生产运行部负责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第三十七条为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提高修理质量和水平,应建立和完善设备维护保养对号率、设备检修率和设备维修费用率的考核工作,并列入班组或个人的考评条件。
超过规定的指标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第三十八条根据生产设备特点、类别和分布等情况,建立健全设备维修体制,定期对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推行维修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不断提高维修质量。
第三十九条各级维护保养作业的内容和时间,实施完成后要有记载,并填入设备档案内,作为检查和考核的依据。
第四十条设备在进行维修作业前,应进行全面检查,查出设备磨损现状、查明存在问题或隐患原因,为修前准备和维修措施提供准备。
第七章设备大修管理第四十一条设备大修理计划编制原则,应以设备运行技术状况和设备大修理间隔小时(里程)等为依据,结合生产任务和设备检查、评定的技术情况,由使用单位提出大修申请,报公司生产运行部审查。
第四十二条编制设备大修理计划的设备,应符合以下条件:1.大修设备必须是列入在册的固定资产设备;2.设备运行已到规定大修理间隔周期或里程,经鉴定确需大修而有恢复价值的设备;3.设备运行虽未达到大修理间隔周期或里程,但发生严重设备故障,经鉴定并具有恢复使用价值的设备;第四十三条设备运行虽已达到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周期或里程,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再列入大修。
①已批报废设备和待报废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