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考核标准说明

初级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考核标准说明

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标准

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游泳救生员。 1.2 职业定义 在游泳场所中对游泳者的安全进行有效的观察和防护,并对溺水者进行赴救和医务人员到来之前现场急救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外,常温、低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强的学习、表达、沟通、观察判断和应变能力,动作协调,视觉、听觉敏锐。 1.6 文化程度要求 初中毕业。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4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6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2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施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场地在标准教室。技能操作培训在具有心肺复苏模拟人、救生假人、急救板、颈托、单向呼吸器、秒表等器材的标准游泳场所中进行。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200M不间歇连续游(不限时)的游泳技能,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中等以上体育专科学校游泳专业方向(含职业高中游泳专业方向)毕业证书。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游泳专业方向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方式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2023年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标准

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原则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游泳救生员。 1.2 职业定义 在游泳场所中对游泳者旳安全进行有效旳观测和防护,并对溺水者进行赴救和医务人员到来之前现场急救旳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 职业环境 () 室内、外,常温、低温。 1.5 职业能力特性 具有较强旳学习、体现、沟通、观测判断和应变能力,动作协调,视觉、听觉敏锐。 1.6 文化程度规定 初中毕业。 1.7 培训规定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旳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40原则课时;中

级不少于36原则课时,高级不少于32原则课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人员旳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有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中、高级人员旳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有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施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场地在原则教室。技能操作培训在具有心肺复苏模拟人、救生假人、急救板、颈托、单向呼吸器、秒表等器材旳原则游泳场所中进行。 1.8 鉴定规定 1.8.1 合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旳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有如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200M不间歇持续游(不限时)旳游泳技能,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原则课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 (2)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原则课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 (3)获得中等以上体育专科学校游泳专业方向(含职业高中游泳专业方向)毕业证书。 ──中级(具有如下条件之一者) (1)获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持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原则课时数,并获得结业证书。 (2)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原则课时数,并获

游泳救生员考核内容与标准

游泳救生员考核指导手册 为保证游泳救生员鉴定工作质量,提高鉴定工作水平,国家体育总局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根据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标准,组织有关专家开发完成了游泳救生员考核指导手册。 第一节救生员考核办法 一、各级救生员考核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200M不间歇连续游(不限时)的游泳技能,经本职业初级培训达到要求者。 (2)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者。 (3)取得中等以上体育专业学校(游泳)毕业证书者。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至少3年以上(含3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者。 (2)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的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的运动员,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者。 (3)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的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游泳)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者。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中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含5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中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含8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者。 二、考试方法及要求 游泳救生员考试是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按照考培分离的原则,由国家认可有资质的考评员组成考核小组完成考核任务。理论考试由国家试题库统一出卷,操作技能考试根据各级游泳救生员考核标准由考评员进行统一考核,合格者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相应等级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方法: 1、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2、操作技能考试采用当场进行技术考核要求给予评定。 3、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鉴定的单项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考场须知: 1、考生必须凭有效考试证件入场,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等候考试;在验证身份后,考生进入考

救生员游泳考试细则

附件2:公司名称:苏州新苏皇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港街168号1号公寓楼 2012年江苏省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手册暨鉴定考核实施细则 一、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初、中级)培训手册暨鉴定考核框架 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考核鉴定分为达标项目测试、实操项目考核和理论笔试考核三个部分。达标测试合格后才能进入实操项目考核和理论笔试考核。实操项目考核和理论笔试考核均采用百分制,两项成绩分别获取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1、达标项目:实行门槛准入制。游泳技能达标项目测试为2个项目,均要达标,不达标者不得进入后续考核 (不达标者现场允许1次 补考)。 ●初级救生员:25米快游和20米潜泳。25米快游:男子20秒、女子22秒为达标; 20米潜泳:按规定完成。 ●中级救生员:25米快游和20秒踩水。25米快游:男子18秒、女子20秒为达标; 20秒踩水:按规定完成。 2、现场心肺复苏技术:实行一票否决制。CPR技术为实操重点项目,陆上对模拟人进行操作,获取一定的分值才能合格,不合格者不 得进入后续考核。CPR考核获取的分值纳入实操项目中累计算分。 ●初级救生员:CPR技术考核分值为25分,获取15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中级救生员:CPR技术考核分值为40分,获取24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3、实操项目:实操项目考核为100分(分为现场实操和实操笔试),获取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初级救生员:现场实操为75分:赴救技术(水上联合动作30分,无水中解脱)、陆上解脱技术(20分)、心肺复苏技术(25分)。 实操笔试为25分,内容为:安全预防(检查、观察、判断等20分)、损伤急救(处理、止血、抱扎、复位等5分)。 ●中级救生员:现场实操为90分:赴救技术(水上联合动作30分)、心肺复苏技术(40分)、陆上颈托佩戴技术(10分)、陆上急救板 使用技术(10分)。实操笔试为10分,内容为:培训(救生员培训等5分)、管理(救生员管理、游泳池管理等5分)。 4、理论笔试:理论笔试考核为100分,闭卷考试60分钟,获取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初级救生员理论笔试考核范围:职业道德(职业守则、职业要求等); 安全预防(值岗要求与能力、现场观察与判断、泳客管理 等); 救生游泳基本技术; 现场赴救技术; 现场急救技术等。

游泳救生员考核内容及标准【整理精品范本】

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标准》已通过国家审定颁布施行。根据文件精神要求,凡从事游泳场所救生工作的人员必需通过国家指定的鉴定站培训和鉴定,取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否则不得上岗。 一般报名收费是这样的:每位参加培训人员报名时缴交费用540元,其中培训、资料费300元,鉴定费240元。当然有的省市面对外省的或本省其他县市,所以在这个基础上会收取住宿费等一系列费用,这样可能就需要1千左右的费用,当然还不包括路费! 游泳救生员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一节游泳救生员考核条件 一、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200M不间歇连续游(不限时)的游泳技能,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中等以上体育专科学校游泳专业方向毕业证书(含职业高中游泳专业方向)。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至少3年以上(含3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游泳专业方向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考试方法及要求 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鉴定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出题,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技能操作考

初级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实施细则

初级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实施细则 (一)初级游泳救生员技能考核内容(表1-1) 表1-1 初级游泳救生员技能考核内容 (二)初级游泳救生员实操考核标准(表1-2、表1-3)表1-2 初级游泳救生员实操考核标准(徒手救生) 表1-3 初级游泳救生员实操考核标准(浮标救生) 一项。

(三)初级游泳救生员技能考核说明 1.总体要求 (1)考生必须通过达标项目的测试,否则不能参加技能考试。 (2)考核形式:理论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总分为100分。实操考核在陆上或水上操作,总分为100分。在考核内容中,理论考试或实操考核如有一科未达到60分,即视为不合格。 (3)考试时间:理论考试为60分钟,实操考核为20分钟。 (4)考试内容:职业道德(包括道德概念和职业守则),救生游泳基本技术,赴救技术,现场急救技术等。 2.达标测试 (1)25米速度游:男子≤20秒,女子≤22秒为达标。 (2)20米潜泳:蹬边出发,在20米潜泳距离内,躯体未露出水面且方向准确为达标。 未达标者不能参加其他技能项目的考核。 3.实操考核 (1)现场赴救 ①考核内容(一):徒手救生:入水、接近、拖带、上岸技术。 ◎鉴定比重:总分的40%。 ◎考核时间:10分钟。 ◎考核形式:水中操作。学员假扮溺水者,游至距岸边15米处正面、侧面或背面原地等候。考评员给考生发出信号,考生入水、接近溺水者,并将其拖带至岸边,并上岸。 注:不允许考生带游泳镜考核。接应救生员指岸上配合救援的救生员。 ①考核内容(一):浮标救生:入水、接近、拖带、上岸技术。 ◎鉴定比重:总分的40%。 ◎考核时间:10分钟。 ◎考核形式:水中操作。学员假扮溺水者,游至距岸边15米处正面、侧面或背面原地等候。考评员给考生发出信号,考生携带救生浮标入水、接近溺水者,并和接应救生员将其拖带至岸边,并和接应救生员完成上岸。

游泳救生员操作技能考核标准

游泳救生员操作技能考核标准〔试行 为保证游泳救生员考核鉴定工作质量,提高鉴定工作水平,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托游泳救生员专业委员会根据《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标准》编制了《游泳救生员操作技能考核标准》〔简称"考核标准"。《考核标准》规定了各级别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操作技能考核的内容、评分标准及考核方式等内容,是全国组织开展该职业考核鉴定的依据。 一、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鉴定总体要求 〔一各级别游泳救生员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200M不间歇连续游〔不限时的游泳技能,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中等以上体育专业学校〔游泳毕业证书。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至少3年以上〔含3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的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的运动员,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的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游泳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中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含5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中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含8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考试方法及要求 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鉴定包括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考试试题从国家试题库统一抽取,组成试卷;操作技能考核根据各级别游泳救生员考核标准由考评员进行统一考核,两项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方式 1、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2、操作技能考核采用当场进行技术考核要求给予评定。 3、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鉴定的单项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四考试须知 1、考生必须凭有效考试证件入场,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等候考试。 2、笔试考试由考生自备有关考试的书写工具;操作技能考核由考生自备泳衣裤或泳帽,不准带泳镜等

救生员技能鉴定规范

救生员技能鉴定规范 游泳救生员操作技能考核标准(试行) 2009-08 为保证游泳救生员鉴定工作质量,提高鉴定工作水平,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有关专家,根据《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标准》开发完成了《游泳救生员操作技能考核标准(试用稿)》(简称“考核标准”)。《考核标准》规定了各级别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操作技能考核的内容、评分标准及考核方式等内容,是全国组织开展该职业考核鉴定的依据。 一、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鉴定总体要求 (一)各级别游泳救生员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200M不间歇连续游(不限时)的游泳技能,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中等以上体育专业学校(游泳)毕业证书。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至少3年以上(含3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的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的运动员,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的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游泳)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中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含5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

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中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含8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二)考试方法及要求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鉴定包括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两部分。理论考试试卷从国家试题库统一抽取试题,组成试卷;操作技能考试根据各级别游泳救生员考核标准由考评员进行统一考核,两项成绩均合格 者,颁发《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方式 1、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2、操作技能考试采用当场进行技术考核要求给予评定。 3、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鉴定的单项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四)考试须知 1、考生必须凭有效考试证件入场,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场等候考试。 2、笔试考试由考生自备有关考试的书写工具;操作技能考试由考生自备泳衣裤和泳帽,不准带泳镜参加考试。 3、考生不得在考场内向考评员询问跟考试无关的问题。 二、各级别游泳救生员操作技能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考核内容结构表 1、初级考核内容结构表 鉴 定

游泳救生员考核内容与标准分解文件

游泳救生员考核内容与标准 第一节游泳救生员考核条件 一、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200M不间歇连续游(不限时)的游泳技能,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中等以上体育专科学校游泳专业方向毕业证书(含职业高中游泳专业方向)。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至少3年以上(含3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游泳专业方向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中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含5年)

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取得中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含8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考试方法及要求 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鉴定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考试试卷由职鉴指导中心从国家题库统一抽题,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的方式进行,由考评员组成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标准完成考核任务。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获得相应等级的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方法: 1.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方法进行。 2.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操作的方法进行。 要求: 1.严格保密试题,做到试卷统一; 2.严格考场纪律,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3.考评员要为人师表,严格自律; 4.培训教师不能担任考评小组成员; 5.理论或技能单科成绩不合格者,必须申请补考,经补考合格后方可发给证书。第二节考核内容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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