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坡道设计规范
无障碍通道设计规范

一、无障碍通道1、坡道和升降平台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
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
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坡度(高/长) 1/12 1/16 1/20容许高度(m) 0.75 1.00 1.50水平长度(m) 9.00 16.00 30.00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
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
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
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5)乘轮椅者开启推拉门或平开门时,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宽度。
无障碍通道设计规范

无障碍通道设计规范一、无障碍通道1、坡道和升降平台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
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
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坡度(高/长)1/12 1/16 1/20容许高度(m)0.75 1.00 1.50水平长度(m)9.00 16.00 30.00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
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
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
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5)乘轮椅者开启推拉门或平开门时,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宽度。
无障碍坡道设计规范

无障碍坡道设计规范
(一)
直线式坡道,坡面宽不小于1200,坡度不大于1:12;
折返双坡道,坡面宽1200,坡度为1:12,坡道起点与终点及休息平台深度为 1500.
L坡道,弧形坡道,U形坡道,折返三坡道,坡面宽1200,坡度小于1:12,坡度起 点与终点及休息平台深度为1500;
第3.3.3条 每段坡道的高度和水平长度超过表3.3.2规定时,应在坡道中间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20m。
第3.3.4条 坡道转弯时应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
第3.3.5条 在坡道的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第3.3.6条 坡道两侧应在0.90m高度处设扶手,两段坡道之间的扶手应保持连贯。 第3.3.7条 坡道起点及终点处的扶手,应水平延伸0.30m以上。
第3.3.8条 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栏杆下端宜设高度不小于50mm
台阶及坡道组合体,适用于建筑路口,城市广场等地面高差较大地段。节省用地,方便通行,观赏效果较好。坡面要平整而不光滑,宽度要大于1200,坡度要小于1:12,其他由设计人定;
轮椅通行的坡度在不同坡度时对高度与水平长度的限定:详03J926第20页表格, 备注为:
1. 1:12坡道为建筑物的坡道最低标准。
2. 1:6坡道轮椅使用者的双手推动二次后,前面的小轮就可达到水平部分。
3. 为了安全通行,大于1:12的坡道应有协助者推使用的门厅、过厅及走道等地面有高差时应设坡道,坡道的宽度不应小于0.90m。 第3.3.2条 每段坡道的坡度、允许最大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无障碍设计规范

3.2.3 提示盲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行进盲道在起点、终点及转弯处及有需要处应设提示盲道, 当盲道的宽度不大于300mm时,提示盲道的宽度应大于行进 盲道的宽度; P154
3.3 无障碍出入口 3.3.1 无障碍出入口包括以下几种类别:
1 平坡出入口;P11-15 2 同时设置台阶和轮椅坡道的出入口; 3 同时设置台阶和升降平台的出入口。
3.9.4 厕所里的其他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障碍小便器下口距地面高度不应大于400mm,小便器两侧应在离墙面250mm处,设 高度为1.20m的垂直安全抓杆,并在离墙面550mm处,设高度为900mm水平安全抓杆 ,与垂直安全抓杆连接; 2 无障碍洗手盆的水嘴中心距侧墙应大于550mm,其底部宜留出宽750mm、高650mm、 深450mm供乘轮椅者膝部和足尖部的移动空间,并在洗手盆上方安装镜子,出水龙头 宜采用杠杆式水龙头或感应式自动出水方式; 3 安全抓杆应安装牢固,直径应为30mm ~40mm,内侧距墙不应小于40mm; 4 取纸器应设在坐便器的侧前方,高度为400mm~500mm。
3.6 无障碍楼梯、台阶 3.6.1 无障碍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2 3 4 5 6 7 8 9 宜采用直线形楼梯; 公共建筑楼梯的踏步宽度不应小于280m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160mm; 不应采用无踢面和突缘为直角形的踏步; 宜在两侧均做扶手; 如采用栏杆式楼梯,在栏杆下方宜设置安全阻挡措施; 踏面应平整、防滑; 距踏步起点和终点250mm~300mm宜设提示盲道; 踏面和踢面的颜色宜有区分和对比; 楼梯上行及下行的第一阶宜在颜色或材质上与平台有明显区别。
1.80m; 2 室外通道不宜小于1.50m;
3 检票口、结算口轮椅通道不应小于900mm。 3.5.2 无障碍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障碍通道应连续,其地面应平整、防滑、反光小或无反光,并不宜设置厚地毯;
无障碍通道设计规范

创作编号: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创作者:凤呜大王*一、无障碍通道1、坡道和升降平台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
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
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坡度(高/长)1/12 1/16 1/20容许高度(m)0.75 1.00 1.50水平长度(m)9.00 16.00 30.00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
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
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
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无障碍坡道标准

无障碍坡道标准1. 概述无障碍坡道旨在为身体有限能力人士提供通行便利,确保他们能够无障碍地进出公共场所、建筑物和设施。
本标准旨在规范无障碍坡道的设计、建造和使用。
2. 设计要求2.1 坡度无障碍坡道的坡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坡道的最大坡度为1:12,即每升高1米,长度不超过12米;- 如有特殊需要,可以采用1:10的坡度,但不得超过6米的长度。
2.2 宽度无障碍坡道的最小宽度为1.2米,以确保轮椅和其他辅助设备的通行。
2.3 坡道长度为了方便使用,无障碍坡道的长度不宜过长。
在设计中应考虑到实际需求,尽量缩短坡道的长度。
2.4 坡道表面无障碍坡道的表面应平整、无缺陷,并提供足够的摩擦力,以确保行走安全。
可以采用防滑材料或纹理设计来增加摩擦力。
2.5 手把栏材料和高度为了提供额外的支持和平衡,无障碍坡道的两侧应设置手把栏。
手把栏的高度应为0.9米至1.1米,便于不同身高的人士使用。
手把栏的材料应坚固耐用,易于抓握。
3. 建造要求3.1 坡道入口无障碍坡道的入口应设置于建筑物或设施的主要门前,方便人士进出。
入口的位置应清晰标示,确保易于寻找。
3.2 坡道交通信号如果坡道与其他道路的交汇处存在,应设置合适的交通信号标示,以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3.3 坡道斜面为了确保轮椅和其他辅助设备的通行,无障碍坡道的斜面应平缓,不得有过高或过低的跃起点。
3.4 斜坡转角无障碍坡道的转角处应设置缓和的斜坡,以确保轮椅和其他辅助设备的顺利转弯。
4. 使用要求4.1 清理和维护无障碍坡道的使用单位应定期清理和维护坡道,确保其表面平整、无杂物及其他障碍物。
4.2 标示无障碍坡道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示,以便人士能够轻松找到并识别。
4.3 照明为了确保夜间或昏暗环境下的使用安全,无障碍坡道应提供适当的照明。
本标准仅作为无障碍坡道设计和建造的参考,具体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和补充。
使用单位应以身体有限能力人士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为基准,确保无障碍坡道的质量和安全性。
最新无障碍坡道规范标准

最新无障碍坡道规范标准无障碍坡道是为确保残疾人士、老年人以及携带婴儿车或行李的人士能够方便地进入和使用建筑物而设计的设施。
以下是最新的无障碍坡道规范标准:1. 设计原则:- 无障碍坡道应遵循通用设计原则,确保所有用户都能安全、方便地使用。
- 坡道应与周围环境协调,不影响建筑物的整体美观。
2. 坡度要求:- 坡道的坡度应控制在1:12(即每前进12英尺,升高1英尺)以内,以保证轮椅用户能够安全地上下。
- 在特殊情况下,如果空间受限,坡度可以增加到1:8,但必须配备扶手。
3. 宽度要求:- 坡道的最小宽度应为36英寸(约914毫米),以便于轮椅用户有足够的空间转弯。
4. 扶手要求:- 坡道两侧应安装连续的扶手,扶手的高度应在34英寸(约864毫米)至38英寸(约965毫米)之间。
- 扶手应坚固耐用,表面应光滑,易于抓握。
5. 表面材料:- 坡道表面应使用防滑材料,以防止滑倒事故。
6. 照明要求:- 坡道应有充足的照明,确保夜间使用时的安全性。
7. 过渡平台:- 坡道的起点和终点应设有足够大的平台,以便轮椅用户可以安全地停留和转向。
8. 障碍物清除:- 坡道上不得有任何障碍物,如台阶、门槛或障碍物。
9. 标识和指示:- 坡道入口应有清晰的标识,指示无障碍坡道的位置。
10. 维护和检查:- 应定期检查坡道,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没有损坏或磨损。
11. 合规性:- 所有无障碍坡道的设计和建设应符合当地的建筑法规和无障碍标准。
12. 紧急情况考虑:- 在设计坡道时,应考虑紧急疏散的需要,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用户可以快速安全地撤离。
通过遵循上述规范,可以确保无障碍坡道为所有用户提供安全、方便的通行方式,促进社会的包容性和无障碍环境的建设。
无障碍坡道设计规范

无障碍坡道设计规范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包容性设计的重视,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和建设越来越受到关注。
其中,无障碍坡道作为连接建筑物和道路之间的重要通道,其设计和使用对于身体有限或行动不便的人们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无障碍坡道设计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无障碍坡道设计规范的相关内容。
1. 坡道路径规划无障碍坡道的路径规划需要考虑到用户的行动便利性和安全使用。
坡道应能够顺应地形变化,避免或降低斜坡、台阶等阻碍。
根据坡道的使用场所不同,如建筑、道路、公共交通站点等,路径规划应符合相关的建筑设计规范和交通规范。
2. 坡道尺寸坡道的尺寸直接关系到用户的行动便利性和坡道的安全使用。
根据国际标准,坡道的最小宽度应为1.20米,最大坡度不宜超过1:12(8.33%),最长连续直坡的长度应不超过5米。
此外,坡道上的横向坡度应控制在2%以内,以提供稳定的行走环境。
3. 坡道材料选择在选择无障碍坡道的材料时,应考虑材料的抗滑性、耐磨性、耐候性等特点。
地面材料应保持干燥,并且具有良好的摩擦系数,以防止用户滑倒。
同时,应选择耐久性较好的材料,能够经受日常使用和气候变化的影响。
4. 坡道扶手设计为了提供额外的支持和稳定性,无障碍坡道通常配备扶手。
扶手应按照相关规范的要求安装在坡道两侧,并在坡道的开始和结束处延伸一定长度。
扶手的高度一般为0.85米至0.95米,并且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抓握性。
5. 坡道标识和警示为了提醒用户注意坡道的存在和使用规范,应在坡道的进入口和出口处设置相应的标识和警示。
标识应使用明显可见的图标和文字,以帮助用户正确使用坡道并确保安全。
6. 坡道照明为了确保用户在夜间使用坡道时的安全性,坡道应当设置适当的照明设施。
照明设施应符合相关的建筑和电气安全规范,并且能够提供足够的亮度,确保用户能够清晰地辨认坡道的路径和周围环境。
7. 坡道维护和保养无障碍坡道的维护和保养对于其长期可用性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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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坡道设计规范
(一)
直线式坡道,坡面宽不小于1200,坡度不大于1:12;
折返双坡道,坡面宽1200,坡度为1:12,坡道起点与终点及休息平台深度为
1500.
L坡道,弧形坡道,U形坡道,折返三坡道,坡面宽1200,坡度小于1:12,坡度起点与终点及休息平台深度为1500;
台阶及坡道组合体,适用于建筑路口,城市广场等地面高差较大地段。
节省用地,方便通行,观赏效果较好。
坡面要平整而不光滑,宽度要大于1200,坡度要小于1:12,其他由设计人定;
轮椅通行的坡度在不同坡度时对高度与水平长度的限定:详03J926第20页表格,
备注为:
1. 1:12坡道为建筑物的坡道最低标准。
2. 1:6坡道轮椅使用者的双手推动二次后,前面的小轮就可达到水平部分。
3. 为了安全通行,大于1:12的坡道应有协助者推动轮椅上下行。
(二)
第3.3.1条供残疾人使用的门厅、过厅及走道等地面有高差时应设坡道,坡道的宽度不应小于0.90m。
第3.3.2条每段坡道的坡度、允许最大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第3.3.3条每段坡道的高度和水平长度超过表3.3.2规定时,应在坡道中间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20m。
第3.3.4条坡道转弯时应设休息平台,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
第3.3.5条在坡道的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第3.3.6条坡道两侧应在0.90m高度处设扶手,两段坡道之间的扶手应保持连贯。
第3.3.7条坡道起点及终点处的扶手,应水平延伸0.30m以上。
第3.3.8条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栏杆下端宜设高度不小于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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