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工保护程序(含表格)

合集下载

聘用未成年工保护的相关流程

聘用未成年工保护的相关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公司规范聘用未成年工保护的相关流程,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XXX聘用的所有未成年雇员。

3.1人力资源部3.1.1 负责对未成年工的厂证进行特别标识直至年满18周岁。

3.1.2 负责未成年工按期进行免费体检。

3.1.3 负责未成年工的劳动局用工备案。

3.1.4 负责规范各相关部门落实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3.2各相关部门3.2.1 负责对所有未成年工进行工作岗位安排、工作时间安排及管理和特殊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

4.1定义4.1.1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4.2标识及备案4.2.1 HR在未成年工的厂证上特别标识。

(如后附件)4.2.2HR在招收未成年工后,向东莞市劳动局松山湖分局办理登记备案。

4.2.3HR每月从HR系统中调出年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名单,HR将收回特别标识的未成年工厂牌并发放普通员工厂牌。

4.2.4HR收集书面《未成年工夜班及加班工作申请书》。

(如后附件)4.3体检4.3.1人力资源部将按以下规定为未成年工安排健康检查:a入职一周以内;b工作满一年;C 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4.3.2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入职体检时统一收取,在雇员第一个月工资中税前返还;如有入职当月离职的员工,在结算离职工资中计还返。

4.4部门工作安排4.4.1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岗位,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它岗位。

4.4.2对被标识未成年工的雇员不得被安排从事《职业病预防控制流程》所规定的被识别为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

4.4.3 不得安排无提交《未成年工夜班及加班工作申请书》的雇员参加夜班及加班工作。

RBA-30 童工及未成年管制程序

RBA-30 童工及未成年管制程序
商/供应商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应用文件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3.公司政策
3.1本公司严禁招聘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拒绝公司内任何职工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入职的请
求。
3.2禁止合作之第三方招聘机构推荐或招聘未满16周岁的童工及16-18岁的未成年工、学生工等。
5.2由人事负责根据人事资料联系其家人,由当事人家属或由公司指定专员送当事人返家,公司负担期间
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住宿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
5.3结算薪资:按照劳动法及公司工资待遇支付当事人在工厂工作期间的所有工资。
文件名称
童工及未成年管制程序
文件编号
WJ_RBA-2-30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版本
页次
制订部门
管理部
制订日期
文件名称
童工及未成年管制程序
文件编号
WJ_RBA-2-30
版本
页次
制订部门
管理部
制订日期
20XX.02.01
修订日期
1.0
1/2
1.目的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未成年人实习生、学徒工、学生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宪法
和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实习管理办法,及公司管理、实务、劳动用工,以及可能的对承包
片、户口本、毕业证或上网查询。
4.2.2年龄核对:可根据其学历证明、户口本、学习经历、知识掌握度等多方面核对。
4.2.3从其伙伴或者相关人员处尽可能多了解其相关身份信息。
4.2.4所有录取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资料应当妥善保管备查。
4.3关于禁止使用童工对人事招聘专员及部门主管的培训规定
4.3.1人事应组织部门内人员学习此规定,内容包括招聘的技巧以及各类证件的辨别等。

【精选表格】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登记办理须知

【精选表格】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登记办理须知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登记办理须知
一、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登记办理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章第五十八条
劳动部《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九条第一项
《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劳社[2006]84号)
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登记办理受理范围:
市属单位、驻市内四区中央、省属驻青单位、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地驻青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登记办理条件:
岗位工种是不属于国家禁忌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的劳动范围。

四、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登记申请材料:
1、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一份;
2、未成年工登记表一式两份;
3、未成年工登记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
4、未成年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未成年工的劳动合同一份;
6、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7、未成年工一寸免冠照一张。

五、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登记审批程序:
1、申请:企业从大厅窗口领取或网络下载相关表格,按要求填写后连同有关材料提交窗口工作人员。

2、受理并审核:对符合办理条件并材料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予以受理,并为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对资料不全的,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并为申请人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

3、办结: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工作人员予以登记备案,并在《未成年工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并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不符合条件的,为其出具《不予备案决定书》,并告知其诉权。

六、办理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登记承诺期限:
即日办理。

七、办理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登记收费吗:
不收费。

八、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登记办理地点: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香港中路17号二楼)。

童工悾制程序

童工悾制程序

童工控制程序1. 目的:为了使企业不使用童工,和对童工、未成年工加以保护,使企业更好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适用于全公司及供应商、外包方和分供方。

3. 职责:1、劳资部在招工时不得招收童工、对未成年工按法律法规加以保护。

2、若发现公司已使用了童工,劳资部负责给予救济。

3、采购部应与供应商、外包方和分供方签订合同,杜绝使用童工和对未成工加以保护。

4. 程序:4.1 几个定义童工: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 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4.2 公司建立如下招工登记核查制度,规范用工管理,避免招用童工:A 公司各岗位都不能招用未满16周岁的的童工,在公司的招聘启事中或人才招聘会上必须明确B 应聘者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公民身分证号码,工作简介和爱好,公司择优录用. C 一旦确定录用对象,人事部必须再次查验被录用的身份证本体,必须保证不是童工,对年龄有疑问的,人事部可运用人字技巧,通过聊天,询问推测或判断真实年龄(因存在假身份证或替身面试.D 一旦录用,人事部应填写招工登记,招工登记的主要内容为被录用人的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公民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登记号码基本情况.4.3公司建立如下的童工救济政策和程序:①任何员工都可向人事部或上级部门举报某人员为童工,或将举报情况投入公司的意见箱,公司会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的情况进行核实; ②.一旦发现童工,公司(特别人事部)应立即报告当地劳动局; ③公司尽快童工到当地有资格的医院进行健康检查,检查费用包括交通费等由公司承担; ④若检查有疾病,应先安排直到痊愈,医疗费用包括交通费应由公司承担;⑤在疾病住院时,应视情节轻重决定通知童工家属,公司并派人照顾; ⑥公司应配合劳动部门将童工送回其父母身边,交通费用及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⑦若童工的监护人困难,如双下岗职工,靠低保生活的,父母残疾的等等,公司应该提供足够的经济资助,使这些童工接受学校教育至少超过儿童年龄为上;⑧公司也可考虑向童工的家庭成员提供工作机会,改善他们家庭的经济条件.4.4公司建立如下的保护未成工的安全和健康政策和程序,对未成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4.4.1①公司招收未成工,除非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必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

未成年工的使用流程

未成年工的使用流程

未成年工的使用流程1.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任何雇主和未成年工,旨在确保未成年工的使用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并保障他们的权益和安全。

2. 雇佣未成年工的条件为了确保使用未成年工的合法性和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雇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雇主必须持有合法的雇佣资格。

•雇主需证明对未成年工开展工作的需要,并无法招聘成年员工来完成同样工作。

•未成年工的工作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从事危险、有害或损害未成年工身心健康的工作。

•雇主需实施保护未成年工的措施,包括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确保工作时间合理,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休息。

3. 未成年工的招聘与录用在招聘未成年工时,雇主应遵循以下流程:3.1. 就业通知雇主应事先向劳动部门提交就业通知,并进行备案。

3.2. 招聘程序•雇主需发布招聘信息,包括职位名称、工作内容和要求等。

•雇主需面试和评估未成年工的能力和适应性。

•雇主应与未成年工及其家长签署劳动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和保护措施等。

3.3. 健康检查未成年工应接受医学机构的健康检查,确保他们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从事拟定工作。

3.4. 入职手续•雇主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文件办理未成年工的入职手续,包括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协议等。

•雇主应与未成年工及其家长共同参加入职培训,介绍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和工作规章制度等。

4. 未成年工的工作保护为保护未成年工的权益,雇主需采取以下措施:•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确保工作场所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控制工作时间,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保证未成年工的休息和学习时间。

•提供必要的工作培训,确保未成年工了解工作内容、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每日监督未成年工的工作情况,确保他们不从事超出年龄范围的工作。

•建立未成年工档案,记录其工作情况、培训记录和工资发放等信息。

5. 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为确保未成年工的劳动权益得到保护,雇主应履行以下义务:•按照法定标准支付未成年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0未成年工保护管理程序

10未成年工保护管理程序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温作业(不包括世界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17)锅炉司炉作业;
2、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时,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为维护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规定:
一、未成年工的定义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针对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二、运作程序如下:
1、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D、严重贫血,其血色素每升低于九十五克(9.5g/dL)。
4、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安排工作岗位之前;2)工作满一年;
3)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5、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应按本规定所附〈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列出的项目进行。
6、公司应根据未成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它劳动。
5)内分沁系统
A、甲状腺机能亢进;B、中度以上糖尿病。

未成年工保护程序及风险评估报告

未成年工保护程序及风险评估报告

控制危险 责任部门
采取控 制措施 A
A A A
是否需要 防护用品
1 2 3 4 5 7 8 9 10 11 16~18周岁 未成年职工
生产员工未经安全教育上岗 伤害 未经机台操作培训 药品数量不足或过期 使用明火或电路起火 机台防护装置丢失 在禁烟区吸烟 消防通道被堵塞 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 未定期检查,丧失功能 多伤
A
需要佩戴 相应防护 用品
12
其它
严重
A
13
人体工学性危 害
其它
严重
A
不需要
编制:
制表日期: 2016 年 3 月 10 日
伤害(影响急救) 其它 多种伤害 身体伤害 烧伤 影响逃生 电伤 多伤 火灾 其它 火灾 其它 触电 火灾 其它
不需要
C A A
电器 消防设施管理 化学危害防护 物理及机械性 危害防护
综合办
C C
包括吸入、皮肤吸收、误食 或错误注射有毒害之烟雾、 身体伤害 蒸气、液体、粘液等。 噪声、振动、辐射、温度、 压力、紫外线、坠落、撞击 身体伤害 、机具切割、夹、卷等。 未避免疲劳、作息周期的影 响、超工作的负荷、单调重 复性的工作、在固定的速率 身体伤害 中工作、精神性和其他的压 力
XXXXX 特殊群体(未成年工)潜在风险评估报告表
我司针对特殊体进行了风险源及其控制专项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序列
第 1 页 共 1 页
对象
设备\环境\ 作业\活动 员工培训 机器操作 药箱管理 物料储存 机台管理 吸烟 消防管理
危险源名称
可能导 致伤害
可能导致 事故类别 其它 其他
风险 评定 一般 严重 一般 重大 严重 一般 一般 一般 一般 严重

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管理程序(Verfah

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管理程序(Verfah

版次:Version: 3 生效日期:Valid Date: 2015-12-14页数:Seite: 1 / 21目的保障女工在工作中的职业健康安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中方员工。

3术语未成年人: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4职责4.1人力资源部负责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女工工作,不招用未成年人。

4.2安全保障部安全监督管理部生产安全科(外埠单位:安全保障科、工厂服务科)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的执行情况;后勤保障科(外埠单位:工厂服务科)每年组织女工进行体检。

4.3各单位负责执行本程序中的具体要求。

4.4公司工会负责对本程序的执行进行监督。

5 程序5.1各部门禁止安排女工从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女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5.2在女工怀孕期、生育、哺乳期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不得予以辞退(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情形的除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5.3女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作业项目。

5.4女工在怀孕期、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忌从事的劳动。

5.5女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和在哺乳期间(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所在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5.6怀孕女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根据《员工考勤制度》5.3.9规定,女工怀孕三个月后,可按医生要求进行身体检查,但累计占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7个工作日)。

5.7女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公司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5.6 女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国家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具体规定执行一汽集团公司《生育保险业务规程》及公司《员工考勤制度》(VAHR0481)。

版次:Version: 3 生效日期:Valid Date: 2015-12-14页数:Seite: 2 / 25.7公司工会对在执行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VAPL0383)处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未成年工保护程序
(SA8000/ICTI/EICC/BSCI)
1、目的
严格遵守《劳动法》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保障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工的身体健康以及协助其完成学业。

2、范围
规定适用于本厂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3、定义
未成年工: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4、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招聘、面试、办理入职时人员年龄的核查。

5、作业内容
5.1 本厂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把关,对来本厂应聘的人员,应根据《员工身份、年龄鉴别检查规定》认真核对,防止个别人员借用他人身份证。

5.2 员工被本厂录用后,若发现为童工(年龄不满16周岁)应结算其所有薪资并由本厂负责遣送返乡。

5.3 未成年工不得安排其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所列的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的范围内的劳动。

5.4 未成年工不得安排其超时加班,不得安排从事重体力及有毒有害的工作。

本厂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电工、高空作业、搬运工、喷油/注塑等工种。

5.5 患有《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所列的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
残疾型)的未成年工,不得安排其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所列的不得安排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的未成年工从事的范围内的劳动。

5.6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晚上21:30至早上7:30期间工作。

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劳动部门规定的工作时间。

5.7 本厂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a) 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b) 工作满一年;
c) 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对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按照《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所附的《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列出的项目进行。

5.8 本厂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5.9 本厂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进行健康检查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

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备案《童工﹑未成年工登记表》。

5.10 未成年工工作前本厂组织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未成年工体检和登记,由本厂统一办理和承担费用。

5.11 对未成年工,人事部为未成年工建立专门的档案,并定期了解其工作、身份、生活情况,切实保护未成年工身心健康。

5.12 本厂应协助未成年工继续完成学业,并尽可能为其继续学习提供各种条件。

6、相关文件
6.1 《员工身份、年龄鉴别检查规定》6.2 《劳动法》
6.3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7、相关记录
7.1 《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
未成年工健康检查
表.doc 未成年健康检查报
表.xls
7.2 《童工﹑未成年工登记表》
未成年工登记表.d
oc 未成年登记备案记录汇编.doc。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