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8000未成年工教育程序
SA8000全套控制程序文件

SA8000全套控制程序文件已经成为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公司采购部和品控部应对供应商进行定期审核,确保其不雇佣童工和未成年工。
如果发现供应商存在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的情况,公司应及时采取措施,如终止合作、协助其改善用工情况等。
本程序的目的是确保公司的用工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严禁雇佣童工和未成年工。
适用范围为公司所有职能部门。
办公室、其他用人部门、采购部和品控部等部门都有着各自的职责,如严格把关应聘人员的年龄审核、监督供应商的用工情况等。
公司规定员工最低年龄需满18岁,并进行核查补救措施,如帮助童工继续就学、保证未成年工工作时间不超过10小时等。
同时,公司还要加强对童工现象的关注和监控,确保供应商不雇佣童工和未成年工。
4.4.2 在管理评审会议中,由管理者代表主持会议并宣布评审目的。
如果必要,还会讲解公司社会责任的长远发展规划。
4.4.3 各部门负责人会宣读提交的报告。
4.4.4 与会代表会发表对所议事项的意见,并由管理者代表采取纠正和补偿措施进行决策。
他们会确定整改或实施的期限,并对体系运行绩效进行评价。
绩效评价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提高职工的经济权益保障程度,以及办公室和工会的社会责任管理工作所产生的结果。
2.改善工作条件和环境,提高职工的生活条件设施,以及改善职工卫生意识和惯。
3.评估公司整体费用成本的增长情况,以及现场管理对于节能降耗和提高生产效率的促进。
4.评估现场管理对于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降低工伤和职业病发病率的情况等。
5.通过多种手段宣传(如培训和张贴海报),提高全员法律意识的情况。
6.评估员工年龄分布的状态,以及控制录用年龄上是否做到100%未录用童工和未成年工。
7.评估供应商的监控对于创建安全的供应链的促进作用,以及通过评估管理和对外沟通工作对供应商提高社会责任实施能力的影响力。
4.5 办公室会制作管理评审报告,并交由管理者代表审批。
报告会根据《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发放。
SA8000社会责任管理手册

社会管理责任手册第0章第1节目的和范围本公司导入SA8000标准并符合其要求,目的是基于国际人权、惯例和国家法律的标准,保护和授权所有在公司控制和影响范围内的生产或服务人员,包括公司自己及其供应商或分包方雇用的员工和家庭工人。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所管辖下的所有人员和地域。
本手册内容只针对本公司如何满足SA8000的标准要求而展开,公司将制定:1)制定、维持并执行政策及程序,在公司可以控制和影响范围内管理有关社会责任的事宜。
2)向利益相关方可信地证明公司现有的政策、程序及举措。
第0章第2节规范性原则及其解释公司应遵守国家及其它所有适用的法律、通行的行业规定、公司签署的其它规章以及本标准。
当国家及其它所有适用法律、通行的行业规定、公司签署的其它规章以及本标准所规范议题相同时,以其中对工人最有利的条款为准。
公司也应尊重下列国际协议之原则: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号(工作时间-行业)及建议116(工时减少)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29及第105号(强迫性劳动及其解除)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87号(结社自由)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98号(组织和集体谈判权利)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00及第111号(男女工人同工同酬;歧视-雇用和职业)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 102(社会安全-最低标准)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 131(最低工资确定)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35号(工人代表公约)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38号及建议条款第146号(最低年龄及建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55号及建议条款第164号(职业安全与健康)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59号(职业康复与就业-伤残人士)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 169号(土著人)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77号(家庭工作)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82号 (最恶劣童工)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83号(孕妇保护)《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歧视妇女行为公约》国际劳工组织关于艾滋病及就业守则联合国反对各自形式种族歧视公约关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关于政治和民主的国际公约第0章第3节定义本手册所列定义是根据SA8000标准及相关法规所定,公司SA8000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各项规章制度中所提及的相关名词均按本处定义进行理解。
SA8000禁止使用童工及童工拯救控制程序

禁止使用童工及童工拯救控制程序为了切实保护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促进其能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保证生产管理有序进行,生产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本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童工之控制的管理制度,特做出如下规定:一、童工的定义:中国法律规定之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务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允许从事的无损身心健康的、力能所及的辅助性质劳动,不属于童工范畴。
)二、运作程序如下:本厂在招工时,禁止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1、公司所有员工必须由人事部统一招聘,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招聘,工厂在招聘工人时仔细查看前来面试工人的身份证;如没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一律不用。
2、对前来应聘的工人年龄进行严格把关。
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下的坚决不用3、人事部审核应聘资料时,根据应聘者填写的个人资料查看其年龄、身份证、相貌、相片是否相符;4、仔细核对其身份证的真假,如对提供证件有怀疑,可要求应聘者提供其它足以证明其身份、年龄的其它证件;5、如果被公司最终发现有童工时,将遵循以下拯救控制程序。
一旦发现有未达到16周岁的工人(童工)隐满其真实年龄,本厂将停止其工作,并在三日内安排该儿童到当地疾病控制中心进行健康检查,同时通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如果该童工身体健康,则经劳保局同意后安排专人直接将其送到家中,工厂负责全部费用;如果该童工经检查患疾病,公司管理部应安排治疗,直到痊愈,医疗费用由公司承担。
管理部应调查该儿童家庭状况,如该儿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收入,公司应给该童工提低足够的经济资助,使该儿童接受学校教育直至年满16周岁为止,必要时,管理部应汇报公司决策层领导,向该儿童家庭成员提供工作机会,以改善他们的家庭状况。
当该童工达到法定年龄,自愿返回工厂时,工厂将无条件接受。
童工体检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处理意见、公司支付其治疗和继续教育费用凭证的文件,应保存于人事及行政部,保留不少于三年后方可毁弃。
SA8000-社会责任程序文件(最新完整版)

***有限公司总页数:25页生效日期:年月日制定审核批准***有限公司文件名称文件编号版号页次生效日期FW-SAP-00A31/2目录:FW-SAP-00 目录FW-SAP-00 分发记录及修订记录FW-SAP-01 童工及未成年工管理程序FW-SAP-02 强迫和强制性劳动管理程序FW-SAP-03 健康及安全管理程序FW-SAP-04 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权利管理程序FW-SAP-05 歧视管理程序FW-SAP-06 惩戒性措施管理程序FW-SAP-07 工作时间管理程序FW-SAP-08 报酬管理程序FW-SAP-09 工人代表管理程序FW-SAP-10 管理评审管理程序FW-SAP-11 内部审核管理程序FW-SAP-12 供应商管理程序FW-SAP-13 处理意见及采取纠正行动管理程序FW-SAP-14 对外沟通管理程序FW-SAP-15 危害辨别、风险评估管理程序FW-SAP-16 社会责任文件控制程序FW-SAP-17 社会责任记录管理程序*** 有限公司文件名称1.0 分发记录副本号分发部门人员01 总经理02 管理者代表03 生产部04 人力资源部05 物控部06 品质部07 工程部2.0 修订记录文件编号FW-SAP-00 版号A3页次2/2生效日期签收人签收时间修订章节修订内容版号修订日期备注全部按SA8000:2022 版内容进行修订A3文件名称页次生效日期1/21 目的制定政策、补救措施以有效地控制本公司不使用童工及维护童工、未成年工的权益。
2 范围公司内各部门及各生产、工作场所。
3 程序3.1 公司严格贯彻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遵守 SA8000 标准。
人力资源部在招工时须对应聘人员的身份证进行严格的检查,核对相片确认无伪后才干登记入厂。
3.2 应聘人员一律应填写本厂制发的《员工登记表》,人力资源部核对填写内容是否与以上证件相符,如符合方可接收试用。
SA80002014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管理规定

SWI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管理规定1.0 目的为加强公司用工管理,有效避免聘用未成工的情形,防范因此而引发的法律风险,并对未成年工采取劳动保护措施,从而保障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2.0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3.0 定.义3. 1童工: 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的未成年工或童工。
.3.2未成年工: 年龄满16 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4.0 职责4.1 公司:4.1.1本公司禁止聘用童工,原则上不聘用未成年工;对于部门学校的短期实习生(未成工),建立健康、安全、. 卫生的工作环境,采取必需的劳保护措施.4.2行政部:4.2.1 建立有效避免聘用童工,以及为未成年工提供劳动保护措施的管理制度。
4.2.2严格审核求职者、在职员工的身份证明文件,确保求职信息的准确性与真实性4.2.3 建立并妥善管理员工档案5.0 程序细则5. 1 人员招聘管理5.1.1行政部于招聘时,应认真严格地审核求职者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并要求求职者提供近期免冠照片,核对无误后将照片贴于“员工履历登记表” ,再转交用人部门面试,以防止出现面试后更换他人上班的情况5. 1.2 若求职者持有的是无效身份证件(包含身份证模糊不清或过期证件),应要求其出示户口本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证明身份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若求职者持有的是临时身份证,应要求其在身份证有限期结束前提交新的身份证。
5.1.3 若求职者出示的身份证或者相关证明文件与实际年龄明显不符时,且‘不足以证明求职者的实际年龄,则取消其应聘资格.5. 1.4 在面试过程中如发现有未满16周岁的求职者,行政部应明确表明公司聘用政策,并积极劝说其回家及返回学校继续接受教育,行政部应将此求职者的情况记录备案,以预防其冒用他人证件再次应聘。
5.1.5 对己满16周岁未满18 周岁的求职者,行政部应在“员工履历登记表”上注明“未成年工” ,提醒用人部门面试时注意。
SA8000-2014程序文件002童工拯救控制程序OK

一、目的
为了确保预防招入童工和及时发现因任何原因误入公司的童工,根据标准和法规要求妥善处理,并保障童工的安全、健康、教育和发展而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和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招聘及童工的管理活动
三、职责
3.1人事部:在招聘时做好童工的预防及宣导工作,如果误招童工或其他因素进入的童工要根
据SA8000:2014标准和法规要求,负责调查、处理童工事件,确保童工得到妥善的照顾,并协助曾经担任童工的雇员采取必要的支持行动及推广儿童教育计划。
3.2管理者代表:负责确保本公司达到此条文的规定及监督儿童教育计划的有效性。
四、定义
童工:指年龄不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
五、工作程序
5.1童工的预防
5.1.1本公司严禁雇用或支持使用未满16周岁的人员从事任何工作。
人事部在员工入职时,培
训所有员工有关童工的定义及国家法律对童工的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让所有员工都清楚
禁止使用童工的原因,在员工介绍老乡、朋友入职时避免有童工出现。
5.1.2人事文员在招工时,招聘栏或招聘广告上明确要求所有员工入职年龄要在16周岁以上。
面试时,严格检查、核对有效身份证件。
必要时可通过老乡调查、学习经历等方法确认
其真实年龄,预防假证、借证等非法手段入职,确保预防招收童工。
5.1.3各部门主管及员工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监督,如果有童工、假、借身份证入职情况及时举报,
奖励举报人记大功一次。
5.2童工的救助
5.2.1一旦发现童工,必须立即停止其工作(但不得立即辞退童工,以致他们可能。
SA8000社会责任认证体系未成年工教育程序

1.目的
为了确保因任何原因进入本公司且正在就学(国家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工得到适当的教育,持续符合标准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任何原因进入本公司并且正在接受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工的教育管理。
3.职责
人事部向所有工人传达国家及本公司对未成年工的教育管理规定要求,实施对正在就学(国家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工教育的保障措施。
文件名称:未成年工教育程序
文件编号:
对应要素:SA8000:2014
制/修订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修订履历
版本
修订详情
制/修订人员
制/修订日期
A0
初稿发行
A1
首次正式发行
分发清单
持有部门/人士
持有部门/人士
持有部门/人士
持有部门/人士
总经理(董事长)
品质部
管理者代表
工程部
人事部
业务部
采购部
物控部
仓库
生产部
4.工作程序
4.1.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若有未成年工因任何原因进入本公司,且该未成年工正在接受国家九年义务教育,人事部应建立其教Biblioteka 状况档案,登记其年龄、受教育状况等。
4.2.公司负责提供适当的经济资助和其他资源,确保他们完成法定义务教育;如果他们需要继续工作,则不可安排他们在有危险、不安全、不健康的环境工作,且不可安排他们在上课时间工作,并保证每日上课、工作及交通时间总和不超过10小时。
SA8000:2014版

无论在工作地点内外,组织均不得将儿童或未成年工置于对他们身心健康和发展有危险的不安全的环境中。
组织不得使用或支持使用第29号国际劳工组织公约中规定的包括监狱劳工在内的强迫或强制劳动,也不可保留员的个人 身份证明原件,且不能要求员工在受雇之时交纳“押金”
任何组织或向组织提供的劳工实体都不可以为了强迫员工继续为组织工作而扣留这些员工的任何工资、福利、财产或文 件。
9.10.1
9.10.2
SA8000:2014标准要求
组织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SA定义的童工。
组织应建立、记录、保持旨在拯救童工的书面政策和程序,并将其向员工及利益相关方有效传达。组织应该给这些儿童 提供足够的经济和其他支持以使其接受学校教育直到超过定义的儿童年龄。
公司可以聘用未成年工,但如果法规要求未成年工必须接受义务教育,他们只可以在上课时间以外的时间工作,在任何 情况下未成年工的上课,工作和交通的累计时间不能超过每天十个小时,并且未成年工也不可以上晚班或是夜班。
组织应评估包括工作活动中存在的所有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有害的风险,并确保采取了所有合理的措施消除或减少任何 危害其健康安全的风险。 当有效地减少或消除工作场所所有危害的原因后危害还存在时,组织应该免费向员工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如有人 发生工伤时,公司应提供紧急救护并协助工人获得后续治疗; 组织应任命一位高层管理代表,来负责确保所有员工提供一个健康与安全的工作环境,并且负责执行本标准中健康与安 全方面的要求。 应建立并保持一个健康安全委员会,其中应包括由管理代表们和工人们组成的且平衡小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该委员 会里至少要有一名工人成员(们)且来自认可的工会代表(们),如果他们选择服务的话;万一工会不指定或组织没有 加入工会,工人们应指定他们人为合适的代表(们);其决定应有效地和所有人沟通;应定期培训或再培训该委员会以 便他们能胜任从事持续提高工作场所的健康安全条件的工作。其应执行正式的、定期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估以识别并 提出目前和潜在的健康安全危害。应保留这些评估和纠正措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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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8000未成年工教育程序
1. 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未成年工得到适当的教育,持续符合标准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未成年工,即当地强制教育法律规定的或正在求学当中的未成年人。
3. 职责
体系总务部负责根据公司政策和标准要求,制定和实施未成年工教育计划。
本程序应向所有员工传达。
4. 工作程序
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特制定本公司的相关规定:
在未成年工来本厂应聘之日就必须对其讲明本厂对未成年工的保护措施有以下几条。
1. 工厂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
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对所录用的未成年工要按下列要求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二)工作
满一年;(三)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4.2公司制订具体措施,避免招用在校未成年学生。
若该未成年工正在求学中,公司应提供适当的经济资助和其他资源,确保他们完成法定义务教育;如果他们需要工作,则不可安排他们在上课时间工作,并保证每日上课、工作及交通时间总和不超过10小时。
并且未成年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不安排夜班工作。
4.3公司应该跟踪未成年工教育的实施情况,必要时及时调整。
4.4.在未成年工到本厂报到之日,体系总务部对其办理本厂对招聘员工的应办手续,对未成年工
的使用和特殊保护进行登记,另外还必须发一份(适合工厂)国家对未成年工保护法的文件。
公司建立未成年工教育状况档案,登记每一名未成年工的年龄、受教育状况及辍学原因等
5. 相关记录
5.1[未成年工登记表] SAR-4.1-05-03
5.2体检结果登记表SAR-4.1-05-04
5.3未成年工教育状况档案
6. 相关文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