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
儿童入园、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

查验程序
• 3、接种单位工作人员认真细致查验儿童预 防接种记录,判断入托、入学儿童是否按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完成免疫, 开具《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 明》(附件2),并签名、加盖公章。
• 4、托幼机构和学校在为儿童办理入园、入 学手续时,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收取预防 接种证查验证明,以保留备查。
补种求
• 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在补种时 掌握以下原则
• 1、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 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程序规定剂次 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 3、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5 岁以下使用百白破疫苗,6岁以上儿童使用 白破疫苗。
补种要求
• 2、教育部门应加强对托幼机构和学校预防 接种证工作和漏种儿童补种工作的监督和 管理,每年定期开展检查。
落实保障措施
• 3、对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 未依照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或者发现未 依照规定受种的儿童后未向县疾控中心或 卫生院报告的,要按照《条例》第67条规 定由县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 依法给予处分。
• 2、在2005年起,每年新生或转学的学生在 入园、入学时实施。
查验疫苗种类
• 1、儿童入园、入学必须查验的疫苗种类包 括 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麻 疹疫苗、乙肝疫苗、乙脑疫苗五种疫苗。
• 2、流脑A群疫苗、流脑A+C疫苗、甲肝疫 苗。
• 3、共八种疫苗。
查验程序
• 1、托幼机构和学校必须在办理招生报名时, 给家长或监护人发放《关于查验儿童预防 接种证的通知》。(见附件1)
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一、方案制定目的为了预防传染病的传播和确保儿童健康成长,同时维护幼儿园和学校的健康环境,本方案制定了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具体实施方案。
通过对儿童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提醒家长了解和及时完成儿童相应的预防接种,有效提高接种率,减少传染病的发生与传播。
二、方案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接种管理条例》;3.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儿童疫苗接种指南;4. 幼儿园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方案实施内容1. 接种证查验的时间和地点在每次入托入学前,幼儿园和学校应设置专门的查验接种证的时间和地点。
家长可以提前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查验。
幼儿园和学校也可根据情况安排专门的查验接种证的工作人员,协助家长完成相关手续。
2. 查验的流程和要求家长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需携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
查验过程包括以下内容:(1)查验证件的真实性:工作人员应仔细查验预防接种证件的真实性,确保证件的合法性。
对已过期的证件,应及时提醒家长进行更新。
(2)查验接种疫苗的情况:工作人员应核对接种证上的疫苗种类和接种时间,确认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接种。
对于未及时接种或漏种的情况,应及时提醒家长,协助其进行补种。
(3)查验儿童健康状况:工作人员可通过询问家长或进行体检等方式,了解儿童的健康状况。
若发现儿童有不适或患有传染病,应及时通知家长,暂缓入托入学手续。
3. 儿童预防接种档案管理幼儿园和学校应建立儿童预防接种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入托入学儿童进行档案记录。
档案内容包括儿童的个人信息、接种证明和相关的健康体检记录等。
档案应妥善保存,便于查阅和管理。
四、方案实施措施1. 增加宣传力度幼儿园和学校应加强预防接种知识的宣传,通过家长会、家校互动等形式,向家长介绍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具体的接种要求。
张贴相关宣传海报,印发宣传资料,提高家长对预防接种的重视。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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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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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工作实施(三)
• (三)安排好无证、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预防 接种单位及时做好无证、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 对遗失预防接种证并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 经 核实无误后给予补证。对漏种儿童, 按卫生部、教育 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 验工作通知”要求标准补种, 并填写《福建省入托入 学儿童预防接种证/补种反馈单》, 将补种或补证信息 及时反馈给儿童所在托幼机构或学校, 做好无证、漏 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
-年全市查验接种证抽查情况
年督导抽查情况: 抽查学校(托糼机构)23所,组织培 训有18所(占78.26%),查验接种证有21所(占 91.30%),调查232名新生,经查验接种证并按要求 登记新生191名,查证率为82.33%。(详见表5)
年督导抽查情况: 调查23所小学(幼稚园)中,有接收 培训有15所,有查验接种证有16所,查证后有得到补 种有12所(详见表6)。鲤城区于年秋季开学前教育 部门与卫生部门一起做好全区63家小学(幼稚园)培 训工作,并在查验接种证过程中联合教育局一起开展 全部小学(幼稚园)督导工作,有效地推进了小学 (幼稚园)查验接种证工作有序进行。
• 预防接种单位负责指导、帮助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查 验证工作;实施儿童补证、补种工作;及时汇报相关 情况。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第6页
查验工作对象及判定标准
• (一)查验对象 • 1.全县托幼机构、小学每年新入托、入学和学期中转学儿童。 • 2.在校(托幼机构)未查验预防接种证儿童。 • (二)责任区域 • 查验接种证工作严格按辖区管理,分别由各辖区卫生院(小区卫
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制度

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制度简介在我国,预防接种是保障公共卫生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了保护儿童的健康和安全,学校要求所有入学的学生必须完成预防接种。
为此,教育部门制定了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制度,以确保学生完成预防接种工作,防止疾病的传播。
实施内容1. 检查学生预防接种证为了保证每个学生都完成了预防接种工作,学校在入学前需要检查学生们的预防接种证。
检查时间为入学前两个月,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在检查过程中,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疫苗接种计划进行检查,确认学生是否完成了体检和预防接种工作。
如果学生没有完成相关工作,学校应当及时通知家长,并为学生提供相关的健康教育和预防接种服务。
2. 建立预防接种档案为了做好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学校应当建立学生的预防接种档案,记录学生的预防接种情况,并在学生入学后及时更新档案。
档案应当包含学生的姓名、性别、年龄、身高、体重、预防接种情况等信息。
同时,学校还要建立相应的文书记录、档案管理制度等规定,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
3. 加强预防接种宣传为了让更多的家长了解到预防接种的重要性,学校应该加强对预防接种知识的宣传。
可以通过家长会、班会、网站等多种途径,向家长介绍预防接种工作的重要性、流程、注意事项等。
同时,学校还应该在学校内设立预防接种宣传栏,发布有关预防接种的宣传资料,让更多的人了解这项工作。
4. 加强监督管理为了确保这项制度的落实,学校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并通过定期检查、归档、审核等方式,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旦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另外,学校也应该定期进行对预防接种工作的评估和检查,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质量。
总结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制度对于维护学生健康、防止疾病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应当认真落实相关规定,确保每个学生都完成了预防接种工作,为学生的健康和安全保驾护航。
2024年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

2024年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一、背景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和消灭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
为加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确保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提高儿童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确保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2. 加强托幼机构、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儿童身体健康。
3. 提高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提升工作效率。
三、工作内容1. 宣传培训(1)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入托、入学儿童家长及托幼机构、学校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对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对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熟悉查验流程、疫苗补种原则及登记报表填写等。
2. 查验实施(1)入托、入学儿童家长需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指定接种单位进行查验。
(2)查验人员对儿童预防接种证进行认真核对,填写查验记录。
(3)对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的儿童,查验人员应告知家长及时补种,并给予接种预约单。
(4)查验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3. 疫苗补种(1)接种单位根据查验结果,制定疫苗补种计划,合理安排疫苗使用。
(2)对需补种的儿童,接种单位应为其提供方便、快捷的补种服务。
(3)补种完成后,接种单位应将补种信息及时更新至儿童预防接种证。
4. 工作督导(1)卫生健康部门对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行定期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对查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查验工作质量。
四、工作要求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 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卫生健康部门、教育部门、托幼机构、学校要加强沟通协作,共同推进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3. 规范操作,确保安全。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疫苗接种安全。
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方案

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在儿童入托入学阶段,接种证查验工作是保障幼儿园和学校学生健康的重要举措。
接种证的查验工作可以有效遏制传染病的流行,保障幼儿和学生的身心健康。
本方案旨在提出一套科学、有效的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方案,以确保幼儿园和学校环境的健康与安全。
二、工作原则1.法定原则:本方案遵循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相关工作。
2.科学原则:本方案根据科学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工作流程。
三、工作内容1.接种证的查验(1)确定查验时间:在幼儿园和学校的入托入学期间,安排专门的时间进行接种证的查验。
(2)查验对象:针对所有新入托入学的幼儿和学生进行接种证的查验。
(3)查验要求:对幼儿和学生的接种证件进行详细核对,确认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对未按时接种或未接种的情况进行记录。
(4)查验形式:接种证查验采用线下核对的方式,由专门的核查人员进行。
2.信息录入和统计分析(1)信息录入:对查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幼儿或学生的个人信息、接种证件情况以及未接种的原因等。
记录包括纸质记录和电子记录两部分。
(2)统计分析:定期对查验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了解接种情况的整体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3.宣传和教育(1)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材料,包括接种证查验的重要性、查验流程和查验结果的意义等,提高幼儿园和学校职工的认识。
(2)宣传渠道: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校园广告栏和家长群等方式,广泛宣传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醒家长及时携带接种证进行查验。
(3)教育活动:开展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相关教育活动,引导幼儿和学生养成良好的健康习惯。
四、工作流程1.准备阶段(1)制定工作计划:根据每学期的入托入学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
(2)宣传准备:准备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宣传材料,并选择适当的宣传渠道,提高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知晓率。
2.查验准备阶段(1)准备查验表格:设计相关查验表格,包括个人信息、接种证件情况等,方便核对人员进行查验。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儿童的预防接种是保障其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传染病的有效途径。
为了确保入托入学儿童的接种情况,避免疾病的传播,我市决定实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本方案将介绍该工作的目标、范围、方法、流程和工作职责等内容,以确保儿童的健康安全。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通过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确保入托入学儿童的接种情况,减少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
2. 任务:(1)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2)查验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3)开展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家长和教师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4)完善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的信息管理系统。
三、工作范围1. 对入托入学儿童全面查验预防接种证。
2. 对儿童入托入学机构进行常态化的检查,确保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3. 对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和指导,提高其预防接种的重视程度。
四、工作方法1. 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1)制定并公布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2)设立专门的查验岗位,配备专职查验人员。
(3)确保查验工作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在查验证件时,应配备有效的证件辨识设备。
(4)建立查验记录,对查验的儿童进行分类管理,并存档备查。
2. 查验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1)对入托入学儿童进行预防接种证的查验,一经发现预防接种证不全或过期等情况,应要求家长及时补齐或更新证件。
(2)严禁将未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儿童纳入入托入学名单,确保未接种疫苗或疫苗不全的儿童不能入托入学。
3. 宣传和教育工作(1)开展针对家长的预防接种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他们的接种意识和重视程度。
(2)与入托入学机构合作,组织家长培训班,加强他们对预防接种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3)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和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4. 完善管理系统(1)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的信息管理系统,提供查验记录和接种证明的录入、查询和统计功能。
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2)

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市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确保学校环境的安全与健康,提出以下方案:
一、目标
确保市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件真实有效,增强学校疫情防控能力,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二、程序
1. 学校在每学年开始前,要求家长提供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并将证明以图片或扫描件等形式上传至学校管理系统。
2. 学校在开学前两周内组织专门的查验工作,核实每个学生的预防接种证明。
查验工作由学校卫生保健部门负责。
3. 针对未提供预防接种证明的学生,学校将要求家长补充提供。
同时,学校将协助家长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儿童进行预防接种。
4. 查验结果将在学校管理系统中进行记录,并告知家长。
如有发现伪造或虚假的预防接种证明,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配套措施
1. 学校卫生保健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学校内环境进行卫生检查和消毒,确保学校的健康环境。
2. 要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家长的预防意识和接种率。
3. 学校应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常态化的沟通与合作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儿童预防接种情况。
四、监督与评估
1. 学校卫生保健部门将定期对学校的预防接种工作进行回访和评估,督促学校落实相关工作。
2. 监督机构将定期对学校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行抽查和督导,对查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学校进行通报和处理。
以上是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旨在加强管理,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并加强学校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合作,共同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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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作者:————————————————————————————————日期:怀远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指导方案为规范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以下称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卫生部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中疾控《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指导方案(试行)》(中疾控免疫发〔2015〕174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一)规范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的技术流程和管理。
(二)提高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预防控制学校和托幼机构疫苗可预防疾病。
二、查验单位和对象(一)查验单位全县托幼机构和小学。
(二)查验对象所有新入托、入学的儿童,包括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学后接收的转学、插班儿童。
三、查验疫苗种类根据安徽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附件1)和儿童年龄,确定需查验的疫苗种类和接种剂次数。
查验疫苗种类包括乙型肝炎疫苗(乙肝疫苗,HepB)、卡介苗(BCG)、脊髓灰质炎疫苗(脊灰疫苗,PV)、吸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百白破疫苗,DPT)、含麻疹成分疫苗(MCV)、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JE-L)、A、C群流脑结合疫苗(CMPV-AC)、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HepA-L)、A+C群流脑疫苗(MPV-AC)、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白破疫苗,DT)等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情况和预防接种证持证情况。
不同年龄入托、入学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见表1。
表1:入托、入学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疫苗种类需接种的疫苗剂次数2岁儿童3岁儿童4~5岁儿童≥6岁儿童乙肝疫苗3剂3剂3剂3剂卡介苗1剂1剂1剂1剂脊灰疫苗3剂3剂4剂4剂百白破疫苗4剂4剂4剂4剂含麻疹成分疫苗* 2剂2剂2剂2剂乙脑减毒活疫苗2剂2剂2剂2剂A、C群流脑结合疫苗2剂2剂2剂2剂甲肝减毒活疫苗1剂1剂1剂1剂A+C群流脑疫苗1剂1剂2剂白破疫苗1剂合计18剂19剂20剂22剂*含麻疹成分疫苗包括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和麻疹疫苗。
四、接种证查验程序(一)通知查验对象托幼机构和小学每年通过新生入托、入学招生简章或报名须知等,通知入托、入学新生报名时应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或者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相关证明(如: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见附件2)或者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打印的《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等)。
(二)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工作1.儿童在入托、入学报名时,家长或其监护人应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或者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相关证明,供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
2.托幼机构和学校在儿童入学报名时,须收缴《儿童预防接种证》或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相关证明;对无《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儿童,督促家长必须带领儿童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进行核对、补证、补种,否则不应给予登记注册。
3.托幼机构和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儿童提供的预防接种证或“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填写“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登记表”(附件3)中“儿童姓名”至“是否有接种证”栏目。
4.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在每年9月底前,将以班级为单位的预防接种证和“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及补种登记表”交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查验。
5.根据乡镇卫生院反馈的需补种疫苗儿童,托幼机构和学校应通知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
6.“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相关证明”和“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登记表”应纳入学生健康档案管理。
(三)接种单位审核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1.入托、入学新生报名前,家长或其监护人应到接种单位审核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
2.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审核工作由目前为该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或管理的单位负责。
3.审核内容:根据入托、入学类型及儿童年龄,参照“入托、入学儿童需查验的疫苗和接种剂次数”(表1)进行审核。
4.审核资料:《儿童预防接种证》或者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相关证明。
5.出具“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相关证明(1)对于完成全程免疫儿童,接种单位可在儿童接种证上盖注“经审核已完成入托/入学前疫苗接种”字样或者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相关证明交儿童家长。
(2)对于需要补种的儿童,填写两联“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其中一联由家长交学校查验;另一联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作为疫苗补种凭证,并在完成补种后交学校再次查验。
(3)对于因接种禁忌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填写一联“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4)对于需要补办接种证儿童,接种单位应根据接种记录为儿童补办预防接种证。
(四)疫苗补种工作1.疫苗补种工作由管理儿童的接种单位,或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负责。
2.对于需补种疫苗儿童,由家长或其监护人带儿童到接种单位,凭预防接种证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补种疫苗。
3.接种单位应根据儿童漏种疫苗和剂次,参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补种原则”(附件4),为漏种儿童提供疫苗补种服务。
4.接种单位在为儿童补种疫苗后,应在儿童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在“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及补种登记表”(附件3)进行记录。
5.在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工作完成后,将(附件3)反馈给所在学校。
(五)统计报告乡镇卫生院依据本辖区托幼机构和学校提供的“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及补种登记表”,分别汇总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情况,并填写“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5),于11月28日前上报至县级疾控中心,县级疾控中心在12月20日前上报至市级疾控中心。
五、工作指标(一)接种证查验率1.以托幼机构、小学为单位,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2.以入托、入学儿童为单位,接种证查验率≥95%。
(二)儿童补证、补种率1.以县为单位,需补办接种证儿童补证率≥98%;2.以县为单位,漏种儿童补种率≥90%(BCG漏种剂次不纳入统计)。
(三)接种证查验完成情况报告完整性1.以县为单位,年度接种证查验完成情况汇总报告完整性≥98%;2.以乡为单位,年度接种证查验完成情况汇总报告完整性≥95%。
附件:1.安徽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及免疫程序2.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3.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登记表4.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补种原则5.儿童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汇总表附件1安徽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及免疫程序疫苗接种对象月(年)龄接种剂次备注乙肝疫苗0、1、6月龄 3 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1剂次,第1、2剂次间隔≥28天。
卡介苗出生时 1脊灰疫苗2、3、4月龄,4周岁4第1、2剂次,第2、3剂次间隔均≥28天。
百白破疫苗3、4、5月龄,18-24月龄4第1、2剂次,第2、3剂次间隔均≥28天。
白破疫苗6周岁 1麻风疫苗(麻疹疫苗)8月龄 1 麻腮风疫苗18-24月龄 1 乙脑减毒活疫苗8月龄,2周岁 2A群流脑多糖疫苗(A、C流脑结合疫苗)6-18月龄 2第1、2剂次间隔3个月6-18月龄 2第1、2剂次间隔1个月A+C流脑多糖疫苗3周岁,6周岁 2 2剂次间隔≥3年;第1剂次与A群流脑疫苗第2剂次间隔≥12个月甲肝减毒活疫苗18月龄 1附件2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接种证号:家长姓名联系电话住址:经审核预防接种记录,在“①全程接种、②需要补种、③因禁忌不补种”中选择一项打“√”①()该儿童已经按照免疫程序完成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
②()该儿童未按照免疫程序接种疫苗,请幼儿园/学校督促该儿童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并在完成补种后再次查验接种证和本报告。
③()该儿童因接种禁忌漏种疫苗,不需补种。
表:儿童漏种疫苗和剂次登记表漏种疫苗名称漏种疫苗和剂次补种完成情况第1剂第2剂第3剂第4剂第1剂第2剂第3剂第4剂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含麻疹成分疫苗A、C群流脑结合疫苗A+C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备注:1、对于①全程接种、③因禁忌不补种疫苗的儿童,填写一联由家长交学校查验。
2、对于②需要补种的儿童,填写两联。
一联交学校查验;另一联作为补种和再次查验凭证。
3、漏种儿童在漏种剂次对应栏打“╳”,补种后填写接种时间(日/月)。
4、因接种禁忌漏种疫苗,不需补种的儿童,在对应的漏种疫苗剂次栏填写“禁忌”。
审核人:审核日期:审核单位(盖章):附件3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登记表登记单位:年级:班级:学校登记人:查验人:登记日期:年月日编号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长联系电话是否有接种证是否全程接种卡介苗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含麻疹成分疫苗A\C流脑结合A+C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是否完成补种1 2 3 1 2 3 4 1 2 3 4 1 2 1 2 1 2 1 2123456789101112查验小计漏种小计补种小计说明:1、此表由托幼机构或学校根据“儿童接种证”和“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查验证明”填写从儿童姓名填写至是否有接种证栏目,每年9月底前报本地乡镇卫生院;2、对已完成全程接种儿童在“是否全程接种”栏内写“是”;对未完成全程接种者填写“否”,并在需要补种疫苗和剂次栏内打“/”;11 / 1512 / 153、对漏种儿童在完成相应疫苗和剂次补种后记录接种时间“日/月”,并在完成补种后在“补种是否完成”栏中填写结果;4、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统计接种证查验、漏种和补种完成情况。
附件4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儿童补种原则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在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时,对未完成免疫程序的儿童,按以下原则进行补种:一、未进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补种。
二、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三、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3月龄~5岁儿童使用百白破疫苗;6~11岁儿童使用白破疫苗;≥12岁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用白破疫苗。
四、未完成脊灰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4岁儿童未达到4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
五、未完成2剂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含补充免疫等)的儿童,应补种完成2剂。
六、未接种卡介苗3月龄~3岁儿童对结核菌素或卡介菌纯蛋白衍生物(PPD)试验阴性者补种,≥4岁儿童不予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