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15篇

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15篇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了管理员工出勤和休息时间而设立的一套规范和制度。
现在随着小编一起往下看看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15篇,希望你喜欢。
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篇1)行政部对于不同的部门及级别,会对假期进行一个常规的休假管理,下面是企业管理网为大家整理的考勤休假管理制度,请阅读下文。
一、考勤办法1.公司实行考勤机打卡方式2.打卡范围:上、下班和加班上下班。
3.考勤卡填写内容:在规定打卡时间里,因公外出或请假、休假、调休等情况下,在通知主管并办理相应手续后在卡上注明,填写者由当事人本人填写。
4.公司将设立考勤员岗位,考勤员职责范围:①将当月员工请假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收集,并与员工考勤卡查实。
②查实后,汇总填写《月度考勤报表》上交主管负责人。
③在以身作则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有关公司制度进行监督审核。
④考勤员:葛美云二、作息时间1.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会计部除外)。
每天工作时间8-9小时,早上9:00上班,下午17:00-18:00下班,中午12:00-13:00为中餐及午休时间。
2.公司实行每周单休制(会计部除外),休息日安排在每周六周日两班员工分休制。
三、节假日安排1.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时,公司假日安排如下表: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元旦一天春节五天2.节假日具体安排办法按照两班员工分休制根据情况公司另行通知。
四、事假及旷工处理办法1.一个月内允许请假2次,累计2小时。
2.一个工作日内,员工未以任何形式办理相关请假手续,脱岗在一小时以内(含)的,视作事假,不超过一小时(含)者,按事假半天处理;超过一小时者不足两小时按事假一天处理。
3.一个工作日内,员工未以任何形式办理相关请假手续,脱岗在两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不超过四小时(含)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四小时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4.员工事假,工资奖金扣发标准:①扣发工资额=(岗位工资/26)×事假天数②当月事假两天以上的(含),加扣发奖金=(当月奖金/26)×(事假天数-1)5.员工旷工,工资奖金扣发标准:①扣发额=(岗位工资+奖金/26)×旷工天数×2②当旷工三天以上,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和奖金6.如果发现员工有旷工行为的,经批评教育无效者,连续旷工一周或一年累计旷工两周的,公司有权作除名处理。
工时与休假管理制度

工时与休假管理制度一、行政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职工。
2、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
3、职工违反本制度的要求,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二、用工时间管理1、正常工作时间:(1)排班制度:公司实行排班制度,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周六周日为休息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2)弹性工作时间:公司根据工作性质的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工作时间,模式为弹性工作时间。
2、加班管理:(1)加班情况:在工作需要时,公司可以安排职工加班,但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法定标准,并且需要提前报备。
(2)加班补助:职工加班的情况下,公司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发放加班费。
(3)超时加班:公司禁止职工进行超时加班,职工如有超时加班的情况,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休假管理1、年假:(1)年假计算:职工的年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计算,累计年假时间在3-10天之间不等。
(2)年假使用:职工在享受年假需要提前报备,并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2、事假:(1)事假原因:职工因私事需要请假时,需提前向直接领导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2)事假时间:职工的事假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经领导批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3、病假:(1)病假申请:职工生病需要请假时,需提供相关的病假证明,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2)病假时间:职工的病假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经领导批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4、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假期的管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假期的安排1、带薪休假:(1)公休日:每周六日为公司的公休日。
职工享受带薪休假制度。
(2)国家法定假日:公司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法定假日带薪休假制度。
2、特殊假期:公司在特殊情况下,如婚丧嫁娶等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假期。
3、公休日的调整:在特殊情况下,公司可以对公休日进行调整,但必须提前通知职工。
五、作息时间管理1、午休时间:公司规定每天中午12点至13点为午休时间,职工在此期间可以休息,但需保持电话畅通。
工作时间与请假管理制度

工作时间与请假管理制度一、工作时间管理1.1 工作时间布置1.1.1 公司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9点至下午6点,中午12点至下午1点为午休时间。
1.1.2 员工必需依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或调整工作时间,必需提前向直属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1.1.3 加班工作应经过公司正规渠道提交申请,加班时间应依照国家规定支出相应的加班费用或调休。
1.1.4 员工迟到、早退、无故缺勤等情况将视为违纪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1.2 工作时间记录1.2.1 公司将使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工作时间记录,员工需刷卡打卡或登录系统进行打卡。
1.2.2 员工应确保本身的考勤记录准确无误,若发现考勤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说明并申诉。
1.2.3 人力资源部门将定期对员工的考勤记录进行审核,如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将采取相应的调查及矫正措施。
二、请假管理2.1 请假事由2.1.1 员工因病、事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原因需要请假时,必需提前向直属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时间。
2.1.2 若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如业务出差、培训等),需提前向直属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2.2 请假的批准与记录2.2.1 员工请假应提前至少1天向直属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递交请假申请,并填写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等相关内容。
2.2.2 直属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请假申请后,应及时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请假员工。
2.2.3 公司将对员工的请假记录进行统计和归档,并留存相关的请假票据,作为员工考勤和绩效评估的紧要依据。
2.2.4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将被视为违纪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2.3 请假期间的注意事项2.3.1 员工在请假期间应保持移动电话畅通,及时回复公司或部门的紧急通知。
员工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与假期管理,规范员工行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四条考勤记录1. 公司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员工考勤管理。
2. 员工应按时打卡,未打卡视为缺勤。
3. 员工请假、加班、出差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勤记录。
第五条考勤时间1. 标准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2. 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工作时间,调整后应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第六条迟到与早退1. 员工应按时上班,迟到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2. 员工应按时下班,早退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半天。
第七条缺勤1. 员工因病假、事假、产假等正当理由不能按时上班的,应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勤记录。
2. 未经批准擅自缺勤的,按旷工处理。
第三章假期管理第八条法定假期1. 员工依法享受国家法定假期,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
2.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安排员工调休。
第九条年假1. 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5天带薪年假;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10天带薪年假;满20年以上的,享受15天带薪年假。
2. 员工应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年假,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勤记录。
第十条病假1. 员工因病需要休息的,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2. 病假期间,员工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事假1. 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勤记录。
2. 事假期间,员工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婚假、产假、丧假等其他假期1. 员工依法享受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上班时间与休假管理制度

上班时间与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企业员工的上班时间和休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的生活质量,依据劳动法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在本企业工作的正式员工,包含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
第三条定义1.上班时间:指员工依据合同规定和企业布置在岗位进行工作的时间。
2.工作日:指周一至周五每天的上班时间。
3.休假:指员工在合同规定的节假日以及休息日享受休息的时间。
4.年休假:指员工在一年内获得的带薪休假。
第二章上班时间管理第四条工作时间布置1.员工的工作时间由企业依据工作需要进行布置,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8小时,包含午餐时间,具体时间依据企业的工作制度而定。
2.依据工作需求,企业有权调整员工的工作时间,但需提前通知员工,并与员工协商。
3.员工在上班时间应依照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工作外出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迟到与早退1.员工应定时到达工作岗位,迟到超出15分钟的,将被记为一次迟到,累计记录三次迟到的,将被予以警告并扣除相应的工资。
2.员工未经事先请假,早退超出15分钟的,将被记为一次早退,累计记录三次早退的,将被予以警告并扣除相应的工资。
3.对于因特殊情况而导致迟到、早退的,员工应事先向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请假,减少不必需的麻烦。
第六条加班管理1.员工除正常工作时间外,如需加班,应提前向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请示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加班的将不予支出工资。
2.加班工作应合理布置和掌控,避开员工长时间连续加班,影响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效率。
3.加班期间,员工应正确填写加班记录表,上级应及时核对和确认加班记录,并按规定支出加班工资。
第三章休假管理第七条年休假1.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每工作满一年,享受带薪年休假5天。
2.年休假需要提前2周向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年休假应在员工满一年的时候开始计算,员工可依据本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累积年休假。
职工工时及休假管理制度

职工工时及休假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的工时管理,保障职工的休息和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订立本《职工工时及休假管理制度》。
一、工时管理1.一周工作时间: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实行标准的40小时工作制。
2.弹性工作制:公司采取弹性工作制,职工可以依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情况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自由调整上班时间,但不得超出每周工作时数的限制,并需提前与所在部门/团队负责人沟通和协商确认。
3.加班管理:公司鼓舞职工合理布置工作,避开加班。
如确有工作需求需要加班,职工应提前报告所在部门/团队负责人,并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加班需计入加班工资或休假调休进行相应弥补。
加班时间不得超出每周工作时间的50%。
4.节假日布置:公司将依据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布置以及业务情况,提前发布节假日工作布置。
节假日工作将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布置,并向职工支出加班工资或供应相应的调休机会。
二、休假管理1.年休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为每位员工供应年休假。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的天数依据员工的工龄确定,具体布置如下:•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享受10天年休假;•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享受15天年休假;•工龄满20年及以上的员工,享受20天年休假。
2.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3天的带薪婚假。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婚假的,需提前与所在部门/团队负责人请假并供应相关证明文件。
3.产假: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受国家法律规定的产假,具体时长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而公司将依据国家政策供应额外补贴,以确保职工的合理福利。
4.陪产假:男职工在妻子生育期间享受5天的陪产假,期间可享受带薪。
5.丧假:员工家庭成员重点事故或失去的,可享受相应的丧假,具体天数依据情况而定,需供应相关证明文件。
6.病假:员工发生疾病需要请假时,须及时向所在部门/团队负责人请假,并供应医疗证明。
病假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执行。
7.其他特殊假:如员工需要请假处理特殊情况,需提前与所在部门/团队负责人请假,并供应相应的证明文件。
工时休假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工时休假规章制度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在职员工,不得违反。
第三条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工作时间规定第五条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第六条周末休息,如有需要调休,需提前向主管部门请假。
第七条加班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周3天,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
第八条员工请假需提前向主管部门请假,如无特殊情况,每月请假不得超过3天。
第三章休假规定第九条年假: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假10天。
第十条病假:员工因病需请假,需提供医生证明,每年病假不得超过10天。
第十一条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请假,需提前向主管部门请假,每年事假不得超过5天。
第十二条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带薪婚假3天。
第十三条产假:女性员工产假为90天,男性员工陪产假为15天。
第十四条哺乳假:女性员工生育后享有哺乳假,每天不超过1小时。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五条对于违反工时休假规定的员工,企业将按照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工资扣发或解雇等。
第十六条如员工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向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经审核后做出重新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更改,需经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以上为工时休假规章制度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

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确保员工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1.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岗正式员工。
2. 试用期员工、非全日制员工及特殊岗位员工,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
三、工作时间1. 公司实行标准工作制,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每日工作8小时。
2. 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3.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4. 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工作效率。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下班,应向上级主管申请批准。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公司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员工考勤管理,员工需每日按时进行签到。
(2)签到方式包括刷脸、刷卡、输入工号等,具体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员工签到时,需确保考勤系统显示的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如有问题,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
2、签到次数和时间(1)员工每日应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30至9:0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12:30至13:00。
(3)迟到、早退的界定:超过规定签到时间30分钟内视为迟到,提前30分钟内离开视为早退。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报备,并填写《因公外出申请表》。
(2)外出归来后,需及时向主管报告外出情况,并由主管在考勤系统中进行备注。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的,应在当天内向主管说明情况,并由主管在考勤系统中进行备注。
(2)一个月内忘记签到次数超过3次,将按未签到处理,扣除相应工资。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考勤系统的维护、管理及考勤数据的汇总、分析。
(2)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管理本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对考勤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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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办法(试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及其相关配套政策和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时间管理规定(一)工时制度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和劳动部《关于对企业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我公司各工种、各岗位职工的工时制度和工时计算周期按《****的通知》的规定实行。
(二)加班、加点工时管理各单位应按法定工作时间的规定和各工种、岗位的工时制度,规职工加班、加点的工时计算,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加班: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岗位,非法定节假日、非公休日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工作,如在同一周累计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工作时间(40小时)的不计加班。
(本办法中“法定节假日”指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下同)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非法定节假日的工作时间按工时计算周期累计,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工时按延长工作时间工作计作加班,不得以具体日来计算休息日或延长工作时间工作的加班。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非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不计加班。
4、职工在非生产性外出公差、培训学习期间遇公休日视为在出差、培训学习地安排休息,不得计作加班。
职工外出从事生产性工作,确需加班加点工作的,可按管理权限批准安排加班。
5、职工因在法定工作时间没有完成劳动定额任务或因工作质量不合格返工而延长工作时间工作的,对其延长的工作时间不计加班。
其中,劳动定额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能够完成,并予以公布。
6、没有制定具体劳动定额的岗位的职工,在工作日安排本岗位职责的工作或因工作质量不合格返工而延长工作的工作时间不计加班。
因临时性安排需要及时完成的工作确需加班的,可按管理权限批准安排加班。
7、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从事非本单位支付劳动(劳务)报酬的工作,对其工作时间不计加班。
8、对于工作时间不足法定工时的职工,单位可另行安排其他工作,其没有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工时不计加班。
(三)加班补休、加班工资支付管理各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安排职工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1、法定节假日安排职工工作和工作日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补休替代。
2、休息日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在当月安排补休;不能在当月安排补休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不得跨月累积作欠休使用。
如单位有安排职工补休,职工没有按规定及时补休,视为自动放弃补休权利,不得计作欠休或要求支付加班工资。
3、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职工本人岗位工资、年功津贴、技术等级津贴之和的标准确定。
加班工资应在职工加班当月的工资支付周期支付,并在工资支付清单列明加班工资项目和金额。
4、单独下达工资总额(人工成本)使用计划和实行费用承包的单位,职工的加班工资由本单位在下达的工资总额(人工成本)或费用计划额度安排使用。
管理部室以及没有单独下达工资总额(人工成本)使用计划的单位,职工的加班工资由各部门(单位)主管领导在本部门(单位)人员的当月考核薪酬额度调整安排,报人力资源部核发。
不另安排支付加班工资的费用。
(四)职工加班审批管理1、二级单位职工:(1)非领导岗位职工的生产性加班,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部管理体制和生产作业组织的实际情况制订审批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权限;(2)非领导岗位职工的非生产性加班,由二级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安排;(3)二级单位下属单位(部门)领导的加班,由二级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安排。
2、管理部室及其挂靠管理单位职工:管理部室及其挂靠管理单位职工的加班由本部室主管领导批准安排,报备人力资源部。
3、二级单位、管理部室领导:二级单位、管理部室领导的加班由主管领导批准安排,报备人力资源部。
4、安排职工加班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安排其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职工调出本单位(部门)或退休,应及时结清加班补休和加班工资,不得跨单位(部门)转移。
5、各单位(部门)应严格按照权限审批加班,凡未按管理权限批准,擅自以加班名义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对主管领导及当事人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
二、职工休假管理规定1、职工休假的条件及假期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职工享受的以下休假管理规定如下:(1)法定节假日休假:休假时间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
(2)带薪年休假:休假条件及休假时间按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实行。
年休假由各单位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职工休假时间;职工如要自行安排休假时间,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必须在本年度安排使用完毕,不得跨年度累计使用或转作欠休使用。
(3)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丧假。
职工配偶父母死亡,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丧假。
丧假在职工办理丧事期间给假。
(4)婚假: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婚假在职工领取《结婚证》后的六个月给假。
职工休婚假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本单位(部门)批准安排休假。
(5)产假: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增加产假35天。
产假由单位根据职工生育时间安排休假。
(6)看护假: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在女方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职工的配偶施行人工流产手术的,看护假1天;施行结扎手术的,看护假3天;经批准施行引产手术的,看护假5天;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看护假10天。
职工休看护假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安排休假。
2、有关职工休假的几项具体规定:(1)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婚假、丧假、看护假的假期遇法定节假日的,相应增加假期天数;产假的假期遇法定节假日的不另加假期天数。
(2)各种休假的假期应在规定的给假期限使用,不得跨期限累计使用或转作欠休使用。
职工因本人未在给假期限提出休假申请或未按单位安排、批准的休假时间休假的,视为自动放弃休假权利,不得另行安排或要求补休假期或给予经济补偿。
(3)职工休年休假、婚假、丧假、看护假期间,按本人岗位工资、年功津贴、技术等级津贴之和的标准,按日计算支付假期工资;职工休产假期间按本人岗位工资、年功津贴、技术等级津贴之和的标准以及本单位(部门)同岗位职工生产经营奖金或绩效考核奖(不包括按个人绩效考核计发的业务发展奖等专项奖金)的平均标准支付假期工资。
(4)二级单位可结合本单位部管理体制和生产作业组织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安排,批准职工休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部室及其挂靠管理单位的职工由本部室主管领导安排、批准休假;各级领导的休假纳入本单位职工休假计划中统筹安排。
属《公司领导干部离岗报告和请假制度》规的人员,同时应按照该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职工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自行休假,或不具备休假条件弄虚作假骗取休假的,其休假时间以旷工论处,并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劳动合同。
3、其它属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休假按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日常管理1、各二级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职工工时和休息、休假的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和考核办法。
管理部室及其挂靠管理单位职工工时和休息、休假日常管理工作由本部室主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规加班工资、假期工资的使用和支付管理。
各单位(部门)应统筹安排好职工加班工资使用计划,加班工资应按前置于奖金支付的顺序安排,不得将加班工资列作奖金、津贴等项目支付。
管理部室支付职工加班工资应在当月五日前将本部室人员考核薪酬调整支付额报人力资源部;安排职工休假的,应根据职工当月休假时间核计本人假期工资及应核减奖金额,于下月五日前报人力资源部;未按规定核计及报审假期工资及应核减奖金额造成多支薪酬的,经核实按应扣减额予以补扣当事人当月薪酬,并按应扣减额考核扣罚主管领导及经办人等额奖金。
3、各单位(部门)职工休假应纳入本单位(部门)劳动组织日常管理均衡安排,各单位(部门)应通过岗位业务互通互补,解决好职工休假与工作安排的关系,职工加班补休或休假,应在事前安排好本岗位的工作,不能因补休或休假影响本单位(部门)工作任务的完成。
4、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本单位职工工时和休息、休假纳入人力资源日常工作实施管理。
各二级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定期(每月)对本单位职工的工时和休息,休假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属下单位按期清理职工加班工时和休假。
人力资源部对各二级单位以及管理部室职工工时、休假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协调、指导各单位实施本办法。
四、附则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职工和聘用工。
2、各单位经劳务派谴组织输入使用的劳务用工的工作时间参照本办法管理,各种法定休假按劳务派遣关系参照本单位职工休假办法管理。
女工休产假期间只按属地生育保险待遇给付标准由劳务派谴组织计发休假期间的工资,休其他带薪假期间只按其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按日由劳务派谴组织计发休假期间的工资。
3、各单位返聘的退休、退人员不适用本办法,可按聘用协议的约定安排工作时间和支付劳务报酬。
4、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在试行期间遇法律法规有新规定或经批准调整工时制度的情形时,由对本办法相关容进行调整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