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背景成因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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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民间借贷是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的一种信用行为,泛指存在于民间的企业、个人之间为解决资金需求而发生的资金借贷行为。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具有灵活、快捷、简便等优势,在正规金融服务空间收缩的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较为活跃,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和生存空间。

但是,由于缺乏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规范、约束,民间借贷存在许多问题,冲击了经济金融发展的正常秩序,存在着较大的隐形风险和危害。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广泛存在的融资方式,其既有灵活、快捷、简便的优势,又存在着较大的隐形风险和危害,具有利弊共存的特性,本文在详细分析民间借贷的成因、特点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引导其健康发展的相关对策。

一、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民间借贷活动,由于无章可循,没有固定的格式,大家各司各法,参差不齐,难免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从平时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情况来看,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只要是:(一)没有手续。

1、不写手续。

相当部份民间借贷是在亲朋好友间发生的,有些出借人阻于面子,把钱借出时,不叫借款方书写“借条”,一旦出现纠纷,借款人不承认,又无法举证,只好哑巴吃黄连,有苦诉不出,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2、还款不要回手续。

有的民间借贷借款时立有“借条”,借款方还了钱,出借人所持的借款手续却不见了,或者虽然手续还见,但由于借款方疏忽忘记要回手续,同时也不叫出借方写收条,又没有其他人见证已还款,一旦出借人对该还款不予承认,借款方口讲无凭。

(二)手续内容书写有问题。

1、所写的手续不是“借条”。

有的出借方懂得要写借款手续才保险,但不知如何写;或者是知道如何写,但由于疏忽大意,以至书写时不规范,把“借条”写成“收条”或“欠条”,把“借条”的内容写成“收条”、“欠条”的内容,而“借条”与“收条”、“欠条”是有区别的,仅有“收条”、“欠条”还需要有其他证据才能证明是民间借贷,不及直接写“借条”有证明力。

2、手续对借贷币种不明确。

民间借贷尽管写手续,但对出借的币种没有明确,是人民币还是美元、英磅或者是其他,不得而知。

浅析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成因及解决途径

浅析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成因及解决途径
为民间借贷 的发展提供 多方面的服 务 , 比 如信息服 务 、担 保服 务和 人力资源服 务
等。
又不够 , 而放高利贷 则使他们既能较快获 取暴 利 , 又能逃避 工商 、 税收等部 门的监
督, 这是其存在并迅速发展的根本动力 。
4 手续 简便 的驱动。 、 我国民间借贷手 续 简便 、 操作 灵活 、 方便快捷的 固有优势
浅析我 国民间借贷 的现状 成 因及解决途径
●汪 一 欣

企业 及其他经济 主体之 『 进行 的以货币 日 】
资金为标的的价值 止渡及本息付 , 是未受
到金融主管部门规制的金融交易行为 , 是

种合法的民事行为 。
近年来 在国家 宏观货币政策 的调控
下 ,不少金融中介公司在利益的驱动 下 , 从事 民间借贷活动 。 0 1 2 1 年下半年以来 , 与民间借贷相关 的负面新闻层出不穷 , 涉 及到浙江 、 福建 、 河南 、 江苏和 内蒙古等不 同省份的金融中介公司和借贷企业 。
查、 担保 ( 抵押 、 质押 )审批 等多个环节 , 、 所需时间较长 ,不能及时满足 中小企业 、
国商业 银行 系统 中惟一 一家面 向农 村发
放贷款的金融机构 , 在农村个私经济的发 展 中却发挥不 了大作用 , 主要是 由于门槛 太高 , 农民贷款太难 。 即便是农村信用社 , 其贷款 的 9 %左右也 集 中在 乡镇 企 业 , 0 “ 垒大户现象” 普遍存在 , 而绝大部分农户 却告贷 无门。 这种严重的资金不平衡导致

了民间借贷的快速膨胀。
个体 工商户的 资金 需求 。另外贷款条件 高: 由于一些小企业 、 个体 户、 农户资信程
2 信贷政策 的影响。 、 近年来受 宏观经

2024年民间借贷市场分析现状

2024年民间借贷市场分析现状

2024年民间借贷市场分析现状引言民间借贷是指个人、个体工商户等非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监管政策的改革,民间借贷市场逐渐兴起并迅速发展。

本文将从民间借贷市场的发展背景、现状分析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对该市场进行详细分析。

发展背景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改革力度不断加大,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以及金融监管执法的标准化也在不断推进。

与此同时,传统金融机构对于小微企业和个人等群体的信贷支持程度有限,因此民间借贷市场逐渐蓬勃发展起来。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非传统的融资方式,能够弥补银行体系中存在的信贷缺口,满足市场多样化的融资需求。

现状分析市场规模日益扩大随着金融监管政策的放松和技术进步的推动,我国民间借贷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民间借贷市场规模已经达到XX万亿元,预计未来几年将保持较高的增长率。

借贷主体多样化民间借贷市场的借贷主体包括个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

相较于传统金融机构,民间借贷市场更加注重对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信用评估,为这些群体提供了更多融资的机会。

此外,随着共享经济和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借贷市场的参与主体进一步多样化,如P2P平台、互联网借贷平台等。

利率水平较高由于民间借贷市场的风险较高,借贷利率往往较传统金融机构更高。

而且,由于监管政策尚未完善,部分黑中介机构存在利率乱象。

这导致一部分借款人在紧急资金需求下选择民间借贷,但在还款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很容易陷入债务危机。

风险与监管挑战民间借贷市场存在一定的风险与监管挑战。

首先,由于缺乏有效的风控体系和信用评估机制,借贷风险较高。

其次,监管政策尚不完善,部分黑中介机构利用漏洞开展非法放贷活动。

此外,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部分P2P平台出现了跑路事件,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的规范和监管迫在眉睫。

存在问题与解决思路借贷利率乱象对于借贷利率乱象,应加大监管力度,制定更为严格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民间借贷市场的利率行为。

温州民间借贷危机的成因及其影响

温州民间借贷危机的成因及其影响

融资信息采集机制 , 加强监测和管理 。 民间借贷是一把双刃剑。 在温州, 由于包括城市信用
社 和农 村信 用 社在 内的整 个 正规 金融 体 系基 本都 不 是 民
营企业解决资金的主要融通途径 , 正泰 、 康奈等知名企业
在创 业 初期 都是靠 自 和 民间借 贷资金 发 展起来 的 , 以 筹 所
变了味道 , 这无疑埋下 了民间借贷危机 的隐患 , 并最终导
致 了危 机 的爆 发 。
1 年 的时间 ,温州民间借贷规模增长 了 2 倍 以上 。然 0 - 4 而, 可怕 的是 , 在上述 10 10亿元 民问借贷 资金 中, 占 约
4%的资 金规 模 没 有 进入 生 产 投 资领 域 ,而 是停 留在 民 0
温, 民间借贷危机的化解措施 k l - I
首 先 , 极 发挥 政 府 的 维稳 、 积 协调 作 用 , 快 恢 复 市 尽
场信心。 尽管部分温州企业发生了资金链断裂 , 就整体而
言 , 是 不 缺钱 的 , 键是 动 摇 了信心 。只有信 心 恢 复 温州 关
了, 才能疏通资本的流通渠道 , 尽快扭转不利的局面。
动 力 和 原材 料 价格 大 幅攀 升 ,温 州 经济 走 到 了产 业 升级
正确评价温 州民间借贷在经济发展 中所发 挥的积 极 作用
温 州是 我 国民 间借贷 最 活跃 的地 区 ,同 时也 是 监 测
的关 口 , 不 少企 业选 择 了 外迁 , 而 带走 了大批 资本 。在 温 州 传 统加 工 企业 陷 人低 迷 时 ,温 州 商人 找 到 了一 个赚 钱
的 消极 影 响的 同时 , 也为 地 方政 府敲 响 了警 钟 , 快 了规 加

民间借贷背景成因及相关

民间借贷背景成因及相关

民间借贷又‎称“民间信用”或“个人信用”,指居民个人‎向集体及其‎互相间提供‎的信用,一般采取利‎息面议,直接成交的‎方式。

我国民间借‎贷的存在由‎来已久,近年来,随着国家利‎率政策的调‎整以及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难的影‎响,民间借贷市‎场更趋活跃‎,呈现出借贷‎规模扩张化‎、借贷用途多‎样化的特点‎,对金融业的‎影响日渐加‎深,已引起社会‎尤其是金融‎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一、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近几年来,我国民间借‎贷无论像“合会”这样有组织‎的活动,还是互助性‎质的自由借‎贷,一直非常活‎跃,是广大农民‎借贷资金的‎主要来源。

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有‎三:一是中小企‎业发展迅猛‎,资金需求旺‎盛,在向金融机‎构融资出现‎困难的情况‎下,转而向民间‎筹措资金。

由于相应的‎融资利率要‎比金融机构‎高得多,且期限较长‎,如发展下去‎有形成非法‎集资的趋势‎;二是发放高‎息借贷。

资金相对比‎较富裕的个‎体户和中小‎企业主,在暂时没有‎新的资金投‎向的情况下‎,为了给闲置‎资金寻求新‎的“出路”,向一些资金‎匮乏且又急‎需资金的企‎业及个人提‎供高息借贷‎;三是村民及‎亲朋好友之‎间的借贷,这种情况最‎普遍。

有关统计数‎字表明,至2003‎年底,中国农村“高利贷”高达8 000亿~1.4万亿元,仅浙江省东‎南部地区就‎有3 000多亿‎元。

另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对2万多‎农户的调查‎,2003年‎的农户借款‎中,银行信用社‎贷款占32‎.7%,私人借款占‎65.97%,其他占1.24%.可见,我国民间金‎融仍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农户借贷资‎金的主要来‎源,但目前民间‎金融在法律‎法规上尚没‎有任何合法‎地位。

二、民间借贷活‎跃的成因1.社会传统的‎渊源。

民间借贷是‎最早出现的‎信用形式,它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而产生,并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

我国的民间‎借贷在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前比较活跃‎,但在计划经‎济时期规模‎和范围都很‎小,可以说已经‎基本消失。

民间借贷纠纷现状及成因的法律经济学分析以田某周某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为例

民间借贷纠纷现状及成因的法律经济学分析以田某周某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为例

民间借贷纠纷现状及成因的法律经济学分析以田某周某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为例民间借贷纠纷是指发生在个人之间以及企业与个人之间的贷款行为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

在中国,由于大量的民间借贷行为,这类纠纷案件也非常普遍。

本文将以田、周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为例,进行法律经济学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

田和周是两名个体经营者,因经营需要向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贷款。

根据合同约定,田和周需要按时偿还所借款项,同时承担一定的利息费用。

然而,在完成了前两期的还款后,田和周开始拖欠还款,导致中原信托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

接下来,我们进行法律经济学的分析。

首先,田和周拖欠行为违反了贷款合同的约定,导致了合同纠纷的发生。

这一行为不仅损害了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

因此,法律对此类行为给予了制裁,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保护合同的权威性和市场的正常运行。

其次,该案件涉及贷款合同的还款义务。

在贷款合同中,借款人承诺按期还款,并在逾期未还的情况下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这种约定对于借款人和贷款人都非常重要。

对借款人而言,按时还款可以维护其良好的信用记录,有助于获得更多的信任和资金支持。

对贷款人而言,按时还款可以保障其资金的回收和持续的盈利。

因此,贷款合同中对还款义务的约定在经济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最后,我们需要关注这类纠纷案件的成因。

虽然这类案件的具体原因多种多样,但通常与以下几个因素密切相关。

首先,信息不对称是民间借贷纠纷的常见问题之一、借款人对于贷款合同的内容和风险了解不足,容易被误导或者产生误解。

其次,监管不足也是导致纠纷的原因之一、在一些地区,对于民间借贷行为的监管不够严格,贷款人存在利用法律空白处突破的可能。

再次,部分借款人缺乏还款能力或者怠于履行义务,也是纠纷发生的原因之一综上所述,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成因多种多样,需要从法律和经济学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解决。

对于借款人和贷款人来说,合同的约定和履行是必要的,且对市场和社会的秩序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温州民间借贷危机案例分析讲述

温州民间借贷危机案例分析讲述

温州民间借贷危机案例分析一、案例介绍1、民间借贷的产生和发展温州是我国民间借贷最活跃的地区,同时也是监测我国民间借贷最具代表意义的样本之一。

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受到传统金融制度的限制,私营经济发展与国有银行的信贷投放结构存在较大错位,总量占比不足40%的国有经济,获得的贷款资源占金融机构贷款总量的70%以上,总量占比高达60%的民营经济只能从主流金融获得不足30%的贷款,温州的民营企业很难从合法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支持,而作为温州经济发展模式中一个最突出的特色就是民营经济非常发达,这无疑刺激了温州民间资本借贷的发展。

由于缺乏国家投入及外资的支持,大量的温州民营企业就依靠私人借贷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了“自费改革”,并创造出了闻名中外的温州模式。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民间借贷活动其实也是温州模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没有发达的民间借贷市场,也就没有温州民营经济的发展壮大,更没有所谓的温州模式了。

民间借贷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补充伴随温州民营经济的发展而壮大,其存在的合理性也得到了认可。

2009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颁布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明确表明:“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融资租赁公司、资金互助社、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金融服务机构,参与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

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文件表明了对民间借贷方式的认可与鼓励。

在发展过程中,民间借贷一直有的特征是利率高、时间短。

民间借贷各种形式的利率均高于银行,据统计,亲友或关系企业间拆借12~15%,小额贷款公司18%,担保公司18~24%。

但资金借期较短,一般是在一个月之内的短期拆借,多是用于企业的临时资金周转。

所以借贷的利率较高但所需支付的利息绝对数额却比较少,短期内偿还不会给企业带来沉重的债务负担。

正常运行的民间借贷流向发展实业的企业,可以为大量急需资金而贷款无门的中小企业填补了资金缺口。

农村民间借贷现状、成因与政策取向

农村民间借贷现状、成因与政策取向

在 农 村 , 间借 贷 是 一 种 直 接 的 、 活 的融 资形 民 灵
式 , 为农 村 经 济 发 展做 出 了 贡 献 , 必要 重 新 认 识 它 有
律 规 定 : 间借 贷 双 方 当事 人 意思 表示 要 真 实 , 贷 民 借 行 为要 合 法 , 率 不 能超 过 同期 银 行 贷款 的 4倍 。据 利 对许 昌农 村 调查 , 间借 贷 利率 并 没 有人 们传 言 的那 民
由于银 行存 款收 益 过低 ,部 分存 款 就 寻 找其 他 出路 ,
民间借 贷金 额 小 、 率高 。经 济发 展 较 快且 诚 信 程度 利
较高的乡村, 则金额大、 利率低 。二是期限趋长性 。随 着借 贷 用途 的变 化 ,民间借 贷 的期 限也 发 生 了变 化 ,
由过 去 的两 三 个 月 的临 时借 用 ,发展 到 现在 的一 、 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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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长论坛】
农村民间借贷现状 成因与政策取向
钮 明
( 中国人 民银行 许 昌市 中心 支行 , 南 许 昌 4 1 0 ) 河 6 0 0
摘 要 : 年 来 , 村 民间借 贷发 展迅 速 , 模 不 断扩 大 , 当前农 村金 融 服 务功 能 弱化 的情 况下 , 农 近 农 规 在 对
当前 农村 地 区的 民间借 贷 。


农村 民 间借 贷 的现 状 、 点 特
么高 , 一年期借贷利率 由 19 年前 的 4 99 分之高 , 一路
走低 , 至 目前 的 1分左 右 。个 别 乡村 只有 5厘 , 于 直 低
近年 来 , 村 民 间 借 贷呈 快 速 发 展 之 势 , 较 之 农 且 以往 出现 了新 变化 。农 村 民间借 贷 不再 局 限于本 乡本 土 的亲朋 好友 , 只要 可靠 , 即可 发生借 贷关 系。借 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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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又称“民间信用”或“个人信用”,指居民个人向集体及其互相间提供的信用,一般采取利息面议,直接成交的方式。

我国民间借贷的存在由来已久,近年来,随着国家利率政策的调整以及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难的影响,民间借贷市场更趋活跃,呈现出借贷规模扩张化、借贷用途多样化的特点,对金融业的影响日渐加深,已引起社会尤其是金融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一、我国民间借贷的现状近几年来,我国民间借贷无论像“合会”这样有组织的活动,还是互助性质的自由借贷,一直非常活跃,是广大农民借贷资金的主要来源。

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有三:一是中小企业发展迅猛,资金需求旺盛,在向金融机构融资出现困难的情况下,转而向民间筹措资金。

由于相应的融资利率要比金融机构高得多,且期限较长,如发展下去有形成非法集资的趋势;二是发放高息借贷。

资金相对比较富裕的个体户和中小企业主,在暂时没有新的资金投向的情况下,为了给闲置资金寻求新的“出路”,向一些资金匮乏且又急需资金的企业及个人提供高息借贷;三是村民及亲朋好友之间的借贷,这种情况最普遍。

有关统计数字表明,至2003年底,中国农村“高利贷”高达8 000亿~1.4万亿元,仅浙江省东南部地区就有3 000多亿元。

另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对2万多农户的调查,2003年的农户借款中,银行信用社贷款占32.7%,私人借款占65.97%,其他占1.24%.可见,我国民间金融仍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农户借贷资金的主要来源,但目前民间金融在法律法规上尚没有任何合法地位。

二、民间借贷活跃的成因1.社会传统的渊源。

民间借贷是最早出现的信用形式,它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而产生,并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

我国的民间借贷在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前比较活跃,但在计划经济时期规模和范围都很小,可以说已经基本消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间借贷逐渐发展起来。

同时中国传统社会是典型的“乡土社会”,因而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很强的家族血缘意识,加上亲朋好友之间互相了解,交易成本低,从而为民间借贷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所以,尽管民间借贷在我国至今未获得合法地位,但是在许多地区的发展仍呈生生不息之势。

2.资金供求的失衡。

资金作为经济持续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处于短缺状态,并且长期以来资金的配置存在不合理之处,资金的利用效率不高,呆、坏账比例居高不下。

一方面,个别行业的贷款利用效率不高,形成浪费,另一方面,农村正规金融不能有效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新的银行不断出现,老的银行不断进行改革,但从获利的角度出发,基本把提供金融服务的眼光投向了城市中的优质客户,面向农村和乡镇的只有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而且网点不断撤并。

农业银行作为我国商业银行系统中惟一一家面向农村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在农村个私经济的发展中却发挥不了大作用,主要是由于门槛太高,农民贷款太难。

即便是农村信用社,其贷款的90%左右也集中在乡镇企业,“垒大户现象”普遍存在,而绝大部分农户却告贷无门。

农户旺盛的资金需求既然得不到满足,民间借贷市场应运而生也就成为必然。

这种严重的资金不平衡导致了民间借贷的快速膨胀。

3.信贷政策的影响。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和多种因素影响,县域金融机构存贷差在增大,一些国有商业银行甚至出现了贷款负增长,进而造成了一方面有不少资金在银行沉淀,另一方面急需用钱的农民、中小企业却得不到贷款。

一是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贷款积极性不高: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改革,信贷权限上收,对中小企业、个体户发放贷款慎之又慎。

二是金融机构信贷门槛过高:表现在贷款手续复杂,一笔贷款需要经过调查、担保(抵押、质押)、审批等多个环节,所需时间较长,不能及时满足农户和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

另外贷款条件高。

由于一些小企业、个体户、农户资信程度不够高,又没有足够的财产作抵押,也难以找到有实力的担保人作担保,所以很难达到银行的贷款条件。

因而,那些无抵押而又急需贷款的个人(主要是农户)、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很难从金融部门获得贷款,无奈只好求助于民间借贷。

4.盈利思想的引动。

由于金融市场还不发达,县以下缺少证券投资,国债也很难买到,加之近年来国家多次降低存、贷款利率,存款利息较低,对资金持有者缺乏吸引力。

从经济利益角度考虑,民间借贷可以获得比在金融机构存款高得多的收益。

绝大多数借高利贷者都是为了做生意赚大钱,或者是在商场上一时亏损为了“翻本”,而放贷者则是为了牟取暴利。

对于有钱者来说,将钱存入银行利息太少,投资股票风险太大,投资房地产时间太长、投资钱币、邮票等专业知识又不够,而放高利贷则使他们既能较快获取暴利,又能逃避工商、税收等部门的监督,这是其存在并迅速发展的根本动力。

5.手续简便的驱动。

为了规避金融风险,金融机构大都严格贷款发放,使许多人难以取得充足、及时的贷款。

在我国农户的生产经营投资中,有相当大比重由借贷资金承担,大多数农户遇到如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建房治病等大的生活支出时,也需要举债。

由于农民的土地、住房、果树等都难以变现和用于抵押担保,贷款数额不大,且季节性强,农户对小额贷款的利率“并不太敏感”。

而我国民间借贷手续简便、操作灵活、方便快捷的固有优势适合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之间的资金调剂,与银行信贷相比,是一种更为有效的融资方式。

此外,2003年以来,国家扩大了贷款利率浮动幅度,银行贷款利率与民间借贷利率的差距缩小,使得一部分农民和个体工商户更倾向于民间借贷。

6.正规金融制度与民间借贷的不兼容。

我国金融监管当局的管理制度一直在保护正规金融的垄断地位,如《银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个人不得设立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不得经营金融业务;非金融机构也不得经营金融业务”。

因此,在正规金融不能满足农村金融需求,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也不能产生的情况下,民间借贷,以“灰色”的形式存在,形成不和谐的金融二元格局。

7.金融监管的薄弱。

基层银监部门监管任务重、人员少,而民间借贷又大都十分隐蔽,监管起来多少有点力不从心。

另一方面,有关民间借贷管理尚无明确的规定,令基层银监部门监管无章可循。

三、民间借贷的发展对经济金融运行的影响随着经济的发展,资金供求矛盾也日益突出,民间的借贷活动不断增多,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解决个人、企业生产及其他急需,弥补金融机构信贷不足,加速社会资金流动和利用,起到了拾遗补缺的正面作用。

但不规范的、盲目的民间借贷行为向企业或乡村两级政府、集体经济部门渗入,并不断蔓延和发展,将会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甚至对整个区域经济金融运行产生不利的影响。

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加重了企业负担,导致企业资金使用恶性循环。

企业高息负债后,财务支出进一步增大,使本来效益不好的企业雪上加霜。

虽然一时解了燃眉之急,但受企业所吸收的高息负债带来的有限效益制约,往往得不偿失。

借贷资金在退出生产经营过程后,增值有限,企业难以支付到期债务,往往通过吸收新的高息本金来偿还到期的高息负债,拆东墙补西墙,企业资产被挖空并形成恶性循环,严重影响企业今后的健康发展。

2.容易发生债务纠纷,不利于社会安定。

一是民间借贷手续简单、缺乏必要的管理和法律法规支持,具有盲目性、不规范性、不稳定性,容易引起借贷双方的纠纷;二是民间借贷金额小,涉及人员广泛,且多发生于社会基层,一旦发生纠纷,将对社会安定产生负面影响;三是民间借贷一旦发生欠债不还,部分通过暴力收回借款,借贷双方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民间也因此出现一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追债公司;四是有的民间贷款用于赌博、吸毒等严重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更大。

3.加重了经营者的负担,助长高利贷的存在。

许多企业或个体户从民间所借资金利率水平一般都比较高,比银行同期利率高3—4倍。

过高的利率水平,一方面加重了经营者的财务负担,形成恶性循环,不利于民间借贷资金主要使用者——民营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导致了高利贷的存在,在社会上造就了部分食利阶层。

4.影响国家利率政策的实施。

正规金融机构资金价格由国家确定,而民间借贷的利率是根据资金的市场供求关系,由借贷双方自发制定的。

民间借贷大部分都是在资金需求紧张、迫切,银行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发生的,基本上是一个卖方市场,利率水平通常远比银行同期利率高,影响了国家利率政策的全面贯彻实施。

5.社会信用难以控制,干扰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国家实施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以来,各金融机构限制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及效益不好企业的信贷支持。

这些企业在得不到银行信贷支持后,利用支付高额利息直接从社会上融资,诱导民间闲散资金投入,使社会资金从非正常渠道流入到本应该淘汰的企业中进行无效流动。

一方面使社会资金失去控制,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健康有序发展;另一方面干扰了金融机构正确执行国家的利率政策、信贷政策等,一定程度上扰乱了金融秩序。

由于民间信用的利率高,借款人总是想方设法归还高息贷款本息,而对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则能拖就拖、能欠就欠、能逃就逃、能废就废,不利于银行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另外还影响了银行筹集资金的能力,对金融系统宏观调控不利。

四、整治民间借贷行为的对策和建议1.金融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在坚持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的前提下,适时对那些经营管理水平较高,产品有市场竞争能力,能够还本付息的企业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支持其合理的资金需求。

二是努力改善服务水平,利用现代技术为居民提供简便、快捷的存款服务。

三是各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在向大中型企业或大项目倾斜的同时,也应该适当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以缓解资金供求矛盾。

四是人民银行应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引导,要设立支农贷款比例、农户贷款发放量、发放户数和资金回收率等若干指标,加大信用社支农服务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力度。

五是金融部门要创造条件,积极开拓融资市场,为企业直接融资创造条件,从而规范企业行为,同时也为投资者正确地把握投资方向提供稳妥的金融条件。

2.要制定完善合理的民间借贷法规和办法,正确引导民间借贷行为。

鉴于目前民间借贷普遍存在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国家或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民间借贷法规》或《民间借贷管理办法》,以规范、保护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引导民间借贷走上正常的运行轨道。

同时,对一些乘人之危而攫取高额暴利的高利贷者则坚决予以打击、取缔,以维护社会的稳定。

3.银监会应切实担负起金融监管职责,制止和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金融监管部门应制订严格的管理规定,给予民间金融一定的法律地位,尤其是对自发形成的有组织的金融活动加强监管,避免“金融风波”;同时也要坚决保护合法的借贷活动,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必须在继续改革和完善正规金融的同时,让农村一部分非正规金融即民间金融“浮出水面”。

4.政府应切实改善投资环境,鼓励引导民间资金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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