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正式版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禁火区域内进行的电焊、气焊、切割、喷灯、火炉、电炉、熬沥青、锤击(产生火花)物件,以及生产装置和罐区临时用电,包括使用电钻、砂轮、风镐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2职责本制度的实施由安全环保处负责。
3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3.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重要部位及其他具有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3.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内的动火作业。
3.3二级动火作业:指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停车检修,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大小,经安全环保处批准,动火作业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二)4.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4.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危险工作申请单》。
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公司设备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生产区管廊上的动火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1.2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贮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清洗置换,经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4.1.3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管道、容器、塔、罐等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4.1.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1.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地面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点附近有可燃物,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含氧量不得超过____%。
4.1.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本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厂区内进行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第三条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章动火作业分类第四条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
第四条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第五条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第六条二级动火作业:除一级用火作业以外的用火作业。
第三章动火作业程序第七条动火作业前,动火点所在单位应提交检修项目,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第八条动火作业执行单位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动火作业。
第九条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第十条动火作业过程中,应有专人监火,确保动火作业安全进行。
第四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一条动火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周围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避免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迅速扑救。
第五章审批和监督第十五条动火作业审批分为一级审批、二级审批。
第十六条一级审批:动火点所在单位负责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二级审批:动火作业执行单位负责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第十八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动火作业进行现场监督,确保作业安全。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未经审批进行动火作业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动火作业过程中,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厂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五、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四、动火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动火作业前,必须根据作业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以下内容:
(2)动火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等应向作业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详细说明。
2.动火作业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联系到相关人员。
十二、持续改进
1.公司应定期对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评估,根据实际作业情况和安全生产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
(1)对动火作业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应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1.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个人或单位,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处罚。
(1)对造成火灾事故的个人或单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未造成事故的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解聘等处分。
2.对在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1)对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的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2.动火作业过程中,应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损害,特别是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作业时,更应严格控制作业条件,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十一、信息沟通与公示
1.公司应建立健全动火作业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动火作业的相关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所有相关人员。
(1)动火作业的审批结果应在作业区域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1)动火作业的方式、方法及操作步骤。
(2)及周围环境的安全隔离、警示标识设置。
(4)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报警程序。
厂区内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3篇)

厂区内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厂区内的动火作业,确保作业过程安全可控,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厂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焊接、切割、喷灯、点火等作业。
三、动火作业管理的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动火作业必须以安全为第一要务,确保作业过程中不发生火灾事故。
2. 管理人员负责原则:厂区内的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证书的管理人员负责,确保作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规范。
3. 完善的作业计划原则:动火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时间等,确保作业过程有条不紊。
4. 严格的作业审批原则:动火作业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包括安全部门的审批和相关部门的批准,确保作业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5. 全面的安全措施原则:动火作业必须采取全面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等,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四、动火作业管理的具体要求1. 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a. 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时间等。
b. 确保动火作业人员都持有相应证书,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c. 检查作业区域的消防设备,确保正常使用。
d. 准备必要的动火工具和防护装备,并确保其完好可用。
2. 动火作业的审批程序:a. 作业人员必须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动火作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件和资质。
b. 安全管理部门对动火作业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勘察。
c. 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审核结果,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相关部门批准。
d. 相关部门对动火申请进行批准,并将批准结果通知安全管理部门和申请人。
3. 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a. 在作业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确保标志的清晰可见。
b. 作业前,清理作业区域的可燃物,确保作业环境干净整洁。
c. 严禁在作业区域内存放易燃物品,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性。
d.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面罩、手套、防护服等。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4.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危险工作申请单》。
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公司设备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生产区管廊上的动火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1.2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贮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清洗置换,经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4.1.3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管道、容器、塔、罐等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4.1.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1.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地面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点附近有可燃物,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含氧量不得超过____%。
4.1.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1.9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4.1.10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____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____米以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4.1.11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塔器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引起周围可燃物火灾。
4.1.12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4.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4.2.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必须符合4.1所有条款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4.2.2在生产运行不稳定,或设备、管道腐蚀严重的情况下,严禁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厂区内动火作业管理制度(5篇)

厂区内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一、严格遵守“三级动火”规定和“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二、动火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以及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加强领导,必要时要采取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
三、作业现场要备有足够的、有效的灭火器材。
四、不准在仓库、经营场所里使用明火作业,不准在距仓库100M 内使用明火,不准在距经营场所25M内使用明火。
五、值班人员不准在仓库内或经营场所内吸烟、烧饭,严禁在仓库内焚烧垃圾、杂物。
六、电器设备及其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防爆安全要求,仓库重地不准安装电器设备,确需安装的,安装及使用的设备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七、电气设施的检修,必须由专职人员按国家规定进行检修。
八、建立统一规范的配电室,并远离仓库。
电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操作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九、仓库装置照明灯具,必须有防爆灯罩,开关要安装在室外,应选择防水防尘型。
十、仓库需要动火作业时,要经过有效的审批,撤离无关人员,移走危险物品后方可作业。
厂区内动火作业管理制度(2)一、总则为加强厂区内动火作业的管理,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制定本厂区内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动火作业单位、人员及设备。
三、责任与义务1. 厂区管理部门要负责厂区内动火作业的监督和管理,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2. 各动火作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厂区内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保证动火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3. 动火作业人员要按照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进行作业,保证自身安全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四、管理要求1. 动火作业必须进行申报和审批(1)施工单位和维修单位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向厂区管理部门申报,并提供相应的动火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
(2)厂区管理部门要对动火作业计划进行审批,并指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和安全管理。
2.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证书(1)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动火操作证书和动火监控证书,并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3篇)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作场所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规范动火作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维修、检修等过程中,为了完成某项任务,需要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的行为。
第三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严格控制作业过程中的火源,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动火作业准备第四条执行动火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提前编制作业计划,并经相关部门审批,作业计划包括动火的具体时间、地点、作业人员名单、作业的方式和方法等。
第五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评估火灾风险,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现场勘察包括检查场地、环境和周边设施等是否具备安全条件。
第六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
作业人员应穿戴好适当的防护装备,确保作业安全。
第七条动火作业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了解动火作业的相关风险和安全措施。
第三章动火作业流程第八条动火作业必须在风力、气候和温度等条件适宜的情况下进行。
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适宜作业的情况,必须暂停作业。
第九条动火作业前,必须清除作业区域内易燃物、可燃气体等火灾隐患,确保作业区域安全。
第十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作业工艺和安全操作程序进行。
禁止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违规使用明火进行作业。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期间,必须进行有效的火源监控。
如发现火源失控或其他安全风险,必须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控制和处理。
第四章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必须明确火源的位置和供应方式,并设置专人监控供应情况,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火灾事故。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必须清理作业区域内的可燃物、易燃物,确保周围环境无明火。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提示牌,提醒周围人员注意作业风险,并采取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厂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厂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一、概述厂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厂区内动火作业的安全进行,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而制定的管理规范。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厂区内动火作业的人员。
二、作业前准备1. 召开动火会议,明确动火具体任务和责任人。
2. 检查动火人员的动火证件和防护器具,确保符合要求。
3. 确保现场无易燃、易爆物质,严禁一切烟火、明火入场。
4. 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指明禁止入内区域。
三、动火设备1. 动火设备应经过安全评估,定期检测、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2. 动火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应培训,持证上岗。
3. 动火设备应设置专人监控,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四、动火操作1. 动火操作前,必须进行防护措施,确认现场无隐患后方可进行。
2. 动火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用具,使用合适的工具进行作业。
3. 动火操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观察,及时排查异常情况。
五、动火作业结束1.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彻底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2. 动火设备必须切断电源、燃气源,并进行维护保养。
3. 动火人员须归还证件和器具,并进行清点核实。
六、安全培训和演练1. 定期组织动火作业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不定期组织动火作业的现场演练,检验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七、风险评估和控制1. 针对不同的动火作业任务,进行风险评估和识别,控制作业风险。
2. 制定应急预案和疏散路线,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
八、责任追究1. 对发生的动火事故进行事故调查,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
2. 根据事故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九、动火作业记录和报告1. 动火作业必须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动火人员、作业时间、作业地点等。
2. 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做好交接。
十、制度宣传和监督检查1. 对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进行宣传,提高员工的遵守度。
2. 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动火作业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厂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正
式版
厂区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目的
确保公司财产及员工的生命安全,建立安全的生产作业环境。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禁火区范围内的动火操作。
三、工作程序
(1)、动火类别
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2、在生产现场及储库范围内使用电钻、砂轮、电铬铁或使用电热封口机(塑
胶)。
3、明火烧烤物件、弯管或熔融沥青补漏等。
4、曾用于装载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或管线,即使已拆除至其他地方维修动火,也因其含残留气体或液体易燃物料而必须按要求排净
(2)厂内区域划分
1、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休息接待室、维修长期工作专用区等。
2、禁火区
A、危险区,溶剂型油漆生产车间、树脂罐区、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溶剂地下罐区、车库、喷板室、堆场、化验室等。
B、一般区域,厂区运输通道、装卸区等。
(3)动火原则
1、正在运转的生产装置以及盛有油漆、溶剂等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工作。
2、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
3、在车间内能够利用螺栓等方法联接的工作,就不要动焊,以减少动火机会。
4、现场动火,首先考虑必要隔离措施,将动火区围起来,动火部位或设备应与生产系统切断联系,必须进行空气(或氮气)吹净或水洗置换,动火时有专人和
消防器材作戒备。
5、若涉及进入容器内部维修,下水道或密室工作,则必须两个人配合工作,佩带必要防护用品,禁止单人独自进行。
(4)办理动火手续的规定
1、在禁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审批表》,申报人应填明危险区的地点的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送安全环保办和第一防火责任人审批,再由安全环保办送消防部门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动火作业审批表》需向安全环保办领取。
2、《动火作业审批表》由需要动火部门负责填写,在送交审批前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审批人在接到《动火作业审批
表》后,必须亲赴动火现场,检查落实措施或建议补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签审批表。
3、《动火作业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执行动火人员,另一份交安全环保办存档。
动火所在部门必须指示专人作监护人在现场监护工作,必要时亦可请消防队派员协助。
4、若动火时,所在区域或工作内容涉及两个部门,则在申请之前应相互沟通,共同研究有关措施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按规定进行安排。
5、动火人员应对安全措施逐项核实,妥善后方可工作,否则有权拒绝动火,若遇到下列三种情况之一者,不能动火: ①
没有办妥《动火作业审批表》、②安全措施不落实、③没有监护人在现场。
(5)动火注意事项
1、进行动火的区域除动火工作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他火种。
2、安全执勤员的制度照常执行,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安全执勤员,他们有责任对现场工作进行监督。
3、有关人员必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认真对待动火工作。
4、事前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安全消防知识及向他们介绍所采取安全措施,将对顺利执行任务很有利。
5、如有违反本制度,违者将受到批评和处分。
(6)动火安全措施
1、将动火设备(容器、油罐、管线等)内的溶剂、油漆、树脂或其他油类等可燃物料彻底清理干净,并以空气通风吹扫至少两天,必要时水浸置换。
2、施工前须检测施工现场可燃气体/氧气浓度,达到要求后方可开始工作。
3、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其他设备和管道,或者在两者间加装阻燃挡板或石棉布。
4、动火区附近的下水道、井口、地沟、管沟或电缆沟等应注意清除其中积存之可燃物并予暂时封闭。
5、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
6、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以石棉或铁板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附近不得用汽油清洗另件。
7、动火现场要备有灭火器材,专人管理。
8、下水道、电缆沟等动火,要清除可燃物并将沟两端隔开(封闭)。
9、上班前检查动火条件有无变化,下班前检查有无留下火种,应引起警惕。
(7)动火中异常情况的处理
1、发现隔离措施脱落或破损应设法修补,并暂停工作。
2、现场环境变化,附近有易燃物料外溅,或因风向而受到可燃气体吹袭,应立即停止工作。
3、由于风向变化或风力过大,而使动火时所产生的火花无法控制,易被吹向生产现场,应立即停止工作。
4、若因某些原因,消防水源中断或突接停水通知,应考虑暂停工作。
5、动火中气焊工具或气瓶泄漏,或电焊与电器有故障,均应暂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抢时间为理由勉强地草率行事。
6、如发生紧急事故,参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执行。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