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遗产税征收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1]
关于建立我国遗产税征收制度的思考

关于建立我国遗产税征收制度的思考孙维闻学颖摘要:遗产税是政府运用公权力对社会财富进行分配的一项措施,是国家对缩小贫富差距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了顺利实现遗产税征收,特别是发挥其调控功能,建立一套良好的遗产税征收制度是必要的,而这种制度的建立需要的也不仅是一部遗产税税法的颁布,更需要对遗产税施行的可行性的分析、配套制度的完善。
本文对我国开征遗产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并提出了几点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遗产税;问题;对策一、我国遗产税存在的问题1.遗产税税制设计困难据调查实行遗产税的国家遗产税的税制设计完全是面对富有群体。
我国开征遗产税面临的问题之一便是征税对象的确定,而富有群体的界定也是问题之一,还有规定的税率,也同样是需要研究探讨的。
2.个人财产评估制度不完善遗产税面对的是逝者生前所留下的所有财产,不仅仅包括现金,还有房产、珠宝、汽车、股票等等一系列非现金财产,而对这些非现金财产的评估,也是对我们遗产税能否有效施行的重要环节。
一切税收项目都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而遗产税能否做到这几点,财产的有效评估是重点,因此,在评估方面,我们就要提前设立标准和体制,更要有更多的专业人才,只有在普及施行的同时有众多保障才使得税收更有力度和信服力。
3.没有实行个人收入申报与财产登记制度没有实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特别是财产登记制度是我们国内的现状,这也直接导致了遗产税的征收困难。
因为征收遗产税,首先要对财产进行评估,而因为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财产登记制度的缺陷,导致我们只能看到明面上的财产,基于接受赠送或者转移的财产,亦或者是灰色甚至黑色收入,更有贪污腐败的赃款,这些度下各金融机构独立运行、自己承担风险的条例。
所以,面对这种情况,要完善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结构,降低政府干预的几率。
第四,要由浅入深,逐渐实现存款保险制度的创建要求多种体系的配合,例如公正角逐的金融机构体系、完善的法律体系等,因此,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不是一夕之间就能够建立的,它的创建需要由浅入深,选择适当的机会建立。
《我国遗产税的开征问题研究》范文

《我国遗产税的开征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财富的不断积累,遗产税作为一个重要的税收工具,越来越受到我国政府和学界的关注。
开征遗产税不仅能够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的问题,还能够鼓励公平竞争、提高社会整体福利。
本文将围绕我国遗产税的开征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旨在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二、遗产税的开征背景与意义遗产税,是指国家对死者留下的遗产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贫富差距逐步拉大,遗产税的征收已成为调整社会财富分配的重要手段。
开征遗产税的背景及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公平社会财富分配:遗产税的开征可以防止社会财富过度集中在少数人手中,从而在某种程度上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
2. 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遗产税的征收有利于鼓励勤劳致富,降低财富继承的依赖性,从而激发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3. 完善税收体系:遗产税作为财产税的一种,其开征可以完善我国税收体系,提高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
三、我国遗产税开征的现状与问题尽管我国尚未开征遗产税,但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当前,我国在遗产税开征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 法律制度不健全:我国尚未制定专门的遗产税法,导致遗产税的开征缺乏法律依据。
2. 社会观念阻力:受传统观念影响,部分人认为征收遗产税是对个人财产权的侵犯,因此对开征遗产税存在抵触情绪。
3. 征收管理难度大:由于我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征收遗产税需要完善的税务管理体系和高效的征收手段。
四、我国遗产税开征的必要性分析尽管存在上述问题,但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不容忽视。
首先,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财富不断积累,开征遗产税已成为调整社会财富分配的重要手段。
其次,开征遗产税有助于鼓励公平竞争,提高社会整体福利。
此外,完善税收制度、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也是开征遗产税的重要目的。
五、我国遗产税开征的方案设计为了顺利开征遗产税,需要制定一套合理的方案。
对我国遗产税立法问题的分析

摘要 : 为对社会 贫富差距 具有重要调节功能 的遗产税必 作 将体现其重要的社会价值 。 本文通过对遗产税 在我国立法
的可行性 与必要性分析 , 提出 自己的立法构 想 , 以期为我 国遗产税的相关 立法 提供借鉴 。 关键词 : 继承法 ; 遗产税 ; 立法 ; 贫富差距 中图分类号 : 2 . D9 35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0 8 8 8 (0 0 — 2 7 0 1 0 — 8 12 1 1 0 0 — 2 0)
3 鼓励富人 阶层投身慈善事业 。 、 在现实社会 中, 贫民 、 灾民、 孤老残 幼是 随时存在 的 , 且这些人员 的数量还 是 并
比较多 的, 一部 分人的生存和发展 问题 如果 全部 由政府 这 承担会使得政府 的负担过重 ,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 慈善事业的 出现可 以有力 的缓解 这一问题 , 发达 国家慈 在
( ) 行 性 分 析 二 可
人们的投资取向以及 消费 和储蓄 的选择 。
二 、 国 开 征 遗 产 税 的 必 要 性 和可 行 性 分 析 我
( ) 一 必要 性 分析
1 、我 国开征遗产税的经济基础 。按照发达 国家的做 法, 衡量一个 国家是否需 要开征遗产税 的主要指标有人 均 G P 居 民储蓄水平 、 收入人群数量 、 D 、 高 以及 基尼系数 等。
1 调节贫 富差距 , 进社会稳定 。 、 促 改革开放以来 , 国 我 经济呈 现出突飞猛进 的发展趋 势 , 个人 收入也 有了显著提 高 ,我 国用 3 0年时间就完成 了发达 国家经历 10年才取 0 得的国家社会发展成就 ,但伴 随着超乎想象 的发展速度 , 发达国家 10年 出现 的问题在 我国短短 3 的过 程中集 0 0年 中爆发 , 中贫富差距过大就是重要 的表现 。在反 映国民 其 收入差距 的重要指标—— 基尼 系数中 ,我 国 2 0 的基 06年 尼 系数 已经达到 04 7 超过 了 0 . , 4 . 4的国际警戒线 , 这意 味 着我 国的贫富差距 已经严重影 响到我 国的社会 安定和经
浅析中国的遗产税问题

没有达到共同富裕的任务 ,并且相去甚远 。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 在另一方面我们可以独立的完善财产 申报制度 ,对财产被继承人 了,一部分还没有更有一部分人刚刚脱离 了贫困,这就是我国的 的收入水平进行核算 ,给出一个客观并且合理的估计值。这样被
现状 。我国要解决效率与公平的问题。遗产税在这个阶段呼之欲 继承人的正常收入便有 了大概。对于被继承人 出钱大幅超额的
( )税源 问题 二
赠以及对公益事业诸如希望工程 、抗震救灾之类的捐赠免征赠与
税 。但对于人头账户洗钱 等以非法手段转移或者消耗资产的行
由于我 国的市场经济尚处于初级阶段 ,导致我 国的社会制度 为 ,则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查没财产,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诉 与法律体制并不是非常完善。虽然有一部分人先富裕起 来 ,但 讼,追究开J 『 事责任。 毕竟还是少数 、富裕阶级相对较少,加之这部分人的资产有隐蔽 4关于遗产税应该归国家还是地方所有的问题。就整体与部 .
法老王胡夫开始征收遗产税。而近代的遗产税始征于15 年的荷 得步履维艰 ,更会影 响地方的和谐与发展。 98 兰。现如今 ,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 ,遗产税 已经成为一个非常普 问题越是层出不穷 ,越是彰显我国遗产税征收的难度,这 已 遍的课税项 目。我国早在北洋政府时期曾经酝酿开征遗产税 ,但 不再是个人或者 仅仅凭借政府便可以解决的问题。遗产税的征 因时局动荡、战事频繁而搁置。南京 国门政府以及建国初期的政 收必须提高到社会的高度,国家 的高度 ,用全 民的意识来解决 务院也曾有过征收遗产税的相关法律 ,但以当时的经济条件而作 问题 。 罢。自此 ,我 国的遗产税处于一个很长时间的停滞期。 2 0年9 1 中华人民共和 国遗产税暂行条例》的颁布 , 04 月2 日
二 解决问题的途径 ( )关于税制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 1在我国当前的经济状况下 ,应 当实行混合遗产税制。以为 .
我国遗产税开征相关问题探讨

门应冻结其财产等。 总之,目 前开征遗产税存在许多困难, 但
四、 现阶段开征遗产税的对策
来没有考虑过自己省吃俭用, 积攒一生, 为子
( 加 强文化宣传 , 一) 改变传 统观念 。做好 尽快立法, 开征遗产税 已是当务之急, 我们应
孙留下一些财产要交遗产税 总之 , 他们对于 税法知识, 尤其是遗产税法知识的普及和教育 对遗产税的开征持积极的态度, 不能等到条件 遗产税 是存 在疑虑和不解的 , 开征遗产税对人 工作, 利用各种工具和手段进行宣传, 解除老 完全具备才开征, 遗产税法的设计不应苛求一 们的观念冲 击较大 。
社会收入分配中的作用不断加强, 我国居民收 因此, 在当前社会收入贫富差距悬殊、 社会矛 入的总体水平在得到了极大地提高的同时, 收 盾不断加剧的情况下, 开征遗产税有利于开征
入分配 差距不 断拉 大 , 富悬殊 , 贫 成为世 界上 遗产税,能够完善税收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体
素。本文对遗产税开征的必要性、 存在的问题 分配差距和不公的有效手段。改革开放以来, 得税上 , 但我 国由于税 收管理 、 税制等 原因个
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
非常快。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夏业良的一篇文章 定数量的财政收入。 另外, 从发展趋势看, 我国遗产税具有一
征收遗产税有利于缓解贫富差距过大, 促 说:美国5 “ %的人1掌握了6 %的财富,中国 : 3 o
进 社会 的稳定 。 遗产税只针对 少数极度 富裕 的 则是 l %的家庭掌握了 4 %的财富;中国的 定的增长潜力, 1 4 按照国际上许多国家此税的规
已有四千多年的历史, 目前世界上有 23以上 的发展 。造成我 国内需不足 的原因是 : / 我们习
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困境

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困境摘要: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民间财富急剧增加,贫富差距越来愈大,作为调解贫富差距行之有效手段之一的遗产税的开征势在必行,正确面对实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推动遗产税的开征意义重大。
关键词:遗产税;困境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16-0164-020 引言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经济得以高速发展,民间财富急速增加,贫富差距现象日益显现,作为调解贫富差距行之有效手段之一的遗产税的开征,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遗产税制度及其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课题组研究报告认为,无论从社会公平政策、转变增长方式,还是缩小贫富差距,开始征收遗产税的时机已成熟,条件也已基本具备[1]。
虽然时机和条件基本具备,但是我们不得不面临在遗产税开征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1 遗产遗产税纳税人方面的阻力虽然随着社会发展,税收体制的日益完善,我国公民整体纳税意识有了一定提高,但是从总体来看,我国公民缺乏对遗产税基本的认识和了解,不易被理解和接受,此外,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人们积累财富,不仅是提高生活水平,提高社会地位和个人价值的表现,更多的是留给后代。
在一定意义上,遗产税是对财产所有者死后留下的财产征税,这与他们的意愿相悖,因此财产所有者在生前会想尽办法将财产进行隐匿、分割、转移,更甚至于外流至国外低税或无税的国家[2],甚至于会出现“有税种无税收”、“穷人更穷,富人更富”,社会财富大量流失的局面,有悖于遗产税开征的目的。
从遗产税纳税主体上来看,虽然是对极少数人征税,但多数人的态度影响着遗产税的顺利开征。
2 与遗产税开征相配套的制度不够完善2.1 个人收入申报、财产登记制度欠完善遗产税的征税税基是财产所有人(已故)留下的遗产,因此遗产税开征的基础是财产所有人个人财产状况,如何清楚的掌握个人财产状况的真实情况,迫在眉睫。
税务分析报告中的遗产税分析

税务分析报告中的遗产税分析遗产税是一个在税务领域备受关注的议题,它对于个人财产的传承和社会财富的分配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这份税务分析报告中,我们将对遗产税进行深入探讨。
一、遗产税的定义与目的遗产税,简单来说,就是对死者遗留的财产进行征税。
其主要目的在于调节社会财富的分配,减少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通过对高额遗产征税,政府可以将一部分财富重新分配,用于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项目,以造福更广泛的民众。
遗产税的征收还有助于鼓励人们进行合理的财富规划和慈善捐赠。
当人们意识到遗产可能会被征税时,他们可能会更积极地在生前安排财产,例如提前将财富分配给子女或捐赠给慈善机构,从而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
二、遗产税的征收范围与对象遗产税的征收范围通常包括死者的动产、不动产、金融资产、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
动产可能包括现金、存款、股票、债券等;不动产则涵盖房产、土地等;金融资产如保险赔偿金、养老金等也可能在征税之列;知识产权如专利、版权等的价值也可能被计入遗产。
征收对象一般是死者的遗产继承人或受赠人。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死者在生前通过赠与等方式转移财产,且这种转移被认定为是为了规避遗产税,那么这部分财产也可能会被追征遗产税。
三、遗产税的计算方法与税率遗产税的计算通常基于遗产的净值,即扣除债务、丧葬费用等合理扣除项目后的剩余价值。
税率的设定因国家和地区而异,有的采用累进税率,即遗产价值越高,税率也越高;有的则采用固定税率。
例如,在某个采用累进税率的国家,遗产价值在 100 万元以下的部分税率为 10%,10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部分税率为 20%,500 万元以上的部分税率为 30%。
假设某人的遗产净值为 800 万元,那么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为:100 万元×10% + 400 万元×20% + 300 万元×30% =190 万元。
四、遗产税的国际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遗产税政策存在很大差异。
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可行性分析及税制构想

.% 00 定基础 。开征遗产税 ,要求国家 该国税 收收入的 1 4 ;法国 2 0
万亿元 ,现在包 括本外 币存款 和手 有相应的配套制 度和措施 ,主要是 年的遗 产税收入是 3 4亿法郎 ,占 6 持现钞 、股票债 券等在 内的民间金 财 产登记和 评估 制度和办法 。这是 该 国 当年 税 收 收 入 的 2% ;韩 国 融 资产 巳达 l 5万 亿 元 ,每人 平均 确 认 应税 行为 和课税 对 象的基 础 。 2 0 0 0年的遗产税收入 9 9亿韩元 , 8 1 0 0元以上。这些粗略 的数 字表 我 国现在 已经存 在和实行 的相关 制 占当年该 国税 收收入 的 0 9 。我 0 0 .% 明遗产税 的开征 有 r雄厚 的现 实税 度办法包括 :存款实 名制 ;对房产 、 国 2 0 0 4年度税收收入低于 10 0 亿元
术 、手段 和经验 的保 证 。改革开放 估 的有关管理办 法等 。同时我国现 3 . 5 6亿元 ,占当年我 国税收总收入
以来,尤其是 19 9 4年税改以来 ,我 行的 宪法) 民法通则》 《 . 8 . 9 . 9 ) 、 、( 继承 的比例分别是 O 1%、03%、O2% 国的税制建设和 征管 改革 取得了很 法》 《 姻家庭法》 等都 对公 民个 和 O 1 % ,远低于上述几个国家的 .4 、( 婚
房地 产 ,中国 已成为世界上 富裕 人 围 的信 息化 管 理 系统 都 已投 入 运 邦遗产税收入 2 4亿美元 ,占当年 8 士增长 最快的几个 国家之一 。我 国 行 ,可以说我 国 目前的税收征 管水 联 邦税 收收入的 1 4 . %;英 国 2 0 00
民间金 融资产增长迅 猛也是税 源不 平 对开 征 这种 新 税 不 存 在 大 的 障 年遗产税收入 2 亿英镑,占当年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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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遗产税征收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宋晓光,罗积善,王璐
(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00)
摘要:文章就遗产税的征收前景、征收必要性以及征收方式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遗产;征收;遗产税;贫富差距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0)03-0127-02
China ’s estate levy analysis and countermeasures
SONG Xiao-guang,LUO Ji-shan,WANG Lu
(SchoolofEconomicsandManagement,NanjingAgriculturalUniversity,Nanjing,Jiangsu210000,China)
Abstract:This article on the prospects for the collection of estate duty,the levy and collection methods need to do put forward relevant policy recommendations.Keywords :heritage;collection;estate;the gap between rich and poor
收稿日期:2009-12-04作者简介:宋晓光(1989—),男,河北衡水人,在校本科生,研究方向:
税收政策。
遗产税是针对财产所有人去世后遗留下来的财产而征收的一个税种,其征收目的在于抑制贫富分化和社会浪费。
作为一个古老的税种,它起源于4000多年前的古埃及,迄今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遗产税。
我国早在新中国建立伊始就将征收遗产税列入议程,但至今仍未实施。
这一明显带有劫富济贫倾向的税种施行在当前异常困难。
目前,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已经取消,而香港和美国正在筹划取消,我国虽然早在2004年9月21日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但是至今仍未真正开征,国家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表示,中国不准备征收遗产税,目前还没有征收遗产税的计划。
1
我国当前形势下,不适合征收遗产税的主要因素
1.1
个人信息无法做到透明化
要开征遗产税就要在很大程度上透明化个人信息,
而希望把个人信息,特别是将财产信息透明化不只在法律方面存在很大难度,在技术、操作方面的难度更大,要搞清楚到底有多少富人,富人有多少财产,并非不能做到,但是要充分考虑到了这样做的成本是相当大的,调查需要庞大的人员队伍,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代价甚至有可能高于遗产税的收入。
1.2征收遗产税在我国存在过于强大的舆论阻力
在人们的传统思想观念中,中国历来重家族,轻个人。
家族的发展是个人发展的前提和保证,而在这点上,西方与之截然相反,所以,为后代积聚财富,天经地义,这是传统,想在短期内改变传统,是一种极为困难的行为。
当前国情下,我国一些富人仅是听到了要开征遗产税,就
急于将自己的财产所有权转让给甚至还没成年的子女,或者将名下的大部分财产转移到没有征收遗产税或者遗产税率很低的国家,这样以来就违背了征收遗产税的初衷,反而使穷人更穷、富人更富。
2遗产税征收的前景与社会意义
一项政策的好坏,是否该被推广不能只根据经济影
响因素来决定。
对于遗产税,还应该看重开征遗产税在对社会风气、精神文化层面上的意义。
增加财政收入只是其中的一方面作用,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税收的强制形式强化了财富的社会责任感,有利于形成一种健康的财富文化。
而接受这种健康的财富文化熏陶,是中国财富走向良性发展和与社会协调并存的必备洗礼。
当前,我国财富的走向大致可归结为:拼命地挣钱,拼命地奢侈,拼命地继承。
财富的现世志向是奢侈,所以在挣钱时往往不择手段权钱交易、破坏资源、肆意污染、事故频繁。
这样的财富积聚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整体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又因为拼命挣钱只为奢侈,或者巨额财富本就是不劳而获地继承而得,更加剧了社会富有阶层的奢侈之风,而对社会慈善事业鲜有关注,进一步加剧穷人的仇富心理。
而西方财富的理性走向却是:拼命地挣钱,拼命地省钱,拼命地捐钱。
他们信奉“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他们不愿子女不劳而获,巴菲特“不给孩子留一个子儿”,盖茨仗义疏财大搞慈善事业。
所以,当布什宣布美国政府计划在2010年前逐步取消遗产税时,本该是受益者的美国富翁却联名上书,反对政府取消遗产税:取消遗产税将使美国百万富翁、亿万富翁的孩子不劳而获,使富人永远富有,穷人永远贫穷,这将伤害穷人家庭。
遗产税是一个有力的政策导向,它将社会财富与责任相联系。
财富越多对社会的责任也就越大,有利于促进
第29卷第3期Vol.29No.3
企业技术开发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
2010年2月Feb.2010
富人在选择被动交税之前,通过主动捐赠的方式实现自身财富的最大价值,从而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从而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
同时,不容忽视的一方面是2007年的政府报告中指出我国的基尼系数确实已经达到0.49,而这一指标在今年已攀升至0.65以上。
按基尼系数0.49来说,已经远远超过了国际警戒线。
在中国的贫富差距呈扩大趋势的背景下,开征遗产税平衡贫富差距、调节社会分配的呼声越来越高。
开征遗产税确实势在必行。
3征收遗产税的政策建议
3.1从信息制度建设的角度
任何信息体系的完善总是一个渐进的动态发展过程,在“信息完善与遗产税开征”之间,应该可以寻找到一个平衡,二者实际上是一种彼此促进、共同演进的互动关系,我们并不是要等到真正彻底实现了信息完整化,才开始实行遗产税,而是让两者这一对看似矛盾的主体在实际运作中去更好的相容,互相完善。
3.2从征收遗产税的方式角度
目前在其他国家开征遗产税采用三种税制,即总遗产税、分遗产税和混合遗产税。
总遗产税制,税源集中、充分,考虑因素较少,征收管理较易。
但税收与各继承人继承份额的多少无关,因而有失合理。
3.3赠与税同步开征,配合遗产税征收。
在遗产税征收过程中还需要注意的是,随着遗产税的开征,赠与税也应同步开始征收,可不单独设置赠与税,而将一部分生前赠与财产归入遗产税税基中征收遗产税。
但不管哪种形式都要有赠与税的体现,否则财产所有人如果在生前将财产赠与其他人,那么遗产税就会落空。
所以应该形成遗产税是主税,赠与税是辅税的遗产税制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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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扈纪华,刘佐.税收征管与纳税实务[M].北京:中国商
业出版社,2001.
密切的家庭成员,对于其年薪情况及在关联企业中额外的收益等都应做适当披露。
股东和潜在投资者都需要得到定期的、及时的、可靠的、足够详细的信息,从而使他们能对管理层是否称职做出评价,并对股票的价值评估、持有和表决做出正确的决策。
2.4加强对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监管
2.4.1要明确中介机构的监管地位和职责
发挥中介机构的监管作用,确立中介机构的监管责任对国企改革是十分重要的,加强中国证监会在证券中介机构和证券行为人之间的业务往来中的监管力度,有效地维护投资者和经营者的利益。
明确证券中介机构的监管地位和职责对于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规范市场秩序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由证券监管机构对其进行行业内监管和违规时的严厉处罚,直接责任者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要建立健全中介机构的执业准则
建立统一的证券中介机构的职业标准和规范可从下面几个方面来进行:①赋予行业自律管理机构和政府监管机构的业内处罚和行政处罚的权力。
②严格制定从业资格考试认证制度。
③对证券分析师及其机构的行为做出明确规定和约束,避免误导投资者。
④考虑规定中介机构因违法而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为惩罚性的而非补偿性的,同时明确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3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证券市场的监管体制也应随之改变,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在后股改时代来临之际,称为风向标的股票市场结构更加合理,投资者组成多元化,市场化程度更高,更活跃的国际证券市场联动性。
在这样的发展趋势下,必须要有科学的、严格的监管体制,以往单纯依靠行政路径或非成熟市场调节都将偏离证券市场良性发展的轨道。
因此,及时制定科学可行的监管体制势在必行,也是我国实行法制化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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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126页)企业技术开发2010年2月
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