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征遗产税法律规范的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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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征收可行性分析

遗产税征收可行性分析

遗产税征收可行性分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迁,人们对遗产税征收的讨论逐渐升温。

遗产税是指对个人在生前所拥有的财产在其去世后进行征税的一种税收制度。

遗产税的征收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一方面有人认为遗产税的征收可以减少财富不平等,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这种税收制度会对经济产生不利影响。

有必要对遗产税征收的可行性进行深入分析,以便全面了解其利弊。

从正面角度来看,遗产税的征收有助于减少财富不平等,促进社会公平。

目前的现实是,财富集中度越来越高,富人变得越来越富,而穷人的财富增长缓慢。

遗产税的征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平衡财富分配,减少富人世代财富传承的可能性,使财富能够更公平地分配给整个社会。

如果没有遗产税的征收,这种财富不平等的现象可能会继续恶化,导致社会内部的矛盾日益加剧。

从社会公平的角度,遗产税的征收是有必要的。

遗产税的征收还可以为国家财政提供额外的税收收入。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医疗保障的不断扩大,国家的开支也在不断增加。

遗产税的征收可以为国家增加一种全新的税收来源,进而减轻国家的财政压力。

国家可以利用这部分税收收入来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加社会福利的支出等,从而实现国家的长远发展目标。

从财政角度来看,遗产税的征收也是有益的。

即便遗产税的征收有上述积极意义,也并不意味着它就是完美的税收制度。

在征收遗产税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遗产税的征收会对家庭财产传承产生一定的阻碍。

在不少家庭中,父母通过艰苦奋斗,积累了财富,而孩子则希望能够继承这份财富,继续发扬父辈的事业。

但如果遗产税的征收过高,可能会导致财产转移受到限制,影响家庭财产的继承和发展。

遗产税的征收可能会对经济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由于遗产税的征收可能导致企业家的家族财富被分割,从而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在一定程度上,遗产税的征收可能会降低富人的创业积极性,减少企业家的投资意愿,对经济增长产生一定影响。

在制定遗产税政策时,应该充分权衡各方利弊,减少负面影响,确保遗产税的征收对整个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遗产税征收可行性分析

遗产税征收可行性分析

遗产税征收可行性分析
遗产税征收是指政府对遗产继承或礼物赠与收取的一种税收形式,目的在于促进社会
公平、财富再分配,以及增加国家收入。

然而,遗产税征收的可行性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存
在差异,以下是针对遗产税征收的可行性进行的分析。

一、经济和社会背景
首先考虑国家的经济和社会背景,是否适合实行遗产税征收。

在发展中国家和贫困国家,尤其是那些人口负担较重,经济不够发达的国家,实行遗产税征收存在难度。

二、税收收益
税收收益是实施遗产税征收的主要原因之一。

通过对富人和企业家的财产收取遗产税,政府可以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再分配,并为一些社会政策提供资金支持。

然而,在实施过
程中,税收收益的效果取决于征收税种、遗产税率和豁免政策等因素。

三、社会公平
社会公平是遗产税征收的一个主要目标。

因为对于很多人来说,家庭财富是非常重要的。

对于更低收入群体的家庭,家庭财富是特别重要的,可以通过遗产税来减少富人拥有
不合理的财富积累。

但是,因为豁免政策和税率的不同,很难确定哪个税率才是公平合理的。

四、逃税
逃税是造成遗产税征收困难的一个重要因素。

因为较高的税率和豁免政策,使得一些
富人家庭会采取各种不同的逃税手段来规避遗产税。

这将导致税收收益减少,增加财政成本,从而降低征收遗产税的意愿。

综上所述,在许多国家,遗产税征收都面临着多种挑战,包括政治,社会和经济因素。

但遗产税征收也被视为一种能够实现税收收益、促进公平和贡献社会的方式。

因此,当考
虑是否增加遗产税征收时,必须针对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以找到最佳平
衡点。

《我国遗产税的开征问题研究》范文

《我国遗产税的开征问题研究》范文

《我国遗产税的开征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财富的不断积累,遗产税作为一个重要的税收工具,越来越受到我国政府和学界的关注。

开征遗产税不仅能够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的问题,还能够鼓励公平竞争、提高社会整体福利。

本文将围绕我国遗产税的开征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旨在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二、遗产税的开征背景与意义遗产税,是指国家对死者留下的遗产进行征收的一种税收。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贫富差距逐步拉大,遗产税的征收已成为调整社会财富分配的重要手段。

开征遗产税的背景及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公平社会财富分配:遗产税的开征可以防止社会财富过度集中在少数人手中,从而在某种程度上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

2. 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遗产税的征收有利于鼓励勤劳致富,降低财富继承的依赖性,从而激发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3. 完善税收体系:遗产税作为财产税的一种,其开征可以完善我国税收体系,提高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

三、我国遗产税开征的现状与问题尽管我国尚未开征遗产税,但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当前,我国在遗产税开征方面存在以下问题:1. 法律制度不健全:我国尚未制定专门的遗产税法,导致遗产税的开征缺乏法律依据。

2. 社会观念阻力:受传统观念影响,部分人认为征收遗产税是对个人财产权的侵犯,因此对开征遗产税存在抵触情绪。

3. 征收管理难度大:由于我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征收遗产税需要完善的税务管理体系和高效的征收手段。

四、我国遗产税开征的必要性分析尽管存在上述问题,但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不容忽视。

首先,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财富不断积累,开征遗产税已成为调整社会财富分配的重要手段。

其次,开征遗产税有助于鼓励公平竞争,提高社会整体福利。

此外,完善税收制度、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也是开征遗产税的重要目的。

五、我国遗产税开征的方案设计为了顺利开征遗产税,需要制定一套合理的方案。

《我国遗产税的开征问题研究》范文

《我国遗产税的开征问题研究》范文

《我国遗产税的开征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财富的积累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的规模。

在这样的背景下,遗产税的征收逐渐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遗产税是一种针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收的税种,它不仅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更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公平,防止社会财富过度集中。

因此,本文旨在研究我国遗产税的开征问题,包括其必要性、开征的难点及可能的对策。

二、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1. 平衡社会财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贫富差距问题日益凸显。

开征遗产税可以通过对富人遗产的再分配,有效平衡社会财富,防止社会财富过度集中。

2. 增加财政收入遗产税的征收可以为国家带来稳定的财政收入,用于社会福利、教育、医疗等公共事业的发展。

3. 促进公益事业遗产税的征收可以引导富人将部分财富用于公益事业,推动社会的公益事业发展。

三、我国开征遗产税的难点1. 法律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在遗产税方面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需要进一步完善。

包括遗产的认定、估价、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法律规定都需要明确。

2. 征收管理难度大遗产税的征收涉及到大量的个人财产,征收管理难度大。

需要建立完善的征收管理制度,包括税务登记、申报、审核、征收等方面。

3. 社会舆论压力由于遗产税的征收涉及到人们的切身利益,因此社会舆论压力较大。

需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四、解决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对策1. 完善法律制度完善遗产税的法律制度是开征遗产税的前提。

需要明确遗产的认定、估价、税收优惠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为遗产税的征收提供法律保障。

2. 建立完善的征收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征收管理制度是开征遗产税的关键。

需要加强税务登记、申报、审核、征收等方面的管理,确保税收的公平、合理和有效。

3. 加强宣传解释工作加强宣传解释工作是开征遗产税的重要环节。

需要向社会公众宣传遗产税的意义和作用,解释税收政策和规定,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五、结论开征遗产税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促进社会公平和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

《我国遗产税的开征问题研究》范文

《我国遗产税的开征问题研究》范文

《我国遗产税的开征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财富的累积,遗产税作为一个重要的税收工具,已经引起了我国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征收遗产税不仅能够促进社会公平、平衡贫富差距,还能够鼓励储蓄、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因此,我国遗产税的开征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研究价值。

二、遗产税的基本概念与功能遗产税是一种财产税,指国家对死者遗留的财产进行征税的制度。

其基本功能包括:1. 促进社会公平:通过对巨额遗产征税,平衡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2. 增加财政收入:遗产税的征收可以为国家带来稳定的财政收入,用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

3. 鼓励储蓄和投资:通过对继承的遗产征税,鼓励人们在生前进行合理储蓄和投资。

三、我国遗产税开征的必要性1. 平衡贫富差距:我国社会贫富差距较大,征收遗产税有助于缩小这一差距,实现社会公平。

2. 完善税收体系:征收遗产税是完善我国税收体系的重要一环,有助于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税收制度。

3. 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征收遗产税可以为国家带来更多的财政收入,用于支持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

四、我国遗产税开征的可行性分析1. 法律基础:我国宪法和税收法为征收遗产税提供了法律基础。

2. 技术支持:随着科技的发展,税务部门具备了征收遗产税的技术手段,如财产登记、评估等。

3. 国际经验:许多国家已经实施了遗产税制度,我国可以借鉴其成功经验,结合国情制定适合我国的遗产税制度。

五、我国遗产税开征的难点与挑战1. 遗产评估问题:遗产评估是征收遗产税的关键环节,需要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和标准。

2. 避税问题:可能会存在通过转移财产、信托等方式避税的问题,需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3. 社会接受度:开征遗产税可能引发社会舆论争议,需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提高社会接受度。

六、我国遗产税开征的建议与对策1.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征收遗产税提供法律保障。

2. 建立评估机制:建立完善的遗产评估机制和标准,确保遗产价值的准确评估。

遗产税开征的可行性分析

遗产税开征的可行性分析
遗产税开征的可行性分析
• 首先开征遗产税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它有利于 调节社会财富再分配关系和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以及完善我国税制结构有利 于实度大 ,征税投入力量相对较多。必要性方面, 他分析到目前我国开征遗产税会出现一系列不良 后果一是会抑制储蓄,因为从长期来看遗产税的 开征将会在事实上鼓励富人将更多的钱财用于生 活性消费,而抑制了投资消费。
遗产税开征的可行性分析
• 二、 需要建立健全的个人财产评估制度。在征收 遗产税的国家,都是以遗产价值为计税前提的。 财产评估是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征税数量的 多少。
• 三、 需要进一步完善个人财产公证制度。财产公 证是保证遗产税征收公平性的重要手段。在我国 婚姻法领域,婚前财产公证仍在热烈讨论中。在 遗产税领域,更为重要的是“遗赠公证和遗产分 割公证” 我国在加入WTO以后,应当加快公证制 度与国际惯例的接轨,完善我国的个人财产公证 制度。
遗产税开征的可行性分 析
2020/12/20
遗产税开征的可行性分析
什么是遗产税
• 遗产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征税, 国外有时称为“死亡税”。遗产税有助于加强对 遗产和赠与财产的调节,防止贫富过分悬殊,开 征遗产税已列入中国税制改革的议事日程。遗产 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 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征收遗产 税,对于适当调节社会成员的财富分配、增加政 府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财力有一定的意义。遗产税 常和赠与税联系在一起设立和征收。但是,为了 吸引投资和资金流入,也有一些国家和地区故意 不设立遗产税或者废除遗产税。
• 2.征收成本高,税收收入低。

这一问题不仅美国如此,英国、日本、德国
等也面临这一问题。可以说,这是一个世界性的

中国征收遗产税的合理性分析

中国征收遗产税的合理性分析

中国征收遗产税的合理性分析
一、中国征收遗产税的合理性
1、改善财政结构,完善社会保障
征收遗产税是政府实现财政稳定,改善财政结构的重要措施,它能够维护公共利益,为弥补和改善社会保障积累必要的资金。

通过综合利用遗产税收入,政府可以更好地投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社会福祉,改善社会服务,加强民生保障措施。

2、促进公平正义
在实施遗产税的同时,政府也要解决财富积累的不公平现象,以保证国家税收收入和财富分配的公平正义。

这样,庞大的财富积累者不再以特权的独享而免于税收,而是公平担当社会责任,以财富贡献社会,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也能增加财政收入,有助于财政建设。

3、避免遗产浪费
征收遗产税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尽可能避免大量财富的浪费。

繁华富贵的一家人,家族拥有的财产往往是非常庞大的,拥有财富的家族考虑省下后代的税收时,会尽力将财富进行分散,或者大量的浪费掉,给社会造成了巨大浪费。

而征收遗产税,便可能使财富在合理的分配上起到调节作用,有助于消除浪费,保护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

二、中国征收遗产税的不合理性。

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的可行性研究

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的可行性研究

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的可行性研究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财富的分配越来越不平等,贫富差距日益加大。

为了调节社会财富的分配,许多国家纷纷建立了遗产税和赠与税制度,以便通过财产转移的方式来实现红利的平衡,加强财政收入,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在中国,尤其是现代化的经济体系下,人们对于征收遗产税和赠与税制度的讨论愈加深入,其可行性与实际效果也引起了广泛关注。

二、遗产税的可行性研究(一)国际范围内的情况在国际范围内,许多国家已经建立了遗产税制度,例如津巴布韦、法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加拿大、德国等等。

这些国家的遗产税制度不仅可以帮助政府增加财政收入,而且可以促进财产的公平分配,防止贫富分化加剧。

(二)国内现状分析在中国,由于长期的封建主义和计划经济的制度,财富分配极不均衡,现在的财产权很集中,富人更容易通过财产转移来避税。

因此,建立遗产税制度非常必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平衡社会财富,防止富人避税,增加财政收入。

但是,在中国实行遗产税制度也面临着一些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和规划。

第一,如何界定征收的流动资产的范围和税率。

第二,如何避免遗产税的误征和遗漏,以确保征收效率和公正性。

第三,如何调整社会舆论,增强公众支持,以确保政策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三、赠与税的可行性研究(一)国际范围内的情况国际上许多国家都有赠与税制度,例如美国、法国、英国、日本、加拿大等等。

赠与税制度可以有效地控制财产的传递,保证财产传递的公平和公正。

(二)国内现状分析当前,我国没有赠与税制度,因此容易发生财产转移的避税问题。

如果建立赠与税制度,可以限制赠与财产的频率和数量,避免财产流动的超速度,平衡社会财富分配。

同时,也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支持社会事业建设。

但是,赠与税制度也面临着许多问题。

第一,如何确定赠与的范围、税率和应纳税额。

第二,如何制定税收服务政策,满足纳税人的需求。

第三,如何管理信息,在税源管理方面加强监管,保证正常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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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开征遗产税法律规范的可行性分析[摘要]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征收的一种税收。

开征遗产税,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税制结构、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有助于合理利用税收资源,实现社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有助于推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文章拟从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目前已经具备的一些开征遗产税的条件展开,探究我国开征遗产税制度设计建议以及相关配套制度建设。

[关键词]遗产税;征收;可行性遗产税属于财产税的一种。

遗产税的开征是再分配的过程,对创造机会公平、缩小贫富差距有一定的调节作用。

本文旨在对我国遗产税制度的建设现状进行分析,提出针对我国开征遗产税仍需完善的地方。

一、遗产税的概述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征收的一种税收。

具体而言,遗产税的含义包括:(1)遗产税征收的前提是财产所有人死亡;(2)遗产税的征收对象为遗产;(3)遗产税通常包括被继承人的遗产征收的税收和对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征收的税收。

著名的美国政治家本杰明·富兰克林曾说:“世界上有两种事情不能避免,一是死亡,二是税收。

”遗产税即是将死亡和税收结合起来的产物。

公民生前的收入虽然有个人所得税进行调节,但公民死亡后留下大量遗产通过继承或生前通过赠与进行财产再分配时,我国税收制度中还没有规定征收遗产税和赠予税,开征遗产税是历史与现实的需要,但现实条件还不完全具备,还需要创造开征条件。

二、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稳步、迅速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私有财产拥有量也明显增加,开征遗产税的条件也日趋成熟。

在先富起来的一部分群体中,个人积累的财产已经相当巨大了,并出现很严重的财产差距悬殊问题。

遗产税的开征,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一种手段,不仅具备了实现条件,更有其必要性。

遗产税不仅可以弥补个人所得税的不足之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缩小贫富差距,同时,开征遗产税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意味着政府向人们传递一个明确的信息,即鼓励人们通过正当的劳动提高生活水平,不支持依赖遗产生活。

目前,世界上已经有一百多个国家开征了遗产税,包括绝大部分发达国家、较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

①一些国家对中国公民在其境内的遗产和其本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的遗产征收遗产税,然而我国却没有相应地开征遗产税,这种不平等的状况是很不合理的,也不符合国际惯例,这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流失,更重要的是我们国家主权受到无形的损害。

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完全有必要开征遗产税。

同时,开征遗产税,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税制结构,实现国家宏观调控功能,弥补目前财产税调节功能的不足。

按照国际通行的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判断标准,基尼系数介于0.4至0.5之间表示贫富差距较大,超过0.5则表示差距悬殊。

②而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从1999年起,全国居民的基尼系数就超过了0.4,目前正在持续逼近0.5,个人收入分配差距的加大以及由此引起的私有财产在社会成员之间分配不均衡性,使得遗产税的开征变得更加迫在眉睫,开征遗产税是我国在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必然的选择。

三、我国创设遗产税的现实条件以及可行性分析(一)我国目前已经具备的开征遗产税的条件1.经济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地快速发展,居民的个人收入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使得私有财产的拥有量和遗产继承规模明显增加,居民的储蓄水平稳定增长,我国储蓄占GDP的比重居于世界前列,高收入阶层逐步形成,收入分化加大。

按照全球最大的资产管理公司的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拥有金融资产100万美元的人数达到23.6万人,这个群体每人拥有的平均资产超过41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400万元,其中还不包括个人的房地产等。

③遗产税在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缓解贫富人群的矛盾、平衡社会公众的心理等方面有显著积极的作用,可作为降低基尼系数的政策手段。

这些都为遗产税的开征做足了经济基础。

2.法律制度条件我国早在1950年颁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就明确规定全国征收的14种税收,其中就包括遗产税;在1993年12月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即提到“开征遗产税”;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也提出了“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开征遗产税等新税种”的意见;2001年3月,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也提出要适时开征遗产税。

应该说,开征遗产税的提案已经酝酿了很长时间,经过理论界的激烈争论和决策层的反复研究,其立法依托的法律要件已然趋于完善。

3.可以借鉴的历史经验以及国际成规遗产税是一个古老的税种,近代遗产税已有600多年的历史。

到目前为止,世界上至少有三分之二的国家和地区开征了遗产税。

自英国1694年开征遗产税以来,世界上大部分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以及我国香港等地区都相继开征了遗产税。

它们的成功经验和教训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借鉴材料。

4.人们接受遗产税的思想基础当前,社会更多强调个人价值,重视个人的努力成果。

许多当代年轻人不愿意过多地依赖于前人留下的财产,而采取积极的方式来积累个人财富。

尽管,一些老百姓对于遗产税的开征可能还存在抵触心理,一时还难以接受和承受,但是“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这个观念早已深入人心。

随着普法宣传力度的逐年加大,公民对我国开征遗产税的社会理解和支持也必将增大。

凡对遗产税有所关注的人应该都知道,该税种以特定的人作为纳税人,并不会增加绝大多数普通百姓的税收负担,而有可能成为纳税人的人也会逐渐了解到该税种是一个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开征的税种,具有重要的社会和经济意义,相信经过一定时间的磨合,他们是可以接受遗产税的。

这些观念的存在为遗产税的开征打下了较好的思想基础。

(二)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可行性分析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具备开征遗产税的条件,综合大多数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一般应考虑以下几方面:一是国家人均GDP水平;二是人民的个人储蓄水平,如若个人储蓄水平普遍相对比较低,那么开征遗产税就没有什么实际的价值了;三是高收入阶层在整个国民群体中所占的比重有多大。

对照中国的宏观态势看,我国开征遗产税的可行性可以反映在以下这几个方面:1.税源分析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国民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居民的个人收入水平已有大幅的提高,高收入和高财富拥有者也在不断增加;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方式并存,使个人收入渠道多元化;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富裕人口增长最快的几个国家之一,我国的民间金融资产增长迅猛也是税源不断丰富的标志。

④这为遗产税的开征提供了足够的税源。

2.税收管理控制力度分析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对个人存款实行实名制,这为我国遗产税的征收做了很重要的铺垫。

另外,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水平在不断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税收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已经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我国的税收征管模式和手段达到了较先进的水平,信息化建设有了不错的发展。

总体而言,我国目前的税收征管水平对开征遗产税不存在太大的障碍。

3.法律环境背景分析遗产税的征收是需要一个复杂的程序的。

开征遗产税以及税基的确定都需要比较完备的法律制度与之相配套。

我国的《宪法》、《民法通则》、《继承法》、《婚姻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都对公民的个人财产权的确认、继承遗产的合法性、遗产的确定和分割以及征管程序和法律责任等问题都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这为遗产税的开征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

四、我国遗产税制度的建设尚待完善的地方从各国的遗产税立法实践来看,遗产税的征收大都是以财产所有人遗留的财产或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作为计税依据的。

然而对财产进行评估不仅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技术性要求非常高的工作。

目前,我国的市场机制还不够健全,财产评估难度很大。

因此,应当进一步扩大资产评估的范围并不断健全资产评估制度,制定包括评估资格、评估对象、评估周期、评估价值认定等内容的一整套个人财产评估办法。

这些情况都要求我国应尽快建立个人资产档案和财产评估制度,将个人的收入明晰规范化,为遗产税是税基确认打下基础。

目前,我国的《民法通则》、《婚姻法》、《物权法》、《继承法》等法律都可作为遗产税的立法依据,但是这些法律立法都比较早,还没有相关独立的遗产税环节,有些法条规定得也不够明确,与遗产税衔接不上,如《继承法》中对遗嘱等规定过于简单,对遗产的范围的规定也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经济生活发展的要求。

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势必会对将来开征遗产税造成很大的阻碍,因此,开征前必须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确定明确的遗产税征收管理制度。

[注释]①侯晓燕.遗产税建设对于弥补我国财产税体系缺陷研究[J].湖北经济学报,2009,6(1):90-92.②刘荣,刘植才.开征遗产税须消除的疑虑与制度设计[J].现代财经,2008,28(1):10-15.③刘荣,刘植才.开征遗产税须消除的疑虑与制度设计[J].现代财经,2008,28(1):10-15.④柯楠.遗产税:和谐社会的必然[J].改革新论,2009,28(1):8-9.[参考文献][1]徐孟州.税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6-338.[2]刘佐.遗产税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7.[3]杨京钟.我国遗产税制构建的现实选择[J].哈尔滨学院学报,2007,28(12):53-55.[4]李晓钰.遗产税基本法律问题研究综述[J].重庆行政,2008,(2):95-97.[5]刘薇.中国开征遗产赠与税面临的主要问题[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341):11.[6]伊丽娜.中国开征遗产税条件研究[J].财政研究,2007,(3):12-14.[7]王乔,席卫群.比较税制[M].财经论坛,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11.[8]刘荣,刘植才.开征遗产税须消除的疑虑与制度设计[J].现代财经,2008,28(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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