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津贴管理发放办法(行002附)-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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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期间补助办法资料

最新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期间补助办法资料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期间补助办法
适用情况
1、适用人员: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指公司指定的工程项目现场施工及管理员工。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外地工程项目。

3、适用期间:本办法适用期间为工程施工期间,即项目开工日前3个工作日始至撤场日。

非工程施工期间不计发补助。

补助计划
二、注意事项
(一)员工因私离开项目期间不计算补助,相关费用自担。

(二)项目经理、总部行政部负责工地、总部出勤记录。

项目经理负责在每月20 日前将上月出勤登记表发至公司行政部汇总。

财务部依据行政部提交的考勤登记、补助计划计算具体补助金额,经总经理审批后进行发放。

(三)为实现财务规范化,使项目相关支出进入成本核算,本办法规范的员工补助按以下原则发放:
1、通讯费补助:
(1)员工须向公司提供补贴期间的话费发票,话费发票须为员工本人姓名或以公司全称为抬头。

(2)考虑施工期间员工索取话费发票的不便,公司先按照员工对应岗位的通讯费补助额度进行逐月发放,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员工须一次性将补贴期间的话费发票提交公司用于账务冲抵。

(3)“实报实销” +“最大额度”原则,即话费发票总额<实际发放通讯费补助总额时,差额部分员工须以转账方式退还公司;话费发票总额>实际发放通讯费补助总额时,差额部分不做账务处理。

2、伙食补助及工地补助:
(1)员工须向公司提供补助总额(伙食补助+工地补助)的全额发票。

(2)发票要求:不接受餐饮发票;优先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抬头需为公司全称。

(3)伙食补助及工地补助由公司按照员工对应岗位的相关补助。

工程项目补贴发放方案

工程项目补贴发放方案

工程项目补贴发放方案根据工程项目补贴发放的需求和要求,制定以下发放方案:一、发放对象:所有符合工程项目补贴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参与项目的技术服务单位等。

二、补贴发放标准: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项目资金情况,确定补贴金额。

补贴金额将按照以下标准发放:1. 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建设投资额和项目进度,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补贴。

2. 施工单位:根据项目施工的完成情况和施工质量,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补贴。

3. 技术服务单位:根据提供的技术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补贴。

三、发放流程:1. 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相关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申请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项目执行情况。

2. 审核:相关部门将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资格和补贴金额。

3. 初步审批: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进行初步审批,制定初步的补贴发放方案。

4. 公示:将初步审批通过的补贴发放方案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

5. 终审:经过公示期后,相关部门将进行终审,最终确定补贴发放方案。

6. 发放:根据终审通过的方案,相关部门将统筹安排资金,将补贴款项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四、监督机制:1. 日常监督:相关部门将对补贴发放进行日常监督,确保补贴发放的公平、公正和合理。

2. 社会监督:相关部门将公开补贴发放的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

3. 检查考核:定期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发放效果评估:根据补贴发放的效果和影响,定期进行评估,对补贴发放方案进行调整和改进。

六、宣传和培训:相关部门将定期组织宣传和培训,提高申请人对工程项目补贴政策的知晓和理解,确保申请过程的规范和顺利进行。

以上是关于工程项目补贴发放方案的一个简要概述,具体的方案细节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工程项目部薪酬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部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部薪酬管理,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项目执行力,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部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激励的原则,以岗位价值、绩效表现、能力素质为依据,确定薪酬水平。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工程项目部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等级、工作年限、地区差异等因素确定。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岗位等级、岗位责任、岗位风险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个人绩效、团队绩效、项目绩效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奖金:包括项目奖金、年终奖等,根据项目完成情况、个人表现等因素确定。

第九条津贴和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高温补贴、加班费等,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十条薪酬发放周期为每月一次,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计算。

第十一条员工薪酬按照岗位等级、工作年限、地区差异等因素,结合公司薪酬政策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员工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一)定期调整:根据公司薪酬政策,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二)特殊调整:因员工个人绩效、岗位变动、工作年限等因素,经公司批准,可进行特殊调整。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或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制度执行薪酬结算。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四条工程项目部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个人绩效、团队绩效、项目绩效等。

第十五条个人绩效考核依据岗位职责、工作表现、能力素质等因素进行。

第十六条团队绩效考核依据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团队协作、工作氛围等因素进行。

第十七条项目绩效考核依据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因素进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工程项目津贴管理发放办法(行002附)-试行)

工程项目津贴管理发放办法(行002附)-试行)

工程项目津贴管理发放办法(试行)1、目的为了贯彻公司“公平合理、劳资两利、奖勤罚懒”的工资管理原则,使制度透明化,以达到吸引人才、保留人才、激励人才的目的,推动公司和员工实现长期和短期的目标。

2、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工程项目的项目部长驻广州市市区工地现场员工(或借调期一个月以上)均适用。

3、责任部门3. 1工程部经理(主管)负责项目部组成人员的规划、员工项目津贴的建议和申报。

3. 2部门主管领导负责项目组成人员的选用审批,及其津贴的最终批核。

3. 3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的薪资管理及奖罚管理工作,具体催收月度奖罚依据、执行并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3.4总经办负责组织综合巡检工作(各项目每季度一次),并提供奖罚依据。

3.5质安部负责组织质量安全专项巡检工作(各项目每周一次),并提供奖罚依据。

4、岗位划分及地域划分*项目负责人是指该项目的第一责任管理人,代表公司全面履行项目工程合同,负责整个项目的统筹管理工作。

*项目副经理是指项目分区(或片区)管理责任人,负责该项目内指定区域的全面管理工作。

*一般管理人员是指该项目的工程技术员、施工员、质安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专职管理岗位人员。

*上述各员的岗位职务以公司针对项目发出的人事任命通知为准。

*广州市市区包括: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番禺区、黄埔区、萝岗区、南沙区、花都区。

(不含从化市、增城市)。

5、津贴标准5.1根据岗位的工作职责范围及项目部所处的地理位置、交通的便节和城市消费水平等综合情况,公司在给予岗位工资的基础上为长驻工地的现场管理人员增设工程项目津贴。

5.2工程项目津贴实行包干津贴,津贴包括交通、通讯、伙食、工作超时、异地生活等方面;项目负责人的工程项目津贴并包含有现场管理责任的补贴。

5. 3工程项目津贴的标准: 5.3.1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在广州市内的,按工程造价划分津贴标准:1)项目工程造价(合同额)在叁佰万元人民币以下的:A.项目负责人每月一次性补贴500元(包干),其中包含现场管理责任补贴、交通、通讯、伙食、工作超时、异地生活等方面补贴;B.—般管理人员每月一次性补贴300元(包干)。

最新工程津贴发放办法

最新工程津贴发放办法

工程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内部的管理和控制,有效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并使之在时间上、数量上、操作空间上充分地配合,从而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干劲,同时提高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及服务质量,并促使工程项目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特制定此管理办法,作为确定工程津贴的发放依据。

二、启用时间及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主要针对工程忙时(如各期交换工程集中施工或TD电路集中调度时段)启用,适用于综合施工处骨干员工。

三、管理细则:(一) 管理组织:1、综合施工处指定专人对工程津贴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部门综合员负责工程津贴管理的日常事务工作,按处室工程津贴管理要求负责组织开展工程津贴考核及考核结果处理工作。

3、该考核方式为逐级考核(由上一级考核下一级),再由部门主任进行审核。

4、各管理人员在考核时必须做出公平、公正的评价。

(二) 考核管理:1、考核时间:考核时间为工程忙时每月1日至月底的最后一日,次月的5日前必须完成考核的打分工作(遇节假日顺延),在考核工作完成后于当月发放工程津贴。

2、考核权限:(1)考核由直接上级评定。

(2)工程津贴管理专人根据考核实际得分进行强制性排名,从而确定享受工程津贴的人员及金额。

(3)上级可以对任何下级的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可以纠正下级不适当的考核评定,津贴管理专人对所有考核行为进行监督,有权随时对考核情况进行抽查。

3、考核内容:根据综合施工处总体施工任务情况,针对员工的岗位职责,主要从工作效率、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忠诚度、责任心、品德言行、专业技能、协调能力、沟通能力、成本意识、规章制度遵守情况等进行全方面的考核、测评。

4、考核细则:方式:总成绩以100分为基数,根据评分标准得到和扣除相应分值。

综合成绩:业务技能占10 %,劳动纪律占10 %,工作态度占20 %,现场规范占20 %,工作效能占40 %,综合成绩分为3级,90分以上的员工获得1级工程津贴待遇500元(所占比例不超过15%),85-89分的员工获得2级工程津贴待遇400元(所占比例不超过40%),80-84分的员工获得3级工程津贴待遇(所占比例不超过20%),80分以下的员工不享受工程津贴。

项目工程工资发放制度

项目工程工资发放制度

项目工程工资发放制度一、序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企业经营的日益规范化,工资发放制度成为了企业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而在项目工程领域,因为项目性质的特殊性和工作方式的独特性,工资发放制度更加需要规范和细致的管理。

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项目工程工资发放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项目工程工资发放制度的相关内容,旨在为企业和员工提供更好的工资管理服务。

二、工资发放的基本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工资发放应该公平公正,避免出现工资差距过大的情况。

劳动者在项目工程中付出的努力应该得到相应的回报。

2. 鲜明激励原则:工资应该以激励员工为目的,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在考核和评价中,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应该适当给予奖励。

3. 透明公开原则:工资发放制度应该公开透明,员工应清楚了解自己的工资构成和发放方式。

确保员工对工资发放制度有信心和认同。

4. 安全保障原则:工资应该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对于任何改变工资发放制度的政策,应提前通知员工,确保员工的利益不受损害。

三、工资构成和计算方式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项目工程员工的固定报酬,主要由员工的工作岗位和等级来决定。

企业应该根据员工的工作经验和能力,确定相应的基本工资水平。

2.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来计算的奖励,包括项目进度、质量和安全等方面的绩效。

绩效工资应该根据员工的具体表现和工作成果来确定。

3. 加班工资:项目工程中可能需要员工加班工作,企业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加班工资或者调休福利。

加班工资应该按照工时来计算,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4. 津贴补贴:企业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条件和实际需求,给予一定的津贴补贴,包括餐补、住房补助等。

这些津贴补贴应该合理适当,符合员工的实际需求。

5. 其他福利:除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外,企业还可以给予员工其他福利,如年终奖、节日福利等。

工程项目行政薪酬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行政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行政人员薪酬管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工程项目行政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部门经理、项目助理等。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公平、合理、激励、竞争的原则,以公司薪酬政策为指导,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薪酬标准。

第二章薪酬结构第四条工程项目行政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构成。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员工岗位、工作年限、学历等因素确定,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技能要求、工作强度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个人绩效、部门绩效、公司整体绩效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占比最高不超过基本工资的50%。

第八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等,根据公司业绩、员工个人贡献等因素确定。

第九条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薪酬调整第十条工程项目行政人员薪酬调整分为年度调整和临时调整。

第十一条年度调整: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公司经营状况、员工绩效等因素,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临时调整: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员工个人表现等因素,可进行临时薪酬调整。

第四章薪酬发放第十三条工程项目行政人员薪酬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按月发放。

第十四条员工工资发放前,需进行工资核算,确保工资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员工工资发放时,应确保资金安全,不得拖欠员工工资。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八条本办法的修改、废止,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工程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工程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工程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内部的管理和控制,有效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并使之在时间上、数量上、操作空间上充分地配合,从而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干劲,同时提高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及服务质量,并促使工程项目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特制定此管理办法,作为确定工程津贴的发放依据。

二、启用时间及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主要针对工程忙时(如各期交换工程集中施工或TD电路集中调度时段)启用,适用于综合施工处骨干员工。

三、管理细则:(一) 管理组织:1、综合施工处指定专人对工程津贴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部门综合员负责工程津贴管理的日常事务工作,按处室工程津贴管理要求负责组织开展工程津贴考核及考核结果处理工作。

3、该考核方式为逐级考核(由上一级考核下一级),再由部门主任进行审核。

4、各管理人员在考核时必须做出公平、公正的评价。

(二) 考核管理:1、考核时间:考核时间为工程忙时每月1日至月底的最后一日,次月的5日前必须完成考核的打分工作(遇节假日顺延),在考核工作完成后于当月发放工程津贴。

2、考核权限:(1)考核由直接上级评定。

(2)工程津贴管理专人根据考核实际得分进行强制性排名,从而确定享受工程津贴的人员及金额。

(3)上级可以对任何下级的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可以纠正下级不适当的考核评定,津贴管理专人对所有考核行为进行监督,有权随时对考核情况进行抽查。

3、考核内容:根据综合施工处总体施工任务情况,针对员工的岗位职责,主要从工作效率、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忠诚度、责任心、品德言行、专业技能、协调能力、沟通能力、成本意识、规章制度遵守情况等进行全方面的考核、测评。

4、考核细则:方式:总成绩以100分为基数,根据评分标准得到和扣除相应分值。

综合成绩:业务技能占 10 %,劳动纪律占 10 %,工作态度占 20 %,现场规范占 20 %,工作效能占 40 %,综合成绩分为3级,90分以上的员工获得1级工程津贴待遇500元(所占比例不超过15%),85-89分的员工获得2级工程津贴待遇400元(所占比例不超过40%),80-84分的员工获得3级工程津贴待遇(所占比例不超过20%),80分以下的员工不享受工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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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津贴管理发放办法(试行)
1、目的
为了贯彻公司“公平合理、劳资两利、奖勤罚懒”的工资管理原则,使制度透明化,以达到吸引人才、保留人才、激励人才的目的,推动公司和员工实现长期和短期的目标。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属工程项目的项目部长驻广州市市区工地现场员工(或借调期一个月以上)均适用。

3、责任部门
3.1工程部经理(主管)负责项目部组成人员的规划、员工项目津贴的建议和申报。

3.2部门主管领导负责项目组成人员的选用审批,及其津贴的最终批核。

3.3行政人事部负责员工的薪资管理及奖罚管理工作,具体催收月度奖罚依据、执行并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3.4总经办负责组织综合巡检工作(各项目每季度一次),并提供奖罚依据。

3.5质安部负责组织质量安全专项巡检工作(各项目每周一次),并提供奖罚依据。

4、岗位划分及地域划分
*项目负责人是指该项目的第一责任管理人,代表公司全面履行项目工程合同,负责整个项目的统筹管理工作。

*项目副经理是指项目分区(或片区)管理责任人,负责该项目内指定区域的全面管理工作。

*一般管理人员是指该项目的工程技术员、施工员、质安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专职管理岗位人员。

*上述各员的岗位职务以公司针对项目发出的人事任命通知为准。

*广州市市区包括: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番禺区、黄埔区、萝岗区、南沙区、花都区。

(不含从化市、增城市)。

5、津贴标准
5.1根据岗位的工作职责范围及项目部所处的地理位置、交通的便节和城市消费水平等综合情况,公司在给予岗位工资的基础上为长驻工地的现场管理人员增设工程项目津贴。

5.2工程项目津贴实行包干津贴,津贴包括交通、通讯、伙食、工作超时、异地生活等方面;项目负责人的工程项目津贴并包含有现场管理责任的补贴。

5.3工程项目津贴的标准:
5.3.1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在广州市内的,按工程造价划分津贴标准:
1)项目工程造价(合同额)在叁佰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A.项目负责人每月一次性补贴500元(包干),其中包含现场管理责任补贴、交通、通讯、伙食、工作超时、异地生活等方面补贴;
B.一般管理人员每月一次性补贴300元(包干)。

2)项目工程造价(合同额)在叁佰万人民币以上、壹仟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A.项目负责人每月一次性补贴800元(包干),其中包含现场管理责任补贴、交通、通讯、伙食、工作超时、异地生活等方面补贴;
B.一般管理人员每月一次性补贴500元(包干);
C.现场仓管员每月一次性补贴300元(包干)。

3)项目工程造价(合同额)在壹仟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a)项目负责人每月一次性补贴1000元(包干),其中包含现场管理责任补贴、交通、通讯、
伙食、工作超时、异地生活等方面补贴;
b)项目副经理每月一次性补贴600元(包干),其中包含现场管理责任补贴、交通、通讯、
伙食、工作超时、异地生活等方面补贴;
c)一般管理人员每月一次性补贴500元(包干);
d)现场仓管员每月一次性补贴300元(包干)。

5.3.2临时借调一个月以上到工程长驻工地现场的人员按上述相关岗位计算工程项目津贴;借调
期在3天以上、15天以内的按半个月计,15天以上、一个月以内的按一个月计。

5.3.3已竣工处于收尾阶段的项目(以合同期或公司批准的工期为准),原则上只留一人负责收尾
工作,其工程项目津贴按上述在建项目标准的一般管理人员执行;工期若超出合同期或公司批准工期的,项目负责人应填报变更申请,工期重新拟定并最终获总经理批准。

5.3.4工程项目津贴按公司核准后的工程工期(或合同期)发放。

工程工期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
严格保障,若因负责人自身工作拖延而造成工期拖长(超出公司批准工期)的,工期拖长期间取消负责人工程项目津贴的30%并限期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5.4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实行津贴包干制度,不再计算加班及计付加班工资。

5. 5各项目负责人的长途公共交通费用可予实报实销;其他管理人员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工作述
职,其长途公共交通费用可予实报实销,如遇特殊情况(公司要求或应公司领导要求回司)其长途公共交通费用经要求人证实予以实报实销。

5.6 施工现场在广州市以外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工程项目部予以申报津贴方案,具体按获
批准的补贴标准执行。

6.手续办理
6.1工程项目津贴由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组成人员获总经理最终批准后,行政人事部作出‘项目人事任命书’交总经理签发;行政人事部按上述标准(一般按项目工程合同内的合同期执行)填写‘长驻项目现场人员工程项目津贴发放审批表’,审批表经总经理签批后作工资计发依据。

6.2遇调整(增加或减免)人员、调整项目岗位、调整补贴标准、调整(缩短或延长)津贴发放日期时,由工程部填报‘长驻工程项目信息变更申报表’;遇工期超出核定执行时间时,由项目负责人填报‘长驻工程项目信息变更申报表’。

‘长驻工程项目信息变更申报表’经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行政人事部做好变更登记,并反馈调整信息予申请人。

6.3在建项目转入竣工收尾阶段,工程部应及时填报‘长驻工程项目信息变更申报表’,调整人员
的工程项目津贴。

6.4临时借调依照人员借调程序办理借调手续并获总经理同意后,行政人事部按标准执行;若借
调期需延长,项目负责人应填报变更申请,最终获公司总经理批准。

7.奖惩
7.1各项目管理人员若达到工作绩效,按以下奖励:
1)顺利通过质安部每月四次的质量安全专项巡检(各次均无严重质量或安全隐患,并完成整改,整改经复检合格)的,给予项目部300元奖金奖励(由项目自行支配奖金)。

2)整体项目管理工作优秀,通过公司综合巡检(评定为良好),给予项目部500元奖金(由项目自行支配奖金)。

7.2各项目管理人员若出现工作投诉或工作绩效不良,按以下处罚:
1)投诉项目人员无法联系的(或通讯设备关机,或多次致电不接也不回电的),每次扣减30元岗位绩效工资;
2)客户方(甲方或监理)投诉整体项目管理混乱的,每次扣减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管理责任补贴150元,严重者取消当月工程项目津贴的40%;投诉片区项目管理混乱的,每次扣减项目副经理现场管理责任补贴150元,严重者取消当月工程项目津贴的40%。

3)各项目管理人员未按公司指令(包括整改)执行工作、不作工作回复、工作不作为或不在岗工作的,对责任人按《员工手册》标准进行扣罚岗位绩效奖金。

项目负责人负有对现场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凡任一项目管理人员受三次或以上工作投诉或处罚的,扣减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津贴的40%;属片区管辖的,扣减项目副经理工程项目津贴的40%。

4)项目未通过质安部质量安全专项巡检(评为‘严重不合格’或有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第一次扣减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专职质量安全工作人员工程项目津贴的20%,第二次扣减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专职质量安全工作人员工程项目津贴的40%;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扣减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专职质量安全工作人员当月20%的岗位绩效奖金并给予记小过处分,直至全部整改完毕。

5)项目未通过公司综合巡检的(评为‘不合格’)的,扣减500元(其中项目负责人占50%,一
般管理人员共占50%;无一般管理人员的由项目负责人一人承担)并限期整改;未能按期整改的,扣减项目负责人当月20%的岗位绩效奖金并给予记小过处分。

7.3在建项目转入竣工收尾阶段或人员离岗、调岗等情况工程部未及时申报调整的,对工程部经
理按《员工手册》标准进行处罚。

7.4客户方外部投诉及表扬的记录以公司主管领导或工程部经理摘记为准;内部工作投诉的记录
以行政人事部或总经理助理摘记为准。

7.5各项奖惩填写‘奖惩申报表’申报(由检查或管理的部门负责填写);其他奖惩按公司项目责
任承包考评绩效方案执行。

8.相关文件
8.1《薪酬管理制度》
8.2《员工手册》
8.3《考勤管理规范》
9.相关表格
9.1‘工程项目组织机构申报表’
9.2‘长驻项目现场人员工程项目津贴发放审批表’
9.3‘长驻工程项目信息变更申报表’
9.4‘人员借调审批表’
9.5‘施工现场检查记录’
9.6‘质量安全整改通知单’
9.7‘工程项目综合巡检评定表’
9.8‘奖惩申报表’
10.其他
10.1本办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执行,凡涉及本办法内容与此之前的文件有冲突的,按本办法执行。

10.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

编制: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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