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处理
定金,合同总价款20%,购房违约

定金,合同总价款20%,购房违约在二手房买卖中,每遇房上涨或下跌,都会出现卖方或买方违约的情况。
诉至法院,有地方法院判决合同有效,双方继续履行合同;而有的法院则判决违约一方承担违经责任,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一、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怎么办(一)要求继续履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首先当事人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如对迟延履行约定了违约金的仍可要求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如没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有损失的可要求赔偿损失。
但有下列情况的不适用继续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解除合同,适用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1、定金罚则,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或者另外订立了定金合同,则可以适用定金。
以定金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的做法是: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时,不得要求对方退回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将不被视为定金。
2、违约金,如不适用定金罚则适用违约金。
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约定不违法,也无明显不合理的,则适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但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如果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3、赔偿损失,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1)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也没有法定违约金可以适用的,如果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则违约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数额可由双方商定,或由仲裁机构裁决和法院判决。
违约金与定金法则

违约金与定金法则
在商业交易中,违约金和定金是两个常见的概念,它们在合同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违约金是指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的一定金额作为补偿。
而定金则是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一方为了确保交易的完成而支付的一笔钱。
在法律上,违约金和定金有着各自的法则和限制。
首先,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合理,不能过高或者过低。
如果违约金数额过高,可能会被认定为对方违约方的惩罚性赔偿,从而无法执行。
相反,如果违约金过低,可能无法达到惩罚的效果,也就失去了违约金的意义。
因此,在合同中规定违约金数额时,双方应当慎重考虑,并遵循法律的规定。
定金的法则则更加严格。
根据法律规定,定金应当履行两项基本职能:一是确保合同的履行,二是作为一种损害赔偿的形式。
如果交易顺利完成,定金应当全额退还给支付方;如果一方违约,支付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相应金额的定金作为赔偿。
然而,定金的数额一般不能过高,过高的定金可能被认定为违约金,而无法执行。
除了法律规定的违约金和定金法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约定相关条款。
例如,可以约定在特定情况下违约金的数额或者定金的退还条件等。
在商业合同中,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和风险情况来进行灵活的约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
总之,违约金与定金是商业交易中的重要概念,合同中的规定和法律的限制都需要双方慎重考虑。
只有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
订金、定金、押金、保证金、违约金区别及财税务处理

第四、定金担保有最高限额的规定。担保法第91 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 同标的额的20%”。《担保法解释》第121条规定, “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 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举个例子:
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 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违约金的约 定虽然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这种自由不是绝对的,而 是受限制的。
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 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 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 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4、确定的标准不同: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律规 定的数额,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最高不能超过合 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而违约金因具有预 定赔偿金的性质,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额来确 定。
5、生效条件不同:定金是支付以后生效的,如果商品销售 没有完成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方式,应当双倍偿还定金。违约 金是诺成生效的,只要合同成立,违约条款处理,违约金就生 效了。合同一旦签订,即法律行为生效,如有一方不按合同执 行,就要按合同所签金额赔偿双倍的违约金给予对方。
6、作用不相同:定金的作用一是证明合同成立;二是保证 合同履行;三是具有惩罚和预付款的作用。合同履行后,定金应 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违约金的作用一是惩罚和保证。只要 出现由于当事人过错,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事实的,不论 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都必须给付违约金。二是补偿侵害造成 的损失,如受侵害方能举证证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大于违 约金金额时,还有权请求违约方补偿不足部分。违约方支付违 约金后,只要对方认为违约方还有继续履行合同的必要并坚持 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还有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

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在商业交易中,定金是指买卖双方在合同签订前,为确认交易意向和保证交易完成,由买方向卖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款项。
然而,如果买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就会产生违约问题。
此时,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以弥补其因买方违约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本文将以《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为主题,探讨定金违约金赔偿标准的相关问题。
一、定金和违约金的区别定金和违约金是商业交易中常用的两个概念,但两者的性质和作用不同。
1. 定金定金是指在签订合同前,买方向卖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款项。
定金的作用是确认交易意向和保证交易完成,同时也是对卖方的一种保证金。
如果交易完成,定金将计入货款中,如果交易未完成,定金将退还给买方。
2. 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在合同中规定的,买方在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应向卖方支付的一定金额的经济赔偿金。
违约金的作用是弥补卖方因买方违约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同时也是对买方违约行为的一种惩罚。
二、定金违约金的法律依据定金和违约金在商业交易中的作用和意义不言而喻,但对于其法律地位和违约金的赔偿标准,却存在不同的观点和解释。
1. 定金的法律地位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定金是一种保证金,是买卖双方之间的一种约定。
如果买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但卖方不能单方面根据买方的违约行为,将定金据为己有。
2. 违约金的赔偿标准违约金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双方的实际损失情况来确定。
如果卖方因买方违约而遭受了经济损失,可以要求买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但如果卖方未能证明其实际损失,或者实际损失低于违约金的金额,那么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还多余的违约金。
三、定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定金和违约金在商业交易中的作用和意义不言而喻,但对于其具体的赔偿标准,却存在不同的观点和解释。
下面就定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进行详细的探讨。
1. 定金的赔偿标准定金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买卖双方的约定来确定。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定金的用途和退还条件,那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来执行。
对于合同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规定定金该怎么办

对于合同当事⼈既约定违约⾦⼜规定定⾦该怎么办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有可能会为了安全着想约定违约⾦,这个是⾮常正常的,但是⼜约定了违约⾦⼜规定的定⾦,这种情况应当如何处理呢?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对于合同当事⼈既约定违约⾦⼜规定定⾦该怎么办《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既约定违约,⼜约定定⾦的⼀⽅违约时,对⽅可以选择适⽤违约⾦或者定⾦条款。
”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合同当事⼈既约定了违约⾦,⼜约定了定⾦的情况下,如果⼀⽅违约,对⽅当事⼈可以选择适⽤违约⾦或者定⾦条款,即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违约⾦条款,也可以选择适⽤定⾦条款,但⼆者不能并⽤。
现实中,有些当事⼈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也约定定⾦,在⼀⽅违约时,对⽅要求违约⾦与定⾦条款并⽤。
选择适⽤违约⾦条款或定⾦条款,就可以达到弥补因违约受到损失的⽬的;违约⾦相当于⼀⽅由于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般说来,守约⽅根据违约⾦条款,就可以补偿⾃⼰因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当然,在定⾦条款对守约⽅有利时,守约⽅也可以适⽤定⾦条款,按照定⾦罚则弥补⾃⼰的损失。
约定违约⾦违约⾦是由当事⼈约定的,为约定违约⾦。
约定违约⾦是⼀种合同关系,称违约⾦合同。
这种合同属从合同。
主合同⽆效,违约⾦合同⽆效。
违约⾦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要件。
约定违约⾦⼜是⼀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为发⽣,违约⾦合同⽣效;违约⾏为不发⽣,违约⾦合同不⽣效。
违约的种类繁多,违约⾦合同则有概括性和具体性之分。
概括性违约⾦合同,指当事⼈对违约⾏为不做具体区分,概括约定凡违约即⽀付违约⾦。
具体性违约⾦合同,指当事⼈针对不同的违约⾏为所约定的违约⾦,如约定根本违约违约⾦、债务不履⾏违约⾦、债务部分履⾏违约⾦、债务迟延履⾏违约⾦。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约定的违约⾦,⽽且⼜规定了定⾦的话,那么这个是不相⼲扰的,在赔偿⽅⾯就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选择定⾦赔偿,或者是违约⾦进⾏赔偿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合同法三金如何适用

合同法三金如何适用合同法三金,也称为违约金、定金和保证金,是合同法中的重要规定。
该规定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那么,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如何对三金进行适用呢?本文将从三金的基本概念、适用方式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三金的基本概念1.违约金违约金指的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当一方违反合约约定时,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金额。
违约金的作用在于惩罚违约方,同时也是对另一方损失的一种赔偿。
在实际操作中,违约金应该是合理的、固定的,并不能过高,避免成为对违约方的不合理打压。
2.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要求另一方预付一定金额,以证明其订立合同的诚意和决心。
在实际操作中,定金的数额一般应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0%,同时也不能太低。
3.保证金保证金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预交一定金额给另一方,以保证其履行合同中的义务。
保证金一般是有期限的,到期时应及时退还。
在实际操作中,保证金的数额应该与合同履行的风险成正比。
二、三金的适用方式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对三金进行适用。
以下是三种情况下的相应适用方式:1.合同生效前在合同生效前,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约定违约金和定金。
一般情况下,定金应该是对违约方的一种惩罚,同时也是另一方的保障。
而违约金应当是合理的、固定的,避免过高或过低。
2.合同生效后,未发生违约情况在合同生效后,如果未发生违约情况,定金将作为合同价款的一部分,退还给原定金的支付人。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当事人在未违约的情况下不能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3.合同生效后,违约情况发生了在合同生效后,当一方违反合约约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而当另一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应该将定金退还给违约方。
保证金则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风险大小逐步退还给保证金的支付方。
三、注意事项1.违约金金额应当合理在设置违约金金额时,要考虑到实际情况,避免过高或过低。
【经典案例】定金与违约金

定金与违约金======================================================================定金与违约金基本案情:李某通过中间人介绍,和房主刘某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该套房屋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10万元。
合同约定李某支付刘某定金6万元,并同时约定如果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房屋总价款4%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李某只有2万元现金,刘某收取了李某2万元定金,李某写了一张欠条,内容为:“欠刘某房屋定金人民币4万元整,2009年1月25日付款。
李某,2009年1月22日。
”之后李某并未付定金,并称不打算购买此房。
刘某前来咨询,律师详解三种处理方案:方案一,按欠条起诉,请求李某给付定金4万元。
律师点评:《担保法》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根据该规定,定金合同是实践性的合同,只以实际交付的数额为定金数额,本案中李某实际只向刘某支付了2万元定金,该定金合同标的应为2万元,李某所写的定金欠条没有约束力,如用此方案起诉,法院应当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
-----败诉方案二,适用定金罚则,2万元定金归刘某所有。
律师点评:《合同法》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该规定,李某毁约,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李某交付的定金无权要求刘某返还。
-----胜诉,刘某白得2万元。
方案三,起诉李某违约,要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向刘某支付违约金4万4千元。
《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根据该规定违约金和定金只可选择适用其一。
本案刘某和李某的合同中约定了总房款4%的违约金,所以刘某可以向李某主张支付违约金人民币4万4千元,即110万元的4%。
该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法院应当支持。
违约金条款和定金罚则

违约金条款和定金罚则
违约金条款和定金罚则是合同中常见的两种违约责任形式,它们的主要区别如下:
1. 定义和性质: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违约金是一种补偿性的违约责任形式,其目的是弥补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而定金罚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定金。
定金罚则是一种惩罚性的违约责任形式,其目的是惩罚违约方的违约行为。
2. 适用条件:违约金条款的适用条件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违约行为已经发生。
而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定金的数额,并且违约行为已经发生。
3. 作用和效果:违约金的作用是补偿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其数额通常是根据违约造成的损失来确定的。
而定金罚则的作用是惩罚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其数额通常是根据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的。
4. 返还情况:在违约金条款中,如果违约方支付了违约金,那么守约方通常不能再要求违约方返还已经支付的违约金。
而在定金罚则中,如果违约方支付了定金,那么守约方可以选择是否返还已经支付的定金。
需要注意的是,违约金条款和定金罚则并不是必须同时适用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其中一种或者同时适用两种。
同时,在适用违约金条款和定金罚则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并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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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约定违约金和定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总经理的越权行为
我国公司立法上没有经理权这一概念,但《公司法》第119条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南》规定了经理的种种职权。
这主要有以下几类:①组织经营权;②公司内部规章制订权;③人事任免权;④其他权利。
但经理权限中并不包括代表权能,这与其他国家的规定是不一致的。
依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代表具有惟一性,即为董事长,经理对外代表公司时,需经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会、公司章程)单独授权,否则.其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法律行为便属超越了权限。
由于这必然会影响到交易的效率与安全,因此.许多公司由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而这又进一步增长了经理的权限。
出此,应在公司法中明确经理的对外代表权,而不必依赖法定代表人的单独授权,同时,对于关涉到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立法上可将其排除在经理权限范围之外,经理从事此种行为,必须得到公司章程或董事会的授权。
我国《公司法》有关经理越权行为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条文:第11条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第59条至第62条列举了对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行为的限制,即下列行为不应构成公司法人的行为:①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
②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其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③以公司资本为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④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但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同意除外。
⑤其他如禁止挪用公司资
金、竞业禁止等。
《公司法》第63条是越权经理的法律责任的规定“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属于严格责任,而没有考虑职务风险的
因素,是需要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