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约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违约金
事业单位员工离职支付20万元违约金被认定合法

事业单位员工离职支付20万元违约金——被认定合法事业单位为员工解决北京户口,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并支付20万元后离职,后员工要求单位返还20万元未获支持。
案情简介张某豪为某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以下简称船舶经济研究院)招录的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张某豪于2014年7月14日入职船舶经济研究院,双方签订了期限至2019年7月13日的聘用合同。
船舶经济研究院为张某豪办理了户口进京手续。
船舶经济研究院(甲方)与张某豪(乙方)在聘用合同中约定:(第二十二条)接收高校毕业生在五年服务期内乙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第二十八条)乙方违约的,承担违约责任并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2015年5月20日,张某豪以个人原因向船舶经济研究院提交辞职申请。
2015年5月28日,船舶经济研究院(甲方)与张某豪(乙方)签订离职补偿协议书,双方确认“乙方因个人原因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并约定:一、乙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根据国家法规及合同约定,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20万元整;二、甲方收到上述经济补偿金后,按照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离职手续。
张某豪现已向船舶经济研究院支付20万元。
张某豪以要求确认船舶经济研究院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无效,确认船舶经济研究院与其签订的《离职补偿协议书》无效,并由船舶经济研究院返还其经济补偿金20万元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该委裁决对张某豪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
张某豪不服裁决,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劳动者诉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处理。
但船舶经济研究院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相违背。
事业编在编人员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

事业编在编⼈员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付违约⾦基本案情:2015年8⽉(具体⽇期未签署),原告作为甲⽅与被告作为⼄⽅签订《六盘⽔师范学院⾼层次⼈才引进协议书》,约定陈某被聘⽤到⽣命科学系专业技术岗位从事辅导员⼯作,甲⽅按照规定落实好⼄⽅的各项待遇。
⼄⽅必须在甲⽅服务五年以上,⼯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若因报考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原因申请离职(调出、辞职、⾃费出国等),需提前写出申请经所在系(部门)签字同意,交⼈事处审核,经学院研究同意后,⽅能离职。
服务期未满的,按违约处理,违约⾦计算⽅法:离职时的⽉⼯资总额×未完成的服务年限(以⽉计算)。
双⽅还约定了其他相关权利义务。
2015年8⽉30⽇,原告作为甲⽅与被告作为⼄⽅签订《六盘⽔市市直事业单位⼯作⼈员聘⽤合同书》,约定合同期限⾃2015年8⽉1⽇起⾄2018年7⽉30⽇,共三年。
其中试⽤期⾄2016年7⽉31⽇,共12⽉。
在合同签订时的⼯作报酬为国家事业单位⼯资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以提出解除聘⽤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向甲⽅递交书⾯报告:(1)考⼊普通⾼等院校需离岗学习的;……,双⽅约定的其他事项处为空⽩,上粘⼀张纸⽚,打印内容为:“1、⼄⽅在服务期内脱产学习或因其他原因未能在岗⼯作的,按照实际不在岗⼯作时间顺延服务期限;2、⼄⽅服务期满,但承担的教学、科研⼯作任务尚未完成的,不得调出或辞职。
3、因服务期未满⽽离职的,按照《六盘⽔市师范学院引进⾼层次⼈才协议书》执⾏”。
合同还约定其他相关权利义务。
后被告于2017年5⽉9⽇向原告提交辞职申请书,原告⽣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于2017年5⽉10⽇批复,同意:“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陈某辞职,请学校审批”。
2017年5⽉24⽇,原告2017年第10次党委会议纪要研究决定:“同意陈某同志辞去公职,按照其与学校签订的《⾼层次⼈才引进协议书》缴纳违约⾦后,由⼈事处按规定报市⼈资社保局审批”。
2017年5⽉31⽇,原告作出六盘⽔师复(2017)2号⽂件,同意陈某辞去公职,按规定办理相关⼿续。
事业单位聘用协议2024年版法律效力探究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事业单位聘用协议2024年版法律效力探究版本合同目录一览一、聘用协议的定义及法律效力1.1 聘用协议的定义1.2 聘用协议的法律效力二、聘用协议的签订主体2.1 聘用单位的定义及资格要求2.2 受聘者的定义及资格要求三、聘用协议的主要内容3.1 聘用岗位及职责3.2 聘用期限3.3 劳动报酬3.4 福利待遇3.5 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3.6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3.7 培训及职业发展3.8 保密协议3.9 违约责任3.10 争议解决方式四、聘用协议的签订程序4.1 聘用单位发布招聘公告4.2 受聘者报名及资格审查4.3 面试、考核或考试4.4 聘用单位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协议五、聘用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5.1 聘用协议的变更5.2 聘用协议的解除5.3 聘用协议的终止六、聘用协议的违约责任6.1 聘用单位的违约责任6.2 受聘者的违约责任七、聘用协议的争议解决7.1 协商解决7.2 调解解决7.3 仲裁解决7.4 诉讼解决八、聘用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后的权益处理8.1 经济补偿8.2 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的转移8.3 人事档案的转移九、聘用协议的续签9.1 聘用协议续签的条件9.2 聘用协议续签的程序十、聘用协议的附件10.1 附件的定义及作用10.2 附件的内容及形式十一、其他事项11.1 聘用协议的生效条件11.2 聘用协议的无效条件11.3 聘用协议的解除和终止条件十二、聘用协议的书面形式及保管12.1 聘用协议的书面形式要求12.2 聘用协议的保管责任十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13.1 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13.2 政策规定的适用十四、合同的签订日期及签订地点14.1 合同的签订日期14.2 合同的签订地点第一部分:合同如下:一、聘用协议的定义及法律效力1.1 聘用协议的定义本聘用协议是由聘用单位和受聘者双方自愿签订的,用以明确双方在聘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事业单位劳动协议违约金赔偿细节2024版指南版B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事业单位劳动协议违约金赔偿细节2024版指南版B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违约金赔偿标准1.1 迟延履行违约金1.1.1 迟延履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1.2 迟延履行违约金的支付时间1.2 未履行合同违约金1.2.1 未履行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2 未履行合同违约金的支付时间1.3 违反合同条款违约金1.3.1 违反合同条款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3.2 违反合同条款违约金的支付时间1.4 特殊情况下的违约金赔偿1.4.1 特殊情况下的违约金计算方式1.4.2 特殊情况下的违约金支付时间2. 违约金赔偿的限额2.1 违约金赔偿限额的确定2.2 违约金赔偿限额的调整3. 违约金的支付方式3.1 违约金的支付方式3.2 违约金支付的汇率4. 违约金的免除4.1 免除违约金的情形4.2 免除违约金的程序5. 违约金的追偿5.1 违约金的追偿方式5.2 违约金追偿的时效6. 违约金的争议解决6.1 违约金争议的解决方式6.2 违约金争议的解决时效7. 违约金的税收处理7.1 违约金的税收计算7.2 违约金的税收支付方式8. 违约金与其他赔偿的关系8.1 违约金与其他赔偿的衔接8.2 违约金与其他赔偿的分配9. 违约金的变更与解除9.1 违约金变更的条件9.2 违约金解除的条件10. 违约金的违约责任10.1 违约金的违约责任认定10.2 违约金的违约责任追究11. 违约金的合同效力11.1 违约金对合同效力的影响11.2 违约金对合同履行的影响12. 违约金的法律法规适用12.1 违约金适用的法律法规12.2 法律法规变更对违约金的影响13. 违约金的双方义务13.1 支付违约金的义务13.2 收取违约金的义务14. 违约金的保密义务14.1 违约金保密的内容14.2 违约金保密的期限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违约金赔偿标准1.1 迟延履行违约金1.1.1 迟延履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迟延履行违约金按照迟延履行部分所占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计算,每延迟一天,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0.5‰作为违约金。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违约金吗?

The world will give way to those who have goals and vision.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违约金吗?违反成立未生效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违反的合同虽然还未生效,但已经依法成立。
在合同成立以后,一方违反合同义务,构成对合同义务违反并应负违约责任。
通常来说,签订劳动合同是就业的一个重要环节。
但是,我们也知道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所签订的事业合同与劳动合同有所区别。
那么,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什么?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有违约金吗?下面就由365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一、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由国家机关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实行编制管理,招用人员需经国家批准公开招聘(含高层次人才引进)。
事业单位对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往往支付了引进费或安家费等特殊待遇,为人才培养,往往对工作人员出资培训。
在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的背景下,事业单位中出资引进或出资培训的工作人员的流动也不可避免,因事业单位的国家公益性质,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权利作出了有别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其次,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关于履行有关工作职责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狭义上的聘用合同不但在适用对象上与劳动合同有区别,在法律适用上也与劳动合同有所区别。
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违约金规定因事业单位的国家公益性质,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权利作出了有别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年7月1日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35号)等法规及其配套规章政策规定,事业编制受聘人员主动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有的需要得到单位批准,特殊岗位人员还不能辞职,对一般受聘人员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的,必须继续履行聘用合同满六个月后,才可单方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聘用合同双方约定事项

事业聘用合同双方约定事项
事业聘用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以下事项:
1. 聘用内容:双方约定聘用人员的岗位、工作内容、职责和权益等。
2. 薪酬福利:双方约定聘用人员的薪酬水平、工资发放方式、绩效考核、奖金、福利等。
3. 工作时间和休假:双方约定聘用人员的工作时间安排、加班制度、休息日、年假、
病假、婚假、产假等。
4. 保密条款:双方约定聘用人员需对公司的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保密内容进行保护,并明确违约责任。
5. 竞业限制:双方约定在聘用人员离职后一定期限内,聘用人员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
竞争的工作,以保护公司利益。
6. 终止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的终止情况,如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合同期满、违约等。
7. 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双方约定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比例及具体规定。
8. 培训和晋升:双方约定提供给聘用人员的培训机会和晋升机会。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事业聘用合同双方可以约定的事项,具体约定应根据双方的需求和
法律法规进行具体操作。
事业单位劳动协议2024年版违约金额度解读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事业单位劳动协议2024年版违约金额度解读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劳动协议概述1.1 协议双方1.2 协议期限1.3 工作内容2. 违约金制度2.1 违约金定义2.2 违约金计算方式2.3 违约金缴纳期限3. 违约情形3.1 劳动者违约3.1.1 未履行合同义务3.1.2 违反劳动合同规定3.1.3 擅自离职3.2 单位违约3.2.1 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3.2.2 未提供合同约定的工作条件3.2.3 未按约定提供福利待遇4. 违约金缴纳与退还4.1 劳动者违约金缴纳4.2 单位违约金缴纳4.3 违约金退还条件5. 违约责任5.1 劳动者违约责任5.2 单位违约责任6. 争议解决6.1 协商解决6.2 调解解决6.3 仲裁解决6.4 法律诉讼7.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7.1 合同变更7.2 合同解除7.3 合同终止8. 保密条款8.1 保密内容8.2 保密期限8.3 泄密责任9. 知识产权9.1 知识产权归属9.2 知识产权保护10. 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10.1 签订流程10.2 解除流程11. 福利待遇11.1 工资待遇11.2 社会保险11.3 公积金11.4 休假制度12. 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12.1 劳动保护措施12.2 职业病防治12.3 劳动强度和工时制度13. 培训和学习13.1 培训机会13.2 培训费用13.3 学习交流14. 其他条款14.1 不可抗力14.2 合同的保管14.3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劳动协议概述1.1 协议双方1.2 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3 工作内容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岗位从事____工作,具体职责和要求按照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第二条违约金制度2.1 违约金定义违约金是指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额。
事业编违约金赔偿标准

事业编违约金赔偿标准事业编违约金赔偿标准是指事业编人员在违约情况下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在事业编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会约定一些违约条款和相应的赔偿标准。
以下是事业编违约金赔偿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一、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1.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事业编人员或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通知对方一定期限。
若一方违反约定,应支付对方违约金。
例如,若事业编人员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工资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
2. 原因正当的解除劳动合同:若事业编人员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正当,例如因单位工作环境恶劣、薪酬待遇不合理等,可以减少或免除违约金的支付。
3.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应根据事业编人员的工作年限和离职前工资标准支付相应违约金。
一般来说,违约金是根据工资总额的10%~30%来确定。
二、考试违约金对于事业编考试而言,一般会有违约金规定。
若考生违约,例如未按时参加考试或放弃考试资格,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1. 违约罚金的金额:违约金的金额一般与考试的级别和重要性有关。
一些重要考试,如高级职称评审、国家公务员考试等,违约金可能较高,一般为报名费的一定比例。
而一些普通的职称考试或资格认证考试,违约金可能较低,一般为报名费的10%~30%。
2. 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违约金一般会在考试报名时就要求缴纳,在考试未能顺利进行时,违约金将不予退还。
三、其他违约金规定除了劳动合同和考试方面的违约金,事业编人员在其他方面的违约行为也可能面临相应的违约金赔偿责任。
例如,对于研究生、博士生等人员,如果未按照约定的研究进度完成学业或提前毕业,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
对于事业编违约金赔偿标准的具体金额和标准,需要根据不同的用人单位和具体的情况来确定。
这些标准往往是通过劳动合同或相关规定来约定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条款,了解相关规定,并在必要时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签订补充协议,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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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约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违
约金
因事业单位的国家公益性质,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权利作出了有别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2014年7月1日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事业单位是很多人都一直渴望着的工作单位,不管是事业单位的什么岗位都会有很多人抢着去应聘。
而对于事业单位的人才流通问题也一直都是由相关的部门直接管理的,一般来说辞职的员工只需要根据规定提前请辞,得到单位同意之后便可以辞职了,而对于违约金规定的则比较少,那么是否可以约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违约金呢?
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由国家机关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实行编制管理,招用人员需经国家批准公开招聘(含高层次人才引进)。
事业单位对因
工作需要经批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往往支付了引进费或安家费等特殊待遇,为人才培养,往往对工作人员出资培训。
在人才资源配置市场化的背景下,事业单位中出资引进或出资培训的工作人员的流动也不可避免,因事业单位的国家公益性质,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权利作出了有别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2014年7月1日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
等法规及其配套规章政策规定,事业编制受聘人员主动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有的需要得到单位批准,特殊岗位人员还不能辞职,对一般受聘人员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的,必须继续履行聘用合同满六个月后,才可单方解除聘用合同。
故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辞职权利有一定限制和禁止,但事业单位限制工作人员辞职权利应依法行使,不得滥用权利。
《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聘用单位出资引进或培训的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引进或培训后的工作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时,聘用单位不得收取相关费用。
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但不得超过引进费和培训费的实际支出,培训费可按培训后每服务一年递减20%执行,引进费可根据实际
约定。
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符合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责任条件,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超过引进费和培训费的实际支出,故对违约金裁决予以减少,培训费作出递减。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的规定较为原则,在其配套规定未出台的情况下,与其不相抵触的原有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可作为人事争议处理依据。
从上文的描述中不难看出,事业单位与应聘者签订的合同并不像一般的买卖合同那样可以对违约金进行约定。
但是如果岗位需要培训的则企业可以和应聘者签订关于服务期的合同,而在该合同中事业单位可以就违约的问题规定相应的违约金。
相信上文对于是否可以约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违约金的问题已经做了很好的解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