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静电跨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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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金属管道法兰跨接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02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HG/T230003-92

5.1.2 金属设备与设备之间,管道与管道之间,如用金属法兰连接时,可不另接跨接线。但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螺栓连接,其漏电总电阻必须符合5.1.1条要求。(5.1.1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 。)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

4.3.3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紧固时,一般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但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T 5225-2005

6.1.2.4 连接管道的法兰连接处,应设金属跨接线(绝缘法兰除外)。当法兰用5根以上螺栓连接时,法兰可不用金属线跨接,但必须构成电气通路。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

4.1.2当贮存易燃、可燃油品的油罐,其顶板厚度大于、等于4mm时,按GBJ74第11.2.2条规定,可不装设防直击雷设备。但在多雷区(注),当油罐顶板厚度大于、等于4mm时,仍可装设防直击雷设备。注多雷区通常指年雷暴日大于40天的地区,参见附录C。

附录 C 我国各地雷暴日期及初终期(参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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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平均全年│ 最早初日│ 最晚终日

│ 日期│ 日/月│ 日/月

4.6.3可燃性气体放空管路必须装设避雷针,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高管口不小于2m,避雷针距管口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3m。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 15599-95

4.6.1输油管路可用其自身作接闪器,其法兰、阀门的连接处,应设金属跨接线。当法兰用5根以上螺栓连接时,法兰可不用金属线跨接,但必须构成电气通路。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2000版)

第3.2.1条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八、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应有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

第3.3.3条(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18m。第3.3.4条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防直击雷接地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并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第3.3.9条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入户端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应与防雷的接地

装置相连。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尚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第3.4.9条(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对电缆进出线,应在进出端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等与电气设备接地相连。当电缆转换为架空线时,应在转换处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Ω。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

第14章电气装置;14.2.2钢油罐接地点沿油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第14.2.3条覆土油罐的罐体及罐顶的金属构件以及呼吸阀、量油孔等金属附件,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14.2.13进入油品装卸区的输油(油气)管道在进入点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Ω。14.2.16避雷针(网、带)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14.3.5每组绝缘轨缝的电气化铁路侧,应设一组向电气化铁路所在方向延伸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14.3.6铁路油品装卸设施的钢轨、输油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做等电位跨接并接地,两组跨接间距不应大于20m,每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14.3.15防静电装置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00Ω。14.3.16石油库内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

第10章电气装置;10.2.2加油加气站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10.2.3液化气储罐采用牺牲阳极法进行阴极防腐时,牺牲阳极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10.3.1地上或管沟敷设的油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管道的始、末端和分支处应设防静电和防感应雷的联合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10.3.4防静电装置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00Ω。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

6.10.2 防雷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6.10.3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应小于100Ω。

7.2.31当建筑物处于防雷区外时,放散管的引线应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2887-2000

4.4.2接地电阻及相互关系要求,计算机系统直流工作地,接地电阻应按计算机系统具体要求确定;交流工作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安全保护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防雷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诸地之间的关系及接法应依不同计算机系统的要求而定。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 13348-2009 4.8 搅拌、混合和调合

4.8.1搅拌、混合、调合设备的所有金属零部件均应进行电气连接并接地。如果设备有绝缘内衬,可采取内部电荷泄放措施。4.8.2 不应用压缩空气进行汽油、煤油、轻柴油的调合。重柴油等用压缩空气调合时,应控制风压不大于343 kPa,并使油品调合温度至少低于该油品闪点20℃。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

3.0.8 可燃气体检测器的有效覆盖水平平面半径,室内宜为7.5m;室外宜为15m。在有效覆盖面积内,可设一台检测器。有毒气体检测器与释放源的距离,室外不宜大于2m,室内不宜大于1m。

4.1.5 第4.1.1条规定的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释放源处于封闭或半封闭厂房内,应在释放源上方设置检测器,还应在厂房内最高点易于积聚可燃气体处设置检测器。4.3.2 控制室、配电室与甲类气体、有毒气体、液化烃、甲B类液体的工艺设备组、储运设施相距30m以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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