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监管的国际比较及中国的战略调整(1)word精品文档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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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寿险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寿险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寿险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7.27•【文号】保监发[2009]84号•【施行日期】2009.07.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寿险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保监发〔2009〕84号)各保监局,各人身保险公司:2009年以来,寿险业认真落实全保会“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的要求,在业务结构调整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结构调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为进一步深化行业对结构调整这项工作的认识,明确结构调整的原则、方向和评价标准,使结构调整进一步顺利推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结构调整的内涵和意义1、结构调整是行业适应外部经济社会环境的必然要求。

当前,全球金融危机仍在持续,国内经济、社会各方面也面临着结构调整的压力,寿险业主动调整业务结构、发挥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是自觉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转变行业发展方式的重大措施,是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的战略性选择。

2、结构调整是保证寿险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结构调整有利于寿险公司适应市场环境变化,通过转变经营方式,优化业务结构,充分发挥寿险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使寿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最终实现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3、结构调整是防范风险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保险监管的职责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结构调整就是为了使保险产品能够不断满足消费者的真实保险需求,促进消费者和公司之间建立起互信关系,从而奠定行业持续发展的基础,行业综合实力将不断增强,抗风险能力得到提高,进而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护,行业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二、坚持结构调整的原则和方向4、要坚持结构调整的总体原则。

【精品文档】保险三讲讲自己演讲-范文word版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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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保险三讲讲自己演讲篇一:讲自己保险公司讲自己我来自一个普通的家庭,因工作比较安逸也懒惰了起来,每天忙忙碌碌的生活、觉得人生也没用什么目标,不想这样过一辈子,于是就想找另一个有挑战性的工作,有发展前景的又可以激励起斗志的工作,当时还没想好做什么工作。

有一天我的朋友给我打电话说:你是一个喜欢挑战的人、来阳光保险试一试你能力把。

进入公司后学到了许多以前在其他行业无法经历的事情也收货了好的经验,再经过公司培训学习后,在许多做保险做的比较久的前辈们讲他们选择保险行业的经历,还看了一些数据统计,是他们这些年来办理的发生意外事故的案例和重大疾病的统计、看到这些家庭的不幸,极大的提高了我的办公能力,使我感到这份工作的责任和担当。

我以前没怎么接触过保险,自从培训学习后我的感触很深。

因为我是一个喜欢挑战的人、我也是一个有爱心的人、一直觉得自己能力很强,忽略了团队的力量、在许多的前辈的帮助下我明白了只有团队协作才可以取得更大的进步。

保险这份工作,是爱与责任和尊严也是帮人未雨绸缪的工作,我琢磨了很久借助保险公司这个平台帮助更多的人,实现了人生的价值、传递了爱心、送去了祥与安宁,保险是一份朝阳行业,是一份可以做一辈子的事业,有前景可持续发展的行业。

所以我选择了保险行业。

篇二:保险三讲三讲我大学就读于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汽车运用技术,毕业后从事汽车维修,后来由于各种原因转行做了建筑行业。

201X年2月工程完工,因为属于外聘人员,完工后在家里休息。

后来经朋友的介绍接触了保险行业,开始对保险行业有了一点了解,再加上身边发生过这样的一件事“我二爸家是一个三口之家,他因为长年累月的从事体力劳动,劳累过度,患上了癌症。

他们家的经济收入本来就不好,孩子还在读高中。

得病后四处向亲朋好友借钱治疗。

但由于耽误了有效的治疗时间,最后还是去逝了。

魏华林《保险学》教材精讲(保险监管国际化)【圣才出品】

魏华林《保险学》教材精讲(保险监管国际化)【圣才出品】

魏华林《保险学》教材精讲第二十一章保险监管国际化本章要点●保险业务国际化、保险机构国际化、保险风险国际化使得保险监管也呈现出国际化的客观需要。

各国保险监管机构之间建立的有效沟通、交流以及合作的组织和机制,形成了一套为不同辖区的保险监管机构所广泛接受并自觉遵守的保险监管国际规则。

保险监管国际化是不同国家保险监管制度共性与个性的统一,它不应当也不可能代替各国保险监管具体法规和各具特色的不同监管方式和习惯做法。

同时,它也是一个逐步完善和深化的过程,应当允许不同国家的保险监管机构在适应保险监管国际化形势的过程中有先有后,有快有慢。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自1993年成立以来,在制定全球保险监管标准、改善跨行业的监管推动保险监管国际规则的执行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它出台的《保险监管核心原则》,为世界保险业提供了一套普遍适用的保险监管国际规则,但这些基本原则的推行和运用,必须结合本国实际。

核心原则由监管实践做支持,并与其他各项文件组成一个完整有机的体系。

●中国属于新兴市场国家,又是从高度计划经济体制下转变过来的,保险监管制度存在着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落后、保险监管法规建设不适应国际化要求、缺乏市场经济条件下所必需的信息披露制度、外部审计制度等差距。

因此,有必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实观中国保险监管制度的国际化,包括:构建良好的监管环境,构建严密的审慎监管规章框架体系,构建完善的保险监管会计、审计和精算制度,构建现代化的保险数据库和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构建反应灵敏的风险预警系统,构建高效的保险监管交流与协作制度,构建科学规范的监管人员培训制度等。

第一节保险监管国际化的背景一、保险业务国际化导致保险业务国际化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市场全球化。

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保险公司在完成本国保险市场份额的瓜分之后,进行保险资本的继续扩张并掀起兼并、收购和战略联盟的浪潮,使得全球许多保险公司纷纷开展跨国保险业务。

【精品文档】保险原理心得体会word版本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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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保险原理心得体会篇一:保险培训学习心得体会保险培训学习心得体会转眼间培训班的课程已经结束,经过十余天的学习,我想我们每一位学员都有着很大的不同的的收获。

对于我个人,我认为这次培训班举办的非常有意义,非常有必要,因为它不仅让我充实了更多的理论知识,更让我开阔了视野,解放了思想,打动了内心。

无论是从以前的工作岗位到现在的工作中,从听课到交谈,还是从所听到所闻,每时每刻、每一堂课,都让我有所感悟和感动,更是有着许多不可言语表达的收获。

加之与来自不同县市区、不同工作岗位的学员们聚集一堂,相互交流借鉴工作经验、思路方法,较全面的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因此我想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想有好的发展,必须改进自己,并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尽快完成自身角色转换知识改变命运,学习成就未来,通过这十天的培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在开班仪式中文老师就讲到从学生过渡到公司员工,以前在学校学到的东西跟我们现在工作中豪无关联,这就需要我们自己转变角色,也是这次培训的目标。

虽然我不像其他学员是刚离开大学校园踏上工作岗位,但新的工作环境、生活习惯、角色要求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心中难免也有些惶恐不安。

虽然十余天的培训已经使我在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等方面得到很大的改善,但在很多方面仍需加强锻炼,比如多与同事沟通交流、遇到问题虚心向前辈请教、摒弃眼高手低等等。

英雄各有见,何必问出处,进入新的环境,必须忘记在之前的工作岗位中取得的成绩,一切重头开始,只有保持放空平和的心态,给自己正确的定位,才能使自己在最短的时间内进入自己的角色,融入到公司的和谐氛围中,成为一名合格的公司员工。

二、尽职尽责,有认真的工作态度一个积极乐观的工作态度,做到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是我们每位学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

中国与其他发达国家保险比较

中国与其他发达国家保险比较

国际保险业发展的新特点
• (一)保险公司之间购并、重组频繁 • 由于面临日趋激烈的全球竞争,发达国家 的保险公司从增强资金实力和扩大市场份 额的考虑出发,采取收购、兼并和重组甚 至是跨国界、跨领域的兼并重组,壮大公 司资金实力,增强市场竞争力。这一方面 是全球经济一体化在保险领域的延伸,另 一方面也是保险业面对不利的经营环境进 行的战略调整。
各家保险公司大多存在着人员培训期短, 专业知识少的问题。 保险是一个新兴行业,需 要有专业知识的人去从事,但是,在一些保险 公司里,学员经过几天,有的只是类似于工厂 里师傅带徒弟那样教一下就开始上岗。这是一 种极不负责任的做法。保户在你这里买保险, 一保就是终身,而任何商品都不是万能的,各 险种所适应的人也不相同,都需要专业人士去 为保户精心设计。
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保险市场 的准入制度进一步开放,保险市场主体已经 从2001年的42家发展到2005年底的93家,增 长了2倍多。保险主体的增多使市场竞争更为 激烈,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市场垄断势力, 但并未从实质上改变中国保险市场集中度(通 常指市场中前5家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指标)和 市场平均度(指平均每家保险公司的保费规模) 较高的状况。
第一、中国的保险市场,尤其是人寿险 市场应尽快渡过婴儿期.婴儿期,是一个 不成熟、易死亡的时期
• 众所周知,中国的保险业仅有百年的历史,但在 这百年中,中国人自己规范地运作时间却很短。 建国前,是外国人占据保险市场,建国后,是一 家天下,在计划经济及缺乏竞争的情况下,中国 的民族保险业在起步阶段就存在着各种不足,尤 其是文革期间又停办保险,所以,从严格的角度 看,中国的保险业还处在婴儿期。
第三、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平与保险业的 发展不适应
• 保险,是一项积德行善的事,但是,在各 家保险公司激烈竞争之时,一些公司忽视 了对其员工的道德教育,致使保险从业人 员泥沙混杂,有的公司盲目扩容,不管什 么人都要,使大众对保险从业人员有了一 种惧怕感,严重影响了民族保险业的发展。 从目前保险市场上看,有两大问题显得非 常突出 。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9.08•【文号】国发〔2024〕21号•【施行日期】2024.09.0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在保障和改善民生、防灾减损、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守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大力提升保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深刻把握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内涵,牢固树立服务优先理念,助力筑牢经济安全网、社会保障网和灾害防控网。

必须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确保保险业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必须坚持人民立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注主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保障和财富管理需求;必须坚持从严监管,确保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实现监管全覆盖、无例外,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统筹好开放和安全,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到2029年,初步形成覆盖面稳步扩大、保障日益全面、服务持续改善、资产配置稳健均衡、偿付能力充足、治理和内控健全有效的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框架。

保险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监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

FDI与FPI发展的国际比较与中国利用外资战略调整

FDI与FPI发展的国际比较与中国利用外资战略调整

图 2 20 — 09 德 国的 外 国直接投 资 、 国间接 0120 年 外
投 资 、 国其他投 资与 国 内生产 总值 外 ( ) 三 日本
二 战前 日本 利用 外 资 的数 量极 少 , 基本 上 处
于 与世 界经 济无 联 系 的状 态 。二战后 日本 引进 外 资 的方 式 在 经 济发 展 的不 同阶段 有 所 变 动 , 对 但 比经 济 总 量 而 言 E本 吸 引 的 国外 投 资 数 量 特 别 l
导外国直接投资方向, 重视外国证券投资 , 实现 引资重心安全转移 , 完善监管制度 , 建立风 险预警机制和危机处理机制的利用外资战略调整建议。
关键 词 : 国直接投 资 外 国证券 投资 国 内生产 总值 外 中 图分类 号 :80 文 献标识 码 : 文章 编 号 :09 14 (010~ 02 0 F3 A 10 — 262 1 )9 04 — 6
入 一 国 的国 际资本 可分为 三 大类 : 国直 接 投资 外 ( D ,oeg i c Ivs e t 、外 国证 券 投资 F IF ri D r t n et n) n e m ( P , oe n P r o o Iv s n) F IF ri ot l n et t和外 国其 他 投 g fi me
资 ( O ,oeg te n et n ) F IF ri Oh rIv s t 。一 般 而 言 , n me FI D 是指 一 国( 地 区 ) 自然 人 、 或 的 法人 或其 他 经 济组 织单 独 或共 同 出资与 在 另一 国 ( 地 区 ) 或 的 企 业 建 立长 期关 系 或创 立 新 企业 , 有 长期 的利 具 益 , 对 其 拥 有 有 效 控 制 权 的投 资 , 据 股 权 参 并 根 与 方 式 的不 同 ,D 又可 分 为 股 权参 与 直接 投 资 FI 和非股 权参 与 直接 投 资 。F I 指一 国( 地 区 ) P是 或

保险行业监管政策的变化与影响

保险行业监管政策的变化与影响

保险行业监管政策的变化与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保险行业监管政策一直在不断发展和改变。

这些变化对保险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一些挑战。

本文将就保险行业监管政策的变化与其带来的影响展开论述。

一、监管政策的变化保险行业监管政策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防范金融风险而不断调整和完善的。

近年来,随着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保险监管政策也面临着较大压力和挑战,因此呈现出一系列的变化。

首先,监管政策从传统的审慎监管转向更加开放和市场化。

在过去,保险行业主要受到严格的审慎监管,以规范经营行为和防范金融风险为重点。

而现在,监管政策开始注重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创新力,鼓励保险公司推出新产品、运用科技手段等,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其次,监管政策的变化在于强化风险管理和监督。

随着金融风险的日益复杂和多样化,保险监管部门加大了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力度,要求其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提升资本充足率和资金稳定性,以保证保险公司能够承担风险并保持良好的运营状况。

最后,监管政策的变化还表现为加强消费者保护和信息公开。

近年来,保险行业的一些乱象和消费者权益受损的事件频频发生,监管部门意识到保护消费者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加大了对保险公司销售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并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充分透明的产品信息,以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真实有效的保险保障。

二、影响保险行业监管政策的变化对保险行业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首先,政策的变化推动了保险行业的创新发展。

以往的监管政策限制了保险公司的发展思路和产品创新,而如今的政策变化鼓励了保险公司推陈出新,提供更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以更好地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其次,政策的变化促使了保险行业的竞争加剧。

开放的监管政策使得更多的保险机构进入市场,竞争程度不断加大。

这对行业内的保险公司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迫使它们不断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以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另外,政策的变化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和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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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监管的国际比较及中国的战略调整一、研究我国保险业监管战略调整的意义近年来,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功能的保险业在我国已获得长足发展。

保费收入明显增长,且增长速度逐渐加快.2004年达到了4318亿元;保险深度由1994年的1.14%增长到2004年的3.16%,增长了近2.77倍(根据我国统计局公布的1994年和2004年全国年度统计公报数据计算得出)。

在保险业发展良好的形势下,要更好地发挥保险业对社会经济进步的支持作用,需要进一步借助市场的力量,并在保险监管制度的规范引导下实施。

这是研究新形势下我国保险业监管战略调整的意义之一。

在全球化浪潮中,特别是伴随我国加入WTO,国内保险将以商业存在。

跨境交付、自然人流动等方式走出国门,提供境外消费服务。

同时国外保险业机构也将以类似方式进入国内保险市场为本国提供消费服务。

不可否认,跨境的保险服务形式将给我国的保险监管提出新的课题,研究我国保险监管战略调整的意义之二在于探索如何增加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实施有效管理。

当今世界是一个科技进步、经济管理方式不断革新的时代,保险业的经营管理模式也在不断调整。

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银行、证券。

保险等金融机构纷纷相互融合,业务相互渗透,逐步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

但是就我国而言,完备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才得以确立不久.需要探索如何使国内目前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与国际的混业经营混业监管体制相协调一致,这正是研究我国保险监管战略调整的意义之三。

伴随经济的迅猛发展、保险经营方式的转变.需要探讨与此相伴的监管思路、法律体系、规章制度及监管机构体系等保险监管理念和内容能否适应形势的变化,这是研究我国保险监管战略调整的意义之四。

二、美、英、日三国保险业监管之比较美国、英国、日本是当今世界保险业最为发达的三个国家。

其保险监管无论是在理念上还是实践上都走在世界前列。

因此,对美英日三国保险业监管进行比较分析,有助于我国保险业监管的转型与世界接轨。

(一)相似之处1.都拥有较为独立健全的保险业监管体系。

无论是美国。

英国还是日本,都建立了以政府监管机构牵头。

社会中介机构监管和行业自律为辅、保险公司内控为基础的一整套完备的保险业监管体系。

如美国联邦保险局州保险署、保险监管协会、保险评级机构组织控制委员会的COSO模型,英国的贸工部、财政部。

金融服务局、劳合社董事会,日本的大藏省,金融厅等组织。

2.保险监管法制化。

三国保险监管均以完备立法的形式实行。

美国务州有自己的保险法,备州保险局在州管辖范围内行使保险监管权,以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保险投保人利益为主要监管内容,且各州保险法对承保过程的各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充分体现了美国保险监管的广泛性和严格性。

虽然美国各州的保险法多达55部,但在全美保险监督官协会的努力下,内容上已无多大差别,各州法院通过对保险法的司法审查也发挥着一定的监管作用。

英国现行保险立法是《保险经纪人法》、《1982年保险公司法》和与之有关的保险条例:《1983保险公司财务条例》、《1981保险公司条例》、《1983年劳合社保险条例》以及贸工部关于收费标准的法律文件《1990年保险公司法律费用保险条例》和《保险公司修改条例》,日本的保险立法主要是《保险业法》,包括对保险业的监督法规和有关经营者的组织及行为的规定。

3.保险监管的内容及方式大体相同。

三国保险监管内容包括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保险合同、财务检查市场行为,其中核心是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

监管的方式大多采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方式。

(二)差异之处1.监管体制不尽相同。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实行两级多头管理体制,中央和地方都有权对保险业进行监管。

美国联邦政府成立联邦保险局,,只负责联邦政府法定保险,如联邦洪水保险、联邦农作物保险等。

根据《麦克云+佛戈森法案》。

每个州都成立保险署并被赋予监管本州保险业的权力。

美国联邦保险局与各州保险署之间不是隶属关系,而是平行关系。

任何一家保险公司必须获得州保险监管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在该州营业。

为了对各州的监管进行协调,美国成立了全国保险监管协会,其主要职责是讨论保险立法和有关问题,并拟定样板法律和条例提供各州保险立法参考。

英国采取的是一级监管体制。

1997年以前金融业的监管由九个机构分别承担,其中的贸工部负责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其下属保险局负责对保险机构的监管。

1998年金融服务管理局成立,将英国原有的八个金融机构合为一体,集银行、证券和保险监管于一体。

英格兰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不再承担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职责r”。

日本属于集中单一的监管体制。

大藏省是日本保险业的监管部门。

大藏大臣是保险监管的最高管理者。

大藏省下设银行局,银行局下设保险部,具体负责保险监管工作。

由于日本金融危机加剧,金融机构倒闭频繁,为了加强金融监管,日本成立金融监管厅,接管了大藏省对银行、证券、保险的监管工作。

后金融监管厅更名为金融厅,将金融行政计划和立案权限从大藏省分离出来。

金融厅长由首相直接任命以确保其在金融监管方面的独立性。

2.保险监管基于的理念不同。

美国的监管以严格的法律为基础。

美国的两级多元、分权制衡的保险监管模式现实决定了美国对保险业的监管是建立在严格而完备的法律基础之上的。

美国的联邦政府及州政府都有权制订相关的法律。

全美50个州、哥伦比亚特区和4个托管区均有自己的保险署.都有权通过立法调整州内的保险业。

这些立法包括对保险公司的设立、业务范围、准备金率、保费率、保险资金运用、市场退出等监管范围都有严格的规定,各州保险公司都必须在严格遵守各州保险法律基础上实施日常运营。

联邦保险公司按照联邦保险法律实施运营。

英国的保险监管以高度自律为基础。

英国的保险业发展历史悠久,自律管理的理念已深入保险行业。

正是因为英国一贯存在高度的自律管理,政府部门的行政监管则采取了较为温和、宽松的方式,即政府监管部门只通过立法规定保险人偿付能力的最低标准和计算方法、保险人必须公开接受监督,其他则依靠行业自律。

日本对保险业的监管则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来实施。

日本是保险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但其保险监管却量具行政色彩。

长期以来,日本的大藏省对国内保险行业实行严格的行政管制,保险业长期严格的市场准入约束.使得保险市场一直控制在少数保险公司手中,外资保险公司很难进入日本市场开展保险业务。

3.保险混业经营趋势下的混业监管体系不同。

保险混业经营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财产、人寿险业采用子公司的形式相互渗透;二是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投资之间相互渗透。

美国在1999年出台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标志着美国进入了银行、证券、保险混业经营的新时代。

同时《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对新的监管模式作了如下规范:规定美联储为银行控股公司的伞型监管人(Umbrella regulator),负责银行控股公司的综合监管.同时银行控股公司附属各类金融机构由功能监管人分头监管。

即证券、保险,货币监理署等监管部门按业务功能分别负责监管银行控股公司的特定子公司。

银行监管与中央银行分离,也为实现混业监管定了基础,这样既可以适应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相互渗透、交叉的发展趋势,又可以避免监管真空或重复监管,合理利用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r41。

英国1997年10月以前.英国政府对金融业的监管是按照分业模式进行的,其中保险监管是由当时的贸工部负责的,之后过渡到财政部。

1999年1月1日再由财政部委托给新成立的金融服务局(FSA),金融服务局由过去分别监管银行。

证券、保险等。

8个行业的监管机构合并组成。

现在FSA一共监管着全英国550多家银行,70家住房协会,650家信用合作社、270家友好合作社、820家保险机构、4100个财务顾问、1300家投资银行,1100家基金管理公司、8个市场及证券交易所等各类金融机构”,。

至此,英国金融监管体系前后经过3年的调整期从分业走向了统一。

英国统一监管模式强调用最节约和有效地使用资源的方式实行监管,减少了监管成本。

日本在1996年11月以后也逐步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其金融业的监管一直实行统一监管模式即由现在的金融厅对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实行全面监管。

三、我国保险业监管的国际借鉴及战略调整思路每个国家的保险监管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都与一个国家的文化背景、保险业的发展历史长短有关。

现代意义的保险业在我国是一种新兴产业,保险业监管历史较短,但是目前我国的保险业却面临着市场经济转型、加入世贸、国际化接轨等新的形势和背景,过去的保险监管在理念、目标、思路以及监管实践等方面与国际化、市场化格格不入甚至;中突。

因此,当务之急应是借鉴一些国家保险监管的先进做法以灵活应对我国国情。

(一)保险监管理念应从依重行政监管转变为依靠法律来实施监管。

从前述三国的保险监管理念来看,英国高度保险自律的传统在我国这样一个保险业新兴国家暂时还不存在,日本浓厚的行政监管却是我国正在所扬弃的。

在实践中,美国的相关保险法规已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完善,日趋成熟,无论是在监管机制,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监管责任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保证了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我国可以借鉴美国以完备的法律作为实施监管基础的理念,依靠完备的法律制度来加强保险业监管。

但就我国目前实际情况而言,保险立法还明显滞后于社会。

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我国即将加入WTO,外资保险机构的大量涌入将对我国保险业提出严峻挑战:其一,如何对外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我国目前对外资保险机构监管的专门法规只有1992年《上海外资保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缺乏全国性的、专门性针对外资保险机构监管的法规。

并且《办法》的有些规定明显和WTO规则与我国入世的承诺不相符合,还有一些条文与其后制定的保险法不相协调,造成内外资保险监管法规的不统一,其二,保险法的一些规定,如偿付能力监管、再保险监管、保险投资监管、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和保险违规的处罚等如何落实。

对此,保险法的规定过于笼统,又没有相应的配套措施或实施细则,在保险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

这些都表明,我国的保险监管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

因此,我国要加快制订保险业法的步伐,把所有的业务都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如制定有关保险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的法律,以免造成法律的空白;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全方位地对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进行规范;完善保险监管责任制,进一步量化保险监管工作目标,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促进保险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增强责任意识,提高监管水平,避免无作为和越权行为的发生;保险监管机构要与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建立稳定的磋商制度,把保险执法逐步纳入国家法律体系。

(二)保险监管重心应从针对保险公司市场行为的合规性监管,转变为针对保险公司财务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监管。

从美英日三国保险监管实施来看,对保险监管普遍采用松散监管模式,保险监管主要内容的核心已转向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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