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案例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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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法律关系案例分析(3篇)

民法的法律关系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甲):某市居民,张三,男,45岁,某市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的员工。

被告(乙):某市某房地产公司。

案件事实:2018年5月,原告张三在乙公司担任销售经理。

某日,乙公司经理李某向张三透露,公司即将推出一套位于市中心的精装住宅,价格为每平方米1.2万元。

李某表示,由于这套住宅地处市中心,地理位置优越,且房屋装修精美,预计会受到市场欢迎。

张三听后,对这套住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2018年6月,乙公司正式推出该套住宅,并向张三出示了房屋的销售合同。

张三认为该套住宅符合自己的需求,遂与乙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该套住宅,总价为144万元。

合同签订后,张三按照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按月向乙公司支付了剩余房款。

2019年1月,张三入住该套住宅。

入住后不久,张三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包括墙壁裂缝、地板翘起、门窗密封不严等。

张三多次与乙公司协商解决,但乙公司以房屋质量问题为施工方责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2019年4月,张三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承担房屋质量问题责任,并赔偿因其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二、法律关系分析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 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原告张三与被告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本案中,乙公司作为出卖人,张三作为买受人,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形成了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2. 侵权法律关系原告张三在入住后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乙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房屋质量保证义务,导致张三遭受了财产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的加害于他人权益的违法行为。

本案中,乙公司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张三遭受房屋质量问题,侵犯了张三的合法权益,形成了侵权法律关系。

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关系原告张三作为消费者,在购买房屋过程中,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各项权益。

民法案例分析解题方法

民法案例分析解题方法

民法案例分析解题方法引言:民法是指规范市民个体之间的行为关系的法律体系,是法律的重要分支之一。

而对于学习民法的学生来说,掌握解析案例的技巧和方法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分析真实的案例,不仅可以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还可以培养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文将介绍一种有效的民法案例分析解题方法,帮助学生更好地应对民法课程中的案例题。

第一部分:案例解题方法的基本步骤1. 阅读案例在开始解析案例之前,首先要认真阅读案例内容。

理解案件的背景、事实经过以及当事人的主张和诉求,对于后续的分析和提出合理的法律观点至关重要。

2. 确定争议焦点通过阅读案例,我们需要确定案件中存在的争议焦点。

这些焦点通常涉及法律事实、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等方面。

在确定争议焦点的过程中,要注重细节,找出案件中可能引发争议的问题。

3. 找出法律依据解析案例,必须清楚相关法律条文,这样才能准确判断案例背后的法律规定。

在找出法律依据时,可以借助法律教材、法律数据库或法律相关的网站,确保自己的观点和结论符合法律规定。

4. 进行法律分析在找到相关的法律依据后,可以开始进行法律分析。

将案例事实与法律规定相对照,分析事实与规定的关系,判断是否构成违法行为或者依法承担责任。

在进行法律分析时,要注重逻辑思维和条理性,确保解析的严谨性。

5. 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在进行法律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是解析案例的最后一步。

解决方案应当基于对法律条文的正确理解和适当的法律分析,既要符合法律规定,又要考虑到当事人的合理利益。

第二部分:案例解题方法的具体应用1. 实践与理论相结合案例分析是学习民法的重要手段之一,但仅依靠理论知识很难解析出完整的答案。

因此,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非常重要。

可以通过参加模拟法庭、辩论赛等活动,不断锻炼自己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多角度思考民法案例经常存在多种解释和看法,而且不同的法律学派也会对案件的解析有不同的观点。

因此,在进行案例分析时,应当充分考虑不同的角度和观点,从而形成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

民法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民法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李某(原告)与王某(被告)于2018年5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承租王某的房屋一套,租赁期限为一年,租金为每月5000元。

合同中还约定,若李某在租赁期间违反合同规定,王某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

2019年3月,李某在未经王某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张某,并收取了张某的租金。

王某得知此事后,认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遂要求李某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李某则辩称,其转租行为是为了解决家庭住房困难,且已提前告知了王某,王某不应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争议焦点1. 李某是否构成违约?2. 王某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三、案例分析1. 李某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转租。

”本案中,李某在未经王某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转租给张某,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2. 王某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出租人有权在下列情况下解除合同:(一)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二)承租人擅自转租的;(三)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的用途或者造成租赁物损坏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案中,李某擅自转租房屋,符合上述规定,王某有权解除合同。

关于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王某有权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租赁期间擅自转租房屋,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王某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

据此,法院判决:1. 解除李某与王某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2. 李某支付王某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

五、案例启示1. 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2. 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以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3.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转租、改变租赁物用途等,以免造成违约。

民法典法律指引案例分析(3篇)

民法典法律指引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关系日益复杂,民事法律关系日益增多。

为了更好地规范民事行为,维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我国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

民法典作为一部综合性民事法律规范,对民事活动具有普遍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分析民法典在实践中的应用。

二、案例简介某市居民张某与李某系邻居,两家住宅相邻。

张某在自家的土地上建了一座两层楼房,李某认为张某的楼房影响了采光,遂与张某协商,要求张某将楼房高度降低。

张某认为李某的要求不合理,拒绝降低楼房高度。

李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降低楼房高度。

三、案例分析(一)案件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张某的楼房是否影响了李某的采光,以及张某是否应当降低楼房高度。

(二)民法典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给相邻权利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相邻权利人之间因通行、排水、通风、采光等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楼房高度并未超过城市规划标准,且在建设过程中已取得相关审批手续。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张某的楼房并未给李某造成损害。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的规定,李某可以与张某协商解决相邻关系纠纷,但不得强迫张某降低楼房高度。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四)民法典法律指引本案中,民法典的法律指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明确相邻关系原则: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明确了相邻关系原则,即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 规定相邻关系纠纷解决方式: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了相邻关系纠纷的解决方式,即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民法案例分析范文(3篇)

法律民法案例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甲与被告乙系邻居,甲在自家的院落内种植了一片果树,果实累累,吸引了周围居民的喜爱。

然而,在果实成熟之际,乙却以影响其采光为由,要求甲砍伐果树。

甲不同意,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乙遂将甲诉至法院,要求甲砍伐果树,并赔偿因其影响采光所造成的损失。

二、案件事实1. 甲在自家院落内种植果树,果树位于甲的北面,乙的南面。

2. 甲种植的果树高度约为5米,树冠直径约为4米。

3. 乙居住在甲的东侧,其房屋的南侧与甲的果树相邻。

4. 乙称,甲的果树严重影响了其采光,尤其在白天,阳光无法照进其家中。

5. 甲称,其已尽到管理义务,且果树种植位置合法,并未侵犯乙的权益。

三、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1. 甲种植果树的行为是否合法?2. 甲的果树是否侵犯了乙的采光权?3. 若甲的果树侵犯了乙的采光权,乙是否可以要求甲砍伐果树并赔偿损失?四、案例分析1. 甲种植果树的行为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对其使用的土地,享有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但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甲在其院落内种植果树,并未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甲种植果树的行为合法。

2. 甲的果树是否侵犯了乙的采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相邻权利人之间,应当相互尊重,不得相互妨碍。

一方因使用自己的土地、建筑物等设施,对相邻权利人造成损害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排除。

”在本案中,甲的果树并未对乙的采光造成实质性损害,乙的房屋南侧与甲的果树相邻,且甲的果树高度和树冠直径并未超过合理范围。

因此,甲的果树并未侵犯乙的采光权。

3. 若甲的果树侵犯了乙的采光权,乙是否可以要求甲砍伐果树并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相邻权利人之间,因土地、建筑物、设施的使用、收益、处分等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本案中,甲的果树并未侵犯乙的采光权,因此乙无权要求甲砍伐果树并赔偿损失。

民法案例分析范文

民法案例分析范文

民法案例分析范文提案:民法案例分析范文案例一:合同纠纷案例分析背景: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采购一批特定货物,并交付货款。

然而,在交货后的验收环节中,乙方发现货物与合同约定的规格不符,要求退货并返还货款。

问题:本案例涉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要求退货并返还货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解答: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案例分析。

1. 合同成立:根据我国《合同法》,合同成立包括要约、承诺和接受三要素。

在本案例中,甲方发出的销售合同构成要约,乙方接受了该合同,因此合同成立。

2. 合同执行:根据《合同法》第十五条,合同各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本案例中,甲方未按照约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属于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

3. 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在本案例中可以主张甲方违反合同履行义务,要求甲方退货并返还货款。

4. 能力限制: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订立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本案例中,甲方和乙方都是具有相应能力的主体,因此不存在能力限制问题。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乙方可以要求退货并返还货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侵权责任案例分析背景:甲方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被乙方驾驶的大货车追尾,导致甲方车辆受损、人员轻伤,并造成交通拥堵。

问题:本案例涉及驾驶员间的交通事故,乙方应承担何种侵权责任?解答: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案例分析。

1. 事实认定:在本案例中,甲方车辆被乙方车辆追尾,导致甲方车辆受损和人员受伤,这是事实。

可以通过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据确定事实。

2. 违法行为:在本案例中,乙方驾驶的大货车追尾甲方车辆,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乙方追尾行为构成交通违法。

民法案例的分析方法

民法案例的分析方法

民法案例的分析方法一、关于民事权利主体的案例及分析方法1.关于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例及分析方法。

此类案例的特点是,行为能力问题经常与订立合同、立遗嘱、致人损害等结合在一起。

例如:公民甲17周岁,初中毕业后,在一家商店工作,月收入600元左右。

甲工作半年后,自作主张花1200元为自己买了一条金项链。

甲的父母得知此事后,以甲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购买项链未经其父母同意为由,找到商场要求退货。

问:商场是否有权拒绝甲父母的这一要求?此类案例分析方法是:在理解案情基础上,正确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能力程度,判断行为人的行为与其行为能力的关系。

行为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无责任,对方当事人有无过错等,从而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有效以及哪一方当事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等。

本案例中,甲虽然从年龄上看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由于其年龄达到16周岁以上,其收入能够维持一般的生活需要,属于“有固定的收入和独立的生活能力”,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属于“被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的人,商场在买卖中也无过错,因此,该买卖行为合法、有效,甲的父母无权要求退货,商场有权拒绝甲的父母的退货要求。

2.关于公民的监护问题的案例及分析方法。

常见的监护案例类型主要有:监护人的范围和监护资格的问题、监护人的确定问题、监护人的监护责任问题几种。

例如:甲15周岁,为一痴呆人,一日,甲父外出办事,匆忙之中忘了将甲托人照管,结果甲私自玩打火机将邻居家的房屋点燃后烧毁。

问:邻居家的损失应由谁负责赔偿?此类案例的分析方法是:结合案情,首先分清案情中的监护属于哪一种监护(是对精神病人的监护还是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以及哪些人有法定的监护责任,以确定监护人和有关当事人的民事责任。

在监护案件中,一般是以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如果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也要适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损害是由于第三人故意引诱、教唆被监护人所引起的,则应当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如果被监护人在受委托单位或个人处接受管理时致人损害,除另有约定外,应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法律案例分析报告民法(3篇)

法律案例分析报告民法(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一起因民事侵权责任引发的纠纷。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系邻居,双方因房屋相邻问题产生矛盾。

李某的房屋墙壁因年久失修,导致墙体裂缝,部分墙体脱落。

张某认为李某的房屋安全隐患威胁到自己的人身安全,遂要求李某进行维修。

双方协商未果,张某遂将李某诉至法院。

二、案件事实1. 原告李某辩称:李某的房屋墙体裂缝、脱落系自然老化,并非李某故意或过失导致,李某已经尽力进行维修,但效果不佳。

2. 被告张某辩称:李某的房屋墙体裂缝、脱落已经严重威胁到张某的人身安全,张某多次要求李某进行维修,但李某拒绝维修,导致张某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3. 证人证言:邻居王某证实,李某的房屋墙体裂缝、脱落现象已经存在多年,李某曾多次进行维修,但效果不佳。

4. 法院调查:经法院调查,李某的房屋墙体裂缝、脱落确实存在,且已经严重威胁到张某的人身安全。

三、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1. 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2. 被告李某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法院如何确定被告李某的赔偿责任。

四、案例分析1. 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1)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2)违法行为造成了他人损害;(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行为人具有过错。

本案中,李某的房屋墙体裂缝、脱落已经严重威胁到张某的人身安全,李某的行为符合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2. 被告李某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李某作为房屋所有人,未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因此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法院如何确定被告李某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确定民事侵权责任时,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当事人过错程度、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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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案例分析方法——法律关系分析法与请求权基础分析法的应用引言随着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入与司法实践的日益丰富,法学方法论日益受到各类法律人的重视,其中也包括律师——长年与法律实务打交道的法律人。

法学方法对于司法裁判、法律适用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也是法学作为一种实践理性的体现。

可以说,法学方法的核心就是法律适用和法律解释。

法学方法与案例分析方法具有密切的关系,二者相互渗透,不可分割。

法学方法不可避免地涉及案例分析的问题。

长期以来,在民法案例的分析中,我国民法学界一直缺乏一套规范、严谨的分析方法和思维,没有统一的获得公认的案例分析方法。

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学术背景、思维模式来分析案例,欠缺一种规范的分析方法,形成各说各话的奇怪情景。

在实务中,这种纷乱不规范的局面更为严重。

有一些法官常常是先确定事实,然后就直接确定结论,为了支持结论然后再去寻找一些法律依据;在有的判决中,事实是清楚的,法律的适用也是正确的,但没有对事实和法律的适用的连接点分析;还有的在判决中,常常从事实就直奔结论,判决缺乏推理过程,使得逻辑三段论不能得到运用,缺乏逻辑的推理过程;有些判决甚至都不能说是判决①。

这些现象的普遍存在,造成了实务中逻辑三段论和民法解释学等方法不能得到广泛地认可和采用,判决缺乏说理性。

与此同时,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学方法为共同基础,也导致了法律人在讨论问题时语境上的差异和沟通上的隔阂。

解决上述问题,当务之急是要培养法官、律师等法律人的正确、严谨的法律思维方式,掌握民法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

在实务中,案例分析基本思维的确立,还可以有效地约束法官的自由裁量,保证法官依法裁判,维护法律公正、稳定及其可预期性,为建设法治社会创造基础条件。

法学方法对于司法裁判、法律适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也是法学作为一种实践理性的体现。

可以说,法学方法的核心就是法律适用和法律解释。

法学方法不可避免地涉及到案例分析的问题。

法学方法与案例分析的方法具有密切的关系,二者相互渗透,不可分割。

本论文在前人相关论述的基础上,详细分析案例分析法的两种基本方法——法律关系分析法与请求权基础分析法。

对于法律关系分析法,从法律关系的静态构成要素与动态变化的影响因素谈起,详细论述法律关系分析法的特点和适用步骤;对于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则从请求权的概念和性质谈起,继而分析各种请求权基础的类型,论述请求权基础分析法的具体途径和方法。

在此基础上,对法律关系分析法与请求权基础分析法从实务和理论两个方面进行对比研究,从而阐明二者各自不同的优点和缺点,以期引起学界对民法案例分析方法研究的进一步重视。

本论文共分为六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案例分析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并提出法律关系分析方法和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的基本定义。

第二部分指出在案例分析中,形式逻辑的三段论推理中的小前提的确定就是对法律事实的辨别和确定。

第三部分在明确法条的概念、性质和种类之后,集中讨论法律规定适用的逻辑结构。

前者实质上是三段论推理中大前提的确定;后者则是将法律事实涵摄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继而推导出结论的过程。

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分别详细探讨案例分析的两种基本方法——法律关系分析方法和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的应用。

第六部分列举了两个实际案例,分别进行两种思路的案例分析,从而更加直观地了解这两种案例分析方法的各自特点和应用过程。

请求权基础分析法与法律关系分析法这两种方法是民法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二者相互独立,又互有融合交叉,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恰当的案例分析法;在必要时,应该同时运用这两种不同的案例分析方法,以求获得对案例纠纷圆满的解决效果。

笔者认为,在民事诉讼中,对于法官判案来说,面对具体的诉讼请求时,运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具有简便、准确、经济的特征,较法律关系分析法为优。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法学方法对于司法裁判、法律适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也是法学作为一种实践理性的体现。

法学方法不可避免地涉及到案例分析的问题。

案例分析方法与法学方法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二者相互渗透,不可分割。

(一)法学方法与案例分析法1.法学方法论的概念一般认为,法学方法论与广义的民法解释学系同义语,均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1)是学者对国家制定的民事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并依一定逻辑顺序所构成的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体系。

这部分内容,称为法源论。

2)是学者运用法律解释方法针对判例实施或假设的案例,所提出的具体解释意见。

这部分内容,称为解释论。

3)是关于法律解释适用的方法和规则。

这部分内容,称为方法论①。

笔者认为,上述第三部分的内容是狭义的法学方法论。

本论文旨在讨论面对一具体实务案例时,一名法律人所应具有的法律思维,实质上为法律解释适用的思路,与狭义的法学方法论直接相关。

2.形式逻辑三段论的应用三段论的演绎法采取这样一种方式,如:大前提:所有人都会死小前提:苏格拉底是人结论:苏格拉底会死运用到法律方法上,就是:大前提:未按约定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小前提:甲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结论:甲应承担违约责任法律适用或者说法官判案所遵循的逻辑规则,是形式逻辑的三段论。

法律的一般规定是大前提,将具体的生活事实通过涵摄,归属于法律构成要件底下,形成小前提,然后通过三段论的推论导出规范系争法律事实的法律效果。

案例分析的过程,从通俗意义上说,是将法律条文适用于具体案例的过程。

因此,在这个过程中,明确并了解所要适用法律条文的结构、类型、特征、含义以及适用过程显然具有重要的意义。

大前提的取得实为法律规范(法律条文)的确定。

人类的社会生活需要规范,起调整作用的主要是法律规范、风俗习惯以及道德规范。

其中,法律规范是具有强制力的国家意志的体现,是一个成体系的规则组合。

而从规范意义上说,法律规定是组成法律规范的基本的单位,是法律规范意义和规范功能得以显现的最小层次;法律规定虽具有较高独立性,但为了能够互相协调,它们仍须对应于法律规范体系以及该体系所追求的基本价值取向。

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运用形式逻辑的三段论公式,不是首先寻找大前提,而应当是先确定小前提,即对事实的认定,然后再寻找大前提。

因为法官必须首先接触和认识案件事实,对事实有了基本的了解后,才能有目的地寻找法律规范。

在确定了小前提后,按照形式逻辑的三段论方式推理,将小前提套入大前提,最后得出结论,即判决结果。

所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就是对三段论的推理过程的高度概括。

案例分析方法的展开其实就是形式逻辑三段论的应用过程。

司法裁判的三段论过程可以具体体现为各种分析方法的运用。

在案例分析的三段论的逻辑推理中,大前提的取得实为法律规范(法律条文)的确定,小前提则为法律事实,要想结论正确无误,必先使得大小前提都为真。

3.案例分析法的特点案例分析法,属于法学方法论的组成部分,是采用一种规范严谨的方法探讨每一个个案,以准确地认定案件的事实和法律,其实质是运用形式逻辑三段论适用法律、解决诉讼争端的过程。

案例分析法具有如下几个特点:1)案例分析方法必须具有一定的规范性。

这意味着法律人运用案例分析法时要一体遵守,从而达成在案例分析方面的统一。

2)案例分析方法不仅是一种案件事实的分析方法,同时也是法律解释的工具。

案例分析工具主要不是一个证据的分析和运用的过程,不是单纯确定客观的事实,更重要的它是为了确立一种法律上的事实,一种符合法律构成要件的事实,也就是确认三段论中的小前提。

3)案例分析方法需要遵循一定的逻辑思维结构。

案例分析方法的展开其实就是形式逻辑三段论的应用过程。

司法裁判的三段论过程可以具体体现为各种分析方法的运用。

例如,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是通过对事实(小前提)的整理与说明,通过对法律(大前提)的解释,建立起大前提与小前提之间的联系,是三段论推理过程中的一部分。

这种方法其实是形式逻辑在法律思维中的运用。

在这一运用过程中,必须与法律解释方法相结合,形成自己独特的分析方法。

案例分析方法既要考虑逻辑思维的三段论,又要和法律的解释方法结合起来,从而形成一套自己独特的方法。

4)方法论在各个部门法中的应用是各不相同的。

比如说关于对法律解释的方法。

因为各个部门法的规范对象不同,所以法律解释方法也有所不同。

案例分析法是民法的解释方法的具体运用,案例分析法与民法解释方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二)案例分析基本方法的定义面对一个真实的案例,有两种思维方法或思维方向,一为法律关系分析法,一为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

这两种方法是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

1.法律关系分析法法律关系是“由法律规定的生活关系”,即法律规范所调整的那部分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的分析方法即是以法律关系为基础的一种法学方法。

法律关系分析的方法,是指通过理顺不同的法律关系,确定其要素及变动情况,从而全面地把握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在此基础上通过逻辑三段论的适用以准确适用法律,做出正确的判决的一种案例分析方法。

法律关系分析的方法,又称为历史的方法,它就案例事实发生的过程,依照顺序检讨其法律关系①。

2.请求权基础分析法请求权基础分析的方法,又称请求权规范基础检索法或归入法、涵摄法(Subsumtions method)。

该方法通过考察当事人的请求权主张,以当事人的请求权为基础展开,寻求该请求权的规范基础,从而将小前提归入大前提,最终确定请求权是否能够得到支持的裁判结论。

所谓请求权(arspruch),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请求权人自己不能直接取得作为该权利的内容的利益,必须通过他人的特定行为间接取得。

请求权包括债权请求权、绝对权的请求权、继承法上的请求权、亲属法上的请求权等权利。

当事人能够主张的请求权,依其内容可归为六类:契约上给付请求权,返还请求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补偿及求偿请求权,支出费用偿还请求权,不作为请求权。

请求权具有以下特征:1)请求权具有相对性。

在这一点上,请求权与绝对权相对。

请求权都是发生在特定的相对人之间的一种权利,不论是基于债权产生的请求权,还是基于物权和其他绝对权利产生的请求权,都要转化为相对人之间的关系。

也就是说,请求权只能向特定的义务人提出,要求其履行义务。

请求权作为相对权,产生于特定当事人之间具有特定给付内容的关系。

2)请求权作为独立的实体权利,连接了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权利,因为民事诉讼程序上的诉可分为三种,确认、给付和变更之诉,这三种诉讼中给付之诉是民事诉讼的核心,而给付之诉的基础就是实体法上的请求权。

只有理解了请求权,才能理解给付之诉的基础。

3)请求权既可以作为独立的权利,也可以作为实体权利的内容。

请求权大多表现为实体权利,例如物权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等。

正是因为请求权可以采取独立的形态,因此权利人可以转让、抵销、准许延迟或免除请求权的具体内容。

但请求权也可以只是某项权利的内容,这种情况下,请求权属于二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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