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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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银行业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银行业纳税评估指标体系银行业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是对银行业纳税行为的评估和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标准,对于促进银行业合规纳税、提高纳税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银行业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应当满足科学性、有效性、全面性等要求,综合考虑税源、风险和效益等因素,确保纳税评估工作的公正、公开和可操作。

下面将对银行业纳税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详细阐述。

一、税收合规指标税收合规是银行业纳税的基本要求,评估银行业纳税合规的指标主要包括纳税申报、纳税申报事项、纳税稽查等方面。

具体指标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纳税申报准确性、申报事项全面性、纳税稽查配合性等。

该类指标的评估主要基于银行纳税申报情况、纳税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等数据。

二、税收风险指标税收风险是银行业纳税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评估银行业纳税风险的指标主要包括风险管理、风险控制、风险识别等方面。

具体指标可以包括但不限于:风险管理规范性、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风险识别能力等。

该类指标的评估主要基于银行业纳税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如税务风险、政策风险等。

三、税收贡献指标税收贡献是银行业对国家税收的直接贡献,评估银行业纳税贡献的指标主要包括纳税金额、纳税额度、纳税项目等方面。

具体指标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纳税金额的大小、纳税额度的稳定性、纳税项目的多样性等。

该类指标的评估主要基于银行业纳税数据和相关统计数据。

四、税收效益指标税收效益是银行业纳税对国民经济的直接影响,评估银行业纳税效益的指标主要包括纳税效益、税收回报等方面。

具体指标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纳税效益的稳定性、税收回报的有效性、纳税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等。

该类指标的评估主要根据银行业纳税对国民经济的影响程度,如对就业、投资、消费的促进作用。

五、税收治理指标税收治理是银行业纳税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评估银行业纳税治理的指标主要包括纳税机构设置、纳税工作流程、纳税信息公开等方面。

具体指标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纳税机构设置的合理性、纳税工作流程的规范性、纳税信息公开的透明度等。

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

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和评价,保证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统一性,提高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根据《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税务总局制定了《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8月25日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解读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税务总局在制定《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时,同步设计了《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指标》)。

经广泛征求意见,并进行4轮模拟测试(涉及17个省市、6313812户/次纳税人)后予以发布。

现将指标设计和评价方式说明如下:一、关于指标内容《评价指标》按照《办法》明确的纳税信用信息范围,分为三部分内容: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外部信息。

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包括纳税人的基本信息、评价年度之前的纳税信用记录,以及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基本信息中,除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和经营信息之外,特别设置了人员信息一栏,将相关人员信息进行了专门的归纳和记录,因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出纳和办税员都是企业涉税行为的参与者或知情人,与纳税信用的关系密切。

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应该将企业信用与个人诚信紧密联系。

其中,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信息从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中采集,出纳个人信息记录按照《办法》规定可由税务机关通过纳税人申报采集。

评价年度之前的纳税信用记录以及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从税收管理记录、国家统一信用信息平台等渠道中采集。

记录纳税人在其他部门的信用记录,是落实《社会信用。

税收风险评估(纳税评估)通常指标计划

税收风险评估(纳税评估)通常指标计划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一般纳税人专票使用量-一般纳税人专票上月使用量。

2、问题指向: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骤增,除正常业务变化外,可能有虚开现象。

3、预警: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上月30%(含)并超过上月10份以上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购销合同是否真实,检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与签订的合同情况相符并实地检查存货等。

主要检查存货类“原材料”、“产成品”以及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应收帐款、预收帐款等科目。

对于临时增量购买专用发票的还应重点审查其合同履行情况。

二、期末存货大于实收资本差异幅度异常1、计算公式:纳税人期末存货额大于实收资本的比例。

2、问题指向:纳税人期末存货额大于实收资本,生产经营不正常,可能存在库存商品不真实,销售货物后未结转收入等问题。

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预收帐款”以及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是否有大幅度的增加,对变化的原因进行询问并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应的举证资料,说明其资金的合法来源;实地检查存货是否与帐面相符。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变动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税负变动率;税负变动率=(本期税负-上期税负)/上期税负*100%;税负=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收入*100%。

2、问题指向:纳税人自身税负变化过大,可能存在账外经营、已实现纳税义务而未结转收入、取得进项税额不符合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期间购进货物不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或虚开发票等问题。

3、预警值:±30%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销售业务,从原始凭证到记帐凭证、销售、应收帐款、货币资金、存货等将本期与其他各时期进行比较分析,对异常变动情况进一步查明原因,以核实是否存在漏记、隐瞒或虚记收入的行为。

检查企业固定资产抵扣是否合理、有无将外购的存货用于职工福利、个人消费、对外投资、捐赠等情况四、纳税人期末存货与当期累计收入差异幅度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期末存货-当期累计收入)/当期累计收入。

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

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

1分
1分+(应补税款/评价期 应纳税款×100%)
3分
050104.补税金额1万元以上且占当年应纳税额1%以 3分+(应补税款/评价期 应纳税款×100%) 0501.纳税 上,已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缴纳罚款的 评估信息 050105.无补税,行为罚2000元或以下且已缴纳(按 1分 次计算) 050106.无补税,行为罚2000元以上且已缴纳(按次 计算) 050107.在规定期限内未补交或足额补缴税款、滞纳 金和罚款 050108.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纳税评估的 同050101 同050102 同050103 0502.大企 业税务审计 同050104 信息 同050105 同050106 同0
……
----
直接判D
----
直接判D
----
直接判D
同050101 同050102 0603.发现 少缴税款行 同050103 税 务 06.税 为,作出补 同050104 非经常 内 务稽 缴税款处理 性指标 部 查信 同050105 信息 信 息 息 同050106 0604.拒绝 060401.拒绝或阻止税务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入户 、阻挠税务 检查时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的 机关执法 一级 指标 外部参 考信息
评级 标准
仅记录 不扣分
外 部 信 息 外部评 价信息
银行 银行账户设置数大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供数 工商
房管、土 地管理部 门或媒介
扣11分 扣11分 扣11分
已经在工商部门完成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或其他涉税变更登记的纳税人至评价年度结 束时未向税务机关报告相关信息 欠税5万元以上纳税人处置其不动产或大额资产之前未向税务机关报告 进口货物报关数小于增值税进项申请抵扣数 ……

“金三”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常用30项主要指标!

“金三”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常用30项主要指标!

“金三”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常用30项主要指标!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一般纳税人专票使用量-一般纳税人专票上月使用量。

2、问题指向: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骤增,除正常业务变化外,可能有虚开现象。

3、预警: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上月30%(含)并超过上月10份以上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购销合同是否真实,检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与签订的合同情况相符并实地检查存货等。

主要检查存货类“原材料”、“产成品”以及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现金”以及应收帐款、预收帐款等科目。

二、期末存货大于实收资本差异幅度异常1、计算公式:纳税人期末存货额大于实收资本的比例。

2、问题指向:纳税人期末存货额大于实收资本,生产经营不正常,可能存在库存商品不真实,销售货物后未结转收入等问题。

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预收帐款”以及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是否有大幅度的增加,对变化的原因进行询问并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应的举证资料,说明其资金的合法来源;实地检查存货是否与帐面相符。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变动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税负变动率;税负变动率=(本期税负-上期税负)/上期税负*100%;税负=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收入*100%。

2、问题指向:纳税人自身税负变化过大,可能存在账外经营、已实现纳税义务而未结转收入、取得进项税额不符合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期间购进货物不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或虚开发票等问题。

3、预警值:±30%检查重点:检查纳税人的销售业务,从原始凭证到记帐凭证、销售、应收帐款、货币资金、存货等将本期与其他各时期进行比较分析,对异常变动情况进一步查明原因,以核实是否存在漏记、隐瞒或虚记收入的行为。

检查企业固定资产抵扣是否合理。

四、纳税人期末存货与当期累计收入差异幅度异常1、计算公式:指标值=(期末存货-当期累计收入)/当期累计收入。

2、问题指向:正常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期末存货额与当期累计收入对比异常,可能存在库存商品不真实,销售货物后未结转收入等问题。

纳税评估指标优化建议

纳税评估指标优化建议

纳税评估指标优化建议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进行事中税务管理、提供纳税服务的方式之一。

通过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

纳税评估指标作为评估工作的重要工具,其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直接影响着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然而,在实际应用中,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一、现行纳税评估指标存在的问题1、指标单一,缺乏综合性目前的纳税评估指标往往侧重于某一方面,如税负率、销售额变动率等,而忽视了企业的整体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这种单一的指标容易导致评估结果的片面性,无法全面反映企业的纳税情况。

2、行业标准不够细化不同行业的企业在经营模式、成本结构、利润水平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但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在制定行业标准时,往往过于笼统,没有充分考虑到行业的细分特点,导致评估结果在某些行业的准确性不高。

3、数据质量和时效性问题纳税评估指标的计算依赖于税务机关采集的企业数据,但由于数据采集渠道有限、数据录入错误等原因,数据质量往往难以保证。

同时,数据的更新速度也较慢,无法及时反映企业的最新经营情况,影响了评估指标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4、缺乏对新兴经济模式的适应性随着经济的发展,新兴经济模式不断涌现,如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

但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未能及时跟上这些新变化,对新兴经济模式下的纳税评估缺乏有效的指导。

5、指标阈值设置不合理部分纳税评估指标的阈值设置过于僵化,没有充分考虑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企业规模的大小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等因素。

这可能导致一些正常经营的企业被误判为异常,增加了税务机关和企业的管理成本。

二、纳税评估指标优化的原则1、科学性原则纳税评估指标的优化应基于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充分考虑税收政策、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确保指标能够准确反映企业的纳税能力和纳税风险。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规则详解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规则详解大麦前言纳税信用是指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被社会所普遍认可的一种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内容之一。

纳税信用级别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所评定的级别。

我国现有的纳税人信用评定及管理体系由以下政策文件构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纳税信用评定是税务机关根据采集的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相关规定,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状况所进行的评价,评价结果分ABCD四级。

我国最早确定纳税人信息等级事项是由家税务总局2003年发布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2003]92号),该文件在《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之后失效。

原 92号文件和现行 41号公告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区别:一是标题含义,原文件标题是“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而41号公告为“纳税信用管理”,可见41号公告范围更广。

二是评定周期发生变化,92号文件规定为评价周期为两个纳税年度评定一次,41号公告调整为一个纳税年度评定一次。

三是对象发生变化,92号文规定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各类纳税人均适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办法,而40号公告将适用对象限定为查账征收的纳税人,适用对象范围缩小。

如果你想参加纳税信用评价查账征收是必要的条件!四是具体评定内容、评分方式、各级别分值方面的变化。

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


上,已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缴纳罚款的
应纳税款×100%)
050103.补税金额1万元以上且占当年应纳税额不满 1%,已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缴纳罚款的
3分
0501.纳税 评估信息
050104.补税金额1万元以上且占当年应纳税额1%以 3分+(应补税款/评价期
上,已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缴纳罚款的
应纳税款×100%)
1分 3分
0604.拒绝
060401.拒绝或阻止税务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入户
、阻挠税务 机关执法
检查时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的
11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年
度优良 外部门信用最高级别(比如:2014年:海关XX,工商XX,质检XX,环保XX,银行 外部参 信用记 XX……) 考信息 录
评价年
度不良 外部门信用最低级别(比如:2014年:海关XX,工商XX,质检XX,环保XX,银行
010303.未按规定报送出口退税申报资料的(按次计 算)
010304.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未按规定期 限办理进料加工登记、申报、核销手续的
0103.出口 退(免)税 010305.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 申报与审核
010306.将应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及 服务申报出口退(免)税
0301.发票
开具、取得 030109.擅自损毁发票的(按次计算)
、保管、缴
销、报告 03.发 票与 税控 器具 信息
030110.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非善意接收虚开增值 税专用发票的;030111.非法代开发票的;030112. 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 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030113.转借、转让、介 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030114.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

纳税评估指标优化建议

纳税评估指标优化建议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纳税申报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纳税人的财务数据、纳税申报信息等进行分析,评估其纳税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从而发现潜在的税收风险,保障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而纳税评估指标作为评估工作的重要依据,其合理性和科学性直接影响着评估的效果和质量。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行优化和完善。

本文将对纳税评估指标的优化提出一些建议。

一、现行纳税评估指标存在的问题(一)指标体系不够完善现行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往往侧重于财务指标和税负指标,而对非财务指标和业务指标的关注较少。

例如,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流程、市场竞争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方面的指标缺乏有效的考量,这使得评估结果可能不够全面和准确。

(二)指标的针对性不足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在经营特点、财务状况和纳税行为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但目前的纳税评估指标在设计上未能充分考虑这些差异,导致指标的针对性不强,难以准确反映企业的实际纳税情况。

(三)指标数据的质量和准确性有待提高纳税评估指标的数据来源主要包括纳税人的申报数据、税务机关的征管数据以及第三方数据等。

然而,由于数据采集渠道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数据的质量和准确性往往难以保证。

例如,纳税人申报数据可能存在虚报、漏报等问题,第三方数据可能存在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等情况,这些都会影响评估指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四)指标的权重设置不合理在纳税评估指标体系中,不同指标的重要性和影响力是不同的。

但目前的指标权重设置往往缺乏科学的依据和合理的论证,导致评估结果可能出现偏差。

例如,某些对纳税情况影响较大的指标权重设置过低,而一些影响较小的指标权重设置过高,从而影响了评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二、纳税评估指标优化的原则(一)科学性原则纳税评估指标的优化应基于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充分考虑税收政策、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确保指标的设计和计算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纳税信用评价政策

纳税信用评价政策一.纳税信用评价政策沿革1•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部分废止),制定《纳税信用管理试行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2•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制定了《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3•总局公告2015年第46号,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自2015年6月19 0起施行。

4•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明确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对《纳税信用管理办法》中需要细化的条款进行明确,自2015年12月2日起施行。

5•总局公告2016年第9号,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对《指标和评价》中部分评价指标描述和扣分标准的优化调整情况,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6•总局公告2018年第8号,增设M级纳税信用级别、自2018 年4月1日起施行。

以上文件原文详见:纳税信用评价文件集锦,推荐:《纳税信用评价及风险防控》、《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指标详解与实务应对》课件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对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实施纳税信用修复。

详见: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15问二.奖惩措施税务机关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

A级纳税人在发票领用、出口退税、日常办税等多方面享受优惠和便利,D级纳税人在发票申领、出口退税、接受税务稽查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和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

1•对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1)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

(2)—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3)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4)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5)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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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003
指标名称*
贷款平均收益率变动率差异适用税种*营业税
适用行业
银行业
指标对应的风 险种类
□行为类
■税收类
□执法类
□ 其他
指标公式 及功能描述
指标公式:(本期贷款利息收入/本期贷款平均业务量)/(基期贷款利息收 入/基期贷款平均业务量)X100%贷款基准利率变动率
注:贷款基准利率变动率=期初贷款基准利率/期末贷款基准利率 标准值参考范围:-5%
数据来源
■征管数据■纳税人自身生产经营数据口外部数据(第三方数据)
数据内容
金融机构往来收入取自于《金融收入(或利润)明细表》;存放冋业款项、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余额表、拆出资金、存放系统内款项取自于《资 产负债表》相关资产类科目。
风险描述
如果出现金融机构往来平均收益率差异大于1%勺情况,则可能存在将普通
贷款利息收入混入金融机构往来收入核算。
适用范围
■省■市■区(县)口特定纳税人
相关法律 法规依据
备注
取自于“合肥地税行业评估模型”中的指标
指标名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收回逾期贷款贷款利率还原分析适用税种*营业税
适用行业
银行业
指标对应的风 险种类
□行为类
■税收类
□执法类
□ 其他
指标公式 及功能描述
指标公式:收回逾期贷款利息/逾期贷款贷方发生额X100% -贷款基准利 率
□行为类
■税收类
□执法类
□ 其他
指标公式 及功能描述
指标公式:(期末中长期贷款/期末贷款总额)X100%-(期初中长期贷款/期初贷款总额)x100%
该数值标准值参考范围:“该地区行业平均水平”或“该单位系统内平均 水平”或“基期银行中长期贷款占比变动率”。
功能描述:正常情况下中长期贷款利率要咼于短期贷款利率,中长期贷款 占比越高,说明中长期贷款增长要快于短期贷款增长,在贷款总体业务量 上升的情况下,应缴纳的营业税也越多。
指标名称*
金融机构往来平均收益率差异适用税种*营业税
适用行业
银行业
指标对应的风 险种类
□行为类
■税收类
□执法类
□ 其他
指标公式 及功能描述
指标公式:(本期金融机构往来收入/本期金融机构往来资产平均规模)-
(基期金融机构往来收入/基期金融机构往来资产平均规模)
标准值参考范围:大于1%
功能描述:正常情况下,金融机构往来资产平均收益率保持较稳定的水平。
标准值参考范围:小于0%
功能描述:收回逾期贷款除收回逾期贷款利息外,银行往往加收罚息,实 际利率一般要高于贷款合冋确定的利率。
数据来源
■征管数据■纳税人自身生产经营数据口外部数据(第三方数据)
数据内容
逾期贷款利息取自于《金融收入(或利润)明细表》、逾期贷款贷方发生
额取自于《科目余额表》。
风险描述
如果小于贷款基准利率,则说明少记利息收入。
适用范围
■省■市■区(县)口特定纳税人
相关法律 法规依据
备注
取自于“合肥地税行业评估模型”中的指标
指标名称*
手续费收入变动率适用税种*营业税
适用行业
银行业
指标对应的风 险种类
□行为类
■税收类
□执法类
□ 其他
指标公式 及功能描述
指标公式:(本期手续费收入—基期手续费收入)/基期手续费收入X100%
标准值参考范围:“该地区行业平均水平”或“基期手续费变动率” 功能描述:近年来,中间业务越来越受到银行业的重视,其占银行主营业 务收入的比例逐渐增大,业务规模呈上升趋势,若中间业务增长速度出现 异常,就应该重点评估。
风险描述
如果货币银行服务业营业税增长率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该单位系统 内平均水平,则有可能未如实申报营业税。
适用范围
■省■市■区(县)口特定纳税人
相关法律 法规依据
备注
取自于“合肥地税行业评估模型”中的指标
编号:002
指标名称*
中长期贷款占比变动差异适用税种*营业税
适用行业
银行业
指标对应的风 险种类
况,则可能存在将表内应计利息收入转入表外核算或贷款户以资抵贷后, 未按规定作本息收回账务处理等少计或不计利息收入的问题。需要特别注
意的是,贴现利息收入应于办理票据贴现业务取得利息收入时计入利息收 入总额。
适用范围
■省■市■区(县)口特定纳税人
相关法律 法规依据
备注
取自于“合肥地税行业评估模型”中的指标
功能描述:正常情况下,金融保险营业税增长率应与本行业平均水平相近。
数据来源
■征管数据■纳税人自身生产经营数据口外部数据(第三方数据)
数据内容
应缴金融保险营业税取自于《营业税申报表》 “金融保险”;行业平均水平 取自于会统报表T06《营业税分税目分企业类型统计表》 ;被评估单位系统 内平均水平取自于上市银行公开信息或公司填报信息。
功能描述:正常情况下贷款平均收益率与利率变动具有正相关关系。
数据来源
■征管数据■纳税人自身生产经营数据口外部数据(第三方数据)
数据内容
贷款利息收入取自于 《金融收入(或利润)明细表》;贷款余额取自于 《资 产负债表》“发放贷款和垫款”。
风险描述
如果出现贷款平均收益率变动率与贷款基准利率变动率差异小于-5%的情
数据来源
■征管数据■纳税人自身生产经营数据口外部数据(第三方数据)
数据内容
中长期贷款取自于《科目余额表》相关科目;贷款总额取自于《资产负债 表》“发放贷款和垫款”。
风险描述
此指标为辅助指标,为后续的评估工作提供参考
适用范围
■省■市■区(县)口特定纳税人
相关法律 法规依据
备注
取自于“合肥地税行业评估模型”中的指标
数据来源
■征管数据■纳税人自身生产经营数据口外部数据(第三方数据)
数据内容
手续费收入取自于《利润表》“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风险描述
如果出现手续费收入变动率发生异常变化的情况,则可能存在未计、少计 各类手续费收入、担保收入问题,应分中间业务收入逐项进行评估。
适用范围
■省■市■区(县)口特定纳税人
相关法律 法规依据
备注
取自于“合肥地税行业评估模型”中的指标
指标名称*
汇兑收益变动率适用税种*营业税
适用行业
银行业
指标对应的风 险种类
□行为类
银行业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指标名称*
金融保险营业税变动率与行业平均水 、千中铭菇*卄“铭 十*口 适用税种*营业税 平差异
适用行业
银行业
指标对应的风 险种类
□行为类
■税收类
□执法类
□ 其他
指标公式 及功能描述
指标公式:(本期应缴金融保险营业税-基期应缴金融保险营业税)/基期
应缴金融保险营业税x100% -“该地区行业平均水平”或“被评估单位系 统内平均水平”。标准值参考范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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