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行政法知识点梳理:行政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知识清单

国家行政机关
1、行政机关的含义、组成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性质(含义):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
组成: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设若干工作部门,这些部门分工不同,分别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它们又相互配合,共同致力于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行政机关和权力机关之间的关系?
①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
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为什么行政机关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
行政机关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4.行政机关的职权有哪些?
根据宪法,我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国务院的地位?
行政机关层级不同,职权也不同。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6.行政机关应如何依法行使职权?
①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依法行政。
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
②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③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权责要对等,失责要追究,侵权要赔偿。
司法考试二卷指导:行政法总结-1

⼀、主体⼀、确认被告-⾏政主体确认规则(⼀)⼀般确认规则就是权、名、责(1)权(固有职权和授权-法律、法规、规章)、授权与委托的区别(2)名——⼀般有权即有名,有名即有权,例外:有名⽆权、有权⽆名。
(3)责任(⾦标准)(⼆)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1、派出机关—公、区、街2、派出机构:税、商、派⼆、⾏政主体的具体形态-处罚实施机关、许可实施机关、复议被申请⼈、被告、赔偿义务机关(⼀)综合执法机关-⼀站式办公(⼆)被告1、有名⽆权、有权⽆名。
2、越权和⽆权(⾏政机关的派出机构或内设机构⽆权(种类)不做被告,越权(幅度)做被告)3、追加被告(通知但不追加的,作为第三⼈)变更被告(法院通知,原告不同意的驳回起诉)-看诉讼能否进⾏(三)⾏政赔偿义务机关-谁损害谁被告即⾏政主体。
3种例外:1、被撤销的⾏政机关,由⾏使其职权的机关,⽆则由撤销机关2、复议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就加重的损害赔偿作为义务机关3、恢复执⾏-申请执⾏的机关(四)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司法机关-即公检法监狱)。
林红潮:赔后不赔前,赔前不赔后。
(见其讲义)1、⼀般规则-后置原则,以最后作出错误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2、例外——⼆审改判⽆罪的,作出⼀审判决法院和检察院逮捕和公诉不是同⼀检察院的(由公诉的检察机关⽽⾮逮捕的检察机关)作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若⼆审发回重审,⼀审改判⽆罪的视为⼆审直接改判⽆罪(作出⼀审判决法院和检察院)三、⾏政相对⼈-公民、法⼈或其他组织(复议申请⼈、原告、赔偿请求⼈)1、资格的转移-原告、复议申请⼈资格的转移(是转给近亲属)、赔偿请求⼈是转给继承⼈2、原告确认规则——与具体⾏政⾏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扩⼤了范围,不仅是⾏政相对⼈(1)(2)(3)(4)扩⼤的趋势:(5)联营、合资、合作企业的各⽅(以⾃⼰的名义)(6)农村⼟地承包⼈等⼟地使⽤权⼈(7)⾮国有企业被撤销、注销、合并等(不存在),诉讼主体资格仍存在(该企业或法定代表⼈-以⾃⼰名义)(8)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会、股东代表⼤会、董事会等(职⼯代表⼤会)可以起诉3、⾏政法上的第三⼈——相当于当事⼈,都有独⽴的诉求(有独⽴请求权的第三⼈、上诉)能否提起管辖权异议-被告型的第三⼈当然提起、原告型第三⼈也可以提起⼈四、第三⽅(⾏政复议机关或法院)管辖1、⾏政处罚管辖——由违法⾏为发⽣地的县级以上⼈民政府具有⾏政处罚权的机关发现案件构成犯罪必须移送司法机关,可以先处罚再移送(⾏政拘留折抵⼀⽇、罚款折抵罚⾦)2、⾏政复议的管辖(1)2条规则上⼀级(1个或2个)、垂直1个-海关、⾦融、国税、外税管理、国家安全等实⾏垂直领导)国务院⽼⼈家不做复议机关(永远正确,不做被告)、国务院各部门⾃⼰复议(⾃我⼿术),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
行政法学知识点汇总

1.行政法的概念:调整行政过程中行政关系以及监督行政关系的公法规范的总称2行政的概念: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等行政主体为主动实现公益目的,依法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物进行的组织, 管理, 决策, 调控等活动。
3法治主义(理解)法治主义以法治国思想为基础,体现了“以法律的合理性抑制行政的恣意性”的理念。
在行政法学中,法治主义就表现为“依法行政原理”,即要求行政活动必需依法进行。
这是行政法赖以存在的基础,也是行政法学的基本原理。
一.“法治主义”以“法治国”为基础而成立。
从“法治国”概念的形成过程来看,最初仅仅将“法治国”概念作为一种治国理念,而后期才在“法治国家”的意义上运用“法治国”的概念,但两者都包含有“法治主义”的概念。
二.一般将法治主义理解为依法行政或依法行政原理。
但严格来说,法治主义是较为广发的概念,法治主义除了作为行政法治主义的依法行政原理外,带包括作为立法法治主义的“依据宪法立法的原理”及作为司法法治主义的“依据法律被裁判的原理”。
三.法治主义以人权保障为目的,要求依法进行国家活动,因此,法治主义不仅要求依法行政,而且要求依法司法, 依法立法。
法治主义的形成分为三个阶段:(一)“依法裁判”——法治主义的萌芽期;(二)“依法行政”——法治主义的形成期;(三)“对立法内容的拘束”——法治主义的成熟期。
四.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法治主义:(一)法治主义及行政法的互为前提关系;(二)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法治主义。
五.法治主义的内容,存在着“依法行政原理”及“发的支配原理”两种不等同的观点。
两者都是对公权力形式进行法律统制得原理,但历史背景及内容各不相同。
4.行政治基本原则概念:是指贯穿及整个行政法之中,对于行政法理论, 行政法律法规的制定及执行以及行政救济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
5.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及依法行政原理二6.行政合法性原理:是指行政主体必需以及法律进行行政活动,而不是违反法律,行政主体对于其违法行为必需担当相应的法律后果。
司法考试行政法基础知识点速览

司法考试行政法基础知识点速览行政法是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分支,广泛应用于行政管理和公共事务的领域。
司法考试中,行政法是一个重要的考点,包括行政法基础知识点和相关案例分析。
本文将对司法考试中的行政法基础知识点进行简要概括和速览,帮助考生快速回顾和掌握重要知识。
一、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特点行政法是指以行政组织和行政行为为对象,调整行政组织和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1. 属于公法范畴:行政法涉及国家机关和公共权力的行使,属于公法的一部分。
2. 行政法与行政行为的关系密切:行政法主要调整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行政法的核心内容。
3. 行政法与行政机构的关系紧密:行政法主要调整行政机构的设立、权限、程序等。
4. 行政法与公民权利的关系较为复杂:行政法既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又限制公民的部分权利。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 法治原则: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法律是行政行为的基础和依据。
2. 公正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公正,不得违背公平、公正原则。
3. 公共利益原则:行政行为必须服从和维护公共利益,不能损害公共利益。
4. 限制原则:行政行为的范围和权限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不能越权行使职权。
三、行政法的法律来源和法律体系行政法的法律来源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典、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章、行政命令等。
这些法律文件构成了行政法的法律体系,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供依据和规范。
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
2. 行政法典:行政法典是对行政法基本问题的总规定,具有综合性和完备性。
3.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定,具有普遍约束力。
4. 行政法规章:行政法规章是国务院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具体规范。
5. 行政命令:行政命令是国务院颁布的一种特殊形式的命令,对特定事项具有约束力。
四、行政行为的主体和客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对外界客体进行的具体活动,主要包括行政行政机关主体和行政行为的客体。
司 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

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考点一、关键信息1、行政法基本原则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权责统一原则2、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3、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的撤销、变更与废止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5、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6、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7、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8、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的机关行政复议的程序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的参加人行政诉讼的证据行政诉讼的程序行政诉讼的判决与执行二、行政法基本原则11 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均可以被理解为这一原则的扩展与延伸。
其要求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活动。
111 法律优先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禁止行政机关违反现行有效的立法性规定。
112 法律保留行政机关活动应当以明确的法律授权为前提和基础,法无授权即禁止。
12 合理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121 公平公正对待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122 考虑相关因素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123 比例原则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13 程序正当原则程序正当原则包括行政公开、公众参与、回避等方面。
131 行政公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司法考试行政法学习笔记背诵版重要考点对比记忆【五星学习笔记】

只能由法律设定 不能 不能 不能 不能 设定机应当定期评价,实施机 关、相对人可以评价
设 定
评 价 期 限 听 证
设定机关应当定期评 价,实施机关、相对 人可以评价 十日以内为工作日 十日以内为工作日(<10) 无 吊销、责令停业、较 大数额罚款当事人有 权申请听证,无需按 听证笔录作出处罚决 定 简易程序,一般程序 和执行程序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有 权机关处罚,但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除外;法律、行政法 无需评价
主 要 类 型 实 施 目 的 基 本 特 征
(1)限制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 或财物;(3)扣押财 物;(4)冻结存款汇 款;(5)其他(强制 收购、限制通信) 制止强制、预防强制、 保障强制
(1)间接强制:代履行、执行 罚;(2)直接强制:划拨、拍 卖或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物、其 他(执行强制拆除等)
为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 务而强制 替代性; 从属性; 有时带惩罚性
临时性; 非惩罚; 可诉性 法律 行政 法规 地方 法规 规章 文件 可以设任何 限制人身和 冻结除外 可设查封扣 押 不能 不能
惩罚性 独立性 终结性 可以设任何 限制人身除外 限制人身和吊销企业 营业执照除外 均可设定警告和一定 数量的罚款 不能
停止执行 复议机关可以主动决定 变更决定:改主要证据、改定性依据、改结果 不能做出对相对人更加不利的决定 裁判 合法但不合理的变更决定 针对侵害财产权的复议机关可以主动决定下级 赔偿 复议维持原机关执行 复议改变复议机关执行
同一行为涉嫌犯罪,限制人身自由变更为刑事 拘留的,复议终止。
发现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行政案件继 续审理
行政法对比记忆表
(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对比记忆表
司考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重点难点知识归纳及解析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重点难点知识归纳及解析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考点精讲】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反映行政法本质和具体制度规则内在联系的共同性规则,包括以下六大基本原则:1.合法行政原则。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
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合法行政原则的根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
这一原则包括两个具体要求: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活动。
2.合理行政原则。
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
该原则具体包括三个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
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2)考虑相关因素原则。
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3)比例原则。
包括三方面要求:合目的性、适当性和损害最小。
3.程序正当原则。
包括行政公开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和回避原则。
4.高效便民原则。
分为行政效率原则和便利当事人原则。
5.诚实守信原则。
分为行政信息真实原则和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
6.权责统一原则。
分为行政效能原则和行政责任原则。
【考查方式】行政法基本原则在卷二第46题以及、和卷四的行政法主观题中都进行了考查。
客观题的考查主要是对基本原则的涵义的判断;主观题主要是考查考生对基本原则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二、行政主体【考点精讲】行政主体,是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国家行政管理职能并承受一定法律后果的国家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
它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虽然不属于行政主体的范围,但在实践中也履行部分的行政管理职能,因此在这里一并讲解。
(一)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由国家依法设立、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掌管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构,它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包括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1.中央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法律常识知识点

行政法律常识知识点一、行政法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配置、行使及对行政权力监督并对其产生的后果进行救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是以行政权力为核心内容,可以说行政法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力的法。
二、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名)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责)三、行政主体的种类(一)行政机关1.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2.派出机关一一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1)行政公署: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区公所: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3)街道办事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2、派出机构一一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具有行政主体资格(1)派出所一一警告、500元以下罚款(2)税务所-2000元以下罚款1.内设机构一一获得了法律法规的授权,具备了行政主体资格(1)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安消防局、公安出入境管理局(2)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设的专利复审委员会(3)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内设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事业单位(四会三局、高校)2.社会团体(轻工、纺织总会)3.国有公用企业(水、电、气)第三节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对行政行为最主要的一种分类是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分类的标准主要是1.是否针对特定人适用;2.是否可以反复适用。
【例题-多选】下列行为中,属于行政行为的有OOA.行政机关购买办公用品B.某市教育局制定规范性文件C.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签订卫生管理承包合同D.某市政法委下发通知第四节行政许可一、行政许可的概念和特征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审查依法赋予其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二、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行政许可法》第22、23、24条: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需公告,不得再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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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机关概述
(一)行政机关的涵义
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二)行政机关的性质和特征
行政机关具有双重性质:相对于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它是执行机关;相对于行政相对人,它是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相比较,具有下述特征:
(1)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
(2)行政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从属制
(3)行政机关在决策机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
(4)行政机关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的、经常的和不间断的
(5)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地与个人、组织打交道
二、行政机关的分类
(一)一般行政机关与部门行政机关
分类标准:行政机关的权限范围。
(二)职能性行政机关与专业性行政机关
分类标准:行政机关管理的客体和内容。
(三)常设性行政机关与非常设性行政机关
分类标准:行政机关是否依宪法和行政组织法设置以及存在时间的久暂。
(四)专门执法机关与普通管理机关
分类标准:行政机关行使职能的情况以及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
(五)首长制行政机关与委员制政法英杰行政机关
分类标准:行政机关的决策和负责体制。
(六)派出行政机关与被派出行政机关
这是一种特殊的分类法。
在我国,只有部分省级、县级、市或市区级人民政府向外分别派出地区行署、区公所和街道办事处。
三、行政机关的职责、职权与管理手段
(一)概述
职权、职责、管理手段是三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概念。
职权因职责而产生,管理手段则是职责、职权的延伸。
(二)行政机关的一般职责
(1)保障国家安全
(2)维护社会秩序
(3)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
(4)保障和促进文化进步
(5)健全和发展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
(6)保护和改善人类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三)行政机关的主要职权
行政机关为履行其职责,必须具有相应的职权。
职权是职责的保障。
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行政机关的主要职权一般有下述七项:
(1)行政立法权
(2)行政命令权
(3)行政处理权
(4)行政监督权
(5)行政裁决权
(6)行政强制权
(7)行政处罚权
(四)行政机关的主要管理手段
(1)制定规范和发布命令、禁令
(2)编制和执行计划、规划
(3)实施行政许可
(4)征收税费和给予财政资助
(5)调查统计和发布信息情报
(6)处理和裁决争议、纠纷
(7)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8)实施行政制裁
(9)签订行政合同
(10)提供行政指导
四、我国现行行政机关的体系
(一)中央行政机关
(1)国务院
(2)国务院各部委
(3)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
(4)主管有关行业或领域行政事务的国家局(二)一般地方行政机关
(三)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机关
(四)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