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管理制度4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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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管理制度

代理商管理制度

代理商管理制度代理商管理制度(通用10篇)代理商管理制度篇1为促进整合站事业的发展,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广大代理商的利益和权利,充分利用各代理商的资源优势,鼓励合理竞争,最大限度地扩大公司市场份额,特制订本代理商管理办法(一下简称“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签约授权的代理公司,公司以外的整合业务机构和站团体及业主。

第一部分:代理商的职责一、服从公司统一的市场管理以及价格体系,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开展工作,不得将所授权范围的资料未经同意另作它用;二、配合公司做好加盟客户的服务,注重公司的企业形象和商业利益,及时反馈各层面客户的改善和推荐,对于第三方侵害公司权益的事件应及时通报,并主动收集证据和进行相关的处理行动;三、按照公司统一的合同标准文本,包括“全国招商政策”“全国招商方案”等及招商所需要的基本材料、证件,对所授权区域进行加盟整合、服务并审核备案;四、原则上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区域内实行加盟、整合、运营,如在代理区域以外有市场资源的需要填写跨地区开发业务申请表,由公司协调确认后方可操作;五、严格遵守市场规则,不得擅自调整油品价格和非油物品的售价,不得出售除公司统一配送以外的其它产品,特殊状况须经公司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第二部分:“招商合同”签订及管理规定一、各代理商及业务主管按照公司有关合同管理流程与加盟客户签订“招商合同”及“合作协议”二、对加盟商及客户在签订“招商合同”前,务必先进行加盟审核,对“五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实,以核实该加盟商的合法性,签订合同时带给上述复印件备案存档,同时带给加盟客户主要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以便公司核实“招商合同”资料的真实性;三、公司对加盟客户的资格评审、按标准对合同的资料、合同周期、付款方式、质量标准、违约职责等进行审核,如果合同条款超出了公司的标准范围,则协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四、按合同指定成品油质量要求购进的油品,以现货现款形式进行,超出规定外的部分由公司协调解决并給于范围内的优惠,运输方式为集中配送或自行汽运;五、各代理商及代表与公司确定合作时,首先要对该企业效益、经营信誉、资金状况等进行全面调查,并向加盟商索取企业的各项有效证件、证书等;六、当确认加盟商资信状况贴合要求时,各代理商与目标客户签订“招商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和资料进行招商,所签订的资料、协议、合同寄回公司;七、公司收到合同原件,对合同资料进行复审后到行政部办理盖章手续,并将盖章后的“招商合同”原件寄回给加盟客户,一份由公司留档管理;八、其它,本管理办法将在试行中不断完善更新,欢迎广大代理商提出更好的推荐;成品油价格政策按照公司已有规定执行,在新的“办法”没有出台之前,按照此“办法”执行;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郑州绿岛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商管理制度

代理商管理制度

代理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代理商的组织管理和经营行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的代理商,代理商在代理公司产品时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代理商的申请与审核1.代理商的申请任何有意向成为公司代理商的个人或组织,需向公司申请,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申请资料包括公司名称、法人代表/负责人信息、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等。

2.代理商资格审核公司将对代理商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商的经营实力、信誉度以及对公司产品的营销能力等。

3.代理商的签约经过资格审核合格的代理商,需与公司签订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代理期限、代理产品、代理区域等具体内容。

4.代理费用代理商需按照协议约定和公司规定的标准缴纳代理费用,代理费用可以是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三、代理商的管理1.代理商行为规范代理商在代理公司产品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假冒伪劣产品,不得恶意竞争等行为。

2.代理商销售管理代理商需按照公司的销售政策和要求,进行产品的销售和推广工作,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3.代理商宣传推广代理商有义务进行产品的宣传推广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投放、参加展会、举办促销活动等,提升产品的市场认知度。

4.代理商售后服务代理商需要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包括产品维修、退换货政策等,保证消费者的权益。

5.代理商信息报告代理商需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提交销售情况、市场反馈等信息报告,为公司提供市场动态和销售预测等信息。

四、代理商的考核与奖惩1.代理商的考核公司将对代理商进行定期的绩效考核,评估代理商的销售业绩、市场反馈、客户满意度等方面的表现,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或惩罚。

2.代理商的奖励对于表现优秀的代理商,公司将给予奖励,奖励形式可以是奖金、奖品或提升代理商等级等。

3.代理商的惩罚对于违反公司规定或销售不佳的代理商,公司将给予相应的惩罚,包括但不限于降级、终止合作等。

代理商管理制度

代理商管理制度

代理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代理商行为,提高代理商素质和工作水平,保障公司经营安全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代理商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实施。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聘用的代理商。

第四条公司代理商须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资格要求,且必须首先进行资格审核并完成相关培训方可开始工作。

第二章代理商职责第五条代理商应了解公司产品、服务等相关情况,在正常业务范畴内为客户提供咨询、推广、销售等服务,并维护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声誉。

第六条代理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引导用户决策。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第七条公司代理商的工作时间应遵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得超时工作,同时应注意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以保证工作质量和健康。

第八条代理商应注意自身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暂停工作进行恢复,以保证业务质量和自身安全。

第四章业务推广第九条代理商应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私自扩大代理范围,或私自进入其他行业以及与公司业务相冲突的领域进行营销活动。

第十条代理商应提供客观真实的产品信息和推广方案,不得夸大其辞、虚假宣传或误导用户决策。

第五章信息保密第十一条代理商应妥善保管公司机密信息,不得泄漏或非法传播公司相关经营、技术、管理和营销信息,不得利用公司资源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其他商业活动。

第十二条在代理代表公司进行业务交流、合作洽谈等过程中,代理商应注意保障公司利益,顶住各类非正常压力和诱惑。

第六章违规处罚处理第十三条对违反公司代理商管理制度的人员及公司,公司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合作、罚款、扣除业绩等措施,并将处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代理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并适时上报公司领导参考意见。

简要注释如下:1. 代理商管理制度:是指为规范代理商行为,提高代理商素质和工作水平,保障公司经营安全和服务质量,特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

代理商管理制度

代理商管理制度

代理商管理制度一、总则1. 目的:为了规范代理商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司及代理商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代理协议的代理商。

二、代理商资格1. 申请条件:申请成为代理商的个人或企业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相应的经营资质和市场开拓能力。

2. 审核程序:公司将对申请者进行资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代理协议。

三、代理协议1. 协议内容:代理协议应包含代理产品范围、代理区域、代理期限、销售目标、价格政策、市场支持、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条款。

2. 协议签订: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产品销售1. 价格政策:代理商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价格政策,不得擅自调整产品价格。

2. 销售目标:代理商应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要求,制定合理的销售目标,并努力达成。

五、市场支持1. 促销活动: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为代理商提供促销活动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宣传、促销物料等。

2. 培训支持:公司将定期为代理商提供产品知识、销售技巧等方面的培训。

六、售后服务1. 服务标准:代理商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服务标准,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

2. 服务反馈:代理商应及时将消费者的反馈信息反馈给公司,以便公司改进产品和服务。

七、违约责任1. 违约行为:代理商违反代理协议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降价、跨区域销售、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

2. 违约处理:对于违约行为,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解除代理协议等措施。

八、代理关系终止1. 终止条件:代理协议期满、双方协商一致、一方违约等情况下,代理关系可终止。

2. 终止程序:代理关系终止时,双方应按照协议规定,妥善处理未完成的业务和财务结算。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变更,公司将及时通知代理商,并以书面形式公布。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旨在建立一个公平、透明、高效的代理商管理体系,促进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市场的健康发展。

代理商管理制度

代理商管理制度

代理商管理制度现如今,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实在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略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的我为您带来的代理商管理制度【优秀9篇】,希望大家可以爱好并共享出去。

代理商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正竞争的市场秩序,防范保险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保险代理机构是指依照《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规定,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依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

第三条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专门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机构,均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保险代理机构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奉并服从自身乐意、诚实信用和公正竞争原则。

第五条保险代理机构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时,其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保险人承当。

因授权不明,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保险人承当法律责任,保险代理机构负连带责任。

保险代理机构不履行代理职责或履行代理合同义务不符合商定,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当法律责任。

保险代理机构没有代理权、超出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停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从事的保险代理活动,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由保险代理机构承当法律责任。

相对人有理由信任保险代理机构有代理权的,该保险代理活动有效,由保险人承当法律责任。

第六条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代理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立第七条保险代理机构可以以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

第八条设立合伙企业形式的保险代理机构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而且具有相应民事行为本领;(二)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合伙协议;(三)出资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实收货币;(四)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合伙企业名称和住处;(五)具有符合中国保监会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六)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不得低于员工人数的二分之一;(七)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代理商管理制度经典(五篇)

代理商管理制度经典(五篇)

3.阴虚咳嗽
第四十页,共76页。
1.阴虚阳亢之头晕目眩、热病伤阴之虚风内动
龟甲
甘 寒


、肝 肾 心
、 、滋养血阴补潜心阳、、凉益血肾止健血骨
2.阴虚发热 、 3.肾虚腰膝痿弱、筋骨不健、小儿囟门不合
4.心血不足之心悸、失眠、健忘
5.血热崩漏、月经过多
鳖甲 咸、寒
1.阴虚阳亢之头晕目眩、热病伤阴之虚风内动 肝 、滋 阴潜 阳、退 热除蒸 、
第三十三页,共76页。
x
8.生首乌的功效有
A.润肠
B.截疟 C.止汗 D.解毒
E.补气血
第三十四页,共76页。
A.阿胶 B.白芍 C.何首乌 D.龙眼 E.紫河车 9. 补血又滋阴的药是( )。 10.柔肝止痛( )。 11.平抑肝阳的药是( )。
第三十五页,共76页。
补阴药
第三十六页,共76页。
第三十九页,共76页。
1.肺虚燥咳、劳嗽久咳
黄精
脾 、 肺 、润 肺 滋 阴 、2.肾虚精亏的腰膝酸软、须发早白、头晕乏力
甘、平

补脾益气 3.气虚倦怠乏力、阴虚口干便燥
4.气阴两虚、内热消渴
1.肝肾阴虚的头晕目眩、视力减退、腰膝酥软、遗精
肝 、 肾 、滋补肝肾、
枸杞子 甘、平
2.消渴

明目、润肺
4.肾虚作喘
益 仁
智辛、温
脾、肾
1.肾气虚寒的遗精滑精、遗尿、夜尿频多 暖肾固精缩尿、温脾 止泻摄唾
2.脾寒泄泻、腹中冷痛、脾虚口多涎唾
第十九页,共76页。
蛤蚧
咸、平 肺、肾
补肺气、定喘嗽、助 1.肺虚咳嗽、肾虚喘促
肾阳、益精血

代理商管理制度

代理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代理商管理,提高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合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有代理商的管理,所有代理商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和市场变化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修订,并及时通知代理商。

第二章代理商的选择与退出第四条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经验、能力、信誉等方面进行评估,只有符合公司要求的代理商才有资格成为公司的合作伙伴。

第五条代理商有权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申请退出合作关系。

公司应当尽快处理代理商的退出申请并进行相关处理。

第六条代理商与公司的合作关系一经确立,应当签订代理合同。

代理合同内容应包括双方的权益、义务、责任等条款。

第三章代理商的权益与义务第七条代理商有权享受公司提供的产品价格优惠、市场推广支持、培训等各项权益。

第八条代理商应当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产品的销售任务,并保证所销售产品的质量。

第九条代理商应当及时向公司提供销售和市场反馈信息,并配合公司进行市场调研等工作。

第四章代理商的责任与义务第十条代理商应当保证销售过程中的信息真实、准确,并遵守公司的销售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代理商应当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第十二条代理商应当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商标权益,不得泄漏公司的商业机密和侵犯公司的商标权益。

第五章代理商的管理与激励第十三条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销售业绩进行绩效评估,并给予相应的激励措施。

第十四条公司将定期与代理商进行业绩考核和市场分析,及时制定调整策略,共同提升市场竞争力。

第十五条代理商应当接受公司的管理和指导,积极配合公司的市场活动和促销活动。

第六章代理商的违规处理第十六条代理商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警告、降低权益等,严重违规者甚至可能被取消代理商资格。

第十七条代理商如因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公司利益等严重违反行为,公司将保留追求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适用于公司所有代理商。

代理商管理制度

代理商管理制度代理商管理制度1为加强对全国经销商、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经销商、代理商的行为,确保公司产品在各经销区域的顺当销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1、经销商是指公司在指定区域内设立的经销点,跟据公司销售需求,可在同一区域设立一个或多个经销商,并且将各类经销商按等级分类管理,各级经销商必需遵守公司的经销商管理制度。

2、代理商是公司在指定区域和指定期限内享有独家销售公司产品的代理权,公司在所指定区域和指定期限内不得授予除代理商以外其他销售商销售公司产品权力。

代理商可依据区域实际销售状况,在自己代理区域内设立下一等级代理商或经销商,统一由代理商管理;同时代理商必需完成同公司签订合同的全年最低销售额。

3、本制度规定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特许经销商、代理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各经销商、代理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进展。

4、代理商、经销商期限均为为一年,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5、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的经销商、代理商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事经销活动,不得做出损害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6、经销商、代理商经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并自经销协议书、代理协议书生效之日起,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和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经销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扬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7、经销商、代理商应主动收集本行业信息,准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扬,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8、经销商、代理商在各自区域内,应主动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主动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其次章经销商、代理商要求1、必需具有合法的工商注册手续、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相关产品的合法经营权,具备敬业、守信、合法的经营作风。

2、对亿利产品和企业文化充分认同,有较强的合作意愿,对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有较高的忠诚度,并对产品、对市场布满信念。

代理商管理制度(7篇)

代理商管理制度代理商管理制度(7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代理商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代理商管理制度1第一条、制度的主旨本着携手双赢的理念,加强对各区域代理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地区代理商行为,确保”卓越”的XX产品在各个区域的顺利销售,特制定如下代理商管理制度,要求各代理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第二条、代理区域各加盟商或代理商业务范围只限合约内的代理区域。

代理区域分为A、B、C三类城市及其下属地区。

城市类别:A类城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B类城市:A类城市以外的省会城市及直辖市C类城市:上述A、B类城市以外的各级城市。

第三条、成为代理商的条件申请成为本公司代理商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应符合如下条件:1、必须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个人。

2、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

3、熟悉当地礼品渠道运营和零售卖场的营销。

,具有一定的可持续市场开发的能力,可以为用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与咨询服务。

4、具有一定流动资金,有支付首批进货款的能力,根据代理区域交纳一定数额的品牌保证金5、具有制定市场拓展计划并实施计划的能力,能配合公司开展市场推广活动。

6、具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服务意识,有志于推进当地XX产品事业的发展,并具备必要的专业销售人员和卖场。

第四条、申请代理的步骤1 、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申请,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2 、申请人填写申请代理商资格表通过邮件方式发给”卓越”。

3 、本公司对代理申请人进行审核。

通过审核的代理申请人,凡以企事业单位名义申请需向本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文件;个人申请代理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复印件)供公司备案。

代理商管理制度完整版

代理商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代理商的行为,加强对代理商的监管,提高代理商管理水平,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代理商,包括国内代理商和国际代理商。

第三条代理商在与公司签订代理协议前,应详细阅读本制度,并确认同意接受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并通过适当方式通知代理商,代理商应及时了解修订情况并遵守修订后的规定。

第五条代理商应遵守公司相关政策和业务流程,如发生违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代理商的责任,并保留解除代理协议的权利。

第六条代理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代理商的权利与义务第七条代理商有权按照代理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销售、推广和宣传公司产品。

第八条代理商有权获得公司提供的相关培训和支持,提升自身的销售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九条代理商应按照约定货款支付时间,履行货款支付义务。

第十条代理商应根据公司的要求,提供销售情况、市场反馈等相关数据资料,用于公司的数据分析和业务决策。

第十一条代理商应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行业动态,并向公司提供相关信息以便公司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代理商应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商誉,不得泄露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

第十三条代理商应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合法合规经营,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第三章代理商的业绩评估与奖惩办法第十四条公司将根据代理商的销售情况对代理商进行业绩评估,评估结果将直接影响代理商的奖励和扶持政策。

第十五条代理商表现优秀的,公司将给予相应奖励和扶持,如提供更多的销售资源和市场支持。

第十六条代理商表现一般的,公司将提供培训和辅导,帮助其提升业务水平。

第十七条代理商表现较差的,公司将采取相应措施,如减少销售资源支持或限制业务范围。

第十八条代理商在发展下级代理商时,应遵守公司相关政策和程序,履行必要的审批和管理手续。

第十九条代理商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和会议,提高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促进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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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管理制度*******有限公司一、总则本着诚信、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并使签约代理商作为****销售的主要力量,藉以扩大销售量、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品牌知名度,完善****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网点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凡从事****销售的代理商,均适用本制度。

二、目的和原则1)目的: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本公司规章制度的前提下,鼓励销售代理商敢于竞争、拓展市场,以不断提高****产品的市场份额。

2)原则:奖励优胜、淘汰落后,保护和激发销售代理单位的促销积极性,规范销售代理商工作,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三、代理商区域划分1)地级市代理费用30-80万2)计划单列市代理费用80-150万3)副省级市代理费用200-300万4)省会城市代理费用300-400万5)一线城市代理费用400-800万6)直辖市代理费用800万以上7)首次签约区域代理期限为五年。

备注说明:代理费参考分级代理费用标准,并结合各省、市经济发展水及人口状况确定具体代理费用。

原则上副省级以上城市及直辖市不设总代,只接受分区代理。

四、代理商利润分成1)代理商所签订的合同价格-****总公司共同确认的出厂销售价格=销售利润。

公司再根据每台**销售奖励 3-5 万元每台;2) **安装收益:安装公司保证金1万元/台;3)多媒体广告收益提点百分之十/年;4) **终身维保收益提点百分之十/年;五、公司提供的支持1;广告投放支持:1)“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主页、网络推广等出现代理商名录,代理商有官方网站的,可免费与总公司网站做友情链接。

2)代理商可不定期向公司提交促销会、展会、发布会,网上推广等活动计划,经公司审批通过的,公司将一定比例的费用支持。

3)营销宣传资料:公司提供产品各大电视媒体电视台采访报导视频,宣传视频,原始图片、宣传画册、宣传单页、海报的设计稿等的电子版资料,代理商自行设计的宣传资料,需注明生产商为“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预以一定比例的费用支持。

4)公司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

2、市场区域保护政策1)同一项目已有销售代理商报价,其他销售代理商不得再次报价,如果其他销售代理商认为获得此项目的可能性比已报价销售代理商大时,须向所属区域营业部门申请支持、协调解决,禁止相互竞争,以致影响“****”品牌形象或者失去商机。

2)所属区域经理对发生冲突项目处理办法。

3)经所属区域经理查实,判定冲突各方项目达成度,以优先者为准,各方必须服从总公司销售部作出之最终决定。

4)如无法确定,依报价备案表查询,以报价备案表日期之先后确定享有优先权者。

5)对不服从总公司销售部管理的,公司根据所属区域代理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取消代理权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6)对所属区域代理商处理结果不公有疑议的,可向总公司反映。

3、跨区域销售管理1)代理商如欲超越被授权地区范围跨区域销售时,必须填写异地销售申请表向所属区域经理申请,并向销售部备案。

2)总公司按程序进行协调处理。

如项目所属区域代理商回复不同意,申请方必须退出。

如两地代理书面批准同意,申请方可开始销售活动。

合同最终成交,其销售业绩计入申请方的代理商。

3)申请方如对两地营业部门的处理意见有疑议,可向总公司反映。

3.1.1 代理商可以是个人或企业。

3.1.2认可****公司企业文化。

3.1.2全面了解****产品的功能及特性。

3.1.3对所在代理区域的市场非常了解。

3.1.4在代理区域内具有比较广泛的社会关系和良好的用户界面。

3.1.5个人或者企业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国家财务、税务政策和法规的不良记录。

能满足本公司拓展地区市场的要求。

3.2申报和推荐3.2.1符合基本条件的销售代理单位根据自愿原则提出申请,向本公司销售部申报。

3.2.2代理地区内每年各类**市场的需求量分析及代理规划,提供本区域政府政策。

3.2.3销售部根据本公司年度代理发展计划,对申报单位初步调查、筛选,亦可根据需要主动选择有关单位或个人作为代理商。

3.3审核、审定和批准通过销售部资格审查合格者上报销售总监审定,经审定并签署,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4签定代理协议3.4.1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销售部代表公司与申请单位签订代理协议。

3.4.2签约代理商必须与总公司签订当年的电、扶梯销售协议指标。

此指标经销售部同意后,签约代理商有资格参加年度销售业绩奖励考核。

4.销售代理商级别考核规定及销售业绩评估标准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销售代理商的级别分为:A级销售代理商、B级销售代理商、C级销售代理商。

A、B、C 级销售代理商须与总公司签订代理协议。

4.1销售代理商级别考核规定4.1.1对销售代理商级别评定由销售部。

4.1.2标准包含:信用状况(合同回款率、销售合同如期履约情况、市场信誉和用户评价情况);欠款情况;年销售数量;执行公司安装、维修一条龙服务规定的优劣程度;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4.1.3根据销售代理商不同的级别,公司给予其相应的政策。

4.1.4根据代理商实际的表现,公司可以对代理商级别进行调整。

4.2销售业绩评估标准4.2.1业绩统计以一个公历年度为时间段,按某一销售单位在该年度中促销成立的销售合同(以合同签订并收到预订金为准)台数和销售额作为销售业绩评估的标准。

4.2.2销售代理商按销售业绩分级的标准4.3销售代理商分级评定。

由销售部在每年年底汇总统计各销售代理单位当年促销成功的销售业绩(指收到预订金并排产的合同)按照销售代理商级别考核规定,分别列出ABC级销售代理商目录,上报销售部经理审定,送公司总经理批准,予以公布,确认代理商级别。

5.考核管理5.1销售部按年度对销售代理商的销售业绩进行统计、考核,优秀者按代理商销售业绩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对销售业绩未达协议要求的,销售部视实际情况原因分析,公司协助代理商开发好当地市场。

5.2销售代理商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任何一项规定,或因为其他原因对公司造成损失并产生不良后果的,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必要处罚。

5.3长期欠款的处理5.3.1一年以上欠款通过从当年项目货款中扣除方式解决。

5.3.2一年以上欠款没有还清前,总公司取消与其签定代理协议。

5.4客户投诉处理5.4.1如有客户对销售代理商售出提出质量投诉,销售代理商对此不得隐瞒,据实呈报,及时公司相关部门工程部进行解决。

5.4.2对于安装维保的产品,如由于安装维保服务不到位,造成的客户投诉,视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5.4.3如因销售代理商对客户的投诉处理不当导致“****”品牌蒙受形象损失,依情节轻重处以取消代理权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如造成重大损失的,取消其代理权,并依法追究其相关的责任。

三、销售项目管理制度1.代理商管理责任1.1总公司销售部对代理商负有以下管理职责:1.1.1代理商资格审查,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代理证书的制作与发放。

1.1.2代理商销售活动中涉及的“****”品牌宣传内容的审核与报批工作。

1.1.3代理商年度销售业绩的统计、考核,确定获得业绩优秀奖励的代理商。

1.1.4代理商违反公司代理销售规章制度的处理。

1.2总公司销售部直接负责所属区域内代理商的经销活动并对其指导、监督、管理。

2.报价管理2.1销售部经由销售区域经理适时向销售代理商公布产品销售价格。

2.2各销售代理商工作所需的书面文件(样本、价目表、标准井道图册、总公司资质证明、宣传资料等)和计算机文件(报价书和合同文件标准格式、编制投标书所需文本、图片资料等)统一向公司销售部区域经理领取。

3.冲突项目的管理3.1同一项目已有销售代理商报价,其他销售代理商不得再次报价,如果其他销售代理商认为获得此项目的可能性比已报价销售代理商大时,须向所属区域营业部门申请支持、协调解决,禁止相互竞争,以致影响“****”品牌形象或者失去商机。

3.2所属区域经理对发生冲突项目处理办法。

3.2.1经所属区域经理查实,判定冲突各方项目达成度,以优先者为准,各方必须服从所属区域营业部门作出之最终决定。

3.2.2如无法确定,依报价备案表查询,以报价备案表日期之先后确定享有优先权者。

3.3对不服从所属区域营业部门管理的,公司根据所属区域营业部门的报告,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取消代理权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3.4对所属区域营业部门处理结果不公有疑议的,可向总公司销售部反映。

3.5对于重大的,重点工程项目,总公司有权指派其合适的销售代理人进行业务洽谈,各销售代理应该予以充分理解和积极配合。

4.跨区域销售管理4.1代理商如欲超越被授权地区范围跨区域销售时,必须填写异地销售申请表向所属区域经理申请,并向销售部备案。

4.2两地营业部门按程序进行协调处理。

如项目所属区域营业部门回复不同意,申请方必须退出。

如两地营业部门书面批准同意,申请方可开始销售活动。

合同最终成交,其销售业绩计入申请方的代理商。

4.3申请方如对两地营业部门的处理意见有疑议,可向总公司销售部反映。

4.4原则上跨区域项目成交的,其维保纳入当地维保系统。

5.接待管理5.1销售代理商如欲陪同客户参观工程业绩及考察工厂,为保证参观效果、提高签约可能性,须提前1-3天告知销售部门区域经理向总公司提交用户考察申请。

所属区域经理应认真负责地指导代理商完成操作流程。

5.2区域经理需全面地反映客户情况及参观需求,以保证工厂全力配合代理商做好客户接待工作。

6.资料管理6.1总公司与销售代理商往来之所有文件资料,应由专人追踪管理,不得泄露给第三者,如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6.2所有文件、表格、资料必须依总公司之要求据实填写。

7.广告宣传管理7.1代理商欲采取各种形式使用“****”品牌名称Logo从事对外广告宣传活动(如户外广告、杂志、报刊等媒体),必须经所属区域经理报总公司销售部对外宣传内容予以书面确认,未经同意不得实施。

7.2有关上述宣传活动产生的费用,应事先书面协商,原则上可各承担一半,如事先未书面协商并得到批准的,均由实施宣传活动的销售代理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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