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HDPES0001-2020无菌真空瓶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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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PP薄膜进料检验标准QC-QS-01

BOPP薄膜进料检验标准QC-QS-0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印刷、复合(含淋膜复合)用普通塑料薄膜入仓前的检验。

铝箔AL 和聚酰胺薄膜(BOPA)参照2.2规定的内容。

标准内容:1.抽样标准及方法:1.1以该进货批次同种规格,同种材质的材料总数的10%抽验。

1.2拆开包装后,抽去膜卷表面1-2圈后取约1米长作为待测样品。

2.检验项目及方法:2.2铝箔AL和BOPA薄膜因其特殊性,进料检验时不得开启原包装。

这两种材料进料验证时主要检查供方产品标识、合格证和供方检验报告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AL和BOPA的厚度、宽度、电晕处理值在原料上机使用拆除包装时由品管取样测试验证并做相应判定和记录。

3.批次检验结果与判定:上述检验指标全部合格才判定该抽样批次合格。

若有一项报上级视情形考虑降级使用。

4.记录与区分:4.1所有检验数据及判定结果,填入《进料检验记录》并交品管部主管确认。

4.2检验合格的材料作合格标识,交仓库于备料区区分摆放。

4.3遇有不合格物料,贴不合格标识,填写《不合格原料报告处理单》交相关部门领导确认后与供应商联络处理。

4.4检验员及时对检验合格和不合格的物料作出明确、固定的标识,并通知仓库按区域摆放。

1.外观应符合表1规定表12.尺寸偏差2.1薄膜宽度允差土2mm2.2厚度偏差、厚度平均偏差应符合表2规定表22.3每卷薄膜接头及每段长度应符合表3规定表33.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4规定表41.外观应符合表1规定表12.尺寸偏差2.1薄膜宽度应符合表2规定表22.2厚度偏差、厚度平均偏差应符合表3规定表32.3每卷薄膜接头及每段长度应符合表4规定表43.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5规定表51.外观应符合表1规定表12.尺寸偏差2.1薄膜宽度允差土2mm。

2.2厚度偏差、厚度平均偏差应符合表2规定表22.3每卷薄膜接头及每段长度应符合表3规定表33.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4规定表44.卫生性能符合GB9688之规定,嗅觉应无异味附件4珠光型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 1.外观应符合表1规定表12•尺寸偏差2.1薄膜宽度允差土2mm 。

灌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 企业标准2020版

灌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 企业标准2020版

注:其他容量瓶耐真空度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指标 ≥200 ≥300 ≥20 ≥50 ≥14 ≥14 ≥22 ≥27 ≥70 ≥100 瓶体不破裂
5.4 耐热性能 应符合表 8 规定。
体积收缩率/% 高度收缩率/% 肩部直径或边长收缩率/% 腰部直径或边长收缩率/% 跟部直径或边长收缩率/%
外观
表 8 耐热性能 指标
300ml-1250ml
1251-2000ml
<3
<3
<1
<1.5
<1
<1.5
<1
<1.5
<1
<1.5
瓶身无明显收缩变形,无凸底
5.5 乙醛含量 应符合表 9 规定。(乙醛含量依据外检报告)
Q/GMHC 2020
表 9 乙醛含量
单位为 ug/l
指标
项目
无色瓶
有色瓶
平均值
最大值
平均值
最大值
乙醛含量
6.0
3.3 耐真空度 瓶抵抗因热灌装后内部负压而引起瓶体变形的能力。
4 产品分类 4.1 按颜色分为无色瓶和有色瓶。 4.2 按瓶口结晶情况分为结晶瓶口瓶和非结晶瓶口瓶。 4.3 按瓶形状分为圆瓶和方瓶等。
5 要求
5.1 外观 应符合表 1 规定。
项目
表 1 外观 要求
瓶口 瓶体
瓶口端面应平整,螺纹圆滑、无崩缺,结晶瓶口需结晶完全。 成型饱满、塑化良好,色泽均匀,站立稳固,无明显气泡、污点等。
内装水质量,按式(1)将水的质量按 20℃水的密度换算成公称容量。按式(2)
计算 公称容量极限偏差,公称容量均偏差则取各样瓶公称容量极限偏差的算术
型的热灌装用塑料瓶。产品主要用于茶饮料、果汁、保健饮料、运动型饮料、含乳 饮料等饮品的包装。

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杯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杯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杯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杯(以下称杯)的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苯乙烯片材为原料,经加热、吹塑成型后直接进入灌装生产线,用于灌装酸牛奶等的液体包装的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杯。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份: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31604.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GB3160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脱色试验GB31604.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GB3160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GB96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480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T23887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生产企业通用良好操作规范3要求3.1原材料聚苯乙烯片材所用的树脂应符合GB4806.6的要求,其卫生性能应符合GB4806.7的规定3.2感官项目指标外观色泽正常、无异臭、不洁物气泡、凸凹、接头及穿孔不允许有污点、划伤、烫伤及油污不允许有色差色泽一致表面光滑平整、无皱折、裂纹、边沿光滑毛刺肉眼能观察到的裂痕、杂质、黑点、白点、僵块不允许有3.3规格尺寸及偏差杯的规格尺寸及偏差见表1。

表1单位:毫米项目要求口径50±1高度62±1最小壁厚≤0.2注:其他规格尺寸及偏差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3.4质量偏差质量偏差为±1.0g。

3.5容量偏差满口容量应大于公称容量的2.0%。

3.6物理机械性能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2规定。

固体药用聚烯烃塑料瓶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固体药用聚烯烃塑料瓶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固体药用聚烯烃塑料瓶检验标准操作规程版次:□新订□替代:制定:年月日审核:年月日批准:年月日生效日期:年月日复制:份共页颁发部门:分发部门:1 引言制订本标准的目的是规范硬脂酸镁检验的标准操作规程。

2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药品生产质量治理规范»〔1998年修订〕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二部1234页。

3 适用范畴本标准适用于硬脂酸镁的检验。

4 责任QC检验人员对本操作规程的实施负责,QC负责人对本规程的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职责。

5 程序本品为以硬脂酸镁(C36H70MgO4)与棕榈酸镁(C32H62MgO4)为要紧成分的混合物。

5.1 性状本品为白色轻松无砂性的细粉;微有特臭,与皮肤接触有滑腻感。

本品在水、乙醇或乙醚中不溶。

5.2 鉴别5.2.1仪器及用具:天平、电炉、干燥箱、烧杯、硅油、温度计、酒精喷灯、铂丝、试管、纳氏比色管、量筒等。

5.2.2 试剂及试液:纯化水、稀硫酸等。

5.2.3 测定法5.2.3.1 取本品5.0g,置圆底烧瓶中,加无过氧化物乙醚50ml、稀硝酸20ml 与水20ml,加热回流至完全溶解,放冷,移至分液漏斗中,振摇,放置分层,将水层移入另一分液漏斗中,用水提取乙醚层2次,每次4ml,合并水层,用无过氧化物乙醚15ml清洗水层,将水层移至50ml量瓶中,加水稀至刻度,摇匀,作为供试品溶液,应显镁盐的鉴别反应〔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附录Ⅲ〕。

5.2.3.2 在硬脂酸与棕榈酸相对含量检查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两主峰的保留时刻应分别与对比品溶液两主峰的保留时刻一致。

5.3检查5.3.1仪器及用具:天平、电炉、干燥箱、电阻炉、纳氏比色管、刻度吸管、试管、量筒、锥形瓶等。

5.3.2试剂及试液:纯化水、硝酸、标准氯化钠溶液、盐酸溶液(9→100)、标准硫酸钾溶液、过硫酸铵、醋酸盐缓冲液(pH3.5)、标准铁溶液、硝酸银、25%氯化钡溶液、30%硫氰酸铵溶液硫代乙酰胺试液、标准铅溶液等。

PET热灌装产品无菌实验方案

PET热灌装产品无菌实验方案

PET热灌装产品无菌实验方案(一)试验目的:验证UHT、灌装机组成的无菌系统是否满足“生产商业无菌产品”要求。

(二)启动条件1、新安装设备投产前2、无菌输送管路重新改造或焊接后3、其它认为有必要进行无菌试验时(三)样品数量AQL值取样量(可信度为95%)每批保温样总数 1.产品质量检测(破坏性)2.微生物鉴定样(破坏性)3.产品整体质量检测(非破坏性)1:100010000瓶/批 2400瓶/批 30瓶/批 7600瓶/批 (四)样品处理:产品类别 保温室温度 1.产品质量检测(破坏性) 2.微生物鉴定样(破坏性)3.产品目视整体质量检测(非破坏性)2400瓶/批 30瓶/批 7600瓶/批保温时间(天)保温时间(天)保温时间(天)酸性饮料 30-35℃7 5 14其中3.产品目视整体质量检测(非破坏性)的保温样7600瓶/批,保温7天后目视检查,(与1.产品质量检测和2.微生物鉴定样)报告无菌实验结果,再保温到14天,目视检查及理化结果合格,同时满足“产品放行规定”,可以套标出厂。

(五)、定义:1、坏瓶的定义:产品在PAT实验密封良好(≥100Psi下1分钟不漏气)的情况下,由微生物原因引起的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

同批产品PH值最大值与最小值相差≤0.2。

2、AQL值标准:产品AQL值基于可接受水平1:1000,每批10000瓶无菌试验产品中出现1瓶或无坏瓶出现,表示产品质量的可接受程度为95%。

(六)、验收标准:1、微生物检验结果、密封性测试必须全部通过。

2、二批样品总坏瓶数≤2,PH值比原物料相差不高于0.2。

以上两个条件满足该设备的无菌试验合格,否则该次无菌实验不合格。

(七)、取样方法:1、所采样品要包括从开机样到停机连续取样(1. 2400瓶/批的破坏性质量检测样和2. 15瓶/批的破坏性微生物鉴定样及3.7600瓶/批的非破坏性目视整体质量检测样)。

2、在倒瓶杀菌后使用喷码机喷码“按产品打印规则打印”,采样时以成品冷却后出瓶顺序进行编号,每一箱按顺序编号,对于目的样每瓶注明原因。

食品包装用塑料瓶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包装用塑料瓶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包装用塑料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所生产的食品包装用塑料瓶的分类、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高密度聚乙烯树脂(HDPE)、聚丙烯(PP)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色母,采用吹塑成型工艺制成的5L及5L以下食品包装用塑料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480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9685 食品国家安全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份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11115-2009 聚乙烯(PE)树脂GB/T 13508-2011 聚乙烯吹塑容器GB/T 15171-1994 软包装件密封性能试验方法GB/T 2918-199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GB/T 16288-2008 塑料制品的标志GB/T 5009.60-2003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23887-2009 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生产企业通用良好操作规范GB/T 6543-2008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QB 1648-1992 聚乙烯着色母料QB/T 2357-1998 聚酯(PET)无汽饮料瓶3 分类按颜色分为无色瓶和有色瓶。

4 要求4.1 原辅材料4.1.1聚乙烯树脂及聚丙烯树脂应符合GB 4806.6的规定。

4.1.2色母质量应符合QB/T 1648的规定。

4.2感官感官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4.3尺寸偏差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4.4 容量偏差指标:满口容量偏差为不小于公称标准1.05倍。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塑料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塑料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用聚乙烯塑料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聚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色母经吹塑成型工艺生产的食品包装用聚乙烯塑料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291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GB31604.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GB31604.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脱色试验GB31604.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GB31604.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96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T13508聚乙烯吹塑容器GB/T23887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生产企业通用良好操作规范QB/T1648聚乙烯树脂着色母料3要求3.1原料要求3.1.1聚乙烯树脂应符合GB4806.6-2016的规定。

3.1.2聚乙烯着色母料应符合QB/T1648的规定,及相关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3.2感官要求本品应色泽均匀一致,不得有明显色差。

桶体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得有明显变形和擦痕。

不得有黑点、砂眼、气泡和油污。

桶口应平整光滑;无异嗅。

3.3容量偏差满口容量应大于公称容量1%。

3.4质量偏差桶体实际质量与核定质量的允许偏差为±8%。

3.5尺寸偏差桶体高度和外径实际尺寸与设计尺寸的允许偏差为±5%。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瓶、盖(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瓶、盖(食品安全企业标准)食品包装用聚乙烯瓶、盖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用聚乙烯瓶、盖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乙烯树脂(PE)为原料,聚乙烯白色母料为辅料,瓶身经注塑、拉伸,吹塑,瓶盖经注塑等工艺生产的盛装固体食品包装用聚乙烯瓶、盖(以下简称瓶身、瓶盖)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480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9685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13508聚乙烯吹塑容器GB/T23887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生产企业通用良好操作规范QB/T1648聚乙烯着色母料QB/T2357聚酯(PET)无汽饮料瓶GB31604.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GB3160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脱色试验GB31604.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GB3160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3要求3.1原材料要求3.1.1聚乙烯树脂应符合GB4806.6的规定3.1.2聚乙烯色母料QB/T1648的规定3.2感官要求3.2.1外观要求表1外观要求项目要求色泽颜色为白色,不得有明显的色差外表面表面应光洁,平整,无明显的擦痕,字体、图案清晰、无误,不允许有砂眼、油污、气泡等缺陷;无肉眼可见的杂质配合性端面应平整光滑,无毛刺,螺纹尺寸与瓶盖配做,不许滑扣3.2.2异嗅不得有异嗅3.3尺寸偏差3.3.1瓶身尺寸偏差瓶身尺及偏差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瓶身尺寸偏差项目要求≤100mL>100mL~≤150mL>150mL~≤250mL>250mL~≤350mL方瓶瓶身长度(瓶身中部),mm±0.6±0.6±0.8±0.8瓶身宽度(瓶身中部),mm±0.6±1.0±1.2±0.8圆瓶瓶身高度,mm±0.6±0.6±0.8±0.8瓶身直径公差(瓶身中部)mm±0.5±0.5±0.7±0.73.3.2瓶盖尺寸偏差瓶盖尺寸偏差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瓶盖尺寸偏差项目要求瓶盖外径(瓶盖上部),mm±0.6瓶盖高度,mm±0.5瓶盖内径,mm±0.5 3.4质量偏差质量偏差应符合表4的要求表4质量偏差项目要求≤100mL>100mL~≤150mL>150mL~≤250mL>250mL~≤350mL瓶身质量,g5-1818-2222-2828-34瓶盖质量,g3-63.5物理性能物理性能应符合表5的要求表5物理性能项目指标密封性能无渗漏跌落性能无破裂,无崩盖3.6卫生指标应符合GB4806.7规定。

食品包装用塑料瓶企业标准2020版

Q/CYK企业标准Q/CYK01-2020代替Q/CYK01-2017食品包装用塑料瓶2020-06-12发布2020-06-12实施发布前言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Q/CYK01-2017《食品包装用塑料瓶》,本标准与Q/CYK01-2017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范围中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修改为聚酯树脂,下同;——规范性引用文件中QB2460修改为QB/T2460,下同;——修改了满口容量偏差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修改了抽样;——修改了判定规则;——修改了标志内容。

食品包装用塑料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用塑料瓶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聚酯树脂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少量色母,经挤出、吹塑工艺加工而成的食品包装用塑料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480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96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T13508-2011聚乙烯吹塑容器GB31604.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GB3160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脱色试验GB31604.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GB3160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QB/T1868-2004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碳酸饮料瓶QB/T2460-1999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3分类按材质分为聚乙烯(PE)瓶、聚丙烯(PP)瓶、聚苯乙烯(PS)瓶、聚酯(PET)瓶四类。

食品接触用特定塑料聚酯(PET)瓶坯企业标准2020版

企业标准食品接触用特定塑料聚酯(PET)瓶坯2020-12-18发布2020-12-28实施食品接触用特定塑料聚酯(PET)瓶坯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接触用特定塑料聚酯(PET)瓶坯(以下简称瓶坯)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为原料,采用注塑工艺生产的瓶坯。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480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96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31604.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GB3160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脱色试验GB31604.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GB3160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BB/T0060-2012包装容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坯3产品分类3.1按照瓶坯质量,瓶坯规格为2g~500g,及其他经供需双方商定的质量。

3.2按照瓶坯的瓶口直径和瓶口高度,瓶坯适用于吹制瓶口直径为10mm~50mm,瓶口高度为15mm~30mm的聚酯(PET)容器,及其他经供需双方商定的直径、高度。

4要求4.1原料要求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应符合GB4806.1和GB4806.6的要求,添加剂应符合GB9685的要求。

用于生产食品包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容器的原料不得使用回收和废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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