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共权力与政治权力的区别-论文.doc

合集下载

浅谈公权力

浅谈公权力

浅谈公权力一.引言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在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第三部分,谈到“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要求各级政府都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党的十六大报告也提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取利益”;同时,“三个代表”其中之一就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时间“权力的制约”成为主题。

而且由于现代民主制度、法治社会的建设需要,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对政府职能、职权的转变提出许多更新、更严的要求。

二.何谓公权力权力是特定的主体(包括个人、组织和国家)在其职责范围之内拥有的对社会或者他人的强制力量和支配力量,而其中国家权力(亦称公共权力)是现代权力的主要和典型形式,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的具有公法意义的国家权力,其突出特征是以国家权力为本位,行使时具有确定力、强制力和执行力。

一般来说,依据公法享有的权力为公权力。

但在立法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公权力渊源并不皆系“公法”——因为立法的滞后性本身与公权力来源于立法就是一对矛盾。

部分近现代学者看来,法来自于公共的意志、来源于公共利益的结合。

作为公法,同样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实践的产物。

因此公权力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先于立法、而后为立法所确认”。

公权力的三种基本权力形态,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三.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人类社会生活可以分为两大领域,一是政治国家领域,二是市民社会领域。

对前者予以规范的法律就是公法,比如宪法、刑法、行政法等。

对后者予以规范的法律就是私法,主要就是民法。

与此相对,依据公法享有的权力为公权力,如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等,依据私法享有的权利为私权利,如财产权、人身权等。

公法强调国家意志,私法强调个人意志,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真正实行法治的国家,公权力与私权利处于平衡状态。

权利与政治

权利与政治

二、权力的基础 主要介绍弗伦奇(French)和瑞文(Raven) 的五范畴分类法。他们认为,权力的基础有五个 方面: ★ 强制性权力 ★ 奖赏性权力 ★ 法定性权力 ★ 专家性权力 ★ 参照性权力
1、强制性权力: B对A的不顺从会产生消极的后果,而B对这些 消极后果是惧怕的。这些消极后果包括生理上的处 罚,精神和心理上的打击等等。 在组织情境中,管理者(领导)对被管理者 (下属)的升迁举降有很大影响,甚至决定着是否 雇用该员工,那么管理者对被管理者就有了强制性 权力。在生活中,以暴力相威胁的抢动犯罪只所以 能进行,也是因为这种权力的存在。
对 如 何 获 斯 蒂 芬 力 讳 莫 如 深 斯 。 则 人 的 力 权 取 罗 宾 ·P· 取 权 获 于 长 些 那 而
追 ★ 逐 权 力 的 人 则 尽 力 掩 饰 认 , , 否 口 矢 人 的 力 权 有 拥
一、什么是权力 二、权力的基础 三、依赖--权力的关键 四、权术 五、政治--权力的运用
4、专家性权力 来源于专长、技能和知识的权力。由于经济的发 展,组织目标的实现越来越依赖于专家,因此,具有 一技之长的人便拥有了专家性权力。
5、参照性权力 如果一个人对另一个人非常崇拜,甚至要模 仿他的言行举止,那么,这个被崇拜人的对追随 着就有了参照性权力。商家请名人做广告就是利 用了名人的参照性权力。“追星族”模仿名星的 衣着打扮、言谈举止,也是这种参照性权力的影 响。
⑶资源的不可替代性: 如果你掌握的资源是不可替代的,那么你会对需 求这种资源的人产生权力。
假如一个人掌握着重要的、稀缺的、不可替代 的资源,那么,对于需求这种资源的人来说,他拥 有的权力之大就可想而知了。

在组织情境中,我们怎样判断权力的分布情况?

【政治知识点】权利与权力的区别简单版

【政治知识点】权利与权力的区别简单版

【政治知识点】权利与权力的区别简单版
权利与权力的区别:从狭义上理解权力与权利,权力往往代表的是公共利益,而权利代表的往往是个人利益。

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权力与权利可以说是公与私的区别。

以权利谋私可以,以权力谋私则是非法的。

一、行使主体不同。

权利的行使是一般主体,而权力主要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处分方式不同。

权利一般可以放弃和转让,而权力必须依法行使,不得放弃和转让。

三、推定规则不同。

权利的推定规则为“法无明文禁止及可为。

”而权力只以明文规定为限,否则为越权。

四、社会功能不同。

权利一般体现私人利益,权力一般体现公共利益。

权利一般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

与义务相对应,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人权概念的核心词,法律规范的关键词。

在家庭、社会、国家、国际关系中隐含或明示的最广泛,最实际的一个内容。

从通常的角度看,权利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认定及保障。

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特殊影响力,是一些人对另一些人造成他所希望和预定影响的能力,或者是一个人或许多人的行为使另一个人或其他许多人的行为发生改变的一种关系。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浅谈对政治权力的认识

浅谈对政治权力的认识

浅谈对政治权力的认识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渐渐开始关注政治权力,在这之中也出现了不少误区。

其中一个比较突出的就是将政治权力和政治权利混为一谈。

从字面上来看权力是一个政治概念,一般是指有权支配他人的强制之力,它总是和服从联结在一起。

任何社会都是一定的权力和一定的服从的统一:而权利则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指了赋予人们的权力和利益,即自身拥有的维护利益之权。

它表现为享有权利的公民有权作出一定的行为和要求他人作出相应的行为。

而从含义上来看,我们知道政治权力是在阶级社会里,在特定的社会政治共同体中,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即政治主体)选择以力量对比和力量制约方式作为实现和维护自己利益要求的过程中,聚集形成的一种力量,它是在特定的力量对比关系中,政治权力主体拥有的对其他社会和政治力量及其他政治权力客体的制约力量。

这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我们看不见摸不着,却又像一张网一样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各个部分,规范着我们的活动。

但政治权利却是人们参与政治活动的一切权利和自由的总称。

它是很具体的,我们生活中的一些活动就是它的体现,比如选举和被选举,又比如说言论自由、出版自由。

在明晰了政治权力和政治权利是不同的政治关系后,让我们来看看一直隐藏于我们生活中却不甚了解的政治权力。

他在本质上表现为特定的力量制约关系,为政治主体对政治客体的制约能力,在形式上呈现为特定的公共权力。

政治权力强调的是权力的政治特征,反映的是一种政治关系,即支配与服从、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

政治权力在政治生活中还更多的表现为国家权力,反映了国家权力机构实现公共利益的行为能力。

从我国来看,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点使得广大人民是我国的政治主体,制定了维护大多数劳动人民利益的制度,以保证对其他少数阶层的制约,而政府作为国家机器的执行者,需要通过政治权力具有的制约性、能动性、动态发展性、工具性等特征,通过多种多样的方式和手段来保证这些制度的应用,具体来说,作为强制性的支配,它可以是直接使用暴力的镇压或反抗,或是以暴力为后盾的威慑作用,或以威慑为后盾的法律制裁,或以法律为后盾的行政命令或奖惩等。

第二章 政治权力与政治权利

第二章 政治权力与政治权利

(2)政治权力的主观构成要素 主要有权力主体的①能力素质②身份资格 ③理论策略④组织等因素。 ①能力素质:能力素质是政治权力主体保 持政治权力的重要条件。能力素质包括智力和 体力两个方面,就个人来说,能力素质是指知 识水平、品德修养、经验阅历、性格意志、分 析判断能力、领导决策能力、组织动员能力、 革新创造能力等。就群体来说,能力素质是指 群体的文化水平、心理素质、文化传统、成就 状况等。
知识链接:
① “主体”一词的使用,是一个与
“客体”相对使用的概念。在古希腊 亚里士多德的哲学范畴中,“主体” 用以表示某种特性、状态和行动的承 担者,并与实体的概念等同。在马克 思主义哲学中,主体是指进行实践活 动和认识活动的有意识的人及其群体, 具有自觉的能动性、自我意识机能和 社会性等基本特征。
政治权力的制约在不同的方面有不同 的表现: ①在社会作用方面,体现为政治权力的 统治性和管理性; ②在作用范围方面,体现为政治权力的 普遍性; ③在作用方向方面,使政治权力对对立 力量呈强制性,在对本群体内呈现约束性; ④在力量对比关系方面,使之呈现出力量 对比的不对称性。
(2)能动性。这一特性源于政治权力主体利 益形式上的主观性和内容上的客观性之间的矛 盾。其能动性主要表现在三个表现: ①它是政治权力主体实现和维护自身利益的 能动杠杆,能使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 ②它是政治权力作用范围内的积极支配力量, 能对其他力量和社会生活施以支配和影响作用; ③它是社会经济活动发展的反作用。
权力机关都是权力主体。代表统治阶级 集中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资本主义国家 一般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 则,三大机关各自独立,互相制衡,议会 是唯一的立法机关。在议会制国家,法律 上承认议会有权控制内阁(行政机关),但不 能干预司法。 实际上国家权力主要通过行政机关(政 府)来行使。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议行合一制 度,由国家权力机关统一领导行政机关、 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它们在各自的职权 范围内进行工作。

浅论政治权力与政治权利

浅论政治权力与政治权利


关 于权 力与 权 利
权 力 一 词 ,在 英 文 中 通 常 作 为 能 力 、技 巧 或 禀 赋 的 同 义 语。 这 种 用 于 包 含 从 事 某 种 表 演 的 能力 , 对外 部 世 界 产 生 某 种 效 力 的 能 力 ,以 及 潜 藏 在 一 切 人 类 的 表 演 中 的 物 理 或 心 理 能
是 由 于这 两 大 系 统 的相 互 对 立 和 统 一 .才 构 成 社 会 权 力 系统 的 矛盾 运 动 ,从 而推 动 社 会 权 力 系统 结 构 的 不 断 变化 、 发展 . 进 而推 动 整 个 社 会 的政 治发 展 。 关 键 词 :政 治权 力 政 治 权 利 同一性
—墨 曼
浅 论 政 , 日 权 力 与 政 治 权 禾 U
张 馨 艺
( 延 边 大 学 马 克 思 主 义 学 院 政 治 与 公共 管理 学 院 , 吉林 延 吉 1 3 3 0 0 2 )
摘 要 :从 主 体 上 来 看 。社 会 权 力 系 统 可 以分 为政 治 权
二、 政治 权 力 与政 治 权 利
政 治 权 力 就 是 某 一 政 治 主 体 依 靠 一 定 的 政 治 力 量 和 资 源 。为 实 现 某 种 利 益 或 原 则 而 在 实 际 政 治 过 程 中体 现 出对 一 定 政 治 客 体 的制 约 能 力 。 政 治 权 力 的 主体 主 要 是 国家 , 即统 治 阶 级 及 其 具 体 的 体 现 者— — 政 府 。 此 外 , 还 包 括 各 个 社 会 阶 级. 各个政治集 团和社会集 团, 有 组 织 或 无 组 织 的群 众 . 以 及 各 种 政 治 个 人 等 。政 治权 力 一 旦 实 现 , 便 产 生 一 种 按 照 其 作

浅论政治权力与政治权利

浅论政治权力与政治权利

浅论政治权力与政治权利作者:张馨艺来源:《考试周刊》2013年第70期摘要:从主体上来看,社会权力系统可以分为政治权力系统和政治权利系统。

前者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后者的主体主要是公民,这两个系统之间是互动的对立统一关系,正是由于这两大系统的相互对立和统一,才构成社会权力系统的矛盾运动,从而推动社会权力系统结构的不断变化、发展,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政治发展。

关键词:政治权力政治权利同一性一、关于权力与权利权力一词,在英文中通常作为能力、技巧或禀赋的同义语。

这种用于包含从事某种表演的能力,对外部世界产生某种效力的能力,以及潜藏在一切人类的表演中的物理或心理能量。

托马斯霍布斯定义权力为“获得未来任何明显利益的当前手段”。

对伯特兰罗素来说,权力是“预期效果的产生”。

权利一词现如今大多应用于法律上的概念,是指作为国家一切权力归属主体的具体承担者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阿德勒有过这样一段论述:政治社会就是这样组成的社会:承认人类在本质上既是政治动物又是自然动物,也就是承认人类在本质上倾向于生活在政治社会中并且参与政治活动……这就是人类按照自然权利要求政治自由的权利基础。

二、政治权力与政治权利政治权力就是某一政治主体依靠一定的政治力量和资源,为实现某种利益或原则而在实际政治过程中体现出对一定政治客体的制约能力。

政治权力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即统治阶级及其具体的体现者——政府。

此外,还包括各个社会阶级,各个政治集团和社会集团,有组织或无组织的群众,以及各种政治个人等。

政治权力一旦实现,便产生一种按照其作用方向不断稳定和不断巩固的趋势,从而形成一定的政治关系模式,确保主体的意志持续地发生作用,使其利益得到不断实现。

自然,由于权力的本质是一种动态的平衡,因此对于永恒的、绝对的权力关系是没有的,它将随着各个权力主体方面力量的变化而变化,从一种权力关系发展到另一种权力关系。

政治权利更多的是“属于各种社会和公共利益方面的权利,而不仅仅是个人利益方面的权利”。

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分享】

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分享】

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摘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矛盾,是现代民主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管理的主题之一。

公共权力被提升为国家权力,导致了公共权力自身的悖论以及公共权力与公众利益的矛盾,进而成为许多社会纷争的根源。

事实上,公共权力作为中介环节,或者从个体利益的需耍出发来维护、增进、分享、损害社会(整体)利益,或者以社会(整体)利益的名义来保障、增进、损害个体利益。

不管在何种场合,公共权力都必须面对和处理公众利益的这种内在矛盾,这也正是公共权力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基本功能和基本价值。

我们的现实任务是:严格划分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界线,谨防二者相互僭越。

[关键词]公共权力;公民权利公共权力(简称公权力)与公民权利(简称私权利)的矛盾,是现代民主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管理的主题之一,也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遭遇的最为严峻的难题之一。

究竟应当如何权衡二者的轻重,究竟应当如何处置二者之间已经和还将产生的磨擦和冲突?这不仅是一个极其现实的政治实践问题,而且也是一个急需加以研究和阐释的政治哲学、政治伦理学课题。

在学术界和理论界,对公权力和私权利的理解还存在较大分歧。

本文无意对这种概念分歧展开争论,而是采用多数学者所可以理解和接受的看法,借以表达社会现实生活中的两种力量、两种利益、两种追求,进而探讨二者的根源和实质,及其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社会机制。

同时需要说明的是,这里并不是习惯意义上的“公”、“私”概念,而只是借以标示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对应关系。

笔者力图通过对社会现实生活中的这两种力量、两种利益、两种追求的考察,来探析二者的政治伦理价值,进而引申出可行的方针和对策。

一、历史追溯公权力作为社会生活秩序的权杖,历来被视为社会生活的主导者,尤其是在具有强烈的社会本位传统的东方社会,一直被理解为是第一性的、对民众具有决定和支配作用的力量。

例如,在传统中国社会中,皇权主宰一切,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大众则无法以自己的名义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他们不能代表S己,一定耍别人来代表他们。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要:公共权力与政治权力是政治学研究的核心概念与出发点,学术界对此方面的研究已经很多,并取得了较大的成就。

在许多书刊文献中把公共权力与政治权力等同起来,认为公共权力就是政治权力;公共权力不同于政治权力,
它们之间有着一定的不同。

本文通过探讨公共权力与政治权力的区别,以期做出一些解释和引起公众的思考。

关键词:公共权力
政治权力
区别
一、关于公共权力与政治权力的定义
1、关于权力的定义

权力”是一个古老的概念,不管是在中国还是西方国家,很早就对“权力”这个概念进行过探讨。

在中国“
权”的概念有三种基本的含义:
一是指衡量审度之义,
如孔子说:“谨权量,
审法度,
修废官,
四方之政行焉。

”二是制约或控制别人的能力。

如早期法家人物慎到认为,“
贤而屈于不肖者,
权轻也。

”又如《庄子·天运》说:“亲权者不能与人柄。

”三是指平均或平衡,如清代学者刘大櫆在《井田》一书中说:“取天下之田,与天下之民,合计其数而权之,而民各分其可得之田。

”在西方,具有代表性的美国学者彼德·布劳认为:“权力是个人或群体将意志强加于其他人的能力,尽管有反抗,这些个人或群体也可以通过威慑这样做。

”德国马克斯·韦伯认为:“权力就是一个行动者所拥有的不顾反对而贯彻自己意志的可能性,
不管这种可能性所依据的基础是什么。

”迈克乐·罗斯金认为:“权力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是一个人让另一个人按其吩咐做事的能力”。

权力是一种社会关系,只有在人的活动涉及他人的时候才存在权力,权力总是具有人指向性的,意味着权力主体对他人实施控制以贯彻自己意志的能力。

2、公共权力的定义
恩格斯认为:原始形态的公共权力就是人们所共同掌控的、协调和管理社会共同生活的权力;原始形态的公共权力产生于人类共同生活的需要,其基本功能是调解和处理人们共同生活过程中所可能出现的争端和纠纷;原始形态的公共权力以确认和保障自然共同体全体成员的平等地位、民主权利为前提和基础。

近代社会中早期的资产阶级思想家们对权力的公共性做出了充分的理论证明,形成了主权在民的思想共识,比较典型的理论化、系统化的观点有“君权神授论”“天赋人权论”“人民主权论”等。

3、政治权力的定义
有关政治权力的定义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1)政治权力实际上是在特定的力量对比关系中,
政治权力主体为了实现和维护自身的利益而拥有的对政治权力客体的制约能力。

(2)政治权力就是在政治关系中,权力主体依靠一定的政治强制力,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作用于权力客体的一种政治力量。

(3)国家权力(政治权力)是指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并作为社会整体代表的、以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

马克思主义则认为:“政治权力是在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当人类社会产生阶级以后才有的一种独特现象。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公共权力这一概念突出的是权力主体与客体间“
公”的关系,
即这一权力是众人赋予的,权力必须为众人服务,也必须受众人的监督,这样,公共权力的行使就不可能是单向的,而必须与权力的授权者即社会公众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

政治权力这一概念突出的是权力主体对客体“治”的关系,即对众人的管理权,是一种由上而下的单向权力,这种管理权很容易演变为专制、统治甚至
压迫,产生权力的滥用。

政治权力是历史的产物,它具有历史性。

二、公共权力与政治权力的不同点
1、公共权力与政治权力的本质不同,公共权力是建立在公共利益的基础之上的,而政治权力是建立在阶级利益之上的
公民、权力机构与官员之间的关系是:公民将公共权力委托给权力机构,权力机构由具体的官员负责实施,对公民负责,受公民监督。

在这种多层委托代理关系中公民是公共权力的最终所有者。

在人类政治思想史上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君权神授论”、“暴力说”、“社会契约说”等。

政治权力的行使是高度集权的和单向的,
权力的运作脱离公民的监督,处在政治的黑幕之后,成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

2、公共权力与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基础不同
合法性有两方面的理解:一是指合乎法律规范和原则;二是指被社会成员所共同认可的价值。

马克斯·韦伯认为:“合法性与建立在物质动机、情绪动机或价值合理性动机上的服从愿望不一样,后者不是构成统治的可靠基础,任何统治要巩固它的持久存在,都要唤起对合法性的信仰”。

公共权力的合法性基础是指被社会成员所共同认可的价值。

社会成员把自己的公民权交到得到社会成员所认可和信任的权力机构,由权力机构代理和行使,成员可以监督其权力的运作,一旦权力机构在行使权力时出现重大失误,社会成员可以重新选择他们的权力代理人,公共权力起作用是社会成员普遍认可的价值。

而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基础是合乎法律规范和原则。

合法性与法律规范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是在国家出现后,有了法律法规等相关原则和规范之后才真正形成和得到保障的,政治权力起作用是看它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3、公共权力与政治权力的价值取向不同
公共权力是全体社会成员的权力,维护的是全体社会成员普遍的基本利益,权力机构所行使的是全体社会成员所交出的权力,它只是社会成员的代理人,公共权力的价值取向是全体社会成员的一个基本的价值取向,它代表了全体社会成员在面对和处理各种矛盾、冲突、关系时所持的基本价值立场、价值态度以及所表现出来的基本倾向。

政治权力是由部分利益集团或阶级精英所行使的统治其客体的权力,它代表的是其主体的基本利益,其表现出来的价值取向是部分统治精英的价值取向。

1
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