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规划中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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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方案

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方案

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方案
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方案是指在城乡居民中心地带及农村地区建设养老服
务设施,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一、一级中心:城市居民区养老服务中心
1. 位置:在城市居民区中心地段建设,交通便利。

2. 功能: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社区活动等基础养老服务,为城市老年人提供便
捷的养老服务。

二、二级中心:城乡结合部养老服务中心
1. 位置:位于城乡结合部,距离市区较近,同时也方便农村老年人前往。

2. 功能:除了基础养老服务外,还提供医疗保健、托老所、康复养老等高级养老服务,满足城乡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

三、三级中心:乡村养老服务中心
1. 位置:位于农村地区,靠近老年人集中居住区域,和农田之间相对较远。

2. 功能:主要提供养老服务,配备专业护理人员,设立老年人托养所、医疗室等,解
决农村老年人远离医疗保健设施的问题。

以上是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方案的主要内容。

通过建设不同层次的养老服
务中心,为城乡老年人提供便捷、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促进老年人的幸福晚年生活。

同时,需配套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以及资金支持,保障养老服务中心的良好运行。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2018修订版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2018修订版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局部修订条文(2018年版)2 术语2.0.1 老年人设施facilities for the aged专为老年人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

2.0.2 (取消该条)2.O.4 老年养护院nursing home for the aged为无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居住、医疗、保健、康复和护理的配套服务设施。

2.0.7 (取消该条)2.0.8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day care center for the aged为老年人提供日间休息、生活照料服务及其他服务项目的设施。

3 配建要求3.1 分级3.1.1 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学校(大学)按服务范围分为市级、区级。

老年学校(大学)宜结合市级、区级文化馆统筹建设。

3.1.2 老年人设施应按服务人口规模配置,并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表3.1.2 老年人设施分级配建表注:1 表中▲为应配建,△为宜配建;2 服务人口为城镇集中建设区内的规划常住人口;3 老年服务中心(站)不宜独立占地设置,应与社区服务中心(站)统筹建设;4 表中未涉及的老年人设施配建项目可根据城镇社会发展需要增补。

3.2 配建指标及设置要求3.2.1 老年人设施中养老院、老年养护院应按所在地城市规划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每千名老人不应少于40床。

3.2.1A 老年人设施应分区、分级设置,人均用地不应少于0.1㎡。

3.2.2 (取消该条)3.2.3 (取消该条)3.2.4 服务人口为5~10万人时,养老院、老年养护院配建要求和指标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表3.2.4 养老院、老年养护院配建要求和指标3.2.5 老年活动中心、老年服务中心(站)配建要求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城市应根据服务人口规模至少设置1处市级老年活动中心;设市城市的区服务人口大于50万人时,应至少设置1处区级老年活动中心,服务人口大于150万人时,应至少设置2处;2服务人口为5~10万人时,老年服务中心宜与社区服务中心统筹建设,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3 服务人口0.5~1.2万人时,老年服务站宜与社区服务站统筹建设,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

XX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概要

XX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概要

晋中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6-2030)一、规划总则第一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依据《晋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划定两个层次:市域、中心城区。

1、市域层面:即晋中市行政区范围,包括11个区县,总面积1.6万平方公里。

本规划通过分析各区县现状,预测各县养老服务设施需求,提出总体要求、建设规模、标准等,为下一步各县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提供指导。

2、中心城区层面:总体规划确定中心城区,西至晋中市域边界,南至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潇河产业园区北边界,东至祁榆高速公路,北至太原中环路的晋中东延线。

主要落实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建设标准及选址引导等。

第二条规划期限规划以2015年为现状基准年,规划期限为:1、近期:2016-2020年;2、远期:2021-2030年。

二、规划目标第三条规划总目标以承接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以健全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为重点,实现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满足多元需求的具有晋中特色的养老服务设施空间格局。

近期(2020年)以保障补缺型建设为主,养老服务设施总床位数达到40床/千名老人。

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35%以上。

远期(2030年)以提质增效型建设为主,养老服务设施总床位数达到50床/千名老人。

养老服务设施以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市场化运营形式为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实现福利型老人供养服务,护理型床位占总床位数比例达到50%以上。

第四条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目标近期(2020年)目标:1、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床位数达到30床/千名老人;2、市、县两级公办养老机构实现100%全覆盖;3、市本级扶持2所,各县(区、市)各扶持建设1所示范性民办养老机构。

4、各县(区、市)要立足当地卫生医疗资源优势,至少兴建或改扩建1-2所规模在100张床位以上的医养融合型护理院;5、80%街道、乡镇立足当地养老服务需求,通过整合现有小型养老院、敬老院资源改扩建或新建设立一所规模适当、经济实用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局部修订条文(2018年版)2 术语2.0.1 老年人设施facilities for the aged专为老年人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

2.0.2 (取消该条)2.O.4 老年养护院nursing home for the aged为无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居住、医疗、保健、康复和护理的配套服务设施。

2.0.7 (取消该条)2.0.8 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day care center for the aged为老年人提供日间休息、生活照料服务及其他服务项目的设施。

3 配建要求3.1 分级3.1.1 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学校(大学)按服务范围分为市级、区级。

老年学校(大学)宜结合市级、区级文化馆统筹建设。

3.1.2 老年人设施应按服务人口规模配置,并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表3.1.2 老年人设施分级配建表注:1 表中▲为应配建,△为宜配建;2 服务人口为城镇集中建设区内的规划常住人口;3 老年服务中心(站)不宜独立占地设置,应与社区服务中心(站)统筹建设;4 表中未涉及的老年人设施配建项目可根据城镇社会发展需要增补。

3.2 配建指标及设置要求3.2.1 老年人设施中养老院、老年养护院应按所在地城市规划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每千名老人不应少于40床。

3.2.1A 老年人设施应分区、分级设置,人均用地不应少于0.1㎡。

3.2.2 (取消该条)3.2.3 (取消该条)3.2.4 服务人口为5~10万人时,养老院、老年养护院配建要求和指标应符合表3.2.4的规定。

表3.2.4 养老院、老年养护院配建要求和指标3.2.5 老年活动中心、老年服务中心(站)配建要求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城市应根据服务人口规模至少设置1处市级老年活动中心;设市城市的区服务人口大于50万人时,应至少设置1处区级老年活动中心,服务人口大于150万人时,应至少设置2处;2服务人口为5~10万人时,老年服务中心宜与社区服务中心统筹建设,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3 服务人口0.5~1.2万人时,老年服务站宜与社区服务站统筹建设,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

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划

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划

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第一章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概述 (2)1.1 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的定义与意义 (2)1.2 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的发展历程 (2)1.3 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的国内外现状 (3)第二章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目标 (3)2.1 建设总体目标 (3)2.2 具体建设目标 (3)2.3 建设期限 (4)第三章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规划布局 (4)3.1 规划原则 (4)3.2 服务中心选址与规模 (4)3.2.1 选址原则 (4)3.2.2 规模确定 (5)3.3 功能分区与布局 (5)3.3.1 功能分区 (5)3.3.2 布局要求 (5)第四章社区健康养老服务内容 (5)4.1 基础养老服务 (5)4.2 健康管理与康复服务 (6)4.3 文化娱乐与教育服务 (6)第五章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设施配置 (7)5.1 基础设施配置 (7)5.2 专业设备配置 (7)5.3 服务人员配置 (7)第六章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 (8)6.1 运营模式 (8)6.2 服务质量管理 (8)6.3 人力资源管理 (9)第七章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政策法规 (9)7.1 国家政策法规 (9)7.2 地方政策法规 (10)7.3 政策法规的实施与监督 (10)第八章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资金筹措 (11)8.1 资金来源 (11)8.2 资金筹措方式 (11)8.3 资金使用与管理 (11)第九章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市场营销 (12)9.1 市场需求分析 (12)9.2 市场定位 (12)9.3 市场营销策略 (13)第十章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合作伙伴关系 (13)10.1 合作伙伴的选择 (13)10.2 合作伙伴的管理 (14)10.3 合作伙伴的评估与反馈 (14)第十一章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 (14)11.1 信息化建设目标 (15)11.2 信息化建设内容 (15)11.3 信息化建设实施与维护 (15)第十二章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可持续发展 (16)12.1 可持续发展策略 (16)12.2 评估与改进 (17)12.3 持续发展路径与展望 (17)第一章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概述1.1 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的定义与意义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中心是指以社区为载体,整合医疗、养老、康复、教育、娱乐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健康养老服务的社会机构。

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

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

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版权信息|诸暨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14/9/3浙江省建设工程标准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Standard for planning of city and town accessory service facilities forthe home-based care for the aged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杭州市规划局杭州通达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浙江省标准设计站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前言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浙江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修制订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4]103号)的要求,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浙江省民政厅组织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开展了本标准的编制工作。

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及相关标准,结合浙江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共分为6章和3个附录。

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配建指标与功能设置,室外环境,建筑设计等。

本标准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条文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杭州市安吉路18号,邮编:310006),以便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及主要起草人、主要审定人: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杭州市规划局杭州通达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浙江省标准设计站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许世文姚昭晖王跃伟方子晋蒋纹黄笑冬朱鸿寅赵宇宏杨明聪郭洋张力程澍何江沈成红郑志松韩波主要审定人:陈伟民景政治黄元龙汤海孺王国钰杨键殷农目次1 总则 (3)2 术语 (4)3 基本规定 (5)4 服务用房配建指标与功能设置 (6)5 室外环境 (8)6 建筑设计 (9)附录 A 本标准用词说明 (11)附录B引用标准及文件名录 (12)附:条文说明 (13)Contents1 General Provinsions (3)2 Terms...................................................................................................................... (4)3 Basic Requirements (5)4 Index for Accessory and Function Settings (6)5 Outdoor Environment (8)6 Architectural Design (9)Appendix A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11)Appendix B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and Documents (12)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3)1 总则为进一步加强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营造安全、方便、舒适、卫生的居家养老环境,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与精神文化需求,并为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标准

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标准

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标准1总则1.0.1为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的需要,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和空间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内容,提高规划建设水平,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舒适、卫生的生活环境,结合安徽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必须执行本标准。

1.0.3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并与其他相关规划相衔接;2符合“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原则;3符合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的需求,并综合考虑日照、通风、防寒、采光、防灾、无障碍及管理等要求;4符合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1.0.4安徽省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老年人The Elderly60周岁及以上的人。

2.0.2养老服务设施Elderly Care Facilities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紧急救援和社会服务等方面专项或综合服务的建筑和场所的通称。

2.0.3机构养老Institutional for the Elderly Service通过综合性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和文体娱乐活动等主要内容的养老模式。

2.0.4社区养老Community Support for the Elderly Service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建立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专业化服务为依靠,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为主要内容的养老模式。

2.0.5居家养老Home Care for the Elderly Service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涵盖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使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料养老。

2.0.6机构养老服务设施Institution-based Facilitiesfor the Elderly Care为城乡老年人提供住宿、生活照料、膳食、康复、护理、医疗保健、心理支持、临终关怀等综合服务的全托型养老设施,包括养老院、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公共服务属性)及老年养护院等。

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布局

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布局

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布局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布局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如何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是社会各界共同面临的挑战。

本文将探讨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布局,以期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一些思路和建议。

一、背景分析1.人口老龄化的趋势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水平的提升,人们的寿命不断延长,老年人口逐渐增多。

根据统计数据,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超过2亿,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8%。

这一数据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预计在未来几十年内还将继续增长。

2.养老服务设施的不足目前,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布局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方面,养老院、护理院等专业化养老机构的数量不足,无法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另一方面,现有的养老设施分布不均衡,大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养老设施相对较多,而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养老设施相对较少。

二、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与布局的重要性1.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布局直接关系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合理规划和布局的养老设施可以提供老年人所需的医疗、护理、康复等服务,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延缓衰老进程。

2.缓解家庭养老压力合理规划和布局的养老设施可以缓解家庭的养老压力。

很多家庭由于工作繁忙无法照顾年迈的父母,而合理规划和布局的养老设施可以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照料,减轻家庭的负担。

三、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与布局的原则1.因地制宜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布局应该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区的老年人口数量和需求,合理规划和布局养老设施。

例如,在老年人口较多的城市可以建设更多的养老院和护理院,而在农村地区可以建设以居家养老为主的社区服务中心。

2.多元化服务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布局应该提供多元化的服务。

老年人的需求各异,有的需要医疗护理,有的需要康复锻炼,有的需要社交交流。

因此,养老设施应该提供医疗、护理、康复、文化娱乐等多种服务,满足老年人的不同需求。

3.公平合理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与布局应该公平合理,不应该出现地区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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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规划中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养老服务设施的布局成为城市社区规划中的重要
议题。

养老服务设施的合理布局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便捷、高质量的服务,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本文将从不同维度探讨城市社区规划中养老服务设施的布局。

一、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服务设施需求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寿命不断延长,老年人口逐渐
增多。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老年人口已经超过2亿,占总人口的比例逐年增加。

这意味着养老服务设施的需求将越来越大。

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主要包括医疗保健、日常照料、社交活动等方面。

因此,城市社区规划中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应该考虑到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二、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的原则
1. 高度便捷性
养老服务设施应该在城市社区中分布广泛,离老年人居住区域较近,以便老年
人能够方便地享受到服务。

这要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应该充分考虑城市社区的地理位置和老年人的居住分布情况。

2. 多样化服务
老年人的需求各异,养老服务设施应该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包括医疗保健、康
体活动、社交娱乐等方面。

这样可以满足老年人的不同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3. 综合性设施
养老服务设施应该是综合性的,能够提供一站式服务。

老年人可以在同一地方
解决多种问题,避免频繁出行。

这要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要考虑到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三、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的实践案例
1. 社区医疗中心
社区医疗中心是城市社区中重要的养老服务设施之一。

它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如门诊、急诊等,方便老年人就近就医。

社区医疗中心还可以配备一些基本的医疗设备,如X光机、B超等,方便老年人进行常规检查。

2. 养老院
养老院是为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料的场所。

它提供饮食、住宿、医疗
等全方位的服务,确保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养老院的布局应该考虑到老年人的居住需求,提供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3. 社区活动中心
社区活动中心是老年人进行社交、娱乐活动的场所。

它提供各种兴趣小组、文
化活动、健身器材等,满足老年人的社交和娱乐需求。

社区活动中心的布局应该考虑到老年人的兴趣爱好,提供多样化的活动项目。

四、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的挑战与对策
1. 土地资源有限
城市社区的土地资源有限,如何在有限的土地上合理布局养老服务设施是一个
挑战。

可以采取的对策包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如多层建筑、地下空间利用等,以及与其他社区设施共享土地资源。

2. 人力资源不足
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包括医生、护士、保洁员等。

然而,当前我国养老服务人员的供给严重不足。

可以采取的对策包括培养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他们的工作满意度,吸引更多的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3. 资金投入不足
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然而,当前我国对养老事业
的资金投入仍然不足。

可以采取的对策包括引入社会资本,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同时加大政府对养老事业的投入。

总结:
城市社区规划中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议题。

合理布局养老
服务设施能够为老年人提供便捷、高质量的服务,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在实践中,需要考虑到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同时,还需要面对土地资源有限、人力资源不足、资金投入不足等挑战,采取相应的对策。

通过不断的努力和创新,我们可以建设出更加适应老年人需求的城市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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