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合同审查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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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合同审查工作指南

法务部合同审查工作指南

法务部合同审查工作指南在现代企业的运营过程中,合同审查是法务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合同是企业与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合作、交易的重要法律依据,其合法性、准确性和完备性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商业利益。

因此,法务部作为企业的法律保障部门,必须对合同进行细致、专业的审查。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详尽的法务部合同审查工作指南,帮助您了解合同审查的重要性、步骤和方法。

一、合同审查的重要性1. 预防法律风险:通过对合同条款的仔细审查,可以发现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漏洞,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范,避免因合同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

2. 保障商业利益:合法、完备的合同有助于企业维护自身商业利益,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3. 提高合同履行效率:在审查过程中,对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的条款进行修正和完善,有助于提高合同履行效率,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二、合同审查工作流程1. 初步审查:对合同的基本要素进行审查,包括合同名称、双方当事人、合同标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2. 详细审查:对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逐一审查,重点关注与商业利益、法律风险相关的条款,如价格、保密协议、违约责任等。

3. 修改和完善:根据审查结果,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完备性。

4. 内部审核:完成初步修改后,进行内部审核,确保修改内容符合企业利益和法律法规。

5. 外部咨询:如涉及特殊领域或复杂情况,可考虑寻求外部法律专家或律师的意见。

6. 最终定稿:综合内外部意见后,最终定稿并完成合同的签署。

三、合同审查重点关注内容1. 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对方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合法资格,是否存在法律禁止或限制其从事相关业务的情形。

2. 合同标的:确保合同标的合法、合规,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3. 履行方式和期限:明确合同履行的具体方式和期限,防止因约定不明导致争议。

4. 价格条款:对价格条款进行仔细审查,确保价格合理、公平,符合商业惯例和法律法规。

5. 保密协议:如涉及商业秘密或保密信息,需在合同中明确保密协议和保密责任。

合同管理中的法务审核规范

合同管理中的法务审核规范

合同管理中的法务审核规范在合同管理中,法务审核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合同作为双方约定的目的,有着法律效力和保障合同双方权益的作用,因此法务审核的规范化对于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合同法律性质、法务审核流程、审核要点以及法务审核的意义等方面进行论述。

1. 合同的法律性质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是个人或机构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而订立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的利益、公共秩序,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2. 法务审核流程法务审核在合同管理中起到重要作用,通过对合同的法律性质进行审核,保障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一般来说,法务审核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2.1 合同初审在合同初审阶段,法务部门需要对合同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包括合同的主体、内容、金额、合同期限等。

同时,还要对合同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初步判断。

2.2 法律条款审核法务部门需要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进行审查,核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例如,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合同是否符合著作权法、专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涉及到劳动关系的合同是否符合劳动法等。

2.3 合同风险评估法务部门需要对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例如,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合同,需要评估保密条款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在不同情况下的违约责任等。

2.4 合同修订在初步审核中,可能会发现合同中存在不合规的条款或者不完善的部分,此时需要与合同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商议,并及时进行合同的修订和完善。

2.5 合同归档和监督审核完合同后,法务部门要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合同归档,并进行监督和跟踪,保证公司的利益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3. 法务审核要点针对合同管理中的法务审核,以下是一些需要特别关注的要点:3.1 合同主体的资质法务部门要对合同主体的资质进行审核,确保合同的签订方具备签署合同的资格和权威。

公司法务部门合同审查管理规定

公司法务部门合同审查管理规定

公司法务部门合同审查管理规定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规范本企业法务部门合同审查工作,促进依法经营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企业法务部门的工作人员,须具有企业法务顾问执业资格,是由企业聘任并经注册机关注册后从事企业法务事务工作的企业内部专业人员。

第三条企业法务部门工作人员是企业领导人在法务方面的参谋和助手。

其在合同审查中的任务是:对企业合法性进行审查,依法发布独立意见,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之合同审查,是指法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按照企业安排,就其送审的合同进行法务专业判断,通过检查、核对、分析等方法,就合同中存在的法务问题及其他缺陷提出意见的专业活动。

本规定所称法务部门的各项法务审查工作,侧重于从本企业立场对合同审查进行描述。

本规定所描述的工作内容,为本企业法务部门工作人员从事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时的执业纪律,本企业法务部门工作人员应予遵照执行。

第五条法务部门合同审查一般仅对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基于法务的规定及法务专业人员的判断提供意见,并不进行条款的修改。

除非是以纠正个别措词或笔误的方式提供审查意见,否则对于条款的修改属于合同修改业务。

法务部门工作人员对合同的修改,须会同报送的业务部门或企业领导意见后进行并出具明确的修改意见。

第六条合同审查应依据国家法务、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所属部门规章及相关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作出,以同时防范行政处罚或承担不利诉讼结果的法务风险。

审查无名合同,法务部门工作人员应结合《合同法》分则及《民法》中的规定作出公正中立判断,如有必要应咨询执业律师、法官、法学教授等专业人士,会同各方意见后作出审查结论。

第七条法务部门合同审查结论必须结合合同目的、依据法务及事实作出。

除非有明确法务依据及合同提交人提供的基本事实作为依据,不得主观臆断,得出武断结论。

法务部门工作人员在合同审查中应勤勉尽责,查清与合同效力有关的相关法务,防止因工作失误或未能发现足以引起合同无效的法务瑕疵而导致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效,借此防范企业经营的法务风险。

合同管理中的法务审核规范

合同管理中的法务审核规范

合同管理中的法务审查规范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合同管理工作,保护公司合法权益,完美合同的法律审查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例规定,并联合公司生产经营实质,拟定本规范。

第二条各分公司、中心负责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肩负领导责任、合同详细经办和保存部门肩负直接责任;公司法务部对合同内容的合规性微风险性肩负审查和监察责任。

第三条各分公司、中心对外进行的任何经济活动,除确为小额、即时结清等不宜或无必需订立合同的状况外,均一定订立书面合同。

第四条为保证公司要点合同的法律审查工作,采买类合同、工程项目类合同和销售类合同一定进行法律审查;其余合同不作强迫性要求,但如经办部门以为确需法务部审查法律风险的,也可提交法务部审查。

第五条各分公司、中心应做好波及合同及有关资料的采集和保存工作,并保证资料的齐全性和真切性以及依据实质状况实时作出更新。

第六条公司法务部应做好合同文本的归类和一致工作,原则上要求各分公司、中心使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如确需使用合作方供给的合同文本或对我方文本做出较大改正的,一定交由法务部审查,未提交法务部审查的 ,不得签订 ;法务部审查提出异议的,但客观上没法执行法务部建议的,合同审批人在评论法务部建议的基础上,有权综合详细状况决定能否签订。

第七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对合同内容或主体等重要状况进行改正或订立增补协议的,相同合用上条规定。

第八条合同法律审查的要求。

1、对合法性的审查;2、对可行性的审查;3、对公司利益保护的审查。

第九条为促使公司经营行为的高效性,以下合同不必法务部进行法律审查。

1、使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的,或虽有改正,但主要条款未进行改动的;2、虽未使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但拟定立的合同系属于经过法务部审查合同的续签情况,且基本条款与原合同保持不变的;3、使用相同种类及相同条款合同,此中一份已经过法务部审查,后续同其余方签订的;4、采买类合同(不含物流合同)标的金额低于 5 万元的;工程项目类合同标的金额低于10 万元的;销售类合同标的金额(含销售目标)低于 20 万元的。

法务合同审查管理制度

法务合同审查管理制度

法务合同审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合同审查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合同管理水平,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效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合同审查管理工作。

三、合同审查管理流程1. 合同申请阶段:员工提出合同审查申请,包括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

2. 合同初审阶段: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初步审查,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合法有效。

3. 合同复审阶段:经过初步审查合格的合同,将进入复审阶段,合同管理部门将细致核对合同内容、条款及风险点。

4. 合同签订阶段:经过复审合格的合同,将交由公司法务部门进行最终审查,确保合同合法有效,方可进行签订。

5. 合同执行阶段:合同一旦签订,各部门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并及时更新合同执行情况。

6. 合同归档阶段:合同执行完毕后,将进行归档管理,确保合同信息完整、安全。

四、合同审查管理要求1. 合同审查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2. 合同审查管理需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跳过审查环节。

3. 合同审查管理应加强风险预警,及时发现并解决合同存在的风险点。

4. 合同审查管理人员需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严格遵守公司规定,不得违法违规。

五、合同审查管理监督1. 公司领导应加强对合同审查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合同审查管理流程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 各部门主管应加强对本部门合同审查管理工作的监督,定期进行合同审查管理情况的检查。

3. 内审部门应定期对公司合同审查管理工作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善措施。

六、合同审查管理制度的调整1. 经公司领导审议通过,对合同审查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应及时通知各部门,并进行内部培训。

2. 针对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合同审查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和实用性。

七、其他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为公司法务合同审查管理制度,望各部门广泛传达,认真执行,确保公司合同审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务部合同审查工作规则

法务部合同审查工作规则

法务部合同审查工作规则为有效预防合同的法律风险,明确法务部审查合同的范围与重点,根据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试行)》、《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一条合同法务审查范围原则上,公司对外经济合同均应经法务部进行法律风险审查,其中,重大合同实行合同草案预审、正式合同全面审核制度;一般性合同,承办部门可以径行审查决定,或送经法务部进行程序性审查。

第二条重大合同预审与调查1、重大合同起草(或初审)完毕,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文本草案及有关证照材料,递送(或通过网上流转电子版的方式)经法务部审核通过后再进行下一步工作。

2、个别法律风险较大,或对公司经营发展影响较大的合同,法务部可根据公司领导指示,提前参与风险防控调查(参见附件:重大合同防控法律风险调查提纲)。

第三条一般合同程序性审查主要要求:审查合同成立的一般条款是否具备,重点审查必备条款是否完善。

第四条合同文本检查1、合同文本系本公司起草的,应审查是否优先采用国家或者行业制订的合同示范文本;是否采用公司合同示范文本;是否参照相类似的合同范本进行起草。

2、合同文本系合同对方起草的,应审查本公司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文本是否进行过初步审查,并提出有初步审查意见;是否对合同名称、当事人称谓、合同条款等文字与内容进行过查漏补缺。

第五条重大合同程序性审查主要要求:审查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的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情况的调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主体资格审查: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明(对方更换新的经办人时,是否有要求对方提供新的授权委托书及时限);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是否与相关证照一致;工商注册(身份证)地址与实际经营办公地址(住所)是否一致;属于非法人的,是否有营业执照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明确、范围适当)等关乎合同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2、合同标的审查:是否符合双方当事人的经营范围,涉及国家行政许可、专业资质要求的,是否具有相应的许可、资质证书。

法务审核管理制度

法务审核管理制度

法务审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法务审核工作,提高法律风险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合规经营,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法务审核工作。

三、法务审核范围1. 合同审查:对公司与外部合作伙伴签订的各类合同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租赁合同等。

2. 法律文件审核:对公司制定的各类文件、公告进行审核,确保其合规性。

3. 诉讼案件审核:对公司名下涉诉案件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等。

4. 法律风险预警:对公司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预警和监控。

四、法务审核流程1. 法务审查申请:各部门在需要法务审核时,需填写法务审查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文件资料。

2. 法务审核分配:法务部门收到审查申请后,根据实际情况分配给相应的法务人员进行审核。

3. 法务审核:法务人员对申请的文件资料进行仔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 审核意见反馈:法务人员将审核意见反馈给申请部门,协商解决审核中发现的问题。

5. 审核结果确认:申请部门在接受法务意见后,确认审核结果,对相关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

6. 审核结果归档:法务部门将审核结果进行归档,并建立相应的法务风险管理档案。

五、法务审核要求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审核的合同、文件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规性。

2. 注重风险预警: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要提前预警,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应对。

3. 保护公司利益:在审核过程中,要充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法律问题导致的损失。

4. 规范操作程序:在审核流程中,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审核的科学性和标准化。

六、法务审核绩效考核公司将建立法务审核绩效考核制度,对参与法务审核的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促进审核工作的高效进行。

七、法务审核制度宣传和培训公司将对法务审核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使每位员工都能熟悉并遵守相关制度要求。

八、法务审核制度的修改法务审核制度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后,如有需要,公司可对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法务部合同审查流程与要点

法务部合同审查流程与要点

法务部合同审查流程与要点一、对合同法律问题的审查--合同的内在质量(一)审查合同主体资格的合格性1、审查合同主体资格的有效性(企业登记管理制度、经营范围管理制度)2、审查许可、资质的合格性(经营资质管理制度、许可证管理制度)3、审查从业人员资格的合格性(从业资格管理制度)4、审查来自法律或相对方的主体资格限制(招投标)5、审查对方代表是否法定代表人,或审查对方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权限(或调阅工商档案确认所用公章是否备案的公章)(二)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1、审查合同名称的合法性(合同名称与实际内容是否相符)2、审查交易内容的合法性(是否属于禁止性的交易、标的物本身是否拥有合法的权属证明、质量标准是否合法)3、审查交易程序的合法性(法律另有规定的,合同必须按规定)4、审查表述的合法性(各类术语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技术规范等方面的权威解释,如果存在不同则需要注明)5、审查生效程序的合法性(某些合同的生效条件、审批程序,以及某些经营行为必须经过审批和登记之后方可生效)6、审查合同中引用的法律或技术标准是否已经失效(除非是比较生僻的、需要引起双方注意的法律,否则在合同中没有必要引用(三)审查合同条款的实用性1、审查交易标的与条款的实用性(交易标的不同涉及的法律环境也会不同,合同中需要特别约定的内容也随之不同)2、审查行业特点与条款的实用性(这些共性化的特点给交易带来特定化的风险)3、审查违约风险与条款的实用性(应针对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违约进行前瞻性的预见并设置应对措施,以避免违约成本低于履行成本)4、审查争议管辖与条款的实用性(不同的管辖约定有不同的特点和区别)5、审查合同目的与条款的实用性(对于有特定交易目的的合同,合同中体现合同目的比没有体现更为实用)(四)审查合同权利义务的明确性1、审查约定不明引起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条款之间缺乏配合、条款内容表述不当、条款缺乏可操作性)2、审查无法识别引起的权利义务不明确(交易内容的可识别性、交易方式的可识别性、时间界限的可识别性、违约责任的可识别性、“合理”的可识别性)(五)审查合同交易需求的满足性1、审查标的能否满足需求(产品的质量标准、产品的使用说明、服务等)2、审查约定能否满足需求(履行时间、履行方式等)3、审查其他影响交易需求实现的情况(审查合同条款有无体现委托人的交易目的与交易条件)二、对合同表述问题的审查-—合同的外在质量(一)审查合同结构体系的清晰度1、审查是否将合同内容分成了若干主题,标题是否名副其实2、审查各主题之间是否条理清晰,分割合理,内容相互分开3、审查各主题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履行中的时间顺序或先后顺序(二)审查合同功能模块的完备度模块无关性原则,是指为了避免模块之间的界限交叉或模糊不清,在划分模块时,每个模块都有确定的主题及功能,不同模块的主题及功能互不重复或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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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合同审查工作规则
法务合同审查工作规则是指在法务工作中,对于合同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的一项重要工作。

有效的合同审查可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执行性,减少合同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下面是一份法务合同审查工作规则的示范,供参考。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和原则
1.工作目标:法务合同审查工作的目标是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保护公司的利益,降低法律风险。

同时,尽量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确保公司业务的顺利进行。

2.工作原则:法务合同审查工作应坚持公正、客观、独立、保密的原则,充分尊重和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保持中立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

第二部分:工作范围和内容
1.工作范围:法务合同审查工作涉及公司所有合同的审查,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劳动合同等。

同时,也包括合同补充协议、变更协议、解除协议等的审查。

2.工作内容:法务合同审查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a.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审查;
b.合同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性评估;
c.合同约定的风险评估和法律合规性审查;
d.合同执行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评估;
e.合同争议解决的合理性评估和建议。

第三部分:工作程序和要求
1.工作程序:法务合同审查工作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a.接收合同审查委托;
b.收集合同相关资料和背景信息;
c.制定合同审查计划和时间表;
d.逐条审查合同条款,并提出修改意见;
e.向相关部门或人员反馈审查结果;
f.对于有争议的合同条款,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g.编写合同审查报告。

2.工作要求:法务合同审查工作要求法务人员具备以下能力和素质:
a.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
b.具备较强的分析和判断能力;
c.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d.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e.具备优秀的文字表达和撰写能力。

第四部分: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
1.工作纪律:法务合同审查工作应遵守公司法务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不得出现拖延、敷衍和欺骗等行为。

2.保密要求:法务合同审查工作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法
务人员应严守保密要求,不得泄露任何与工作相关的信息。

第五部分:工作评估和持续改进
1.工作评估:公司应定期对法务合同审查工作进行评估,包括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果的评估,以便及时调整工作方式和提升工作水平。

2.持续改进:公司应根据评估结果,不断改进法务合同审查工作规则
和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提高审查效能和减少风险。

以上是一份法务合同审查工作规则的示范,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调整和完善。

法务合同审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法务工作,需要法务人员具
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同时也需要公司高度重视并提供必要的支
持和资源,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减少法律风险和纠纷
的发生,保护公司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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