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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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有效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浅谈高等学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

摘要文章分析了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的主要特点,探讨了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的主要模式,研究了合作所办的学院(校区、分校)的主要管理模式。研究表明,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是一种非常有效的产学研合作模式,产学研合作是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的本质。

关键词高等学校地方政府合作办学产学研

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合作办学的模式主要有:中外合作,校企合作、校院(科研院所)、校际合作和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五种模式。目前,在探讨各种产学研合作办学模式的相关文献中,受关注较多的是前四种合作办学模式,而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罕有涉及。可是,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是一种能够真正实现产学研结合,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1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的主要特点

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1)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2)人才培养层次基本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3)合作办学的本质是产学研合作。

1.2.1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

目前,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分布在两类地区,一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比如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等省区的市、地、

县;二是经济发达地区,如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和山东省等省的市地、县。但是,从统计结果来看,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从所办学校的个数来看,经济发达地区占了总数的87%以上;从在校生人数来看,经济发达地区占了总数的93%以上。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原因有两个,一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地方财政实力较为雄厚,能够拿出财政资金支持办学,而自己单独办学的难度与投入又非常大;二是,经济发达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对通过合作办学,进行产学研合作有着强大的需求。

1.2.2人才培养层次基本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

合作办学的层次覆盖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涵盖了整个高等教育的所有学历层次,形成了从中职、高职(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直到博士后的系列学历教育。培养的人才学历层次基本与地方的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像广东深圳、珠海,山东烟台、威海和荣成等经济高度发达地区,除需要普通层次的应用型技术人才外,还需要高层次的研发人才。因此,合作办学的学院(校区、分校)还能够培养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等高技术人才。而云南、西藏、内蒙古等经济欠发达省区的地、县,主要需求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的应用型技能人才。因此,这些经济欠发达省区合作办学的学院(校区、分校)基本上为职业院校,主要培养高职、中职层次的应用型技能人才,甚至还进行一些职业培训。

1.2.3合作办学的本质重在产学研结合

地方政府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通过招收学生拉动所在地区的消

费,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产学研合作提升地方的创新能力、研发能力,以带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支持和平台,从而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高校的主要目的不完全是为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合作办学,与办学所在地的企业建立教师、学生实习联系或产学研合作关系,一方面培养“双师型”教师和技术精湛的实习指导教师,同时使所培养的人才适合企业的需要;另一方面为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提供基地。总之,产学研合作是地方政府与高校合作办学的动力所在,否则,这样的合作难以持久。通过地方政府与高校合作办学,使所在地区的企业与大学之间进行产学研合作才是合作办学的本质和关键所在。

通过合作办学,地方政府可以在产学研合作方面可以起到桥梁与纽带作用,这种合作办学模式比其他合作办学模式能更快、更有效地在学校与企业之间找到产学研的切入点和平衡点,有利于高校与企业之间产学研的有效对接,并降低产学研合作成本。实践证明,实行“产学研”结合,能主动适应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科技体制的改革,走出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路子,大大地缩短理论与实践的距离培养出的学生不仅具有雄厚的理论基础,而且具有丰富的实践能力。

如,东南大学无锡分校就是一所集产学研于一体的由高校、地方政府和企业联合创办的大学,由于一直坚持产学研结合,为我国培养出了许多微电子无线电技术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近几年的毕业生供需比例为1:10。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分校通过产学研合作,陆续在多家企业建立了

实习基地和产学研基地。2008级计算机学院平均每8名学生就有一个实习基地,2009年建立实习联系或产学研合作关系的企业达到近50家。

2 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的主要模式

目前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的主要模式有以下四种:高校、地方政府联合办学;高校、地方政府、企业联合办学;高校、地方政府、民间机构联合办学;地方政府推动(引导),高校与高校之间联合办学。

2.1 从合作的主体来看

2.1.1 高校、地方政府合作办学模式

办学的合作方由高校、地方政府两方组成。办学资金由地方政府出资,学院(分校、校区)由大学本部(总部)管理,这是一种最符合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学本质的办学模式。学院(分校、校区)治理机制有两种:一是,完全由大学本部(总部)管理,学院(分校、校区)行政一把手由大学本部(总部)聘任或大学本部校级领导直接兼任,地方政府只是纯粹的出租者,如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校区、暨南大学珠海学院、中山大学珠海校区。

二是,采取董事会治理机制,董事会由大学、地方政府和学院(分校、校区)的管理者组成,学院(分校、校区)行政一把手由董事会聘任或由大学本部(总部)选派。如,北京工业大学实验学院。

这种合作办学模式的优点是确保了学校办学的独立自主性,学校运作资金有保证,学校在社会实践活动、产学研合作、学生就业等方

面能够获得地方政府的全力支持。主要缺点是学院(分校、校区)学院(分校、校区)对高校总部和地方政府有很强的行政依附性,可能出现行政主导色彩严重、官本位办学思想甚浓、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体制相对僵化的现象。

2.1.2 高校、地方政府与企业合作办学模式

办学的合作方由高校、政府和企业三方组成,采取“大学办学、政府和企业出资”的运作模式。办学资金由地方政府、企业共同出资,企业作为出资者,按照合约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如东南大学无锡分校是东南大学、无锡市政府和中国华晶电子集团公司联合创办的。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由吉林大学、珠海市城府和珠海华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办学。一般来说,这种合作办学采取董事会治理机制,学院(分校、校区)行政一把手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由大学、政府和企业三方构成,如,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即是这种模式。吉林大学珠海学院由吉林大学、珠海市城府和珠海华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三方成立的董事会管理。

这种合作办学模式的优点是节约了政府的办学投入,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主要缺点是:由于企业是一个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组织,存在学校的资金被抽走、资金不到位的风险的问题,难以切实有效保障办学资金;由于合作办学学院(分校、校区)有被资本主导的可能性,难以保证学校办学的自主性,企业的逐利性与大学的公益性的矛盾难以调和,可能导致最终不良后果。比如某些企业的合作办学学院为了追逐经济利益违规办学,招生宣传不实、招生不规范,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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