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划片就近入学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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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州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积极推进教育公平和提升教育质量,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入学政策,加强招生管理工作,不断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入学合法权益,努力实现老百姓在家门口“学好上、上好学”。

二、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教育立县战略,着眼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依法治教,构建公办、民办中小学平等发展的良性机制,切实维护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三、工作原则(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负责制定本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依法组织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现招生工作规范管理。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

坚持户籍为主的招生原则,按照“就近划片、免试入学、计划招生、合理派位”的入学政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依法保障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

坚持“阳光招生”,支持公办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各学校制定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流程、招生方式要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

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同时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学校要优待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工作,全力保障残疾接受教育的权利,不得拒收。

对于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需要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采用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

蕉源小学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身份认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时具备下列材料,可申请在我区相对就近的小学和初中就学。

1、上栗县外户口本和流出地镇(乡)人民政府出具的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就业的务工证明;2、县城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办理时间一年以上;3、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4、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务工证明、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就业证明亦可)。

5、户籍地镇(乡)人民政府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6、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批准书和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7、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8、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9、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申请表。

父母双方一方是经商的不作农民工子女看待。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一)申请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持上述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属教育服务区域学校报名,如居住地学校接受有困难,由居住地学校受理登记后统一报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二)教育行政部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进城务工人员的实际居住时间、在我区务工就业和交纳社会保险时间为依据,安排其子女就学。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一般以每年秋季入学报名时间为准,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符合本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应提前1个月内向实际居住地学校提出申请,按照《上栗县教育局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办理转学。

接受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转入进行登记,并对其转出时的流向予以统计。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学校根据我县教育资源状况,确定公立、私立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四、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校应履行的职责(一)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公办学校,在满足所属区域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后还有教学资源的情况下要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并及时予以办理学籍手续。

【就近入学政策现状】小学就近入学方案(3篇)

【就近入学政策现状】小学就近入学方案(3篇)

【就近入学政策现状】小学就近入学方案(3篇)小学就近入学方案(3篇)小学就近入学方案1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千方百计满足城区不断增长的就学需求,逐步化解“大班额”,确保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某某〕某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的通知》(国办发〔某某〕某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某教发〔某某〕某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某某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逐步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平,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城区所有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原则(一)坚持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原则。

在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

县委、县政府宏观领导,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统筹管理和协调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某某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各学校根据招生政策,修订完善本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实施办法,具体组织实施招生范围内的招生工作。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招生原则。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免试入学”的规定。

严格按划片、就近、免试原则招生,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均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各校要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管,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加大处罚力度,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四)坚持“三个一致”原则。

入学片区调整实施方案

入学片区调整实施方案

入学片区调整实施方案背景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人口的不断增加,原本的入学片区划分已不能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

因此,市政府决定对入学片区进行调整,以便更好地满足市民的教育需求。

调整原则入学片区调整的原则如下:1.就近入学:保证学生能够就近入学,减轻途中交通压力,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

2.平衡资源:合理分配学校资源,保证每所学校的师资力量、教学质量、配套设施等方面均衡发展。

3.公平公正:调整片区划分时,应公开透明,坚持依法行政,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调整范围本次入学片区调整的范围为全市范围内的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

具体调整方案如下:小学1. 新设小学针对新建小区数量不断增加的情况,若新建小区数量在1000户以上,将在该小区周边新设一所小学,提高学生的就近入学率。

2. 撤销小学对于学生数量较少的小学,在其周边设立分校的情况下,将考虑撤销该小学,将学生重新分配到周边其他小学。

初中1. 新设初中针对新建小区数量不断增加的情况,若新建小区数量在1000户以上,将在该小区周边新设一所初中,提高学生的就近入学率。

2. 撤销初中对于学生数量较少的初中,在其周边设立分校的情况下,将考虑撤销该初中,将学生重新分配到周边其他初中。

高中市委、市政府近期将出台高中教育规划,进行高中学校布局优化、数量增补和校际资源共享,实现高中教育一体化发展和均衡化发展。

督查机制为了保障入学片区调整实施的公正与公平,市政府将建立督查机制,确保调整方案的有效实施。

具体措施如下:1. 督查组织成立市级督查组,由教育主管部门、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组成。

县级、区级政府也将成立督查组,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入学片区调整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 日常督查督查组将定期对入学片区调整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查实问题后将针对性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问责,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进。

3. 举报投诉市民可通过市政府咨询服务中心、市教育局和市司法局等渠道进行举报投诉。

耒阳市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基教工作行事历

耒阳市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基教工作行事历
按养成教育和文明创建要求,结合核心价值观和新版《中小 学生守则》开展
2
△新学期开学 2.17 | △制定新学期德育工作计划(含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计划) 2.23 △启动全市各学校春季流行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建立和完善 学生健康档案 △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高三第一次联考 △完成学生异动手续 2 | 3 2 2.24 △开展全市学校卫生安全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着力整治 | 到位 3.2 △选拔参加衡阳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的运动员,组织训练 △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考核 △参加衡阳市学校卫生及心理辅导教师培训 3.3 ︱ ︱
3
3
3
6
3.24 △开展安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结合养成教育、文明创建要求开展 ︱ ︱ △对20所试点小学的六年级女生和8所试点初中的初一女生进 按相关要求,各试点校须在2019年4月1日前开展主题健 康课并在微信平台提交活动资料。 3.30 行青春期健康教育 第 2 页,共 6 页
3.24 ︱ 3 6 ︱ 月 周 3.30 日期
6
6.16 ︱ △组织参加衡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卷网上扫描、评卷 18 ︱ 6.22 △全市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数据填报 △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管理,督查训练情况。
第 5 页,共 6 页
6
6.16 ︱ 18 ︱ 6.22
耒阳市教育局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基础教育工作行事历
工 作 要 点 详见通知 详见通知 7月3日,到衡阳市教育局领取成绩 1.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月6日放暑假,普通高中学校 7月13日放暑假,下学期8月31日-9月1日学生报到,9月 2日正式上课。2.根据素质教育的要求,做好学生的思 想品德、学业成绩评价工作。3.安排好学生的暑假生活 按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开展工作 详见通知 详见通知 选送全市中小学生“三独”比赛优胜者参加。 按省市通知执行 详见通知 详见通知 要 求 与 说 明 主持者 体卫艺股 体卫艺股 基教股 △组织参加衡阳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耒阳市梅桥小学“两项督导评估”和“义务教育均衡”迎检工作实施方案

耒阳市梅桥小学“两项督导评估”和“义务教育均衡”迎检工作实施方案

耒阳市梅桥小学“两项督导评估”和“义务教育均衡”迎检工作实施方案为迎接省“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及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评估认定,根据教育局的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举全校之力,加大教育装备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学校高标准、规范化建设。

二、工作目标认真落实耒阳市教育局的工作要求,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规范学校管理,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装备使用效率,确保学校高质量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评估认定工作。

三、组织领导成立学校迎检领导小组组长:蔡悦华顾问:曹伟华副组长:李娜匡六家组员:全体行政四、迎检路线参观校园,学校领导班子陪同。

参观路线1:小会议室——(科教楼)二楼美术室、音乐室、一楼多媒体室——劳技室——(综合楼)五楼图书阅览室——二楼电脑室、语音室—一楼实验室、仪器室——回到小会议室五、具体分工(一)动员布署、组织协调:(李娜)(二)汇报材料:(蔡悦华)(三)照相摄影:(唐小军)(四)环境卫生:公共区:邓细善(校门及风雨走廊)、刘云(三角坪)、谢琼(内操场)、刘玺(运动场)教室:唐小军(综合楼)李兵胜、刘燎原(科教楼)(五)茶水接待:(伍夜华)(六)陪同参观:(曹伟华、匡六家)(七)资料陪检:(李娜、王柏成)(八)各功能室接待人员:督查到位:(刘元荣)图书室:资冬青美术室:曹志东音乐室:谢丽娟电脑语音室;李兵胜多媒体室:陈红霞劳技室:王小红仪器室、实验室:季二伟体育器材室:李岳隆各功能室负责老师,要确保自己的功能室干净;使用登记本要记录详实,并把它放在功能室里;都要在功能室候检。

(九)学校安全:阳小云(内操场)、李岳隆(综合楼)、刘燎原(三角坪)、阳小旭(运动场)(十)学生常规负责:教导处:吴素红(综合楼)、段勇(科教楼)及任课老师和班主任负责,班主任要加强巡查。

(十一)注意事项1、全体老师要认真按照学校的安排做好接待工作。

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Word最新版)

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Word最新版)

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通过整理的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相关文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观看!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为认真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xx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改革部署,进一步深化教育招生入学改革,规范教育秩序,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坚持招生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坚持稳中求进,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

二、依法依规招生入学(一)小学招生。

凡年满六周岁(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进入所在学区对应的小学接受义务教育。

小学入学报名必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并出具《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初中招生。

各学区和初中学校要将辖区内小学对口升入初中的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公示,且小学升入初中学生公示名单与初中新生入籍同步。

要加大对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政策宣传力度,不在公示名单中的2021级初中入学新生,三年后将不享受省示范高中到校生指标分配资格,引导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入学、合理分流,控制和消除学生通过择校、转学、借读等方式向“热点”学校流动问题。

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必须首先满足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要,严禁超班额招收学区外学生。

(三)高中招生。

详见《关于印发xx县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三、依法保障招生入学(一)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按照《义务教育法》关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各学区和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制度

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制度

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制度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制度正文:一、概述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制度是指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的过程中,按照居住地原则就近选择入学的制度。

该制度旨在提供公平、公正的教育机会,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接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二、政策依据1·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是中国教育领域的基本法律法规,规定了义务教育的普及和保障机制。

2·教育部相关文件:教育部颁布了一系列文件,如《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为实施就近入学制度提供指导。

三、实施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包括小学和初中。

四、实施步骤1·户籍登记:学生须按照居住地的户籍制度进行登记,确保学生所在地的学校能及时了解就学需求。

2·信息核实:学校根据学生的居住地质,核实学生是否符合就近入学的条件,如是否属于该学校所辖范围内。

3·学校派位:学校根据学生的就近入学要求,进行学校派位,保证学生能就近入学。

4·学生确认:学生及家长在学校派位通知下确认是否接受派位结果。

5·入学手续:学生完成派位确认后,前往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五、优势与挑战1·优势:a·公平公正:就近入学制度能够避免因学生背景差异而造成的不公平现象,从根本上保障学生的教育权益。

b·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就近入学能够将教育资源合理分配,避免资源过度集中,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

2·挑战:a·资源配置不均衡:某些地区教育资源较为匮乏,就近入学制度可能导致学生接受不到高质量的教育资源。

b·家长选择压力:有些家长可能会因为就近入学制度而无法选择心仪的学校,造成一定的不满和压力。

六、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1·学生户籍登记表格。

2·学校派位通知书样本。

3·学生入学手续办理清单。

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义务教育:指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对学龄儿童和少年提供教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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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入学
实施办法
根据《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4]22号)有关规定,制定耒阳市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入学实施办法。

一、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入学的具体要求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必须在划定的服务区域内学校就读。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保证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保证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或变相考试进行选择性招生。

5.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拒绝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

二、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入学办法
(一)小学招生范围的划定
1.农村和城郊小学。

由乡镇(办事处)中心校以村(居)委会或自然村为单位划定招生范围。

偏远山区可根据交通状况、路程远近、生源数量等情况,就近跨村委会或自然村划定招生范围。

2.中心城区小学。

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以学校为中心,以主要街道、路段等为界线,在遵循传统惯例的基础上,适度调整,划定招生区域。

西转
(2)招生顺序。

对于居住人口密集的区域,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可以按以下顺序依次安排区域内儿童入学:第一类对象: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区域内,且在区域内拥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

第二类对象: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在区域内,但在区域内拥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

第三类对象: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在区域内,但在区域内购买房产(未办理房产证)并实际居住、完善了相关房产手续的。

第四类对象: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区域内,但不在区域内居住的。

在安排第一类对象就近入学后,如有剩余学位,再依次安排第二、第三、第四类对象,每类对象报名人数若多于剩余学位数时,则由随机派位确定安排名单。

若因学位不足,不能在区域内学校安
排入学的,由流入地中心校依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3)登记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监护人在6月1日——7月1日到片区内学校报名登记。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审核后,于7月15日公示录取名单,并发放《义务教育学生入学通知书》。

(4)证件资料。

到片区内学校登记时须携带下列材料: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其子女或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户籍一致的房产证、宅基地证或有效购房合同等;3.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二)初中招生范围的划定
1.农村初中。

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划定招生范围(一乡镇两初中的,遵循惯例划分对口招生小学)。

偏远山区可根据交通状况、路
2.城区初中。

根据“相对就近”原则,采取“单校划片”方式,划定对口小学,对口直升。

实验中学采取“对口直升与随机派位”相结合
三、特殊情况入学办法
(一)外来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
户口、房产不在城区,但监护人在城区务工就业或经商,且租居城区并签定了三年以上住房租赁协议的随迁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就读的,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务工所在区域的居住证,或经街道以上机关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租房协议,并同时提供房东房产复印件)、务工证明(务工的劳动合同,须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并由用工单位所在街道以上的劳动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等资料向服务区范围内中心校、学校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安排入读。

(二)进城择校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
户口、房产和实际居住都不在城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也不在城区务工就业或经商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应该到实际居住地入学,如果想进城择校,可以选择到民办学校就读。

四、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规模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采取由政府委托的方式进行招生,招生规模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师资状况等进行核定,并按核定的规模下拨生均公用经费。

民办学校招生以城区学生为主。

(二)招生办法
1.凡自愿到民办学校就读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直接到民办学校报名(小升初的,必须持国家学籍号办理报名手续)。

民办初中接受学生报名时间为每年5月下旬之后,不得提前,不得以学科成绩为由拒绝学生报名,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测试和面试。

2.民办初中学校市内招生截止时间为每年的6月30日。

学校将录取学生名册电子文本(含学生姓名、国家学号、毕业学校)交教育局基教股。

7月1日之后,民办学校只能面向市外或返耒学生招生。

3.民办学校要切实规范招生宣传行为。

招生广告和简章要提交教育局审核,发布的招生广告和简章必须与审核备案的内容相一致。

不得欺骗和误导学生及家长,不做不负责任的许诺。

不提前在市内学校进行招生宣传,严禁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4.各小学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民办学校参观,不得动员、组织、带领小学毕业生集体到民办学校报名,违反规定将依法严肃查处。

五、具体细则由各中心校、学校根据本实施办法,并结合实际制定。

六、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在教育局。

附:耒阳市中心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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