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GBJ1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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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100-87)

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100-87)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砖混结构模数协调第三章大板结构模数协调附录一本标准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使住宅建筑设计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通过模数协调尽量减少予制构配件的类型,使其达到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和商品化,以便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一、新建、扩建的砖混结构住宅和予制大板结构住宅的建筑设计;二、编制住宅的标准设计、通用设计、定型设计以及标准构配件图集等。

第1.0.3条有特殊要求的住宅,临时性住宅以及改建住宅的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4条在执行本标准中,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砖混结构模数协调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砖混结构应按模数化空间网格设置,平面网格应采用3M,竖向网格应采用1M。

第2.1.2条当模数化空间网格不能连续时,可在两个模数化网格之间设立中间区,中间区可采用非模数尺寸。

第二节常用参数第2.2.1条砖混结构住宅建筑的开间应采用下列常用参数。

2100、2400、2700、3000、3300、3600、3900、4200mm。

注:在砖混结构住宅中可以采用3400mm与2600mm的建筑参数。

第2.2.2条砖混结构住宅建筑的进深应采用下列常用参数:3000、3300、3600、3900、4200、4500、4800、5100、5400、5700、6000mm。

第2.2.3条砖混结构住宅建筑的层高应采用下列常用参数:2600、2700、2800mm。

第三节单轴线定位第2.3.1条砖墙的平面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承重内墙的顶层墙身中线应与平面定位轴线相重合;(图2.3.1—1)二、承重外墙的顶层墙身内缘与平面定位轴线的距离应为120mm;(图2.3.1—2)三、非承重墙除可按承重内墙或外墙的规定定位外,还可使墙身内缘与平面定位轴线相重合;四、带壁柱外墙的墙身内缘与平面定位轴线相重合(图2.3.1—3)或距墙身内缘的120mm处与平面定位轴线相重合。

建筑工程中的楼梯设计标准

建筑工程中的楼梯设计标准

建筑工程中的楼梯设计标准楼梯是建筑工程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对于楼梯的设计标准要求十分严格。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中楼梯设计的相关标准。

一、楼梯的基本要求在建筑工程中,楼梯的设计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 安全性:楼梯必须能够安全快捷地将人员从一层楼到另一层楼,设计应考虑到紧急情况下的疏散需求。

2. 舒适性:楼梯的坡度、台阶高度、台阶宽度等应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确保人们在上下楼梯时的舒适度。

3. 可达性:楼梯应方便行走者的使用,包括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等。

二、楼梯的尺寸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楼梯的尺寸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段高:楼梯的段高是指楼梯上一段的高度,应不大于2000mm,便于使用者上下楼梯。

2. 台阶高度:楼梯的台阶高度应一致,通常为150mm-190mm之间,以保证人们在上下楼梯时的行走平稳。

3. 台阶宽度:楼梯的台阶宽度通常为250mm-400mm之间,以保证人们在上下楼梯时的踩踏面积足够。

4. 楼梯宽度:楼梯的宽度应根据使用人数确定,一般为900mm-1100mm之间,以确保在楼梯通道上人员可以流动自如。

三、楼梯的扶手要求楼梯的扶手是为了方便使用者在上下楼梯时抓住,确保安全。

扶手的要求包括:1. 高度要求:扶手的高度应不低于900mm,便于使用者抓住。

2. 扶手直径:扶手的直径应在40mm-50mm之间,以保证使用者握持时的舒适度。

3. 扶手的设置:楼梯的两侧应设置稳固的扶手,以便人们在上下楼梯时可以随时抓住扶手。

四、楼梯的照明要求在楼梯的设计中,照明是十分重要的因素,以确保人们在楼梯上的安全通行。

照明的要求包括:1. 照明亮度:楼梯的照明亮度应保持在充足的范围内,确保人们能够清晰看到楼梯的每个细节。

2. 照明的设置:楼梯的上下端以及转弯处应设置照明灯具,以确保在使用者在这些位置时可以清晰看到楼梯。

3. 应急照明:楼梯区域的照明设施应保证在电力中断等紧急情况下仍能正常工作。

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

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

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近年来,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引起了人们对建筑质量和安全的关注。

而楼梯作为建筑物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其设计与施工质量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保障楼梯的舒适性和安全性,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的概念、作用以及实施方法。

一、概述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是指在楼梯的设计与施工过程中,通过在不同楼层之间保持一致的模数尺寸,以实现楼梯各组成部分的准确协调。

该标准主要涉及楼梯的高度、宽度、踏步深度等关键参数的统一规定,以确保用户在使用楼梯时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二、作用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的实施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1. 提升用户体验:通过统一楼梯模数,可以使楼梯的踏步高度和踏步深度在不同楼层之间保持一致,提供给用户更加舒适和稳定的上下楼体验。

2. 优化空间利用:楼梯的设计需要综合考虑楼层高度、楼梯平面尺寸等因素,通过模数协调标准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空间浪费,提高楼梯的使用效率。

3. 简化施工工艺:在施工过程中,模数协调标准可以为建筑师和工人提供参考,减少错误和调整的发生,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三、实施方法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的实施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高度模数:根据所处环境和使用要求,确定楼梯的踏步高度模数。

通常情况下,楼梯的踏步高度应在180mm左右。

2. 宽度模数:根据楼梯的使用场所,结合人员通行需求确定楼梯的宽度模数。

一般情况下,室内楼梯的宽度模数为900mm。

3. 踏步深度模数:确定楼梯的踏步深度模数,使得楼层之间的踏步深度保持一致。

常见的踏步深度模数为280mm。

4. 台阶数量模数:根据楼梯的高度,计算出台阶的数量,并保持一致性。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模数协调,可以实现楼梯的整体协调和平衡,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上下楼体验。

结论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在建筑行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它能够提供给用户更加舒适和安全的使用环境,优化空间利用,并且简化施工工艺。

因此,建筑师和工程师在设计和建造楼梯时应该充分考虑并遵循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的规定。

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在二个方向上的扩大模数值可以是不一样的(图2.0.20)。

2.0.21模数空间网格modular space grid排列成相等距离的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的三维垂直坐标基准体系。

空间网格在三个方向上的扩大模数值可以是不一样的(图2.0.21)。

2.0.22网格中断区zone of grid模数网格平面之间的一个间隔。

网格中断区可以是模数的,也可以是非模数的(图2.0.22)。

返回3 定位坐标与优先尺寸3.1 定位坐标3.1.1确定定位坐标及尺寸时,对每一个部件或组合件的位置都被认为是位于由正交的基准面(线)所确定的空间内。

如部件或组合件指定的模数空间,该空间内包含了用于接头和允许的尺寸误差所必需的空间(图3.1.1)。

在同一住宅平面上,可同时具有多个定位坐标系。

这些坐标系的水平方向不一定非得平行,其原点也不一定非得重合。

3.1.2部件的定位可采用中心线定位法(图3.1.2-1)和界面定位法(图3.1.2-2)。

为保证部件互换性和位置互换性,满足功能要求,可采用不同的定位方法或混合定位方法,以取得经济和有效的结果。

3.2 基准面3.2.1部件或组合件基准面的确定,应满足模数协调的要求。

3.2.2对部件或组合件相互关联,应根据与安装基准面的相对位置关系分别设立部件或组合件的调整面(图3.2.2)。

3.2.3两个以上的基准面,原则上应相互平行或者正交,斜交时应标出基准面之间夹角的大小。

3.2.4两个基准面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模数尺寸的要求。

应统一同一功能部位部件基准面的确定方法(图3.2.4)。

3.3 安装基准面3.3.1部件或组合件的安装应根据设立的安装基准面来进行。

3.3.2相互平行的安装基准面的位置,应以其中一个安装基准面为基准,并按与它的距离确定其余安装基准面的位置(图3.3.2)。

3.3.3根据需要,两个安装基准面之间可插入辅助基准面。

辅助基准面应在安装基准面确定后再设立(图3.3.3)。

3.3.4部件或组合件的位置应由部件或组合件基准面上的线或点与安装基准面之间的距离来确定。

楼梯踏步高度的相关规范

楼梯踏步高度的相关规范

楼梯踏步高度的相关规范《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 58-20086.2.5 1 对有候场需要的门厅,门厅内供入场使用的主楼梯不应作为疏散楼梯。

2 疏散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8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m,楼梯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20m,转折楼梯平台深度不应小于楼梯宽度,直跑楼梯的中间平台深度不应小于1.20m。

3 疏散楼梯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当踏步上下两级形成的平面角度不超过10 ,且每级离扶手0.25m处踏步宽度超过0.22m时,可不受此限制。

4 室外疏散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m;下行人流不应妨碍地面人流。

4.2.7 观众厅内走道和座位排列应符合下列规定:1 观众厅内走道的布局应与观众座位片区容量相适应,与疏散门联系顺畅,且其宽度应符合本规范第6.2.7条的规定;2 两条横走道之间的座位不宜超过20排,靠后墙设置座位时,横走道与后墙之间的座位不宜超过10排;3 小厅座位可按直线排列,大、中厅座位可按直线与弧线两种方法单独或混合排列;4 观众厅内座位楼地面宜采用台阶式地面,前后两排地坪相差不宜大于0.45m;观众厅走道最大坡度不宜大于1.8。

当坡度为1:10~1:8时,应做防滑处理;当坡度大于1:8时,应采用台阶式踏步;走道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6m且不应大于0.20m;供轮椅使用的坡道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中的有关规定。

4.2.8 当观众厅内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座位前沿或侧边应设置栏杆,栏杆应坚固,其水平荷载不应小于lkN/m,并不应遮挡视线:1 紧临横走道的座位地坪高于横走道0.15m时;2 座位侧向紧邻有高差走道或台阶时;3 边走道超过地平面,并临空时。

《住宅设计规范》 GB 50096一19994.1.3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

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

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

【建筑系必备】楼梯和坡道规范标准[详]

【建筑系必备】楼梯和坡道规范标准[详]

楼梯和坡道规(一)台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①公共建筑室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并不宜小于0.1m,踏步应防滑。

室台阶踏步数不应少于2级,当高差不足2级时,应按坡道设置;旅客地道、天桥的阶梯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4m,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2m,每段阶梯不宜大于18步,直跑阶梯平台宽度不宜小于1.5m。

②民用建筑强制性规,大于等于18个台阶就必须设一个休息平台,踏步高度一般是12CM-17CM之间,踏步宽度一般是25CM-30CM。

③主要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8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m,连续踏步不超过18 级,超过18 级时,应加设中间休息平台,楼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 1.10m;④营业部分的公用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室楼梯的每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40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8m;二、室外台阶的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5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30m 住宅踏步最大高度0.18,最小宽度0.25幼儿园小学楼梯踏步最大高度0.15 ,最小宽度0.26电影院、剧院、体育馆、商场、医院、疗养院等楼梯踏步,最大高度0.16,最小宽度0.28其他建筑物楼梯踏步,最大高度0.17,最小宽度0.26住宅户楼梯,专用服务楼梯,最大高度0.20,最小宽度0.222、民用建筑梯段改变方向时,扶手转向端处的平台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1.20m,当有搬运大型物件需要时应适量加宽。

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梯段净高不宜小于2.20m。

3、人流密集的场所台阶高度超过0.70m并侧面临空时,应有防护设施。

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楼梯,梯井净宽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滑的措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m民用建筑楼梯应至少于一侧设扶手,梯段净宽达三股人流时应两侧设扶手,达四股人流时宜加设中间扶手。

《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

目前住宅楼的楼梯间的开间、进深(多层住宅)
1.住宅的开间就是住宅的宽度。

在1987年颁布的《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中,对住宅的开间在设计上有严格的规定。

砖混结构住宅建筑的开间常采用下列参数:2.1米、2.4米、2.7米、3.0米、3.3米、3.6米、3.9米、4.2米。

2.住宅的进深就是指住宅的实际长度。

在1987年实施的《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中,明确规定了砖混结构住宅建筑的进深常用参数:3.0米、3.3米、3.6米、3.9米、4.2米、4.5米、4.8米、5.1米、5.4米、5.7米、6.0米。

为了保证住宅具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进深不宜过长。

相关连接:>
3.住宅的层高是指下层地板面或楼板面到上层楼层面之间的距离,也就是一层房屋的高度。

在1987年发布的《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中,明确规定了砖混结构住宅建筑层高采用的参数为:2.6米、2.7米、2.8米。

4.住宅的净高是指下层地板面或楼板上表面到上层楼板下表面之间的距离。

净高和层高的关系可以用公式来表示:
净高=层高-楼板厚度
即层高和楼板厚度的差叫“净高”。

公共建筑楼梯标准及要求

公共建筑楼梯标准及要求

公共建筑楼梯标准及要求一、室内楼梯的每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40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m,踏步宽度不应小0.28m;二、室外台阶的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5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30m;站房内旅客用楼梯的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5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3m。

公共建筑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0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并不宜小于0."10m,楼梯踏步高宽比是根据楼梯坡度要求和不同类型人体自然跨步(步距)要求确定的,符合安全和方便舒适的要求。

坡度一般控制在30°左右,对仅供少数人使用服务楼梯则放宽要求,但不宜超过45°。

步距是按2r+g:水平跨步距离公式,式中r为踏步高度,g为踏步宽度,成人和儿童、男性和女性、青壮年和老年人均有所不同,一般在560~630mm范围内,少年儿童在560mm左右,成人平均在600mm左右。

旅客地道、天桥的阶梯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4m,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2m,每段阶梯不宜大于18步,直跑阶梯平台宽度不宜小于1."5m。

主要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1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8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m,连续踏步不超过18级,超过18级时,应加设中间休息平台,楼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1."10m;营业部分的公用楼梯,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室内楼梯的每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40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6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8m;二、室外台阶的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5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30m其它1.家装楼梯一个要讲究安全,另一方面又要讲究经济。

其中经济包括经费上的经济和空间的经济,家装楼梯的踏步高度一般设计在180mm-200mm之间,只有公共场所的楼梯踏步高度才会设计在130mm-160mm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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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
GBJ101-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
GBJ101—8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7年10月1日
关于发布《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和《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
为国家标准的通知
计标〔1987〕228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546号文的要求,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建筑统一模数制》GBJ2—73,经有关部门会审,分为《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已批准发布)、《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和《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等三本标准。

现批准《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100—87和《建筑楼梯模数协调标准》GBJ101—87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七年十月一日起施行,原标准《建筑统一模数制》GBJ2—73同时作废。

该两本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

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七年二月九日
修订说明
本标准根据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下达的任务由我部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而成。

本标准是《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在楼梯中的应用,因模数协调原则是在三向正交六面体的模数化空间网格中展开的定位系统,因此本标准以矩形踏步组成直楼梯的各种平面形式为主,并作了具体的规定。

本标准吸取了国内建筑实践的经验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屋建筑技术委员会(ISO/TC59)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经济技术水平修订而成。

在本标准施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87年2月9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楼梯模数协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使建筑楼梯设计,在满足使用的前提下,通过模数协调,从而加快工程建设速度,提高楼梯的制作、安装、施工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城镇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以及一般工业建筑中,供人流通行和安全疏散的,由矩形踏步组成的楼梯。

农村建筑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操作平台的作业楼梯以及检修梯、消防梯等。

注:本标准的楼梯布置形式见附录二图示。

第1·0·3条在建筑楼梯设计中,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
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楼梯模数协调
第2·0·1条楼梯间的模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楼梯间开间及进深的尺寸应符合水平扩大模数3M的整数倍数:(图2·0·1)
注:必要时可采用基本模数的整数倍数。

二、预制梯段和平台构件的水平投影标志长度的尺寸应符合基本模数的整数倍数。

第2·0·2条楼梯梯段宽度应采用基本模数的整数倍数。

(图2·0·1)
注:必要时可采用1燉2M的整数倍数。

第2·0·3条楼层高度应采用下列参数:
一、2600、2700、2800、2900、3000、3100、3200、3300、3400、3500、3600mm;
二、3600、3900、4200、4500、4800、5100、5400、5700、6000mm及其他300mm的整数倍数。

第2·0·4条楼梯踏步的高度不宜大于210mm,并不宜小于140mm,各级踏步高度均应相同,其计算数值可按附录三表选用。

(图2·0·4)
第2·0·5条楼梯踏步的宽度,应采用220、240、260、280、300、320mm。

注:必要时可采用250mm。

第2·0·6条楼梯梯段的最大坡度不宜超过38°即踏步高
踏步宽≤0.7813,供少量人流通行的内部交通楼梯可按附录三表放宽。

(图2·0·6)第2·0·7条楼梯平台部位的净高不应小于2000mm,楼梯梯段部位的净高不应小于2200mm,楼梯梯段最低、最高踏步的前缘线与顶部凸出物的内边缘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00mm。

(图2·0·6、图2·0·7)第2·0·8条中间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楼梯梯段的宽度,对不改变行进方向的平台,其深度可不受此限。

附录一名词解释
1.楼梯(Stair)由一个或若干连续的梯段和平台的组合,用以连通不同标高的平面。

2.楼梯间(Stairenclosure)用以容纳楼梯,并由墙面或竖向定位平面限制的空间。

3.楼梯间开间(Stairopening)楼梯间定位轴线之间宽度的水平距离。

4.楼梯梯段(Flight)两个平台之间若干连续踏步的组合。

5.梯段宽度(Widthofstairflight)梯段边缘或墙面之间垂直于行走方向的水平距离。

6.坡度线(pitchline)楼梯梯段中各级踏步前缘的假定联线。

7.坡度(Pitch)坡度线与水平面的夹角Q,或以夹角的正切表示踏步的高宽比。

8.平台(Landing)连接楼地面与梯段端部的水平部分。

9.中间平台(IntermediateLanding)位于两层楼面之间的平台。

10.平台净高(Headroomoflanding)平台或中间平台最低点与楼地面的垂直距离。

11.楼段净高(Headroomofflight)梯段之间垂直于水平面踏步前缘线处的净距。

12.踏步(Step)踏步面和踏步踢板(或不带踢板)组成的梯级。

13.踏步面(Tread)踏步的水平上表面。

14.踏步踢板(Riser)与踏步面相连的垂直(或倾斜)部分。

15.踏步宽度(Going)相邻两踏步前缘线之间的水平距离。

16.踏步高度(Rise)相邻两踏步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17.踏步前缘(Nosing)踏步前面的边缘。

18.矩形踏步(Rectangularstep)踏步面的宽度相同其长度也相同并成矩形的踏步。

19.扶手(Handrail)附在墙上或栏杆上的长条配件,也可以在梯段中单独设置。

20.栏杆(Balustrade)布置在楼梯梯段和平台边缘有一定刚度和安全度的栏隔设施。

21.楼梯井(Stairwell)四周为梯段和平台内侧面围绕的空间。

22.楼梯走线(Walkingline)通过楼梯的最频繁的人流线。

附录二各种楼梯平面图
附录三楼梯踏步数值表
附录四本标准用词说明
(一)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

附加说明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加单位和主要草起人名单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参加单位:湖北工业建筑设计院
武汉煤矿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吕良芳建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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