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材料收讫补正告知书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组织进行技术性等级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含直辖市的市辖区、县,下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表组成。
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机构,其设置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四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四)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
第六条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政策、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二章鉴定程序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2018修订)

⼯伤职⼯劳动能⼒鉴定管理办法(2018修订)颁布单位:⼈⼒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号:中华⼈民共和国⼈⼒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8号颁布⽇期:2018-12-14执⾏⽇期:2018-12-14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鉴定程序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2014年2⽉20⽇⼈⼒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和计划⽣育委员会令第21号公布 根据2018年12⽉14⽇《⼈⼒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伤职⼯劳动能⼒鉴定管理办法(2018修订)发⽂字号:中华⼈民共和国⼈⼒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8号制定机关:⼈⼒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加强劳动能⼒鉴定管理,规范劳动能⼒鉴定程序,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条劳动能⼒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鉴定职⼯⼯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对⼯伤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活⾃理障碍程度组织进⾏技术性等级鉴定,适⽤本办法。
第三条省、⾃治区、直辖市劳动能⼒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含直辖市的市辖区、县,下同)劳动能⼒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资源社会保障⾏政部门、卫⽣计⽣⾏政部门、⼯会组织、⽤⼈单位代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表组成。
承担劳动能⼒鉴定委员会⽇常⼯作的机构,其设置⽅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四条劳动能⼒鉴定委员会履⾏下列职责:(⼀)选聘医疗卫⽣专家,组建医疗卫⽣专家库,对专家进⾏培训和管理;(⼆)组织劳动能⼒鉴定;(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鉴定结论;(四)建⽴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作档案50年;(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初次鉴定、复查鉴定。
省、⾃治区、直辖市劳动能⼒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四篇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四篇篇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亲爱的朋友:对您受到的工伤我们致以诚挚的慰问,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祝您早日康复! 为使您能够顺利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提示。
如遇到困难与问题,请随时与工伤保险服务人员联系。
温馨提示: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有效的病历材料;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申请再次鉴定的,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或者复查)鉴定结论的原件和复印件;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1、填表请用钢笔、签字笔,字迹工整;2、申请人只需要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第一页,请准确填写各项信息;3、如有疑问,请咨询有关工作人员。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表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区)劳鉴年号被鉴定人居住地址用人单位伤残情况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你目前的伤残情况,符合。
鉴定结论为。
对本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XXX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年月日注:本鉴定结论书一式四份,工伤职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各一份。
再次鉴定结论书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区)劳鉴年号被鉴定人身份证号居住地址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经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鉴定,你目前的伤残情况,符合。
鉴定结论为。
本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XXXX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年月日注:本鉴定结论书一式四份,工伤职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各一份。
编号:劳动能力鉴定材料收讫补正告知书(存根):你(单位)提出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再次鉴定/复查鉴定/配置辅助器具确认)申请已于年月日收到,经审核,□1.材料完整,予以收讫;□2.材料不完整,尚欠缺;①②③特此告知,请于年月日前补正。
合肥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哪些材料?

合肥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哪些材料?▲一、合肥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哪些材料?合肥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的材料主要有: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受伤人身份证;4、用人单位登记注册资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5、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6、初诊病历资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以上资料之后会给你一张你提交的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还会给你一张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一式两份),经劳动局认定为工伤的,人社局再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一式四份)伤情稳定(医疗期终结)后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按照鉴定的伤残等级,对照所在省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应的伤残等级赔付标准进行赔偿。
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伤残的赔付标准都是不一样的。
未到达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等级的,一般没赔偿,但医疗费用及工伤工资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
伤残鉴定需要带以下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伤者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如果需要委托别人办理的话),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由用人单位开具一张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介绍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所需资料后会给你一张材料收讫补正告知书,然后会给你一个鉴定时间表(里面有鉴定时间、地点、单位等信息),鉴定须知单,还有一张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按照给定时间,去鉴定就可以了。
对市级以下鉴定机构出的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或到上一鉴定机构再鉴定。
省级鉴定中心为最终鉴定结论,如果对省级的鉴定结论不服,也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了。
最后以鉴定的伤残等级,对应你工伤所在省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如广东省的话就是《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就是《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等)里面规定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进行赔偿,用人单位没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所有赔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赔偿标准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给伤者。
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和文书基本格式

河北省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和文书基本格式一、申请审核1、申请接待。
各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以下简称各级鉴定机构或鉴定机构)接待窗口对咨询政策和拟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单位或个人,要热情接待,实行首问责任制。
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宜要当场进行解答;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要进行说明。
对拟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要免费发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详细告知其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和事项。
2、规范记录。
窗口工作人员接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劳动能力鉴定事项接待登记台账》留存备查。
3、材料初审。
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交书面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劳动能力鉴定收讫补正告知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清单》。
经审核申请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时限作出鉴定结论。
经审核材料不完整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劳动能力鉴定收讫补正告知书》,将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一次性列出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收讫补正告知书》之日起15日内补正。
经补正的劳动能力鉴定时限自补正材料经审核完整、收讫之日起算。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收讫补正告知书》、《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留存。
各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诊断为职业病、在停工留薪期接受治疗的,应当在停工留薪期满后,通过工伤保险短信平台等方式,通知、催促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确保工伤职工的权益落实。
二、申请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材料包括: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信息化系统上线后从系统中调取);3、被鉴定人原始病历有效复印件(包括诊断证明、住院病历、检验报告、影像学报告,职业病、精神病需提供有效诊断证明);4、申请人和被鉴定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律师需提供律师资格证明);5、《初次鉴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及初鉴结论送达回证(再次鉴定时提交)。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_人社部令21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鉴定程序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第五章附则政策解读问题解答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组织进行技术性等级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含直辖市的市辖区、县,下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表组成。
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机构,其设置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四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四)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
第六条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政策、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二章鉴定程序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8号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正文:----------------------------------------------------------------------------------------------------------------------------------------------------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2014年2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1号公布根据2018年12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组织进行技术性等级鉴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含直辖市的市辖区、县,下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表组成。
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机构,其设置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四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选聘医疗卫生专家,组建医疗卫生专家库,对专家进行培训和管理;(二)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四)建立完整的鉴定数据库,保管鉴定工作档案50年;(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
第六条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政策、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应当向社会公开。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附件1劳 动 能 力 鉴 定 申 请 表工伤职工姓名: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证件类型(请在□内打√,单项选择) 居民身份证□ 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一寸近期 免冠彩色 照片联系电话(必填一项): (手机) (手机二) 工 伤 职 工 信 息 栏 联系地址:邮编□□□□□□ 用人单位名称:用人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必填一项): (手机) (手机二)用人单位信息栏联系地址:邮编□□□□□□申请类型选择(请在□内打√,单项选择): □初次鉴定 □复查鉴定 □ 申请事项选择(请在□内打√,多项选择):□劳动功能障碍程度 □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其他:申请主体(请在□内打√,单项选择):□1、用人单位 □2、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申 报 事 项 信 息 栏申请人签名(盖章):年 月 日申请单位签字(盖章):年 月 日— 17 —工伤职工姓名: 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其他□ 工伤职工身份证件号码:一寸近期 免冠彩色 照片联系电话: (手机) (固话) 电子邮箱: (此项如果没有可填无)工伤 职工 信息 栏职工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请在□内打√单项选择) □是 □否 用人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用人单位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人身份证号码:单位固话电话: 传真:联系人手机号码:用人单位 信息 栏电子邮箱: (此项如果没有可填无)申请主体(请在□内打√单项选择)1.□用人单位2.□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3.□双方工伤事故发生时间或职业病诊断时间: 年 月 日 受伤害部位:鉴定申请信息栏认为原结论(请在□内打√单项选择)1. □偏低2. □偏高3. □其他受伤和治疗过程简述— 18 —工 伤 职 工 送 达 地 址 确 认收件人姓名 手机号码通信地址: 省 市 县(市、区) 镇(街道)邮政编码: 用 人 单 位 送 达 地 址 确 认用人单位 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送达 地址确认栏通信地址: 省 市 县(市、区) 镇(街道)邮政编码:认定工伤决定书文号: 市级鉴定结论通知书文号:鉴定结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 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为 自理障碍其他 收到鉴定结论日期: 年 月 日再次鉴定申请项目(请在□内打√单项选择)□劳动功能障碍程度 □生活自理障碍程度 □其他申请事项确认栏申请人签名(盖章):年 月 日申请人签名(盖章):年 月 日备注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接待登记台账登记时间 来人姓名单位名称 接待事项 联系方式 处理情况来人签字— 19 —劳鉴补字〔 〕 号劳动能力鉴定材料补正告知书(存根):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已收到,经审核材料不完整,尚欠缺:① ;② ;③ ;特此告知,请于收到该告知书之日起 日内补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撤回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申请人在30日内自行取回申请材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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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劳动能力鉴定材料收讫补正告知书(存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提出的___________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再次鉴定/复查鉴定/配置辅助器具确认)申请已于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收到,经审核:
□ 1、材料完整,予以收讫。
□ 2、材料不完整,尚欠缺:
①
②
③
特此告知,请于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前补正。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年月日––––––––––––––––––––
劳动能力鉴定材料收讫补正告知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提出的___________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再次鉴定/复查鉴定/配置辅助器具确认)申请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收到,经审核:
□ 1、材料完整,予以收讫。
□ 2、材料不完整,尚欠缺:
①
②
③
特此告知,请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补正。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