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餐厅卫生管理制度1.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食品安全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2.《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可视处。

3.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4.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旳工作衣帽,并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5.保持餐厅内外环境卫生,加强通风和消毒工作,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6.食用工具每次用后应洗净、消毒、保持洁净。

7.盛装废弃物或垃圾旳容器应密闭并配有盖子,垃圾及时处理,搞好防蝇、防尘、防鼠“三防”工作。

二、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全面检查与抽查、自查相结合,重要检查各项制度旳贯彻贯彻状况。

2.各餐饮部旳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旳各项卫生检查制度旳贯彻,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一次卫生检查,检查各岗位与否有违反制度旳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善,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及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渐养成良好旳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步检查各部旳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旳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善旳,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旳交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1、建立并贯彻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有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

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旳规定。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旳检查合格证明,同步按照有关食品安全原则进行查验。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一、总则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餐饮服务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

(3)对食品原料、加工过程、餐饮具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4)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报告、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食品原料采购与管理1. 食品原料采购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不符合标准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

2. 采购食品原料时,应向供应商索取相关证明文件,如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

3. 食品原料入库前,应进行验收,确保食品原料质量合格。

4. 食品原料应按照类别、品种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防潮、防霉、防虫、防鼠等措施。

四、加工过程控制1. 餐饮服务单位应制定加工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食品加工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

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4.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五、餐饮具清洗消毒1. 餐饮具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洗涤剂、消毒剂进行清洗消毒。

2. 餐饮具清洗消毒后,应存放在专用保洁柜中,防止二次污染。

3. 餐饮具清洗消毒记录应齐全,便于追溯。

六、食品安全自查与监督检查1. 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对食品原料、加工过程、餐饮具等进行监督检查。

3. 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置1.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餐饮服务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以下各项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统一保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或复印件),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

第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第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提供餐饮服务的学校(含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二)掌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三)具备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四)每年接受一次食品安全培训。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告;(二)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监督食品安全制度的执行,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整改;(四)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五)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三章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第八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等。

第九条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年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

第四章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十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当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在加工食品过程中,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和手套。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6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动准则。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是⼩编整理的餐饮⾷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精选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家。

餐饮⾷品安全管理制度1 ⼀、负责⼈是⾷品安全第⼀责任⼈,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品经营活动。

⼆、经营⾷品应当符合环境卫⽣要求,具备⾷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条件。

三、从事⾷品经营的⼈员应当遵守卫⽣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品的⼯作。

四、应当对采购的⾷品包装标识进⾏查验核对,禁⽌经营不符合卫⽣标准、超过保质期、⽆标签等不符合⾷品安全标准的⾷品。

五、应当按卫⽣管理制度定期对⾷品经营场所卫⽣情况进⾏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改进并做好记录。

六、采购⾷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品⽣产许可证和⾷品质量合格的`证明⽂件,建⽴并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

七、完整建⽴⾷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查,发现不合格⾷品,⽴即报告辖区⼯商部门,迅速将问题⾷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告⽰,召回售出的问题⾷品,退货或销毁。

⼋、经营⽣鲜⾷品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鲜⾷品进⾏⾃检。

经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九、发现⾷品临近保质期限的,组织安排临界⾷品销售专柜进⾏促销,并将⾷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

超过保质期限的及时做好清柜、下架、销毁、结算、建档等事宜。

餐饮⾷品安全管理制度2 1、⾷品⽣产经营者应依法制定并落实⾷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品安全预警提⽰,积极预防和控制⾷品安全事故。

2、在制作加⼯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的⾷品及⾷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或者使⽤。

⾷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产经营《⾷品安全法》第⼆⼗⼋条规定的⾷品。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4篇)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4篇)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是指为保障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制定的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食品安全管理规定: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流程。

2. 食品安全责任人:餐饮服务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落实食品安全措施。

3. 食品采购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应与正规的供应商合作,严格把控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并保持相关采购记录。

4. 食品储存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储存区域,采取适当的温度、湿度等措施,储存食品并避免交叉污染。

5. 食品加工操作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应制定标准化的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包括原料准备、食品加工、烹饪处理等环节,并定期开展培训。

6. 食品卫生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开展食品卫生检查,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加强食品存储设施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7. 食品销售标识管理:餐饮服务单位应将食品销售标识正确贴示,并确保食品标签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8. 食品事故应急处理: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保障食品安全。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和销售等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确保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不受到威胁。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2)是指对餐饮服务单位从事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进行规范的相关法规和规定。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定餐饮服务单位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管理负有责任,并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3. 食品原料采购和检验: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选择合格的食品原料供应商,并对进货的食品原料进行检验和记录。

4. 食品加工和储存: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加工和储存过程中应当遵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保障食品的安全。

5. 食品销售和配送: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销售和配送中应当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1、在食堂管理员领导下进行工作。

协助食堂管理员负责学校仓储食物保管,做到离开库房及时关门上锁。

2、对采购回来的食品严格把关、做好食品的入库验收、登记工作。

每日对入库食品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勤进快销,并建好三级管理台账(采购、供货商、领料人签名)。

台帐中应有食品采购日期、数量、单价、生产厂家、保质期、出厂日期、供货人、以及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身份证号、采购合同及检疫证等。

3、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认真执行卫生部门精神,建好台账,严格把关,做好“五专”管理要求。

4、认真学习食品保管与食品卫生知识,能够辨识腐败变质、失效、过期等伪劣食品,懂得学生营养配餐知识。

5、入库食品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标示存放;上报计划要少报勤报,做到食品先进、先出;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6、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7、讲究个人卫生,不用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入库及时加盖。

8、搞好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湿式清扫,每日保洁,保持室内食品堆放整齐。

9、严格监督工作人员及非工作人员在库房及各操作间、餐厅内抽烟。

(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10、加强食堂防盗防毒管理,出入库房及下班时要及时上锁,不能将钥匙随便交他人保管,保障师生安全、健康。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2一、明确各部门、各工作人员食品卫生安全岗位职责。

二、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根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各项制度,不同岗位职责,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根据事故情节不同的严重程度,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对有关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马上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办法。

餐饮行业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行业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行业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依法经营,诚信服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食品采购和进货检验第八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查验供应商的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

第九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采购记录,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十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对采购的食品进行进货检验,检验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指标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四章食品加工和储存第十一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第十二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食品储存的管理,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定期对食品储存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储存安全。

第五章食品销售和配送第十四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和配送制度,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保持食品的原有品质和安全。

第十六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标签标识,标签应当包含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等信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餐饮经营单位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施设备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3、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制度报告4、索证索票制度5、进货查验制度6、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7、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8、禁用亚硝酸盐保证书9、应急预案10、单位食堂及大型餐饮单位所需制度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应急性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八、从业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遵守各项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2.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示意图加工流程图(模板)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1、 经营场所周围要有显著标志或知名建筑物或知名单位作参照物;2、 用文字说明经营场所所处的地理位置**市**区**街(路)**号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场所设备布局和卫生设施示意图3.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第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二条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餐饮单位食品管理制度目录》制定本单位档案;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第四条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第六条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八条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九条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4.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5.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及原料。

四、餐饮服务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经营使用预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

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购入。

七、餐饮服务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餐饮服务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餐饮服务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索证索票记录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并进行记录留存,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三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四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2.检验(检疫)证明;3.销售票据;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五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六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进货查验记录需妥善保管并留存2年以上。

6.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为保障公众餐饮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制度。

1.餐饮服务单位在接到有关部门及食品生产者的食品召回公告后,食品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经营,封存相关问题食品,并配合食品生产者做好食品召回工作。

食品经营者应当如实记录实施召回食品生产企业信息、被召回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召回单位、召回日期、召回原因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单据,建档备查。

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2.食品经营者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对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及时进行清理。

食品经营者不得伪造、涂改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