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病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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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内病历复印工作,保护医生和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病历复印管理规定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与病历复印有关的人员和工作。

第三条病历复印是指医院内部将原始病历进行影印或电子复制,并提供给需要的相关人员使用的工作。

第二章病历复印申请第四条凡需要复印病历的人员,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五条申请病历复印时,必须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并提供明确的复印目的和相关材料。

第六条病历复印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二)复印目的和需复印的病历范围;(三)相关材料的清单;(四)申请复印的时间和地点;(五)复印数量和方式。

第七条医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对病历复印申请进行审批,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三章病历复印限制第八条医院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病历复印进行限制。

第九条禁止复印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病历中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部分;(二)病历中涉及商业秘密的部分;(三)病历中含有医院机密的部分。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病历复印限制清单,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四章病历复印程序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病历复印的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

第十二条病历复印程序包括以下环节:(一)申请病历复印;(二)病历复印审核;(三)复印病历;(四)核对复印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五)分发复印品。

第十三条复印病历的工作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并确保复印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病历复印管理责任第十四条医院应当明确病历复印管理责任,并落实相关制度。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设立病历复印管理专职人员,负责病历复印的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病历复印管理专职人员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识,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加强对病历复印的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病历复印管理规定的有效实施。

第六章病历复印违规处理第十八条对于违反病历复印管理规定的行为,医院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并记录相关信息。

医院病案查阅或复印制度

医院病案查阅或复印制度

医院病案查阅或复印制度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内容,为了严格所有病历资料管理,医院制定病案查阅或复印制度如下:1. 病案(住院病历)只允许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和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查阅,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包括患者)不得擅自查阅病历。

2. 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时,需借阅人提出申请并经医院医务科同意和病案室管理人员严格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病案号、借阅人及其科室、借阅日期、归还日期)才可查阅,阅后应立即归还并登记,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周,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3. 患者(或患者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保险机构)提出希望获得病历的申请时,无论是否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医院均应受理并提供复印病历服务。

4. 患者(或患者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保险机构)提出复印病历申请时,需带:①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②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③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④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⑤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再经医院医务科审批后,便可复印病历中的客观资料。

复印时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在场,但复印全过程由医院工作人员操作,并严格登记(包括姓名、复印资料内容、身份证号、病历号),复印完后经核对无误,医院在复印病历的每一页上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一、病历复印合法人员:病历属于患者的隐私,根据相关法规,以下四种人为病历复印的合法人员,其他人员无权复印患者的病历:1、患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3、保险机构;4、公检法部门。

二、住院病历复印时间:分为两类:1、归档病历:患者要报销(出院记录须盖公章)及其他资料,请出院___周后到病案科复印。

2、住院病历:住院期间只提供检查化验结果,病案资料由科室指派本院工作人员携带到病案科复印。

三、住院病历必须到病案科复印,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印病历。

四、病历复印必须向医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委托书;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委托书;5、申请复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监护人身份证(原件)、患者户口本或出生证原件。

若代办人员为第三方(即非父母方),代理人申请复印病案应持患者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患者签名或按指印委托书。

其中新生儿(出生___天内)如需母亲办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如父亲代办需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6、申请人为保险机构工作人员须提供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身份证、患者或其代理人签名按指印的委托书。

保险公司核保科查阅保户既往有无住院史,须提供承办人员身份证、保险公司介绍信、保险合同上注明查询以往住院史。

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复印病历的注意事项

复印病历的注意事项

复印病历的注意事项
1. 哎呀,复印病历的时候可别马虎啊!你想想,要是弄少了一页,那不就像做菜少放了一种调料一样,味道就不对啦!比如小王那次,就是不小心漏了关键的那页检查结果,后来得多麻烦呀!
2. 注意啦,一定要核对好病历上的信息呀!这就好比你出门前得照照镜子整理下着装一样,不能有差错呀!像小李,之前没仔细核对,后来发现名字都弄错了,多闹心啊!
3. 嘿,别忘了找对复印的地方哦!可别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

你看小张,到处瞎找,浪费了好多时间呢!
4. 复印病历的时候要轻拿轻放呀,这病历可不像玩具可以随便折腾。

就像对待宝贝一样小心对待它,不然弄坏了可就麻烦大啦!邻居家的大妈就不小心把病历弄皱了一块,多不好呀。

5. 一定要按顺序整理好病历再去复印哟!不能东一页西一页的,那可不行,这就像整理书架一样,得有条理呀!我上次就是没注意,结果复印得乱七八糟的。

6. 哇塞,记得带上有效证件啊!不然怎么证明你有权利复印病历呢,这就跟你出门得带钥匙一样重要呀!我的朋友就因为没带证件,白跑了一趟呢。

7. 复印病历的时候数量也要弄对呀!别多复印也别少复印。

这就好像做菜放盐一样,多了咸少了淡,恰到好处才行啊。

我听说有人复印多了,真是浪费呀!
8. 千万注意保护好病历的隐私呀!这可不是能随便让人看的。

就像你自己的秘密不想被别人知道一样,得谨慎呀!上次看到有人大咧咧地拿着病历到处走,真不应该。

9. 好啦,记住这些注意事项,复印病历就不会出啥问题啦!可别嫌我啰嗦,这都是为了大家好呀!。

患者复印病历须知

患者复印病历须知

患者复印病历须知
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701号令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患者要求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并在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

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在场。

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应当公开。

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阅、复制病历资料。

一.就医者如需复印、复制其病厉及影像资料,借提供就医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病历复印申请书,经医务部工作人员审批后方可复印;如其监护人复印,需加户口本等佐证资料;如委托他人复印,需加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复印的纸质病历需加盖医院病案专用版章。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三篇)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三篇)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内病历复印工作,保护医生和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病历复印管理规定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与病历复印有关的人员和工作。

第三条病历复印是指医院内部将原始病历进行影印或电子复制,并提供给需要的相关人员使用的工作。

第二章病历复印申请第四条凡需要复印病历的人员,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五条申请病历复印时,必须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并提供明确的复印目的和相关材料。

第六条病历复印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二)复印目的和需复印的病历范围;(三)相关材料的清单;(四)申请复印的时间和地点;(五)复印数量和方式。

第七条医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对病历复印申请进行审批,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三章病历复印限制第八条医院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病历复印进行限制。

第九条禁止复印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病历中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部分;(二)病历中涉及商业秘密的部分;(三)病历中含有医院机密的部分。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病历复印限制清单,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四章病历复印程序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病历复印的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

第十二条病历复印程序包括以下环节:(一)申请病历复印;(二)病历复印审核;(三)复印病历;(四)核对复印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五)分发复印品。

第十三条复印病历的工作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并确保复印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病历复印管理责任第十四条医院应当明确病历复印管理责任,并落实相关制度。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设立病历复印管理专职人员,负责病历复印的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病历复印管理专职人员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识,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加强对病历复印的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病历复印管理规定的有效实施。

第六章病历复印违规处理第十八条对于违反病历复印管理规定的行为,医院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并记录相关信息。

病历复印的相关规定

病历复印的相关规定
21.2医院应通过内部培训、公告等形式,向工作人员传达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
21.3医院应确保病历复印工作的合规性,对法律法规的变动及时作出响应。
二十二、病历复印的总结与展望
22.1医院应定期对病历复印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成效与不足,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
22.2医院应积极探索病历复印管理的新方法、新技术,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5.3申请人应妥善保管病历复印件,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确需提供时,需征得患者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5.4医院应建立健全病历复印件的销毁制度,确保不再使用的病历复印件得到安全销毁。
五、病历复印的收费标准
5.1医院应参照国家及地方物价部门的规定,合理制定病历复印收费标准,并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5.2病历复印费用应包括材料费、服务费等,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
22.3医院应以提升患者满意度为目标,不断优化病历复印服务,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贡献力量。
2.1患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可申请复印病历。
2.2复印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医嘱单、手术记录等。
2.3病历复印件应清晰、完整,内容与原件一致。
三、病历复印的程序
3.1患者或其代理人向医院提出病历复印申请,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
3.2申请人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患者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非患者本人办理)。
4.3医院应建立健全病历复印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患者或代理人的疑问和投诉。
4.4医院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病历复印服务水平,保障患者权益。
五、病历复印的保密与信息安全
5.1医院应采取措施,确保病历复印过程中的信息安全,防止患者隐私泄露。
5.2医院工作人员在办理病历复印时,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病历复印须知

病历复印须知
未成年
病人监护人
病人及监护人的户口(两者户口在一起)、监护人身份证、出院证明书
未成年
非病人监护人
病人及监护人的户口(两者户口在一起)、受托人的身份证、监护人的委托书、出院证明书
温馨提示: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1.为保证病人的隐私权,到现场的病人或受托人均应出具身份证,以便身份核实。
2.以上手续均未囊括公、检、法及保险公司等调取病人病案时的要求。
复印病案应具备的相关手续
病人年龄
复印人员
出院情况
所需手续
成年
病人本人
非死亡
病人身份证、出院证明书
成年
非病人本人
非死亡
病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书、出院证明书
成年
病人直系亲属
死亡
病人及直系亲属户口(两者户口在一起)、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出院证明书
成年
非病人
直系亲属
死亡
病人及直系亲属户口(两者户口在一起)、受托人身份证、直系亲属的委托书、出院证明书
3.如果病人与直系亲属或监护人户口未在一起,请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两者间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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