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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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定西市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定西市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甘肃省人口委、甘肃省计生协《关于进一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甘人口委发〔2011〕138号文件)精神,创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管理、服务和监督计划生育工作,加快全市诚信计生工作推进步伐。

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诚信计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进诚信计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现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式转变的重要方式,是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发展基层民主的重要载体,有利于夯实群众基础,改善政风民风,促进社会和谐。

诚信计生工作是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的深化,是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升华,是阳光计生行动的拓展。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和计划生育协会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更加注重利益引导,更加注重服务关怀,更加注重宣传倡导”,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以诚信承诺为基础,倡导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努力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自觉维护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诚信计生,建立“双向承诺、合同管理、民主监督、互为守信”的工作模式,实现“四个强化、四个提高”,即:强化人口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强化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提高群众满意程度;强化民主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村级组织作用发挥,提高群众自治能力。

2012年上半年各县(区)、乡(镇)要选择20%工作基础好、群众参与程度高的村,抓好示范;2012年下半年全面推开,全市所有村(居)达到“四有”(有诚信计生小组、有村规民约、有诚信计生协议、有诚信计生规章制度)标准。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救助办法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救助办法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救助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21•【字号】定政办发〔2020〕152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救助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中央及省属在定各单位:《定西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救助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21日定西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救助办法为更好地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生活压力和心理负担,真正体现党和政府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关心关怀,根据《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7号)和《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甘肃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暖心行动”的通知》(甘卫家庭发〔2019〕201号)精神,结合定西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关爱救助对象及确认(一)本办法所指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对象为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2016年1月1日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前,自愿生育一孩,现无存活子女的家庭及其父母。

(二)关爱救助对象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摸底上报,由县区卫生健康局和计划生育协会审核确认,统一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计划生育协会。

(三)新增加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由县区卫生健康局和计划生育协会审核后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计划生育协会,从上报审核备案通过的下年度起,纳入关爱救助对象范围开始关爱救助。

(四)因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死亡或由于再生育、依法收养、户籍迁移等造成退出的家庭,应由乡镇人民政府及时上报、县区卫生健康局和计划生育协会核准后,从发生变化的下月起不再列入关爱救助对象。

二、关爱救助内容及措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享受国家、省、市已出台执行的特别扶助及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同时享受以下关爱救助:(一)传统节日亲情关怀活动。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工作思路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工作思路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工作思路流动人口现状分析流动人口,特别是育龄人群,一直是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与难点。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结构也日趋复杂。

这些人群普遍具有流动性强、居住分散、管理难度大的特点,使得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实施面临诸多挑战。

据统计,当前流动人口中育龄妇女占比相对较高,其生育意愿与计划生育政策之间存在一定矛盾,需要我们采取更为精准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政策宣传与教育普及针对流动人口的特点,我们加强了政策宣传与教育普及工作。

通过制作并分发易于理解的宣传资料,利用社交媒体和线上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了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同感。

同时,我们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如举办讲座、设立咨询台等,帮助流动人口了解计划生育政策的同时,增强他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服务体系建设与优化为了更好地服务流动人口,我们不断优化服务体系建设。

通过设立计划生育服务站点、增加服务人员数量、提高服务质量等方式,使得流动人口能够便捷地获取计划生育服务。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其他公共服务体系的衔接,如与医疗、教育等部门合作,形成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良好局面。

数据统计与监测评估数据统计与监测评估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环节。

我们建立了完善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数据统计系统,对流动人口的生育状况、计划生育服务情况等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分析。

通过这些数据,我们能够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部门协作与社会参与计划生育工作不仅仅是卫生部门的责任,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我们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协作,如与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等部门合作,共同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同时,我们还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到计划生育工作中来,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经验总结与创新发展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方案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方案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方案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流动性的增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些挑战,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策背景与目标政策背景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异地居住或工作的人群。

他们多数来自农村,进入城市寻求更好的就业机会和生活条件。

然而,由于户籍制度、教育资源、公共服务等多种因素的限制,流动人口在计划生育管理方面往往面临着诸多困难。

为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旨在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水平。

目标任务本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引导他们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捷、高效的计划生育服务。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监测。

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明确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管理原则与策略管理原则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属地管理,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无缝衔接。

分类管理原则:根据流动人口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实行分类管理,提供个性化的计划生育服务。

综合治理原则: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管理策略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计划生育意识和参与度。

优化服务流程:简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为流动人口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加强信息共享: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部门间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管理效率。

三、服务体系建设服务网络构建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包括计划生育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服务机构。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

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意识和遵从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和工作队伍,确保服务网点的覆盖面和服务水平。

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提高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流动人口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得计划生育服务。

三、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卡管理,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卡信息系统,加强对计划生育卡信息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计划生育卡的使用规范,防止计划生育卡被滥用。

四、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和方式,向流动人口传达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知识。

同时,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与其他相关工作的协调配合,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机制,促进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协同发展。

六、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宣传推广,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知水平,引导流动人口积极参与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确保政策措施能够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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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和流动人口工作条例

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和流动人口工作条例

《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已经 2022 年 6 月10 日国家人口计生委第 26 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学习培训、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为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特制定本规范。

(一)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坚持服务管理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行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对待,做到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

(二)营造宣传教育氛围,深入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广泛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繁殖健康科普知识,引导流动人口树立新型婚育观。

(三)坚持分类指导,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新机制和”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

(四)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工作制度,落实户籍地和现居住地责任,促进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的提高。

(五)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做好 PADIS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实施流动人口信息化服务管理。

二、工作机制(一)统筹管理.1.建立健全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保障机制,确保各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投入能够满足工作要求.2.协调与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工商、统计、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形成人口计生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合力。

3.加强人口计生部门内部及人口计生系统工作的统筹协调,坚持属地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形成本部门、本系统”一盘棋”的良好工作局面。

4.立足社区,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方式,规范服务行为,依法提供服务,强化服务功能,夯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基础。

5.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完善基层组织网络,开展时常性活动,引导流动人口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97年修正)

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97年修正)

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97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7.10.22•【字号】省政府令第27号•【施行日期】1991.03.05•【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1991年3月5日甘政发[1991]67号文发布1997年10月22日省政府令第27号修正)第一条为了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异地居住生活或者从业的流动育龄人口。

第三条流动人口的生育节制原则,按《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由常住户口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辖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组织并协调计划生育、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民政、卫生、城建、交通、乡镇企业管理等部门,分工协作,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充分发挥行政制约效能,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

第六条各级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主管本辖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有关部门或单位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流动人口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管理赴异地育龄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一)对流动育龄人口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二)对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夫妻落实有效避孕、节育措施,并与其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建立联系制度;(三)负责为赴异地的已婚育龄人员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凡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未落实有效避孕或节育措施的、计划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均不得为其出具《计划生育证明》和办理外出手续;(四)负责办理赴异地已婚育龄夫妻《生育卡片》的审批、《独生子女证》的颁发、独生子女保健费和节育手术费的支付;(五)负责统计流动人口的出生和计划生育情况。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人民政府2020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人民政府2020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人民政府2020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5.08
•【字号】定政办发[2020]65号
•【施行日期】2020.05.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定西市人民政府2020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
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及省属驻定各单位
《定西市人民政府2020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2020年4月24日市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审定,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相关部门要按制定程序做好调研起草(修订)、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核、报请审定发布等工作,确保制定项目如期、全面、高质量完成;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向起草部门或市司法局反馈意见建议,以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未列入2020年制定计划,但确需制定的市政府规范性文
件,须事先与市司法局商定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制定。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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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
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口计划管理
【发文字号】定政办发[2007]29号
【发布部门】定西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4.12
【实施日期】2007.04.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定政办发〔2007〕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2007年3月27日第二次常务会议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00七年四月十二日
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OO七年四月)
为了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提高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根据《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6〕9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市流动人口呈逐年上升趋势,有力地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但由于人口流动的多变性、复杂性,流动人口管理体制和服务手段的滞后、缺失,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底数不清、发证和验证率不高、档案资料不健全、计划外生育现象比较严重;流动人口管理乡镇(街道)之间、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人口计生部门与有关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顺畅;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法定义务和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已成为影响和制约全市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提升的“瓶颈”。

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是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新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重要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从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紧紧抓住减少计划外出生和维权服务两个重点,自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2007年是省人口计生委确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年”,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或协调制度,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政策协调和信息沟通、交流,共同研究解决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和完善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机制,着力构建由人口计生部门牵
头、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加强流出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近年来,我市流出人口每年在60万人左右,其中计划生育重点管理服务对象有10万人左右。

因此,各级政府及其村(居)委会必须认真履行户籍地管理职责,做好流动人口流出前的发证、宣传与服务工作,流出后的上门访视、跟踪管理服务和与现居住地信息交流反馈工作,抓好源头管理。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构,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要积极搭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平台,成立流动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职能,健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职责,提高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是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并要把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和村组干部。

要全面落实合同化管理,与流出人口特别是重点管理对象签订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要强化办证查证工作,把提高办证、查证率作为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源头,经常入户访视,特别是要紧紧抓住春节期间、农忙时节流动人口返乡的有利时机,做好流动人口宣传教育、清理清查、办证验证、合同签订、“三查”、节育措施落实及奖惩兑现工作。

对继续外出的,要主动上门服务,办理相关手续。

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广泛发动计划生育协会会员、模范执行计划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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