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标识系统、宣传制品管理办法
医院标识使用及管理规范工作办法

医院标识使用及管理规范工作办法为统一规范医院标识,特制定医院标识使用及管理规范工作办法,请遵照执行。
对本院服务人员、服务环境、区域和患者的唯一性标识及医疗用品的标识工作进行管理,保证服务质量,实现医疗服务过程的可追溯性。
本办法适用本院内各类标识的管理。
医院党委宣传科在相关科室的配合下负责全院的标识管理及监督检查。
一、工作环境标识管理本院工作环境标识,包括各医疗场所、办公场所的公共信息标识、警示标识、导向标识,标识内容主要反映办公室的名称、地点、方向、位置等;标识须与所标识内容相符,悬挂、摆放、张贴牢固,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临床科室名称由医政办公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审核,经医政办公室审核并同意后,方可安排相应标牌制作。
二、患者及病区标识管理病人一览表上挂病人信息卡片:有姓名、住院号、诊断、性别、年龄等相关信息。
医院病区床头牌有姓名、住院号、主管医师、责任护士、诊断、过敏史、入院时间、分级护理标识、饮食类型、隔离标识、过敏标识等。
对手术病人医疗过程,对服务对象均采取相应的唯一性标识并在随行文件中加以记录。
三、医疗用品标识管理对未使用的医疗用品应根据其包装或标牌加以标识。
在医院治疗中对用于病人的医疗用品如:药品、样品、血液、标本、个人使用器械均进行标识(必要时进行唯一性标识),加以核对并记录。
四、标识系统管理工作规范各部门所需的标识内容(含英文部分)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再由主管院领导及标识系统主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到党委宣传科,由党委宣传科交付医院统一招标的公司制作;各部门应对各自范围内的标识进行检查,每季一次,对发现不符合规定的限期整改并验证整改效果。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年月日。
医院标识管理制度

医院标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医院标识的管理,提高标识的科学性和统一性,便于医院的管理和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标识的管理,包括医院名称标识、医院Logo标识、科室标识、楼栋标识、导向标识等。
三、标识的设计与使用1.标识设计(1)医院名称标识医院名称标识的设计应符合医院的形象定位,名称一般采用医院全称或统一缩写,同时考虑易识别、易读、易记。
(2)医院Logo标识医院Logo标识应与医院名称标识相配合,设计简洁明了,以突出医院的特色和形象。
(3)科室标识科室标识的设计应与医院Logo标识相协调,具有辨识度和代表性,并能直观显示科室名称。
(4)楼栋标识楼栋标识应设计简洁明了,易于识别,标明楼栋名称、楼层分布、主要科室等信息。
(5)导向标识导向标识的设计应符合人机工程学原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设置,明确指示就医者所需的方向。
2.标识的使用(1)医院名称标识医院名称标识统一使用医院名称或标准缩写,位于医院大门、门诊楼、楼栋入口等醒目位置。
(2)医院Logo标识医院Logo标识分别设置在医院大门、门诊楼、医疗设备上等适当位置,宣传医院品牌。
(3)科室标识科室标识统一设置在科室门口位置,标明科室名称和相应的专业领域。
(4)楼栋标识楼栋标识设置在楼栋正门口,标明楼栋名称和楼层信息,以便就医者迅速找到目的地。
(5)导向标识导向标识设置在医院内外各重要节点位置,标明主要科室、药房、病房楼、急诊中心等方向。
四、标识的管理与维护1.标识管理(1)设立标识管理专职人员,负责标识的规划、设计、制作、安装等工作,并保持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2)建立标识档案,详细记录标识的类型、设计规范、安装位置等信息,方便标识的管理和追溯。
(3)定期检查标识的质量和使用情况,确保标识的清晰度、稳定性,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2.标识维护(1)加强标识的清洁和维护工作,保持标识的整洁、清晰和可读性,定期检查标识是否破损、褪色或老化。
医院标识牌管理制度

医院标识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医院标识牌的设置和管理,提高医院信息转达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维护医院形象和安全秩序,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标识牌的设置和规范第一节综合标识牌1.医院综合标识牌包含医院名称标识、各科室标识、导诊指示标识等。
2.医院名称标识应设置在医院大门、门诊楼、住院楼等醒目位置,字体工整、清楚可辨。
3.各科室标识应设置在科室门口明显位置,标识内容应包含科室名称和主治医师姓名。
4.导诊指示标识应设置在医院大厅、走廊、楼层各入口等易于找寻的地方,指示标识文字应明确、简洁。
第二节指示标识牌1.医院各楼层、走廊、门诊大厅等位置均应设置指示标识牌,指示标识牌的内容应符合标准,方向指示准确清楚。
2.指示标识牌的位置应与实际情况相符,且避开遮挡或干扰医院其他标识牌的正常视线。
第三节告示标识牌1.医院告示标识牌重要用于公告、宣传、医疗政策等信息发布,应设置在医院大厅、科室门口、候诊区等人流较多的地方。
2.医院告示标识牌的内容应经过医务部门审核,确保信息准确、合规,不得存在虚假宣传、误导等情况。
第四节应急标识牌1.为了应对突发情形,医院应设置应急标识牌,用以指示疏导人员、标识应急通道、疏散出口等。
2.应急标识牌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消防和安全要求,且布局合理、清楚可辨。
第三章标识牌的管理流程第一节审批流程1.医院标识牌的设置需经过医务部门审批,相关科室应提出标识牌申请,并附上申请表、设计图纸等料子。
2.医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依照标识牌管理制度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将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第二节制作与安装1.标识牌的制作应交由专业制作公司进行。
医务部门应依据标识牌的设计要求与制作公司进行沟通,并确保标识牌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标识牌的安装由医务部门负责,安装位置应严格依照布局图进行布置,以保证视觉效果和指示功能。
第三节定期检查1.医务部门应定期对医院的标识牌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处理。
2.标识牌显现破损、褪色等情况时,医务部门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医院标识及展示管理制度

医院标识及呈现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二、医院标识管理•三、医院呈现物管理•四、标识与呈现物的更改与更新一、总则本医院标识及呈现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标识的使用和呈现物的管理,强调医院形象塑造,提升公众对医院的认可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的全部标识和呈现物的安装、使用、更新、更改等相关事宜的管理。
二、医院标识管理1.医院标识的定义:医院标识指为了转达医院信息、呈现医院形象而设立的具有肯定规格、设计、颜色等特点的标识物。
2.医院标识的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医院门匾、医院LOGO、医院名称标识、科室标识等。
3.标识设计:医院标识的设计应符合医院形象定位和文化内涵,具有美观、简洁、专业的特点。
4.标识位置:医院标识的位置应便于公众识别和查找,标识的安装应坚固、稳定。
5.标识维护:医院标识的维护应定期检查、清洁,如发现损坏或污损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6.标识使用权限:医院标识的使用权限由医院管理部门授权,未经授权的个人或部门不得随便更改或移除医院标识。
三、医院呈现物管理1.医院呈现物的定义:医院呈现物是指用于医院内外宣传、教育、呈现等目的的物品,包含但不限于宣传海报、呈现板、横幅、呈现柜等。
2.呈现物管理责任:各科室负责本科室呈现物的内容和布置,医院管理部门负责整体的呈现物的管理和协调。
3.呈现物内容:呈现物的内容应符合医院宣传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宣传内容应真实、准确、科学,不得含有虚假宣传信息。
4.呈现物制作:呈现物的制作应精美、专业、耐用,使用优质料子,不得使用侵权或低俗料子。
5.呈现物更新:医院呈现物应定期更新,及时反映医院最新的科技、设备、荣誉等相关信息。
6.呈现物维护:各科室应定期检查呈现物的完整性和卫生情形,如有破损或污损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四、标识与呈现物的更改与更新1.更改申请:若有医院标识或呈现物需要更改,相应科室或个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更改原因和修改内容。
2.更改审批:医院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更改申请进行审批,符合要求的更改申请需经医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医院标识和宣传管理制度

医院标识和宣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标识和宣传管理,提升医院形象,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确保医院标识和宣传内容的正确性和有效性,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标识包含医院名称标识、标志标识和宣传物料标识等,广告宣传包含线上线下各类广告及宣传活动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部门及员工,严禁私自更改、窜改医院标识和宣传内容。
第二章医院标识管理第四条医院标识是医院的紧要标识之一,其设计和使用必需经过医院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第五条医院名称标识是医院的紧要标识之一,必需准确无误地反映医院名称,除非得到管理部门的书面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医院名称标识。
第六条医院标志标识是医院的紧要标识之一,必需用于医院标志和相关宣传物料上,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医院标识的设计和使用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伦理。
第八条医院标识的使用范围、形式和大小必需符合医院的统一规定,并通过统一印刷或制作,严禁使用无授权的医院标识。
第九条医院标识的保管和使用由医院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每年进行一次盘点和审查,确保标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宣传内容管理第十条医院宣传内容必需真实准确,不得夸约莫念,误导患者和社会公众。
第十一条医院宣传内容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夸大药效等违规内容。
第十二条医院宣传内容必需经过医院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批准,遵守医院统一的宣传风格和文化。
第十三条医院宣传内容必需重视科普教育,提升患者对医疗知识的理解和认知。
第十四条医院宣传内容中涉及医学知识和研究成绩的引用必需准确无误,严禁歪曲、窜改或窜改他人研究成绩。
第十五条医院宣传内容的发布和传播必需采用合法的途径和渠道,并符合社会公德和伦理。
第十六条医院宣传内容的保管和使用由医院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宣传活动管理第十七条医院宣传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必需经过医院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医院标识标牌管理规定

医院标识标牌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医院统一标识标牌管理制度1、医院标识标牌采用辖区管理原则,各辖区要设立醒目、明晰的诊疗区域指示标识(包括夜标识)和路标,统一收至党政办负责管理。
2、所用标识要规范统一,美观大方。
通用标识应答按国家惯例进行绘制,卫生系统通用标识按卫生部统一规定制作。
3、医院内部标识设立部位,要根据医院环境,统一规划,不准随意乱设。
4、所有标识的色彩、图形、比例、字体均应当严格按医院提供版图制作,以示严肃;字体应当统一规范,不用繁体字。
5、院内已经陈旧的标识,应当及时修整更换,已经过时的标识应当及时清除。
6、所有标识的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的规定要求。
7、申请制作标识标牌应该遵循医院的管理流程,严格、规范的填写申请并及时跟踪制作状态,待申请科室和党政办均审核通过以后方可进行制作。
附:德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标识标牌管理责任书
医院标识标牌管理(包括宣传标识)实行辖区管理原则,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一、目标:宣传标识整洁有序、严谨规范。
二、要求:辖区内的标识标牌应规范、清晰、明确、到位,科室内不能私
设标识。
若有缺失、污损、内容不清晰、指示不明确等情况,可通过OA 报医院党政办或拨打叫修中心电话39110。
三、申请制作流程详见附件。
四、标识标牌管理与绩效管理挂钩
责任科室:责任人:。
医院标识标牌管理制度

医院标识标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医院标识标牌的管理,规范标识标牌的设置和使用,提高标识标牌的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标识标牌的设置与使用一、标识标牌种类根据各科室与功能的不同,医院标识标牌分为指示标牌、提示标牌、警示标牌、宣传标牌和装饰标牌。
二、标识标牌的设置1.标识标牌应设置在对用户有指导和提示作用的位置,避免损坏、误用和遗失。
2.标识标牌应设置在明显位置,保证用户能够清晰显示,便于识别。
3.标识标牌应设置在经常使用、人员密集、活动频繁的区域。
三、标识标牌的使用1.使用标识标牌的人员应当接受培训,准确掌握标牌的意义和使用方法。
2.使用标识标牌的人员应根据标识标牌的性质、颜色和文字,正确使用和操作。
3.使用标识标牌的人员应保证标识标牌的清洁和整齐。
第三章标识标牌的管理一、标识标牌的设置1.所有新建设的标识标牌应经过医院管理部门审批,并在规定的位置设置,不得擅自设置。
2.每个不同科室和区域的标识标牌,应按照规定的尺寸、颜色和字体进行制作和安装。
二、标识标牌的维护1.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标识标牌维护部门,负责每日监督和维护标识标牌的完好和清洁。
2.对于损坏或失效的标识标牌,应及时更换和修复。
三、标识标牌的更新1.医院应定期对标识标牌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老化和不符合要求的标识标牌,应及时更新和更换。
2.医院应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和服务需求,对标识标牌进行调整和更新。
第四章标识标牌的标准一、标识标牌的图案标识标牌的图案应清晰明了,符合用户的识别习惯,易于理解。
二、标识标牌的文字标识标牌的文字应简洁明了,不得使用俚语和不文明用语。
三、标识标牌的颜色标识标牌的颜色应根据标准要求,分门别类,易于识别和区分。
四、标识标牌的尺寸标识标牌的尺寸应根据不同的功能和使用范围,进行规范和统一。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一、医院应设立标识标牌管理专门机构,负责标识标牌的管理和监督。
二、定期进行标识标牌的检查和评估,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标识标牌,应进行整改和更新。
医院标牌管理制度

医院标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内的标牌管理工作,优化医院环境,提升医院形象,确保医院患者、员工和访客的方便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标牌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指示标牌、警示标牌、广告标牌等。
三、标牌设置原则1.合理设置:标牌应根据医院的布局、功能和需要进行合理设置,以指导患者和访客的出入和行走方向。
2.清晰明了:所有标牌的内容应当清晰明了,字体应清晰易读,颜色应明显醒目,确保患者和访客能够快速找到所需的信息。
3.规范设置:标牌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地方及医院相关规定,不得违规设置标牌,不得擅自拆卸或更改标牌。
4.安全稳固:标牌设置应稳固牢固,不得造成安全隐患,确保不会对患者和访客造成任何伤害。
四、标牌设置管理1.设置程序:医院标牌的设置应经过医院规划部门的统一规划和设计,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医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设置。
2.标牌分类:医院标牌按照功能和用途可分为指示标牌、警示标牌、广告标牌等,各种标牌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
3.标牌内容:标牌的内容应当合理准确,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含有违反医德医风和社会公德的内容。
4.标牌维护:医院标牌的日常维护应由专门的保洁人员进行,保持标牌的清洁和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五、标牌巡查及整治1.巡查制度:医院应建立定期巡查标牌的制度,确保各类标牌无遗漏、无损坏,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治。
2.整治措施:对于损坏、失效的标牌,应及时进行更换或维修,确保患者和访客的信息获取正常和便利。
3.记录管理:医院应建立标牌巡查记录,记录每次巡查的时间、地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确保工作的有据可查。
六、标牌安全管理1.安全防护:医院应对标牌安全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整治,确保标牌的设置不会对患者和客人造成任何安全隐患。
2.紧急处理:对于发现的标牌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确保患者和客人的安全。
3.安全宣传:医院应定期对患者和职工进行标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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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制度1.院办公室管理新闻媒体对医院的采访,负责各来访媒体的接待和协调工作。
夜间,新闻媒体的采访,由行政总值班负责接待和安排。
2.实行新闻采访预约制,新闻媒体来院采访需先与院办公室联系提出预约申请,院办公室对来访媒体进行身份核实后,根据采访内容和要求,安排相应人员接受采访。
对于未经医院安排直接对科室或个人进行采访的,被采访者应及时报告院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并告知媒体先与院办公室联系,同时电话通知院办公室采访事件。
原则上,不接受电话采访。
3.被采访人要坚持正面引导,认真准备所需资料,准确、客观介绍具体情况,不发表与采访无关的言论。
4.对于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或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必须由医院领导授权后方可采访,避免不准确信息误导群众或造成负面影响。
5.除根据需要安排的采访外,任何职工不得以公职身份主动向媒体发表谈话或接受采访,如确实需要,需征得医院领导同意,但不得以“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生(护士)”等形式透露一些不确定的信息6.宣传科要及时收集新闻媒体中有关本院的报道,对于媒体的监督要快速反应,特别是诊断有关负面消息,要积极、正确引导,弄清事非,及时处理。
相关科室要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宣传科及主管院领导,以便规避媒体负面报道,或对一些媒体的失实报道,予以澄清,以正视听。
7.接待和接受媒体采访时要态度端正、语言文明,尊重记者的劳动,对于超出新闻采访以外的要求,应婉言拒绝,或向有关部门报告,避免与媒体发生正面冲突。
本院职工要有主人翁的意识自觉维护医院形象和利益,不在媒体面前发表负面性言论,积极为医院赢得正面的舆论支持而努力。
医院新闻发言人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院务公开,规范医院新闻的发布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医院工作的监督,为我院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职责在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开展工作。
代表医院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院务信息,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说明立场和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等方式,实现医院与公众之间顺畅高效的沟通,为医院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布的内容(一)医院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项目等。
(二)医院发展形势。
(三)涉及医院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医院各部门工作中涉及社会的重要事项(四)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事实说明。
(五)其它应予新闻发布的事项。
三、新闻发布的形式(一)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媒体集中采写等发布新闻信息。
(二)通过书面形式发送新闻通稿。
(三)通过互联网发布新闻信息。
(四)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医院有关工作会议。
(五)通过接受记者米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
四、新闻发布的审批管理(一)涉及医院重要政策文件的发布,根据医院有关会议决议或书记、院长批示进行。
(二)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需由新闻发言人出面进行舆论引导,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进行。
(三)新闻发布会,应予事前将发布的内容与形式报院领导办公会议或上级有关部门审批,获准后方可举行。
五、新闻发布的纪律(一)新闻发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社会稳定。
(二)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
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批。
(三)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医院名义和公职身份擅自发布院务信息。
医院宣传折页(板报)制作规定一、科室或部门制作宣传折页(板报)必须经过分管院领导和宣传科负责人的批准;二、属于科室简介、特色医疗技术的宣传折页(板报)内容必须由该科室主任亲自审核,属于健康教育和疾病知识的宣传内容除科室指定负责人审核外,还需送交医务部或者护理部审核;三、科室指定负责人必须认真审核报送材料,确保文字内容、图片无误,无错字、别字;四、宣传科终审时要确保医院的名称、地址、电话、图标无误;医院宣传折页(板报)制作流程填写申请制作单;二、宣传科负责人审核批准;三、主管宣传的院领导审核批准;四、宣传科定稿后以电子版形式发医院指定的广告公司设计制作;五、宣传科打印宣传折页(板报)设计样品交科室负责人校稿,科室负责人确定内容无误后,在样品上签发同意制作后广告公司方可印刷;六、印刷好的宣传折页由宣传科留一份存档附:科室宣传发布申请单说明:所有需要发布制作的宣传材料,请申请科室附上文字稿在申请单后,并交电子档以便制作医院院内宣传栏管理规定一、全院宣传栏,按编号管理。
分为综合信息栏、业务技术宣传栏,、政治政策宣传栏、专家宣传栏、健康教育专栏。
二、政治宣传板报每季度更新内容一次。
三、技术、业务宣传栏根据医院新技术、新业务的宣传需求更新内容。
四、健康教育专栏每两月更新一次。
科室宣传员职责一、及时提供或报道本科室有新闻价值的信息;二、本科室的疑难杂症、有故事性的病例,科室开展的有意义的活动(如义诊);(须提前通知宣传科)三、弘扬正气,提供科室值得宣传的先进个人及事迹;四、协助宣传科做好对该科室媒体采访的接待工作;五、要求每位宣传员至少每月撰写或提供有质量的新闻稿件或新闻消息1 篇或1 次,并鼓励科室其他人员积极撰稿(如专业论文、医疗小常识、健康知识等);六、负责采集本科人员的个人简介收集报送。
七、协助本科室宣传板报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医院标识系统、宣传制品管理办法为推进医院形象建设,创造整洁、文明、和谐的医院环境,营造高品位的医院文化氛围,医院将对院内标识系统和宣传品制作进行统一管理,具体管理责任部门为医院宣传科,医院各行政职能部门、临床、医技科室协助管理,其管理办法如下:一、标识系统:1、标识的审批及相关要求(1)医院内部标识设立应根据医院环境统一规划,不准随意乱设。
禁止任何部门在院内设立自制的标识或自行在墙上粘贴、写、画标识。
(2)各科室(部门)需在院内设立标识,应由科室负责人填写《科室宣传发布申请单》,向宣传科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职能部门及分管院领导审核后由宣传科联系制作公司派员实地勘察、测量,规范制作。
(3)科室如有赞助单位给予标识制作时,可填报《科室宣传发布申请单》按规定审批,同时请该赞助单位人员和宣传科联系,获取医院统一的宣传版面格式后,方可统一制作,或由医院指定的标识制作公司代为制作。
2、标识的统一规范1)医院所有区域的标识都要规范统一,美观大方。
通用标识按国家惯例进行绘制,卫生系统通用标识按卫生部统一规定制作。
(2)所有标识的色彩、图案、比例、字体均应严格按医院规定版图制作,语言文字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的规定要求。
3、标识的维护(1)院内所有区域的指示标识和路标应醒目、明晰,宣传科与相关科室应定期对院内标识进行检查,已经陈旧、过时的标识应及时修整更换或清除。
(2)各科室(部门)管辖区域的标识,应定期检查、清洗,如有损坏及时报修,并责成专人负责管理。
4、医院标识系统范围(一)户外导向标识(1)门诊部、住院部、急诊科标识牌;(2)医院建筑分布总平面图标识牌;(3)落地式分流标识牌;(4)户外交通导向牌;(5)入地式带顶棚宣传栏。
(二)室内导向标识(1)各楼层平面图;(2)各楼层科室分布总索引;(3)医院专科,专家分绍牌;(4)专科、专家出诊动态一览表;(5)医院简介标牌;(6)各类用途的宣传栏;(7)楼层号牌及电梯牌;(8)通道分流吊牌,调式灯箱;(9)科室名称牌;(10)公共安全标识牌;(11)温馨公益标识牌;(12)各类后勤部门功能标识牌;(13)病房牌等;(14)消防疏散图标识牌。
二、宣传制品1、宣传制品的审批及制作(1)宣传科是医院宣传制品管理的责任科室。
各部门、科室制作、悬挂、张贴或摆设宣传制品,必须在宣传科办理相关申报、审批手续,并按指定地点和时间悬挂和拆卸。
严禁私自在医院内非规定区域张贴宣传品和广告。
(2)各临床、医技科室制作宣传制品需填写《科室宣传发布申请单》,宣传内容由科室主任和护士长负责审核,主管职能部门审核相关内容并签署意见,确保内容准确真实、文字准确无误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除欢迎牌、海报外)。
(3)宣传科负责人审核相关内容(各部门专业内容除外),确定制作后由宣传科联系规定的制作公司设计人员按照医院设定的模板进行设计,并将设计草样反馈至科室,经申请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开始制作,在申请科室协助下安装并签字。
(4)各科室、部门制作宣传制品申请审核过程中遇特殊情况应由宣传科向主管宣传的院领导请示批复。
(5)医院及各科室归属于医疗广告性质的宣传制品均由宣传科统一向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审批备案。
2、宣传制品的范围:院内宣传制品主要包括横幅、喷绘(写真)制品、海报、各类印刷品、欢迎牌、宣传栏等。
3、宣传制品的悬挂或张贴(1)院内横幅的悬挂地点为医院大门围墙。
(2)各类海报张贴地点包括医院食堂通道入口、住院部入口、公卫科前的活动公告栏。
(3)各病区内定期或长期宣传制品(如科室简介、医务人员及医疗技术服务介绍、疾病常识宣传等) 应张贴在病区内全院统一制作的宣传板中。
短期宣传的内容(如活动、公告通知)张贴在病区内全院统一制作的公告栏中。
提示性、警示性内容张贴在病区相关固定地点。
4、宣传制品悬挂、张贴或摆设的注意事项(1)宣传制品的悬挂、张贴或摆设应与医院和科室的形象建设总体要求相适应,提倡少而精的原则,宣传制品上一律不予标注赞助单位。
(2)凡遇国家重大节日、纪念日以及医院重大活动期间,院内所有宣传品的悬挂、张贴或摆设由宣传科统一安排。
(3)部门或科室举办大型活动时,可由主办科室做出整体宣传方案,提前一周报宣传科审定备案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