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的日照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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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

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

根据日照间距计算
所谓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冬至日底层获得不低于一小时的满窗日照而保持的最小间隔距离。

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
以房屋长边向阳,朝阳向正南,正午太阳照到后排房屋底层窗台为依据来进行计算.
如居室所需日照时数增加时,其间距就相应加大,或者当建筑朝向不是正南,其间距也有所变化。

在坡地上布置房屋,在同样的日照要求下,由于地形坡度和坡向的不同,日照间距也会随之改变。

当建筑平行等高线布置,向阳坡地,坡度越陡,日照间距可以越小;反之,越大.有时,为了争取日照,减少建筑间距,可以将建筑斜交或垂直于等高线布置。

由图可知:tanh=(H-H1)/D,由此得日照间距应为:D=(H-H1)/tanh;
式中:h—太阳高度角
H—前幢房屋檐口至地面高度;
H1—后幢房屋窗台至地面高度。

D-—-—-日照间距
当然也可以根据日照间距系数换算过来.在这里我们设置日照间距系数为L 根据日照间距系数L=D/(H—H1)换算出D=L×(H-H1)
得出:(H—H1)/tanh= L×(H—H1)1/ tanh=L tanh=1/L
日照间距的计算公式:日照间距D= L×(H—H1)
参考资料: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建筑物的日照间距计算公式

建筑物的日照间距计算公式

建筑物的日照间距计算公式
建筑物的日照间距计算公式可以根据建筑物的高度和周边建筑物、树木等遮挡物的距离来确定。

一种常见的日照间距计算公式是使用简化版的直角三角函数公式,即:
日照间距 = 建筑物高度 / (tan(太阳高度角) ×缓冲系数)
其中,
- 建筑物高度为建筑物顶部到地面的高度(单位为米);
- 太阳高度角为太阳光线与水平面的夹角(单位为弧度);
- 缓冲系数为考虑周边建筑、树木等遮挡物的因素而设定的一个系数,一般取1.2。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公式仅适用于地理位置在赤道附近、不考虑地形起伏等条件的情况下。

在实际应用中可能需要考虑更多的参数和限制条件,如地理位置的经纬度、季节、时间等。

建筑物的日照间距计算公式可以根据建筑物的高度和周边建筑物、树木等遮挡物的距离来确定。

一种常见的日照间距计算公式是使用简化版的直角三角函数公式,即:
日照间距 = 建筑物高度 / (tan(太阳高度角) ×缓冲系数)
其中,
- 建筑物高度为建筑物顶部到地面的高度(单位为米);
- 太阳高度角为太阳光线与水平面的夹角(单位为弧度);
- 缓冲系数为考虑周边建筑、树木等遮挡物的因素而设定的一个系数,一般取1.2。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公式仅适用于地理位置在赤道附近、不考虑地形起伏等条件的情况下。

在实际应用中可能需要考虑更多的参数和限制条件,如地理位置的经纬度、季节、时间等。

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

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

所谓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冬至日底层获得不低于一小时的满窗日照而保持的最小间隔距离。

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
以房屋长边向阳,朝阳向正南,正午太阳照到后排房屋底层窗台为依据来进行计算。

如居室所需日照时数增加时,其间距就相应加大,或者当建筑朝向不是正南,其间距也有所变化。

在坡地上布置房屋,在同样的日照要求下,由于地形坡度和坡向的不同,日照间距也会随之改变。

当建筑平行等高线布置,向阳坡地,坡度越陡,日照间距可以越小;反之,越大。

有时,为了争取日照,减少建筑间距,可以将建筑斜交或垂直于等高线布置。

由图可知:tanh=(H-H1)/D,由此得日照间距应为:D=(H-H1)/tanh;
式中:h—太阳高度角
H—前幢房屋檐口至地面高度;
H1—后幢房屋窗台至地面高度。

D-----日照间距
当然也可以根据日照间距系数换算过来。

在这里我们设置日照间距系数为L
根据日照间距系数L=D/(H-H1)换算出D=L×(H-H1)
得出:(H-H1)/tanh= L×(H-H1) 1/ tanh=L tanh=1/L
日照间距的计算公式:日照间距D= L×(H-H1)
参考资料: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计算日照间距 1.61h和1.2w

计算日照间距 1.61h和1.2w

计算日照间距是指根据建筑物的高度和周围环境的情况,确定阳光在建筑物周围的投射范围,以便更好地规划和设计建筑。

日照间距的计算对于建筑物的环境舒适性以及安全性都有很大的影响。

在建筑设计和规划中,计算日照间距的方法有很多种,其中较为常用的有1.61h 和1.2w两种方法。

1.61h方法是指以建筑物最高点的高度作为日照分隔线,距离建筑物日照分隔线1.61倍建筑物高度的位置为日照间距。

这种方法更适合在高层建筑中使用,因为建筑物高度较高时,日照的投射范围也较大,1.61h的计算方法可以更好地确保周围环境的采光和通风。

1.2w方法是指以建筑物所在地的纬度和建筑物宽度的乘积作为日照分隔线,距离建筑物日照分隔线1.2倍建筑物宽度的位置为日照间距。

这种方法更适合在低矮建筑和地面建筑中使用,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建筑物的宽度和周围环境的关系更为紧密,1.2w的计算方法可以更好地考虑到建筑物周围的光照情况。

在实际的日照间距计算中,除了考虑建筑物的高度和宽度之外,还需要考虑建筑物周围的环境情况,比如周围是否有其他建筑物、树木、山体等,这些情况都会对日照间距的计算产生影响。

另外,季节和时间也是影响日照间距计算的因素,因为阳光的投射角度会随着季节和时间的变化而变化。

在实际的日照间距计算中,还会根据建筑物的功能性和使用需求来确定最终的日照间距,比如居住建筑和办公建筑对于日照的需求可能会有所不同。

日照间距的计算是建筑规划和设计中非常重要的一步,它关乎到建筑物的环境舒适性和安全性,需要充分考虑建筑物本身的特点、周围环境的情况以及使用需求,才能得出合理的日照间距。

不同的计算方法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建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和应用。

日照间距计算在建筑设计和规划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它不仅可以影响建筑物的环境舒适性和安全性,还能够对周围环境的采光和通风产生影响。

在进行日照间距计算时,需要充分考虑建筑物本身的特点、周围环境的情况以及使用需求。

房屋日照间距要求

房屋日照间距要求

房屋日照间距要求
房屋日照间距是指建筑物之间或建筑物与周边环境之间留出的
空隙,用来保证室内充足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

日照间距的要求是建筑设计和规划中的重要考虑因素。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筑物间的日照间距要求如下:
1. 住宅小区的日照间距应不小于12米。

2. 高层建筑之间的日照间距应不小于1.5倍的建筑物高度。

3. 建筑物与道路之间的日照间距应不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3。

4. 其他建筑物之间的日照间距应不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2。

此外,还要根据建筑物的朝向和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具体的日照间距规划。

例如,南向建筑物需要考虑防止周边高层建筑遮挡阳光,东西向建筑物需要考虑日出日落方向以及周边树木等影响。

总之,合理的日照间距规划可以保证建筑物室内充足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提高居住者的居住舒适度和健康水平,同时也可以保证周边环境的景观效果和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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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间距

日照间距

最近关于在高层住宅楼前起非住宅的高层建筑,使用哪一种退让标准的讨论始终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

这几天仔细研究了相关法律法规,咨询了一些相关人士,终于搞清楚了这个问题。

商业高楼起在已建成的住宅楼前仅仅采用最低日照标准“3小时”肯定是不合情不合理的!现将原因总结如下,欢迎大家理性探讨!先从“情”上来看:国家为什么只制定了最低标准,而没有制定最高标准?这是政府“以人为本”,希望尽量改善百姓生活的体现!显然只采用最低日照标准“3小时”是不合情的!再从“理”上来看:目前江苏省统一遵照的是《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在此规定的“第三章建筑管理”里面对此早已有了清楚明确的规定。

引用如下:3.1.6 高层住宅建筑日照间距:3.1.6.2高层住宅建筑之间以及高层住宅建筑与多、低层(含中高层)住宅建筑之间的日照间距,可按3.1.3条计算确定。

3.1.9.1 非住宅建筑位于住宅建筑南侧或东西侧的,其建筑间距按住宅建筑间距规定控制。

以上规定中的两条讲得非常清楚应遵循住宅建筑间距规定退让!3.1.3条如下:3.1.3各市、县(市)正南北向住宅建筑日照间距系数低限值按表3.1.3执行。

3.1.3.1 住宅建筑的建筑间距按下列公式计算(图示见附录二):L=L1±L2L=建筑间距L1=日照间距L2=遮挡建筑遮阳点至该建筑背阳面外墙的距离3.1.3.2 住宅建筑的日照间距按下列公式计算(图示见附录二):L1=i.HL1=日照间距i=日照间距系数H=建筑的计算高度3.1.3.3 住宅建筑日照间距可按表3.1.3.3不同方位日照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照遮挡的条式住宅之间。

3.1.4 住宅建筑间距非平行布置时,当相互夹角小于等于60º时, 其最窄处建筑间距按平行布置的住宅建筑间距控制;当相互夹角大于60º时, 其最窄处建筑间距按垂直布置的住宅建筑间距控制。

方位角计算以被遮挡住宅建筑方位为基准。

建筑日照间距控制

建筑日照间距控制

第四章建筑管理第一节建筑间距控制第七十条建筑高度24米以下(含24米)居住建筑之间得间距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平行布置(两建筑夹角小于30度,下同)时得间距:(1)朝向为南北向得(指正南北向与南偏东、西小于30度,下同),两建筑物外墙面之间最窄处得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得1、2倍。

(2)朝向为东西向得(指正东西向与东、西偏南小于或等于30度,下同)两建筑物外墙面之间最窄处得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得建筑高度0、9倍。

(3)朝向既非南北也非东西(指南偏东、西在30度至60度之间,下同)得,两建筑物外墙面之间最窄处得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得1、0倍。

2、垂直布置时(两建筑夹角为60度至90度,下同)两建筑物相对两侧外墙面最窄处得间距不小于南侧或东西侧较高建筑高度得0、8倍。

3、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时(两建筑夹角为30度至60度,下同),两建筑物相对两侧外墙面间最窄处得间距不小于南侧或东西侧较高建筑高度得0、9倍。

4、按上述三种布置方式控制时,若建筑间距小于12米得,则以12米作为控制间距。

5、山墙间距应不小于8米,山墙上开启除楼梯间窗洞之外得窗洞,则山墙间距应不少于10米。

第七十一条建筑高度24米至100米(含100米)得居住建筑之间得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平行布置时得间距:(1)南北向布置时,南侧建筑连续展开面宽小于等于60米时,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得0、6倍;南侧建筑得高度超过60米时,则高度每增加5米,间距增加1、5米。

南侧建筑连续展开面宽大于60米时,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得0、75倍。

以上间距不得小于28米。

(2)东西向布置时,间距按南北向布置时得间距得0、8倍计算;既非南北又非东西向布置时,间距按南北向布置时得间距得0、9倍计算。

以上间距不得小于24米。

2、垂直布置时,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间距不小于18米;建筑高度大于60米,间距不小于22米。

按上述间距控制时,建筑山墙得连续长度不应大于16米,若大于16米,其间距按平行布置时得间距控制。

济南地区的日照间距规定

济南地区的日照间距规定

济南市对日照间距的规定一、36米以上建筑高度36米(含36米)以上的高层建筑与北侧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应该不小于该高层建筑相对高度的0.7倍,同时满足北侧居住建筑居室在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少于2小时,但最小建筑间距不得小于36米。

二、24米与36米之间建筑高度24米(含24米)以上36米以下的高层建筑与北侧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应当不小于该高层建筑相对高度的1倍,同时满足北侧居住建筑居室在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少于2小时,但最小建筑间距不得小于30米。

三、24米以下建筑高度24米以下的多、低层建筑与北侧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在新建设区应当不小于该建筑物相对高度的1.5倍,在旧城改造区不小于该建筑物相对高度的1.3倍。

针对别墅客户反映楼间距小的问题,解决方法:1.学会用数据说话:告诉客户他现在看到是我们的类独栋,我们的独栋楼高是X米,楼间距是X米,比例已经达到1:X,是完全符合日照间距1:1.5要求的,而且这个楼间距仅仅是我们岛内的间距,我们岛与岛之间的楼间距更大,基本在X米,这个楼间距目前在济南市别墅市场来讲也是日照间距最大的。

2.设计理念:我们社区别墅是目前最新的一种居住理念,岛居理念,我们在设计的时候在最西侧有围合设计,所以在目前咱们这个角度来看,间距是整个社区内最小的,但是也满足济南市的日照间距要求,而且越往东间距会越来越大,西侧这种设计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让岛上的住户有一种相对独立,私密的居住空间,岛内的楼间距要比咱们现在看到的大的多,楼间距基本在X米,间距比例在1:x。

3.让客户不要被一种惯性所误导,目前客户很多接触到的或者看到的或目前居住的大多为小高层或高层,楼间距肯定比现在看到的别墅之间的楼间距要大得多,但是高层的楼高要高,楼间距要求1:0.7就可以,但别墅之间的楼间距要1:1.5,虽然感官上我们目前看到的间距要比客户以前接触到的要小,但实际上别墅采非常光好。

4.我们目前的施工状态对我们所看到的也会有很大的感官影响,咱们现在看到的是光秃秃的水泥建筑,没有任何的装饰色彩,就像我们看原始房子是一样的道理,会有一种灰暗显小显窄的感觉,而且目前我们的建筑还没有做回填土工作,楼高目前显得高很多,我们后期还要大约有1.5米左右的回填土,实际的楼高只有X米,而楼间距是X米,完全符合日照间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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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的日照间距
国家规定:1994年2月1日起执行的国家技术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规定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冬至日住宅底层日照不少于一小时或大寒日住宅底层日照不少于两小时。

住宅日照间距主要满足后排房屋(北向)不受前排房屋(南向)的遮挡,并保证后排房屋底层南面房间有一定的日照时间。

日照时间的长短,是由房屋和太阳相对位置的变化关系决定的,这相相对位置以太阳高度角和方位角表示。

它和建筑所在的地理纬度、建筑方位以及季节、时间有关。

通常以建筑物正南向,当地冬至日(大寒日)正午十二时的太阳高度角作为依据。

根据日照计算,我国大部分城市的日照间距约为1-1.7倍前排房屋高度。

一般越往南的地区日照间距越小,往北则越大。

在我们购买房子的时候应该选择那种每栋楼都不是太长的住宅小区,如果楼房的长度过长,后排低层的日照时间就会受到前排楼房的遮挡。

现代住房往往是随着街道的走向依街而建,不同走向的街道获得的日照时间也都不尽相同。

在纬度较低的地区,正南正北朝向的楼群冬季得到的日照数量多,在纬度比较高的地区,比如纬度在35度以北的地区偏东南、偏西南平等布置的居住建筑,比正南向、正北向布局的
居住建筑更有利于日照。

在北京一般人都认为正南正北的房子最好,可是实际上并不能完全这样说,从日照时数来看,因为纬度不同,太阳的高度角也就不一样,所获得的日照数也不同。

比如:在北京这样的地理位置,对于间距系数为1.7的建筑布局来说,在冬至日,后排低层最多只能享受到大约1小时的日光照射。

但是偏东南或偏西南4 5度以内的建筑布局却可以享受到4个小时的日光照射。

一般来说,居室建筑的最佳朝向应该是偏西南或偏东南15-30度以内,比较适宜的朝向应该是偏东南或偏西南45度以内。

俗话说阳光是人类健康的源泉。

在我国春联中就常常可以看到“向阳门地春常在”这句话,意思就是说一个宅地如果能经常得到阳光的照射,家人就会心情舒畅、精神愉快、健康长寿。

住宅群体组合与日照住宅室内的日照标准,一般由日照时间和日照质量来衡量。

不同纬度的地区对日照要求不同,高纬度地区更需要长时间日照;不同季节对日照要求也不同,冬季要求较高,所以日照时间一般以冬至日或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时数为标准。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3-1的规定,旧区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我国建筑气候区划如图3-28所示。


在住宅群体组合中,为保证每户都获得规定的日照时间和日照质量而要求住宅长轴外墙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即为日照间距。

日照间距可用图解法或计算法求得。

日照间距系数是指根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间距与遮挡房屋檐高的比值。

表3-2为我国部分地区按冬至日太阳高度角计算的和实际采用的日照间距。

住宅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也可采用不同方位的折减系数换算。

续表
住宅建筑间距住宅建筑间距是指两栋住宅之间的水平距离。

这一指标决定了后栋住宅楼各户的日照条件,这一指标也决定了居住用地的利用率,是居住区规划设计的重要指标之一。

住宅建筑间距分正面间距和侧面间距。

泛指的住宅间距,系指正面间距。

根据我国所处地理位置与气候状况,以及我国居住区规划实践,说明绝大多数地区只要满足日照要求,其他要求基本都能达到。

仅少数地区如纬度低于北纬25°的地区,则将通风、视线干扰等问题作为主要因素。

因此,住宅建筑间距,仍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管线埋设和避免视线干扰与空间环境等要求为原则,这符合我国大多数地区情况,也考虑了局部地区的其他制约因素。

日照间距是指前后两栋住宅之间,为了保证后排住宅在规定的标准日获得标准日照时数所需要的水平距离。

住宅日照间距系数住宅日照间距系数是指根据日照标准确定的住宅建筑间距与遮挡建筑檐高的比值。

住宅正面间距住宅正面间距是指按当地较好朝向布置的前后二栋住宅建筑的间距。

住宅正面间距应按住宅日照间距系数控制。

国家现行标准规定住宅的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

改变过去的统一日照间距系数法,即改变过去不同朝向的住宅均采用与南向住宅相同的日照间距系数(实际所获日照标准不同)的传统办法,采用以日照时数为标准,按不同方位布置的住宅折算成不同日照间距系数系列的办法,这样既合理可行,又有利于促进住宅建筑布置多样化。

住宅建筑侧面间距住宅建筑侧面间距一般是指一栋住宅建筑与当地较好朝向相垂直的
侧面(或叫山墙面)与另一栋住宅建筑的侧面的间距。

住宅建筑侧面间距除考虑日照因素外,通风、采光、消防,特别是视线干扰以及管线埋设等要求往往是主要的影响因素。

这些因素的情况比较复杂,许多城市都按照自己的情况作了一些规定,但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差距很大。

如高层塔式住宅,其侧面有窗且往往具有正面的功能,故视线干扰因素所要求的间距比消防要求的最小间距13米大得多。

北方一些城市对视线干扰问题较注重,要求高,一般认为不少于20米较合理,而南方特别是广州等城市因用地紧张难以考虑视线干扰问题,长此以久也就比较习惯了,未作主要因素考虑,只要满足消防要求即可。

中高、多层点式住宅也有类似情况。

同时,侧面间距大小对居住区的居住密度影响较大,大多数地区都卡得较紧,因此难以定出一个较为合理而各地又都能接受的规定。

根据上述情况,按照国内现行的一般规律,对条式住宅侧面间距作出了具体规定。

对高层塔式住宅、多层、中高层点式住宅同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的侧面间距,仅提出“应考虑视线干扰因素,适当加大间距”的原则性要求。

具体指标由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自行掌握。

建筑间距
住宅建筑应尽可能争取较好朝向(南偏东15º—南西15º),避免西向布置,住宅间距以大寒日满窗日照时数计:大城市不少于2h,中小城市不少于3h,旧城改建区不少于1h。

不同形式的住宅建筑,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等综合因素,其间距参照值如下:
(1)南北向平行布置的住宅建筑,其间距平原地区不少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18倍,老城区不少于0.8倍,山区不少于0.6倍(南向坡)和1.0倍(北向坡);
(2)东西向平行布置的住宅建筑,其间距不少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8倍;
(3)多层住宅建筑侧间距不小于6m,两侧为高层建筑时,其侧间距不小于13m;
(4)高层住宅建筑正面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物高度的0.5倍,且最小间距不小于24m,侧间距不小于13m。

例子一:如果一幢多层住宅楼前边平行的建一幢住宅楼,过去会考虑到房子偏角等因素进行折减,最小楼间距只有12米也可能是达标的,但按照新标准,最小楼间距必须满足15米的要求。

一下子增加了3米,自然多了不少阳光。

例子二:两幢住宅楼前后垂直布置时,先前的最小间距只要达到12米就合格,但新标准提高了15米。

楼间距因为标准不同发生了变化,更多的阳光也就进了你的家
新计算方法:
简化为三种形式一目了然
第四十一条新建建筑的间距,在详细规划已获批准的地区,应当按照详细规划确定的建筑间距执行;在详细规划尚未获得批准的地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低层住宅、多层建筑、小高层住宅与被遮挡住宅平行布置时,住宅正面间距按照建筑间距系数控制,其最小值在旧区不得小于1.25,在新区不得小于1.30,且应当符合最小间距的规定;
(二)高层建筑与被遮挡住宅的建筑间距应当满足日照计算的要求,且应当符合最小间距的规定;
(三)低层住宅、多层建筑、小高层住宅、高层建筑与被遮挡住宅(并列布置时为相邻住宅)的最小间距按照上表规定控制。

(四)低层住宅、多层建筑、小高层住宅、高层建筑与被遮挡住宅垂直布置时,当低层住宅、多层建筑和小高层住宅的侧面遮挡面宽超过15米,高层建筑的侧面遮挡面宽超过20米时,视作平行布置,按照平行布置的间距规定执行;
(五)低层住宅、多层建筑、小高层住宅、高层建筑与被遮挡住宅既不平行也不垂直布置时的最小间距,当相互夹角小于60°时,按平行布置的间距规定执行;当相互夹角大于60°时,按垂直布置的间距规定执行,且应当以窄端最小距离计算;
(六)建筑遮挡托儿所或者幼儿园的生活用房、中小学的普通教室、医院的病房、疗养院的疗养用房、老年公寓等有特殊日照要求的建筑,其建筑间距比照上述规定执行;其中,按照建筑间距系数控制的,托儿所或者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医院的病房、疗养院的疗养用房的建筑间距系数应当增加0.3,其他类型的建筑间距系数应当增加0.2;
(七)当平行布置时住宅遮挡非住宅建筑的,非住宅建筑与低层、多层住宅之间不得小于15米,与小高层住宅之间不得小于18米,与高层住宅之间不得小于2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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