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间距计算
日照间距计算公式

日照间距计算公式
在房屋朝向正南且长边向阳的情况下,正午太阳会照射在后排房屋的底层窗台上,将此类情况作为计算依据,设日照间距为D,前栋房屋檐口到地面的高度为H,后栋房屋窗台到地面的高度为H1,太阳高角度为h,日照间距系数为L,那么日照间距的计算公式为D= L×(H-H1)。
1、朝向为南的房屋采光比较好,但在楼间距太近的情况下,即便是朝向的房子,也有可能存在采光不足的情况,尤其是一楼住房,到了冬季,有时候大白天都需要将灯打开才能工作,这就是楼间距太近造成的影响。
2、一个房子居住的舒适感如何,不仅与日照时间有着直接的关系,还与通风性能有关,如果楼间距太近的话,后楼的通风会被前楼遮挡,使房屋的通风性能受到一定的影响。
3、隐私保护是许多购房者买房时会考虑到的一个问题,而楼间距太近势必会对房屋的隐私性造成影响,试想一下,你在家中做任何事情,对面的人一抬眼便能看见,这样的房子居住起来肯定不太舒适。
哈尔滨日照间距的计算相关文档

哈尔滨执行国家日照标准的可行性研究国内北方寒地城市现行采用的日照的间距系数,比如齐齐哈尔1.8-2.0、哈尔滨1.5—1.8、长春1.7—1.8(新规范新区采用1.97,高层建筑采用48米的间距)、吉林市与长春执行相同的间距系数、沈阳1.7、乌鲁木齐旧区1.4,新区1.5。
南方城市如南京,南京市政府1998年颁布新的《实施细则》(修改后的规定2004年即将实行)中规定:正南向旧区不得小于1.0,新区不得小于1.2。
尚未实施的新规范规定:正南向旧区不得小于1.30,新区不得小于1.35。
高层建筑平行布置时:高度小于80米,不得小于30米;高度大于80米,不得小于40米。
哈尔滨市现行日照标准的发展沿革是在六十年代由当时工业卫生标准要求所规定的建筑四周间距与高度比1:1倍的标准。
70年代末期,由于大量解决人民居住问题和旧区动迁的需要制定的一些规定。
在《动迁法》中规定了当时的一些控制日照间距的办法,比如”隔道不挡光”的规定等。
后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高,哈尔滨市政府颁布了《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办法》中规定将间距系数提高到新区1.8倍、旧区1.5倍。
此项系数的确定是从规划管理的角度提出,同时也是满足当时的经济条件,此规定一直延续到现在。
但是,此间距系数的规定科学依据不足,从实际日照的结果来看,不能满足国家日照标准的要求,因此而产生的日照纠纷也越来越多。
随着经济、生活水平以及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与增强,改变现有日照间距系数不满足国家日照标准要求的问题,改善人居环境就成为刻不容缓的课题。
1.4概念诠释(1)日照标准:根据各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居住卫生要求确定的,居住建筑正面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获得的日照量,是编制居住区规划确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2)日照间距:指遮挡建筑与被遮挡建筑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
(3)满窗日照:我国一般以十二时阳光照到低层窗下皮,简称为“满窗日照”。
这个提法是不够科学的,因为低层光所获满窗日照时数,还要看窗上皮映射到阳光的时间。
日照市日照间距系数标准

日照市日照间距系数标准日照市日照间距系数标准的研究与实践日照市,这座位于中国东部的海滨城市,以其优美的自然环境和独特的地理优势而闻名。
然而,在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中,日照间距的合理布局与利用成为了影响城市发展与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因素。
本文将深入探讨日照市日照间距系数标准及其在实际应用中的重要性,并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其问题与解决方案,以期为日照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一、日照间距系数概念日照间距系数是指在建筑设计中,为保证住宅获得规定时数的日照,而将两幢住宅之间南北向或东西向的垂直距离与房屋檐口高度的比值。
它直接关系到住宅的采光效果和居民的生活舒适度。
在城市规划中,合理的日照间距系数能够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城市整体的居住品质。
二、相关法规与标准1. 国家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部门应严格控制建筑物的日照间距系数,确保居民住宅的日照时数。
2. 山东省标准:山东省出台的《山东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对日照间距系数做出了详细规定,要求在冬至日底层住户至少有一小时的日照时间。
3. 日照市规定:日照市在《日照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对日照间距系数进行了细化,根据不同区域和时段的日照要求,设定了不同的日照间距系数。
三、实际应用分析在实际应用中,日照间距系数的确定往往受到地形、气候、城市规划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例如,在山地城市,由于地形起伏,日照间距系数应适当增大以确保居民能够享受到充足的日照。
而在滨海城市,由于海风的影响,日照间距系数可适当减小以实现更好的通风效果。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地形复杂、开发商追求利润等原因,往往存在对规定的执行不到位现象。
针对这些问题,建议政府加强监管力度,严格审批程序,确保规定的有效实施。
同时,对于开发商来说,应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意识,充分考虑居民的生活需求,合理规划住宅布局。
四、日照间距系数实验测量与计算方法确定日照间距系数的具体数值需要通过精密的实验测量与计算。
建筑的日照间距[终稿]
![建筑的日照间距[终稿]](https://img.taocdn.com/s3/m/559ed1253868011ca300a6c30c2259010202f396.png)
国家规定:1994年2月1日起执行的国家技术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规定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冬至日住宅底层日照不少于一小时或大寒日住宅底层日照不少于两小时。
住宅日照间距主要满足后排房屋(北向)不受前排房屋(南向)的遮挡,并保证后排房屋底层南面房间有一定的日照时间。
日照时间的长短,是由房屋和太阳相对位置的变化关系决定的,这相相对位置以太阳高度角和方位角表示。
它和建筑所在的地理纬度、建筑方位以及季节、时间有关。
通常以建筑物正南向,当地冬至日(大寒日)正午十二时的太阳高度角作为依据。
根据日照计算,我国大部分城市的日照间距约为1-1.7倍前排房屋高度。
一般越往南的地区日照间距越小,往北则越大。
在我们购买房子的时候应该选择那种每栋楼都不是太长的住宅小区,如果楼房的长度过长,后排低层的日照时间就会受到前排楼房的遮挡。
现代住房往往是随着街道的走向依街而建,不同走向的街道获得的日照时间也都不尽相同。
在纬度较低的地区,正南正北朝向的楼群冬季得到的日照数量多,在纬度比较高的地区,比如纬度在35度以北的地区偏东南、偏西南平等布置的居住建筑,比正南向、正北向布局的居住建筑更有利于日照。
在北京一般人都认为正南正北的房子最好,可是实际上并不能完全这样说,从日照时数来看,因为纬度不同,太阳的高度角也就不一样,所获得的日照数也不同。
比如:在北京这样的地理位置,对于间距系数为1.7的建筑布局来说,在冬至日,后排低层最多只能享受到大约1小时的日光照射。
但是偏东南或偏西南4 5度以内的建筑布局却可以享受到4个小时的日光照射。
一般来说,居室建筑的最佳朝向应该是偏西南或偏东南15-30度以内,比较适宜的朝向应该是偏东南或偏西南45度以内。
俗话说阳光是人类健康的源泉。
在我国春联中就常常可以看到“向阳门地春常在”这句话,意思就是说一个宅地如果能经常得到阳光的照射,家人就会心情舒畅、精神愉快、健康长寿。
居住区日照间距设计

居住区日照间距
六、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注:1、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2、L为当地正南 向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3、本表指标仅用于无其它日照遮挡的平行 布置条式住宅之间。
居住区日照间距
七、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 八、设计技巧 1:利用地形 2:利用退台 3:利用点式高层 4:利用周边 5:利用建筑朝向方位角
居住区日照间距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修订本) GB50180—9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5.0.2.1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一定的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2) 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 标准降低; (3) 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 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4 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 病房和疗养室,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 照标准。
居住区日照间距
2、《住宅建筑规范 》GB 50386—2005 ;2006年3月1日起 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强制执行。
4 外部环境 4.1 相邻关系 4.1.1 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 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 4.1.1的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老年人住宅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h的标准; 2 )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 寒日日照1h的标准。
居住区日照间距
5.1.3 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有关规定; 2 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
建筑日照计算标准

建筑日照计算标准一、目的和范围本标准旨在规定建筑日照计算的术语、定义、计算方法和参数选取,以及计算结果的判定与运用,适用于城市规划、住宅设计和建筑设计等领域。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以下文件: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2.《建筑设计规范》(GB 50016)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三、日照标准术语和定义1.日照标准:指在特定时间段内,太阳光照达到一定时间和一定面积的建筑物上的标准。
2.日照时间:指太阳照射到建筑物上的时间,一般以小时为单位。
3.日照面积:指在特定时间段内,太阳光照到的建筑物上的面积。
4.日照间距:指两栋建筑物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以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
5.日照系数:指在特定时间段内,建筑物的日照时间与总时间的比值。
四、日照标准计算方法1.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和《建筑设计规范》(GB50016)的规定,一般住宅建筑的日照时间不应小于大寒日连续一小时的标准。
2.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的规定,商业建筑、办公建筑等公共建筑的日照时间不应小于冬至日连续一小时的标准。
3.日照时间应以一天中太阳高度角最大的时间段为标准,即大寒日或冬至日的上午9点至下午3点。
4.日照面积应以建筑物受光面为基准进行计算,受光面包括墙面、顶面和地面等。
5.日照系数应以受光面的日照时间与总时间的比值来计算。
五、日照计算参数选取1.地理坐标:根据当地经纬度确定。
2.时间:根据不同季节确定,一般以大寒日和冬至日为标准。
3.太阳高度角:根据当地经纬度和时间计算得出。
4.日照时间:根据规范规定选取。
5.日照面积:根据建筑物受光面计算得出。
6.日照间距:根据当地规划和建筑设计规范确定。
7.其他参数:如建筑物高度、形状等,根据实际情况选取。
六、日照计算结果判定与运用1.根据日照计算结果,判断建筑物是否满足日照标准要求。
2.若计算结果不满足日照标准要求,应采取调整方案或改变建筑设计等措施进行改善。
日照间距规定条例

关于日照间距现行的国家相关规范和法律: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中关于住宅建筑日照标准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大于等于2小时,冬至日大于等于1小时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
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天水市范围内暂按大寒日不小于2小时执行。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发布时间:2011—08-28 信息来源:市规划局作者:不详字体: 大中小(双击滚屏)1总则1.0。
1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1.0。
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1。
0.3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
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
0。
3的规定。
1.0。
3a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1。
0.4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1。
0.5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
0.5.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1。
0。
5。
2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1.0。
5.3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社会经济、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1.0.5.4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1.0。
居住区规划与日照间距、朝向的研究

日照间距是指相邻两栋建筑物之间由于遮挡和采光需要所规定的距离。它是 城市规划中一个重要的技术指标,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健康。在杭州这 样的江南水乡,日照间距的意义尤为重要。由于气候湿润,阳光充足,居民对日 照的需求较高。如果日照间距不足,会导致房屋潮湿、阴暗,影响居民的健康和 生活质量。因此,在城市规划中,需要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和居民需求,合理确 定日照间距。
2、朝向对居住区规划的影响朝向对居住区规划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 方面:
(1)影响自然通风:不同的朝向会导致不同的风向和风速,合理的朝向布 局有助于提高居住区的自然通风效果,减少夏季空调的使用。
(2)影响采光:良好的朝向能够使建筑物获得充足的阳光,提高居住区的 采光效果,有助于居民的健康和生活。
(3)影响能源消耗:适当的日照间距能有效利用太阳能资源,降低建筑物 的能源消耗,提高节能减排的效果。
二、朝向的研究
1、朝向的概念及意义朝向是指建筑物正立面所面对的方向。在居住区规划 中,朝向的选择需要考虑通风、采光、节能等多方面因素,以确定最合适的朝向。 合理的朝向能够提高居住区的环境品质,增强居民的舒适度。
2、因地制宜选择朝向在确定建筑物的朝向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的气候条件、 地形地貌和日照时间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同时,应注意通风、采光和节能等 多方面因素,以提高居住区的整体品质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3、统筹安排公共服务设施在居住区规划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公共服务设施 的布局,如公园、学校、医疗机构等。这些设施的布局应便于居民的使用,同时 应与日照间距和朝向等因素相结合,以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和提高居住区的整体 效益。
3、营造宜居环境
居住区应注重环境营造,增加绿地面积,改善空气质量,提高居住区的宜居 性。同时,要合理安排公共空间和活动设施,满足居民的社交需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在介绍发证方法之前,笔者想详细解释一下建筑间距的计算过程以及建筑物北侧檐口高度的选取。
例1:南,北两幢住宅楼,日照间距按1:1.35控制,北侧住宅楼设计标高±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5.8米,方位角18度,底层为用于休闲活动的层高3.5米的架空层,1层窗台高0.9米。
南侧住宅楼设计标高±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6.2米,方位角16度。
1、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附录一第3条建筑间距计算第(2)小条的规定:建筑物北侧遮挡阳光的局部出挑(如阳台、楼梯平台、挑廊等)、局部突出部分的总长超过相应建筑物边长二分之一的应从突出部分垂直投影线计算。
少于二分之一的可不计入,但突出部分连续长度超过8米的,按突出部分垂直投影线计算。
查看南侧住宅楼阁楼层平面图(见图2-1),1/C轴线交1/11轴线-1/15轴线之间的局部突出部分连续长度:8.4米,所以,日照间距应该从1/C轴线计算。
2、查看1/C轴线交1/11轴线-1/15轴线的剖面图(见图2-2),从1/C 的檐口处划一条1:1.35的日照线,可以看见该日照线在E轴线处没有遮挡,所以,日照间距应该从1/C轴线计算。
3、查看1/C轴线的檐口大样图(见图2-3),檐口日照点的建筑高度:18.9 米。
4、檐口日照点到1/C轴线的距离:0.12+0.4+0.6=0.58米
5、1/C轴线到建筑物最北侧E轴线的距离:2.1+0.3=2.4米
6、两幢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建筑间距:
(18.9+6.2-5.8-3.5-0.9)×0.9×1.35+0.58-2.4=16.2835米
由上例可知,对于住宅建筑物北侧檐口高度的计算分为两种情况(见图2-4、图2-5):
1、局部突出部分的总长超过相应建筑物边长二分之一或是突出部分连续长度超过8米
图2-1
这其中又分为两种情况:
(1)日照从阁楼檐口计算
查看阁楼层平面图一,建筑物局部突出连续长度超过8米,日照应该从局部突出的轴线计算。
查看阁楼层剖面图一,日照线没有遮挡,所以日照线应该从阁楼檐口计算。
(2)日照从建筑檐口计算
图2-2
图2-3
图2-4
查看阁楼层平面图一,建筑物局部突出连续长度超过8米,日照应该从局部突出的轴线计算。
查看阁楼层剖面图二,日照线在建筑檐口有遮挡,所以日照线应该从遮挡阳光的建筑檐口计算。
2、局部突出部分的总长不超过相应建筑物边长二分之一或是突出部分连续长度不超过8米
这其中又分为两种情况:
阁楼层剖面图一1:1.351:1
.35阁楼层剖面图二
阁楼层剖面图三1:1.351:
1.
35阁楼层剖面图四
阁楼檐口
建筑檐口
图2-5
(1)日照从建筑檐口计算
查看阁楼层平面图二,建筑物局部突出连续长度不超过8米,日照应该从建筑檐口计算。
查看阁楼层剖面图三,日照线没有遮挡,所以日照线应该从建筑檐口计算。
(2)日照从阁楼檐口计算
查看阁楼层剖面图四,日照线在阁楼檐口有遮挡,所以日照线应该从阁楼檐口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