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介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介绍

关于发布<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的通知

信部规[ ]16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

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 为规范通信行业建设监理活动,促进通信建设监理工作的健康

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通信行业特点,部制定了<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本规定自 5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原信部规( )714号发布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及<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工作,规范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活动,促进建设监理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通信建设监理活动,实施对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应遵循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国家和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对通信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信息产业部负责全国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

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实施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依法、独立、公正、诚信、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监理的内容第五条通信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企业约定监理内容,能够包括以下事项:

(一)工程建设质量、进度、造价控制;

(二)工程建设安全、合同、信息管理;

(三)协调工程建设、施工等单位工作关系。

第六条监理企业能够和建设单位约定对通信工程建设全过

程(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期阶段)实施监理,也能够约定对其中某个阶段实施监理。具体监理范围和内容,由建设单位和监理企业在委托合同中约定。

第七条设计阶段监理内容,能够包括以下事项:

(一)协助建设单位选定设计单位,商签设计合同并监督

管理设计合同的实施;

(二)协助建设单位提出设计要求,参与设计方案的选定;

(三)协助建设单位审查设计和概(预)算,参与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会审;

(四)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备、材料的招标和订货。

第八条施工阶段监理内容,能够包括以下事项:

(一)协助建设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编写的开工报告;

(二)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资质;

(三)协助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

(四)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和

质量证明资料;

(五)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合同和规范标准;

(六)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

(七)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

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审查项

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信息产业部或通信管理

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八)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

项施工组织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

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

的使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资产

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九)实施旁站监理,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签署工程付款凭证,做好隐蔽工程的签证;

(十)审查工程结算;

(十一)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竣工初步

验收,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

(十二)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交工文件,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合同

文件和工程档案资料。

第九条工程保修期阶段监理内容,能够包括以下事项:

(一)监理企业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确定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

作范围。

(二)负责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对

施工单位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三)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

责任归属,对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核实修复工程的费用和签发支付证明,并报建设单位。

保修期结束后协助建设单位结算工程保修金。

第三章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第十条通信建设监理企业实行资质认证管理。未按照<信息产业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及其条件、程序、期限规定(第一批)>(信息产业部第31号令)的规定取得<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不得以通信建设监理企业的名义开展通信建设工程监理

活动。

第十一条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

级。甲级、乙级按照专业设置,分为电信工程、通信铁塔(含基础)和邮政设备安装三个专业;丙级只设电信专业。获得相应专业和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能够承担相应的工程监理业务:

(一)甲级资质的监理企业,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承担所获监理专

业的各种规模的监理业务。

(二)乙级资质的监理企业,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承担所获监理专

业的下列规模的监理业务:

1、电信工程专业: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内的省内有线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