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公司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一方是法人代表离婚另一方有权变卖公司吗

夫妻一方是法人代表离婚另一方有权变卖公司吗在法律与婚姻之间交织的情境中,夫妻一方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离婚引发了一个关键问题:离婚另一方是否有权变卖该公司。
这个问题牵扯到婚姻关系、公司所有权以及法人代表的权力范围等多个方面,需要仔细分析法律规定与相关案例。
婚姻关系与公司所有权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通常会共同享有财产,包括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如果夫妻一方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那么该公司的股份或资产可能成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离婚时,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应进行财产分割,包括公司股份或资产的归属。
夫妻一方担任法人代表的权利与责任担任公司法人代表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角色,这意味着该人具有公司的代表权和管理权。
但是,法人代表应遵守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不能随意处理公司财产。
在离婚情况下,夫妻一方作为法人代表应当更加慎重处理公司事务,以免引发法律纠纷。
离婚另一方的权利离婚另一方是否有权变卖公司取决于具体情况。
如果该人拥有公司的股份或在股东名册上注册,那么在离婚时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获得一定份额的公司所有权。
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另一方可能有权变卖公司股份或参与公司经营。
法律规定与案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裁判文书,有些情况下,离婚另一方可能被认定为共同所有公司财产的个人。
在这种情况下,该人可能有权参与公司管理或变卖公司资产。
但是,要具体分析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以确定离婚另一方的权利范围。
结论夫妻一方作为公司法人代表离婚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问题,离婚另一方是否有权变卖公司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
在处理这类情况时,应当咨询专业律师并依据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来决定最佳解决方案,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夫妻一方是法人代表离婚了公司以后的收益

夫妻一方是法人代表离婚了公司以后的收益在日常生活中,夫妻间的经济纠纷时有发生,当其中一方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时,离婚可能会牵扯到公司的利益分配。
在离婚后,公司的经营和收益分配将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首先,当夫妻中的一方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时,其在公司中的地位和权力可能会影响到离婚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在离婚后,原先夫妻共同持有的公司股权可能需要重新调整,这涉及到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和经营权的重新确认。
如果离婚双方不能达成协议,这可能会导致公司的经营困难,甚至影响公司的生存和发展。
其次,离婚后公司的财务状况也会受到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后需要进行分割,而公司作为一方的财产也可能被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盈利和资产分配将需要重新进行评估和规划,以确保离婚双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此外,离婚后公司的经营管理也需要进行调整。
夫妻双方可能在公司中承担不同的职责和角色,而离婚后,原先的合作和协调可能会受到破坏。
因此,公司需要重新安排管理层和经营团队,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
最后,离婚双方在公司中的关系和互动也可能受到影响。
原先共同经营的合作关系可能出现裂痕,而且在分割财产和权益时可能产生矛盾和纠纷。
因此,离婚后公司的管理层需要积极化解矛盾,维护公司的稳定和发展。
总的来说,夫妻一方是公司的法人代表离婚后,公司的经营和收益将面临一系列的挑战和变革。
公司需要重新评估和调整公司的所有权结构、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和员工关系,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
同时,离婚双方也需要在公司的利益上达成共识,化解矛盾,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
婚内公司财产协议8篇

婚内公司财产协议8篇篇1甲方(丈夫):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妻子):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已缔结婚姻关系,为明确双方在婚姻期间的公司财产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婚内公司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甲乙双方在婚姻期间的公司财产权益,保障家庭和睦,避免财产纠纷,共同维护家庭利益。
二、财产范围本协议所指的公司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股权、资产、知识产权、业务、财产性收入等。
三、财产归属1. 婚前已有的公司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归原所有者所有。
2. 婚后共同创立或共同拥有的公司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3. 双方确认并同意,公司财产的所有权归属以本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四、财产管理1. 双方共同管理婚后共同拥有的公司财产,共同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
2. 双方应本着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原则,共同制定公司发展规划和财务管理策略。
3. 双方同意,公司财产的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财产使用1. 双方应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合理使用公司财产,确保家庭正常生活和公司发展。
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公司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抵押、担保等。
3. 若因公司发展需要,需使用家庭财产,双方应共同协商,确保家庭利益不受损害。
六、财产分割1. 若双方婚姻关系终止,婚后共同拥有的公司财产应按照本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分割。
2. 双方同意,公司财产的分割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
3. 双方应积极配合,完成公司财产的分割手续。
七、违约责任1. 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法律责任等。
八、其他事宜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3. 本协议的修改和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婚内公司财产协议8篇

婚内公司财产协议8篇篇1本婚内公司财产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丈夫”)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妻子”)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系合法夫妻,为明确婚内对公司财产的归属、管理和使用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夫妻双方在婚内对公司财产的权属关系,保障双方在公司财产方面的合法权益,促进夫妻双方的和谐共融及公司的稳健发展。
二、公司财产范围本协议所涉及的公司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公司的资产、股份、知识产权、经营所得、未分配利润及其他因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权益。
三、财产权属1. 婚内公司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无论财产登记在何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2. 夫妻双方对公司财产的权属享有平等权益,任何一方的处置权均须经另一方同意。
四、财产管理1. 公司的经营管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但重大决策须经夫妻双方共同商议决定。
2. 夫妻双方应共同监督公司财务状况,确保资产安全及合规使用。
3. 公司利润分配、债务承担等财务事项,须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
五、财产使用与处置1. 婚内公司财产不得私自挪用、担保或设立第三方权益。
2. 如有公司财产处置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拍卖等,须经夫妻双方共同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3. 夫妻双方应确保公司财产用于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六、忠诚义务1. 夫妻双方应相互忠诚,共同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公司财产为个人谋取私利。
2. 若有任何一方违反忠诚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协议变更与解除1. 本协议的变更、解除,须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离婚公司分割协议模板范本

离婚公司分割协议模板范本甲方: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鉴于甲乙双方已经协商一致,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为了明确双方在公司股权分割、财产分配等事项上的权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公司股权分割1. 甲乙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投资设立了[公司名称],甲方的股权比例为[甲方股权比例],乙方的股权比例为[乙方股权比例]。
2.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各自的股权进行分割。
3. 甲方放弃对[公司名称]的股权主张,将其持有的股权全部归乙方所有。
4. 乙方愿意购买甲方持有的[公司名称]股权,购买价格为[股权购买价格],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支付时间]。
二、公司财产分配1. 甲乙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财产中包含了对[公司名称]的投资及收益。
2.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3. 甲方放弃对[公司名称]财产的主张,将其应分得的财产全部归乙方所有。
4. 乙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支付给甲方相应的财产分配金额,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支付时间]。
三、债权债务承担1. 甲乙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公司[公司名称]产生的债务负有共同责任。
2.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债务进行分担。
3. 甲方承担[公司名称]债务的[比例],乙方承担[比例]。
4.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努力解决公司债务问题,确保公司运营稳定。
四、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
五、协议生效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甲方姓名]乙方: [乙方姓名]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请注意,本协议仅为模板范本,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离婚财产财产分割法

离婚财产财产分割法离婚财产财产分割法一、定义离婚财产财产分割法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中规定的原则,由男女双方对财产和社会关系等依法定义的权利分割,从而通过合理确认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确定离婚双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受益人。
二、离婚财产分割范围离婚财产财产分割范围主要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积累的财产,以及单方积累的个人财产。
(一)共同积累的财产1、夫妻共有财产。
通常情况下,婚姻有效期间所积累的财产,以及一方赋于另一方的财产等,均属夫妻共有财产。
2、夫妻共有存款、应收账款等财产。
3、夫妻共有财产原值。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自然增值和财产外部投资获得的财产原值,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二)单方积累的个人财产1、单方积累的个人财产,指一方在婚姻有效期间,依法独立积累的自有财产。
2、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所获得的受遗财产。
(一)保护原则1、保护双方财产权益。
在拆分财产过程中,应注意平等保护男女双方权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针对共有财产的分割规定,彻底隔离双方财产权益。
2、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
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应保护在首位,绝不能以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作为离婚财产的分割的唯一考虑。
3、回避离婚损失负担。
应根据实际情况,回避负担离婚损失的条件,科学配置双方的收支关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双方的无形财富权益,既保证双方合理利益,又不牺牲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二)拆分原则1、归还原值原则。
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财产在离婚时,应归还双方各自未被消耗掉的原值。
2、归还差价原则。
在离婚过程中,由夫妻双方各自积累的财产中,如果双方各自的财产价值不等,则差价部分应归还给相应的一方。
在离婚协议签订后,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有争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起讫离婚财产分割。
要做到有效的财产分割,双方应当充分披露真实情况,尊重彼此的合法权益,同时,应当建立一个法律友好的社会环境,将分割的财产安排在双方之间,同时,不忽视子女的经济权益。
离婚财产分割中的企业资产如何处置

离婚财产分割中的企业资产如何处置离婚是夫妻关系的终止,其中财产分割是离婚过程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
在财产分割中,企业资产的处置变得尤为重要和复杂。
本文将探讨离婚财产分割中企业资产的处置问题。
1. 企业资产的界定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企业资产是指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或因婚姻而增值的企业股权、股份、合伙权益以及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和知识产权等。
这些资产往往具有较高的价值和重要性。
2. 审查企业资产为了确保财产分割的公正和合理,需对企业资产进行审查和评估。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或评估师进行资产财务状况、价值评估和股权情况的调查,以确定企业资产的真实情况。
3. 协商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通常会依法进行,夫妻双方应开展诚恳的协商并达成一致。
就企业资产的处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a. 一方买断一方可以通过向对方支付合理的补偿或分割其他财产来获得对方在企业中的股权或权益。
这种方式适用于对企业有较高投入和努力的一方,但需确保补偿金额公正合理。
b. 共同经营如果双方达成共识,可以继续共同经营企业以实现更大利益。
这种方式需要双方在分割财产时就企业的管理、利润分配等方面达成明确的约定,并确保双方都能积极参与企业经营。
c. 出售或转让股权双方也可协商将企业股权出售给第三方,或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
在这种情况下,需确保出售价格公平、合法,且尽可能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d. 分割股权或资产可依据双方在企业中的实际投入和努力,按比例分割对应的股权或资产。
需确保分割比例公平合理,避免一方在分割过程中受到不当损失。
4. 司法介入如果夫妻双方对企业资产的处置存在较大分歧或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请求法院介入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在司法介入时,法院将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贡献、财产来源等因素,作出公正的判决。
5. 注意事项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特别是涉及企业资产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a. 保护企业利益在处理企业资产时,双方需共同关注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利益保障,避免短期利益损害企业长远发展。
2024年离婚后财产分配契约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离婚后财产分配契约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财产清单1.1 双方共同财产清单1.2 双方个人财产清单1.3 财产价值评估第二条财产分配原则2.1 公平原则2.2 实际需要原则2.3 贡献原则第三条财产分配方式3.1 现金分配3.2 财产转让3.3 财产分割第四条房产分配4.1 房产价值评估4.2 房产分配方案4.3 房产过户手续第五条车辆分配5.1 车辆价值评估5.2 车辆分配方案5.3 车辆过户手续第六条金融资产分配6.1 金融资产价值评估6.2 金融资产分配方案6.3 金融资产过户手续第七条股票、股权分配7.1 股票、股权价值评估7.2 股票、股权分配方案7.3 股票、股权过户手续第八条负债分配8.1 共同债务清单8.2 个人债务清单8.3 负债分配方案第九条子女抚养费9.1 子女抚养费标准9.2 子女抚养费支付方式9.3 子女抚养费调整机制第十条赡养费10.1 赡养费标准10.2 赡养费支付方式10.3 赡养费调整机制第十一条双方权利与义务11.1 双方遵守合同约定11.2 双方提供必要的协助11.3 双方不得干涉对方的生活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12.1 协商解决12.2 调解解决12.3 诉讼解决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3.1 合同生效条件13.2 合同变更条件13.3 合同终止条件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4.2 双方对合同的解释权14.3 合同的签署地点和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财产清单1.1 双方共同财产清单(1)房产:位于市区街道号的住宅一套,房产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
(2)车辆:车牌号为的品牌汽车一辆。
(3)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储蓄账户内的存款人民币万元,以及证券账户内的股票、基金等资产。
(4)股票、股权: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其他共同财产:家具、家电、存款、投资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离婚公司财产怎么分割呢
2014-10-09 17:03
夫妻离婚时不仅要考虑房产、孩子抚养权、抚养费以及老人赡养问题,如果夫妻有共同股权的,还要对股权进行合理划分。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离婚公司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公司财产怎么分割:
一、股权属个人财产,只分收益不分股权。
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是指用个人婚前财产或者婚后约定归个人所有的财产投资的股权。
这部分股权本身属于个人财产,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此产生的收益,比如公司的利润分红,股价上涨抛售增值的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例如,甲男与乙女2006年办理婚姻登记,甲男2004年出资30万入股某某有限责任公司,占股比例为50%。
这50%的股权便是甲男的个人财产,但最近二年以来,该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30万(2007年)、40万(2008年),那么甲男由此获得的股权收益15万、20万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分。
二、股权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视属股份公司还是有限公司而采取不同办法
(一)对股份公司的股票以直接平均分割为基本原则由于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与有限公司不同,不存在内部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股票,如果双方没有另行协商一致,一般以平均分配为原则。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5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比如,上市公司精
伦电子2006年2月10日发出公告称,由于第五大股东刘起滔与妻子习梅已经办理离婚手续,刘起滔将其持有的精伦电子2300.58万股中的一半,即1150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8%)无偿转让给习梅。
经过这样的分割之后,刘起滔与习梅并列精伦电子第五大股东。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权利人持有的是股份公司限制转让的股票,在分割作为共同财产的股票时同样不能违反公司法关于限制转让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受到限制转让的股票持有人主要是公司的发起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二)有限公司的夫妻共同股权的多种处理办法
由于有限公司兼具有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特征,处理夫妻共同股权既要尊重内部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又要考虑到股东人数少规模小,判决让不懂经营的夫或妻股东另一方直接获得一半股权可能会破坏公司的经营稳定和长期发展,因此视实际情况不同而采取多种形式的共同财产处理办法。
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表现为有限公司股权的主要有三种情况:
1、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投资,双方各占一定的出资比例,股东仅为夫妻二人的夫妻公司。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或妻一方名义与他人合股投资。
3、夫妻双方与他人合股投资。
下面对这三种情况分别作出分析。
1、对夫妻公司的股权分割
对股东仅为夫妻二人的公司,夫妻各方工商登记的持股比例可能不一定是各50%,但经过离婚分割往往会使双方的持股比例相同。
这是为什么呢?这里我们举
一例来说明:甲男与乙女婚后注册一有限公司,甲男占80%,乙女占20%,无论甲男的80%还是乙女的20%股权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因而离婚时甲男得80%的一半以及20%的一半,即50%,乙女也是如此。
解决了股权分配比例问题后,接下来的问题便是谁来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1)如果夫妻双方均有经营能力,不因离婚而影响共同经营,可保持企业整体不变,直接分割股权,双方各持股50%,共同经营,二人由过去的夫妻关系变为现在的合作搭档,像中复电讯的创始人邰武淳和前妻芦女士离婚之后对中复电讯的处理便是如此。
(2)如果夫妻公司中一方离婚前仅是挂名不参与经营也无经营能力,双方离婚后可将公司股权全部部分归有经营能力的一方所有,另一方可给对方按公司的资产评估情况进行补偿,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公司。
(3)如果双方都主张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夫妻又反目为仇不愿意共同经营,可以采取竞价补偿的办法,让补偿出价高的一方成为唯一股东,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公司。
(4)如果双方都不愿意经营企业,应当先将公司进行清算解散,二人直接分配公司最后剩余财产。
2、以夫或妻一方名义与他人投资成立公司,夫妻股权如何分割
这种形式的有限公司,由于涉及第三人,关系较为复杂,好在法律依据比较明确,处理时可直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6条进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
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
依据上述规定,在被分割的夫妻共同股权购买顺序上,其他股东优先于该股东的配偶,这是毫无疑问的。
另外需要明确的是,夫妻中股东一方也应当优先于其他股东。
比如甲男与丙、丁三人投资成立的某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分别是甲40%、乙30%、丙30%,现甲男与乙女决定离婚,对这40%的夫妻共同股权双方决定各分一半,因为乙女过去不是股东,对这20%股权不能直接分配给乙女,经评估和协商一致这20%的股权价值为 40万,如果甲男愿意购买,则甲男给乙女40万补偿。
如果甲男无购买意向但丙或丁愿意,则由丙或丁购买并支付乙女40万。
如果甲男及丙、丁都不愿购买,则乙女取得该公司股东身份,占股20%。
3、夫妻双方共同与他人投资形成的股权分割这种情况下由于夫妻本来都是股东,既不存在向股东之外第三人转让股权问题,也不存在一方退出而变更公司问题,分割时只需按照婚姻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原则对夫妻共有股权在二人之间进行公平分割。
一方如果不愿意继续经营主张退出公司的,另一方或者其他股东均可购买并予以折价补偿。
三、夫妻协商一致将共同股权转至未成年子女名下是否有效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特殊的夫妻共同股权处理办法:夫妻离婚时把股权当作房产或存款来处理,双方决定将这部分财产划转至其未成年子女名下,在其子女成年以前,该股权交给夫妻一方托管,由其父或母代行股东权利。
此行为是否合法有效呢?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考虑:首先,对该股权的划转,除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以外,应当征得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尊重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注:如果持有的是股份公司股票,无需考虑此问题。
)
其次,未成年人当股东是否合法。
《公司法》没有对股东的行为能力作明确要求,不过笔者认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行为能力人当股东并不违法。
《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股东资格既然可以继承,应该也可以赠予。
对于《公司法》中提到的“合法继承人”,并未规定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因此未成年人也可以受让股份。
另外,实践中已有众多的未成年人股东存在并获得了认可,像沸沸扬扬的北京银行“娃娃股东”事件,上海法院首次判决娃娃股东持股合法,重庆市工商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意见》明确规定:“除
一人有限责任,经法定代理人书面同意,允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投资设立公司;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继承、接受赠与成为公司股东。
”看来,未成年人股东的合法地位从法律上已经得到了确认。
因此,夫妻协商一致将股权转至未成年人名下只要尊重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也应该认为是合法有效的。